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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散文

2023/01/20经典文章

玉米散文(精选20篇)

秋天的情绪

湛蓝的天空,划过一行雁阵,我就闻到了田野里成熟的馨香。坐在一丛绵软柔韧的干茅草上,我把广阔的蓝天作为背景,想象着自己就坐在棉朵般流云的顶端,检阅日夜操劳的庄稼。这儿是金黄饱满的油葵、那儿是蔓长荚鼓的黄豆;左首是金黄酥脆的鸭梨,右首是躲藏在叶底的南瓜。玉米的棒子已经分身,臊红的高粱低首浅语。燥热的秋风吹过,这些成熟了的作物,动作笨拙,表情幸福,一个个像临盆的孕妇等待着惊喜的日子。直羡慕得那些开了花没结果的,结了果没成熟的,再也顾不得慢慢腾腾,四平八稳地度时光,个个脚赶脚地向前奔。

父亲曾经对我说,种庄稼,就得把庄稼像书一样下势读好。书里能读出黄金屋、颜如玉,但一年四季里,我和父亲更多的时候读的却是烦闷和责任。

月似银盘,秋风送爽,蛐蛐伏在菜叶上饮露放歌。此时,诗人们也许会对月兴叹,吟咏出“秋空明月悬,光彩露沾湿。惊鹊栖未定,飞萤卷帘入”的佳句。但我的父亲却不能免俗,而是蹲在碌碡上为玉米干旱的卷了叶子伤神,为葵朵上生了几条小虫发愁。在庄稼人的心里,稼禾是沉默不语的朋友。是朋友,就要惺惺相惜。下雨了,刮风了,天晴了,起雾了,谁有个生老病死、喜怒哀乐的,都要彼此牵挂。待到久旱的禾苗喝上了井水,满地的棉桃灭了病虫,耷拉的向日葵露出了笑容,父亲又常常会禁不住地嘶吼秦腔。啊啊啊,呜呜呜……说不清的音调,辨不出的词语,瞬间就会弥漫孤寂的原野、月色下的小村。相比之下,娘的情绪反倒好些。她站在案板边,一边择着自己亲手点在沟垄边的毛豆角,一边教着儿孙唱乡谣:“老鸹老鸹一溜溜,张家坟里炒豆豆。你一碗,我一碗,把你憋死我不管。”幽默诙谐的唱词逗得娃娃合不拢嘴,小狗小猫又摇尾巴又蹭人。

一场雨过后,天空放晴,天高地阔,沟畔河岸上到处都是收获的身影。渭河滩的花生地里,农妇娃娃们弓腰低首,拽住黄绿的花生秧轻轻一拔,那些藏在沙土里的“白胖子”,就一簇簇显形现身。玉米的叶子已经发白,沉甸甸的棒子微微分身,此时收获恰到好处。玉米秆子又高又密,钻进地里看不到人影,走近了才听到“咔嚓咔嚓”掰棒声。收割回的大豆,就晾晒在场地或庭院里。炸红的秋阳照过两天,就有豆荚“喳喳”的炸响。那声音脆脆的,很干净,老是让我想起蚂蚱的鸣叫。对门二嫂从娘家扛回一副连枷,我借过来轮番捶打,干燥的豆秸豆叶支离破碎,柴扒一搂,圆滚滚的豆粒就铺满一地。

收获的日子是最美的。放眼望去,往日沉静的田野一派繁忙,人来车往、你问我答。就连两个平时有点小过节的人,彼此见了面,都要和颜悦色地点个头。急急匆匆的脚步声,直至天黑才会渐渐稀疏。

仓廪丰实了,乡村人的喜乐就掩藏不住。有乡党串门,父亲第一句话总是问,看咱的庄稼咋个样?来人捡起个苞穗掂掂说,颗粒又圆又亮的,熟到稍头了。听着称赞,父亲呵呵地笑着,透过墙头的阳光给他黝黑的脸上涂满了油彩。娃子的学费不愁了!父亲也不忘给乡党鼓鼓劲,你家的大白萝卜,个粗得都赛过牛腿了。乡党很谦虚地说,咱那收成算个啥,你没见人家老八家的棉花,啧啧,那可是又白又喧软和。哦,听说他家的女子秋后要出嫁了。对呀,那女子心灵手巧的,谁家娶了谁家得福啊!

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适宜。忙完秋收,又该种麦子了。耕地、整畦、施肥、播种,直至翠绿的麦苗完全覆盖了田野,冬闲才算开始了。

人种着地,地养着人。丰了,歉了,喜了,乐了,谁也解不开这缠绕的麻。你释放一点,我发泄一点,因成长和收获而生的情绪就弥漫了整个秋天、整个乡村。

耐人寻味的老玉米

文/高光锋

家乡的土地一年可收获小麦和玉米各一季。每年收完秋,马上就进入秋播,一般在寒露前后播种小麦,来年芒种季节收获;麦子刚刚入囤,地里的玉米已经悄悄冒出了嫩黄尖尖的叶子,在召唤着秋收了。

这天,我在房顶剥玉米皮,无意间,把一个老玉米掉到了地上。我家的小猫咪发现了,抱着老玉米啃了起来。这家伙放着好吃的馒头不吃,却啃起了老玉米。看着小猫咪啃老玉米的样子,我不由穿越回到了我的美好童年时代。

我出生的时候,正处于生活还很困难的70年代中期,那时候细粮白面是稀罕物,粗粮玉米面是家家户户的主食。

现在,每到吃午饭的时候,如果家里备有大葱,我要吃上一段的。这习惯,就是那个时期留下来的。每天,娘和奶奶忙着去地里劳动挣工分。我从“育红班”放学,坐在家门口的石墩子上,等着娘和奶奶收工回来;这时候,邻居老奶奶总是要掰给我一块儿窝头,然后再给我一段大葱。我吃着窝头就大葱,窝头口感细腻,大葱开胃,吃起来津津有味。

秋收临近的时候,香甜的玉米让人们不再安静。为了填饱肚子,总是有人趁着夜深人静,夹着包裹走进玉米地里掰玉米,也总是有人被大队的“看青人”(守护员)给逮着。我曾记得,邻居二秃子叔家孩子多,队里分的粮食少,不够吃的。二秃子叔是个实在人,他偷掰玉米时,不知为啥那么点儿背,总是让人逮着。他让人逮着了,总是要背着编成串的老玉米,由生产队长押着敲着锣游街。为了几个老玉米,二秃子叔没少游街。可是,有这几个老玉米一家人就能填饱肚子。唉,一家老小咋也要活下去啊。

现在,村子里有电磨磨面,有石碾子的少之又少了。石碾子磨出来的面,要比电磨磨的面好吃。那时候,玉米在碾子上磨成细面,做成窝头、铁锅饼子,这就是农家人值得满足的美味了。吃饭时,只要不是阴雨天,家家户户都相聚在胡同里,有说有笑地吃饭。二秃子叔用左手的食指和拇指端着大海碗,然后用其它的三个手指头夹着一个窝头,窝头眼里放着几根老萝卜丝。右手拿着筷子,当他咬一口窝头的时候,就用右手传导着端一下碗;时而又用右手拿筷子夹一根儿萝卜丝,拨拉一下碗里的红薯块,送进嘴里。然后,呼呼地喝上几口玉米面山药(红薯)粥,嘎吱嘎吱嚼着老萝卜丝,香甜得很。其实,我的父老乡亲啊,哪个不是吃在嘴里,香甜在心里呢!

还清晰地记得娘做窝头和贴饼子。娘把玉米面用开水烫三分之一,然后加面和凉水和好,要和得不软不硬;锅里添水烧热,和好的面端上灶台,抓一块面,在手里团一团儿,放在手上托住,大拇指捏入面团儿,然后两手配合:一手拿面团儿,一手赶紧握着面团儿往外旋转一圈儿,三下两下,圆锥中空的窝头就上满了屉。贴饼子更好做,用手团了一块面,做成中间厚边儿上薄的长圆饼,“啪”往烧热的锅边上一摔,“滋啦”一声就沾住了。窝头或是饼子装满了锅,盖上高高的竹篾盖子。爹拉起风箱,“鼓当当、鼓当当”……一阵雾气蒸腾过后,诱人的玉米香气散出来,飘得撩人心肠。娘算计着工夫,觉得时间差不多了,熄火,稍停上十几分钟,揭开了锅盖,黄亮亮的窝头呈现在了眼前,贴在锅边的饼子也熟了。饼子是半烤半蒸的,一面焦黄,一面绵软,味道比窝头还香呢。一家人围着小桌子或蹲或坐,捧着窝头和大饼子,就着老萝卜咸菜,嚼着大葱,享受劳动所得与天伦之乐。

现在,吃的是不愁了,可是怎么也找不到当年的香甜了呢?

哦,家乡的粘玉米

文/秋天的风

最近总是梦到家乡的老房子,梦到那块黑油油的泛着淡淡清香的土地,在那块地里我耕种了八年,八年哟抗战都胜利了,八年的历史,我都在那块土地上留下了什么?记忆的闸门在南国小雨霏霏的日子里徐徐拉开,仿佛电影一般在眼眼前一幕幕的演绎着。

老房子位于小镇的最西测,房子的后身一百米处是公路,西面和前面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除了东面有少许的土地外,南面和西面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的牛羊。我和村长的老婆很要好,村长看我喜欢种地,就特批我,只要我能种过来,不怕累,老房子周围的地随便开垦。有村长做主怕什么呢,我就毫不客气的雇了一台旋耕机,旋出十多亩地。本身土地就很肥沃潮湿,经过旋耕机翻转两次,那地真叫好。放眼望去,黑油油的一片,旋耕机师傅叫着好,我心里便乐开了花!

有了土地就不愁播种,老公却替我犯了愁,大声和我嚷嚷:“你真是闲的,放着福不享,偏偏找罪受,前后小园还不够你种呀!”

哈哈,我才不理他,心想,看我种出果实来你吃不吃。我把房子东侧种上了土豆,一些边沿就种上向日葵南瓜、油豆角和香瓜,种的最多的就属粘玉米。五月份先扣薄膜种上一些早玉米,每隔十天种一些,粘玉米成熟比较早,要是一起都种完,青玉米棒你刚吃顶多一周,其它的就都成熟了。玉米种子要买最好的,品种也要多,垦粘一号,垦粘二号,特粘甜,黑玉米,花玉米,红葡萄色玉米,紫葡萄色玉米,纯白粘玉米、水果玉米都要有。不能混种子播种,不然铲第一遍地时留不准苗,等结棒子时就乱套了,会影响玉米棒子的口感。挨着种虽然还会相互授粉,白玉米和黑玉米挨着就会好些,最近处的玉米会变成花玉米。

播种的时候种子之间的距离不要过近,太近了长出的苗就会很小,结出的棒子也不大。要灌饱了水,不要施加化肥,农家肥最佳。备垄时垄要深,这样,秧苗下的土相应的也会多,同时就会耐旱。

我喜欢吃粘玉米棒,喜欢到了极致。吃的时候要挑稍微老一些的烀煮,太嫩的玉米不好吃,只甜不粘。从青玉米棒能吃的时候,我就每天以玉米棒为主食,什么菜没有我也能吃五到六穗。每当烀玉米棒子时,锅刚开时的气味最诱人,浓香浓香的,我便不停地流口水,心里着急,感觉时间过得真慢,心里叨咕着,快点熟吧,我馋的样子不亚于小孩子看到好吃的时的馋相。玉米棒出锅的时候,即便是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也会一起拿好多摆在眼前,那个时候真的才叫“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呢。晚上看电视,我会把玉米棒当零食吃。有时会在外面的地上立两块砖,砖的中间放上些干树枝,把青玉米用一根铁棍串上,不要拔下玉米皮,放在火中烧烤,也非常好吃。深秋没下霜之前会用冰箱冻上一些熟玉米粒,留作冬天蒸着吃或者做菜吃,有时也会把熟玉米用线绳绑上挂在阳光充足处晒干,也留作冬天吃。

