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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散文(精选20篇)
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
文/墨笺意
又是一个寂静的夜晚,看来很多人都累了,周围只剩下一片漆黑。我躺在床上写日记。突然间,一阵熟悉的声音从远方传来,而且越来越强烈。我楞了一下,马上跳下床,冲向阳台。一架飞机夹着熟悉的呼啸声朝着我头顶飞过来,看着他消失在深邃的夜空,心里忍不住拼命的抽搐起来,对着飞机消失的尽头轻声说,“你在远方还好吗”。
飞机
不经意间,又有一架飞机从我的头顶飞过,来不及抬头,他已经在我的视线中消失了。可能他是想赶在暴风雨来临前到达目的地吧。看着他穿过黑压压的乌云,飞行在电闪雷鸣的天空,心里满是羡慕。
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看到飞机从自己的头顶飞过了,记忆模糊了。
却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寂静的深夜,我跟小安在宿舍的楼顶上,看着一架架闪着红灯的飞机在我们视线中出现,在闪耀的群星中穿梭一阵后,又重新在我们视线中消失了。小安问我:“你信不信我会被飞机带走,带到不知名的远方”。我转过头来看着他那跟夜空一样深邃的眼眸,不由得点了一下头。在这个晚上的第二天,我们遇到了一件不大也不小事情——高考。
真的没有想到,小安会真的被飞机带走。看着乳白色的飞机冲向蔚蓝色的天空的那一刹,我忍不住低下了头。心里在拼命的祈祷着,愿远方的你一切安好。
家与月
好久没有下过雨了,至少在我的心里是这样认为的。
记忆中,来到这座城市下的第一场雨,是在去年的中秋节。那天,雨下得很大,好像还打雷。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中秋节来得特别早,往年的中秋节都是在国庆节过后。
那是我第一个离开家过的中秋节。可是天公偏偏不作美,又是倾盘大雨又是电闪雷鸣的。不离开家的时候,不会觉得家是那么的温馨,家人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可贵。可能是因为我们都还太年轻,不懂得珍惜。对于遇到的人,遇到的事,都浑浑噩噩的。
虽然也有月饼、柚子、葡萄,可就是觉得缺少些什么,舍友萧霖忽然张口说:“怎么觉得今年的月亮没有往年的圆啊”。我呆呆的看着那并不太圆的月亮,沉默了一会,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拨了一组既熟悉又陌生的号码。嘟……
下雨天
我说过,我是喜欢下雨的。但又不知道是为什么。
我曾经问过小安这个问题,他很认真想了一下:“那是因为你姓雷,所以喜欢下雨”。这个答案很怪诞,但是也并不是没有可能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但的确很喜欢下雨天。
隔着房子厚厚的墙,听到外面的雨滴落下来,打在墙壁,树叶,滴滴答答的声音,很清脆,悦耳。窗子玻璃上的雨滴一颗颗滑落下来,留下一道道晶莹剔透的水痕,忽然发现自己的心也像那晶莹的雨滴一样清澈。我想,或许是因为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喧嚣,所以我才会那么喜欢雨。因为渴望得到晶莹的雨滴安抚。
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站在窗前,隔着被雨水打得一片模糊的玻璃,看窗外的人、物、事,还有安静地落下来的雨滴。那种感觉,好像站在屋内的自己与屋外的人和物是两个世界的。
有的人,因为没有带伞,用张报纸挡着头,没命的飞奔;有的人,打着伞慢慢地走着,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有的人是两父子,父亲把雨伞不露声色的挪过去孩子那边。人、车辆、树、雨,教诲在一起,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
屋外大树的叶子因为被雨水击打过,显得格外鲜艳,格外精神。晶莹的雨滴本来是安静的落下来的,但是来到这喧嚣的土地上,也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了。
我想,到底是因为我们的心太杂噪,还是这个世界太喧嚣了。
我到底是喜欢雨,还是喜欢雨滴敲打的声音。
我不太清楚,可能也不曾清楚过,一切遇到的人,遇到的事,都不曾清楚过,一切都是浑浑噩噩的。
帘外雨潺潺
文/血墨残香
一场秋雨一场凉,几场细雨掠过,倒真有了丝丝凉意。早晨被雨敲打在树叶上的声音叫醒,走出屋门,明显感受到一股寒气袭来,看来真的到秋天了。
我挺喜欢下雨的,喜欢在窗下读书时欣赏那滴滴答答的雨声,喜欢看雨滴落在地上点起一个个转瞬即逝的泡沫,喜欢撑起伞在雨中漫步,喜欢在雨中体会那宁静与安详。
可惜的是,我不是音乐家,不能给这雨滴敲打在树叶上的声音谱一曲美妙的曲;可惜的是,我不是文学家,不能为这温柔的细雨做一首诗,写一篇文;可惜的是,我不是摄影家,不能为这雨摄一组美妙的图……
北方的雨不比南方,南方的雨随时都有可能来临,像一个爱哭的小孩子,说来就来,哭过之后却又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阳光般地笑;而在北方,雨则像一个沉稳的老人,总是要酝酿好久,才能出来见人。南方的雨多,多的让人麻木,有时候有事要出门却巧遇一场大雨,不用担心,一会儿他就停了;而北方的雨则不一样,既然来之不易那就索性下个够吧!南方的雨是家产便饭,几天不下雨便不适应,北方的雨是空气清新剂,润着这干燥许久的大地。
我钟爱这秋雨,雨总能撩拨起人的情感,总能让人想起那些秀丽的诗篇。喜欢辛弃疾的《西江月》“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的清新,和王维《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的离愁别意;喜欢张志和《渔歌子》“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的恬淡,和陆游《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大气磅礴……以及林黛玉那“留得残荷听雨声”的细腻情怀。
