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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故事

2023/02/04经典文章

衣服故事(精选19篇)

补丁与时尚

文/江爱红

如今走在街上,随处可见青春靓丽、衣着光鲜的时尚青年,但有些人的衣服上面不是露着窟窿就是打着五颜六色的补丁。看到这样的时尚服装,我不禁感慨世事变迁。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毫不夸张地说,在农村人人衣服上都有补丁。

那时,家家户户都种棉花,从播种、剔苗、打叉、喷药、摘花、纺线、织布、剪裁、缝衣,都要靠勤劳女人们的滴滴汗水。由于人们的衣服都是家织的大布(全棉),不耐磨,加之干的都是重体力活,一件新衣服穿不了几天,肩膀上、屁股后面就会磨烂,女人们总是晚上坐在昏暗的煤油灯下,一针一线地缝补着家人的衣服。如果是带着与衣服同颜色的补丁,说明这家人还不是特别贫困,缝衣服的边角料还是可以选择的;如果是裤腿缝到了胳膊肘上,或者补丁颜色与衣服不一样,则说明此人家里比较贫困,已经接近找不着补丁布的状态。

由于那时大多数人家吃不饱穿不暖,村里很少有缝纫机,缝补丁也就成了考验女人们女红的本事了:有的补丁缝得形状规则、针脚细密,说明这家的女人心灵手巧;有的补丁粗针大线,弯弯曲曲像“蚯蚓寻它娘”,说明这家的女人大大咧咧,针线活不行。

男孩子小时候都比较野,爬山过沟,上树,溜滑坡,衣服经常磨烂,总是烂了补,补了烂,补丁摞补丁,免不了挨母亲的骂:“野小子,你是吃衣服的。”

女孩子则不一样,干啥都小心翼翼的,恐怕衣服磨烂了。挑担子时候,总是在肩膀上垫块烂衣服或者破毛巾。

在记忆中最尴尬的事,是妈妈在做衣服时把裤子前片后片裁得一样大,两个裤袋一前一后缝,让我们前后换着穿,免得把屁股后面磨烂。结果是穿一段时间后,裤子前后都缝起了补丁,硬邦邦的,实在是不舒服。补丁成了我童年刻骨铭心的记忆。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淡出人们视野几十年的补丁卷土重来,出现在时尚青年的衣服上,或卡通或花草,千姿百态;或故意裁个洞,皮肤若隐若现……补丁成了时尚的标志,不是遮丑而是为了追求不一样的美丽。

多一物,少一物

文/王玉红

周日下午,女儿要返校了。按惯例,她每周的生活费是五十元。我拿出六十递给她,说,这周多给你点,想吃什么自己买点儿。她连忙摆手:不用恁多,五十就够了。又笑着说,上周还有五块没花完哩。

十五岁的女儿,很懂事,从不乱花钱,还很体贴人。这一切都得益于我的母亲。

母亲今年76岁,仍然保持着勤俭的习惯。今年冬天,我接她到我家住些时日。让她住大房间,她不肯。她站在一个小房间说,我就住这儿了。一桌一椅一柜,一盆吊竹梅,一屋子阳光。站在屋里,她很满意,说,吃不过三餐,睡不过三尺。人一辈子有这样一个小窝儿,就够了。

母亲对生活的要求,总是这样简单。

我们小时候,家里虽穷,但母亲用她的智慧和一双巧手,让我们体会到来自朴素的快乐和美感。一把野菜,她能做得色香味俱全;姐姐的衣服破了、小了,她会把它改得漂亮舒适,让我穿;床单烂了,她绣一朵花上去……

如今,闲暇时,她仍然做针线活儿。我们拿回去的旧衣服,不几天,就变成鞋垫、被罩、褥子、沙发垫等重新回到我们家,发挥着它们的余热。

母亲说,好多人不会节俭,最大的原因就是一个字:贪。有好衣服穿着,还要一件一件买新的;能吃一碗饭,偏要做两碗;买东西时,只嫌买得少,最后坏了,扔了。现在生活好了,但也不能浪费,要让买回来的东西发挥最大的作用。

刘德华在歌曲《悟》里唱到:“多一物,却添了太多危险;少一物,贪嗔痴会少一点。”和母亲在一起的日子,我深感生活的轻松快意。杂物少了,屋子整洁了,心境清爽得像秋天的天空,瓦蓝瓦蓝的。

女儿和外婆很是亲近,母亲常带她做家务。做饭的时候,母亲告诉她吃多少做多少,要及时把容易变质的菜吃完;收拾屋子的时候,母亲和她一起把有小洞的袜子补好,教她体谅父母,有计划地花钱……

看着一老一小温馨的身影,我知道,一切良好的品质都会随着母亲的言传身教,随着勤俭的生活习惯,一点点在女儿的心里生根、发芽……

姥姥

文/大眼妹

七月一日的下午老舅突然打来电话,告诉我姥姥今天不开心,让我偷偷给姥姥打个电话。

我打过去之后,听到姥姥的声音有些不对,感觉像刚刚哭过一样。我跟她装傻,问她是不是感冒了。姥姥说没有。然后就对我说,有时间休一天假吧,看看我来。别带别人,就自己来。

我知道,姥姥又有郁闷的事了。

当天下午下班,我就去了。我不知道她怎么了,我无法克制立即想见到她的想法。

去华联买了姥姥爱吃的各种小点心,其他小零食,一路飞奔而去。路非常不好走,环岛正在休整当中,仍然需要绕路而行。

终于见到她了。她没显有多憔悴,可是手和脚都肿了。我跟她说,去医院吧,所有的费用都由我来承担。可姥姥说什么都不去。她让我无可奈何。总是说老了,不想再折腾自己了,死也要死在家。

夜里,别人都睡了。我一直陪着姥姥聊天。其实我很早就困了,只能翻翻身或者是坐起来一下缓解睡意。其实,她找我的目的非常明确,但是在这里,我不便说。省去也罢,否则徒增他人心病。我一直陪她聊到两点,无外乎都是些家长里短。可我一直都在认真的听。我知道,到了现在这种状况,我对姥姥的孝心,只要多听听她唠叨就可以了。那比给她买多少的好吃的,好穿的都要管用。她也终于告诉我白天为什么哭的原因了。四个孩子是她一手带大的,我和我妹,还有她的孙女孙子,也就是我的表妹表弟。而如今,用她的话说,就是手把蓝龙似的把我们养大,带大,可大了,也都像小燕儿一样出飞儿了。甚至,一个比一个远。

我想我能了解她此时的心境。孤单,已经开始无法克制的蔓延,让她无端生出太多的烦躁,其实,也是她对最后生命的珍惜和守望。

第二天,我收拾了姥姥住的房间,整整用了一个上午。那天,天气非常热,一个早晨,我便出了很多很多的汗。到了中午,等老舅走了,我对姥姥说,我给您洗洗澡吧。姥姥就开心了。我提议带她去洗澡间去洗,她有些犹豫。我知道,她怕我抱不动她,而且,自己也怕摔。我告诉她,没事,你相信我!