玉米的种色多,给人的视觉感官就很有食欲,这时老公可有显摆的了,每次他同事朋友来我家时,总要显摆着说:“我家的玉米可好吃了,一会让我老婆给你们烀上一锅,走时拿回去点儿。"那些人走的时候,谁都不会只能一点,总会装满了袋子才罢休。开饭店的时候,我把玉米也作为农家饭的特色之一,城里的客人尤其喜欢,吃完饭也不忘要带上几穗走。吃的最多的要数城里的哥哥姐姐,我几乎一周给送去一袋子,有时也会一起送去两袋子,感觉给城里送去多少都不多,玉米棒到了城里,哥哥姐姐都不敢显摆,只会偷偷的给朋友送去一些,凡是吃到我种的玉米棒子的人都把馋虫吃出来了,那些人总会问哥哥姐姐:你妹还啥时给你送玉米呀?哥哥姐姐和我学的时候我就笑,劳动果实得到承认心里自然高兴。玉米从播种到成熟的过程中我也是精心侍弄,也是付出了一定的辛苦,产地的时候我也会像当地农民一样,天刚放亮就已经在地里了,天黑黑时候我才一身泥巴的进屋,老公这时已经躺在床上吞云吐雾的看电视了。开店后就更忙了,星期礼拜就会让城里的姐姐来帮我。十多亩地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并不多,可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很多,每当最累的时候,我就自己安慰自己只当减肥了,要不然还得买减肥药吃,对身体还不好;这样既锻炼了身体,体重还下降了,又能有美食可以吃,一举几得,何乐而不为呢。

四年前赶上我家后面修立交桥,那一年是我最后一年种地,指挥部就设在我家相邻的另外两个房子里,指挥部的人也没少吃我种的粘玉米,他们都说:你家的玉米真好吃,又粘又甜,甜的就像放了糖一样。我知道所有的赞美声不是假的,因为种玉米时不上化肥不喷农药,结出的农作物口感就是好。烀玉米时不要用铁锅,要用高压锅,放少许水,用里面的气蒸熟,就会相应的增加甜粘度。用阿迪锅更好,定时就可以了,即便锅里没有水也不会糊锅,靠锅底下的玉米最好吃,会有粘粘的糖溢出来。

一晃来到深圳半年了,昨天身居北方的文友梦和我说在家吃玉米呢,这便又勾起了我对家乡的思念,勾起了我对家乡粘玉米馋馋的欲望,我好想吃啊,好馋!梦说:“姐,你那里没有吗?”是啊,超市里的玉米都是一吃一股浆的那种,皮皮的,不好吃,哪里会有家乡玉米那种肉头的甜甜感觉与浓香呀。大城市固然繁华,尤其到了夜晚,到处都星光璀璨的,可我总觉还是家乡好,尤其是这个季节,各种瓜果都以上市,玉米棒是最旺的季节,乡下的人会开着车到城里卖玉米棒,虽然没有我种出的玉米甜,但也非常的好吃。

人不管走多远,心总会被家众多亲人牵着;人不管你居住的城市有多大、多繁华,心始终还系在家乡的故土里,这或许就是人本性的使然吧。家乡的朋友时常会打电话问我是否还会去。我怎能留在异乡?这里没有我熟悉的面孔,没有我儿时的玩伴。我思念的人在北方,每天都在祈盼、遥望,我怎能不回去!我还想嗅到家乡泥土的芳香,还想吃家乡又甜又粘的玉米棒。

哦,我的家乡,我思念的人,等我,我一定会回去,回去和你们围坐在农家的土炕上,笑谈儿时的趣事,吃着刚从地里摘的香瓜、大西瓜,一起吃窝瓜土豆炖豆角,一起吃甜甜的粘玉米棒……

行走在孤独的秋天

文/安宁

玉米剥完皮的时候,父母会将它们编在一起,一嘟噜一嘟噜地,挂在梧桐树杈上。那黄的红的玉米,让已经开始落叶的梧桐树,看起来喜气洋洋的,好像挂了一幅画在上面。那画每天看着,都觉得高兴,气派,心里满足。还忍不住要在树下刷牙的时候,想哼一首沂蒙小曲。当然,哪天那玉米叶被雨水给浸泡得朽了烂了,又被麻雀一啄,忽然间挣断下来,砸了脑袋,就不会哼什么小曲了。父母会发了愁,想着要赶紧弄到平房上去晾干了,剥下玉米粒来,卖了换钱。

于是全家总动员,又开始无休无止地剥玉米粒的浩大工程。有钱的人家里,会买一个剥玉米的小机器,据说,将玉米棒扔进去,就自己给剥完了,这听起来很阔气,可是父母也只是聊起时羡慕一下,又让全家埋头一起剥玉米粒了。天已经很凉了,于是战场转移到屋子里去。每天吃完晚饭,母亲都会将一个大盆放在屋子里,将她已经插出一道“玉米沟”便于剥的玉米棒,丢在我们面前。于是房间里便只剩下噼里啪啦玉米粒打在盆上的声音。没有电视,收音机也没有节目,唯一的娱乐,大概就是一家人天南海北地闲扯。母亲总是抱怨钱不够花,让我和姐姐在学习上节约一点。而父亲也会跟着附和几句,但很快他就厌烦了这样老娘们的烦恼,开始转移话题,比如考我和姐姐做算术题。

这样的考试,很容易带来危险。我知道一斤玉米值多少钱,我也知道一斤玉米能换多少油条或者馒头,可是,我却无法像父亲要求的那样,准确快速地算出五十麻袋玉米能变成多少件衣服或者多少斤大饼。我像任何一个伟大的数学家那样,支着下巴,紧皱了眉头,苦思冥想。但我并没有天才们的好命,可以灵感顿开,凭空得到想要的结果。那些奇怪的数字,总是离我很远,好像我天生跟它们无缘一样。我不明白父亲噼里啪啦剥着玉米粒的时候,怎么就对玉米换油条的事情,那么有兴趣?难道他从小也没有吃够油条,所以才加倍地将这种欲望,放置在数学一塌糊涂的我的身上,试图我能给他准确无误的慰藉?还有母亲,明明她没有文化,却也来一起考我。她不钟情于吃,所以她的考题永远都是关于针头线脑的。比如一斤黄豆能买多少尺粗布,一尺粗布能做几个书包?还有十个鸡蛋值多少钱,如果换线箍,能换几个呢?

我觉得那个时候,父母一定把我当成了全知全能的神仙,恨不能将肚子里所有的对于生活的热望,都通过我的嘴,得以实现。如果我回答得准确,他们会满意地丢给我一个玉米棒,让我离开纸笔,继续干活。偶尔还会由此扯开话题,谈及针线的价格,或者粗布质量的好坏。但大部分时候,我没有这样的好运,我总是会被父亲的一声大喝,给吓得魂飞魄散,继而吃一个父亲的巴掌。但这样也没有结束呢,父亲会派姐姐来监督我,让我继续算那永远跟我不肯亲密的结果。我坐在那里,憋得快要尿裤子了,只好可怜巴巴地求助姐姐,快将那个要命的结果,告诉我吧;如果她能帮我一把,我一定将来真的给她买几斤油条吃。不,哪怕一屋子的、一天井的油条也可以。

我每次都饿得眼冒金花的时候,吃完了饭的父母,才会想起我的存在,一声恨铁不成钢的抱怨,终于肯将我解放出牢笼。那时我总是脑子晕乎乎的,想,秋天快快结束了吧,这样,等漫长的冬天来了,玉米都剥完卖掉换成钱了,或者变成了玉米面,做成了“咸糊涂”(玉米粥),父母便再也不会无边无沿地给我出算术题了。

可是,秋天它太长了啊!除了玉米,还有大豆,棉花,地瓜,芝麻。地里总有收割不完的庄稼,我也总有千百个理由,被因为收割而疲惫不堪的父母苛责。我很想找一个人,问一问他们那里的秋天,除了收获庄稼,也要收获巴掌吗?但我永远都是孤独的长不大的那个小孩,行走在秋天的田垄里,捡拾着棉花,稻谷,啃咬着一丝微甜的地瓜,想着什么时候,秋收能够结束,大雪覆盖了整个的田野,一切都寂静下来。而劳累的父母,也终于会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睡下了。

家乡的玉米地

文/棹归何处

在一次招待外宾的宴会上,其中一道甜点是玉米羹。当服务员将玉米羹摆到大家面前时,一位来自北美的客人哇地绽开了笑脸。当然,我们并没有听到“哇”的叫声,惊喜是从她那微张的口形上表露出来的。小小的玻璃碗里,黄澄澄的蛋花汤中卧着金灿灿的玉米粒,饱满,晶莹,惹人喜爱,诱人食欲。喝到口中,嫩滑,脆爽而又香甜。

玉米原产于美洲,以北美为盛,据说是墨西哥的古印第安人培育出来的,墨西哥也因此被誉为“玉米的故乡”。玉米传入中国的时间,大约是十六世纪中后期。在明朝末年,栽培玉米的省份只有十余个,现已扩展到三十一个省区市,从东北平原起,经黄淮平原,到西南地区,形成了一条“中国玉米带”。由于各地的习俗和语言不同,玉米的别名也不同,如苞米、苞谷、苞芦、棒米、棒子、番麦、粟米、芦蜀、玉茭、玉蜀黍等。

玉米虽说是粗粮,但在食品短缺的年代,它一度是北方乡民们的主粮。随着温饱岁月的到来,大米白面日渐充裕,玉米也退出了人们的餐桌。现如今,在讲究营养搭配、注重保健养生的时代背景下,食用玉米又重新受宠。特别是玉米大家庭中的甜玉米、糯玉米和水果玉米,更受人们的青睐,以至于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煮玉米的摊子,闻到爆米花的香气。即便在高档宴会上,也能看到玉米的身影,玉米笋、玉米羹和奶油窝窝头等登上了大雅之堂,成为餐桌上的尚品。在美洲等地旅行,简餐店里少不了电爆玉米花,宾馆里的自助早餐一般都有奶油玉米片冲泡食用。那位来自北美的女士所以惊喜,除了玉米羹确实讨人喜欢外,还因为她看到了家乡的爱物。可能是受了她的感染,也让我想起胶东老家的玉米地来。

盛夏季节,北方的田野里除了间或有少量的大豆、高粱外,最多的还是玉米。玉米的外形像甘蔗,但秸秆比甘蔗粗壮,高且挺直,叶片比甘蔗宽厚,大且伸展,绿油油得铺天盖地,将人们的视线遮挡得严严实实。小时候,看着大片大片的玉米地,不知道怎样来形容,长大以后才知道这叫“青纱帐”。

望不到边的玉米地里,似乎总有我们期待的东西。尽管天气炎热,但却挡不住“青纱帐”对孩子们的诱惑。暑假里,我们会约上邻家的小伙伴,拎上拔野菜的篮子,兴冲冲地往村外而去。钻进玉米地,除了能找到又肥又嫩的灰菜、苋菜、马齿苋外,运气好的话,还能摘到小甜瓜、小西瓜。这些瘦小的甜瓜和西瓜不是专门栽培的,而是从粪肥中生长出来的。玉米的秸秆和叶子遮挡了阳光,并汲取了大部分营养,所以这些小野瓜总也长不大,但成熟后同样香甜可口。有时还会发现鹌鹑、野兔。抓不到鹌鹑,可以捡到鹌鹑蛋。野兔见了人,会咚一声弹起后腿,一溜烟地逃去。玉米地里,弹琴鸣唱的昆虫很多,嗓门最大的要数叫蝈蝈。越是天热,它们越是齐声叫唤个不停。此起彼伏的浑响连成一气,那阵势只能用大地飞歌来形容。还有不会叫的大肚子蝈蝈,它们拖着针状的尾巴,静悄悄地潜伏在玉米秆上,逮到它可以放到灶台下烧烤,吃到嘴里鲜美喷香。玉米地深处,那时还有坟地,我们叫它老茔盘。老茔盘上长满了荆棘和野草,荆棘丛中往往有小动物出没,偶尔还会碰到黄鼠狼。黄鼠狼这家伙,皮毛油亮,身手矫捷,瞪着一对溜溜转的小眼睛,机灵得很,倏忽间便不见了。我们自小就听到过许多有关黄鼠狼的迷信故事,加之这家伙身上有一股子特难闻的气味,躲之唯恐不及,更不想去招惹它。在玉米地里待的时间不能太长,闷热和熏蒸会让人中暑。篮子里的野菜装满了,我们便会招呼同伴一起钻出来,赶回家喝水、冲澡、纳凉。