学生时代,喜欢淋雨,让那温柔的雨水沾湿头发和身体,来满足自己那文艺的心情;喜欢下雨的时候用自己的外套当雨伞,和恋人一起跑回宿舍;喜欢在雨夜给电话那头的她说声晚安。现在喜欢听雨,喜欢那雨打在桐树叶上的声音,喜欢他点缀悄无声息的生活,喜欢他滴在心上,仿佛回到了那个纯真的年代。
突然明白了“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不仅仅是一句歌词了,雨打芭蕉和雨打残荷都是一幅幅美丽浪漫和清新的图画,《青花瓷》也立马变成了一首美妙的诗歌了。遗憾的是,我生活的地方既没有芭蕉,也没有荷叶,只有窗外那在关中地区极其普通极其廉价的桐树,用他阔大的枝叶,满足着我听雨的愿望。
不知帘外的潺潺细雨还要下多久,不过这温柔的雨已经让我心情变得平静了很多。我在想,如果我现在真能生活在闲适和宁静之中,那么,一杯茶,一盏香,一本书,一个人,或许,也自有一番诗情画意。
一生痴绝独恋书
文/杨菊三
喜欢书,颇为痴迷。经常进出书店,若能碰上心仪的,便坦然购之一二。几十年下来,而今累积各类书籍四五千册,2004年就已闯入杭州市十大藏书之家行列,2012年还被评为杭州市十大书香人家。
以前家境不宽裕,借着看的居多,有时辗转到手里的一本好书,恨不能留下,可书的主人也宝贝得紧,还没等在我的手里闲几日,就来催讨了,悻悻中,心头就爬上一种怅然若失的愁绪。上世纪70年代中期,我在严州师范求学时,见到一本介绍瞿秋白的书,书中还附有《多余的话》,真是喜出望外,就把《多余的话》全文抄了下来。那时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新华书店里没得买,复印机也还没有诞生,就靠土办法死抄。1万多字的文章,花了我好几个晚上,才在半是欣喜半是劳累中,还了这本书。
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不少,但书价也上涨得有些让读书人难以接受。一般的书虽则买得起,但大部头的读本却难以下手。2009年版的《辞海》面世时,一问价格,要1000多元,这对于我们工薪阶层来说,有些烫手。后来调到县城,在闲谈中,得知一位小车司机家中有一套《辞海》,我就急急地上门“拜访”了。那位师傅见我这么迫切,认为我是一个真正的读书人,连连说:这书现在是碰到了真正的主人,你尽管拿去好了。我说钱还是要给的。在推来搡去中,我按书的定价丢了二十几块钱在他家,抱着书,兴冲冲地凯旋了。其实,物价已经涨了几番,按定价出这书款,还是挺划算的。按理说,早年的版本买到了,心愿也就有了了结。但我就有这么痴,终究忘不了新版的《辞海》,还是想了办法,通过图书馆,以最低廉的价格,了却了这一心愿。
家乡有一句老话,道是“虾有虾路,蟹有蟹路,田螺没有腿,用头顶条路”。读书人淘书,也是有自己的道道的。这些年来,我时常去杭州的旧书摊淘书,还真的收获多多。一本标价二十几元的书,在这些特价书店中,只卖七八元钱;郑振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治学严谨,知识渊博,我在三十多年前就被他的《中国俗文学史》所迷醉,前年在南华特价书店见到此书时,真的是眼睛一亮,一看标价,更是让人心动。他还有一套上下册的插图珍藏本《中国文学史》,这么厚重的一套书,只需35元,我二话不说,悉数拿下。粗粗地估算了一下,我一年有200多本书的进账,林林总总的书弄得家中两个大书架都放不下了。
有人问我,你买这么多书,看得了吗?当然是不能全部卒读的,就是喜欢,这如若女同胞买衣服,哪里穿得过来呢,但还是会不断地买,只是喜欢罢了。
淘书总有其乐,读书更有其乐。恐怕我这个书痴一辈子都会在书海中优哉游哉,终其一生的。
莲语无尘
文/段飞鹏
我一直喜欢荷莲,因为她清凉、禅意、无尘、端然。五年前的一个偶然,跟摄友到苏仙区栖凤渡镇拍了一组荷莲照。天下美女如云,与荷莲相映者不多。而素心姑娘一身素服婷立于风塘荷池,淡雅、宁静、嫣然,清纯脱俗中略带几分桀骜不驯,如莲绽放,所谓的荷仙子不过如此吧。因此,我与荷莲从此结缘。
每年端午节过后,栖凤渡的荷花便竞相绽放。丙申猴年的夏雨来得猛,下得急,时间长。荷莲与水共生,同风共舞,伴鹭鸶翩跹,所以,夏雨过后的荷花,开得特别盛大、璀璨、妖媚。一阵风,一方雨,一枝花,一朵云,一片叶,一生情。荷熏山水田园,原是如此诗意盎然。
其实我不喜欢盛大,喜欢独欢,喜欢清雅,喜欢毫无做作的芬芳寡凉。而有人喜欢盛大,喜欢极致,喜欢千顷荷田。西河田园两岸,放眼姹紫嫣红,满目碧荷连天,惹得城市美媚喜笑欢颜,流连忘返,攀花留恋。我只能背着相机悄悄疏离于人群,去寻找自己心仪的那朵荷莲。
连续拍摄了五年荷莲,我对它的解读或许超越了荷莲本身。微友妙娟在微博发了条《我一生都在寻找一个地方》的自制视频,我很喜欢,却没有点评。其中有段话,有荷莲的禅意:人生本来就是孤独的,无论你怎么炙手可热,万千宠幸,最终也将归于孤独。昨日种种,今日匆匆,均是烟云过往。感恩生命的苦与乐,享受生命的悲与喜,掬一米阳光,融入荷塘,聆风闻香,淡而不厌,浅而不薄,悠然前行。她有如此感悟,真是清凉蚀骨,玲珑剔透。
理学鼻祖周敦颐的《爱莲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已成为千古绝唱。盛夏荷莲怒放,或清凉人的心智,或燃起对美的向往,或感悟人生无常,或遥寄远方念想,或淡泊名利致远,人间烟火,有时就是如此简简单单,平平淡淡。
仔细观赏,你会发现每朵荷莲无一雷同,哪怕花的颜色相似,花瓣、花蕊也不尽相同。我终于理解了如来佛为何打坐于莲蓬上,观世音为甚身着荷莲服,菩萨怎么侧卧莲榻,那是莲语无尘,普度众生呀。这,便是《妙法莲华经》的妙义。
藕无心,荷生灵,莲溢清。有道是莲廉共义,出污不染,内敛不露,清香致远。荷莲禅意,又岂是佛陀菩提了无尘啊。
风景更迷人
文/黄忆军
晚间,彩虹布满个天空。看着天边的彩霞。心里愉悦,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此刻的我才了解,原来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一直在追求的又是什么?
