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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散文

2023/01/13经典文章

少年散文(精选20篇)

少年的诗与远方

文/张天印

在流火的七月,一群兰州的文学少年踏上远方之路,开始了诗意旅行。这一次,并不是一次普通的旅行,而是一场全新的文学旅程,中国着名的十一位作家、诗人将亲自给我们授课,给我们传授知识、传递能量,使我们有所感悟,并有所提高,为我们追寻文学的梦想插上隐形的翅膀。

在列车上,老师的叮咛和嘱咐、同学的羡慕和加油、家长的鼓励和不舍……一幕幕画面不断在脑海中涌现!这是同学们第一次独自出这么远的门,这是同学们第一次独自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生活那么长时间,这是同学们第一次与文学大师面对面地读书论道。这次诗意的旅行,注定了会成为这群文学少年走向远方的起点。

静静地坐在阶梯教室里,我们聆听年轻的作家徐则臣、刘汀、石一枫、甫跃辉、崔曼莉等老师的讲述,仿佛是与亲切的学长谈诗论道。徐则臣老师用大家耳熟能详的一首歌《我爱北京天安门》开场。此次文学之旅,正赶上北京的暴雨,为我们的旅程平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就像刘汀老师所说的“天上下的不是那磅礴的大雨,而是一个个与众不同的小故事!”

团围坐在豪华的会议桌前,我们和老师共同聆听曹文轩、苏童、欧阳江河、邱华栋、毕飞宇、李洱等文学大家与我们分享写作的经历和文学道路上的乐趣。曹老师说:“财富不在远方,财富就在我们脚下。”

听到这里,我明白了,原来我们此次旅程寻找的远方就在我们的心中,就在我们的脚下,远方的财富我们固然要去追寻,但我们日常的读书和学习就是最好的脚下。曹老师在一个个婉转动人的故事中让我们顿悟:从曹老师的一天“七分在读书、三分在写作”的经验中我明白了,就像千里马“一食尽粟一石”才能奔跑于千里之外,人也要多读书,读多了才能写出精品来;从“写作是支箭,阅读是把弓”中明白了有弓有箭,还要有一套精妙的箭法才能让射出去的箭准确无误,我们也要写作和阅读并重,并能学以致用,高屋建瓴,才能让自己的作品成为精品;从“创作是无边无际的”这句话中,我们明白了,创作并不是局限的,只要有知识、有能力,完美的作品就会呈现在你的手中。

苏童、欧阳江河、刘汀等老师所讲的金玉良言都使我们茅塞顿开,他们手把手地带我们创作、学习,给我们辅导作文,并和我们展开互动问答,那一句句话语、一阵阵掌声、一声声鼓励都让我们铭记在心,成为我们在文学道路上走向远方的阶梯。

课堂上聆听名师教诲,课后行走在北京大学的未名湖畔,望着湖光塔影的美景,我们暗暗下定决心,我的远方要从这里启程,我的大学梦想要在这如诗如画、古色古香的校园里实现。

在这个七月,我们不仅上了文学道路上最重要的一课,更上了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一课。这次旅行,为我们的人生插上了梦想的翅膀。少年的心,少年的梦,在远方!更在脚下!

少年滋味

文/张国玺

广袖揽和风,飘花入酒樽。春花秋月,夏星冬雪,原都是人生的美事,而少年,则是人生的春季。在人生的春季里,少年们却往往匆匆而过,忙着长大,忙着走在去学校或者回家的路上,任春花飘落,夏星寂寂,秋月独沉,冬雪默默。偶尔停驻脚步时,蓦然回首,已然错过了。

闲寂中漫无目的地想起,郑重而沉默的时光里,那没能表白过的人,那些没有给她看过的诗句,为她作却没能给她弹过的琴曲。

想过和她一起,走在书院门的古玩长街上。

想过和她一起,看新年的烟花。

想过和她一起,插花,练剑。

甚至想过和她一起,过着平淡的日子,你切菜,我刮土豆皮。

而这一切,在春风和煦的木廊下,在满目红翠的花园里,那些没有开过就已经谢了的感情,被和风携着花香,从容地带向了远方。

少年给不了承诺,因为父母之命,因为肩负的责任,因为师长的期望。于是远树烟云,空山雪月,白鹤双双,剑客昂昂的豪情,只存在于书斋的小说里。

但错过的人,教会我们成长。

从此以后,就算是一个人,也会偶尔走过书院门的古玩长街。

从此以后,就算是一个人,也会看烟花,看花灯,也或许在灯火阑珊处,偶尔想起她。

从此以后,就算是一个人,也会插花,练剑,也会过平凡的日子,帮家人洗菜,洗衣服。

春花过罢,还有夏星。沧海一粟,且随浮生与时共乘,俯仰间唯求顶天立地,无愧于心。

你曾是少年

文/毛莉颍

春花,秋月,夏日,冬雪,此生最美的风景,除你,都不过尔尔。

这一生做过最正确的事情,应该就是来到了这个家,成为了你的宝贝孙女。像所有爷爷一样,你对我有着无微不至的关怀。

佝偻的脊背,并不十分强壮有力的胳膊,再加上明明已经白了却偷偷染黑的头发,和一双大长腿,你站在那里,像一幅隽永的图画。彩色影画里闪烁着的,是你对我无尽的宠爱。初三那年,你每天骑着那辆老式摩托车,穿越大半个城市给我送饭,风雨无阻。周围的热闹喧嚣你不明白,你只想早点把饭送给我,回去和院里的老爷爷下两盘棋。我常常飞奔到你身旁,小心翼翼地接过盒饭,直到你渐行渐远,我才走进学校。

很多的印象总是和你的座驾离不开,自行车前杠,后座,摩托车后座,抱着你宽厚的背,我就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小时候你带我在阳光下穿梭,指缝间漏下来的点点碎光是光阴流走的声音。你把我扛在肩上,那时候你一米八零,我站在你的肩上,“狐假虎威”以为自己很厉害。长大了,你带我在微风间穿梭,空气里留下来的缕缕气息是岁月流走的味道。我站在你身旁,你老了,我长大了,我再也站不到你的肩头。

好像一夜之间,你穿过时光风尘仆仆而来,我有时候喊你你也听不到了,手机铃声跳到最大你还嫌小,今天你去买了老年机,你是怀着怎样的无奈接受时光残忍的刻印。你说你看不清了,再也不能在灯火昏黄里穿越街道,你害怕摔倒,害怕在人头攒动的人潮里找不到我,你像个孩子一样,需要保护。

庆幸你守护了我这么久,像一位优秀的骑士。现在骑士老了,他仍旧是一位优秀的老骑士。那么,换我来守护你吧。

你曾是少年,穿过微风轻笛,款款而来。

我正当少年,爱这江河湖海,我很快乐。

风从哪里来

文/古高风

风吹过,田野里稻苗随风起伏,一浪接一浪,山谷里传来阵阵笑声,孩童清脆的咯咯笑声,如风铃,如清泉击石。大水牛躺在水潭里,嘴里一遍一遍嚼着刚吃的草,嘴角冒着黄泡沫,双眼微闭。偶尔飞来一只小虫,停在牛角上,停在牛背上。大黄狗也安静地趴在一旁,舌头淌下涎水,呼吸却不急促。山谷里安静得很,草地旁的小河不急不慢地向前流。仔细听,还能听到蜜蜂在花丛中忙碌的声音。不远处,花蝴蝶翩翩起舞,孩童追在后面,扑过来跑过去。跌进花堆里,沾了一鼻子的花粉,引来蜜蜂围着嗡嗡转。

大一点的少年躺在一棵大树下,双手交叉叠在脑后,透过树丛的星点空隙看天空。白白的云,蓝蓝的天,暖暖的阳光,真像邻居家大哥哥那本童话故事书里的图画啊。听,风的声音。树叶哗啦啦地响,树丛也微微晃动。呼呼,风穿过了山谷,爬上山头啦。哗哗,山头上的树群全都微微往另一边倒,一晃又回到了原点。

风从哪里来的呢?少年眯起了双眼。大水牛打了个喷嚏,喷出一只小飞虫,哼了两声通鼻子,仿佛在说风从水里来,这水窝多凉快啊!大黄狗收起舌头,头趴在前爪上,摇摇头,仿佛在说风从地里来,趴在这就爽快得不得了啦!孩童听下追逐的脚步,小脸涨红了,摆摆手说风是蝴蝶带来的,瞧它们多漂亮啊!花蝴蝶在空中扑闪着翅膀,不不,风是花儿带来的,看它们多香哪!花儿随风摇摆,不不,风是蜜蜂带来的,有它们我们才有花香呢!蜜蜂嗡嗡叫着,我是跟着风来的,我也不知道风从哪里来。