到了深秋时节,粗壮的玉米秆瘦削了下来,肥厚的玉米叶耷拉了下来,那葱葱郁郁的墨绿色也变得焦干枯黄。玉米地也不再那么密不透风,稀稀落落地可以让人看清地里的一切。成熟后的玉米就像有了孩子的女人,怀中都抱着一个胖嘟嘟的玉米宝宝。那一绺一绺的玉米缨,犹如黄发垂髫,绿中带黄的玉米皮恰似襁褓,层层叠叠地将玉米宝宝裹在其中。它们在妈妈的胸前翘首张望,显得玲珑可爱。秋收过后,农家院子里到处都能看到金灿灿的玉米棒子。堆积在栅栏里的玉米垛,好似一座座黄金塔;悬挂在屋檐下的玉米辫,如同一串串珍珠帘。它们就像展齿微笑的小罗汉,嘻嘻哈哈地诉说着丰收的好年景。

冬天的粥

文/蔡小怀

多少年来难得吃次玉米,玉米面更是几乎不吃了,回想我小时候,天天与玉米面打交道,开始是由于口粮有限,以玉米面为主食,逢年过节或者有客人时才吃顿白面,有点类似于路遥《平凡的世界》里的亚洲和欧洲的生活水平,也暗自庆幸没有赶上非洲的生活。分田到户后没几年粮食有剩余了,就慢慢司空见惯地吃白面了,虽然有那个生活水平的支撑,冬天里的早饭还是雷打不动的玉米面粥。

再有钱、生活水平再高的人家,冬天早上依然选择吃玉米粥,尤其是新玉米面粥颜色就馋人口水,这除了是一种习惯外,更是一种气候条件下的最佳选择,冬天早上起床很晚,九点钟过后吃早饭不算晚,经过漫长的一个冬日的夜晚,肚子里早已空空而响了,其实玉米粥不耐饱,与其说吃早饭,不如说是暖手,粥吃得很胀的肚子不到两小时就饿了,因此吃粥图的就是双手捧着粥碗、面前冒着热气的那股热乎劲儿了,把人体与严寒隔离开来。

粥在我们那儿并不叫粥,叫馓饭,做法很简单,就是把水烧开,把玉米面粉均匀地撒进开水锅里,并一直搅,搅到水和面粉交织到一起变稠,就成了。

白面和玉米面都经常吃时,我也捉摸过,白面的吃法太单一了,就是个面条,至多是面条的厚薄宽窄而已,而玉米面吃食的做法有七八种不止。不管哪一种玉米面的吃食,第一步都是把面粉做成粥,然后各走各的路。最常吃的有“搅团”和“面鱼儿”了,一个对粥要求稠些,一个对粥要求稀些。

我们的粥又分为甜馓饭和菜馓饭两种,能够进一步加工成其它吃法的必然是甜馓饭,菜馓饭只能当粥吃掉。菜馓饭水烧开时把浆水菜加进去,再一直撒面粉搅至稠,当然除了放浆水菜外还常常放土豆,菜馓饭里的土豆非常惹孩子们青睐,那时我盛饭时就专门挑土豆。

吃甜馓饭一定要有下菜,否则难以下咽,冬天来临前就已经备好了胡萝卜、洋姜等腌菜。吃甜馓饭有讲究,我小时候吃完饭如果不舔碗要挨骂的,馓饭吃得好的人舔碗很容易,因为碗内绝大部分地方是干净的,而吃馓饭水平不够好的人,饭后碗是不容易舔的,遗留的面积太大了,舔碗则弄得满脸都是粥腻子。

漫长的三四个月的冬天的粥也会把人吃腻的,虽然也轮换着有一顿甜的有一顿菜的,有时下菜也翻一下花样,偶然早餐吃点别的后还是继续吃粥,毕竟冬天的早晨暖手更重要。尽管馓饭吃后上山干活没有爬到山上就有点饿了,因此吃过馓饭上山干活前要备些干粮带着的。

腊八节也过的,那时哪有大米吃,过节尽量不吃玉米的,如果有大米或者小米也做真正的粥庆祝腊八节,记得我们把这个粥叫“米馇馇”,没米也确实想吃腊八粥的话,就把玉米粒用手磨碾成馇,主要是去一下玉米皮,然后当做米来熬成粥,那的确比纯粹的馓饭好吃多了,不过只是有一年腊八吃一下,有一年吃不到,因为碾玉米馇太麻烦了,玉米面都是机器磨了,石磨懒得用。

冬天的粥给人更多的是温暖,那些带着亲情的温暖留下的是永恒的回忆,也饱含着挥不去、扯不断的乡情。

故乡的秋天

文/小木白

“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贾岛

——题记

张继写到“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秋天似乎是一个悲伤的季节;刘禹锡写到“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秋天也没想象中的那么伤感。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秋天是一个多雨的季节,所以我不甚喜爱。小时候去学校要走好长的山路,每逢秋季稍微下一点小雨便满路泥泞,我都数不清摔了多少次,看着满身的泥巴总会恨恨的抱怨几句。

在北国秋天最引人注目的便是落叶,8月初每棵树都穿上了最时髦的着装,枫树是红的灿烂,白杨是黑的吓人,杏树则披上了黄金甲……当你走在树林之间落叶就像欠风的风筝一般刷刷直落。五颜六色的树叶厚厚地积在地上,走在上面比走红地毯还舒服。然而落叶却总能勾起忧伤,看着光秃秃的树林和远处灰暗的山头自是落寞无比,惋惜落叶,慨叹生命!

随着年龄的渐长类似的经历便少了许多。直到几年后我去南方读书,才发现这样的经历再也没有机会重来一次。南方的秋天和北方的大有不同,更确切的说南方是没有秋天的,最起码这里的秋天不会落叶,也没有变色的叶子。这许多的不同总能勾起对家乡的思念,每逢中秋时节这种思念俞深。记得以前每次中秋节总是会让父母多买些月饼或别的食物,那时吃起来也特别有味。到南方后我没怎么吃过月饼,因为再也吃不出那种香甜的感觉。我不知道这样的时光要持续多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有团聚!

今天又是一个中秋节,这里的天气也很好但我却感觉不到节日的快乐。对于漂泊他乡的游子来说总是很难找到心灵的归宿,就像北方的落叶飘到南方一般。

每逢到了秋季大伙都会去收玉米,那时候也是秋天最热闹的时候。我家也有玉米只是少了一点,一天就可以收完。秋天的玉米秆总有2米长,而我们最喜欢的就是三三两两地在遮天蔽日的玉米秆下捉迷藏,或者折断玉米秆来打仗。那段时光是最无忧无虑或者说最幸福的时光。许多年后我一直想如果时光能倒退我们能重返那该多好,然而这是不现实的。

秋天因为多雨,学校后面的一条小河会不定期的发大水,每发一次大水都会有好多的小鱼被冲下来,放学后便会成群结队的去捕鱼。记得我曾经捕到一条鱼养了好几个月,最后不知道为什么它就死了,我种过花、喂过鸟、养过鱼,那条鱼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自那以后我就没怎么喂过小动物,也许少了那种情怀。

秋天是一个不团聚的季节,中秋节前后父母都会外出打工,每当他们去外地以后,放学回家总是找不到家的感觉,再加上四周的落叶和单一的色彩,忽然就很害怕秋天的到来。以前我认为家是自己出生的地方,经过这几年的流浪我逐渐发现,家不是我们出生的地方,而是有亲人的地方。记得去年看过一个影片叫《我的机器人女友》,第一次被里面的情节感动的流泪,尤其是男主角回到过去的那段。对啊,时间是一条永不回头的射线,在这之间我们错过了多少?就像几米写的那样“我们错过了诺亚方舟,错过了泰坦尼克号,错过了一切的惊险与不惊险,然而我们还要继续错过。”。

在以后的时间故乡的秋天只能活在我的记忆里、我的梦里,虽然以前我不是很喜欢秋天,但自从我离开家乡后它却时不时的出现在我梦里,每次我都会从梦中惊醒,会很无助很伤感,这或许就是恋乡情节!

今天又是一个中秋节,在北方应该已经很冷了,然而这里却很热。在故乡每当到了这个时节踩在树叶上总会有沙沙地声响,也是这样的声音让我永久难忘!

守望家乡年味浓

文/方辉利

当你步入皖南山区南麓之时,群山起伏,连绵不断,绿色如屏,一条条盘山公路,蜿蜒屈伸,如一根根巨绳一头系着清静的乡村,一头扣住热闹繁华的都市。

快过年了,乡村里的长辈,在家忙开了。腊八节,要清扫庭院,煮腊八粥,俗话说,吃了腊八粥,百病都消愁。到了十二月半之后,当地乡村还要打年糕,印米糕,作为亲人孩子回家的见面礼,或为新婚新人,或新生儿,准备的“发始”。这是出外打工仔建立新家庭者蓄慕已久的,意寓步步高升。

家乡过年还要做冻米糖的,最让人思绪难忘的是七八十年代,那时候粮食紧张,秋天玉米成熟之时,熬玉米杆糖是一件棘手而风风火火的事。玉米掰完之后,农家子弟在白天,用砍刀砍玉米杆运回家,晚上用铡刀将其杆切成玉米杆片,再用铁杵在石臼捣烂。

次日,天刚蒙蒙亮,就煮蒲沥水。蒲水数量多,就会分成两锅煮,嘴馋的小孩要等着喝糖汤,从下锅就等,有的时候一站就是五六个小时,忙里忙外,脚都站累了,等来的糖汤还不甜;有时候,要试糖汤是否甜了,肚子都喝成蜘蛛肚了,还不见熬好。

父亲说,玉米杆糖熬好的火候,糖滴在碗里不分散,就算熬到功了。这时的玉米杆糖,是不会轻易给孩子喝的,因为一瓢糖需要几十斤玉米杆,有时半亩地,也只能熬七八斤水糖。

那时,我觉得玉米杆糖最好吃的,为了得到父母的赏赐,性格变得很温顺,很乖巧。后来,我又觉得熬玉米杆糖太劳命伤财了,常是将砍了半月的柴禾都烧光了。现在,只能成为回忆,家乡的冻米糖香而甜,也有点酸溜溜的,至今难以忘怀。

家乡过年还要做糯米酒,一般有经验的长辈在冬至过后才做糯米酒,这腊月做的米酒,叫腊酒,可以储存到次年夏季饮用,农家称老少适宜的上乘“保健酒”。这是出门在外从家乡带去饮用的最佳保健品。

杀猪宰羊,大闹一场,家乡过年要宰肉猪,这是农家习俗。腊肉清香,可延时储存,招待不定时上门的贵客;腊腿,精肉红里透香,是提高蔬菜品位的首选肉类。一年忙到头,守候在大山里的老人倚在门前,坐在路口,喃喃自语,冻米糖做好了,糯米酒也做好了,腊腿也腌制了,回家来过个年吧。一句句朴实的语言,孕育着长辈们365天的浓浓爱意,盼子女回家过年的深深团聚之情。

偶拾朝花

文/岳新盈

又到添岁时节,随着年龄增长,生活压力加重,每每这个时节,心绪总是不由自主的飞回童年,想起儿时在乡下生活的点滴片段,尤其是同弟妹们一起下田“劳作”的情景。

乡下的孩子是有秋假的,放秋假的时候,大概是农历八九月份,也就是收获的季节。秋高气爽,温度适宜,田间黄色的野雏菊和粉色的野牵牛随处可见。那时的我和弟弟妹妹经常跟着大人们去田里掰玉米、拾花生、摘棉花……

隐约还记得掰玉米的情形:大人们握住长在秆上的玉米,三两下扒去外皮,然后猛地用力一掰,沉甸甸的玉米棒就从杆上落到了手里。而做为小孩子的我,当然又是另一种操作模式了。首先,轻轻地摘掉干黄的须穗,然后一层层的慢慢剥开外皮,就好像拆开神秘礼物的包装纸一般,最后将“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玉米掰下。不过迎接我的有时不是黄澄澄的玉米,而是蠕动着身躯的青虫……由于如此“细致”的操作,效率肯定大打折扣,我也因此没少挨“特殊表扬”!