不是爱情,不是温柔,亦不是牵挂。而是风景,是我这一生中所见过的风景。还有欣赏这风景的自己。
七月十七号,一个我特别喜欢的数字。也就是在这一天,我对她表白了。我真得真得好喜欢你。这么长了,爱着你这么久了。这个问题我一直没能敢说出口。因为,我怕你拒绝。我也接受了你的观点,大学不会表露出自己的喜欢。你是希望我们就这样一起走着,走着,直到我们真走到一起,然后就再也分不开。我是理智的,是你想要的。也是我心里接受的。我也是这样一直过着,一直对自己说,这一生有你,我愿 意等。可是,我还是想能够牵着你的手,告诉所有朋友,你是我的女朋友。我可以将你拥抱在怀里。
但是,你却没有给我一点机会。关于与你的爱,一直是在自己的想象中。有时,真得不想这样,有时,我真得想将心里的话全部告诉你,哪怕,你已经知道了。我也要亲口跟你说。这就是我一直会在你在的一群朋友中,高兴时,片刻的沉默。因为,我想到了你。你知道吗?我想,有些时候,你是懂得,可是你却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你一直在告诉自己,你是一个坚决而理智的人。但是,我了解,你心中的思念。
与你过去,与你的纠结就是这样的持续着。这晚,我打电话过去,往常与你。让我心里感觉不到一丝的我想要的思念,我想要的温暖。但是,我还是要说出口,因为我真得想你了。对你,我想将它说出口,哪怕,你真的是拒绝。我还是得说。敢爱,若爱着对方就大声的说出口吧。我片刻的沉默,我片刻的积蓄勇气。我要大声告诉你,我真得好喜欢好喜欢你。
我不想到听到你坚决的话语,但是,你还是说了,我不了解,那会我真得不了解,我们两个明明这么清晰,你却还是要拒绝。难道让两个人都难过,是你所期望的吗?
结果,永远是结果。不管我是如何,你还是当初般,你一直只是将我放在最好的朋友的位置。也许当你一个人时,当你在思念时,会有片刻的时间属于我,可是哪怕是片刻的时间你也不会表达。你让我欢喜,让我忧。你是我的一个编织这么久梦啊。顷刻间的破碎,让我觉得找不到方向。梦得破碎也许是一个人的追求的破碎。
晚上,我一个去外面喝酒了,有时,真得只有酒才是自己最想要的。才是最解心情的。电话,响了,关了,信息发了,回了。这次我们就这样散了,不知下次我们见面又会是怎样的心情呢?
有时,心里会这样想,你有什么资格啊,你不就是冲我喜欢你吗?你有什么?来以此泄愤,可是,当我温柔时,我发现,原来,你真得离不开你。别人是走不进的我世界的。这样心境有时自己会这样解释,自己是不是因为不曾得到的才是最美好的啊!我开始凌乱,我开始质疑,我开始讨厌,我开始心烦,我像陷进了无尽的深渊。但是我还是会想你。
不想自己太过矫情,我向自己的内心找寻答案,我感觉我最喜欢是一个感觉,我最喜欢是美丽的风景。还有自己会欣赏这美丽的心情。当然,两个人是所期望的,但是,若没有,我会独自前往。就像这个傍晚的晚霞。那么美,那么漂亮。而我置于其中。
想起前天看到一句话,我明白你会来,所以我等。这是我自己心里的想法。在美好的风景里,有美好欣赏风景心情,还有美丽的你。我明白你会来,所以我还一直等。
喜欢听一首歌
文/陆宁
周末一家三口出去吃早点,车上儿子嚷着要听光盘里的第七首歌。我好奇地问:这些歌曲都是爸爸精心挑选出来的,感觉都不错啊,为什么只听第七首。儿子笑着说,我喜欢听呗。
儿子年幼,听一首歌,只是单纯地因为喜欢。可对于我们成年人来说,有时候喜欢一首歌,不是因为歌唱得多好听,而是因为歌词写出了自己,击中了内心。常常是因为某句歌词,可以单曲循环听上许久,从而唤醒自己生命中关于那首歌的故事。
上大学的时候,我孤身一人来到外省念书,慢慢地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位姑娘。系里上大课的时候,我总是找机会和她坐在一起讲讲话、一起上自习,喜怒哀乐也愿意和她分享。看出了我们的情投意合,在同学们的有意撮合下,慢慢地一段羞涩的恋情就此开启。或许因为还年轻,不懂得如何维系两人之间的感情,吵吵闹闹、分分合合间,只谈了半年的时间,这段恋情就落下帷幕,我们相互之间还在抱怨对方不懂自己的感受。
那段时间,正逢周杰伦的《黑色幽默》风靡歌坛。失恋的那个下午,我拿着室友的MP3反复循环这首歌直至睡着。快毕业了,回想起几年的大学生活,我又想起了那段感情。一天晚上,趁着室友们外出购物,我拿着宿舍里的大收录机从东头跑到西头,对着女生宿舍把声音调到最大播放着水木年华的《在他乡》,心里幻想着那位女生也能听到这首歌曲。每当歌词中“我多想回到家乡,再回到她的身旁,看她的温柔善良,来抚慰我的心伤”这一句响起,我总是情难自已、潸然泪下。