哥哥,哥哥,那风是从哪里来的呢?孩童跑过去摇着少年的手。

风啊,是从山那边来的。少年抽出一只手,摸着孩童的头。

山那边有什么呢?孩童眨巴着清澈的大眼睛。

山那边啊,有一座城堡。里面住着一个公主,很漂亮的公主。有姐姐漂亮吗?当然啦。比姐姐还漂亮呢。后来公主遇到了一个王子,他们在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真的吗?恩。少年应了一声,便沉默不语。他想起了那个童话故事,想起了那本有好看插图的书。少年的思绪漂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孩童见哥哥不作声,便跑去追蝴蝶去了。

风还在舞,穿过草地,越过树丛,掠过稻田,来到山的那一边。山那边有所破旧的老房子,房子前红旗随风飘扬,传来阵阵读书声: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愿你归来仍是少年

文/耿艳菊

有一个美文写得很好的朋友,他的文章用四个字形容最为恰当:怡情悦心。他的笔下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不过是对日常生活的细致记录。区区千字,风格洒脱,简练有趣,把生活化繁为简,把人世的复杂化为一条清澈的溪涧。

可是他已搁笔好几年了,我们常常劝他写。起初,他很开心,答应说不丢掉,得空会写的。后来他总是苦笑,再往后他干脆断了我们的念想。他说,没有那时的心境了,写不出你们喜欢读的文章了。

那时的他,其实很年轻,说心境有点老成,可彼时的心却真如镜子一样光亮,不染尘埃。他在大城市里读了四年大学,回到小城,在一个小单位做一份与文字相关的工作。工作似乎不是有前途,他不在意。他只想把这份工作做好换来生存的基础,然后一心读书写文章,过闲散日子。

就这样写了几年,他凭着一腔才华为自己无意写来了锦绣前程,小城里一家大单位看中了他。不为五斗米折腰,那是陶渊明的固执,光明前景,繁花似锦,再理智也不忍拒绝。用他的话,从此便身陷“囹圄”,一个字:忙。书没时间看了,文章没心思写了,花没心情养了,人间美景更没空闲欣赏了。整天焦头烂额,脑子混沌,心情焦躁,哪还有闲情逸致。

他如今虽混到中层领导,却并不十分快乐,特别怀念与文字为伍的简单日子。生活是清苦的,人却没那么多欲望,日子就纯粹了。吃一回饺子,那味道令人回味不尽。从择菜调馅到擀皮,再到包成下锅,每一道程序都是用心来完成。 握在手里的前程不忍丢掉,从前慢的闲适趣味早已被光阴遮没,进退两难,只能任其消弭,当庸庸尘间客,随水东流。这是曾经清高自负、曾为自己人生主人的朋友对当下人生的态度。朋友倒是真爱文字的,宁肯不写,也不能让自己的尘心亵渎了文字。

最近看到一句话:愿你归来,仍是少年。有多少人从繁华旖旎、沧海桑田中过来,还能保持着内心洁白无垠的一片净土呢?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的沈从文,小说写得有多好,岁月是见证,但到晚年,却不写了,转而进行服饰研究。沈老先生大概也没有写小说的心境了吧。

归来

文/迷.乱

中原地带,在历史上曾是那么繁华,英雄辈出的地方。然而在当今这个社会,却是不及那些边远地方!尽管如此,可还是保留了它的朴实与恬静!在这座小县城的边缘某个村落,此时已是深夜,天空繁星点点,并不明亮的圆月仍然洒下薄薄银幕,道路两旁树木影影绰绰,微风吹过,竟带些许暖意,并不宽阔的水泥石路延伸,却被黑夜吞没,不知通往何处,此时在微微月光下,让人觉得像是汉白玉石铺砌的一般!

“笛…嗡…嗡……”一声汽笛声刺破夜空,伴随着发动机的声音,这条路北面的路口处一辆车在夜色中渐行渐远,随即消失在夜幕深处。而在路口处,赫然出现一个身影,一位少年,一身黑色运动装仿若与这夜色融为一体,那少年迟疑片刻,抬头望向悬挂在夜空那轮圆月,月色下,可以看到他脸上那一丝微笑,是那样温馨从容!少年动了一下,迈着轻盈的步伐顺着这条道路向南走去,道路两旁无垠的麦田显得格外寂静,不时传来泥土的清新混杂着绿草的芳香,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曾几何时,也这般行走在这条道路上,不同的是身边少了孩时同伴的欢歌笑语,变成独自一人罢了。

随此路穿过一个村庄,渐渐的,不知何时前方出现一片黑漆漆的树林,一排排房屋隐现其中,少年眼中闪动着些许激动的光芒,是啊,那里是常年在外心中朝思暮想,誓诺回归的地方啊,此刻就在眼前,怎能不激动万分,不由加快了脚步,须臾间,变来到了村子的边缘,少年跓足在一座铁塔旁,一条乡间小道在少年脚下通向村子深处,默默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顿时百感交集,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个小村是那样安静,连记忆中那偶尔会出现的几声犬吠也仿佛不曾有过的一样,就在这小道向前的不远处那略显沧桑的几间房屋隐隐浮现,那已年过花甲,却是最敬爱的老人此时是否已经安然入睡,往日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少年缓步向这条曾经走过无数次的小道走去,转眼间变来到了这个令他梦里牵挂的地方,顿住了双脚,似在思索着什么……“汪,汪汪,汪…”几声狗叫突然打断了少年的思绪,少年为之一愣,随即惊喜万分,快步走向那声音传来之处,月光下,一个矫健的黑影在墙角处跳动,冲着少年咆哮,少年心中一喜,低声道:“小黑…?”那黑影一愣,停止了咆哮,这是那么熟悉的声音,它凝视着眼前这个少年,黑色的鼻子在黑暗中嗅着什么,似乎在找回它幼年时那同样熟悉的味道,慢慢的,它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是那样悲伤,更多的却是兴奋,随即它欣喜若狂,尾巴不停的摇摆,不断的发出“呜,呜呜……”的声音,少年走到它身前蹲下,小黑热情的蹭着面前这个还在它幼年时便已离乡的主人,不断的舔着他的双手,不时“呜呜,”的叫着,少年抚摸着它,轻声到:“小声点,家里人都睡着了吧…”是在对小黑说,抑或是自言自语,小黑不知是否听懂了,竟然安静下来,少年顺手解开锁链,走出了墙角的黑暗,小黑摇头摆尾地跟在他旁边,月色下少年看着小黑,曾经那娇小瘦弱的生灵,如今依然是近半人高,体格强悍的大狗了,一身柔顺黑色的皮毛在月光下暗暗发亮,看着小黑,少年眼中满是怜爱之意!

转身看了看紧闭的门窗,少年摇了摇头,向南走去,也许是不愿打扰在睡梦中的人吧!小黑跟在少年身边,离开村子,在村子南面是广阔的田地,一条条田间小路蜿蜒曲转,田边小河旁一棵斜倒的老树上依躺一个身影,正是那个少年,而小黑不知何时趴在地上头枕在少年脚上睡着了,生怕主人再次消失似的,少年仰望夜空,点点星光在眼中闪烁,四周一片寂静,偶尔传来几声不知名的虫鸣,在这略带寒意的春夜里显得格格不入,少年就这样凝望着星空,月光洒在脸庞,微笑的面容很是安然,谁也不知道他在思索些什么……

少年樵夫

文/燕山樵叟

少年时,贪睡,觉总睡不醒。清晨,我讨厌母亲用铁勺刮锅底的刺耳声,那声音比课间调皮的男生用指甲挠玻璃窗更甚,像蛇一样钻进我的耳朵里,浑身起鸡皮疙瘩,顿时,睡意全无。

我知道那是母亲无奈之举。在缺粮少柴的年代,她每天清晨起床点火做饭前,习惯持一把长柄铁勺,把胳膊伸进灶膛,用勺子刮下头天做饭留下的锅底灰,为的是让锅底着热快,节省柴火。母亲作为家庭主妇,穷日子过得艰难。

烧柴是农家大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柴为首,可见其作用不亚于粮。因为柴不仅可以将生米煮成熟饭,而且在寒冷的北方,还要靠它取暖。有了柴,有了粮,农家的日子才叫温饱。

在农村生产队吃大锅饭的年代,社员们烧柴主要是庄稼秸秆,来源靠生产队依据人口、工分分配,不足部分靠自己解决。家里大人每天要到生产队干活,拾柴火就成了孩子们的任务,无论男孩、女孩责无旁贷。