掰玉米当天晚上,确是有些小盼望——煮玉米!奶奶会把那些嫩的能掐出水的玉米单挑出来,煮给我们吃。那味道,至今难忘。而在多年后的今天,玉米虽也常见,却怎么也吃不到那时的味道了。

拾花生的时候,大人们牵着牛把地犁开,然后把挂着累累花生的秧子码成堆,我们拿个小篮子,跟在后面把落地的花生捡起来。当然要给自己找点乐趣啦,先尝为快!剥开沾着泥土的外壳,把浅粉色的花生米倒进嘴里,随着汁液的溢出,连唾液都是鲜花生的味道,唇齿留香。

最得意的是傍晚回家的时候,花生秧高高地垛到牛车上,而我们就在花生秧上面或坐或躺,一路仰望着灰蓝色的天空回家去。进村子的时候,若遇到熟悉的伙伴或同学,微笑着挥手打招呼,那劲头,不比乘着敞篷车阅兵的首长差到哪儿去!

相比较而言,摘棉花是我最不喜欢的。拿一个四角缝着长带子的包袱,叠成兜状系在腰间,把那些完全绽开的白棉花摘下,放到腰间的包袱里。枯燥是次要的,主要是一垄地摘下来,一大包棉花坠的腰疼不说,走起路来的模样,活像身怀六甲、行动不便的孕妇。

那时的我十二三岁光景,排行老大,二妹小我三岁,弟弟小我五岁,小我八岁的小妹偶尔也滥竽充数。为了让我和弟妹们摘棉花有动力,爸妈出台了有偿政策,摘一斤给一毛零花钱,摘的多给的多。为此,调皮的弟弟不止一次的往包袱里偷偷的放小石子、碎砖块……

田野里的乐趣还远不止这些,像田埂上的节节草、地瓜秧做的项链、豆田里的蚂蚱、还有那像黑色小番茄似的不知名的小野果……

这些虽然早已离我远去,但是在我的回忆中,它们却如同一颗颗珍珠般珍贵。那个叫做徐马寨的小村庄,也时常会出现在我的梦里。如今我的女儿正在童年阶段,虽不知她们以后对童年的回忆是不是多姿多彩的,但生活在城市的她们,肯定是体会不到我们那时的乐趣了。

迷醉在大地的金黄里

文/关山狼刘杰

站在田边,麦浪翻滚,大地金黄,炎炎烈日下,那金黄色颇为壮观,耀眼迷人,令人炫目而亢奋。躺在一块即将收割的麦田边,我迷醉在大地的金黄里!

五色之中,我最喜欢黄色,因为五色中,只有黄色和百姓人家的生活息息相关,从生到死都和黄土结下了不解之缘。自古以来都以黄色为正色,以土地为尊,因为土地是万物生灵之源,是百姓赖以生存的根本,更是社稷江山稳固的基础。说到底,黄色就是农民的颜色,是大地的颜色,是太阳的颜色。故而,黄色成了我心中的最爱。

一个漫长的冬季之后,当一星两点金黄色的迎春花悄无声息地映入眼帘的时候,我的眼前突然一亮,各个神经末梢都兴奋了起来,虽是料峭的春寒,但是那金黄色已经昭示着春天的热烈和美好,心中也就有了种种美好的期盼。接着,蒲公英在一夜之间就覆盖了阳坡沟洼,旮旮旯旯。当阳光普照大地的时候,一簇簇,一堆堆,甚至一片连着一片,纯净的金黄色震撼着你苦涩的眼睛,刺激着你的大脑神经,每一个人都会随即欢喜起来,兴奋起来。就算什么也不做,静静地伫立在那金黄色里,一定能够听见自己快速跳动的心声。小姑娘小心翼翼地摘一朵蒲公英的黄花插在自己发辫上,兴奋地跳跃着,欢呼声就传遍了村庄的每一个角落。

当蒲公英的种子带着降落伞漫天飞舞的时候,油菜花又给了我们一个更大的惊喜。这些经过了严冬考验的油菜,突然就漫山遍野地开放了,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美丽。

看吧,那一块又一块,一丘又一丘,一片连一片的油菜花,在阳光下竞相开放,广袤大地尽披黄金甲,辽阔无边,辉煌壮观。放眼一望,有村庄的地方,就有油菜花,有油菜花的地方,就有生命的气息,就有阳光洒下一地的喜悦和农人一脸的幸福憧憬。它们点缀了或肥沃或贫瘠的土地,丰富了农人单调的生活。油菜花用它那最绚烂的色彩,最壮观的仪式,最炙热的激情,最朴素的语言,绘成了大地上最干净最美丽的油画,明亮了所有人的眼睛,点燃了农人们的信心和希望。

如果说油菜花的黄色显得有点轻盈飘逸的话,那么麦子的金黄就显得厚重了许多。当“旋黄旋割”鸟的催促声响起的时候,农人们的心情立马就亢奋了起来。那些精壮的汉子,早就磨快了镰刀等着开镰收割。漫山遍野的金黄色撩拨着农人的心情,每一块麦田里都是热火朝天的场面,一个个男人裸露着上身,将一身健壮的肌肉展现给大地和太阳,全然不顾麦芒的刺疼,挥汗如雨地割麦。割上一阵,男人就直起腰,擦擦汗,深深地吸一口气,似乎想把饱含着麦子清香的新鲜空气一起吸进五脏六腑。女人则忙着捆麦,捆麦的间隙还不时地抬起头瞅瞅自家的男人,眼睛里满溢着如水的柔情。孩子们忙着捉蚂蚱追蝴蝶,欢快地惊叫着。就是这麦子的黄色,使农人们忘记了疲倦,忘记了太阳的灼热。当打麦场上放满了大大小小的装满了粮食的口袋的时候,每一个农人的脸上都灿烂成一朵朵向日葵。

当黄色的麦粒又一次被种进黄色的土里的时候,接踵而至的又一种黄色明亮了农人的眼睛——玉米成熟了!密匝匝的玉米林里欢笑声此起彼伏,黄澄澄的玉米棒子谦逊的隐藏在包衣里面,给收获的人们一个又一个惊喜。行驶在村道上的奔奔车,拉着一座座黄色的小山,成了乡村最美丽的风景。农家院落里,堆积着一座座金山,慰藉着农人一年的辛劳。人手多的人家,已经扎好了挂玉米的架子,圈好了装玉米的囤子,那些金黄的玉米就被挂在屋檐下和院边的树上,高高在上地炫耀着,吸引着路人的目光,接受着羡慕和赞誉。

董仲舒曾言:“美不能黄,则四方不能往。”黄色不仅仅是老百姓喜欢的颜色,也是帝王们的钟爱。历朝历代的皇上都穿黄袍,皇家宫殿和建筑及其装饰也多用黄色,就连器皿用具都多鎏金,祭祀的时候,更是要穿黄衣服以示隆重。莘莘学子,寒夜苦读,青灯黄卷,为的是一举成名。雁南飞,秋草黄,黄色的瓜果飘溢着醉人的香甜,农人们陶醉在收获的喜悦里。黄色的土地上生长出了黄色的稻谷、黄色的油菜、黄色的麦子、黄色的玉米,养育了黑眼珠黄皮肤的人。如此说来,黄色成为最受人喜爱的颜色就不足为怪了。

闲暇之际,回到故乡,脚踏厚实的黄土地,眺望远方,恍惚之间,你的心头就会绽放出一朵金黄色的小花,暖暖的温馨就会在全身弥散开去。

醉人的秋风

文/张少华

今年夏末的雨水有点长,快入秋的时候,雨更是接二连三的下着,时晴时雨,真的是秋雨缠绵啊!

难得这几日天放晴了,经过几场秋雨的洗礼,天空蔚蓝透亮,白云纤尘不染。秋阳努力地挥洒着依然有些浓烈的光和热,也对,这秋庄稼不经几日暴晒怎么能够成熟呢?

暖暖的秋风轻摇着泛黄的玉米林,玉米是大秋作物,成熟得迟,收得也迟。此时的大田里,除了玉米就是那一畦畦绿茵茵的秋白菜了。从地垄边望去,大片的苍黄中夹杂着一条条的青绿,使这秋野还别有一番风姿呢!

小镇地少,每一户人家也就那么几亩地,虽然少,但也能种些土豆、玉米、高粱或者谷子、豆子之类的,也得春种秋收,也得忙个几日。

国庆节这几日,天气出奇的好,正是收玉米的好时候。打早起来,阳光明艳艳的斜洒过来,小院儿刚打扫过,泼洒过的水渍清晰可见,像一朵朵散落的花。菜园前几天就整理了一遍,豆角、黄瓜和西红柿早已下了架,空空的菜畦横竖分明,只有边上的几畦韭菜盛放着一簇簇细碎洁白的小花,小院儿里弥散着淡淡的韭菜花的清香。

女人已收拾停当,男人捆好了一摞尼龙袋,镰刀也磨得锃亮锃亮的,只等着随主人去田里大显身手了。女人望了望那正在升起的红艳艳的太阳,喊着女儿和儿子,小家伙应着,从堂厅蹦了出来,背上的背包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了些什么。女儿紧随其后,轻盈盈地走了出来,要出地了,刚换了一身旧衣服,虽不时兴了,但干净利落,难掩清丽。女人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有点恍惚,这不是二十年前的自己么!那眉眼儿,那身段儿,而浑身透出的聪慧之气却是当年的自己所无法比拟的。想当初,自己也是这个年纪便懵懵懂懂地跟了她爸,风雨无阻地相携着走到如今。似乎是一眨眼的功夫,这么多年就过去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女人痴痴地感叹着。小家伙在外面等不及了,高声喊着,女人这才回过神儿来,嘴里应着,身子还没转过来,女儿的胳膊已经挎在了她的臂弯上,阳光在女儿娇俏的脸上绽放着明媚的笑。

太阳一点点地爬高了,小镇渐渐地立起来了,路边的树木也立起来了,人越走越高了,露水悄悄然地隐藏起来了,裤脚和鞋袜湿不了了,田野越来越近了。

这片玉米掰完得好几个来回,男人两行,女人两行,小家伙负责把扔散的玉米拣成堆儿,分工明确,说干就干,人一闪,就没入了层层叠叠的玉米林里。只听见“咯吧”“咯吧”的响,玉米穗儿摇晃着往前涌,一个小身影钻出来,又钻进去,三个五个的玉米棒逐渐聚成了堆,从这边的地头向那边的地头延伸着。阳光下,一堆堆的闪耀着黄澄澄的光芒,黑狗在这些金黄之间来回跳跃着。

几个来回过后,太阳已升到了头顶,天热了起来,淡淡的秋风若有若无。小家伙跑不动了,一屁股坐在地垄上,黑狗不失时机地迎上来,讨好的伸过舌头,在满是汗珠子的小脸上舔了俩口,小家伙躲避不及,用胳膊挡着黑狗过分的亲昵动作,却不舍得拍打它一下,任由它在身边嗅来蹭去。眼前的玉米叶子一阵响动,姑娘率先闪出了身子,摸上地垄,按着小家伙就是一通胳肢,小家伙“咯咯咯”地缩成了一团。黑狗吓了一跳,跃到一边,迷惑地看着滚在一起的姐弟俩。

女人和男人先后钻出了玉米林,全掰完了,稍缓一下,再把秸秆割倒。小家伙一骨碌爬起来,扯过背包,探进手,取出几个苹果和梨,给女人和男人递过去。女人怜爱地抻了抻小家伙弄皱的小褂,男人爱抚地拍了拍小家伙屁股上的泥土。女儿翻开背包,拿出月饼搁在面前几片铺展的玉米叶子上,黑狗忙不迭地探过嘴,尾巴摇成了一个圈儿,女儿掰了半块月饼,递到黑狗嘴边,黑狗一口接住,欢快的“哦呜”了一声,躲到一边怡然自得地品尝属于它的美味了。