参加工作后,也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当时的女友,也就是现在的老婆在刚交往时打开我QQ主页,会响起《说好的幸福呢》背景音乐。老婆当时很不理解,对我充满了好奇,就尝试着和我交往下去。直至结婚后,老婆还时常会开玩笑地说,她是被一首歌感动结婚的。
如今的我,早已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更多的时候,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听着一首歌,静静地回忆着往事,静静地想着这些年陪在我身边的你们。
行走山林
文/梦桐疏影
下午,阳光出来了。林呼叫着我去山林走走。这是我们繁忙的工作之余最喜欢的一件事。
山林仿佛有一种声音,来自树木、翠鸟、清风,来自山石、小溪、空气。淡淡的声音,浮动的声音,自由的声音,有着强大的引力,掣拉着我,非去不可。
隐藏在寂静中,被人世忽略。那片山林极少有人走动。幽幽的梦像碎金一样铺满林子……古木参天。落叶铺地。废殿无声。经幡摇曳。行走,驻足,呆坐,仰卧。不见影子的泉流声,风过枝头的沙沙声,唧唧复唧唧的蝉虫声,划过天际的鸟鸣声……听空寂之中的和声,纯美之极。有时,我听见空中的声音悬垂而下,轻轻敲打着我的脑门,有遥不可及的星辰坠落。闭上眼睛,仿佛看见陶潜、王维、李白姗姗而来,着灰白长衫,风度翩翩。他们活在空气里,在落叶里走来走去。此刻,突然有一种魂天归一的感觉。热血在慢慢冷却,风又卷起了我的呼吸。有魏晋唐宋的风吹来,改变着我的肉身和灵魂。
有时,也喜欢看一片枯叶从枝头掉下来,从肩上飘然坠地;喜欢慢慢观察叶脉细筋,如同掌纹,如同生命线怎样交错纵横的爱恋;喜欢看叶子上的露珠,看露珠里的眼睛,在那颗眼睛寻找世界最初的声音。我喜欢这样的简单和纯粹,喜欢这样的寂寞和遗忘。
在这片林中飘荡,看着风与树的决斗,最后都输给了时间。人类总是诅咒时间的无情,时间却又如此深深眷宠着人类。诅咒和热爱同在,如同灵魂和肉体相生,死生合一。山林所有的存在之谜就像移动的光与影,简单,又眩迷。林中包存着生命,草木参透着人生。
“宇宙自身就是一条大路,为旅行的灵魂安排的许多大路。”造物者总是神奇。既能将自然造得纷繁芜杂,又能从繁芜中归向单一。
存在不是单一的走向。有时顺时间而行,有时亦逆流而上。古人是我们前世的存在,今人是古人遗落的梦。灵魂可以穿越,可以反光。在林中,一层又一层的幻影里反射着爱、思想、情感、历史、宗教、艺术等。山林全然无知,以微笑映射痛苦,以平静抵挡躁狂,用空渺注释一切。
行走山林,所有的东西都在消失,只有灵魂在生长。
好爱,我不舍的清浅时光……
文/雨儿的世界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离开这个舞台,因为我是那么的爱,它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它已经是组成我生命里的点点滴滴。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不再敲击这一连串的字符,我从没给想过有一天我会放下这里我所有的青睐与痴迷,我的红袖添香,我的好心情……我的画,还有我钟爱的文字。
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离开这么多关心我、关注我的人,那些欣赏我文字和喜欢我的朋友们,我从没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从虚拟的网络走向真正的现实生活。
我以为我永远会在这个洒满雨丝的世界里轻盈曼舞,我以为我永远会沉醉在我的画卷里长眠不醒,如果有一个理由能让在我离去之毫无牵念,如果能有一个原因让我在离别之时不再回眸,那我心甘情愿双手托起我心中的太阳,让它定格在此时此刻而永恒不朽。
还没离开,泪已朦胧,至情至真的女子,何时才能将心中情结释怀?何时才能将执着的倾诉不再吟唱?
我的江南,我一生不会忘记而又牵念的梦呵,烟雨蒙蒙里,我依然看到昨日依稀的场景:青石小巷的悠闲漫步,花纸伞下的醉眼迷离,醉卧烟雨的依依惜别,江堤柳畔的山盟誓言……一景一情都牵动着我的情思,我情愿在无尽的人生长河里,沉醉不醒!