烈日之下,我拿椅子,衣服,毛巾,小被儿…就这样一趟一趟的穿梭在卧室与洗澡间之间。最后把姥姥扶到洗澡间。地面确实很滑,我真的要小心翼翼。我帮她脱掉衣服,然后再扶姥姥坐下。给她调好水温,怕水太凉或是太热,我还必须用盆子接着,等水温调好,再让水冲到早已坐好的姥姥身上。

她的头发还是我做手术之前,我去看她时给她洗的,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而且正值夏季,感觉都有些味儿了。我先洗了她依然很长的头发,给她披散开来,轻轻的一遍一遍挠着她的头顶。然后冲净,再擦身体。她的身体,尤其是腿,已经开始掉很多的白色的新陈代谢的角质。我给她全身搓澡的时候,搓下来的都是白白的污垢。我紧紧的抓着她的胳膊,一只脚还要踩着椅子,怕她滑下来,就那样,一遍一遍给她搓着她相当瘦弱的身体。

洗完的时候,我用小薄被裹严姥姥,再给她送到屋里。尽管当时室外的温度决不低于37度,可我仍是怕她很久没有洗澡突然着风而感冒。

到屋之后,给姥姥拿干净的衣服,帮她穿好,再让她把她的攒了很久的内衣裤拿出来,我帮她洗好。

泡完她的脏衣服,我终于感觉到我浑身的汗水。甚至都有了那种虚脱的感觉。好累。可看到姥姥的样子,我也就无所谓了。她突然对我说,她的胳膊不疼了。

几天前,我和姥姥通电话,她告诉我左胳膊疼,手脚都肿。洗完澡胳膊突然就不疼了。甚至头洗澡之前,我看她还偷偷的自己揉着胳膊。

这个问题我无法解释。但只要她不疼,就OK了!

睡了一会儿,我起来帮她把衣服用搓衣板洗干净,就该回家了。我知道,那不舍的眼神又要紧随我左右了。

我无意抨击姥姥的家人,因为他的家人也是我的的亲人。可我真的希望好强了一辈子的姥姥,能够在她最后的暮年快乐一些,像原来一样干净,爽朗。可是,自从姥姥不能自主活动,我看的出来,更多的时候,她不愿叨扰家人。她很少的喝水,就是怕需要别人扶她去厕所…我无可奈何。只是想借用一下我的邻居大雁奶奶的一句话来缓释我的郁闷了:你们怎么知道这么大热的天儿洗澡舒服啊?!

我会经常去看姥姥的。为了我,我的宝贝姥姥,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

倔丫头

文/辛夷

那年的腊月初八风好硬,我和妹妹流出的鼻涕都冻在了上嘴唇上,成了冰凌。

父亲用他那辆飞鸽牌自行车驮着我们,去相隔十几里地的三间堂赶集。妹妹坐在自行车的前大梁上,我坐在自行车后架上。

妹妹打小爱说,因为是去买新衣,她一路更是话不断。我坐在后面,边听妹妹和父亲的对话,边想着自己的心事。七岁的我心事特别多,不愿说与别人,更不愿被别人打扰,总陷入一种沉思的状态。

三间堂是离我们家最近的一个大集。父亲说,买过年的衣服得赶大集去买,样式多,花色全,穿出来好看。

我和妹妹一路憧憬着,想象着,心里的激动变成了花喜鹊的翅膀,在头顶上忽闪忽闪地飞。

父亲存好车,带着我们往前拱,穿过吆喝声说笑声鞭炮声一直向前走。其间,父亲不时蹲下来,看货打价。我和妹妹没有心思看父亲买了什么,两双眼睛透过人群头顶间的缝隙,滴溜溜地搜索着卖衣服的摊在哪儿。

终于找到了。五彩的衣服被高高地挂成长长的几排,有的人在静静地挑着,看着,也有人已经打完价买下了,正咧嘴笑着紧紧地抱着衣服离去。妹妹不一会儿就挑中了一件大红色底带粉色碎花的上衣,我却挑了一件白底绿花的上衣。

父亲说:大过年的,换个大红粉红的,也喜庆。

我说:就看上了这件,和别人的不同。

父亲说:你这孩子,回家***不嫌才怪呢。

父亲付了钱,又买了些花生瓜子,还买了大红纸和笔墨,准备回去自己写春联用。

回去的路上,父亲说:并不是吃点儿好的、穿得好些就代表过年了。过年,是让一个人好好想想,这一年哪儿做得好、哪儿做得欠缺,下一年怎么去奋斗,怎样过得有意义。你们两个想一下,谈谈自己的想法吧。

自行车驮着我们,三人行驶在崎岖不同的乡间小路上。我和妹妹都在思考父亲提出的问题。三五分钟后,父亲说:说说看,老大你先说。

其实,我已经想好了说什么,只是觉得没人给开个头,这样说出去不像样。我无语着。妹妹主动说:爸爸,我说说吧,我想学画兔子,再染上色。

父亲说:你说得又简单又好,能主动发言就值得表扬。老大该你说了。

本来,我只是想等父亲给提个开头语啥的再说,这下让妹妹抢了先,我更不想说了。仍是无语。

父亲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倔,和你说话不搭腔,再不说话你下去自己走吧。

我被赶下了自行车,站在路边的冷风里。父亲驮着妹妹离去。

也许有十多分钟吧,却像过了一年。父亲又驮着妹妹回来了,把我抱上自行车。

我仍是一路无语。

那年,我憋足了劲学习,期末拿了个全班第一名。

老伴的缝纫机

文/王志英

老伴的缝纫机一直放在卧室的窗台下,“哒哒哒”的声音响在我心头,勾起了我的回忆。

物资紧张时期,购买缝纫机须有“缝纫机票”,我凭着自己的人脉关系搞到了一张票,花170多元买了一台“上海牌”缝纫机。缝纫机拉回去后,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家里热闹得像集市。老婆也爱不释手,每天擦了又擦,不让沾上一点灰尘。

参观热过去后,很快就到春节了,老婆到集市上扯了几块布料,连着几个晚上加班加点给孩子们缝制新衣,直到除夕夜,孩子们早已进入梦乡,她仍然坐在缝纫机前忙碌。大年初一天空露出鱼肚白时,老伴终于缝完了最后一针,这才把孩子们叫醒,让他们试衣服。孩子们哪管合身不合身,穿上新衣服就跑到院里玩去了。从此,老婆再也不用手工缝衣了,缝纫机把她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

早年时兴土布,老伴是村里有名的织布能手,所以我一年四季都穿着她亲手织做的衣服。1971年,我到公社当了书记,还穿着老伴做的粗布衫。有人笑我:“都当书记了,还穿老婆做的土布衣?”后来,时代发展了,老伴不再织土布了,我便买衣服穿,但因我比较胖,买回来的衣服大都不够合适,总需要老伴在缝纫机上修改。直到现在,老伴已经快80岁了,仍常常在缝纫机上为我修改衣服,她说:“男人外边走,带着老婆一只手,总不能让你丢了你老婆的人!”

