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散文
祖父散文(精选20篇)
重叠的影子
文/九满
据说,我家祖上若干代都很勤勉,典型的乡下土财主。他们一辈子守望着那片土地,盼望年年都能收获很多粮食,很多粮食卖出很多钱,很多钱再买下很多土地……
先说我的祖父,他育有两儿一女。年轻时,他就带着他的家人从益阳到三仙湖来谋生。在祖父家庭中兴的岁月里,他始终坚持早睡早起,忙前跑后。农闲的时候,天还未亮,他就挑着蔬菜上街去卖,直到上午七八点钟才挑着空担子抑或卖剩的几把菜回家。白天他要么到藕池河里的树林里去扫落叶,有时还带把镰刀割点枯柴,以供家里做饭抑或取暖;要么带一把拾粪铲,背上背篼去牲口密集的地方拾粪。
祖父是有名的“庄稼痴”,早晚总要到田间地头去嗅一嗅,说是看着这绿如绸缎的稻田,就能嗅出米饭的香甜,抚摸庄稼就像爱抚充满希望的新生儿。到上世纪三十年代,祖父的农业生产已初具规模,加上他接受新生事物快,使他的耕作方法、农作物品种的选择,都给乡亲们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他的家底也渐渐丰厚,他终于用他的智慧、勤勉、果敢,在三仙湖这块曾经芦苇丛生的土地上创下了自己的一份家业,名下有了二十多亩田地,建起了一栋一百多平方米的木结构瓦屋。
那年夏天,我的祖父终因劳累过度,累倒在他心爱的土地上。当时,他年仅三十八岁。我不知道祖父长什么样子,也从没听说他给我们留下过什么。我也无数次勾勒过祖父的形象,试图穿过时光的丛林,以此牵出一些蛛丝马迹,还原那些支离破碎,让祖父锈迹斑斑的过往重见天日。有时候,我如同陷入一种湿滑且捉摸不定的梦境,突然觉得祖父的样子就是父亲的样子,他们有一样的脸型,一样的神态,一样的身材、发型和爱好。
说到父亲,我又想起母亲曾经给我讲述过的故事。父母婚后第三年,大舅便动员她们从三仙湖搬到土地更肥沃生活更方便的下柴市来创业。父亲一个人在北风呼啸的严冬挥锹铲土,或头顶满天繁星赶运木材,直至赤日炎炎的酷暑才上梁园垛。像燕子衔泥般,几经周折,终于盖起了这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窝。母亲说起她们那惊天地泣鬼神创业往事的时候,总是兴奋异常,她的故事就像一首优美的长诗从她口中缓缓畅流出来。让我仿佛看到父亲背着硕大的青石板,蹒跚地行走在乡间小路上,父亲的背影都被石板遮盖住了,从后面看,只能看到石板在挪动,父亲每走一步都非常吃力,那厚重的石板,压弯了父亲的背脊。
我的父亲的确不易,也很勤勉。小时候,我总是看到他风风火火地犁田、插秧、割稻,在飞进飞出的身影中,用辛勤的耕耘来充填孩子们那快速蠕动的胃。我夜半梦醒,一定有父母的身影在陪伴,柔和的灯光下,父亲或扎扫把或忙竹篾,母亲或缝衣或做鞋,用她的双手为我们披上绒绒的衣裳。
那天下午,父亲上老屋的阁楼取东西,他刚爬上去,一块木板掉下来,正巧落在三姐头上,只听“啊哟”一声惨叫,鲜血便从三姐的手指缝里冒出来。父亲听到女儿的叫声,知道是自已的粗心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他几乎是从三四米高的阁楼上跳下来的,抱着他的女儿,眼里噙满了泪水,不停地自责:“我这就该死了!我这就该死了……”那场景、那气氛,惊天地,泣鬼神,让我感觉到他身上的亲情产生的能量正源源不断地流过我的身体,而他那不顾生死从阁楼上跳下来的动作成了他留在我心中最伟岸的形象。
一九七O年冬天,我的父亲,在一个寒风凛冽的早晨,终于承受不了岁月的摧残,走完了他五十四年的人生旅程。父亲走了,但他的基因依旧住在我的血液里,我性格成分中的偏激、刚性、爆发力都源于他。他身上的那份勤勉在我最原始的状态就已经抵达我的身体。
十五岁那年,我怀揣洗脚上田梦,从故乡的田间小道,到尘土飞扬的砂石路,再到宽阔的城市道路。学习的日子,生活不停地变奏着紧张忙碌的篇章,岁月的喜怒哀乐奏响起我生命长河中澎湃的华唱。工作的时光,总是有看不完的文件,开不完的会,接待不完的领导,应付不完的检查评比,想不完的事情,汇报不完的问题……忙,忙死了!
工作不仅仅是忙,我还要做不想做的事,甚至要说讨厌说的话。我需要不断的面对各色人等,上司、客户、官员……各式各样的检查、评比、验收,领导端坐其间,下属分坐两边,威严、端庄、气派,脸上所表露出来的笑容都是虚假、阴险或奸诈的。为了生存,我必须经常压抑自己的小情绪,总想着:熬过去!
恍惚间,我又看到了我那从未见面过的祖父,他投下的影子,和父亲的影子,慢慢重叠在一起。那是两个影子,又似乎只是一个影子。从祖父到父亲,再到我,我们沿着同一条路径走着,并将敦厚、勤勉、俭朴的传统一代又一代的传递着……
四月清明
文/周丽娜
最近,总有两个字在我脑中忽闪。
清明。
四十年前的一天,我十六岁正读初中的父亲,从杨舍镇广播站一路赶回南丰镇十八大队,他的心里黑暗得如同一口深井,他要把祖父死去的消息传达给他的母亲。三十年后,父亲谈起这段往事平淡多于悲伤,每年清明,只要父亲有假日,我都会跟着他去看看安于一隅的祖父。
小时候,我经常问父亲询问祖父的事迹,在我的眼里,祖父的事是一桩桩美谈,每次父亲说到祖父,眼睛都是闪亮的,声音也激昂了许多。
三月的天气好像早已为即将来临的四月埋下了伏笔,明媚是春天的模样,灰暗是清明的颜色。我却喜欢上了这灰暗的笔调,像是记忆中浓厚的一笔,挥之不去。
长大后,我还是愿意与父亲相对而坐,聊一聊祖父。令父亲牢记的是祖父是个有才学的人,他希望我能像祖父那样,光宗耀祖。
后来,去看望祖父成为我们一大家人团聚的日子,姑姑叔叔们都会从四方赶来,捎上些黄纸,一行人驾车去祭祀祖父。后辈中还有带上一束雏菊的,白色和黄色相间,放在墓碑前。大家有说有笑,像是去春游一般,直到站在祖父墓碑前的那一刻,所有人的表情都严肃起来,可还是故作轻松状,相互聊着天。
奶奶是信佛的,她经常一个人去烧香拜佛。我不知道她是何时有了这个信仰,也不知道她对观音菩萨会说些什么。年老之后,她的脸已经缩成一个干瘪的桃核,身体也蜷成了干柴火,究竟是什么把她的身体也掏空了?
见奶奶的次数一次比一次少,连续两年不见,她就显得越来越瘦,有时候她明明就跟在你后面,你转身一看却看不见她。要低头找,才能把她从地上拾起。前几天看《飞越老人院》,里面的老人都是这副模样,这大概就是老年的模样,让人看了微微有些心酸。
岁月,这个词流淌在每个人的身上,浓缩成记忆。忽然想起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是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了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人走了,何时还会再回来?亦或者只能在梦里相忆。
令我绝望的是,对于那些逝去的人和那些过去的人,我始终不知道该以何种心态去面对。是选择怀念还是忘记?我企图用忙碌的脚步掩盖我的言不由衷,但是思绪总会从一方无端飘来,比如在这四月清明。
又到清明
文/山樵之光
又到清明。自从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假日,大家不再因上班凑不齐而烦恼了。午饭后,弟弟一家,儿子一家,女儿和从杭州赶来的女婿,加上我们老俩口,一行十人,驾着两辆车,去老家扫墓。
祖父、父母、叔父的墓就在一条名为四啸盘的圩埂上。这里地势颇高,两边与我们的村子隔田畈相望。紧靠圩埂是一条南北向的河流,犹如一条长龙在此静卧栖息。这条河原本是附近村庄进城的重要航道,只是近年公路进村,交通便捷,才失去了通航的作用,但仍然在发挥着防洪泄洪的作用。据一位高人说,这里风水很好,因此,沿河一带,也就成了墓地。我家的这块土地,是祖上伟下来的,土改时仍然分给了我家使用。公社化后,这块土地就划给了他姓人家来使用了今成了桑地。我家的这块土地正好坐落在龙的腹部上,颇有稳如泰山之意。祖母是第一位葬在这里的先人,她五十多岁时就因肺气肿而去世。那时我还没有出生。因此对祖母一点印象都没有。我九岁时,祖父去世,享年78岁,在当时也算是长寿之人了,祖父一生与算盘打交道,曾在南皋桥一家鱼行里做会计,直到解放才回家赋闲。祖父很喜欢看书。记得我家的阁楼上,有很多书,都是对折单面印的线装书。什么《粉妆楼》、《镜花缘》、《七侠五义》等,有几十部。受祖父影响,我也有从小养成了买书看书的习惯。可惜的是,在那大跃进的年代里,阁楼上的旧书几乎全被祖父当柴火烧光了。待到我懂事后再去找书看时,只找到半部《镜花缘》。
我家太祖父海门公的墓在北孟凤头,与四啸盘遥遥相望,那里长眠着太祖父、太祖母和他们的第三个儿子,也就是我祖父的未成家的三弟庆本先生。至于再上几辈的墓在哪儿,已经无法知道了。仅记得村子南边,林家湾的对面,有一座庙,供奉着土地公公和土地婆婆……土地庙已经在“破四旧”时被夷为平地,砖木也成为建造村小学的材料,废墟上已经种满了大大小小的桑树。庙里那棵几百年的古柏,也被人砍去,据说此人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庙的西边是一片荒草野坟。其中有一座高大的坟墓,是用三合土夯实而成的,颇有大户人家的派头。那里荆棘丛生,阴森可怕,少有人去。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政府号召深埋坟墓,生产队在寻找墓的主人家时,才从村里的老人口中打听到这座坟是陈家祖坟。因此深埋的任务就自然落到还在乡下务农的陈家人身上。当时,我正在公社当民办教师,可以说是“皇命所在,义不容辞”。历来听上级话的父亲,受城里陈家几位长辈的委托,乘回家休假,就请陈氏在乡下的亲戚朋友帮忙。我们先在坟头焚香、烧纸钱,叩头跪拜,祈求先人原谅:这是大势所趋,实出于无奈。开挖时,村上的人都来观看。这是一个四穴墓,由于没有碑文记载,不知所葬四位先人为谁。墓穴里积满了水,四副棺木全部浸泡在水中。人们都觉得奇怪,此地地势很高,为何积了那么多水?有位老者说:“风水风水,就是要有水”。看来这里风水确实不错。也许正是水,这四副棺木保存完好。只是年代久远,里面陪葬的东西已经完全腐烂。据帮助移骨的毛生哥(他是陈家的外甥、海门公长子长孙女的儿子)说,陈家过去虽说是大户人家,却没有什么太多的财产。所谓的朝服、凤冠霞帔,都是假的,没有一点真金白银。大家在棺木找遍了,仅找到一些珍珠,但用手轻轻一捏,就变成了粉末,全部风化了。在女主人墓里找到几个锈迹斑斑的簪,一折就断,似乎就是铁质而已。第二天,城里来了几人,起了疑心,以为乡下的人盗到了什么宝贝。幸亏是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否则这场冤枉官司就洗不清了。父亲和叔父小心翼翼将先人遗骨放准备好的陶罐里,就地深埋。就这样,高高的坟墓,变为桑地,要不是放了一块石头,边形迹都没有了。