我的大漠,我的长河,我仿佛又听到琵琶,古筝,马头琴,一声声把谁的心弦拨动?那阵阵驼铃声,是谁能承认岁月的变迁?一腔爱,一身情,一缕清风,一丝灵魂。我不是英雄,生命却赋予我万丈豪情。你不知道,无形中,你赋予了我多少灵动的思情,你不清楚,岁月里,你馈赠我多少浩瀚的感动。
因为有你,我才写诗,我的诗,在黄昏绝色的晚风里,在咫尺天涯的心灵里,在时光深处的幸福里,在灵魂漫步夜色里,我看到夜的对岸,依然是那片海,在九月的城池,依然在毅然守候……因为有你,我才诗情画意,因为有你,我才满腹才情。
你把花的清香种在了温情的眼睛里,你把我虔诚的微笑镶在了至诚的骨髓里,我多么希望,有生之年,你能牵我的手,赴一场风花雪月的盛宴,我多么期待,有那么一天,我沉醉在你的怀里,倾心,倾城,感受那一抹睡着的月光。
就这样,流连在以往的美好时光里,我已经将写满幸福与至爱的回忆装进漂流瓶里,放到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它会随风逐浪漂到彼岸,当你在沙滩上捡起的时候,你一定会看到瓶上有我亲自刻上的你和我的名字。此时,你会泪流满面吗?
其实,自从遇到你,我就已经成为一朵开在尘埃里的花儿,宁愿世俗卑微,偏又滋生了出尘的孤傲,可是我从不把心随意放逐,无论你在何时何处,我一直坚守着一份情意,守候一份执着与美丽,感受着你带给我的幸福欢乐。
还记得我总是喜欢眯上眼睛,惬意的躺在床上,睡意朦胧的样子,让大把的午阳恣情的沐浴在我的身上,此时我会蒙起被子,太阳的光线穿透被子,整个被子照的红彤彤的,我闭上眼睛,原来整个世界都是金色的,我感受着冬日的温暖,仿佛是在感受到你并不遥远的关爱,我的脸上总会洋溢起幸福的微笑,心里充满了快乐…你感受到吗?在这个冬季里,我对你的情意已经开成一朵朵绚丽的白色莲花,是暖融融的感觉,是太阳的味道,太阳与心情融合在一起,就成为你我阳光的记忆,从不会远离。
我喜欢你,可是我从来没有说过。我真的喜欢你,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喜欢与你在一起的每时每刻,如同冥冥中已经存在的默契。于是,不忍就这样无心地走过。不管记忆里的快乐,还是记忆里的忧伤,都如同你扶在我肩头温厚的手掌,温暖着心底不离不弃的记忆……
喜欢和你在一起,总是固执毫无理由的想起你,就如你执着的喜欢着小雨,喜欢和你在一起,如同让我们美丽的时光美好的岁月在掌心里慢慢老去…真的想就这样走下去。永远走下去…其实,在这个冬季,我也一直努力而安静的温暖着寒冬,温暖着你,我们一直这样彼此静静的温暖。
我也知道你深深的喜欢我,你的喜欢是浅浅的缄默,是无理由的退让,你的喜欢是给我的那份自由,毫无拘束。你的喜欢是远远的注视,悄悄的关怀,你的喜欢是成全我的洒脱无羁性格,任我在你的目光里幸福的绽放,接受我的鲜衣怒马,亦或是淡妆素裹。
我知道你深深的爱我,你的爱是寂静的欢喜,是木棉,是橡树,是笃定一生的无悔。你的爱是同有一颗坦诚真挚的心,一同鄙夷浮华文字里的美丽谎言。纵然冷风猎猎隔山隔水,依旧惺惺相惜。
今天,我又迂回在属于你我的世界,忘不了,在那段平凡而又非凡的日子里,我成为你生命里隔世离空的红颜,今生,无论是短暂还是长久,无论是迫近还是遥远,我已经不再遗憾,能成为你生命中挚爱的知己,哪怕只是一天,都已经是我生命里最丰厚的礼物。
我忘不了,你给我的幸福怀抱,那份温情仿佛还在身边,让我不由自主的轻轻微笑,那微笑里,包含着多少甜蜜与柔情,那微笑里,浸透着多少欣慰和满足。这一生,一个微笑,一个回眸,已经注定了我在你的深情里,万劫不复。
晴朗的日子很多,过去了就会忘记,多云的日子很少,却永远活着……忘不了,我们一次次的争吵,其实,现在想想,争吵何尝不好?起码,那些也是一份在意,更或是深深的情意。
我已经把我们一点一滴都珍藏起来了,把我们的足迹记录在属于我们的地方,让我们的生活撒满阳光,让我们的真情写成文字变成诗行…你给了我很多,给予她更多的是无形的东西。更多的是无法用时间和金钱计算的价值。
其实,你不知道,我已经不能再写了,我的手已经疼痛无比,我也已经不能在做画了,我的胳膊已经不能抬起,我也不能再看那些美好的回忆了,我的眼睛总是模糊不清。
如果我不再能看到那美丽如画的江山,你是否能做我的眼睛,替我赏尽大好河山,然后为我讲述人间动人风情;如果我不能再写了,你是否能做我的右手,替我执笔,将人间最美好的风情描绘;如果我不能再绘画了,你是否能做我的画笔,将我钟爱的画卷涂鸦,依然绘出我心中向往的神奇画卷。
我知道,你能,为了我,你都能!
生命如果能够轮回,我依然在我们相约千年的路口等你,我还会给你写文,还会为你作画,还会在无数个夜晚陪你到天明……我还会和你拥抱,还会和你争吵,还会那么的在意你的点点滴滴……
浅喜深爱,你在我的生命里是永远不会老去的童话。
寂静相守,你在我眼里是最圣洁最美丽最温暖的阳光。
紫陌流年,莫失莫忘!