邻居家有个从山东嫁到我们村的小媳妇,我买回缝纫机后,第一个来参观的人就是她。她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想让老伴教她做衣服。老伴见她一大家子人需要穿戴,家庭经济又不富裕,便让她来我家里学做衣服。先理论后实践;先缝缝补补再裁剪缝衣;先做孩子的再做大人的……经过几年锻炼,她也成了做衣服能手。

做衣服时会有很多边角料,老伴把它们保存起来,用这些边角料给孩子们做书包、沙包、杯套、坐垫,既好看又不花钱,很受群众和孩子们欢迎。

现在,缝纫机老了,旧了,但老伴仍爱不释手,每天擦拭一新,用它为我们缝衣服,修衣服,补衣服……那缜密的针脚里缝进了老伴的缕缕爱意和浓浓深情。

机会难得

张超贪杯,年纪轻轻就得了“三高”,医生要求他戒酒。这下可苦了张超,一天到晚被媳妇小莉盯着,总想找个机会喝两杯解解馋。

这天是周六,小莉要加班,让张超替她去一家服装店退衣服。张超一听,心想机会难得,抓紧时间办完事儿,去喝一顿。打定主意,他欢天喜地地开车出了门。

来到服装店,老板娘刚好开门,见张超来退衣服,不满地说:“小伙子,哪有大清早就来退货的?”

张超一想也是,一分钱没进,倒先退出去几百块,确实挺让人忌讳的。他只好歉意地笑笑,提着衣服走了。

瞎逛了个把小时,张超再次登门,只见好几个顾客正在挑选衣服。老板娘又不高兴地说:“没看到我都忙得分不开身了?”

张超火了,想和她理论,又怕把事情搞砸,只好忍住气再等。这时酒瘾上来了,他真想找个地方喝两杯,可是开着车呢,被抓酒驾可不得了,于是他只好坐在车里一个劲喝水。

好不容易熬到店里没顾客了,张超第三次登门。老板娘接过衣服看了看,没好气地丢还给张超,说:“你也不看看,这是我们店里的衣服吗?”

张超急忙细看,这才发现确实不是人家的品牌,肯定是小莉忙乱中把衣服装错了。

张超窝了一肚子的火,回家却发现小莉也回来了。他冲小莉嚷嚷,咋那么马虎,害他白折腾了一个上午。小莉调皮地一笑:“我是故意的,那家老板娘凶吧?”

张超刚要发作,小莉揶揄道:“我还不了解你?不给你找点事做,你这会儿肯定在酒桌上了。别生气了,来吃你最爱的炸酱面吧。”

还做母亲的孩子

文/文芳

正上班时,妈打来电话:“我看到一件衣服,好看得很!我想给你买一件。”妈在电话那头兴冲冲地说着那件衣服的好,电话这头的我却听呆了。妈给我买衣服,那是多遥远的事了,遥远得就像一则始祖神话。

六十岁的妈妈懂得衣服大方又要谦和、端庄又要时尚的元素吗?我想了很多,但顿了顿,我还是说:“好,你买吧。”

下班回到家,妈妈立即拿出那件衣。那是一套民国风格的衣服,丝滑的料子,米白的颜色,半开的荷花图案。我一直想不明白,平常穿衣服比较老土气的妈,她怎么懂得欣赏这种典雅的美呢?而且主要的是衣服花了七百多块钱,而妈的衣服从不超过一百,她总是拣地摊上几十块钱的买。即便这样,一件衣服她要穿上好几年甚至更久。记得我拿了第一笔工资,给她买了一双棉鞋,当她知道那鞋子花了一百多块,还说了我一顿。当然,我知道她是欢喜的,她摩挲那鞋时,眼里的欣悦泄露了她最真实的情感。现在,她却会给我买她大半辈子都没舍得买的这样贵的衣服。

我想起去年带着女儿回家陪父母过年,我总是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奔忙着,我想,父母才六十出头,与他们相处的时日还长。但在红尘闹市行走数载,我渐渐明白这世上是没有什么事物经得起时光的敲打。

晚上临睡时,我看了看妈妈为我准备的清爽的床,对她说:“妈,我多想永远长不大,这样就能够天天享受你的爱了。”妈妈实在高兴,一会儿站起,一会儿坐下,一会儿又在床上添上一床毛毯,说这样我就不会冷了,其实那被子已经够厚了。只是像小时候她为我铺床叠被这样一件小事,竟让她高兴成那样。

我忽然明白是我授予了她做母亲的权力了,不,是交还,这本该就是做母亲的权力。但什么时候起,我剥夺她这项权力了?

小时候,她可以给我买好吃的、可以用红绸子帮我扎各种好看的辫子,可以牵我搂我抱我拥我入眠,以一个母亲天经地义的权力。但一眨眼,那女孩就大了,大到她再也不好擅作主张牵她的手。

我忽然明白,做一个母亲注定是这世上最孤单的。孩子小的时候,她的心是充盈的,手是充实的,因为她的心有孩子可以去爱,她的手有孩子的手可以去牵。但这权力是一把握不住的沙,还没回过神来,就漏光了。孩子渐渐长大,在时光的枕木上渐行渐远,留给母亲一个毫不留念的背影,而那痴心的母亲,却依然站在原地从未离开,深情凝望她渐行渐远的孩子。

我们已让母亲的心空置太久,手亦空落太久。让我们还权于母,还做母亲的孩子。和她拉拉家常,聊聊烦恼,听听她的唠叨,贴贴她褶皱蔓延的脸,热情“拥抱”一罐她亲手做的咸菜,央她做一双土里土气却温暖、爱意满满的毛鞋……用这些童稚时的依恋,告诉她:我们不曾远离,我们一直是她可亲可爱的孩子,不管风华正茂,抑或两鬓白发。

爱心墙

文/王玉珍

清晨,雨声淅淅沥沥。

撑一把伞,走在上班的路上。行人三三两两,或撑伞,或独行,步履匆匆。一阵风吹过,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虽是夏天,但接连的雨,让空气有了凉意。

十字街口,一堵墙前,围着很多人,墙上的金属架上挂着衣服。下雨天还有人做生意?我有些诧异。

走近了,听清了他们的谈话。

“早上起得慌,出门没带伞,衣服有点儿湿了,这件我要了。”说着,大叔脱下自己的外套,换上手里的衣服。

“嘿嘿,你别说,还挺合适。”大叔拉拉衣服,扭过头往身后看看,满意地笑了。

“拿吧,谁穿着合适就是谁的。昨天我也选了一件。”旁边一个人说。

“看中的东西就能拿走?我没听错吧。”有人觉得不可思议。

“喏,那写的有,这里的东西免费领取。”有人解释。

“真是这样啊,那我也看看。”

我忍不住驻足,移走头顶的雨伞,看见了一面爱心墙。

金属架上撑着遮阳板,上面挂着上衣,中间搭着裤子,下面一层堆着叠好的衣服和鞋子。大人的、小孩的,厚的、薄的,一应俱全,整齐干净。整面墙是鲜艳的红,心形的图案、温馨提示、爱的寄语点缀其间。只一眼,就可以感受到爱的热度。

“亲爱的朋友们:

您可曾想过,您的一件衣服、一双鞋……也许你我献出一份爱,可以让这个世界更温暖。还在犹豫什么?来吧!一起挂上我们闲置的衣物,让需要的人把它带走!