男人提了镰刀面向秋风中微微摇摆的玉米秸秆,早点儿割倒,晒上一些天后,便可以往回拉了。女人的镰刀挥向了另一片秸秆,秸秆一排排的倒下,眼前开阔了许多。随着最后一排秸秆的倒下,对面田里的几个弯腰挥镰的乡邻抬了抬头,向男人和女人挥挥手,男人也摇摇手中的镰刀,女人微笑着点点头,算是礼节性的打了个招呼。“咔”“咔”,女人向闪光的地方望过去,女儿正端着手机冲她笑,小家伙在旁边扮着鬼脸,这两个小顽皮,女人在心里笑着喃喃自语。

车头一天就说好了,玉米棒儿全装好了袋,只等着往回拉了。男人坐在地头望着一袋袋饱满的玉米棒儿,点了一支烟惬意地吸了起来,女人紧挨着女儿坐在地垄边,心疼地轻抚着女儿磨破皮的手,喋喋地嗔怪着,“你看你,不听话,同学们旅游去了,你却不去,家里这点活儿,我和你爸,还有小弟,多弄两天也就收拾完了,自己出去逛逛,看看外面的风景多好!”男人斜倚着地垄,微眯着眼,望着小家伙和黑狗绕着玉米袋捉迷藏,不住的点点头,非常认同女人说的话。女儿却一甩头发,说:“哎呀!我有的是出去的时间,再说,外面的风景再好,在我眼里也比不上咱这里的景色美呀!”说着,点开手机上刚拍的照片,让女人看,只见蓝天白云下,男人扬着手里的镰刀,女人乐融融地弯着腰,望着稍远处挥汗如雨的乡邻,再远处是一望无垠的田野。这才是最美的风景呢!姑娘心里想着,目光从手机上挪开,眺望着苍翠辽阔的田野,还没有割倒的玉米林在温煦的秋风中摇曳着,乳黄色的穗儿一波一波地从忙碌着的人们身边涌向远方。轻轻的微风撩起一缕发丝飘过姑娘秀丽的脸庞,姑娘的眼前有点朦胧,她仰起脸,感受着,迷醉着!情不自禁地高喊着:

啊!秋风,你这醉人的秋风!

秋收

文/叶之秋

又到了农忙时节,田地里丰收在望的玉米泛着金黄色,挣开了包裹探出头,颗粒饱满长势喜人。在村庄道路一侧、广场上随处可见晾晒的玉米颗粒,这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由于气候原因玉米成熟比往年晚了大约一个月。我记得小时候每到中秋节前后,都是到了晚上乘着皎洁的月光,在堆积如山的玉米堆前一边啃着月饼,一边剥玉米皮。一家人齐动手,忙到半夜能够完成一大半。没有脱皮机,没有脱粒机,用手,锥子,一点一点脱玉米粒。最早的是手摇式脱粒机,简单实用,一人操作,用久了胳膊酸疼。干农活没有容易可言。家里种了几亩地,由于位置偏僻,地块小,收割机不到这里来,周边玉米成熟的参差不齐,不便于大面积作业。家里决定来收割机最好,不来人工作业。终究等不来,于是动手掰玉米。我穿着长裤长褂,带着草帽,全副武装的遮挡灰尘杂质,也挡不住变成灰头土脸,灰尘落进脖子里会很痒。这是很多人不愿意钻玉米地的原因。用了大半天时间,把玉米掰完拉了两趟,掰玉米累的浑身乏力,装车累的不想动弹。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家里没有机动车,下乡的收割机也少,都是靠人力,牛马,用板车把颗粒归仓。一车接着一车,硕大的汗滴洒落到枯草丛里,顺着乌黑的脸颊往下淌,连后背都湿透。传统的农业耕种方式是落后的,消耗着人力物力。现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之一,就是各种农用机械得到推广普及,普通农民也能买得起有政府补贴的农用机械设备。这样解放了大量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可以外出务工也可以创业。政府鼓励大面积承包土地,实现资源整合,优势利用。惠民政策也调动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蔬菜大棚,蘑菇菌,家禽养殖规模化,告别了农业形式单一性。

最近两年的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战略效果明显,老百姓提起来喜笑颜开。道路硬化、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居民娱乐设施配套都得到了完善。在农村新时代气息,不比城里差多少。有一次,我走夜路,路过一村庄,大概晚上八点,乡村的夏夜热闹非凡,孩童们奔跑跳跃追逐打闹,大人们走出家门聚在一起谈收成。在一个不是很宽敞的胡同里,一群大妈大婶在随着音乐节拍活动身体。给这个月光明亮,昆虫轰鸣,飞蛾乱窜的夏夜增添了无限活力。这是新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精神风貌的具体展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渐渐缩小了城乡差距,从单一生产模式中解脱出来的人民群众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贫困落后离我们渐行渐远。

跟着父亲把晾干的玉米拉到收购站,附近有好几家粮食收购站,一一问询了价钱,最后选择了离家稍远的一处,主要是比别处高出三分钱,不要小看这“三分钱”,如果载重庞大,结果大的惊人。前去卖粮的络绎不绝,排起了长队,开着机动车,拖拉机,蹬着三轮的都有,闲置的粮食都可以拿来卖。检验员检测湿度,过磅、去重、结算,整个流程下来十分顺畅,秩序井然,一辆车尾随一辆车,这让我颇感意外。在我印象里,只要村里来了小商贩,或者炸爆米花的,一群人蜂拥而上挣着抢着往前凑,“排队”是个遥远的梦。这说明村民道德素质的提高,思想觉悟的提高,体现了新时代农村良好风貌。

脚踩着这片从小到大成长过的土地,倍感亲切!尽管岁月蹉跎,光阴似箭,乡里乡亲渐渐衰老,我已长大成人,但是我对这片伴我成长起来的故乡怀有深深地眷恋。

后熟

文/明前茶

在胶东的农庄,我第一次看到糯玉米和葡萄的收获场景。与我想象的相反,玉米不是在足够鼓饱时才开始采摘,而是在包穗上的胡须微微变黄时,就被掰棒子的农人整穗地拗下来。

玉米还要储存、运输,玉米芯中包孕的营养,足够对玉米籽粒进一步催熟;如果等到玉米达到十分熟才采摘,玉米芯中释放的后熟能量,会令玉米里面青春的汁水都消耗掉,就变成粗实、铁硬的老玉米了。

同样,葡萄决不能留在藤蔓上变紫。必须在一串葡萄的顶腋部刚变成浓紫色,底部才由绿转红的时候,就摘下来。这样,难以置信的后熟味道才会悄然抵达:既生动活泼,又甜润圆熟,有一股淡淡的玫瑰芬芳。

与此同理,好的艺术作品,一定要离开灵感发生地之后,经历一段后熟期,才会酝酿出传世杰作。

莫奈在他26岁的时候,就尝试画出无边无际、又隐秘恍惚的蓝睡莲。但我们如今看到的他的睡莲杰作,都是他在1880年之后,在吉维尼的乡间花园,过起隐居生活的成果。

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挨过第一次丧妻之痛,又送别了挚爱的第二任妻子与长子。痛失至亲,好友星散,自己的艺术思想又被评论圈质疑,这般苦楚唯有吉维尼小池塘的睡莲能懂。莫奈晴也去看睡莲,雨也去看睡莲,眼见着树、桥与睡莲叶子的倒影,衬托出花朵近乎哀愁的层次,此时,光线、水与空气似乎都满布了隐秘的情感,睡莲铺展到天边,仿佛成就了勾连现实与梦幻的桥梁。美到恍惚的《睡莲》组画诞生了,这是莫奈一生中最辉煌灿烂的“水上交响乐”,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睡莲》的后熟期竟有40多年。

在英国乡间的乔登,简·奥斯汀的故居里,一张全世界最小的书桌也见证了后熟期的重要性。这张十二边胡桃木书桌,小得就像寻常人家的茶几,已经被女作家的手肘打磨成玉石色,就在这里,简·奥斯汀将她十多年前被出版商拒绝的作品,用一管鹅毛笔,一一改写成我们今日所见的杰作:《理智与情感》,原来是略带甜俗的《埃莉诺与玛丽安》,1811年才出版,后熟期14年;《傲慢与偏见》,原来是平淡无奇的《最初的印象》,1813年出版,后熟期16年。

在这颠沛流离的十多年中,简与她心爱的勒弗罗伊告别,后者不久娶妻生子;与经济不宽裕的已婚兄长挤住在一起,尝尽了寄人篱下的滋味;简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也曾试图接受乡间富翁的求婚,但她还是在最后一刻悔婚,拒绝嫁给不爱的人。这些生活的波折给她的心灵带来了浓重的风云变幻。简不再是21岁时写小说初稿时的那个简了,她渡过苍茫的时间之河,明白“所有的告别与遗憾,并不意味生活的下沉,只是另一种选择的可能性,是镜子的两面”。

简·奥斯汀终于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小说洗去铅华,通篇不露痕迹地透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气息和婚姻关系,甚至预见到200年以后,世间婚姻也有的势利、追悔与讥诮。简终于实现了她年轻时的梦想:未曾经历过的生活,也能依靠卓绝的想象力把细节描绘得栩栩如生,甚至胜过现实。

想走入冬天的玉米地

文/风瑟木美

想走入冬天的玉米地,抱着暗黄的玉米杆,或思念或发怔,想抱着玉米痛哭一场。

想抛却世间的繁芜,在村庄里呆一两个月。没有通讯,也不需要通讯,想忘记外面的世界,也不管人们是否将自己遗忘。想逃到远方最远处。

看着城市中一穗穗被剥开的玉米,感应支离破碎的人生,在饭桌上夹起一颗,品不出乡土的滋味。和米饭一起咽下,那一粒粒玉米,仿佛发着宝石的光芒,会闪耀,也会呼叫,我怀念乡村的玉米,含着一颗,仿佛含清泉,滋润了喉咙,也品出家的滋味。

想和温柔的三婶一起,给玉米施肥,之后抱回玉米棒取暖。一棵玉米从叶子到果实到枝干,都是我们的需要。它没有浪费。它把整个身躯都给了我们。我看着三婶脸上满足的笑,也发出了铃铛般的笑声,可那是在春季。

我们自己的家里没有地。甚至可以说,我从没有家。我的家在玉米地里。此时冬季,我想,三婶的玉米地里那一棵棵玉米一定是冷了。我想回去,抱着一株株玉米,贴着它们的身躯让它们给我取暖。它们一定比有肉体有血液的我暖。我想在没有月亮的晚上跟玉米交谈,说完该说的话后,和山坡一起静静入睡。

城市中的我好疲惫。身体的疲累并不算什么。心灵的喧嚣压住喉咙,喘不出气息。我想回去,在玉米依着的山脚边拣野果,我想回到梦里去。

可我每个清晨都会按时醒来。我走着,却挪不动脚步。在千里之外和玉米相呼应。玉米瘦弱的桔杆弯曲。像个犯错的孩子,我的手不敢触碰它们。一棵棵玉米密集着,像一大片森林。风吹过来,玉米上掉落针尖,玉米上还掉落翅膀,月亮,马。

翅膀,月亮,马……我每秒都用这些温暖明亮的词给自己堆砌行走的路,可我每秒都不能喊出他的名字。我和马热恋,可我不能真正地跨上他的背部。我只能在意念里跨着他。我们相互爱着,可我们不能再对话。

他的心也在桃源之内,可他的身体不能不回到更大的喧嚣中。我们隔河相望,他的身体在银河对岸。

我想抱着玉米,抱着我纯净的爱人。若干天以前他在我的身边像一个孩子,活泼风趣。我想带着他走入玉米地,在镜头的咔嚓声中定格我们凄美的笑,在镜头中和阳光和玉米,和山峰一起,定格我们未来的如意。可我们再也回不去。