疼,在手上,痛,在心里,好爱,那不舍的清浅时光……
治愈系水果店
文/闫晗
每天早晨上班路上会经过一家水果店。我一直喜欢去早市,看到那些堆积如山的瓜果,就满心欢喜。这两年,水果的价格不低,专营水果的超市便多了起来。
我每次经过时,通常是这家水果店刚开门的时刻。送货的面包车停在门口,正一箱箱地往下搬着,桃子、芒果、葡萄、西瓜……附近的大妈们喜欢在这个时刻来,挑选最新鲜饱满的桃子、最好的山竹和荔枝。
冬天我最喜欢买甘蔗,从一捆茁壮的紫皮甘蔗中挑一根,拿到手里沉甸甸的。特价的时候12元一根,一群人拿着甘蔗排队的情景很壮观,简直像武侠片里丐帮开大会。我通常选择把甘蔗砍成两段,一半削皮现吃,一半不削皮便于存放。没削皮的甘蔗啃起来费劲,主要的是费牙,可是越急迫费劲难得,反而越能显出美味的可贵来。倘若是榨成甘蔗汁,一口饮进,只会觉得一味甜腻,喉咙甜到发咸,很乏味,也没有什么乐趣可言。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就是如此,好比爱情最妙的是试探、暧昧、求而不得、辗转反侧,然后再心心相印,这才算是浪漫。若是之前的步骤全都省略,一下子干柴烈火起来,就变得庸俗而缺少回味。
桃子成熟的季节,我在这家店买过一次“山东丑桃”,个头和北京的久保桃类似,并不艳丽,透明的红绿色表皮间或带着些大地色的疤痕。它们并没有受伤,只是天生颜色如此——以我多年吃桃的经验,这种带着沧桑感的桃子是最甜的。买了两个,发现果然是今年夏天吃过的最好的桃子。桃的妙处在于一种味蕾上的层次感,是有回味的,这让我想起多年前的夏天,也吃过这样的桃子,粉色的汁水洇在白纱裙上,后来怎么也洗不掉了。
店里顶级的桃子是“水蜜桃”——这称谓不那么平实,细想起来却很美,让人有更绵软甜蜜的联想。一个穿着淡蓝色短袖衬衣的男人只挑了一个最大的,直接放在电子秤上,七块八,一斤还多呢。店家的姑娘说,今天的桃子个头好大。他笑笑,欢喜地离开。他应该在附近上班,手里还拎着刚买的豆浆和鸡蛋灌饼,这只大桃,应该是买给自己的茶歇水果吧。
突然想起了日剧《孤独的美食家》,里面的井之头五郎大叔总是一个人,在每一个出来见客户的日子里,找到各种小店,幸福地吃着想吃的东西,身心都获得了治愈。吃,快乐地吃,是中年男人罕有的对这世界表露天真的方式吧。无论是没有合适的人给他准备,还是路远交通拥挤不方便带,都没有关系,一样可以在凉风习习的清晨,买长途跋涉而来的最新鲜的、最大最好的水果宠爱自己。吃喜欢吃的,享受生活,是件愉悦的事情。
做一个淡然的精致女子
文/紫檀情缘
喜欢把自己归类于尘世之外,灵魂属于天空,自由飘荡!轻轻告诉自己:我要走自己的旅程,我的存在要有我自己的意义。抗拒的语言,孤傲的眼神,是我的信念。低着头行走,那是因为我在思考;不要有太多的纷扰,不奢求无望的繁华。当我抬起头,趾高气扬,那一抹淡淡地微笑,永远带着高傲、温柔的信仰!
题记——紫檀情缘
日复一日,时间过地飞快。当我还来不及向往事说再见,不知不觉一年又将走过。无声的痛与泪交织成一张网,将我的心盘踞……
相比白天,我更喜欢黑夜。夜,于我来说,不只是休憩的时光,它更像是一场等待。尤其是暮色四起,一个人伫立窗台的时候,我更迷恋那种感觉!感谢黑夜给我带来的遐想,如同我的文字,所有期望暗藏着神秘和向往!
很庆幸,父母给我的女儿身。也非常感谢我的父母,把我放逐在一个被爱包围的海洋里。小小的我,就像一个接力棒,在众人的爱心中传来传去,在这样的一个传递过程中,我慢慢长大……
第一次读懂悲伤的含意,是在我十岁那年的冬天,一个下着大雪的中午。我的亲人,我的姥爷,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那一刻,我真正明白了生与死的距离有多远!送姥爷上山后,我在那条留有很多凌乱足迹的羊肠小道上,哭着寻找姥爷留下的脚印……
从那以后,在我身边,不幸的事接二连三地发生。亲人之间的背叛,家财上的争夺,兄弟不再是兄弟,姐妹不再象姐妹。经历过种种后,我告诉自己:假如生命可以,我不要面具,不要华衣。我只要两件东西:第一,归还我的爱人、亲人;第二,给我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从那之后,我的生命也开始走向孤独、漠然、思考。
越来越喜欢那些神情看似淡漠,内心却又温暖无比的女子。她们带着冷漠的表情,写着只有自己才能读懂的文字。或喜,或忧,还透着淡淡的寂寞与无奈。是的,淡漠的女子,她们拥有只属于自己的孤独快乐,微笑、冷漠、淡然、隐忍,那都是属于她们的。亦只有她们自己才能够感知这样的一种唯美!