改革开放后,民间的传统习俗得于逐步恢复。当我们第一次堂而皇之去扫墓时,祖父母的坟已经淤没在草丛中。1988年清明,已在湖州一所中学食堂打工的叔父,托人做了一块水泥碑牌,由我用隶书手写了碑文请人刻上,树在祖父母的坟前。1990年慈母仙逝后,就葬在离祖父母墓不远的地方,在这里陪伴着先辈。自此,我们按照乡下的风俗,每年滤膜明和冬至的前三天或后三天,总要凑出一天时间,前去扫墓,给先人烧点纸钱,寄托哀思。每次去,我的心都是很沉重的,尤其是对母亲的思念,更令我心碎。母亲操劳一世,正当可以享一点清福的时候,病魔却夺走了她的生命。我纵是千万富翁,也无法挽回她的生命。我唯有把对母亲的爱,全部用在对父亲、叔父的孝敬上。2003年1月,已经80多岁的父亲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的心跳只有三、四十跳。按常规,可以安装心跳起博器。父亲当时也是希望能够安装啊。可是医生说,我父亲身体实在太虚弱,需要保养一段时间再看情况。1月22日早上,父亲精神十分亢奋,坚持要出院回家。我兄弟俩实在无法,在征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配了药,借了氧气瓶等,办了出院手续。于下午1时把父亲接回了家。父亲环顾家中四周,会心地笑了。我妻子正好来看他,父亲还说“下班啦”。2时多,父亲安然入睡,谁知至晚上九时左右,他停止了呼吸,永远离开了我们。
叔父(字三才,名阿高)他一直跟我们过。他也曾结过婚,女方是宜兴人。好的名字我还记得,叫玉英,上过中学。那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很多江苏人都嫁到我们村上来。我家的这位婶娘,对我很好,当时我大概已经念到小学四五年级了,她就主动做了我的辅导老师,经常教我做作业。婶娘与我母亲的关系也很好,妯娌之间特别和睦。一般说,我们这边的风俗,弟兄成家后,就要自立门户,请娘舅帮助分家,有的为了分财产还要打得头破血流。所以弟兄不分家,这在当地几乎是没有的。但是好景并不长,终因叔父和婶娘的性格、文化素养差异太大,我们未能把婶 娘留住。就在他们婚后的第三年,1964年秋,婶娘说是要回宜兴娘家一趟。那天,母亲和我步行十几里,把她一直送到汽车站。这位婶娘很有骨气,凡是我家买给她的衣物等东西,一样都不拿。结果还是我母亲打了包,送到汽车站才硬是塞给她带走。这些衣物在今天看来,不值什么钱,就是那件大红的绒线衣,在当时还是我父亲开后门买来的,可以说是一件奢侈品了。自那次分别,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但是,我却常常想起她,我的好婶娘,您还好吗?此后叔父一直未成家。叔父终生滴酒不沾,唯一的嗜好就是抽烟,这使得他早早得了支气管炎,况且这在陈家是有家族史的。据父亲跟我讲,祖母就是吸烟,得了气管炎,五十多岁就去世了。我姑妈也是死于气管炎,所以父亲早就戒了烟,得于长寿,活到八十多岁。督到了七十多岁,已经发展到睡觉不能躺下的程度。尽管这样,他还是偷偷地吸着。每次我妻、弟媳为他清理床铺、清洗衣物时,总会在枕头下、口袋里发现一点蛛丝马迹。这个时候我们会自然而然地规劝他一番。对我们的善意批评,叔父只是一笑了之,真是“虚心接受,永不改正”。我从来没有给他买过一盒香烟,现在想来,也有点后悔。1997年我家住房条件有所改善,我和妻儿搬到新居去住了,将近60平的老房子让两位老人住,饭还是一起吃,由妻子来做。父亲去世后,我和弟弟想到叔父严重的气管炎,特地从乡下请来叔父的好友,来陪伴顺便照顾他,没料到,就在父亲去世后的两个月,叔父也不辞而去。3月22日,那天,我正好出差在双林镇,接到电话,赶回家中,叔父已经落气,竟未能说上一句,成为终身憾事。那年清明,我们把父亲的叔父两兄弟的骨灰送到乡下墓地上,并排修了二个墓,并在墓前树了大理石碑。一个是父母的合葬墓,一个是叔父的墓。好让他们兄弟俩互相有个依靠,说说话也方便。
又到清明,天气格外的晴朗,公路两边田畈里的油菜花,充满了生机。我们全家站在墓前,点起香烛、焚烧纸钱,小孙子也将自己制作的彩条挂在墓前。轻烟袅袅升起,我的思绪也渐渐远去。我不禁喃喃自语:亲爱的父母亲、叔父,陈家的列祖列宗,请你们的在天之灵放心吧,陈家后继有人!
怀念祖父
文/王大全
祖父已离世多年,我却时常怀念他。尤其是清明节到来,祖父的形象就更加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
那是2010年农历七月间,炎炎烈日,连晴高温。坚守工作岗位很久没有回家的我,吃过晚饭后,与妻子一起,前往探望敬爱的祖父。祖父看到我们走到他跟前时,无力的嘴唇微微颤动后略带一丝微笑,没有言语,也说不出话来。更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面后,第二天早晨,竟和祖父永远分离。我难受极了,心如刀绞,悲痛万分。
祖父练就一手好手艺,是远近有名的“豆芽大王”。他一年又一年地劳作在作坊与水井间,日久天长,饱经磨砺的肩上起了一层老茧,但黄豆芽绿豆芽,就这样藏着祖父的体温奔向了梦想的豆芽林。祖父培育的豆芽,粗壮,色白,很受消费者欢迎,青杠、来凤、中兴等场镇上,大家都爱买他的豆芽。大家见着他时,亲切的叫他“王豆芽”。记得我还在来凤中学读高中,早上6点多钟从青杠走到来凤场口时,就见祖父卖完豆芽往回赶,他见到我时,一边招呼,一边叮嘱注意安全,好好学习,有时还给我两毛钱。这是祖父的血汗钱呀!我拿在手里,心潮澎湃,激动的泪花润湿了眼眶。我暗下决心,一定好好学习。
祖父是个勤劳、善良、公正的老人。土地包产到户后,祖父经常是干好自家的活后就去帮几个儿子和邻居干活。别看他那时六、七十岁,干起活来可精干啦。祖父、祖母养了儿子,带了孙子,还发挥余热照看曾孙和做一些家务。听村里的老人们讲,祖父和祖母都一向心地善良,和左邻右舍关系相处十分融洽,口碑很好,曾多次被镇政府评为“五好家庭”和“老有所为好老人”。
父母和村里的老人们还告诉我,小时候我生了一场大病,医生都没了信心,父亲又在外工作,是祖父、祖母和母亲执意在亲朋的帮助下八方寻医,省吃俭用,什么单方都去找,什么名医都去寻,什么办法都想,硬是把我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祖父、祖母和家人高兴的劲呀,无言表达。
终身难忘祖父对我的爱:多少次,回想起我小时候不听话,父母就要请吃“楠竹笋炒肉丝”的时候,祖父和祖母就成了我躲避的港湾;不能忘记,祖父多少次循循善诱地引导、教育要我听父母的话,做事要仔细,做人要坚强;多少次手把手教我学做农活……
有一个暑假,为了给家里挣点工分,我到生产队去做活,每天记4分,被队长安排和大人们一起除秧田里的杂草。稻田里杂草多,大人们示范,我就跟着做,不一会,一大片秧田杂草就被除完。第二天,祖父路过这块田时发现田里的草依然存在,他顿时明白了许多。晚上,他把我叫到身旁,给我讲杂草对稻谷生长的影响;讲做事要认真的道理。他的话,让我一身受用。
我忘不了,2009年祖父90岁生日那天,他那开心的笑容和美好的场面;他的勤劳、善良、豁达、开朗,陪伴他走过91个春秋。
细雨蒙蒙清明至,悠悠往事难忘怀,祖父离开我们的时间越来越久了,但我却时常梦见他,一梦醒来,泪湿衣襟。
藕事
文/吴辰
少年时候,记忆最深刻的时光,莫过于跟在祖父后面挖藕了。秋深时节,万物凋敝,祖屋后的那一亩藕塘却喧嚣起来。塘水早已放干,塘里枯萎的荷叶与荷梗倒伏成一片狼藉,藕肥了。
祖父的藕出了名的好,清脆可口,洁白如玉,让人联想到佳人的玉臂。但挖藕却是件极苦的差事。没有专门的工具,大家都是徒手劳作。那些藕长一米左右,粗细如手腕,扎根于污黑的泥底,要花费极大的力气和耐心才能使它们一根根完整地见于天日,稍有差池,藕便会断节,失了卖相。记得第一次挖藕,是在十五岁,我穿着小叔的连体防水衣,跟在祖父后面。藕塘里的淤泥冰凉刺骨,一脚下去就是一个深坑。我学着祖父,沿着枯萎的荷梗向泥下摸去。这是一根极粗的藕,我欣喜万分,急忙扒开边上的淤泥,用力将它往外拔。却听咔嚓一声,这藕从中间断开了,我看看手上攥着的半截,又看看泥里留着的那半截,有点不知所措。祖父说,慢点哟,别看这藕生在污黑的淤泥里,脾气可娇贵着呢!自此,我便开始小心翼翼地对待这些藕,渐渐地,懂得了耐心的益处,也领悟了慢的可贵。
慢,之于祖父的藕,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存在。
祖父的藕在谷雨种下,直到夏至左右才开始快速生长,其间两个月,生长得极慢。祖父说,藕是有灵性的,不然哪吒的躯体为啥不用丝瓜、瓠子来造?听来好笑,但细细想来,也颇有意味。兴许,与荷花密切相关的物什都或多或少具有某些佛性吧。初夏的夜晚,在藕塘边散步,可以闻见清新的荷叶味,芬芳的荷花香,以及藕对蓬勃生长的渴望。月光洒在田田荷叶上,像是一片小而神秘的森林,林下是一群快活的鱼儿,以及一片久等多时的藕。时间一到,藕终于不再隐忍,开始疯狂地生长起来。它们健硕的身躯撑开包裹着的淤泥,向幽暗的纵深探去,原本静谧的塘底就充满了勃勃生机。
祖父说,那两个月的缓慢生长,像是在积蓄某种力量,如果直接跳过,年底时就不会收获质量上乘的藕。我想,或许有些时候,是慢造就了美好的结果。