如果需要,你可以随时取走,需要一件取走一件,也为别人留下温暖,让我们共同呵护这份温暖,让爱心一直延续。”

这是百度贴吧嵩县吧、嵩县同城会、嵩县爱心志愿者的倡议。

“带走你需要的爱”,这种爱的方式,让我心生感触。

爱心墙,这是个爱意流动的平台。在这里,你可以是施恩者,也可以是受惠者。爱是一种传承,更是一种分享。

家有“雷锋婆婆”

文/刘改徐

自从婆婆来到我家住,我们和邻居平时很少来往的习惯被打乱了。

那天下午,婆婆到楼下散步,走到隔壁单元时,看到一件红色的小衣服,摇摇摆摆从空中飘落下来。她拾起衣服,挨家挨户去敲门,最后在六楼找到了失主。原来当妈妈的给孩子洗了衣服,晾在顶层的小院里,不小心被风吹走了。这位妈妈看到我家婆婆年过七旬,爬楼送还衣服,当时十分感动,就把这件事发到了小区的群里。于是,一夜之间,婆婆成了“名人”,大家都知道我家有位“活雷锋”。

一次偶然,婆婆听说住在一楼的李阿姨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儿子媳妇工作都非常忙,她想出门透口气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这事好办,以后我推着她出去!”婆婆说,反正自己每天都要到小公园去散步,顺便推上她,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她说到做到,第二天看到天气晴好,就用轮椅推着李阿姨出去了。婆婆毕竟也是七十多岁的人了,遇到不方便轮椅行驶的地方,她也会发愁,好在邻居们都很热心,谁看到了都会伸手帮助一把。李阿姨的儿子更是专门上家里来道谢,说我家婆婆真是好心人,帮他解决了一件大难题。

自己当雷锋还不算,婆婆还让我们也加入了她的阵营。话说住我家对门的邻居,是一对长期跑货运的夫妇,他们往往一走就是十天半月,留下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沙沙由奶奶照顾。奶奶不识字,每天孩子从幼儿园回来,就坐下来看动画片,不哭不闹就好。婆婆看了,叹口气说:“这样养娃可真不行啊,时间久了,孩子眼睛都容易出问题。”有一天晚上,我正在给女儿讲故事,婆婆把沙沙领来了,笑着跟我说:“反正你是讲故事,一个娃听也是讲,两个娃听也是讲,就让沙沙也来听听吧!”就这样,沙沙成了我家的常客,每天都跑来听故事。

家有雷锋婆婆,让我越来越多地感受到,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复杂,只要肯付出真心,邻里之间相处也可以如此融洽。婆婆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全家人,我们都愿意和她一起努力,去帮助更多的人。

两种人

文/杨好利

到步行街我最喜欢逛两家服装店,一家在楼上,一家在楼下。里边的衣服都是我的菜,自然光顾的次数多了些。

店主都是三十多岁的女子。楼上的店主长得漂亮,长发,高个,是典型的气质美女。楼下的店主微胖,圆脸,短发,爱笑。

去楼上那家看衣服,店主会带着睥睨众生的笑对你说:“试试吧,这件挺适合你,喏,那件也适合你,都试试。”你试过了,感觉一般,拿了衣撑要帮忙挂起来。“就这两件吧,穿上不错。”美女店主说着,顺手就要把衣服包起来。衣服是不错,却不是自己喜欢的样式,穿上有些显老了。我摇头道:“再看看吧!”美女店主的脸马上拉了下来,瞬间蒙上一层千年寒冰,板着脸拿起衣撑挂起了衣服,吓得我和朋友像做了亏心事般逃离。

下到楼下,进了另一家店。店主的笑声如春风般灌进耳朵。“随便看,有喜欢的试试。”利落的短发,简短的话语,干净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看了,试了,不太满意。

“不合适啊,这两天就会进新货,到时候再来看。”有时候试了不适合自己的衣服,她会说,这件衣服你穿不合适,再看看其他款式。每次走到门口,不管有没有买衣服,店主都会笑着说,有空来玩啊!

渐渐地,楼上的那家很少再光顾。我成了楼下的那家的常客,加了店主微信,偶尔会聊上几句。店主把老客户建了微信群,进了新货回来,会在群里发红包,告诉大家上新款了,可以去看看。

后来,听说楼上那家生意不好转让了。今年五一,楼下这家新扩了店面,生意更红火了。

我在心里感慨:两种人,两种生意。

有梦的女人

文/孙荔

我的一位邻居,她写得一手好字,有着知识女性的清雅。

我经常见她忙碌的身影,不是提着满满一篮菜,从菜市归来,就是弯腰晾晒一阳台衣服,那身影总是匆忙的。她四十刚出头,下岗在家,幸而写得一手好字,在家办了个书法班,周末、假期开课。

我带侄子去练书法,她的家住在一栋楼的西首,客厅宽敞采光很好,拥挤地摆了三排小桌,她微笑招呼我们,四十岁的脸上依然白净,几点雀斑显出少女般的矜持,她教学生一丝不苟,字写得好的,她用红笔圈起,孩子们比着谁得的圆圈多,写得很虔诚。

环顾她的家简洁至极,一张床、一台电视、一个衣橱,让人感觉出她生活的清贫。她说不上漂亮,但气质凛然,分外有一种薄凉之感,衣服穿在别人身上只是衣服,而穿在她身上却赋予了灵魂,如她的字体般骨骼清奇。

我介绍同事的孩子,去她那儿习练书法。一个雨天的黄昏,她来我家,提来两个硕大的柚子,额前的发丝被雨水打得有些凌乱,我请她坐下,她表情透着感激和拘谨,说要谢谢我。我有些茫然,她说感谢我宣传她的书法班,我一笑置之,我们聊起生活世事,一点不陌生,她笑起来依然纯真,让人忘掉她的年龄,没有生活阴影凝聚的一层积劳怨恨的冷霜。

她每天必买份报纸,仔细阅读每一篇,这样好的一个有内蕴的女人应该有人疼,但直觉告诉我,她没人疼。

我们闲谈着,她突然问我:“不惑之年的男人能否改变他的想法?”