就让我独自走着,不管夜有多黑,就让我独自回到温柔的梦里,一边微笑一边忧伤。就让我饱含着你目光中玉米般的芳香。注定,你这一辈子把一切都奉给了我。注定,你也是城市中孤独站立的,寂寞的玉米。

往后的日子没再联系,可山坡上的玉米依旧站立着,冬天过后再一次拔节。我们渐渐淡忘对方,可玉米和大地的镜框清晰地记住了我们。我们曾经纯粹地爱过。

记忆的村庄

文/骆驼刺

炊烟升起,暮色中依稀望见炊烟若隐若现的影子,嗅到了浓浓的乡村味儿。街上跑的是小顽童,直到胡同里传来悠长的呼喊声:回家喽,吃饭喽!这些小顽童会恋恋不舍地四散开来,象散落在村庄里的珍珠。

与母亲一起围坐在灶台边,灶炉里的火已被熄灭,闪着星星点点的红光。在寒冷的冬季,这将是一种温暖。盛上一大碗地瓜饭,端上一碗大白菜,一样吃得很香。盼着过年,过年时就会有好吃的,那就是饺子。馅的那个香呐,是我心底里最大的幸福。过年会有新衣新鞋,绿底红花的棉袄棉裤,绣着老虎头的新棉鞋,走起路来会发出特别的声音,仿佛与地面间在演奏一曲最美妙的音乐。年三十的晚上,院子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洒上一些芝麻杆,我穿着新鞋子,踩着芝麻杆,软软的,脆脆的,这是新年里最特殊的声音,是令童年最快乐的声音。母亲说,院里有了这些芝麻杆,妖魔鬼怪就不会来了。我感觉到特别有趣,感觉到浓浓的年味。

村庄过年的日子是热闹的,充满着鞭炮的劈劈啪啪声,是一年中最清闲的时节。穿着新衣新鞋去串门,整个村庄都是新的了。是红,是绿,是色彩斑斓的。而平日的岁月里,村庄是宁静的,沉默的。

在家的小院里,有三只青羊。在不上学的时候,母亲就会安排我去下地割草,这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了。我一直向往自由,不喜欢在一片地里做一件重复的事情,喜欢满地里跑,不同的庄稼就成了我眼中的风景,我会寻找一些好玩的好吃的东西,我尝过兔酸草,尝过紫色小果实,玩过赖皮猫,晴阴草,挖过地瓜,花生,会用地瓜茎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心里美滋滋的。我会在夜色降临前往家里赶。扛着割的草,肩膀累累的,但当看到村庄就在眼前时,我会一阵激动,此时的村庄被一层淡淡的雾色笼罩着,是青色的,灰色的,充斥着炊烟味的村庄。我赶到家时,三只青羊分外亲,热烈地迎接我,眼睛紧紧盯着我肩上扛着的草。

有风的日子里,风会吹得墙边玉米垛哗哗作响,那是干枯的玉米叶拍打玉米杆的声音,是玉米叶瑟瑟的颤抖声。有月光的日子,月光洒在村庄的各个角落,洒在玩游戏的顽童身上,脸上,欢快的笑声上。在月光下捉迷藏是最有意思的事。有月光壮着胆,我们可以从这家跑到那家,藏在玉米杆下,藏在花柴下,藏在月光照不到的角落里,最有成就的感觉就是在游戏结束时,自己还没被发现。那时最能耐得住寂寞,不出声,屏住呼吸,看着寻找自己的小伙伴从旁边过去。月光下还可以读书,晚自习后,我坐在大门口的石头上,等待着母亲,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黑狗阿虎蹲在我的脚边。四周一片银色的天地。我陶醉在书里,陶醉在月光里,陶醉在有阿虎相伴的时光里,陶醉在村庄无比寂静的夜里。

听到了货郎的吆喝声,赶忙从家里跑出来,拿着几分钱买糖豆解馋。跟着货郎走很远,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学着他的吆喝声,望着极具诱惑力的糖人,货架上五彩缤纷的小玩意。那人看着跟成串的小孩子,依然推着他的车子往前走。从村这头走到那头,走出村庄。于是小孩子们就停下脚步,怀揣着梦想回家。

村庄的东南方,有一棵糖梨树,这棵树已存在很多年了,树的两边是墙,另两边是河,河与树间是一条小道,树下有一片空地。这棵树似乎没有主人,它的年纪已不是我们所知晓的了。到果实成熟时,会有一群小孩子,围着树转着脑瓜,勇敢的一些就爬上了树,其他在树下等着收获。浓密的树叶掩住了马蜂的窝,最不幸的是被蜇,很疼,回家又不敢吭声。还好有糖梨的脆甜可弥补头部受到的伤害。即使这样,那也是幸福的,拿着丰硕成果,装在兜兜里,边吃边往家走。

村庄的西边有一口古老的井,轻轻地摇,把木桶放进井里,用力地摇,木桶升上来了,清清的水,喝几口,解了一天的乏。

我在这个村庄生活了整整十年,十年的记忆断断续续的,成了一些零落的片断。村庄,学校,穿街的公路,路的远方,梦想,未来。我不知道前方的路有多长,我只知道我们的村庄很大,我家的院子在村的中央。村庄里有与我一起生长的伙伴,有我的亲人们。

记忆里的村庄是美丽的,朦胧的,遥远的。象一棵大树,我是一片树叶,飘向了远方,去实现梦想。我思念着那属于我的村庄,村庄里的故事,村庄里那欢声笑语声,已被历史翻过一页又一页的书,岁月已在上面留下了沧桑的印迹,我望着这发黄的扉页,几多留恋,几多凝思。那属于我的村庄已深深刻在了我的记忆里。

弯角老牛

文/付居会

这天早晨,我早早起床。照例先到西屋给老牛筛草,喂料。太阳还没出来,墙外干枯的树枝上有群麻雀在叽叽喳喳。满满一屋子铡碎的玉米秸秆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儿。老牛在反刍,咀嚼着,口里有白沫趟下。

我把草筛得特别仔细,一点杂质都没有,三筛子,牛槽正好平了。我多舀了一瓢玉米面,均匀地撒在草上。弯角老牛抬头看了我一眼,摇摇头,又埋下头猛吃起来,发出“唰唰”的声音。

吃过早饭,我温了一锅水饮牛。老牛喝水时我特地又加了一瓢玉米面,它喝得很贪婪。吃饱喝足后甩着尾巴在影壁后的小棚里休息。

二姐打电话说,中午过来牵牛。弯角老牛还不知道,今天他将被新东家带走。

弯角老牛来我家9年了。它第一任主人是大妹家,因不能生育被当做肉牛卖给了二姐。可是到了二姐家第二年春天,就下了头小牛,令人惊喜,此后每年生一只小牛。外甥当兵那年,二姐手头紧就把弯角老牛卖给了我。

现在家家户户都有机动车,老牛基本不再干农活了。它在我家的工作就是,每年生一头小牛,另外吃掉三亩地的玉米秸,制造几车农家肥。

弯角老牛在我家很本分,尽职尽责,每年都圆满完成“任务”。为了让它不遭罪,我特意请人在影壁后修了一个小棚,可以遮风避雨。每年出栏的小牛犊成了我家的主要收入,靠它贴补,我们供小儿子读完了大学。

2010年,小儿子又考取了公费研究生,我的经济负担轻了不少。大儿子给我算了个账,养老牛卖牛犊并不比直接卖玉米更赚钱,劝我卖掉老牛,那样能轻快些。起先,我还犹豫,农民不受累哪有来钱道儿?但过秋时的一件事让我决定,卖牛。

那天,我开着拖拉机正往家送玉米秸,在大街上为了躲一辆电动车,刮蹭了一辆三轮车,车主被挤了一下。我很担心,带着他到医院检查、拍片,还好没事儿;后来又给他修了三轮车,前后花了七八百。这件事儿一想就后怕,万一被碰的人有个好歹,我们麻烦就大了……

把老牛卖掉,这样每年就不用折腾玉米秸了,省了不少麻烦。再说,快60岁的人了,不服老不行。每年过大秋,刨玉米秸,运玉米秸累得直不起腰。

恰好二姐打算买牛,她愿意把这头牛再牵走。姐姐打电话说老牛不吃不喝,第四天才开始进食。我很心疼。

老牛走后这一个多月里,羊圈里新添了7只羊羔。每只都很瓷实,为了给新生的小羊增加营养,我还买了箱牛奶。早晨起床后不见了弯角老牛,感觉心里空荡荡的,但是很快就被一群围上来的小羊羔逗乐了。

养羊比养牛轻松,我希望它们能健康成长,明年卖个好价钱。

忘却的微笑

文/陌上寻花开

自懂事起,便对外人有了戒备之心。但凡出门在外,牢记着父母的叮嘱,不和陌生人亲近言笑。渐渐地,心中生出一条防线,枷锁般地封冻了自己炙热的心。

常常,伫立在街头,观望车水马龙中过往的人,皆是面无表情,匆匆行走着。似乎这样的冷漠才符合常情,若是有陌生人朝自己微笑,不禁地会暗自诧异,他是不是有所企图?繁华都市的热闹背后,蔓延着日益淡漠的人情。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守护着自己的防线。防线牢一点,脸上的冰冷亦多一些。

我在这样的冰冷中生活着,习惯着,渐已忘却了自己曾经天真无暇的笑脸,忘却了那微笑如何温暖过。

春去秋来,几经波折,我从城市辗转到荒漠。这里,人烟稀少,牵扯不上都市中的繁杂,都很平静,我更加安静。初来,潜意识的戒备之心作梗,我很少与同事交谈,我不懂他们的脸上为什么会挂着和善的微笑,会那样毫无顾虑地谈笑风生,仿佛,这是离自己很遥远的事,遥远地已经感觉陌生了。本已陌生的东西再次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时反倒有些无所适从,我做不到坦然面对,却也不能熟视无睹,矛盾时只好逃避,逃避那些微笑的面容,一个人,上班下班,静若尘沙。

喜欢在夕阳西下的时刻,独自漫步。

狂风怕日落,喧嚣的沙漠在太阳落入地平线时收敛秉性,安静下来。落日的余晖撒下,一层薄纱似的金雾弥散在广袤的沙漠里,缭绕如烟。此刻,除却井场的轰隆声,皆无语无声,宁静中透着一种祥和的馨美。

在这馨美的氛围下,我的步履也为之轻盈。

悠哉悠哉,走上一程路,便会看到几户人家。简陋的房舍,篱笆围成的院子,院外种着些玉米,简单的生活,祖祖辈辈顺承。我会沿着玉米地走过,深深地吸上一口气,将丝丝缕缕的淡雅余香吸进肺里,把积聚在心的沉闷消融,未尝不是一件赏心的事。

一天傍晚,路过这玉米地,迎面走来一位当地的妇女,我准备低头走过时,却听到她说:“出来逛啊!”我抬头,迎上的是她的笑脸,质朴得似一汪清水,明月可鉴。我一时愣住,不知道怎么回应,最后居然面无表情地走过。

回来的路上,还在思索她的那句:“出来逛啊!”我与她并不熟识,可她竟像熟人一样跟我打招呼,这并不符合都市中的生活规则,还有她那微笑,无欲无求,孩子般可亲,那是自己早已忘却的微笑。

我的心绪开始漂浮……

第二天,又在玉米地碰到那妇女。

“出来逛啊!”一样的话语,一样的微笑。

“恩。”我点点头,走过。

隔几日,再在玉米地见那妇女,她依然笑着对我说:“出来逛啊!”