祖父与藕打了半辈子交道,当然懂如何将藕烹制成绝佳的美味。祖父最拿手的是莲藕炸肉。炸肉中加入藕块,肉的腻味便去了大半,肉香中还会增添几分藕的清香。那熟透的藕呈现出深邃的暗紫色,沾上油黄的炸肉粉,散发出浓烈的香味,让人无法抗拒。藕竟然喧宾夺主,成了这道菜的主角。还记得年少时,有一次嘴太馋,这莲藕炸肉刚端上桌,我就禁不住抄起筷子,在里面翻找起藕块来。夹上一块放入口中,竟烫得我哇哇大叫。祖父在一旁哈哈笑个不停。
呵,人生有时的确是慢点才好呢……
白头翁
文/赵丰
头顶长着白绒毛,俨然一副老相,长在山坡,这便是白头翁了。《神农本草经》里说:“白头翁生高山山谷及田野。四月采。”秦岭牛头山的那面坡,宛然白头翁的家园。初夏时节,一个夜晚,就布满了白色的花束,招来了铺天盖地的蜂蝶。坡上、坡下人家的少女,结伴来赏花,捉蝶。
这是我少年视野里的情景。那时哪儿知道它是一种药材,随意地揪下银丝状的一朵花,插在心爱的女孩的头上。
庞光镇,窄长的一条街,距牛头山近在咫尺,弥散着中药的气息。每逢市集,从秦岭采来的药材铺满街道。镇中心路南的一个高台阶上,是百草堂药店。台阶有五层,青石板,上面布满深浅不一的坑凹,面积不大,是人的脚掌、鞋跟留下的足迹。能给青石板留下明显的痕迹,足以证明其年代的深邃。三间铺面,全是黑漆的木板,檐下吊着一排长圆形的灯笼,暗红色,光也不甚亮,萤火般的,仿佛夜空缥缈的星星。
之所以对那个药店留有记忆,是因为我小时常常光顾它。十二岁那年,我便晓得了那个叫白头翁,又叫作猫爪子的植物是药。那年夏天我拉肚子,药店的张爷让祖父去牛头山挖白头翁。他和祖父是河南老乡。祖父挖回来,张爷用它的根煎成汤汁给我喝,不几天我的肚子就好了。从此,一放暑假我就热衷于去牛头山挖白头翁的根,采回来送进药店,张爷用杆秤称了重量,会给我一些钱币。
白头翁的根呈圆柱形,长条状,多扭曲,外皮棕褐色,粗糙,有纵沟纹,像是张爷和祖父额头上纵深的皱褶。它们根部留存着的黑色空洞,又像张爷和祖父掉了牙齿张开说话、叹气的嘴巴。怎么看,它的根都对应着它苍老的名字,带着深邃的意味逼近我的眼睛和心灵。
没事了常在药店的院子玩。药店,真正的内容在后院。后院深长,药库正对着门面房。两边的厢房里是碾压药材扁圆形的铁制槽子,张爷的徒弟坐在木凳上,用脚来回不停地蹬一个铁滚子,这样药材就成了碎末。我采回来的白头翁,张爷把它的根洗净,浸泡后切成片,在院子铺的草席、毛毡或者油布上晾晒,晒干了就进了药库。
张爷长着清瘦的脸,一把翘得老高的山羊胡子,一根根、一缕缕,清晰分明,仿佛白头翁的花束。
后来,我在曲峪河的河岸上看见了白头翁。它被夹杂在众多荒草的中间,春天里丝毫不起眼,刚一入夏它就鹤立鸡群,张扬起洁白的花束。这当儿,我已到了中年,自然对它的花朵怜惜有加。可是,孩子们哪里懂得它,如我的童年一样蹂躏它的花朵。我虽心疼,但没有阻止。我明白,对花朵的喜爱,是孩子们的天性。我不可能整天守在河岸上扮演着植物守护神的角色。
白头翁味苦,性寒,有清热解毒,凉血止痢,燥湿杀虫之功效,主治热毒痢疾,鼻衄,血痔,带下,阴痒,痈疮,瘰疬,有人甚至将其疗效写成一首诗:“苦温味性白头翁,主入心经与肾经,温症发狂为主治,并消积聚瘕和症。瘿瘤瘰疬皆能散,鼻衄金疮亦可平。阴疝痊兮偏肿愈,秃疮膻腥治亦能。腹痛骨病牙痛止,红痢能将毒性清。肠垢搜刮堪竭净,佐之以酒效尤灵。”
关于它的名字,《唐本草》如此介绍:“白头翁,其叶似芍药而大,抽一茎,茎头一花,紫色,似木堇花,实大者如鸡子,白毛寸余。正似白头老翁,故名焉。”
最后的麦穗
文/何庆良
眼下,正是小麦抽穗灌浆疯长的季节,但在我的案头,有一束金黄的麦穗,这是祖父在最后的日子种下的,还来不及收获,就在这个季节先走了。当年,祖父种的小麦获得了好的收成,我把田里最壮实的穗子剪下来,精心整理,放在衣柜里珍藏起来。我在做这件事时,就像有的人整理先人的遗物一样,庄重而严谨。虽然我没有要把祖父耕种的事业继续传承下去,但我还是很看重它。
祖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生都在侍弄庄稼。种稻种麦,一年两熟。直到古稀之年,因为耗尽了体力,下不了田,也扶不起犁了,才放下了牛鞭。秋天了,他将门前的一块荒地,拼尽了最后的力气,用锄头慢慢地开垦出来,种上了小麦。开春后,麦苗开始扬花和结实灌浆,而祖父的身子骨却一天天衰弱了。他拄着拐杖出了门,就蹲在麦地里,看着自己最后一季麦子说:我13岁开始下田掌犁,一共种了60季水稻,小麦算上这一年的话,就是63季了。祖父说这些时,就像讲述自己当了几届人民代表,几届劳模似的,颇有几分得意,但说得十分安详,没有一点骄矜于人的意思。
祖父最后的日子,像有预感似的,抚摸着脚边的还未成熟的青麦苗说:看来,我是等不到这一季的麦子成熟了,吃不上这茬麦子做的馍了,到时由你们收获吧!
一个人一辈子能够种多少季水稻、多少季麦子,干出多少成绩,都是有个定数,想多一季也不行。祖父是个农民,对于自己的农事,倾注了自己毕生的精力和心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从未有过片刻的懈怠。我想这就是他留给我最大的教益的财富,够我一生去享用!
岁月油灯
文/徐仁河
是看了一部美国电影,才勾起我对油灯的往忆:一个风雪夜,美国的乡村小镇突然断电,爷孙俩搬出了尘封已久的老式油灯。火柴擦燃亮,点着油灯,昏黄的火苗映照出爷孙俩的笑脸,也温暖和触动了我身居异地孤独的心。朦胧、昏黄的油灯下的旧时记忆,就像老照片,顷刻浮出脑海。
在老家,那时的农村,电力匮乏,照明的只是灯油火,有钱的人家才点得起蜡烛。菜籽油是自家种的油菜籽油。灯盏是一种小个的铁盘,灯芯是一种叫做灯芯草的草茎。母亲在灯下缝衣,看到灯火稍微雀跃一点,便会拿针将灯芯回拨一截,为的是省油。我们小孩子就着暗夜捉迷藏正好,所以对灯火的需求不是很大。可是慢慢地自己上了学,学校布置的家庭作业满满当当。母亲就时常把油灯凑到我的桌前,自己起身去灶炉边,借着炉膛的余烬剥豆筛米。小学高年级了,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破天荒地要求上晚自习,每个学生都要自备油灯。家中缺油,炒菜的大多时候多是“红锅”,把火烧得旺盛,将菜倒下去翻个身便起锅,不下一滴油。哪里还有多余的灯油。更为关键的是菜籽油只适合点灯芯草,而且那种灯盏一吹便熄,不得防风。供销社里倒是有专门供点灯用的煤油(我们老家叫它洋油)卖,可家里没钱。向父母要,我也不忍心,他们的钱都精打细算地花在买种子、化肥什么的,以及我兄妹三人的吃穿用度上,已是捉襟见肘。
现在想起来值得自豪的事情是,我的油灯是自己亲手制造的。油瓶就是空干的墨水瓶,灯芯是系鞋的棉鞋带,灯芯管是牙膏皮。最缺的是灯油,没办法,我只好瞄上了开粉干加工作坊的堂哥,他有台机器是专“吃”柴油的。经我软磨硬泡,堂哥终于答应从他的柴油机里挤二两给我。柴油灯火烟熏火燎,一晚上下来鼻子眼睛都是黑的,但我还是乐陶陶的,兴奋难抑。灯影憧憧的教室,到处黑漆漆一片,只有乡村小学毕业班教室里那四十余盏随风摇曳的油火,让贫瘠的乡村暗夜多了一抹明日的辉煌。
最壮观的场景,还是在晚自习放学的路上。我们的学校建在村庄外的一个小山岗上,下晚自习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九点。我们各举着塑料或玻璃罩着的油灯迤逦下山,那场景就像正月十五的龙灯游行,但驮龙灯远没有我们的绵延壮观和气势宏大。走进村子,各自到自家门口,道一声别,扑地吹灭手中灯盏。待最后一盏油灯熄灭,以及渐次相闻的犬吠复归沉寂,一个安详、宁静的乡村夜晚才真正来临。
后来到了初三,家里已经牵了照明用电。我学业上不太突出,听说勤能补拙,我就压缩自己的睡眠时间。那时农村用电不能超过十点,一到点,管电的电工会拉闸断电。我就取出多年不用的墨水瓶油灯继续熬夜看书、演算习题,直到鸡啼头遍,真个是“吹灭读书灯,一身都是月”。老祖父就住我对面的厢房,他总是怕我熬夜弄坏了身板。过了十一点,就会来催我熄灯。我扑地吹灭,等他去睡了,我又用厚书罩住外泄的灯光,继续挑灯夜读。不知什么时候,板壁会再次被祖父敲响,原来他起夜的时候,还是发现了漏出的灯光。我和祖父这样“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到自己离开家乡去外地读书方止。那个毕业考的夏天,大家都在惴惴不安等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祖父却逢人便讲,我那孙子读书都成魔了,他一定能吃上公家饭的!遗憾的是我参加工作,支了第一月的薪水去孝敬他老人家的时候,他却撒手人寰。
油灯岁月一去再无复返,关于油灯的记忆也将深深沉淀于旧时记忆中。我想说的是,习惯于用电灯、看电视、玩电脑的人们,在偶尔断电的夜晚、在不经意的旧事重提中,请各自擦亮心中的那盏油灯吧。
空杯——怀念我的祖父
我们活过的许多日子,事实证明只是活过,而并非存在过。当你回忆,总有绝大多数日子是空白,只会是空白而非别的。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来,2006年的3月初3那天我到底做了些什么?有没有异样的表现?但是对我来说,那天的确是一个特殊的日子……
那天早晨,一个农民放下了农具,一位木匠,放下了斧子,一个最爱喝酒只爱喝酒的人,放下了酒杯;从那天早晨起,一只酒杯永远就那样空着,一把斧子就那样放着,被放下的农具再也不会有人拿起,在所有的酒杯、斧子和农具中,它们开始自己的寂寞生涯,在茫茫人海中,我的回忆,也将从那天早晨开始计时、回溯;那天早晨,那个会做木工的农民,我的祖父,去世了。那天是2006年的3月初3。
那时我正好二十岁,在南方的一所优美的庭院里读大三。祖父的死讯,是一个家乡人给我打电话时不经意透露的。这个我是理解的,祖父生前曾多次强调过,假如他去世时我在远方,就不许打电话给我,免得影响学习或工作。我已经二十岁了,从一个小孩子长成大人,但是听到祖父去世的消息的时候,我的舌头就僵住了,半天没有说出话来,后面的话,是哭出来的。一整天我都心神恍惚。下午去山下的水库边,喝了一瓶二锅头,跪破了膝盖,抠破了手指……