秋天是农村收获的季节,是拾柴黄金季节。小学放秋假时,几乎没作业,老师也鼓励学生要帮大人拾柴火,以补家用。

到山上割秋草是拾柴火的主要途径。

故乡小村环山,山坡是梯田,山腰是树林,再往高处是长满山草的植被。秋风吹熟了庄稼的同时,也吹黄了山上的野草。

男孩、女孩们身上背着和自己差不多高的柳条背篓,手里攥着刚磨好的镰刀,口里唱着走调的小曲,沿着草蛇一样的山路,脚下生风,噔噔作响,绕过梯田,穿过树林,不一会就爬到山梁。鸟瞰四野,泛黄的野草高过膝盖,密密麻麻,阵阵山风刮过,眼前就像夏日大田里的麦浪。

甩掉破夹袄,弯下腰来,挥起镰刀,随着耳边擦擦之声,手起刀落,刚才还在秋风里逛荡着的山草,瞬时直挺挺的倒下,太阳刚刚偏西,身后早已留下一捆捆整整齐齐的收获。

孩子们的耐力是有限的,早晨下肚的几块红薯早变成稀屎拉在山崖下了,胳膊酸了,口渴了,肚子前胸贴着后胸,看着身边成堆的柴草,该回家了。

上山容易下山难,何况下山是饿着肚子,负重而行。为了省劲,孩子们学着大人的模样,把柴草打成捆,从山梁上往下一滚,成捆的柴草就像一团马蜂窝,飞驰而落,一直滚到山下的梯田里。孩子们背着空柴篓,像一朵朵飘在山腰里的云,飘呀飘,一直飘下山来,稳稳地落在梯田里。然后,把柴草装进背篓,背着满满的收获,回家向大人请功去了。妈妈高兴了,破例煮了个鸡蛋,以资鼓励,明天继续。

一个假期下来,孩子们稚嫩的小手丫磨出了一层茧花,柔弱的肩膀压成了一道道血痕。我们掰着手指,开始盼望开学的日子,打柴的日子毕竟太苦了。

秋去冬来,农家小院里的柴垛蹭蹭地的往上窜,都快挨到老香椿树的树梢了。妈妈望着高高的柴垛,脸上荡开了久违的笑容,儿子长大了,一个假期拾的柴火,足够一年烧的了。

开学头天,妈妈说,从明天起,你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妈再也不用刮锅底了。妈笑了,当年那个少年樵夫也笑了。

少年“二狗”

文/渠文宇

“二狗、二狗,永垂不朽!”这个曾经调侃某人的的句子,一度成为我们班在各项活动中奋勇直前的口号。可见此人对我们这个班的影响力是多么深远。每当班里响起这振聋发聩的口号声,我就会禁不住想到我的这个好哥们儿。

“二狗”真名叫冯裕恒,是我的知己。他之所以被称为二狗,我认为是因为“二狗”这个名字符合他本人的所有特征。

二狗,二狗,首先得具备“二”的特征,而哥们儿冯裕恒可谓“二”得惊天地,泣鬼神。一日下午,我们的二狗同学突然从教室门外冲了进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自己脖子上的红领巾拽了下来,在空中一边乱甩一边狂喊:“大家快看,我在抽风呐!”此话一出,全班鼎沸,有的人说他确实够“二”的,有的人则哈哈大笑,还有的人已经情不自禁地跟着他一起疯起来……然而,也有一些正儿八经的小学究们对他如此行为表示嗤之以鼻,面对这些人,他则会挑着眉瞪着眼来上一句:“我二得可爱,怎么地?”班里瞬间安静了下来。看着他那张变幻莫测的脸,终于还是有人忍不住了。不知是谁“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全班又都“海笑”起来。哥们儿“二狗”真可谓“二”得可爱,“二”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二”被裕恒同学用行动诠释得淋漓尽致,那这个“狗”该如何理解呢?这就要从他的表情上说起。一日,我们正处于紧张的总复习阶段,老师随堂进行了单词听写,并作了批改。发试卷时,当老师通知我“才考98分,该打”时,站在我旁边的冯裕恒立刻生动了起来,五官全部凑到了一起,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冲我做鬼脸。老师看到其嚣张的样子后转而对他说:“冯裕恒92分,回家改错后,再抄写三遍……”突然间,“二狗”同学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只见他一脸的沮丧,眉头紧紧地皱成了一个“川”字,左边脸颊肌肉聚到了一起,右边脸颊肌肉却逐渐拉长,真是我见犹怜。那一瞬间,“二狗”同学脸上丰富的表情变化,不得不让大家佩服他在表演方面独有的天赋。那垂头丧气的样子活像一只没有睡醒的沙皮狗。“二狗”之称从此流传开来。

哦,少年“二狗”,我的朋友,你幽默、开朗的性格,带给我们无数开心时光。“二狗”呀,你是我永远的哥们儿!

雨夜

文/明晓东

在雨夜中行走,丁香花一样的女子,从遥远的雨巷中走来,在雨声中挥动着忧郁的情思,古典的美丽,在多年以前的飘着雨的夜里,飘落成动人的回忆。长街的影子无语,路灯昏昏欲睡的眼睛无语,匆匆而过的行人无语,唯有满世界的雨声让你无法回避无法脱离这冰冷的现实。

夜雨敲窗的寂静中,我轻轻地翻开自编自写的诗集,阳光曾经绽开在青春的每一个每一个片断,犹如一夜之间开放的野花烂漫了整个山野。而我无从明了的,那些曾经无言的情节,那些曾经穿过指缝的阳光,是否都已成了最终的结局。

在雨夜中行走,雨声滴滴嗒嗒地在雨伞的边沿敲出一串心音,那个阴雨绵绵的季节,是你多年不曾梦到的旧日时光,孤单的足音响过,城市的车流如潮,你的脚步始终未曾停留,就这么伴着满世界的雨声,流浪的心灵总在流水行云之间无休无止地行走,直到你的身影出现的一瞬。

岁月的风铃在窗前摇响,成长的过程总是风雨阳光,唯一不老的是雨中行走的少年情怀,和雨中渐渐平淡的心绪。你依旧行走在雨中,那个多年以前的少年,在雨中跑过积水的街巷,在淋漓的雨幕中一身洁净的奔跑。

物欲的世界里总是充满太多的狂躁,只有独自在雨中行走的时候才会偶尔想起多少年以前的那份单纯。那个无牵无挂没有忧伤的年代,岁月的影子轻轻飘 过,只有雨夜中偶尔漏出的一缕灯光会牵引着我们的思想,在雨声中寻找曾经湿漉漉的梦想。

在雨声中行走,独自踏过了雨声中那些曾经的岁月,独自安享那份潮湿的宁静,我看见了多年以前的自己,一个少年怀着一个和丁香花有关的女子的梦,走在多年以前的雨夜,浑身被雨水洗涤。

丁香花的女子啊,你永远在一个少年的梦里开放。行走在这满世界的雨声中,你的花香就这样漫过了少年的一生。就像这雨声,清凉的感觉就这样漫过心灵,让我无处逃离,无法拒绝长大。只是今夜的雨声仍在,少年的梦想不知早已遗落在岁月的哪个角落,像花儿一样开放,永远美丽,永远清新,一如当年,却只停留于你的梦里。

树下听风

文/姚彩霞

洋人的圣诞节快到了,冷风,岁暮,天寒,残雪,在加大油门的驰骋里,又要辞旧迎新了。

一根根细如手指的白色磨砂玻璃棒悬在慢车道两旁的树杈上,随风摇荡,半尺长,乍一看酷似树上结的荚果。当它被点亮时,并非从头“刷”地亮到脚,而是自上向下渐次传递光亮,先亮的先灭,明灭交替,犹如慢镜头里花朵的绽放,绚烂,神奇,妙不可言。

柔和的灯光,呈橘色,带着温暖的格调,是人们熟悉且习惯的感觉。但暖色的光柱保持几秒钟后,化为蓝色,接着是紫色,之后绿色,又成黄色,再变苹果绿。恍若亲历一场流星雨,灯光迷离,如幻如梦。

我停下来拍照,变换角度,频频按动快门,不觉穿越了灯火搭起的长廊。

在十字路口,回眸眺望,夜色,灯河,人影,车流,更加迷人失真,尤其在镜头里,在焦距未调好的状态下,具象的事物发生变形,夸张、荒诞的意味使审美延伸,人,车,建筑,街道,营造出虚幻飘渺的意境,一切似是而非,亦真亦假,匪夷所思。