指尖轻轻触到手臂,一阵微凉。已没有太多的力气去悲伤,所以选择在平淡中看每一场悲欢离合。冬天的风无孔不入,冰冷的温度,让人无处躲藏,只能迎刃而上,即使心会被一起冰封。写到这,我又开始想念起春天的味道,芬芳的花香,阳光明媚……
同事说:你是个不可一世的女子!于是,有很多人起哄,投了他的票。只有我一个人投反票,因为我知道,我不是。我从来都没有不可一世,也不想做不可一世的女子。但我执着于我的习惯,只做自己。安静、沉默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冷漠地走自己的路;小心翼翼地掩藏所有心底的伤痕。不会阿谀奉承、夸夸其谈;不喜欢专横跋扈、势力的小人;不与自己不喜欢的人多说半句废话;不会为了某种利益而委屈了自己。但这一切与不可一世无关!
喜欢把自己归类于尘世之外,灵魂属于天空,自由飘荡!轻轻告诉自己:我要走自己的旅程。我的存在,要有我自己的意义。抗拒的语言,孤傲的眼神,成了我的一份信念。有时,我低着头行走,那些因为我在思考;不需要太多的纷扰,不奢求无望的繁华。有时,我又会将头抬起,趾高气扬,那一抹淡淡地微笑,永远带着高傲、温柔的信仰!
这个尘世,唯美的事物太少,如凤毛麟角;而浮躁的灵魂却又过多。我的文字,得到的评价好坏不一。有人说,很喜欢我的文字,说我文字里的那些忧郁、唯美、那些飘渺、温柔,就像是他们的写照。也有人说我的文字,无病呻吟。呵呵,随便,对于亲们的评价,不管是羡慕也好,是嫉妒也罢,我依然宠辱不惊地写着我自己的文字,读着我自己的故事,记录我自己的思想……
我的小书桌
文/娄宸榕
在我六岁生日那年,爸爸买了一张小书桌送给我,我很喜欢我的小书桌。它穿着粉白相间的衣服,长着四条又细又长的腿,还有一个大肚子,肚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桌面上立着一盏小台灯,小台灯长得很有趣:长长的脖子,胖胖的身体,像极了长颈鹿。
我很喜欢我的小书桌!
那年,寒春依旧
文/欲欲流
庐外,桃花正红,冷不丁的,会有两三点落红随着新风去追逐着溪流,片片摇曳,给这寒春染上了些诗的意韵。
旭光初上,新燕衔泥筑巢,花蝶共舞,百鸟争鸣~一切,恰与这寒春格格不入,似是为时过早……
或许梅花恋雪,所以开在冬天季;或许枯叶爱黄土,所以舍弃一切;或许时光恨世,所以催物衰枯……或许,或许我们之间的情绪也会如陷泥的落红一样:过早的凋谢,枯萎。把寂寞抛给伸手挽留的枝丫。
溪水潺潺而过,把美好带走,独剩下空白,纯净……若真的还留下了些什么的话,我想那应该是回忆,是倒影吧,手指轻触就会虚愰的倒影,时光轻擦就会衰竭的回忆……
三月,风筝飞舞,童谣飞扬,春绿,春红,春光曼舞的节气。 此时的你,你会在窗前发呆么?你会突然间傻笑么?你会心里想着的其实是另一个人么?
未来从不会有固定的轨迹,那么,天空下雪时,我们这样一直走下去,能够走到白头么?
三月有四月的偎依,草庐替香草遮寒,落花贪恋着溪水……而我,拥有关于你的点滴~
其实我是不大喜欢这缠绵的春季的,比起夏季的热烈,秋季的哀伤,冬季的心碎来说,她太温柔,太平淡!但是,这是在这样平淡春天,我会突然间闻到你的气息:那是你的发香,你的莺语,你的巧笑倩兮! 每当春风拂过,我总感觉我已经不能自拔的喜欢上了春天。那是一种特别的喜欢。若要言明它的种类,我想是"睹物思人"这四个字最能表达我的意愿吧……
老街
文/张华梅
喜欢老街,喜欢那磨得光滑的青石板,喜欢那窄憋而弯曲的街道,喜欢街上那不知传了多少代的中药铺,还喜欢那小得不能再小的茶馆。
一个温暖的午后,端坐在茶馆里,喝着粗砺而芳香的茶,看着街上走来走去的人群,就会产生一种时空的错乱。这是一种特别奇妙的感觉,我不知自己是一位行走江湖的侠客还是进京赶考的书生,抑或是流落他乡的生意人、寻亲不遇的落魄者。这些都不重要,一个孤独的旅人总有难言的哀愁,也许吟诵一首五言绝句或者随手勾勒一幅笔法古旧的山水画,就能恰到好处地做一次古人。街上有衣着破旧的农夫,有行色匆匆的旅客,也有悠闲自得的现代靓女,一下子让我不知身在何处,是身处现代观赏老街独特的风景,还是身处古代看科幻影片。
游览过很多古镇,行走过很多老街,可惜假的居多。很多人并不介意老街的真假,尽管房屋是新的,街道是新的,就连三三两两的行人也有着现代人特有的精明与时尚。可他们无所谓,行走在街道上,看每一幢做旧的建筑,看各种仿古的设计,尽管骨子里是现代的,但仍然能体会到盎然古意。可我却挑剔仿古的各种缺陷,仿佛自己真的是来自古代。也许,我不该太认真,很多陈旧的老街已不合时宜,不妨拆了重建,这样错落有致,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可是如此,觉得对那些真正的老街是一种不公。
真正的老街虽然不多,但也并不难寻,老街上仿佛连空气都是旧的,散发着一种线装书的味道。我喜欢一家一家商店逛过去,不一定买些什么,但一定要和店家攀谈几句。问价时,我会心虚,害怕店家说出要几两银子,我可没有。我只是一个有点复古的现代人,喜欢住进点着蜡烛的客栈,喜欢坐在方桌旁用餐,喜欢店小二抹桌子的忙碌身影。在老街,很多虚幻变成现实,过去了多少年的时光又再次回流,浮起我这艘搁浅多日的船。其实我不会用毛笔写字,我也看不懂店家在“噼噼啪啪”地打着算盘,老街尽管古朴,但也已经不是曾经的岁月。