我想这是她蜜蜂般为家操劳的关键了,我淡淡地说,人很难改变的,这样年龄的男人是煮熟的蛋。我与她相对坐着,嗑着瓜子,却分明感觉到,她在吃着那枚索然无味的白煮蛋,女人总是善感的动物,一张脸转过去是黯然。

一日在街头遇到她,她在帮别人推销服装,她说女儿考上了重点高中,费用大,周末授完课,没事就找点零活,还可学习别人的经营之道,将来开一家服装店……我想起一个服装的广告词:最美的梦想才是最美的衣裳。

张爱玲曾言:女人不停地向前奔跑,所遇到的,仍然不过是男人。好的婚姻,无非是要成就各自的人生,她一个梦的破碎,另一个梦却在开启,现实生活的艰苦,像一捆粗糙的绳子,紧紧地捆住她像捆住天使,她却从绳索中飞出来,轻轻落在地上,唱她应该唱的歌。

我喜欢这样有梦的女人,有梦的人生是美丽的。

杏花

文/李柳忠

杏花是我们村的漂亮姐儿,是村花。

但杏花家里穷,穷得经常没米下锅,于是便到城里打工挣钱。杏花不太费什么劲便找到了工做,那是在一家饭店做服务员。杏花就认为,城里人好讲话。其实她不知,城里人是瞄准她的身段好,皮肤白白净净的,能多揽点客,城里人复杂着哩!

杏花的老板是个广东人。小晴说他坏,说得杏花傻了眼,生怕老板欺负她。老板生意忙,手机里的电话和微信经常响个不停,一响,杏花她们就有得忙,忙得连擦汗的时间都没有。但杏花觉得实在,老板包吃包住,一个月还可得一二千块钱,往家里寄些钱,家里也没那么穷了。

杏花有了点钱,就开始注重打扮了。杏花想,城里的女人真会享受,涂胭脂,打口红,穿漂亮的衣服,有的还穿得露露的。杏花说城里女人真不害臊。但看看市场上的衣服,有几件是不露的?杏花只能试着买了一套,偷偷地对着镜子穿,一时为自己的美呆住了。

“狐狸精。”突然背后有人蒙住她的眼睛,让她猜是谁。杏花不用猜,就知道是小晴。小晴被识破,嘻嘻笑着说,杏花真漂亮,穿起这套衣服来,人够风骚的哦,当心老板找你“麻烦”。杏花被她说得羞红了脸,举起拳头就打,两人一阵调打。

当她们闹得正欢的时候,老板哼着歌走上楼来了。看到杏花如此打扮后,也呆住了,杏花的美,像是一朵不经意发现的花,艳艳的,又纯纯的,净化人的心哩。小晴立即意识到,老板对杏花感兴趣了。望着老板令人难以揣摸的表情,杏花有些不寒而栗,她后悔自己买了一套这样的衣服。但老板谁也没叫,呆了一会儿,径直下楼去了。咦,小晴觉得怪,今天他怎么了?小晴提醒杏花,以后当心着点,老板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从那以后,杏花不敢再穿那套衣服。见到老板,心砰砰地跳,她感到老板那贪婪的眼光,总离不开她的身子。但还好,老板没找她乱啃嘴儿,只是她的工钱,逐月地增多了。杏花并不感到高兴。

过了一段时间,老板突然叫杏花去一下,说话的态度很温和。

“杏花,你最近干嘛老躲着我?”老板问她。

“没有呀,我们忙,忙着哩!”杏花怯生生地答。

“不是吧,是怕我吧。”

杏花无语,低着头弄自己的辫子,心里想,今天我倒要看你有几坏?

老板见她不说话,就点燃了一支烟,嘴里鼻里便冒起烟雾来。

杏花有点受不了,用手小心翼翼地抱紧身子,以防他乱来。

“杏花,我要回广东一趟,这里的生意,我想请你照应一下。”老板最后叹了口气说,“我那边生意真离不开我。”

“那小晴呢?她不是总管吗?”杏花说。

“她只会花男人的钱,她拿走了我朋友的20万块钱,悄悄跟对面那个小白脸跑了。”老板很难过,狠狠地又吸了几口烟。

小晴?怪不着这几天没见她,杏花不敢相信小晴是这样的一个人。

之后,杏花便代替小晴,做起总管来了。

老板一回就是半个月,不知为什么,杏花竟有些盼老板早点回来了。

她重新穿起了那套新衣服。心想,城里人和乡下人一样,有好人也有坏人。衣服既然买了就穿吧,管它呢,人是人,衣服是衣服。

挑毛病

文/王华

过几天就是老爸的65岁生日,想起早前听老妈说起老爸的一些衣服旧了。于是我就抽空拉着老爸去逛街,给他买一件新衣服作为生日礼物。

心想给老爸的生日礼物,要好一点的,就带着老爸往步行街走,那一带都是一些品牌店。走进一家中档品牌服装店,让老爸挑选自己喜欢的。老爸看得很仔细,里里外外翻了个遍,我发现他很喜欢挑物品的毛病。有一件不错的黑色呢子衣,穿在他身上,显得特别精神,可是老爸却说,这件衣服太重,穿着不是很舒服。

又把服装店里的男装看了一圈,有几件我觉得还不错的,可是老爷子的眼光太独特,总是说这一件款式不合意,那一件穿在身上别扭,一件也没有看上。

走了好几家服装店,老爸总是对那些衣服挑三拣四的。没办法,让老爸挑选生日礼物,当然要让他中意才行,我只好耐着性子陪他继续看,让他挑到满意为止。

后来走到一家店。喧闹的广播声里叫着“衣服两折起卖”,那是一家品牌运动服专卖店,正在大张旗鼓地处理陈年存货。我没打算给老爸在这里买,可我老爸却疾步走进去,很快就选中一件羽绒运动服,让跟在后面的我去付钱。在付钱之前,我小声地与老爸商量,说这些是往年卖不完留下的衣服,早就过时了。老爸斩钉截铁地说:“运动服哪里有过时的,我看上的这一件,比别的店里试的那几件都时髦多了。这家运动服店也是个大牌子,质量好得很,从哪方面讲这都没毛病可挑。”然后老爸催着我去付款,好像迟了就会被别人抢走似的。

我只好去付了款,这件衣服因为是旧款式,好几年前出的,所以只打了两折,原价600多元,现在只要130元就可以买到了。看着老爸心满意足的样子,我又在这家店给老爸多买了一件其它款式的衣服,当然也是打两折,他乐呵呵地接受了,他说值。那一刻我终于明白,刚开始老爸挑那些品牌衣服的毛病,并不是那些衣服有什么缺陷,而是那些千元左右一件的衣服,在我老爸的眼里已经非常贵了,价钱贵,才是那些衣服真正的毛病,父亲是想给我省钱。在父亲的眼里和心里,只要对我不利的,那都是毛病,他必须挑出来,对我有利的,那就一定没有毛病。