几天前,我还做了个美梦。我已经顺利大学毕业,在这座东南海滨的小城有了自己的位置,于是我就接从未坐过火车的祖父来看看他从未见过也无法想象的大海。祖父就坐在我的对面,随着火车越过铁轨的单调的哐当声,他苍老的面容在空气里渐渐稀释,最后没有了踪影……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回家的那个遥远而又清晰的下午……
我回到家的时候,祖父正在梨树下喂那匹日渐消瘦的铜青马。老远就见祖父一手端着他喜爱的白瓷酒杯,一手搭着凉棚朝我来的方向张望,最终还是等我走到他跟前时才认出来。我看祖父眼里泛着一层枯黄的光,像脚下的土地,又像极了秋风中随时准备凋零的叶子。
铜青马把头从料槽里抬起来,它的眼睛和祖父的眼睛一样浑浊。最后它终于看清了是我,才慢吞吞地扬了一下后蹄,缓缓呼出一个响鼻,左耳习惯性地耸动了一下。祖父深深吸了一口,把酒杯按在梨树杈上,然后拍了它的脊背一下,低声地咕哝了一句,铜青马又把头埋到了料槽里。
“拿到了?”祖父把手从马背上缩回来,双手用劲搓了一下。
阳光从青涩的梨子和墨绿色的叶子中间大滴大滴地漏下来,散落在祖父的身上,而那层层的暗影也落了下来,祖父的眼睛刚好在叶子的阴影里,显得更加没有光彩,仿佛旧墙基脚染了青苔的青砖。
“拿到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双手递给祖父。
祖父的手满是老茧,几根青筋突兀地纵横在手背上,如古树盘虬曲节的根一般。接过信封的刹那,我明显地感到祖父的手轻微的颤抖。这时我才看到祖父并没有戴棉帽,一头白发,像一捧梨花落满头。
祖父哆嗦着从信封里摸出几张光滑的纸:有红的,有彩色的;上面还写有字:大的,小的——当然,祖父什么也看不懂。以他的眼力,要分清纸的颜色,恐怕已很吃力了。祖父仔细地看着,反复地看着,装进信封之前,还仔细地数了一下,生怕不小心丢了一张半张。
“回去吃饭吧——十几里的山路,不长,也不短。”
祖父的牙齿只剩下两个了,牙床退化了不少,说话时能见到两个长长的牙齿立在淡红的牙床上,仿佛随时准备从上面掉下来。颔下白须,随着嘴张合轻微地抖动着。
——小时候,每天晚上上床睡觉之前,我都要在祖父怀里先睡一觉。有时祖父正在吃饭,朦胧之中闻到一丝酒的令人微醺的醇香、感觉到祖父的胸腹也被牵动着,雪白的长髯一下一下地从我的脸上滑过,痒痒的,睡意就更朦胧了。有时祖父给我讲铜青马的故事。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匹铜青马在几个土匪头子之间辗转的经历极像关羽胯下的赤兔马的经历。那匹铜青马早死了,死时也和祖父的这匹一样老。
因为祖父的故事,小时候我常想拥有一匹铜青马做自己的坐骑。有一次在梦里梦到我骑着家里这匹正年富力强的铜青马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读书。第二天醒来,又在被窝里温习了几遍,上学不可避免地迟到了,照例站着听课,站着时我又想起铜青马,想着它光鲜的毛色,仿佛刚出窑的新瓷。祖父现在肯定给它喂料了。有一天我会骑你到很远的地方去,这样想着,我心中激动不已。
祖父把信封递给我,问“哪天走?”
“还有十几天。”
“才十几天呀!小勇都还有一个多月,你就这样快?!”
铜青马又打了一个响鼻,抬起头来。祖父勾下腰去把它带出来的一团料子捡拾回去。
树阴下铜青马的毛片色泽黯淡,仿佛刚出土的古陶,给人以年代久远的感觉,同时又令人倍感珍惜,恋恋不舍,怕这古旧的色泽像花朵一样随季节消逝。
我摸了一下它的左耳,见到我和祖父它的左耳就会动。
我再也不能骑你了……
——那时我上小学五年级。放学回来,见祖父不在,把铜青马牵出来,骑了一回。虽然我从未骑过马,铜青马却把我稳稳当当地驮着。走了很长一段路,正碰上从地里回来的祖父。祖父先把我抱下来,说:“一无缰绳二无鞍,马跑起来,你咋办?”到家后,不由分说,抽了我几竹枝。我坐在椅子上伤心地哭了,一边哭一边想着骑马的感觉,那时铜青马膘肥体壮,背上平坦如坻,绵软如被,不像现在脊梁耸起老高。后来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再后来隐约感到什么在动,感到有什么滑过脸庞,痒痒的,迷糊中闻到一丝酒香,下意识里知道祖父在吃饭。
我把手从铜青马的左耳上收回来,看到它圆睁的老眼里弥漫着迷离的水雾。
“回去吃饭吧——”祖父中气不足的声音,在我听来,仿佛夏日一只青蛙跳入四周长满青苔的寂寞的池塘里,长长的尾音,好像青蛙荡起的层层波纹,让人误以为这句话就是一声饱含沧桑的叹息……
后来,因为我读大学,祖父把铜青马卖了。他从未去过300里开外的地方,养一匹骏健的马,或许也包含着某种安慰。我去读大学,每次回家他都会问我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实际上,我也是他的安慰,我看见他从未看见也从未听说的东西,并且讲给他听,就像小时候他给我讲故事一样。
大学毕业后,我又到过许多地方。先去印尼工作了一年,回国后辗转川粤,最后选择回到离老家500里的乡下教书。我见到很多他一定觉得新奇的事物。我想告诉他,苏门答腊岛北部的马达高原上,一块玉米地里,有的玉米刚出齐、有的已经出天花、还有的可以割草,我想这个温带的农民一定会觉得十分诧异;我想告诉他,就在这个岛上,有许多人住着船型屋顶的屋子,我估计这个木匠会为这个信息啧啧称奇。可惜这些,他永远也听不见。
每当我坐在形形色色的酒桌前,面对名目不一的美酒时,我都会想起这个每饭必酒的老人。当我端起眼前透明的液体,一仰而尽,杯子空时,液体顺着喉线缓缓下滑,所有酒杯中永远空着的那一只,仿佛就被我握在手中,那时酒桌一定是喧嚣的,而我面红耳赤,心里被一种悲凄的静寂缠绕,遗憾是我唯一的眼神……
兰州的好
文/邱冬冬
作为华夏文明的发源地,甘肃的灿烂与辉煌是当仁不让的。一统天下的祖龙嬴政、唐太宗李世民,这两位对全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的帝王,根源皆在陇地,享誉世界的敦煌更是全人类顶礼膜拜的瑰宝。作为省会城市的兰州,自有一种诱人的好。
作为一名初抵兰州,且一直生活在其外围的人,似乎并无权力对这座古老的城市品头论足。毕竟,我所供职的兰州新区与市区还隔着一个小时的高速路程。我与兰州之间,因之氤氲了一层薄雾。兰州的美,兰州那另一番的别致风流,因为隔了这层纱雾,便留出了空间,使这种美不那么突兀,不甚咄咄逼人。雾里看花的情致就在于距离,有了距离,这美丽便留了余地,对仰慕者便构不成打击,显出了亲切。
追溯起来,我对兰州的了解,最初来自于祖父。祖父富有传奇的求学生涯引出了这座金城,着实说来话长。
话说抗战期间,虽说战事吃紧,可那日寇已是强弩之末,渐显颓势。祖父当时背井离乡在汉中求学,某日,学名李鑫华的同窗好友忽然把祖父和另一唐姓同学唤到一处,郑重告知,自己乃是李大钊的遗腹子。祖父大吃一惊。那时候的祖父还是个少年,虽说涉世未深,可李大钊是何等人物,眼前的同学又处在什么境况,他一清二楚。沉吟片刻,祖父告诫,此事万万莫向他人声张,砍头的死罪啊。
抗战胜利在望,眼看着安居乐业的日子就要来了,国民党却暗暗在学生中间招兵买马,成立了旨在为内战储备力量的青年军。受到先进思想指引,向往和平和共产主义的三个年轻人坚拒。三人的决绝激怒了校方,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学校杀一儆百,开除了他们。
后来,李鑫华去了延安,投奔他大哥,想要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唐姓同学到了青海,祖父来了兰州,就读于西北医专,欲以求学为先,待学业有成再更好地报效国家。在那个时候,几为陪都的兰州甚得国民政府的青睐,想必教育资源也还丰沛,祖父的求学夙愿终于在兰州得以完成。虽然因为种种变故,祖父没能将学业圆满,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内战期间祖父回到故乡,发动当地百姓为路过的解放军准备粮草,尔后又投身地下工作,为解放战争做出了贡献,这是后话。
兰州对于祖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没有这片热土,祖父必定要为去向彷徨。兰州留住了年轻的祖父,为他的人生画上了一个明亮的符号,使他在战乱年代厘清了生命当中的许多问题,明确了一生的去从。可以说,兰州是个让人沉淀下来,进行思考的城市。
我和兰州的邂逅,来自幼时。父亲书架上那摞厚厚的杂志让我流连。原本单薄的一册册,被父亲制成合订本,沉甸甸的分量,呼应着她深沉的内涵。轻轻翻开来,时光的气息已然蔓延在纸张之间。潮湿的气味混合上油墨,溅落在鼻翼四围,深锁在我记忆深处。这个味道有一个名字,叫作《读者》。于是,兰州便活泼泼地占据了我想象的空间,点亮了一个孩子的童年。兰州,是个充满人文情怀的城市。
走近这座古城,翻阅兰州的春华秋实,抚摸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我更加坚信,她沧桑的外表下,包裹着一颗细腻而温情的灵魂。
走在兰州街头,前苏联风格的建筑屡见不鲜,那些建筑的厚重笃实,恰是古城的写实。兰州的人文气息投映在市民身上,是热情而纯真的做人态度,哪怕对于初来乍到的陌生人,也能慷慨援手。这种海纳百川的气度,从某一方面显露出兰州的大气与包容。这座颇具气量的城市,因其地域的局限而失去了诸多发展机遇,可是她豁达的内心,足以承载数千年的风刀霜剑。
兰州的好,本应理直气壮,久居其内的人却不自知。兰州人提起这座城市,总是说兰州过去如何,声气里面那份缅怀,夹杂着不甘心的意味,溢于言表。彼时彼刻的兰州,是自责的。这种自责其实是对历史与现状的纠结。
兰州的心结,归根结底于这个浮华的年代。长袖善舞,明眸善睐,本就不是金城的特长。丰厚的文化底蕴,千百年金戈铁马,锻造了她的内敛、坚毅和深刻,卧览长河落日、醉里挑灯看剑才属于这座古城。但是目下的众生,皆是朝着灯红酒绿高歌猛进,哪有心思沉下去,咂摸品味古道西风瘦马那另一种风情。若不是有过一世的繁华与盛景,兰州的遗憾势必要小得多。
缺乏历史的国家,是没有根的。根是一个民族立足之本。在这个星球上,最发达的国家于自己的历史却充满了遗憾,这难道只是巧合?