有一年圣诞,一群中国孩子受邀与一众老外在酒店联欢,唱歌,跳舞,器乐演奏,举杯相庆,气氛活跃场面热烈。其中一位少年清唱了《国际歌》,给我印象深刻,也惊奇。每个参与联欢的人都有一份小小的礼物,巧克力,玩具,手工艺品等等。我得到了一只形象逼真造型可爱的毛绒玩具--小棕熊,我很喜欢,甚至想象将它摆上电脑桌上的情景。听说少年的小名儿恰好就叫“小棕熊”,当时,我犹疑了,但最终,我还是慷慨地将小棕熊送给了少年。他高兴坏了,致谢,亲吻小熊,跟我聊天。我不记得当时聊了什么,但他开心的笑容与专注唱歌的样子,恍如昨天。

长大似乎是少年必须完成的功课,如今小棕熊在法国留学。

有意思的是,当我在法国南部城市尼斯逗留时,忽然想起了这位名叫棕熊的少年。记得他曾说过一句话:长大要当神父。回想他说此话时的口气神情,顿时肃然起敬,却也无声地笑了。

童言无忌。

由欧仁·鲍狄埃作词的《国际歌》诞生于法国,它讴歌了巴黎公社战士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向资本主义宣战,在世界范围内流传极广。遥远的1871年,俱往矣!少年小棕熊却因了这首歌,与法国结下不解之缘,并确定了自己的人生走向?

尼斯是私人侦探于特退休养老的城市,于特是法国作家莫迪亚诺小说《暗店街》里失去记忆的主人公居依·罗朗的恩人。而我,想弄清人的命运与现实及社会环境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并且在尼斯一一印证小说里的细节,因为作品里的地名街道咖啡馆教堂,在现实中历历可见,真实清晰。

在尼斯,我照常早起,不会因为贪睡,或旅行疲劳,辜负这里的明媚阳光与户外跑步吐故纳新的吉日良辰。

我沿着盎格鲁大道行进,路的一边是蔚蓝色大海,另一边建筑物的阳台上装饰着各式各样美丽的鲜花,地中海温暖湿润的空气扑面而来。如果可能,我会主动跟相遇的每一位陌生人打招呼,寒暄,只可惜,我一句法语也不会。

在我离开法国前,我和棕熊终于取得了联系,电话里他嗓音浑厚,兴奋,礼貌,激动。他所在的大学位于法国东北部,与德国毗邻,他学的是音乐教育。我的法国之旅不留遗憾,堪称圆满。

圣诞节不仅仅属于洋人,世上美好的事物沉潜于时间的温暖地带,不管你身处何方,什么肤色或民族,什么年龄或心情,相遇的那一刻,是上天赐予的机缘,也是你一生难忘的节日。

圣诞节,离国人越来越近。

少年心事当拿云

文/杨斯涵

雨又要来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树叶在风中沙沙作响,忽觉有一丝凄凉。

雨这便下起来了,淅淅沥沥。向窗外望去,地面早已被点点滴滴浸湿,不多时,落在地上,已击出一圈圈的水纹。

走出教室,扔下身后将要分别的他们,背上书包,打开那把坚实而沉重的大伞,大步走回家——我开始怀念我的花伞。

心中有一丝烦闷。

晚上,摔向床铺的我在梦中几个冗杂的片段中清楚地分辨出了那把花伞路过的痕迹,而那似要被击透了的花伞也给了我眼泪落下的理由。

还记得当时,才上初中的我满心欢喜地捧着那把尚新的花伞,兴奋不已。还记得当时,清晨雨急风骤,那花伞不顾自己细小的躯干为我遮风蔽雨。也还记得,将初中毕业的我,百般无奈地舍下那把旧了的花伞,换上今日这把坚实的大伞,一如不远的某日,我将要抛下如今教室里的同窗,奔向一个新的天地。

我仿佛听到了细微的哭声,伴着我的泪水一起。

可我亦是无法的,我再也找不到那把舍己护我的花伞,就好像我再也找不回这三年的快乐时光。每个雨天,不论我怎样死盯着头顶那方墨色,也无法将它变为那片熟悉的花海,就好像那天下午,无论我如何紧扒着身前那方课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死不撒手,也无法将三年的时光倒回。

曾有人将学生时代比为一场旅行,每个人都是旅客,到站、下车,到站、下车,如此循环,没有人可以陪你到终点。可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抱怨,因为有那些“匆匆过客”。在有他们陪伴的日子里,这段旅程变得特别绚丽多彩。

“少年心事当拿云,谁念幽寒坐呜呃。”的确,我不应如此颓唐。窗外星空明亮,天已放晴。

我应如三年前那样,轻松快乐地面对未来的种种,而不是抱紧回忆逃避向前,同时,我也应感谢教室里——与我相处三年的同窗,感谢我旅途中的可爱同伴。

我好像以另一种方式找回了花伞,也找回了我将逝的时光。

为爱情让路

文/李静

临时受命,连续加班,已无当年的牛劲了,很快就感觉心力憔悴。午饭后小憩,决定去爬南山。

很久没爬南山了,有些期盼有些怵。盼早点成行,怵能否疾疾如当年?

将车停在离登山口最近的停车场,拎了相机,买了瓶水,开始了蜗牛般的爬行:一来身体不适,不宜剧烈运动;二来心无牵挂,可以闲庭信步。路还是那条路,人已不是那个人,景也不是那处景了。远处,虽云浓天低,一片灰蒙,但灰蒙中多份苍茫,反倒耐看些,就像大叔之于小白脸,徐娘之于小姑娘;近处,苍枝翠叶尽情舒展,有几枝甚至伸到路中间,仿佛故意与游人淘气,挠一下脸,握一握手,然后在游人身后寂寂地招手,目送着欢笑与热腾远去。无风,不热不冷,与我不紧不慢的脚步很是合拍。于是,那些个花儿啊,草儿啊,虫虫蚂蚁呀,纷纷走进我的视野。

到底是初秋,所以还有好多不知名的野花从路边探出一张张艳丽的小脸,黄的,红的,白的,紫的。有的成群结队,有的孤身一朵。靠近细看,时令的鱼尾纹已悄然爬上它们的额头,有的朱颜褪去,空留狼藉在枝头。使劲闻,也只有一股凉气入肺。哎,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抬起头,一只牛蝇在眼前飞过,赶紧举起相机。它居然在不远处的半空停住,翅膀不停振动!好像在说:“快点拍!拍帅点!”惊讶与惊喜间摁下快门!牛蝇也在余音中消失得没了踪影……回头翻看照片,微型直升机样的牛蝇在图片正中定格成永恒。心还如蝇翅般振颤:莫非昆虫也通人性,也爱臭美?

继续拾级而上,目光在一条石阶的棱上停留。那里有一只断了左翅的蜂,裸露着半个黑色的身子,顺着石棱爬行。偶尔偏上点,偶尔偏下点,却一刻没有犹豫。干脆坐在石阶上,提醒行人脚下留情,目送它钻进路旁的草丛。对不起,小家伙,我只能陪你至此。凉秋已至,谁陪你疗伤?你那折断的翅能否再长?若不能,你又该如何熬过这冬漫寒长?

怅怅然走走停停,心霾很快被一串串笑声和一幕幕温情驱散。先是从身后赶上来的一群人,老远就能听到嘻嘻哈哈的说笑声,大人中,两女人一边喘气,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柔声交谈着,一男人偶尔附和一句,也极具绅士风度,两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就不客气了,一忽儿扯一把野果尖叫起来,一忽儿你追我赶跑一阵子,一忽儿又紧盯我手中的相机,神秘耳语:“看,这才是专业的!”逗得我不由得笑出声来。再是与七八个青涩少年相遇,大多面色黑瘦,头发油而黄,衣服也十分土气。前面几个扯开大步往前冲,后面传来几声尖叫:“快来看哟!快来看哟!”前者充耳不闻,埋头赶路。路边草丛里突然窜出一更黑瘦少女,先前脸上还笑嘻嘻的,经不住几个伙伴的讪笑,对着一个黑瘦少年大打出手。少年一开始也只是笑嘻嘻地抱头躲闪,经不住密集的拳头和路人的目光,很快反击。当嘻闹变成斗殴,同伴显得不知所措,我连忙开劝:“适可而止哈!”后面的行人也纷纷劝说。两人这才住了手,理了理衣衫,忽然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又嘻笑着继续追逐!我们都笑了,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快到山脚时,身后走来一对恋人,男生吃力地背着女生一步一步往下走,脸涨得通红,丝毫没有放下的意思,倒是女生过意不去了,执意要在平地上自己走。男生放下女生,仍体贴地拢着女生的肩,问她行不行,行不行。我连忙让路,脑子里随之冒出一句话:“为爱情让路。”是的,为爱情让路。虽然我尚且踽踽独行,但对所有的美好爱情,我愿送上最美好的祝福。

天快黑了,我踏上了归途,心中却一片明亮和温柔。草枯草荣,花开花谢,春去秋来,是季节更替的必然,没什么好唏嘘的;人来人往,缘起缘灭,生老病死,是人生经历的必然,也不值得我们感叹。静观,享受,才是我们的首选。祝福花儿祝福草,祝福牛蝇祝福蜂,祝福我们自己,秋安,冬安,一生平安!