我注视着她,一张沧桑粗糙的面容,留刻着风沙吹过的痕迹。或许,这是一张被万千有着光鲜脸面的都市人所鄙夷的面容,然而,正是在这张被风沙侵蚀的脸上,我看到了很久没有看到过的微笑,这微笑如此温暖,可以让我抛却任何质疑。

我发现,自己的嘴角浮现一丝微笑,浅浅的,发自内心,回报与她,然后走过。我知道,虽然我一句话都没有说,她看到我笑了,一定也很开心。

我终于明白,在这里,没有都市的纷繁,没有利益的纷争,没有淡漠的人情,人们怀有一颗淳朴炙热的心,简单生活,所以他们露出的始终是那可掬的笑容。我想,同事能有一样的微笑,也源于此吧。

回到井队,我没有一个人呆在宿舍,而是去和大家一起说笑。突然发现,生活很美好,人儿也可亲。

生活的车轮继续,我已经不觉得有太多负累,我又拥有了那曾忘却的微笑,我想,这微笑足以温暖人心,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消除人世的淡漠。

勤劳的人

文/xiangrikui

今天去打牛奶,打奶的人在里面忙碌着,一个个子高高的男孩给我们打奶,男孩带着眼镜,带着微笑却显得很认真的样子,他放假了,在帮父亲干着家务。

近乎十年前,当我带着女儿在田地里玩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男孩,调皮地爬着他们家的玉米山,那是他们家刚收的玉米棒,堆得像一座山一样,狗在玉米山前晒着太阳。女儿停下了,不敢走了,男孩跑到狗跟前,用胳膊搂着狗,大声地对我们说:“走吧,没事!”刚才还调皮的男孩一下子变得可爱又懂事。玉米山前他的母亲正在剥着玉米皮,旁边整齐地摆放着辫好的一串串金黄的玉米棒。

以后经常去地里玩,总是见到他们,男孩的父亲一直忙着,他们家住的院子后面长长的平房里养着许多猪,周围的田地几乎都是男孩的父亲承包的,男孩的父亲真富有,拥有这么多的田地,他也很辛苦,不是在这块地里忙碌着,就是在那块地里忙碌着。

他田里的庄稼长得很好,夏天麦穗儿长长的,沉甸甸的金黄的麦穗等着主人的收获;秋天玉米长得也很好,一个个杆儿壮壮的,每个杆上都有一两个大大的长长的咧着嘴笑的金色玉米棒。

过了好几年,我们周围的田地渐渐地变少了,往日美丽的田野、飘香的果园变成了一座座高楼,我再也没有见到男孩的父亲,我曾想他回远方的家了,虽然不再富有,可他可以享受悠闲地生活了,不用那么辛苦地跑来跑去了,几乎周围的每一片的土地里都撒着他的汗水。

第一次到男孩家打奶,男孩的父亲给我们打着奶,觉得打奶的人有点儿面熟,之后去了几次在慢慢地想起就是那位拥有许多土地的人。整日的辛劳,他的脸上留着许多岁月和风雨的印痕,显得比较老了。

现在他又养着十几头牛,每天都要挤三次奶,再给我们打奶,然后又出去卖剩余的牛奶。他还要照顾刚刚出生的可爱的小奶牛。夏天的空闲的时间就是开着车,给牛割草。秋天就和妻子去远处的玉米地里,一个人抱一个人装,将一捆一捆的新鲜的玉米杆装上车,运回家。用铡草机铡短,备上像山一样的几座草料,这些就是它们为奶牛冬季和春季准备的饲料。

现在他经常一个人边挤奶边打奶,问起他的妻子,原来去附近的一个工厂打工去了,他告诉我们,有了挤奶器,这些活他完全可以一个人干了。说起这些话时,他显得很轻松,可对于我们这些来打奶的人来说,看着他手忙脚乱的,觉得很茫然。他的话一定是相对于以前自己曾经是那么多土地的主人来说的,也许现在的他想起原来,就觉得自己过去的举动近乎疯狂了,田里那么多的庄稼要种,要施肥,要收,他都做了,而且做的那样的好。

也许等他老了回想起现在养牛的经历,又会觉得后怕,养那么多的牛,每一头牛都是一条生命,有一点儿没有注意到,那价值不菲的每一头牛都会带来许多的损失。

勤劳的他,也许等他老时,回想起自己所做的事,会对着美丽的阳光笑着,毕竟自己已经尽力了,自己用心做了自己想做的每一件事。

风,从村庄吹过

文/秋子红

那时候,我们正在村庄外面西壕岸上的庄稼地里锄玉米。锄玉米是个轻省活,既不像割麦挖玉米那样吃力受热,又不像拉土拉粪那样忙碌脏累,一把锄头握在手中,稍稍用些力,锄头上下挥舞间,一片刚刚间过苗的玉米地,呼呼几下就锄过去一大截。

一股风,就是这时候从远处镇子的方向吹过来的。

呼呼呼,像从远处跑过来一群马匹,风,漫过一大片刚刚收割过麦子的麦茬地,西壕岸上的玉米地很快就沉浸在风的吹拂中。一棵棵玉米苗,像是被人推搡着的孩子,长长的墨绿色叶子沿着风吹拂的方向摆动、摇曳着,怎么立都立不稳;风吹落了父亲头上的草帽,在父亲弯腰捡草帽的时候,我猛然看见,父亲的头上,早已像下过一夜雪一样,笼罩上了一片炫目的白色;风吹在身边正锄玉米的姐姐身上,刚过二十岁的姐姐,像一棵正飘花吐缨子的玉米,成熟饱满的身体,一下变得凸凹有致起来。

我将锄把靠在肩膀上,一张脸,迎向风吹来的方向。风,吹在脸上,像一大块柔软的丝绸,很快就吹干了我脸上的燥热和汗味,我的眉毛、嘴巴和鼻子浸在风中,像泡在一盆温吞吞的凉水中,它们很快就变得清爽、舒服起来。等我睁开眼睛,回过头望去,风,早像一群奔跑着的精灵,从玉米墨绿色的叶子上踏过去,穿过村口的一条土路,一溜烟就一头钻进了村庄,在村庄的树顶上、麦场上的麦草垛上留下走过的痕迹,就沿着街巷穿过了村庄,最终又一溜烟吹向了远处……

这是我一生中少有的一次看见风,感觉到风。其实,不管我看见没看见,感觉到没感觉到,风,一直都从村庄吹过,没有人能够像浇地时堵水口一样,用一锨锨土块阻挡住风。

风,一年四季从村庄吹过,村庄沉浸在风中,像是挂在树枝间一只小小的鸟巢。春天的风轻柔、酥软,一阵风吹过来,麦地就绿了油菜花就黄了,一阵风刚刚走远,麦子就扬花了油菜花就落了。夏天的风热烈,火辣,一夜风吹熟了一坡麦子,一夜风带来一场雨,让玉米一棵棵从麦茬地里长出来。秋天的风饱含着谷禾成熟的气息,将玉米送进了村庄,又将麦子一颗颗送进了泥土中。冬天刀刃子一样吹在人脸上火辣辣疼的西北风刚刚吹进村庄,整整一年就快要过去了。

风,吹拂着村庄,一些房屋破旧了一些院落荒芜了,一些人盖起了新房筑起了新院落;一个个孩子,在风中跑着跑着,一夜之间就长大了,风,将他们没有愁苦的少年时光,吹进了内心,成为许多年后时时从心灵深处泛涌出来的甜美回忆;一个个女子在村庄里默默长着长着,不知不觉间,在风里长成了一朵花,风将她们像一粒种子一样从这座村庄吹进了另一座村庄,开花结果,生儿育女;有些人在村庄里走着走着,忽然一下不见了,风将他们从这个世界一下吹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风,将他们的一生从尘世上吹走了。

我们阻挡不住风,风,在我们看不见的时候,不停在村庄里吹拂着,将一些房屋吹旧,将一些梦吹断,将一些往事吹深,将一些人影从心上吹远,将一些记忆从脑海深处一点点吹走,将一些人不知不觉间吹老。

我们从没在意过风,就像我们活着时从没想到过死亡一样,就像我们年轻时从没想象过年老一样,直到有一天,一股我们的生命无法抵御的大风吹过来,我们像一片树叶一朵花瓣一粒尘土一样飘在风中,我们才明白,我们的生命,绝对无法像村庄里的树木,用根须牢牢地抓住泥土,就能在一年四季的风的吹彻中,将自己留在村庄。

许多年前,在我年轻的时候,总是梦想着自己这辈子有许多辉煌、伟大的事情要做,许多年后,我才明白——

面对吹过村庄的风,在这个世界上,我唯一要做的事情其实只是像村庄里的树木用根须抓住泥土一样,用双手紧紧抓住阳光、微风、空气、雨水、麦子、玉米和我的亲人,不要让风将自己从村庄里一下吹走。

一个人在田野

一个人在田野

间苗

我从渐渐明亮的天色出发,穿上那双紫红色的靴子,短袖衫薄如轻纱。黎明的空气里有露珠轻的叹息,凉意在草尖上停留,一串串白色的晶莹,像夜的足迹,如梦一样氤氲着雾蒙蒙的气息。

骑一辆黑色自行车,我向村外驶去。

村庄还在睡意朦胧中,墙壁上的丝瓜爬上玻璃的碎片,南瓜花在夜间盛开,眉豆的花闪耀着蝴蝶般雪青色的眼眸,黄瓜花星星一样挂在竹竿的旁边。我从这些蔬菜旁疾驰而过,沿着河沿上湿漉漉的草茎向前。

村外是田野,四野空旷,遍地潮湿,空气新鲜而清凉,淡淡的烟雾在田野之上缭绕,丝线一样一条条分散、缠绕,似断似连。穿过薄雾,抵达我的田地。

麦茬正在腐烂,昨日金黄已退去,眼前是一派低迷萎缩的溃烂之状。玉米苗在旁边,倔强而旁若无人,它在生长,滋生着新的叶片,那些叶片叶片上淌着潮润的露水,露珠含在玉米芯里,或者还会有一只慵懒的虫,也在玉米芯里贪婪地酣睡……

田野里一片寂静,禾苗拔节的声音如在耳边, 我甚至听到玉米苗骨骼生长的咯嘣声。这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夏日田野,禾苗一天一个模样,一刻之前和一刻之后也是迥然不同的风采。禾苗在泥土里,像鱼在水里,嗖嗖地生长势头,从来没有过消停。一株恰逢年少的禾苗,对明天充满憧憬,长大是天性中的梦想。而我,每一次走进田野,要在田野里大肆诛伐,砍割或者剔拔。

我伸出手臂,向那株禾苗下手。它是弱小的一株,它是多余的一株,它是我最不想留下的一株。

我一眼看到那些两株聚在一起的小苗,它们在一起,亲密无间,每一株都充满昂扬的生命活力。玉米要间苗,两株必须淘汰一株。去弱留强是最基本的道理,是末位淘汰制。在自然界,淘汰是残酷的也是普遍的,我每年都在做这件事,这是一件没有商量的事。把腰弯下去,头朝下,脊背弓起,一次又一次,低头看地。每年的这个时候,经过一天的间苗,我的腰板子一样僵硬,腿像木棍一样无法弯曲。我觉着我的双腿已经无法走到田野,我的腰再也弯不下去。渐渐明亮的天色把我照亮,我又站在田野,我又把腰弯向泥土。田野的强大,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去,我说不清为什么我放弃不了泥土,放不下一株小小的玉米苗?