青黄不接

文/常保平

每到这个季节,我都会想起“青黄不接”这个词。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过了正月,粮食吃完了,小麦还未成熟,人们吃了上顿没下顿,衣服破烂,靠野菜度日,真是青黄不接。

我十几岁的时候,家里十分困难,每天只吃两顿饭。看到别人家吃饭,我就可怜巴巴地哭。衣服也“青黄不接”,冬天衣服单薄,我冻得直打战,夏天,一件衬衫穿到底,衣服上有窟窿,鞋子露脚丫。上学时我带上黄菜(用萝卜缨腌制的一种酸菜)馍、麸子饼,味道当然不好,但饥不择食,勉强度日。

为了节省食物,母亲常把蒸好的黄菜馍放竹篮里挂在房梁上。我搬来小凳子爬到水缸上,不小心把水缸打烂了,也没有偷到馍。我想,我肯定要挨一顿打。谁知父亲回来后,只是瞅了我两眼,就扭过头去,母亲也再不把馍挂在房梁上。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了,不再为一日三餐发愁,有了闲钱置房买家具,还要出去旅游,青黄不接这个词也用得少了,只是在人才培养、技术服务方面偶尔看到。但愿“青黄不接”只是词典上的一个词。

狗穿衣服 人侍候

文/李星涛

狗穿衣服了。

小县城里有狗衣专卖店,淘宝网上也有。不少巧手裁缝放下人衣服不做,专门当起了狗的裁缝,制出了一件件款式花色颇为新潮的狗衣服。

狗只有衣服,却没有裤子和鞋子。人的衣服可以自己脱下来,但狗却要人来帮忙。狗的鞋子就是蹄子,是它们祖先几万年前就穿上去的,不能脱,一脱就连皮带肉,要了狗命。

狗穿衣服,这是人性化的体现。清晨,遛狗人牵着身穿五颜六色衣服的狗狗们,幸福地遛弯。人走多块,狗不一定就走多块,但狗走多快,人一定就走多快。看不出到底是人在遛狗,还是狗在遛人。

古言:“狗来富,猫来穷”。这其间缘由有二,一是古代富人家的住房都是铺了地板的,而穷人家住的都是土房,满屋都有老鼠洞。老鼠多了,猫自然就会光顾,富人家经常吃肉,狗鼻子灵敏,所以就跑到富人家去等着吃骨头了。

其二是自古以来,狗一直被人类看作吉利的动物。狗的叫声“旺旺旺”,其寓意吉祥,是财富来临的前兆。猫的叫声“喵”,谐音为“灭”、“没”、“霉”,听起来极为不吉利。

如今,养狗人越来越多,狗逐渐变成家里成员了,被呼做儿子、孙子、贝贝、宝宝……狗地位一天天攀升,待遇也一天天看涨。它们身上脏了有人洗,生病了有专门的医院治疗,还不要挂号排队。吃够了主人的饭食,就吃网上外卖的狗粮。主人偶尔还会干起拉皮条的勾当,为狗儿们介绍对象,众目睽睽之下就干起好事,根本不要偷偷摸摸,躲躲藏藏。

社会如今有了丰富多彩的圈子,养狗的就有狗圈子。有个成语叫狐朋狗友,狗圈子里的人应该算是狗友了吧。男狗友聚会,除了赛狗赌博,就是放开绳索,让狗撒欢,处朋友,搞一日情,然后旁观,然后大笑。

女狗友相聚,说得最多的当然是狗衣服了。她们一边议论着,一边就突发奇想:何时也能给狗穿上裤子,连屁股和丑物也像人一样包裹上,那该多人性化呀!但转念一想,倘若真的如此,狗解手可就不能像平时,一翘腿、一塌屁股就了事,动辄要靠人来帮忙宽衣解带。这时候,人就要低下头,弯下腰。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距离狗屎狗尿近了一步,狗友们就会停止了奇想。可见,人赋予狗的人性化多少还是带有点虚伪成分的。此处的儿子、孙子远远比不上彼处的儿子和孙子,只不过是人在人群中找不到忠诚的朋友,便转而移向狗圈子寻觅罢了。

议论最终的结果是,狗穿裤子不方便,只有尾巴可以穿上尾巴套。于是,第二天女狗友中便有人牵狗出来,炫耀起自己做的狗尾巴套。狗友见之,便纷纷争相效仿,并不断创新。不出半月,整个小城又流行了卖狗尾巴套的。有人还及时地开出了狗尾巴套专卖店,生意也立马做的风生水起。

可能是看见狗穿上尾巴套,人有些嫉妒吧。一些狗友便联想到,假如自己的尾巴在万年前没有被进化掉,那么现在人尾巴套的生意也一定会比狗尾巴套做的红火,固定有人以此发财,T台上也一定会有模特穿上尾巴套来往穿梭炫耀。可现在是狗抢了人的风头,人也只有艳羡的份儿了。

狗衣服专注于实用性,它只是护住了狗身子,至于其他,全然裸露在外,用起来比人方便多了。至于尾巴套,人在怀想之余,便学会了变相使用,那就是避孕套,只不过不像狗尾巴套一样,让人看见罢了。

走过雨天

文/张镝

天空像件大氅,底下全是雨水,滴答个不停。

趟着雨水行走的日子,串起来,凝成了一条河。源头在哪里?是那亘古的洪荒么?

照顾老人的阿姨,是耐不住这绵绵无绝期的雨么?她走了,我们过来,抵了缺。

“爹爹,您这件衣服有点脏,拿来帮您洗洗吧?”饭席间,发现八十多岁的公公,衣襟胸前泛着大片油渍和饭渍。

“等等吧,这么厚的衣,我一般等天晴再洗。”老人有点不好意思,找了个充分的理由。

好吧,等等。

阳光普照的灿烂,暖意融融的和煦,那是多久之前的事了?想想,恍如隔世。好长时间以来,换洗的衣服,不得不借助于烤火炉,或者烘干机;湿了的鞋子,每天晚上轮番与干鞋器做伴;床单、被套,不到万不得已,不敢动念拆洗;老家门前的那条土路,泥水波浪般漾开去,层层叠叠,沟沟壑壑,屏息凝视,刹那间走过千山万水;更有累积在车身的污垢,像在尘世间滚了八百回,死捶烂打,从此融为一体,难舍难分。

偶尔,雨生生乍停一阵,世界顿时清朗起来,仿佛持续的雨幕,连自己都腻烦透了,迫不及待地想要掀开一角,卷起来,撂成团,扔出老远,留个自由呼吸的豁口。

仅仅是个豁口。夜幕降临时分,一股无法抗拒的沉沉雨意,又款款前行,迷迷蒙蒙铺盖了下来。房屋顶,马路上,街道边,又晃起了亮晶晶的水润之光。

我们,如此持续地,被浸润在雨水里。

似有一层厚厚的茧,裹住了生命。想推开,推不动。想逃,无处可遁。我们是滴着雨水的大氅下,榨出的小小的生命。

再小,也要手脚并用,安然前行。

笃定地生活,从容地面对,合着雨水的节拍,尽量步履轻盈。

坚持早起,晨练,用餐,然后出门。雨丝儿、雨点儿、雨絮儿,千变万化,越过雨伞的防护,扑飞到棉袄的前襟下摆,裤管的前方侧面,还迅疾地拥吻鞋帮鞋口,动作轻柔,丝毫没打算影响人看风景。