彼处,永远的情殇

文/雨的舞蹈

我们都容易犯一个错误,认为自己的爱情胜于别人的轰轰烈烈,荡气回肠胜于别人的缠绵悱恻,殊不知每个人的爱情都有精彩的一幕,都有彻心彻骨的回味,展开来未必就比不上那些导演编造的情节,或许,历久弥新。

赵姐的故事,就是一例。

赵姐,五十多岁,眼角眉梢风韵犹存,身体不太好,高血压高血脂时常困扰,在和我打交道由陌生至熟识后,用她一往情深的回顾,打开了在她心中留存多年的心结。

那是一个贫穷的年代,她上面有四个哥哥,都不识字,唯独她不仅学上的顺利,而且吃的穿的要比同龄的孩子们好得多,由此可见父母和哥哥们对她的溺爱,倘若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倒也波澜不惊,问题就出在她的上学上,那年她在村里孩子们羡慕的目光中,坐着一辆驴车吱吱呀呀去了县城,又换乘一辆客车到了保定,此前,她从没坐过汽车,更别说来保定,一个全新的世界在她面前打开,一个纤纤瘦瘦的少年走进了她的心里,一发不可收,从此,几十年的回忆相伴,澎湃起伏流光飞逝。

他们前后桌,她前他后,交往是从一个不经意的回头,一个无足轻重的‘哎’,一个平凡无奇的借钢笔事件开始的,他没有抬头,钢笔却准确的到了她的手里,她不知为什么就红了脸,觉得四周好多的目光,莫名其妙的心跳,挡也挡不住,手心脚心都是蒸腾的汗意。

情愫就是这样,一旦开始了流动,必是由一点点的浸出,到慢慢成线,最后汩汩成溪流,而时间的沙漏,始终快慢如一,心情却无法相随,慌慌的不知日落月出。

猜想那少年,一定瘦的恰到好处,正好充斥她刚刚萌发的少女心扉,那年保定的花一定香的耀眼,水一定流动的沁入脾肺,满街的人们一定都在为幸福奔波。

谁先牵谁的手,记不起了,那电流的敏感却分成了两股方向,在各自的身体一阵刻骨铭心的激荡后,再冲到彼此的头部,由于相吸而紧靠,到由二变一,那是怎样美好的时光啊!夕阳推走黄昏,黄昏抖开黑夜,黑夜缀上明月。

情事一般顺风顺水,速度急快,少年的恋情则如滚石下坡,惊闻千里,乡下的家里早已乱作一团,每个人的表情都如飓风扫过。

父命难违,母命难抗,原来山一般可以依靠的兄长都变成了张牙舞爪的猛虎!她妥协了,象一条被巨浪裹挟的小鱼,勉强跃了两跃,终究随波逐流而去。

没有再见,没有吻别,两个人被命运的手不由分说扯向相反的方向,那年保定的车站,学校的操场,每个大街小巷,一定到处有过那少年的影子,也许他沉默,心里却在哭喊;也许他脚步缓慢,心里却顺着她的每一点气息狂奔,可惜岁月的墙壁不会因他如焚的心情而终止疯长,直到成为一道永久的隔阂,任凭他们在两边痛苦万状,而始终无动于衷!

她结婚了,嫁给了一个直到洞房花烛才看到庐山真面目的男人;他的情况杳如黄鹤,彻底成为她心头永久的牵挂。

所幸者,她的丈夫老实本分,虽没有他的灵气,却是一心一意的对她好,她的儿女们知道母亲的不易,个个孝顺乖巧。

不知每次她头晕欲倒的时候,恍惚之间,有没有忆起那少年,纤纤瘦瘦,轻轻扶着她的肩,她在温柔的注视中安静,疾病远离,他们打破时光荏苒,重新回到旧时的课堂,她怯生生的说“哎,借一下钢笔……”。

少年猎记

文/御翰

说起打猎,总是让我想起少年时酷爱打猎的自己。

七十年代梁山西北部的黄河滩区,土地沙化,由于干旱,黄河滩上不利庄稼生长,倒是野草疯长,因此辽阔的河滩很适合野兔的生长繁殖,给喜欢打猎的人创造了条件。秋后,小麦耕种完,农活也就差不多完了,只有棉花棵子,三亩一块,二亩一片的矗在地里,野兔由原来没收的玉米地、花生地、豆地,统统藏进棉花地里、荒草里,这时正是打野兔的好季节。七十年代土枪不在管制之内,也是唯一打野兔的先进工具。我家兄弟姐妹多,父亲为了让家里花销宽裕些,买了把老土枪,打些野兔拿到集上卖,毕竟卖个野兔也不算资本主义尾巴,那时候农村贫穷,一只野兔卖一两元多钱,就相当不错了,这对我们家里生活来说,是很大的收入。每次父亲出去打猎,总是带着我八九岁的我,让我背着猎兜子去“背兔子”,虽然每次都累得够呛,但是我每次都满心喜欢。那时候我端不动枪,父亲怕不安全,从未让我摸过土枪。到了八二年,我已经十二岁,个头有了,力气也有了,安全意识也有了,以前总跟着父亲,知道了拿枪扛枪的规矩(第一枪口不对人、枪口直朝天,第二看见猎物,首先要确定左右前方没有人),自己出去打野兔,父母亲也放心了。

我们家有把老土枪,村里都很羡慕,农村那时候要想吃上肉,那得等到过年过节,平时谁有那么多钱买肉吃?买兔肉的也是吃国粮的工人、农村干部。我父亲也不小气,今天送给东邻一只,明天送给西邻一只,为的是让街坊邻居大人小孩都解解馋,因此人缘很好,有个什么大小事,一呼百应,都来帮忙。同龄的孩子也一样,比较馋,我每次出去打野兔,总有三两个跟着,为的是末了弄几口野兔肉吃。我倒不乐意让他们跟着,吃野兔肉倒也罢了,安全要紧,万一伤到哪个,这不是大事么?

十二岁的我,枪法还算不错,每次出去大小都有收获。那一年村里有几个当过民兵的,不知道在哪里借来几把土枪,邀我跟他们一起去村西的棉花地里打野兔,为的是让我给他们轰兔子。我个毕竟小,走在比较高的棉花里,棉花挡住视线,刚露出脑袋。于是我便从棉花地外侧,绕到前边,站在一个坟子上,看有没有后边人赶起来往前跑的野兔,果如我所料,野兔听到后边有人蹚的棉花的响声,快速往前跑,我把枪对着野兔,瞄准、慢慢勾动扳机,一霎那,野兔应声往前栽了个跟头,躺在地上。老练的我并没有急着去捡,我料定必定还有,而且根据野兔的习性,还会从这里经过。我原地装好弹药,继续等野兔经过,片刻,又一只疾奔经过,如前只野兔一样中弹。大概四十多分钟,六只野兔尽入囊中!这下可把同来的叔叔大爷们闹心的不轻,个个空手而归,看那表情,心里好别扭。我也不是小气人,给这个一只、给那个一只,可是就是没人好意思要我个小孩子的,我倒尴尬了。

打野兔也有讲究,春天不打,夏天不打,秋后也要看准,有没有母兔怀孕的,二斤半以下的不打,怀孕的不打,这是人道,谁不是母生父养的,一尸就是十多条命,少的也六七个兔仔。二斤半以下不打,是太小,像人六七岁,未成年,不懂事的年纪,也算是猎德吧。那个年代家里穷,野兔是唯一能换钱的猎物,能做到以上讲究,就算不错了。况且,野兔多的有时候成灾,本来种地基本靠天吃饭,等来一场及时雨不容易,种上的豆子刚出苗,就被啃吃的一片一片的,庄稼人有句俗话“有钱买种,没钱买苗”,种子可以再买,可是庄稼苗过了时节,有钱也买不到。为此,庄稼人看到庄稼苗被野兔啃吃的稀稀拉拉,恨得牙根痛,记得有人多次找父亲帮忙,问:“有什么办法把它弄死,不让兔子在祸害豆苗么?”,父亲只是笑笑:“能有什么法,他什么时候啃,又搞不清。”其实不是这样,野兔啃吃豆苗,根据野兔的习性,父亲是一清二楚的,一般都是早晨太阳未出或刚出的时候,野兔吃一阵子,再就是傍晚日落前后,这两个时间,只要你蹲在野兔啃吃过的周围隐蔽的地方,就可以发现它,因为野兔啃吃豆苗烙死窝,不然怎么啃吃着就一大片呢?父亲之所以不讲,就是为了守自己的“讲究”。