有时,面对两株大小一样,不分强弱的禾苗,我也会迟疑,去哪一株都舍不得,伸手摸一摸这一株,很茁壮很水灵,伸手摸一摸那一株,也很粗壮很旺盛,去留之间,很难决断。田野广阔,小小的禾苗在我身边。我触摸到禾苗跳动的脉搏,它的呼吸那样均匀,它的眼眸那样清澈,我觉着它们都在看着我,向我露出乞求的表情,而我的意念决定着它们的生死。卑微如我者几近没有,我已经是那样的渺小,而禾苗,比我更渺小。在这个庞大的世界,我如飞尘一样轻微,而禾苗,比我更轻微,比禾苗更轻微的还有什么?草芥?尘土?有禾苗是多余的,多余的就会被剔除,被拔下,然后随手丢弃在路边和地埂,阳光暴晒之后,慢慢风化。

我相信我伸手拔下的那株禾苗和这个世界没有缘分,它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它应该去另外的空间里寻找它作为尘土的或者作为草芥的价值。而我更加相信我留下的那株禾苗是和这个世界有着必不可少的渊源。你看它的神态多么谦逊又多么张扬,它仰面望我的模样充满信任和豁达,它会是一株强壮的禾苗,那孔神秘的深入到玉米内里的小芯,似乎有着一股盎然不可掠夺的生机,在我面前安静地合拢。我似乎窥视到一株禾苗的内心,留下它,它的根系、它躯体,与这个片泥土融合在一起,也与我融合在一起。我们是这块土地上的姐妹,每天在一起说着野地里的故事,在鬼怪的传说中惊秫如梦,在蛙鸣的呐喊中清醒。我们有一样的脾气,讨厌野草,喜欢雨水和阳光,厌恶那些长期阴霾的天气,喜欢凉爽的风从头顶刮过。我们在隐约的黄昏相约秋后再见,玉米准备了一场盛宴,等我来赴,那是玉米成熟的日子,像待嫁的姑娘,准备好了出嫁的嫁妆。

这是我的田野,有玉米相伴的田野。

和虫子的较量

那些白色的蝴蝶潜伏在土地的某一个角落,冬天来临,不见了它们的踪迹。适宜的温度唤醒种子发芽也叫醒虫子繁衍。播下玉米种子的那一刻,蝴蝶钻出蛹的怀抱,从这片田野飞到那片田野,把白色的卵,像排泄废物一样到处丢洒。

酷热和劳乏迫使人们躲避在阴凉之下。刚刚过去的那场收获和刚刚过去的那场播种,把人和土地进行了一场颠覆性的改变。欢天喜地伴随着肢体的支离破碎,喜悦的笑容掩盖了满脸的污垢,灰头土脸的额头上那双明亮的眼睛熠熠生辉。一边是从田野往家载着色泽油亮的麦子,一边是从家里运出乌黑茁壮的积肥。从田野载来多少,就会从家里运出多少。像礼尚往来,像你有情我有意,大地送给我们的一份真诚,我们回赠大地一份热忱。收获着大地的馈赠,人们寝食不安,在大地上守候,在田野里了望。一粒种子是否落地,一株麦子是否捡回家,都是我们的牵挂。一场的雨水,饥渴的大地咕噜咕噜喝着甜润的清水,如板的泥土被浸泡的松软,散沙一样轻轻掩埋着种子的足迹。所有的心都从嗓子眼退回心脏的位置,均匀的心跳声和着种子的发芽声在夜阑人静时如琴音铮铮。人们像跑麻腿的小鸡,躲在阴凉之下,暗暗盘算对土地的支出和收入是否合算。

虫子开始肆虐,玉米幼小的苗掀开泥土的遮盖,从灰黄的缝隙间探出惊异的眼眸,它怯怯地张望,庞大的天无边无际,辽远的地广阔无垠。小小的禾苗,它仰慕天的高远,要长到天的那边去看一看,要乘上云彩的锦缎,去天际逍遥一番。小小的玉米,直上云天。

柔软的虫子,从小米粒大小的卵里孵化出来,身体小的像针尖,肉眼几乎看不到它的存在。在大地之上,谁也没有在意它出生在哪里。小虫子没有故乡,蝴蝶像丢弃垃圾一样把它们丢弃在一片腐烂的树叶上或者一片凄冷的土地上。没有故乡的生物的行为是在所不惜的,它们没有亲情的抚慰,没有觉醒的仁爱,没有良知的发现,它们一出生就必须为生存竭尽全力,在赤裸的泥土寻找不到食物,它们会饿死,几个小时候后会被毒辣的太阳晒死。在一株小草的遮蔽下,在一片玉米叶的掩盖下,或者是寻找一处松软的泥土,它们藏身。我发现它时,它正隐藏在了玉米的芯里,啃食玉米最嫩的那片小叶。

我和虫子较量,无疑我的力量是强大的。每天早上,我在玉米地里掐死那些藏匿在玉米芯里的虫子。它们摇摆着灰暗花色的肥硕身躯,把玉米芯咬断,一摊黄色的排泄物在玉米芯里,被啃断的玉米秃着顶,没有了招展的风姿。玉米叶被撕咬的七零八落,碎片一样断下。看到那些花叶子,虫子肯定在附近。小虫子吃饱喝足,躲到玉米根部的泥土里,拔开泥土,会看到一只首尾相连的小虫子正在甜蜜地做着它的春秋大梦,多么惬意的小虫子,多么快乐的小虫子,它何以是人类的天敌?抑或它只是植物的天敌?并无与人类作对的念头?。

清晨和黄昏,我和小虫子一起出动。为了粮食,我们相互残杀。为了生存,我们不择手段。为了这片盎然的大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风在绚丽的霞光里习习地吹,远处的村庄在绿树的环绕里安宁而生机勃勃。那些轻盈的蝴蝶在野地里飞,它们不知道它们的子女正在遭受大肆的杀戮。蝴蝶有着蝴蝶的悠然,小虫子的生死与它无关,它只是把那些沉重的负担——欢悦之后生产的废物毫无保留地遗弃在荒野。蝴蝶翩翩,成双成对,你不知道它是真的悠然还是悲戚的寻觅!我从来没有看到一双蝴蝶的眼睛,是流露出欢悦的神情还是流淌出悲戚的泪珠?

我开始对小虫子进行扫描式杀戮,在我扑捉不尽时,我买来氯氟氰菊脂,兑水喷洒在玉米芯上。杀虫剂散发出一股剧烈的农药气味,没有标准的剂量,我用瓶子上的大圆盖子倒出一盖,倒进喷雾器里,白色的药剂迅速地扩散开,像白色的小花次第开放,搅拌均匀,使每一滴水和每一滴药充分掺和溶解在一起,无色无味的水发生质的变化,变得有色有味,白色,像奶一样颜色的水,充满扑鼻的气味,那大概是砒霜一样的味道吧?我无动于衷药水的毒汁多么剧烈,这样熟练地操作进行了许多年,一次次把药水倒出,搅拌,喷洒,我像做一件十分寻常的庄稼活,我已经体会不到我是在搅拌毒药,是拿世上剧毒的药物在向这个的业已残破不堪的植物世界喷洒毒液,也体会不到毒药的分量之于我之于小虫子之于粮食之于大地上其他生灵的涂炭。我已经无动于衷。我像在做一份味道鲜美的汤羹,引诱着喜爱啃噬的小虫子快来受死。这一刻,我只知道那些啃死玉米的小虫子必须死,简单而朴素的意识里并没有想到毒药毒死的不仅仅是这些贪婪的小虫子,还会有从村口飞来的鸽子和从树梢飞来的小鸟,悠然的蝴蝶大概也没有幸免。

我身上会有因喷雾器的损坏滴漏的药水痕迹,浸湿皮肤,经高温的蒸泡,穿透神秘的神经系统,致使我昏厥,中暑或中毒。轻微的时候,手指被药水浸湿发白,脚面上撒着药水,那些药水像会爬的蝎子,在皮肤上散开带着毒汁的厉爪,灼热的痛感像被开水浸泡。眼睛偶尔也会迸进药滴,要疼上三两天才会消失。我无视这些毒药对身体的损害,许多年把毒药背在脊背,毒死小虫子,也毒坏自己的身体。我觉着年轻的我年富力强,我没有惧怕过毒药和沉重的喷雾器,从来没有小心谨慎地保护好自己,一心想到的是田野里的庄稼不要被小虫子破坏。至于那些误伤的益虫、飞鸟和经受不住毒药侵害而死亡的小草,它们和我的青春一样做了虫子的陪葬。

这样的田间管理一年年继续下去,小虫子还在田野里繁衍,我终究不可能把它们赶尽杀绝。

和羊一起在田野

在田野,我没有伴侣。没有一个人和我一起,阅读这块神秘的土地。

当我看麦子不是麦子,看玉米不是玉米时,我很孤单。我知道所有人眼里的麦子永远都只是麦子,玉米只是玉米,而田野永远是那幅一成不变的田野。而我的麦子,我的玉米,它从一开始就带着几分神异的气息,在我心里萦绕。

春天,田野里长着麦子,夏天长着玉米。我牵着我的羊,拿着一把铲子走到田野里。我把羊拴在地头的大槐树下,让它在树下吃树叶,我带着铲子钻进玉米地。玉米一人高的时候,我隐藏在玉米地里。没有人看到我在玉米地里。羊在树下叫,羊看不到我,羊也孤单。

这是一块属于我的田野。我一个人在这里,听麦子拔节,看玉米结穗。那些沿花的麦子啊,那些樱花飞扬的玉米樱子,在云天之下,异彩缤纷。那些春天的麦子不是在沿花,那是遍地的泪花,粉白晶莹,挂满大地的胸脯。

我的羊和我一起,领略田园的诗意。我任意走一条小径,有青草沿路引诱羊的胃口。羊熟悉了那些小路,它越过我,跑到前面,吃想吃的草。不待我走进,它咩一声继续前进。羊记住了去田野的路。无论我是从刀把地走还是从场院那条路走,它要走在我的前头。午饭后它在院外等我上路,等的不耐烦了,一声连一声地叫。要是有个人这样叫我,我会说:你先走。我正做我的事情,没有做好之前,我很少因为别人而改变自己的主意。而羊似乎不在意我的情绪,它急于去那片青草丰沛地。羊一辈子都在等我,无论我愿意不愿意因为它而停下手里的事情。羊没有宏大的志向,我是它唯一的理想。

我和羊一起,在田野。风吹过的麦田,起伏的麦子在羊眼里是不是麦子?那年我第一来到麦田,我看麦子是麦子,看小草是小草,我拔下麦地里的草,工整地摆放在田垄上。我不敢轻易践踏一片草,给羊吃的草也干净青嫩。秋天,我惧怕玉米地里蠕动的虫子,还会有蛇潜伏在玉米秸上。我劈下没有枯萎的玉米叶子给羊,把羊牵到玉米地里和我作伴。羊认得青草和树叶也认得我。

那头羊卖掉之后我留下它的女儿,一头老羊和一头小羊的区别是老羊老练小羊顽皮,它们共同的特点是都很温顺。小羊有点桀骜不驯,喜欢一边走一边弹跳几下,还喜欢独自去和别的山羊悄悄幽会。这时我看麦子不是麦子,看玉米不是玉米。我很孤单。在麦子中间,我远离麦子尖利的锋芒,在玉米地里,我担心玉米叶上的刺毛刺疼我的皮肤。我在麦子地边上放羊,我想有一天我会离开这片无休止生长野草的麦田。

秋天,羊在田野,在一棵树下吃树叶,它很安静,安静得像一幅图画。我从玉米地走出来,看到那只羊吃饱卧在树下。它的眼睛饱满而清澈,它在望我。看着它的眼睛,看着它安静的神情。我心头猛然一酸。我觉着我很没本事,我只会把一只羊领到田野,我只会给它吃些青草和树叶。羊的安分,另我无法适从。我的羊太善良,我用一把青草笼络了一头羊的终生,就像我一把黄土蛊惑了我一生的运程。羊依附在我的身边,我不知道羊对我有没有信心,怕不怕我把它遗弃?羊对我的信赖与生俱来,它相信我是它命中唯一的版依。我利用了羊的温良,它不会反抗,意念里从来没有逃脱的思想。即使这样,我还是准备了一根绳子,我用这根绳子拴住它的脖子,牵着它走,把它拴在我想拴的位置上。

一晃许多年过去。当年的小羊变成老羊。小羊和老羊的区别是老羊要被卖掉,小羊暂时不会被卖掉。他们共同的特点是都很温良,有一天都会离开我,离开田野和青草。

我已经把羊自由放牧在田野上。多年训练有素的老羊,它凭借记忆的深度,在老槐树下等我,在河边的草丛里徜徉,它眺望庄稼地的目光悠远而渺茫,它不是在偷窥庄稼,它在寻找我的身影。夜幕降临,它喊我,咩一声,像有人在背后叫我。羊在背后叫我。羊告诉光阴的阴影越来越重。

我在田野里锄草,我忘记树下拴着的羊,汗水湿透了我的记忆,关于那头羊,关于那头羊的志向,在我脑海里模糊不清。

羊终究要离开我,离开田野和青草。

最后一头山羊离开我的时候,我还在田野,我看麦子是麦子,看玉米是玉米。没有人和我一起欣赏这片神秘的大地,羊也离开我。

我已不觉得一个人很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