泱泱河畔,烟雨朦胧。抬头远望,桥,影影绰绰;过去,楼,若隐若现;再往前,白茫茫一片,无分天地。不远的山峦,笼着轻纱,蒸腾着白雾,宛若仙境,缥缈虚无,亦真亦幻,好一幅抒情写意的自然画卷!风光桥上,几名钓者,不畏严寒,无视风雨,一溜排钓竿依次垂向水面,时间于此,静如处子。只听得倏地哗然水响,钓竿弯垂,猛地一扬,胖墩墩的家伙飞出水面,落至桥面,肥硕的大尾巴把地板甩得啪啪作响。

清晨顶雨匆匆去,傍晚踏水姗姗归。与天气无直接关系的职业,晴也一天,雨也一天,事情做一件少一件。不辜负时光,不辜负自己。

沿河地带,路灯亮起,火红中国结,明媚,耀眼。霓虹灯火热登场,从高处、低处,远处、近处纷至沓来,闪闪烁烁,彼此呼应。潋滟波光中,灯光依着河流,河流映着灯光,两情相悦,相互生动在渐次深沉的夜色里。

推开家门,老人安好。灶台上煮着米饭,滋滋冒着热气,菜,等待归人调配处理。

“爹爹,吃完饭,您还是把这件衣服脱下来,帮您刷洗干净吧?”若干天之后,再次相问。

“好吧,还是洗了吧,看来不能等到天晴了!顺便把这条罩裤也洗了。”老人爽然同意,带点孩子般的羞涩,“其实,出门的时候我还是没有穿这件衣服,总是换了件衣服出去的……”

旁边的老太太会心一笑,如释重负。

窗外雨丝飞扬,毫不懈怠地继续从天空往大地扩散。晾衣服的栏杆,在灯光的映照下,笔直地坠着一串水珠,呈大小不规则状,闪着生命的微光。

久雨必晴。满心期待,每一个春天,风和日丽。

岁月青涩

文/绿湖儿

八岁那年,我上小学三年级,暑假,妈做了一件嫩黄色的短袖,嫩黄色的长裤给我,好像是的确良的吧,穿着这一身黄色的衣服,因为是新的,再加上颜色鲜艳,所以在农村的孩子们中间很是引人瞩目。二姨家在长安县,在七八月间有个会,所以我妈带着我们姐弟三人就去二姨家做亲戚。二姨家亲戚很多,孩子也很多,和我们家一样,也是姊妹三个,这么多孩子在一块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但那年的会真让我记住了,我在他们中间,被取了个外号称作“huang gua le”,这是我们这里的方言,其实就是“黄鹂鸟”的意思,在他们捉弄并嘲笑下,我再也不想穿那身衣服了。

上初一那年,一个刚刚入冬的季节,天已经开始冷下来了。我们上的初中在五里外的外村去上,早上要去上早自习,早上基本都是五点半就已经起床了。天气好的时候还可以,但那个季节雨很多,天很冷,早上,妈妈逼着我穿上了她熬夜做好的新棉裤,过去的棉裤是棉花做的,穿起来不贴身,并且鼓鼓囊囊的,很不好看,其实,我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的。但还是穿到了学校,只想着最好没人注意。但那天的运气实在是不好,那个讨厌的语文老师让我站在讲台上背古文,可那天我刚好没背过,老师就让我站在讲台上罚站。

就在一个班五六十人的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小女孩,一个已经懂得了羞耻的小女孩,穿着她鼓鼓囊囊的大棉裤,站在讲台上,接受批评,如果有个地缝我一定会钻进去,但那时候,我是那么内向、羞涩,却接受着这样的尴尬的状况,我听见有个男同学叫我“怪物”。

高中那年,我在县城一中上学,那是全县唯一一所重点中学。家里姐弟三人,就我一个上了高中,妈在农村,爸的工资很低,还要养活我们一大家,所以上了高中的我很懂事,在一个女孩很美的年龄,并没有和家里要漂亮的衣服,姐在家是老大,到了婚嫁的年龄,所以穿的较好,弟弟是男孩,在家里很受宠的,那时我不知道是被疏忽了,还是本身上学要花钱,所以穿的都是凑合的,记得高三那年,夏天穿的是弟弟一件过时的T恤衫,T恤宽宽大大的,洗的都有点发白的颜色,就整个夏天都是那件衣服,在早晨,或是黄昏,穿过操场,大大的T恤衬着我单薄的身影,学生式的短发,手里总是拿着一本书,反正不是政治就是英语,眼神深远,口中念念有词,当然更是一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样子,好像“天地间,舍我其谁?”那情形总是引人侧目。有个关系很好的学友,那时对我很是喜欢,喜欢的近乎崇拜,一天看见别人侧目,问她,他(她)们是不是在嘲笑我,学友答到“气质超俗、温文尔雅、傲然而立、是欣赏而非嘲笑矣!原来人的本身的已经远远的超越了衣服。虽不知学友说的是真是假,但有她如此欣赏,此生足矣!

除了夏天那件T恤,其余的季节,我都穿一件中山装,70后出生的人都知道,有一年流行中山装,灰灰白白的颜色,胸前有四个带扇的兜,曾经风靡一时,但我穿的时候,已经不流行了,我穿的也是弟弟穿过的,因为中山装后就流行深蓝色的五四青年装,就是立领,暗扣、左胸前一个开口的口袋,没有扇扇的那种,弟弟穿着很帅气,那年他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五了,中山装看着质量还很好,厚厚的,很皮实的样子,因为是双层的,穿着很暖和,我因为没有什么衣服,就穿了他已经不再穿的中山装。也是很宽,长的已经盖过屁股了,但我还是很喜欢,是真的喜欢吗?亦或是高考吸引了我所有的注意力,我根本顾不上自己穿什么了,穿了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因为样子老式,也因为耐脏,所以我不用每个星期洗衣服,所以对它很是满意,但我同桌不乐意了,记得同桌叫“姚明”,是个帅的要死的阳光青年,人随意活泼,很是吸引女孩注意的。但或许因为我的装扮影响了他的光辉形象吧,同桌送我一外号“古董”。

因为今天,秋雨下得很大,天气很凉了,办公室的小马感冒了,穿了一件不合时节的毛绒绒的马甲,看着熊猫般的同事,开玩笑时就忽然想起了那些陈年旧事,说给她们听,大家乐得眼泪都出来了,我也为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事,肚子都笑疼了,其不知当年,却为自己如花般年龄,纵有不俗的气质,却没有合体的衣服,而倍感尴尬,和窘境。但同时也为自己当年的坦然与淡泊而欣慰。当然,为自己不懈的努力和坚持而感到自豪。

所有经历过的,不管当时是困苦或是幸福,都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而困境更容易让人奋发图强!