村西小坝西侧的河套,绵绵延延的芦苇有三里长,秋后芦花开放,一阵风吹来芦絮满天飞,一不小心吸到鼻子孔里痒的难受。河套虽然叫河套,里边大多地方没有水,有的地方只有少量的水,也是野兔藏身的好场所,只要它一进芦苇河套,你就拿它没有办法,用猎犬进去赶?那才是等于白说,因为八十年代初,不富裕的农村谁家有多余的粮食养它?况且,乡政府主张打狗杀狗,理由就是和人争口粮,人都吃不饱,还要它?更重要的是怕闹狂犬,既然这样,那该怎么抓住野兔呢?我也有办法,每天傍晚,在河套里憋了一整天的野兔,就会按照它的习惯,从里边慢慢出来,在河套边上溜达,你只要看准它的必经之路,守株待兔就可以了。我手里握着土枪,蹲在草比较高密的地方,不敢咳嗽,不敢乱动,被野兔发现有人,它会停好一阵子才敢出来,或者会换地方出来。等了十几分钟,一只野兔从芦苇里慢悠悠的出来,竖起耳朵两条前腿翘起,由两条后腿支着身子看看四周没人,开始放心大胆起来,有时候看见你,只要你不动,它会竖着身子,和你对视,看它样子很可爱,总是心软手软,不忍开枪打它。有时候也会碰到个头大的老兔,五、六斤重的,很凶,发现我在那里蹲着,它会先直起身子看我,然后,后腿使劲踩踏地面,发出砰的一下响声,抿起耳朵,冲我发威,我一看就来气,甩手一枪,将它放倒,嘴里还嘟囔:“让你凶,还真成精了!”每次在河套边打猎,都不贪多,打一、二只就回家,为的是以后还有的打,留根留种。

打野兔一般有三种打法,打跑、打蹲、打窝都有讲究。打跑当然是飞奔的野兔,蹲就是野兔屁股坐着的,打窝就是趴在窝里的。野兔藏在出齐麦苗的田里,挖一个挡住多半个身体的窝,只露一少半个身子和半个脑袋,我刚开始不会打,总是瞄准露在土窝外的一部分兔身或脑袋,结果屡屡失败,受到枪声惊吓的野兔,一跃而起,飞奔而去。后来向父亲讨教一番,才知道,应该瞄准兔窝上口,这么一试果然奏效,一声枪响,野兔跳起一个高,栽在地上,有的连动不动直接毙命。

越是打的不准,就越发急,越起杀性,打得准了,心倒软起来,总是:想:“一枪一只,这么个打法,岂不让野兔没了活路?”于是反而恶极生善起来。

八十年代中期,农村生活渐渐好起来,家里生活宽裕了,便“解枪归善”了,不再为了几元钱去猎杀野兔,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也!野兔也是生命,在贫困的日子,曾经是养活我们的生活费来源,而现在我度过了困难时期,爱护野兔和其他野生动物,也算是对他们的回报吧……

少年愁

文/朱筱霞

大人们常说:“小孩子是无忧无虑的。”辛弃疾也曾作词:“少年不知愁滋味。”但是,我作为一个21世纪的青少年可不这么认为。我的烦恼就如同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就让我来给大家说说吧!

周末,在我看来,本该是一周中最快乐的日子。周末学校不上课,大家就可以尽情玩乐。但是,我的周末就是最痛苦的时光。

不知是从四年级时的哪一天开始,我的周末变得“充实”了,妈妈给我报了许多兴趣班。而这所谓的“兴趣班”,并非我心甘情愿的,全部都是妈妈安排好的。有时,我也会因没有时间休息而叹气,随之而来的总是妈妈的责骂:“你叹气干嘛,我帮你报兴趣班不都是为了你好,而且我还要出钱,接送你,很累的。你看你表妹,成绩那么好,她不也上兴趣班吗,就你最不求上进!”虽然,我心中有千言万语想倾诉出来,但每一次话到喉咙口又咽了下去,因为我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得到的会是一场暴风雨。

每一次,当我坐在兴趣班的教室里时,总会向窗外张望:屋外的小伙伴们正追着,打着,闹着,每个人脸上的笑容都那样灿烂;花草树木开得那么好;小动物在软软的草地上睡大觉……屋外的一切都那么美好,而我却只能在这狭小的教室里上课。为什么我必须在周末上兴趣班!我在心中不断大喊着这一句话。

少年很忧愁,希望妈妈能读懂我的心声,让我这个忧愁的少年不再发愁!

琴声缠绵,梦回少年

文/芳草怡人

傍晚返家,刚走到小区门口,就传来笛子清脆悦耳的吹奏声,缠缠绵绵,委婉动听,是经典名曲《梁祝》。这是我最喜欢的乐曲了,学生时代闲来无事经常喜欢在寝室里吹口琴。此时,绕梁的笛声如梦似幻,如朗月高悬,满目清新的感觉了然于心,思绪一下子拉回到大学时光……

记得那年中秋,同学们刚返校不久,这天傍晚,大家一起来到了包河公园。只见包河岸边,晓风轻拂,月朗星稀,绿波荡漾,垂柳绕堤。已经有不少在肥高校的学生在堤岸边燃起了一堆堆的篝火。火光闪烁,照亮着一张张年轻而充满朝气的笑脸。在这样一个万家团圆的夜晚,同学们以这样的方式聚集在一起,或唱歌跳舞,或促膝谈心,或听音乐,或演绎心曲,排遣思乡之苦。

那天我们同学十几个人,有的带了录音机,有的带了手风琴、笛子、吉他等乐器,有的带了家乡的土特产。大家边吃边唱,边唱边跳。一时间,河岸两边,舞曲声、唱歌声、器乐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不一会儿,河岸两边的同学打起了擂台,岸南边的表演完了,起哄北岸的同学表演,两边互动,真是高潮迭起,精彩纷呈啊。

我们一群教院的在南岸,我那天用口琴吹了一首《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刚吹完,北岸的男同学就开始起哄,“哪位敢把南岸美女的口琴借过来用,就算是亲了美女一次”。不一会儿,一个很帅的小伙子腼腆的走了过来,支支吾吾的要借口琴来吹。说实话,口琴这东西不比别的乐器能随便借,还回来就不能再吹了,得消毒。就在我犹豫间,身边同学一看这小伙窘在哪里下不来台,一把夺过去递给了那个小伙。小伙子兴奋的跑回去,不一会儿,北岸响起了口琴吹奏声,是《梁祝》,说实话,小伙子比我吹得好,细腻、缠绵、委婉。如泣如诉,如丝如缕,丝丝缕缕扣人心弦,精彩的演绎一下子就抓住了同学们的心。此时,除了口琴声,没有一点儿吵杂,大家都沉湎于小伙子缠绵悱恻的《梁祝》里,或喜,或悲。忽而细语呢喃,忽而泪雨滂沱,忽而幽怨凄婉,千回百转,肠断天涯……一种想家的情绪悄悄滋生、蔓延,迅速弥漫到包河两岸,也包围了我的整个身心。沉浸在如此缠绵的音乐里面,身边好多同学已禁不住泪流满面,因为那时候上大学大都家境贫困,有的出来好几年没钱返家,这时候,想父母,想兄弟姐妹,还有的想自己的恋人。人们的思绪,随着琴声而跌宕起伏,而心潮翻涌,而梦回家园。我想,小伙子吹的如此动情,一定也是倾注了全部的情感,也一定是流着思乡的泪水在演绎这曲似恋曲,似思乡曲的弦音吧?