初次踏入陇上,为这片丰富却又苍凉的土地,我深深叹息。兰州历经坎坷之后,归于沉寂。沉寂不是她的归宿,只是另一场高潮的开端。地域与城市也是有命运的,既然陇地能够以冷峻不争的性格占据世界文明史的一席之地,含蓄也不会成为金城再次崛起的障碍。目前的兰州,也许只是需要一点点野心,和一点点的时间。野心是一生二,二生三的肇始,也是根,而兰州是有根的,不是吗?
月是故乡明
文/赵丰
日历刚刚翻进农历八月,乡村里就奏响了过中秋的前奏曲,主要内容是做月饼、酿黄酒、绑秋千。
小时,我还没睡醒,街上就响起叫卖的吆喝声:“红糖——”“糖”的尾音拖得老长,有一个向上的音符。除红糖外,月饼的馅料都是田里产的,或者树上结的。小米、绿豆、芝麻、花生是队里分的,红枣、核桃、杏仁是从自家的树上采摘的。各家的馅料搭配不同,做出来的口味也就各异。街坊邻居互相交换月饼,成为村子的一道景观。
月饼上的图案,样子也是五花八门,花卉、人物、动物之类。好看不好看,就要看主人的手巧不巧了。过年剪窗花,是祖母的绝活,人物呀动物呀都活灵活现。她还做了十二属相的“月模”,我的属相是羊。祖母吃着月饼,叫着我的小名,嘻嘻笑着,“羊娃,婆把你吃进肚子了”。
天刚泛亮,一缕清香从天边游弋而来,带着瓜果和露珠的味道,淡淡的,将我从睡梦里唤醒。下了炕,看见祖母正在厨房里酿黄酒。祖母把手用皂角水洗了一遍又一遍,才挽起袖子,把糯米抓进缸里,加进酒曲,用棉布封闭了缸口。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祖母神秘的样子让我既好奇,又想笑。祖母挥挥手说:“滚远些,这是女人家的活儿,你一个爷们贼头贼脑地晃荡啥呢?”
中秋节喝黄酒,是我们这一带的习俗。渭河以北的人们,只在过春节时才酿黄酒。听祖母说,解放前大户人家过中秋节,门前是要竖旗杆及灯笼的。到了晚上,用灯结成了一个或几个字,如“花好月圆”“人寿年丰”等挂在旗杆上,取“光耀门楣”的意头。小户人家呢,在自家院子或者门前的两棵树间绑一副秋千,让孩子们玩。吃月饼固然好,但是我们娃娃家,兴致在荡秋千上。秋千是白天就绑好了的,但是大人不许我们玩,说是等晚上祭了祖宗,吃了月饼再上去。
夜幕落下,一家人坐在院子,围着小方桌吃月饼。中秋节围坐吃月饼古已有之。远在春秋时代,就有民间老妪在八月十五晚上用月形模具烤饼祭拜月神。母亲在供桌上摆上供品:月饼、花生、核桃、火果柿子。还有一只炖熟的鸡。鸡是祭祖用的,祖先用过,一家人的牙齿和五脏才能享用。父亲在祖先的牌位前用火柴点燃蜡烛和香火,引着家人依次下跪给祖先的牌位磕头跪拜 。祭祖完毕,一家人走到院子。父亲给每个人的碗里斟上黄酒,他先端起酒碗拜月。祖母说一句:“月亮桄桄,天上地上。”父亲就把碗在空中转一圈,然后低下头把酒倒在地上。三遍过后,父亲又斟满酒,对祖父和祖母说:“爸,妈,祝你们长寿。”祖父和祖母也端起酒碗相碰,同时饮下。接着是母亲、我和弟妹给祖父、祖母祝寿。完毕,一家人吃月饼和水果。祖母就把吃剩下的拿去喂了猪狗。鸡上了架,她就留一些第二天喂鸡。人过八月十五,鸡呀猪呀的也要过。这是祖母的意识。
月上树梢头,该是荡秋千的时候了。祖父扬着双臂,把我抱上秋千,把秋千板牵到我身后很远的地方,然后放手,千绳就牵着我前后晃动。坐在秋千上摇荡,心也跟着飘浮起来。风从我的衣裳下边掠过,我高高地荡进天空,远离——那是我生命之初离地球最遥远的一次。身子倾斜在秋千上时,我在惊恐中看见了祖父得意的微笑。平时,他总是郁郁寡欢,垂着头从屋子穿进穿出。在祖母絮絮叨叨地诉说着家务琐事时,他一言不发地走开。童年里,我几乎没见过祖父做着家里的什么活儿。印象中,只有那天,他才坐在院子的阳光下搓着麻绳。他拿出一把麻线,缠在身上,抽出一根,两手展开,在手心里搓成一绺绺的线绳,然后编织更粗的麻绳,把几条绳合在一起,分为两根,一头拴在两棵柿子树上,一头绑在一个长形的木板上。这便是秋千了。绑好秋千,祖父的脸上,绽露出幸福的笑容。
对于秋千,我更喜欢滑落的感觉,秋千下滑的那一刹那,心改变了跳动的速度,好像成人后坐着飞机下落那一刻的感觉。
一边的柿树下,祖母在给妹妹讲嫦娥奔月的故事。祖母说嫦娥吃了丈夫的长生不老药,飞到月亮去了,变成了一棵桂树。吴刚不好好学仙,被罚做那棵桂树。“后来呀,吴刚和嫦娥在月亮上就结了夫妻。”母亲在一旁纳着鞋底,听着祖母的故事微笑着。
月光融融,景色迷人。守月,是要到午夜的。街上飘来了六爷唱秦腔的声音。六爷会拉板胡,边拉边唱着《铡美案》里“三对面”的唱词:“小心着(尖板声起)——王朝传来,马汉禀(转塌板),他言说公主到府中,我这里上前忙跪定 (起上板),王朝马汉喊一声……”后面的句子,我就记不住了,我喜欢六爷浑厚粗犷的声音。
中秋夜,总是给我一种心境的安歇,一种特殊的情感。每到那个日子,身在城里的我,只能在阳台上对月诉说思乡之情。家乡的味道,在皎洁的月光下,竟是那样的浓厚。
画眉
文/白紫衣
在武侠大师金庸先生的《倚天屠龙记》中,赵敏因嫌眉毛太淡,要张无忌为她一画,张无忌一笔为红颜,画眉,如此一辈子,逍遥而惬意。
我之所提及画眉,全因我与鸟的不解之缘。画眉鸟,因有眉而出名,叫声婉转,比玉珠落盘更清脆而无不及,之所以喜欢这种鸟,也不全因它有淡眉和珠玉之声,还有儿时家祖父对于“窝儿”的一些描述。“窝儿”在祖父说来,那就是画眉雏鸟还未出巢时,就被捉来类似圈养。许多年后的今儿,我想许多同画眉一般的好鸟,都应该是同样的方向喂养来的吧?也或许,现在的雏儿不需要这般老土的喂养法,但我不得而知。好比,我的童年,就是那种“土法儿”式的生活方式成长的。
我出年在老余坪,背靠九重山,面朝八台山,方圆百里转首有大包山,抬头是国家梁、猫儿洞,俯瞰有红岩崖,山脚柳河依山而远。春有万紫千红遍山野,一觉醒来仿若小园中;夏亦凉风羞羞送叠嶂,潺潺松涛但见鸟喜雀跃;秋有千珠万树火红叶,农家小院山中展画来;冬有茫茫半尺瑞年雪,每逢此景最忆是童年。童年时期,我喜欢养鸟,黄鹂、麻雀、乌鸦……只要是鸟我都喜欢,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两只画眉鸟。
为养画眉祖父专门为我编织了一只鸟笼,与如今市面上卖的鸟笼一般大小,只是更精致可爱一些。那时,画眉被我从布满荆棘的山中的鸟巢里捉了回来关进笼子里,成了“窝儿”。“窝儿”慢慢长大,清脆的叫声跳跃在乡村小屋的檐角下,吵醒了圈里的牲畜,村庄人们开始周而复始的忙碌着,我也从孩童成长为少年,跟着祖父学会了种地、砍柴。
后来,逐渐长大的画眉鸟,已经能分辨雌雄了,开始好斗起来。雄鸟比雌鸟叫声尤其好听,但不喜群居也十分凶悍,被长久关在一个笼子里,雌鸟难免斗得血溅羽残,我开始懂得怜惜起它们来。而那时,祖父已经行动不便,不能在为画眉编织鸟笼了,我自己估摸着取来砍柴刀削出竹篾片,为受伤的雌画眉架了一个小窝,算是兄妹俩分了家。
不久后,我离开村庄外出求学,才发现城市里没有了春天的篱笆,夏夜里听不到蛐蝉的叫声,秋风中看不到飘落的松针,冬日里洒脱的雪花越难觅寻,我开始思念起老家的画眉鸟。我忘不了农家的锄头、柴刀和已经赶不动牛羊群的祖父,还有我亲手编织的鸟笼。那天祖父最后一次跟我讲关于画眉鸟的事情,他说受伤的画眉已哀死在满是竹篾刺的小窝里,圈里的“窝儿”我帮你好好的养着,等着你哪天回来带走它。
那年冬天我回到家乡,祖父已离开人世,“窝儿”还在笼子里跳跃,挂在残雪遮掩的屋檐下,随风悠悠的晃动着。我打开鸟笼,放走了画眉鸟和我的不舍,收藏起祖父亲手编织的笼子,装进行囊,踏着雪花远行。
我想,我已不再是“窝儿”,是飞走的画眉鸟,始终围绕在童年的山间,在儿时的屋畔,在祖父的坟前,浅吟低唱,书春之芽,弄夏之美,拨秋之恨,泣冬之殇,画爱之眉。
作家笔下的童年趣事
文/聂难
童年是我们记忆的源头,童年趣事是作家笔下常见的题材。儿童节之际,让我们跟随着不同作家对童年的追忆、憧憬、描绘,去领略丰富多彩的童年,感受童真童趣。
贾平凹在其散文代表作《月迹》中,开篇就道出了孩童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的特点:“我们这些孩子,什么都觉得新鲜,常常又什么都不觉得满足。”接着细致地写了孩子们“盼月”和“赏月”的情景。作者不仅生动地描绘了月光的娇美,也写出了孩子们对月亮的热爱及他们天真好奇的性格。他们追逐月亮的踪迹,追到了院里,发生了谁拥有月亮的争执,描写了孩子们想要得到它的急切心情。“月亮里,地该是银铺的,墙该是玉砌的,那么好个地方,配住的一定是十分漂亮的女子了。”作者对童心的描写传神而又逼真。随着奶奶出来倒酒、喝酒,证明“月亮是每个人的……”接着是他们又在院内、院外、河船、河的上湾、下湾,以及同伴眼睛里,全都发现了月亮,于是恍然大悟:“月亮竟是这么多的:只要你愿意,它就有了哩。”表现出孩子们为了得到月亮而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最后孩子们的好奇心和爱美的心理都得到满足,便甜甜地睡去了。