我愿意为你活着

文/兵斌

男孩家很穷,一家人都靠他养活,女孩家也很穷,父亲患病在床。男孩和女孩家比邻而居,从小他们玩在一起,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相爱了,转眼到了结婚的年纪,男孩准备向女孩求婚,但他一时拿不出女孩家要求的聘礼钱。而且结婚需要的各种花费也拿不出一分,这让男孩和女孩很犯愁。就算是不考虑这些结婚,那么婚后两方家庭沉重的负担也会压的他们喘不上气来。他们决定暂时不结婚,努力的去赚钱。

男孩觉得上班赚的太少,便辞去工作,四下借钱开了家小饭馆,男孩肯吃苦受累,小饭馆在他用心的经营下每天都是客人满坐。一个月下来男孩就把借来的钱还上了,男孩开心的告诉女孩按现在的收入,明年夏天估计就能攒到办婚礼的钱了,男孩深情地对女孩说:“明年咱就把婚事办了吧!”女孩高兴的偎依在男孩怀里点点头,俩人互相偎依憧憬着未来的幸福。

由于男孩的饭馆太火了,招来临近几家饭馆的嫉妒,他们暗中找人去男孩的店里捣乱,吃完饭愣是不给钱,男孩非常气愤的和他们吵了起来,这些人一会说菜里有蟑螂,一会说饭里有沙子,并吵闹着砸了饭馆的玻璃。男孩气急了和这些人动起手来,他们人多手重,很快男孩被打倒了,但是他支撑着站了起来,想要打电话报警,其中一人看事不好,顺手掏出一把刀,扎进了男孩的身体,其余的人一看见红了,瞬间跑的无影无踪。

男孩顺手拿起吧台上他买给女孩的衣服搂在了怀里,他用手捂住伤口走了整整两条街,来到了女孩面前,女孩看见男孩一下子扑在他的怀里,男孩被女孩撞的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女孩问他嘴角怎么流血了,男孩笑了。从怀里掏出了一件血红的衣服,放在女孩手里,女孩看着手里的衣服,觉得颜色不对,她要买的是白色的,怎么换成红色的了?这时男孩缓缓地到在了女孩怀里,女孩才知道是男孩的血染红了衣服。

女孩慌张的抱着男孩的身体,哭喊着男孩的名字,可是他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他心爱的人。男孩被送到医院后,医生惋惜地说送殡仪馆吧!女孩像傻了一样不停地自言自语,“不会的,他不会死的,不会的……”她大叫一声“不会的……”精神极度崩溃晕了过去。

男孩火化那天,女孩抱着男孩的尸体说什么也不让火化,大吵大闹着要和男孩一起死,一起葬,哭得撕心裂肺死去活来。当时,两家人都极力劝导着女孩。等男孩推进去火化炉时,女孩变的安静了。趁人不注意时,女孩跑到了殡仪馆的楼顶。她怀里抱着男孩血染红的衣服,她轻轻地念叨着,生不离、死不弃,黄泉路上两相依。当一滴泪滴落而下时,女孩正要纵身跳下去。这时女孩听见男孩声音说:“妹,你愿意为我活着吗?帮我照顾父母……”女孩闻声抬起头,她看见男孩的脸隐在烟雾中,模模糊糊地看不真切。她激动地大叫:“哥……哥……”男孩的脸变得越来越淡,逐渐地消失在了空气中。楼下的众人惊呆了,他们看见一个血红的影子在楼顶坠落下来,他们急忙跑了过去,一件血红的衣服静静地躺在地上。

而女孩依旧迎着风站在楼顶,她大声的喊着:“哥……我愿意为你活着,你放心走吧!”说完泪如雨下……

有听有看的笑话

文/佚名

七八个妇女正在村头的树荫底下纳凉,手里做着针线活,嘴里唠叨着村子里的新闻旧事,有说有笑。都说‘三个妇女一台戏’,这七八个妇女凑在一起,别说有多热闹了。

村里出了名的快嘴婆娘阿香,聪明伶俐,能说会道。她从河里洗完了衣服回家,还没走近这个地方,老远就听到阿丽朝她喊了起来:“快嘴姐,快来,快来,大家都等着你讲笑话、开心呢。”

阿香不紧不慢、不动声色地走到树荫底下,放下手上的一篮子衣裳,扯起衣服下摆,将湿手擦了擦,一本正经地说:“大家又想听我讲笑话啦?好吧,等我回家晒好了衣服,拿上针线活计,马上就过来。”

阿丽一听说有这等好事,急急忙忙提起一桶脏衣服朝河边走去,还回头向快嘴婆娘打了个招呼:“阿香姐,等我洗完了衣服再开始讲啊。”

这位阿香一边往家走,一边寻思着讲什么笑话,逗大家乐。她脑子一亮,想好了,径直来到阿丽家,风急火燎地高声喊道:“华崽,不好了,你婆娘在河边洗衣服,一不留神掉到河里去了,几个人捞了好久才把她捞上来,喝了好多的水,已经昏过去了,正躺在河边,你先拿床毛毯给我送过去,你再喊两个男劳力过来,马上抬她到公社卫生院去。”

阿香接过毛毯,朝河边跑去。经过这儿的时候,那几个妇女一头雾水,看不懂,就问她:“阿香,你这是干什么?慌慌张张的,好吓人的样子。”

“对不起,现在没时间跟你们说话,等会儿再来。”

她跑到河边,一见着阿丽就喊叫道:“阿丽呀,不好了,你家里失火了,我刚才帮你抢了一床毛毯出来,你赶快回去救火!”

阿丽一脸惊诧,二话没说,丢下衣服就和阿香一起往家里跑,刚跑到大树底下,只见华崽气喘吁吁地也跑了过来。阿丽和华崽两口子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相互上下打量着,惊魂未定,面面相觑,几乎同时着急地指着对方问道:“你不是掉河里去了吗?”

“家里怎么失火啦?”

话还没说完,两口子就不顾一切地紧紧抱在了一起。那几个妇女同胞好生奇怪地问她们:“哎,哎,你们两口子演的哪出戏呀?搞的什么名堂嘛?”

阿香想笑,又不能笑,依然不动声色地说:“阿丽呀,你刚才不是说要听我讲笑话吗?这不,我的这个笑话既有听的,还有看的,你们大家伙说,过瘾不过瘾呀。”

大家才如梦方醒,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有的妇女捧着肚子蹲在地上,有的妇女连气都喘不上来,断断续续地说:“哎——哟哟,这——这也——太——太逗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