情深深几许,几多相思泪?一生中听过很多场美妙动听的音乐会,也听过很多名家演绎这首名曲,大都没有什么深刻的记忆。可是,每当月明中秋之夜,或漫步垂柳绕堤之时,我的眼前总是浮现包河岸边那一堆堆的篝火,那一张张充满朝气与活力的笑脸,那一群群多才多艺的学子,那一首倾注深情的《梁祝》,那晚的情景常常萦绕在我的梦里,定格在我的记忆深处。

还记得那张腼腆少年羞涩的脸庞,还记得还口琴时小伙子的自豪与欣喜。同学们说,你敢不敢再吹,如果吹了,就等于吻了人家了。大家都看着我,虽然那时候单纯、羞涩,但是还是毫不犹豫的吹了一曲《军港之夜》,那边的起哄声、叫好声瞬间淹没了忧郁,化作了欢欣。能够扫除大家的阴霾,让同学们走出想家的低谷,我的心里还是异常的惬意和开心。

一直到现在,那首《梁祝》依然是萦绕在我灵魂深处最美妙、最动听的音乐,她时时回荡在我的梦里,伴我走过艰难岁月,那是我一生也走不出去的天籁之音。

多想再回到从前,那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多想在包河岸边,再燃一堆篝火,听君一曲销魂的《梁祝》,梦回从前。

哦,那月夜,那琴声,那篝火,那少年。

少年猎记

文/御翰

说起打猎,总是让我想起少年时酷爱打猎的自己。

七十年代梁山西北部的黄河滩区,土地沙化,由于干旱,黄河滩上不利庄稼生长,倒是野草疯长,因此辽阔的河滩很适合野兔的生长繁殖,给喜欢打猎的人创造了条件。秋后,小麦耕种完,农活也就差不多完了,只有棉花棵子,三亩一块,二亩一片的矗在地里,野兔由原来没收的玉米地、花生地、豆地,统统藏进棉花地里、荒草里,这时正是打野兔的好季节。七十年代土枪不在管制之内,也是唯一打野兔的先进工具。我家兄弟姐妹多,父亲为了让家里花销宽裕些,买了把老土枪,打些野兔拿到集上卖,毕竟卖个野兔也不算资本主义尾巴,那时候农村贫穷,一只野兔卖一两元多钱,就相当不错了,这对我们家里生活来说,是很大的收入。每次父亲出去打猎,总是带着我八九岁的我,让我背着猎兜子去“背兔子”,虽然每次都累得够呛,但是我每次都满心喜欢。那时候我端不动枪,父亲怕不安全,从未让我摸过土枪。到了八二年,我已经十二岁,个头有了,力气也有了,安全意识也有了,以前总跟着父亲,知道了拿枪扛枪的规矩(第一枪口不对人、枪口直朝天,第二看见猎物,首先要确定左右前方没有人),自己出去打野兔,父母亲也放心了。

我们家有把老土枪,村里都很羡慕,农村那时候要想吃上肉,那得等到过年过节,平时谁有那么多钱买肉吃?买兔肉的也是吃国粮的工人、农村干部。我父亲也不小气,今天送给东邻一只,明天送给西邻一只,为的是让街坊邻居大人小孩都解解馋,因此人缘很好,有个什么大小事,一呼百应,都来帮忙。同龄的孩子也一样,比较馋,我每次出去打野兔,总有三两个跟着,为的是末了弄几口野兔肉吃。我倒不乐意让他们跟着,吃野兔肉倒也罢了,安全要紧,万一伤到哪个,这不是大事么?

十二岁的我,枪法还算不错,每次出去大小都有收获。那一年村里有几个当过民兵的,不知道在哪里借来几把土枪,邀我跟他们一起去村西的棉花地里打野兔,为的是让我给他们轰兔子。我个毕竟小,走在比较高的棉花里,棉花挡住视线,刚露出脑袋。于是我便从棉花地外侧,绕到前边,站在一个坟子上,看有没有后边人赶起来往前跑的野兔,果如我所料,野兔听到后边有人蹚的棉花的响声,快速往前跑,我把枪对着野兔,瞄准、慢慢勾动扳机,一霎那,野兔应声往前栽了个跟头,躺在地上。老练的我并没有急着去捡,我料定必定还有,而且根据野兔的习性,还会从这里经过。我原地装好弹药,继续等野兔经过,片刻,又一只疾奔经过,如前只野兔一样中弹。大概四十多分钟,六只野兔尽入囊中!这下可把同来的叔叔大爷们闹心的不轻,个个空手而归,看那表情,心里好别扭。我也不是小气人,给这个一只、给那个一只,可是就是没人好意思要我个小孩子的,我倒尴尬了。

打野兔也有讲究,春天不打,夏天不打,秋后也要看准,有没有母兔怀孕的,二斤半以下的不打,怀孕的不打,这是人道,谁不是母生父养的,一尸就是十多条命,少的也六七个兔仔。二斤半以下不打,是太小,像人六七岁,未成年,不懂事的年纪,也算是猎德吧。那个年代家里穷,野兔是唯一能换钱的猎物,能做到以上讲究,就算不错了。况且,野兔多的有时候成灾,本来种地基本靠天吃饭,等来一场及时雨不容易,种上的豆子刚出苗,就被啃吃的一片一片的,庄稼人有句俗话“有钱买种,没钱买苗”,种子可以再买,可是庄稼苗过了时节,有钱也买不到。为此,庄稼人看到庄稼苗被野兔啃吃的稀稀拉拉,恨得牙根痛,记得有人多次找父亲帮忙,问:“有什么办法把它弄死,不让兔子在祸害豆苗么?”,父亲只是笑笑:“能有什么法,他什么时候啃,又搞不清。”其实不是这样,野兔啃吃豆苗,根据野兔的习性,父亲是一清二楚的,一般都是早晨太阳未出或刚出的时候,野兔吃一阵子,再就是傍晚日落前后,这两个时间,只要你蹲在野兔啃吃过的周围隐蔽的地方,就可以发现它,因为野兔啃吃豆苗烙死窝,不然怎么啃吃着就一大片呢?父亲之所以不讲,就是为了守自己的“讲究”。

村西小坝西侧的河套,绵绵延延的芦苇有三里长,秋后芦花开放,一阵风吹来芦絮满天飞,一不小心吸到鼻子孔里痒的难受。河套虽然叫河套,里边大多地方没有水,有的地方只有少量的水,也是野兔藏身的好场所,只要它一进芦苇河套,你就拿它没有办法,用猎犬进去赶?那才是等于白说,因为八十年代初,不富裕的农村谁家有多余的粮食养它?况且,乡政府主张打狗杀狗,理由就是和人争口粮,人都吃不饱,还要它?更重要的是怕闹狂犬,既然这样,那该怎么抓住野兔呢?我也有办法,每天傍晚,在河套里憋了一整天的野兔,就会按照它的习惯,从里边慢慢出来,在河套边上溜达,你只要看准它的必经之路,守株待兔就可以了。我手里握着土枪,蹲在草比较高密的地方,不敢咳嗽,不敢乱动,被野兔发现有人,它会停好一阵子才敢出来,或者会换地方出来。等了十几分钟,一只野兔从芦苇里慢悠悠的出来,竖起耳朵两条前腿翘起,由两条后腿支着身子看看四周没人,开始放心大胆起来,有时候看见你,只要你不动,它会竖着身子,和你对视,看它样子很可爱,总是心软手软,不忍开枪打它。有时候也会碰到个头大的老兔,五、六斤重的,很凶,发现我在那里蹲着,它会先直起身子看我,然后,后腿使劲踩踏地面,发出砰的一下响声,抿起耳朵,冲我发威,我一看就来气,甩手一枪,将它放倒,嘴里还嘟囔:“让你凶,还真成精了!”每次在河套边打猎,都不贪多,打一、二只就回家,为的是以后还有的打,留根留种。

打野兔一般有三种打法,打跑、打蹲、打窝都有讲究。打跑当然是飞奔的野兔,蹲就是野兔屁股坐着的,打窝就是趴在窝里的。野兔藏在出齐麦苗的田里,挖一个挡住多半个身体的窝,只露一少半个身子和半个脑袋,我刚开始不会打,总是瞄准露在土窝外的一部分兔身或脑袋,结果屡屡失败,受到枪声惊吓的野兔,一跃而起,飞奔而去。后来向父亲讨教一番,才知道,应该瞄准兔窝上口,这么一试果然奏效,一声枪响,野兔跳起一个高,栽在地上,有的连动不动直接毙命。

越是打的不准,就越发急,越起杀性,打得准了,心倒软起来,总是:想:“一枪一只,这么个打法,岂不让野兔没了活路?”于是反而恶极生善起来。

八十年代中期,农村生活渐渐好起来,家里生活宽裕了,便“解枪归善”了,不再为了几元钱去猎杀野兔,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也!野兔也是生命,在贫困的日子,曾经是养活我们的生活费来源,而现在我度过了困难时期,爱护野兔和其他野生动物,也算是对他们的回报吧……