萧红在《祖父的园子》中,重点写了自己在“祖父的园子”里自由自在的嬉戏生活。“祖父整天都在园子里,我也跟着他在里面转。祖父戴一顶大草帽,我戴一顶小草帽;祖父栽花,我就栽花;祖父拔草,我就拔草。祖父种小白菜的时候,我就在后边,用脚把那下了种的土窝一个一个地溜平。其实,不过是东一脚西一脚地瞎闹。有时不但没有盖上菜种,反而把它踢飞了。”“我”跟随祖父做着看似相同实则完全不一样的游戏的内容,祖父是劳作,而“我”不是真正的劳作,是“乱闹”。至于摘黄瓜、追蜻蜓、采倭瓜花、捉绿蚂蚱,更是孩童的游戏了。“我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自由的,祖父没有批评,甚至没有一丝责怪,是完全理解甚至是赞同的。祖父给与“我”足够的宽松氛围,让“我”自由快乐的,不光是祖父的园子,更有慈爱的祖父。祖父允许孩子随便玩闹,对孩子倾尽了爱心和耐心,祖父给了“我”心灵的自由,他的爱放飞了“我”孩子的天性,在他暖融融的爱的包围下,才有了孩子自由、快乐而又幸福的童年。
宋学孟在《柳叶儿》中,描写了童年的“我”在饥荒岁月,上树爬高、抢柳叶儿、吃柳叶儿的乐趣,书写了对柳叶儿的特殊感情。“我就两脚一甩,鞋飞出去,猴一样‘噌噌’地一直爬到最高点,爬到底下人越是不让上、越是嚷着危险的那根枝上去,抱住树枝,哗哗地摇,摇得我自己的身子随着树枝弹过来,摆过去,摇得底下人一个劲地喊叫,一片惊慌,才得意洋洋地溜下树来。”这里描写爬高的一连串动词:甩、飞、爬、抱、摇、摆、溜,写出“我”的淘气。文中写道,“天蒙蒙亮”就去抢摘柳叶,“脚丫子猛地踩到冰凉的硬地上,牙齿都咯嘣嘣响。我赶紧把裤带勒紧,手上吐口唾沫,抱住树干,缓一缓劲,便飕飕地爬上去。衣服扣子开了,肚皮蹭着了树干,凉飕飕的。树上的露珠滴进脖子,滚下去,通身又是一阵阴凉”。可见,折柳叶儿并不是令人舒服的差使。而“柳叶儿”吃起来也并不可口,“苦中略带着些涩味”。文中所说的“乐”只是儿童“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心理,童年的我的确是感到“乐”,但这“乐”却是“苦中略带些涩”,最多也只能说是苦中取乐而已。
捧读作家笔下这些充满童真童趣的作品,仿佛远去的美好童年时代又回到了身边……
想起祖父的茶杯
文/周萌
蓦地想起了祖父,想起了他的茶杯。
清晨,祖父的茶杯首先是作为一只漱口杯出场的。祖父取了牙刷,挤了牙膏,拿起茶杯,接了水,在清晨的鸟鸣与薄雾间弯腰刷了起来。牙刷与牙齿之间的摩擦声、牙刷与茶杯之间的碰撞声彻底打破了这片宁静,新的一天仿佛是从这些声响里才真正开始的。
刷完牙,祖父手执牙刷,又开始刷起了茶杯。他每天都刷一遍,以确保茶杯里里外外见不到一点茶垢。与祖父最亲近的物件,恐怕就是茶杯了,可以说,他在哪里,茶杯就在哪里。田埂上、山野间、牌桌上、友人家,都能见到那熟悉的模样,真是如影随形、难以分离。所以,茶杯对于祖父来说,就是一张门脸,门脸脏了,这个人再干净,也显得不纯粹。祖父就是这么个性格。
祖父嗜茶,早在刷牙前,他就烧上了半壶水,等茶杯清洗完,过个几分钟,水便沸了。他迫不及待地沏上茶,然后嗅了嗅茶香,得意地笑了。祖父的茶杯,主要是用来饮茶的。搁在这个时节,祖父茶杯里的茶一定是明前茶。他自己亲手摘、制的,所以闻起来才会特别香吧。因为珍惜,每次也就放那么几片。沸水与茶接触的那一刻,茶便有了灵魂。茶在水里飞翔,在舞蹈,在歌唱,自由自在的,像个孩子。水包裹着明前茶的嫩与青,也包裹着祖父的细致和淳厚。
祖父捧着这茶、这杯,将左邻右里串了个遍,他就是想让人家瞅瞅这杯里美妙的风景,他就是想让人家羡慕。他得意。
冬天的时候,祖父还会用茶杯来暖被。将茶杯当热水袋使,这也就他老人家能想得出来。不过,那效果还真是不错。童年的冬夜,看完电视,我随祖父优哉游哉地回房睡觉。祖父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慢慢地脱去衣物,而我则早已钻进了被窝。那只盛装了热水的茶杯,就像个小太阳,温暖了整个被窝。
当然,这对茶杯的密封性要求特别高。为了能达到暖被这个目的,他一定会竭力找寻一只密封性非常好的茶杯。我记得,祖父去世前不久,那只用了好几年的密封性极佳的茶杯,不小心被人碰碎了,他因此心疼了数日。
说起来,祖父也曾亲手摔过茶杯。那次年轻的四叔从邻村偷了很多桃子回来,被祖父发现了,祖父让他将桃子退给人家并赔礼道歉,四叔不愿,祖父脾气来了,当着四叔的面将手里的茶杯砸了个稀巴烂。四叔吓到了,只得乖乖将桃子送还人家。
祖父的茶杯里既盛装着朴实,也注入了优雅,这看似矛盾的两样东西,却在他的掌心和谐共存,想来着实奇妙。
祖父的茶杯里自有乾坤。
老屋未老
文/张娟
常常想起老家的三间土屋,不知哪个年代建的。稻草铺就的屋顶,经过一冬的雨雪,斜斜的下陷。土坯的墙皮像蛇蜕似的,剥离生命的主体。木板漫不经心地钉住门窗,油漆有些剥落,木质有些龟裂。这一切都在昭示着死去的时光,可正是这些锈迹的时光让人荡气回肠地依恋,让人充满信任地回想。回想着关于它的人事,声音,味道,颜色。
村庄靠近湖畔,土屋的地基被抬起的很高,我小的时候,与老屋并排的还有十几户人家。建筑格局,都是一模一样,门前栽果树,屋后潇潇竹;日子也都是一模一样的,干旱贫瘠,无尽的悲辛之后,梦想便沿着时光两岸生花,好日子就从土里生长出来。于是,哪家的枝头喜鹊报喜,哪家的窗棂子里传出了抱孙子的欢声笑语,哪家的运气飘进了家门缚住了文曲星,土坷垃里冒出了大学生等等,成为土屋里经久不衰的谈话课题,屋外的鸡鸭咚咚啄食。就这样,土屋在鸡鸭的磨喙啄食声中,磨钝了苦难的记忆,剩下的都是露滴青竹的呼吸。
呼吸声里,回荡着鸟鸣,青草味,我童年的回音。也不知某年某月某日,也不知什么名姓的鸟儿把草本的种子携带于此,屋脊的角落里嗤嗤地冒出几棵青蒿,这样,土屋的一年四季便弥漫着青蒿的草味,月亮的晚上,还能听到青草的哔啵私语。听念过几年私塾的祖父说,我出生在竹子拔节的月份,那年的夜晚,好安静,月亮下都能听到竹子的拔节声。“琼节高吹宿风枝”,所以,他把我的乳名叫做节节。我想,这些旧时的关于我的故事,我的老屋也都听到了,看到了吧。我的乳名里的声音,就是老屋的回应。
大约我会走路的时候,我的父母带着我们与祖父分开住了,我的老屋便不再是我的老屋,但是,因为恋着旧家,我便仍然跟着奶奶睡。老屋面南背北,最西间背后开了一个小小角门,屋后遍植紫竹,一条长满青苔的石头砌的台阶,台阶的缝隙长满青苔,一年四季都是满眼的绿意。尤其三伏天,奶奶总喜欢在小角门里铺上竹子编的席子,没啥图案,但竹席选材自家后院,又粘滞了祖父的手温,再加上穿堂风习习,连梦里也带着竹枝味了。
土屋的正梁安然地坐着一排燕子巢。每到春天,枣树开花的时候,小燕子叽叽喳喳,把一冬的沉寂唤醒,老屋便返老还童了。 看着老燕翩飞,进进出出,老屋也便有了十年携手的相知相惜。梁间呢喃,那是燕子献给老屋的情歌。后来,小燕子的喙尖硬了,翅膀抗的住风雨了,像我们这些小人儿一样,飞走了。当然,祖父祖母的日子也飞走了,就像,门前的那棵长了一百多年的老枣树,在一次洪水过后,再也没有发芽。
日子一天天在翻新,老屋也被翻新。后来,叔叔在那片宅基地上盖起了崭新的楼房。我曾经无数次攀爬的枣树枯死后也被换成了柿树,屋后铺满草坪,看起来现代,时尚。但在我的心底,葱绿着的仍是那三间歪歪斜斜的老屋。那些人事,那些声音,那些味道,那些颜色,裹拧着永不衰老的旧时光。在那旧时光里,我和我的祖辈父辈们春看紫燕筑巢,夏听屋后竹鸣,秋盼果树挂满灯笼,冬天看那明晃晃的冰棱照亮夜晚的土屋。
那一日,午间有梦,梦到他们拄着拐杖,在屋脚轻轻呼唤我:节,节……我便像过节一样欢天喜地,连应: 唉唉唉。醒来,不禁在心底喃喃:人健在,情未老,老屋情怀总是诗。
祖父的拐杖
文/滕建锋
那根拐杖一直杵在我的心里,没有昂扬的龙头,没有繁复的雕花,手握的部分是一个金竹的竹蔸,插入固定着一根小指粗的钢筋条,简约极了。只是那个竹蔸经过祖父细细地削慢慢地磨,年复一年,变得溜溜圆光光亮,连我们小孩子也爱拿在手里摩挲一番。
祖父不是一直拄拐杖的,但确确实实拄了好多年。
那应该是一个正月,因为正月里要给故去的老人坟头“送亮”——在坟头的门洞里点上一个煤油灯,也有点蜡烛的。过新年了大家都欢欢喜喜,故去的老人在那边也要亮亮堂堂。这是山里人对于祖先的尊敬。