那些年的年

文/陈重阳

那些年的年,带着贫寒简陋的烙印,但每个人的心底,不失单纯的乐趣与味道。

年节玩社火是最为热闹的。社火班子要几十人,涵盖老中青各个年龄段。老年人精神矍铄,负责教授鼓乐技巧;中年人老成持重,掌管敲锣拍镲;青年孔武有力,热衷舞狮耍龙;少年灵活聪慧,喜欢击鼓踩跷。一村人汇在一起,成为一支欢庆的急流。

铿锵的锣鼓,把空气都震得战战兢兢的,耳膜嗡嗡作响。我二爷拍铙钹,表情泰然安详,身体款款前倾后移,一双金铙倏然腾空,在空中飞速打转,踉踉跄跄,忽而收回手中,乍然作响。我们少年艺不压身,擂起鼓痴迷卖力,擂得浑身淌汗、虎口发麻、震天动地。

小娃娃们干什么呢?一到了晚上,一准儿夜游神一样,在阒黑的夜幕里疯窜。那时电视机是稀罕物,去街坊蹭电视,这是不少娃娃干过的囧事。有的人家慷慨,门敞开着,小凳子都拿出来了,欢迎观看。乌泱泱的男女老少,济济一堂,围着小手绢般的小黑白,眼睛齐刷刷地放光。我最喜欢《铁道游击队》电视剧,打打杀杀痛快淋漓。随着剧情,我们傻愣愣地瞠目、张口、引颈、喟叹。

老街坊的大爷们也颇有意思,他们腿脚不灵便,不喜欢瞎跑,往往就坐在街巷的阳光里负暄,把拐棍往墙上一靠,一屁股偎在石头上,三五一伙,在石板上用小石子走格子。走格子有“狼吃娃”,有“挤茅坑”。“狼吃娃”以把对方棋子吃完为胜,“挤茅坑”以把对方挤得无路可走、掉进“茅坑”为胜。走格子能看出一个人的智慧、心性。一个捻须蹙眉,作思考状,一个眉眼舒展,作呵呵状。格子里边有“江山”,有时候,他们也会争得面红耳赤,不依不饶。可是,末了都呵呵一笑,天下太平,各自回家吃饭。

那些年的年,给了我们独特的情景,独特的感受,独特的记忆,那是我们生命岁月的叙事,它具有不可拷贝与粘贴的特性。唯此一份,所以珍贵。

阳光少年

文/沧海

我今年16岁,是一个初三的学生,家是农村的,虽然我们这没有不是什么大城市,但是大家对村里城里还是很在乎的,衣着谈吐,说话聊天,如果你不成绩优异,那就爱好广泛,要不就英俊潇洒,最后一个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我嘛除了最后一个不沾边,其他的都还行吧。年级前一百,班级前十,身高170,这算可以的吧。唯一不好的就是嘴有点大,不过我看着几年嘴大是时尚。

妈妈的教育就是与人为善,不要小心眼仅仅计较。这样对我来说不是问题,我有的是力气,不怕苦。冬天我们七八个男生住一个住宿,窗户上的玻璃不知道是哪届三年级的打破了,用塑料纸勉强钉上了,床板晃晃悠悠的架在上面,算是有个门吧,晚上也不能锁,白天敞开着,晚上睡梦中偶尔还能听到隔壁男生在外面小便的声音,就这这样的环境下我们茁壮的成长。

我们晚上无聊的时候也聊聊我们班的女生,可是长的都像是豆芽菜,没什么想法,别的班吧自己水平有限,所以我们晚上就胡说瞎侃一番,我下铺的小胖,除了真胖之外就是嘴和脑袋和我一样的好使,唯一不足的就是眼睛比较的小,我帮他分析是太胖了,肉霸占了眼的空间,这话我没敢说出口,原来他在上铺,我怕他半夜不小心掉下来,砸到我怎么办,我和他私下商量一下,他也表示理解,说自己上来下去的也不方便,就这样吧,我们关系反倒比以前更好了。

都是初三来就分班,弄的大家都紧张兮兮的,我就想是福不是祸说躲不过,所以期末考就正常发挥了,开学来了,看看周围大家都没变啊,一个星期之后才发觉我们班的老大走了,就是老是第一名,我们叫他老大,说是高升了,千年老二结果发挥失常,老二没变就是年纪的排名下了好几个,就他们这前五十名组成了一个班,就是所谓的实验班,我们千年老二在哪待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哭着要回来,然后是死活不去了,任什么年纪组长,主管的校长,说什么都不去了,我们老板只是象征性的说了俩句,说什么那的老师都是最好的,时间安排最合理,题也是最新的。我当时听了就想笑,再好的老师我们不学,不听,不适应他的教学方法有什么用,时间在合理也是24小时啊,这帮老师说话也不动动脑子,我当然明白老板没想让他走。

别人的事还没完就轮到我了,看来以后说话不能沾沾自喜,我被分流了。

青春的青涩

文/颜霞

我们年轻,所以任性,我们拥有最美的光华,所以张狂,我们少年柔软的心,会做无边的畅想,也会兀自发出阵阵感伤,也许是为着迷离的过往,也许是为着彷徨的未来。天旋地转之间,徘徊无依,流离失所,广袤红尘,不知何方才能够容纳青春的悲怆和清寒。其实每个人都在忙于自己的悲伤和欢喜,有谁会怜惜你孤独的背影。无垠的黑夜,我们青涩的感怀灼亮点点火星。

而幻境的出现,使我们迷失了方向。黎明的光亮,在梦开始的地方。风,吹醒了梦,梦带来了希望,希望点燃了梦想,梦想随风飘扬。只是沉醉于安逸的心,伴着荧幕的光影,四处飞翔,无处安放,也无法安定。我们都知道,青春的容颜会在时光里老去;可蓬勃的人生会在回忆里永远年轻。因此,为梦想追逐的少年,懂得,梦就在不远的前方,所以执着在仓皇的青春里孤寂的燃烧,桀骜而傲然。天使会看见,滚烫的眼泪里,折射的是少年青涩的执着点缀生命无聊荒漠里的绿洲。

黑夜像一朵缓缓展开的黑色玫瑰,可是这样的黑暗让我们猝不及防,因此受伤。当一大片的黑暗瞬息扑天而来,感觉像是谁要吸食掉自己的灵魂,可我们无能为力。于是少年的我们像受惊的小鹿跌跌撞撞脱离了轨道,闯进了荆棘的草丛。于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抛弃了木槿花的信仰,开始疯狂追求彼岸花的炽烈。当少年纯白的衬衫换成了一件件黑色的风衣,心底慢慢滋生出老鹰般的野性。于是不经意的邂逅,心动,少年的我们究竟逾越了多少?时光让青春这张卡无限为我们买单,让少年狂妄的眼睛里容不下别人的沙粒,让我们青涩的叛逆和爱情慢慢在生命的锦缎刺出一朵朵精致的花纹。

秋风,没有记忆中来的那么早,也没有盼望中的那么迟。偶尔星空下一次深深的回忆在风中四处纷飞,点缀着落叶的萧瑟,渲染着成熟后的荒凉。记忆里的天空,无风,无雨,平平淡淡的日子,简简单单的生活,单纯的梦幻,纯真的无暇;你在我耳边轻声的呢喃,清晰的仿佛才是昨日说的,可那些如同咒语一般的承诺,在梦醒来的时候,还是远走了天涯。我们抱着渐失的影子,背后烟花绽放,充满笑容的岁月,好似遥远前世的约定,一切来的那么悄无声息,却走的轰轰烈烈,落单了的孩子,孤独无助,可终究是要努力对着天空说,走吧,走吧,走吧。愈发英俊或美丽的城堡主人喜欢将青涩的送别埋在脑海里的那棵老树底下。

思绪蓦然幻化成落寂的枯叶,当失去所有润泽的翠叶飘落下枝头时,随之凋零的亦是大树深深的思念与寄托。蒲公英样的少年懂得不再任由自己堕落,不再让自己徘徊于黑暗的边缘,懂得,无论黑夜多漫长与寒冷,那日出,那光明依旧会准时到来。懂得说一声安好,便会有许多悬着的心能稳稳的落下。高大的身影下,我们青涩的成长折叠成一枚由眼泪与独自承担的痛苦制成的底片。

尘世下的我们,有着青涩的感伤,青涩的固执,青涩的叛逆与爱情,青涩的送别,青涩的成长。虽然青涩可是美丽而又清新,这样的青涩一世便只能有一次,我想,任谁都会觉得它是最美好的,包括城堡里的公主与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