那时我家每年送亮的任务,多半落在我和哥哥的身上。祖母过世很早,坟就在河对岸,很近。曾祖父的坟在县城里的山坡上,百里之遥且早已寻觅无处。只有曾祖母的坟在村西头胡家嘴的山头上,大约有五六里远的山路。远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更要命的是无论从哪一条路走,都要经过好几户人家,而这几户人家无一例外都养有几条狗,很凶的狗。我的童年里有不少被恐怖填充的记忆就是被狗咬,被很凶的狗咬。山里的狗,跟城里人养的泰迪贵宾不一样,是看家护院的,是真下得了口的,是能开口咬人就绝不空口汪汪的。不会咬人的狗在山里活不长,不是被其他的狗咬死就是被主人宰了吃掉。于是,虽然送亮还有放鞭炮的乐趣,但给曾祖母去送亮我们总不那么乐意。孩子总是无法理解这些仪式背后的意义。
这一年,我们哥俩都不愿去,喊一遍哼哼唧唧不动,喊二遍哼哼唧唧还是没动。祖父恼了,大怒:“我还没死呢,就不送了?你们不送我自己去送!”于是,顶着麻黑的天,祖父自己去给曾祖母送亮去了。
之后的事情是怎样的我其实已经记不清了,大概是天黑好久了祖父还没到家,一等没回,二等也没回,突然来了族里的一个叔叔,没到大门口就大喊:“快点快点,不得了了,幺爹爹摔跟头了!”于是父母就举着火把跟着他跑了出去。原来,祖父送完亮返回时,从这位叔叔家高高的塔坝上跌到了下面的水田里,叔叔出来拿柴生火,听到坝子下有呻吟声,打着电筒四处找,才发现了躺在水田里不能动弹的祖父。
其实这件事我只是记得一些梗概和一些零星的场景,我甚至记不清具体的年月,只知道我那时很小,究竟有多小也不确定,多半还没上学。我也不记得我有没有挨打,有没有挨骂呢,或许有,也或许没有。只有一点确定的,祖父从这之后就开始拄拐杖了。是的,我的祖父拄拐杖不是因为老得走不动了,而是摔坏了腿,跛了。
不仅跛了腿,而且驼了背。
当时的我并没有去体会祖父的心情,也许这超出了一个孩子的思维范围,我就这么理所当然地接受了祖父开始拄拐杖。几十年过去之后,我却开始常常设想,一个乡间知识分子,一个吟哦古诗文的老先生,一个一遍遍跟我们强调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的人,是怎样接受了这根拐杖和有些佝偻的身体的。当然,这些岁月不可能再来,成年后的我也无法再问他这问题,即使我问了,他也不会回答我。他早已经安静地睡在了山岗上,不会再说一句话。
不过很奇怪,现在想来,祖父虽然跛了腿驼了背,但在我的记忆里,他却丝毫没有萎靡的样子,他穿的衣服永远干干净净,他清瘦的脸常常挂着淡淡的笑,他与人说话总是温声细气,他在族人中极有威信,再调皮的后生见了幺爷爷也规矩三分。还有,拄了拐杖的祖父对我们哥俩的态度没有任何变化,依然给我们讲古,教我们写字,带着我们到处拜年。尤其喜欢不时让我在亲戚面前背几首唐诗几句宋词,我一边背他一边呵呵地看着,有时还会提醒一下。我也乐意,一来可以得到亲戚们的夸奖,额外得到不少瓜子糖果,二来可以沾祖父的光坐头桌坐上席,那也是荣光的、可以常常在伙伴面前吹牛的事情。
那是不是表明祖父就不介怀落下残疾呢?有时想想,也未必吧。比如祖父发起火来也很有些雷霆的意味,不好好背诗就会“吃毛栗子”,考试考差了屁股上会起梗,还有一次在河里玩忘了时间,嘴泡得乌青才回来,被祖父喝令跪在塔坝里,挨了一顿好打,那种生疼的感觉至今犹在。母亲还告诉我,有一年祖父在家喂猪,猪拱翻了食桶,祖父抡起手里的门栓,手起栓落,拱食的猪腿就被打折了,惨叫之声经久不息。
这些平常琐碎的记忆一直持续到我上初中。祖父又生了病,总是咳,却并没重视,那年月山里人小毛小病都是胡乱对付,直到后来咳出了血,才到镇上卫生院检查,是肺结核。于是,住院。然而,祖父住院这段经历在我记忆里最清晰的却是别人来看望他时带的罐头,梨子罐头桃子罐头橘子罐头,都是平日里吃不到的东西,那般清香,润滑,味道美妙极了。罐头水也好喝,甜滋滋的,喝完两个嘴唇都能粘起来。瓶子也是好东西,洗干净了可以装酱辣椒,带到学校拌饭吃。
我读初中时已经住校了,而且不是每周都能回家。那一个周末不知为何,我就特别想回家,十几里山路我连跑带走一个小时没要,刚到屋头就听见父亲姑姑他们在喊:“爹爹啊,小孙子回来了,你看一看哦!”我也忘了自己怎么进的屋,怎么到的祖父床前,只记得我大声喊爷爷爷爷,但他已经不能回应我,只是嘴里咕噜着冒出些泡泡发出一些声音,然后就流下泪来,然后就沉沉地闭上了眼睛。
祖父走了,长卧山岗,而我们却不管不顾地使劲长大,距离家乡也越来越远。所谓长大总是这样没心没肺,城市里有斑斓的灯光,城市里有美丽的姑娘,诱惑着我们奔跑,追逐,忘了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的故事。
大学体检时,我第一次站在X光机面前,没有来由地紧张万分,体检医生告诉我有轻微的肺结核,然后复查,吃了半年的药。如今我的体检报告单上常常出现“陈旧性肺结核”的字样,也许,这也是我与祖父冥冥之中的某种联系吧。
绿色的眷恋和传承
文/高旭洲
记忆中的大山虽大,但除了杂灌木和松树之外,天堂村杉木不是很多,只有祖父兴建的大口林场有几片上千亩的杉树幼林。那是祖父和林场场员植树管护的结晶。祖父上山建林场时年过半百,1957年建林场,直到我参加工作的1977年,祖父二十年如一日坚守林场,连春节也不回家。1971年,当时的县委书记步行十几个小时,从石头嘴镇到天堂村大口林场,在林场住了三个晚上。看到大家造的杉树林大片成材,林场人却以天为帐,以地当床,以石头做桌椅的艰苦生活,他非常感动。
从1971年起,随着成片杉树的成材,密林中有多少觊觎的眼睛在注视,祖父几次差点为护林献出了生命。1972年,祖父被评为全省劳动模范。湖北日报曾刊载《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文章,讲述祖父护林植绿的先进事迹。祖父73岁时,在一次护林过程中不幸摔倒中风,生命的最后时刻仍念念不忘林场森林。祖父去世后,父亲继承祖父的遗愿,一直坚持造林护绿。
高中毕业时,我放弃了高考机会,毫不犹豫地到林业局参加工作,长期到乡镇、村组指导林业生产,指导造林育苗。1988年,我被调到山林最大的张家嘴乡任林业站长,一干就是26年。我始终坚持在林业基层第一线,以祖父为榜样,以父亲为楷模,热爱本职工作,热爱绿色事业。
绿色,就像我的青春,纯真而诚挚,温柔而宁静。只有热爱绿色的人,才能真正读懂朱自清笔下美丽动人的绿韵;只有心中有绿的人,才能远离喧嚣和浮躁,心灵和大自然水乳交融。
绿色象征着生命,绿色的生态演绎生命的延续。我要像祖父、父亲一样永远钟情于绿色,珍惜绿色生命,珍爱绿色环境,用微薄之力扞卫绿色,让绿色在生命中延续眷恋和传承。
最初钟情于绿色,是因为有许多美好的记忆,滋长着我对绿色的眷恋。
从小生活在大别山中,身处草木、花朵、鸟兽虫鸣萦绕的山垸里,耳濡目染绿色的清新,花朵绽放美丽的烂漫,心灵沐浴山泉的清澈,胸怀荡漾溪水的撒欢。童年的岁月渗透厚重的大山,有太多的给予和收获。
我的家乡位于大别山主峰天堂寨下,这个叫小溪冲的山垸,给了我童年的全部欢乐和梦想。假如不是生活在纯朴的小山村里,我不能想象家大口阔的日子,父母又怎能抚养我们兄弟姐妹七人长大。
大山盛产野李子、野樱桃、桃子、板栗、山楂、猕猴桃、桑葚、野草莓,野葡萄等,几乎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果实。还有些果实,像桐籽、木梓、栎橡籽等,虽然不能吃,但我们读书的纸笔和学费,以及心爱的糖果和玩具,都是靠它们来换取。
归客
文/刘芳
风尘仆仆的客人,到哪都有归宿。
“客”,是对漂泊在外,流浪他乡之人的称呼。异乡之客,羁旅之思,都是离乡人自古至今远居他处的感怀。寄居他乡,是一座城市的客人,这客来的多少有点凄凉,城市在喧闹中接纳了一个异乡人安静的存在,为他提供了一处孤独。
每到异处,心里便升起一股陌生感。看得见的灯火,看不见的故乡。抬头寻望,除了迷茫,还剩下四周黑暗的侵蚀与内心的不安。夜深人静,听着喧嚣落尽,灯火阑珊,思念却停不下脚步。没有一盏灯为自己而亮灯的城市,是一座空城。
《世说新语》中有“客问远方”。其实,客,不问远方,客,只有远方。因为只有远方,才是客的归处。“北漂”“横漂”,为了梦想背井离乡,他们是最贫瘠也是最富有的“客”。贫瘠,是因为离开了故乡,根无所植,叶也苦涩。富有,是因为记住了过去深埋土地的年月,时时刻刻把家安放在了心里,随双脚到达每一处他乡。
身处异乡,是为异客。这些年,走的路不多,但每到一处,每看一处风景,总会不自觉的与家里的某处景物对照起来,想想家里与其眼前之景的差别,默默思忖着回家的期日。口虽沉默,但每每提及家心都会冒出火花。或许,根,不扎进土里,就不能得到生存的养分。或者,根有保质期,有储藏能量的能力,过了一定的时日,需要重新回家储存能量,才能再次继续远行。
对每个陌生的地方,我们都是客人。诗人蒋捷的羁旅之思,万般乡愁,皆赋之词中。有家不能归的日子,只能含着肝肠寸断的心向故乡抛洒热泪。夜朦胧,灯也朦胧,只有家的方向,可以隔着夜空望向好远。“何日归家洗客袍”洗去客袍,粗茶淡饭,便是今生的归宿。“壮年听雨客舟中”,舟中客,离乡人,客舟听雨,听者伤怀,令人断肠。一生的行程,双脚已测量一半。归客颠沛流离,却还在路上未归。
异乡之客,有的客居十年,几十年。最后,只要他们心里有家,还是会回去的。祖父是我身边的异乡之客。幼时贫穷,出来逃荒,便扎根在我现在生活的地方。他从没忘记过自己的家,动荡的年代,人虽流浪,但他心里的家是安定的。村里每有从异乡来的人,他都会前去搭讪,如若是祖父家乡那边逃出来的,他定会拿出仅有的食物,请人吃饭,打探自家的下落。好在祖父的老家虽然变迁,但是房子的旧处还可以打听到。十几年前他回去一次,五个兄姊只剩下了最小的姐姐,他上门找去,两人已是头发斑白,老眼昏花。拥抱痛哭,无法言语。
祖父走时,姑奶挽留。祖父说,能见一面已经很满足了。最好的相逢是就此别过。祖父和父亲一起回来,一如往常,只是发呆的次数多了。有时会和老家的人通电话,但聊聊几句就挂了,彼此的说话方式已经被时间迁移的找不到共同的话题与生活轨迹。南言北语,加上齿尽舌钝,好像没有什么话可说了,却又仿佛所有的话说尽也说不完。
前几年,祖父又回去了。他回来笑着说,最小的姐姐还在。祖父用满脸的皱纹告诉身边的人,他很幸福,幸福到他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异乡之客。世间除了血脉的延续,还有母系的血缘隔着千里之外在流淌,这是一位思家的老者心灵莫大的安慰。
每一个异乡之客,最好的结果是回到家乡,落叶归根。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把念想实现。而另一种归家的方式是“此心安处是吾乡”。寄居他乡之久,你的灵魂已在此安放,只是心还没来得及适应,没来得及承认,这是他或她的另一个家乡。他的心在家与家之间悬浮,这辈子怕是来不及去适应去接受,除了死后,再也没有什么能够禁锢着他或她的灵魂。
每个人都是人生的过客,客终有归处,客的归程是通向故乡与故乡的路上。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时隔多年,客如梦初醒,摆着灵魂的渡口,便踏上了归程。
记忆中的花园
文/肖巧霞
冷风所到之处,一片苍茫。望着窗外阴沉沉的天,我想,记忆中的花园应该还是红的红绿的绿,百花争妍吧?抑或是正被裹在温暖的塑料棚里,恬恬地舒睡着,享受祖父细心的呵护吧?
祖父爱那片园子,就像爱自己的生命,爱那些花草,就像爱自己的孩子。走进园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叠嶂而上的一串红,不是什么名贵的花儿,却是最灿烂的生灵。一排排花儿伸长了脖子迎着阳光,争着抢着对阳光报以最热烈的情怀,向世界展示最艳丽的色彩。微风吹过,这些家伙轻轻摇晃着脑袋,颤动着轻盈的花瓣。闭上眼,仔细听,那是生命的乐曲。
红的一串串,还有黄的一片片,分布在两旁花圃里。那是什么花,我已记不清。只见一盆盆黄色的花朵依次排开,阳光下一片金黄,绚丽夺目。似乎想要赛过一串红的艳丽。花圃两旁的篱笆,祖父会定期修剪。修去了枝枝蔓蔓,剪去了横斜逸出,理出了一排排绿色的卫士。无论何时,那些篱笆都是最忠实的使者,守着那些娇嫩的花,也守着祖父一片爱花的心。
再走,这儿是一株株马蹄莲,漏斗形的花瓣,泛着白玉般的光泽,衔着一小簇米黄的嫩蕊。那儿是一丛丛的菊花,走近菊花,还没来得及欣赏那些高洁之士,冷不丁被脚下一丛丛翠色如玉的东西给吸引住,原来是青菜。这些青菜,也别有一番情趣。下雨的午后,祖父会着雨靴入园子拔一两棵青菜,打两个鸡蛋,煮一包泡面。翠的是叶,黄的是蛋,再加上面条,热气腾腾,只需一口,从嘴巴一直暖到胃里。
无论是寂寞萧瑟的晚秋,还是万木枯败的冬天,祖父的园子,始终温暖如春。那些花儿,走过寂寥,抗过萧条。始终仰着脸向世界报以最明媚的笑容。就像祖父,走过了早年的艰辛,熬过了晚年的落寞,将那一片赤诚献给了脚下的土地。
我想,即使在寒冷的冬天里,那片花园依然还是暖如春风吧?如果——祖父还在的话!
怀念祖父
文/施彩琴
祖父离开我们已整整二十八个年头了,他离世时八十五岁。他是那个年代的书生,知识分子,年轻时是师塾老师,他还边从教边行医,后来一生从医喉科,我记事起就知道方圆几十里的人经常慕名登门求诊。他在乡亲们中间口碑极好,乡邻关系十分融洽,乡邻四方老老少少见到他总是亲切地称他先生或医生。
祖父育有二子三女,他十分注重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在那时的生活条件下,除大姑只读到小学毕业外,其余四个子女全部是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后来他的子女或从教或行医或企业领导者。我父母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大学生,毕业后分配到了常州金坛教书。我爸是长子,我又是家里的长孙女,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出生的我,被全家视为掌上明珠,祖父母舍不得父母带我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于是襁袍中的我就开始与祖父母一起生活了,我与祖父共同生活了二十八年(祖母比祖父晚十年去世),我对祖父母有着深厚的感情,同时他们的言传身教对我一生有着极大的影响。
祖父一生乐善好施、宽厚仁慈,特别是对弱势群体,他都能及时伸出援手,给人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祖父在七十多岁时还经常出夜诊,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寒冬酷暑,只要有人请,他总随叫随到。如果遇到家庭困难的病人,他总是少收或不收药费;如果遇到路途远的病人,他总是留人家吃饭。祖父就是这样,虽说自家生活并不宽裕,却经常想方设法周济他人。在我小时候他经常给我讲故事,讲过去生活的苦难,教育我做人要诚实守信,要珍惜现在幸福美满的生活。正是从他朴实的话语和言行中,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祖父总鼓励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常说“我们是知书达理的家庭,你们的言行一定对得起自家的称号”。1982年我考上大学后,祖父拿出一本繁体旧版的明代洪应明着的《菜根谭》赠予我,要我一定要好好地、仔细地阅读这本书,他说“等你完全理解了书中的全部内容,无论在处身、处世、待人、接物、情操上将会得到大大的升华”。于是这本书随我一起进了大学校门,空余时就拿出来阅读,越读越爱不释手。因书太破旧了,我工作后在张家港市新华书店购买了张熙江整理的《菜根谭》,踏上社会再读这本书,对它的理解又更深刻了,于是我就手工抄写了一遍,后来学习电脑打字,我又在电脑上打印一遍,真是受益匪浅。多年来,我一直按书中讲的努力学习,努力工作,诚信做人,清廉做事。
祖父说话和蔼,话语清正。不论苦难和欢乐,他那清瘦的面容始终慈祥和蔼平静。祖父对我们家教极严,规矩很多,吃饭时不能翘腿、夹菜只能夹自己身边的、筷子不能在碗里翻来翻去、跟长辈说话不能大声、遇见年纪长的叫爷爷小一点的叫叔叔,有人进门一定要热情招待,起身相迎,让座敬茶等等,在他的严格教育下,他的后代个个懂得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的道理。
祖父勤俭朴素。他经常告诫我们,“过日子要量入为出,不要攀比,不要虚荣”。“能自己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麻烦别人,这样一方面既能锻练自己处事能力,另一方面又不欠别人的人情”。“与人相处,能让则让,退一步海阔天空,更不要贪小便宜,占小便宜会吃大亏的”。祖父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我感激祖父,感激他对我的慈爱与呵护,对我的教导,更感激他教诲了满堂儿孙,诚诚恳恳做人、踏踏实实干事的一笔令人回味和受用终生的精神财富。有祖父生命之光、精神之光照耀,他的后人心灵与人格不会匍匐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