即使是地处偏僻的老街,也会到处竖立着贴有小广告的电线杆,屋檐下乱七八糟地拉着电线,古朴典雅的外墙上挂着空调外机,门楣边贴着“本店wifi开放”的标牌,现代生活已经渗入到老街的每一根毛细血管,这个世界没有排斥现代文明的必要。我在老街游走,胸前挂着数码相机,手里拿着智能手机,凭什么要求老街还要像当初一样古老原始?可能我真的错了,老街还是老街,只不过更包容地接受新生事物而已。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老街。
我要长高
文/孙宝妮
我,一个读三年级的女生,样子很讨人喜欢,爸爸妈妈呵护我,老师同学喜欢我。可是,总有一个烦恼在我心中,甩也甩不掉。
这个烦恼就在于我的个头老是长不高。一年级刚入学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就已经比我高半个头。随着年龄的增长,同学们都像雨后春笋一样直往上蹿。我呢?每年的成长速度让爸爸妈妈焦急万分。几年下来,我吃了好多钙片。可是,我的个头依然是我们班女生中最矮的。
上体育课的时候,我总是受男生欺负。每当这时,我就想,要是我能摇身一变个子长高该多好呀。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留意起班级里个子高的女生。我发现了一个长高的秘诀:她们特别喜欢运动。于是,我每天傍晚都坚持跳绳。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不,我量了量身高,咦,还真长高了1厘米呢。
虽然只是小小的1厘米,可我觉得看到了希望。我暗暗地对自己说:坚持吧,我要长高!
最喜欢的一处风景
文/朱奕璇
我最喜欢的一处风景,那当然是非漓江莫属了。在一次桂林之旅后,我便喜欢上了漓江。
我喜欢漓江,尤其喜欢漓江的水。它是那么的静,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它是那么的绿,绿得像是没有一点瑕疵的翡翠;它是那么的清,居然可以看见那在江底嬉戏的小鱼小虾。我喜欢漓江的水,想捧起漓江的水喝上一大口感受它的甘甜清冽,甚至想跳到漓江里去和漓江的水做一次亲密接触。我想置身其中,肯定能体会到无穷的趣味,得到彻底的身心放松。
我也喜欢漓江的山,它能给我带来无穷的想象。漓江的大象山、月亮山、雄鹰展翅山……只听名字,你就会想到什么。大象山,四周被漓江的水包围着,像一只口渴的大象,鼻子伸到水里喝着水,永远喝不够似的,样子有趣极了。月亮山,从不同的角度看来,它会展现不同的景色:站在这个角度看,它是圆月,站在那个角度看,它又是半月,再换个角度,它又变成了小月牙,好像在跟你玩捉迷藏,特别有意思。雄鹰展翅山由三座山峰组成,从正面看来,像一只准备展翅高飞的雄鹰,正要振翅飞向蓝天。由于它的寓意很好,妈妈还让我在那里照了一张照片呢,希望我长大了像雄鹰一样展翅高飞。
这样的水依傍着这样的山,这样的山围绕着这样的水,难怪别人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置身美景,怎能不让人浮想联翩呢?
我生活在北方,第一次来到桂林,第一次看到桂林这青山秀水,第一次体会这南方独特的秀美,感觉好极了。以后有机会,一定还要多多感受美丽的南方景色。读者们,如果你感兴趣,也快来看看吧。
茶情人生
文/吴小杰
四月用磬,芳菲将尽。满眼浓密的苍翠,取代姹紫嫣红,终是春深了。把自己裹在这惜春的惆怅里,竟不知何以解忧。
百无聊赖翻一本书。读到“一窗绿一壶茶一页翻开的故事”,蓦地想到自己是缺了一杯茶。
于是,起身烧水、泡茶。捻小撮毛尖入杯。沸过的水要稍放一放,待水花平静了,再轻轻倾入杯中。第一遍水,依例是要倒掉的。第二遍冲入,七八分满即可。细嫩的叶尖在水中热烈翻腾、渐次舒展、归于平静,宛若一段心事始末。那晶莹碧绿的模样,也像极了剔透玲珑的情怀。滋生于春日的情怀,多数易乱——“绿满山川闻杜宇,便作无情,莫也愁人苦”。亦多属自扰——不雨花犹落,无风絮自飞。心事婉转,惆怅更深,叫人略觉安慰的,唯余眼前这色香皆上乘的茶。
此时,袅袅香气腾起,鼻尖盈满春意。微微啜一口,温热的淡苦溢满舌尖,继而转涩,涩过回甘。只数秒功夫,已品出多重味道。细细咽下,又是由口至喉的清爽沁香。人云“人如茶,苦涩留心,散发清香”。若如此,便皆大欢喜了。一个人自顾自爱恨,即便内心酸涩冷寂,也示人明丽旖旎。一面情真意切深刻爱恋,一面风轻云淡浅笑寒暄。这才是爱的最高境界:不妄想、不强求,不诉衷肠、不言离愁,免他人惊扰、免自身沦陷。若某一日,风吹树,树上积雨落,他蓦然颔首,迎上这双沉默却深情的眸子,报以怜惜情怯的笑,便是涩过回甘的情谊香浓了。若否,只好沉默爱下去,在尘埃里花开花落,只等,这一场无果的深爱丰盈自己的内心,美满自己的人生。
春尽了,这一杯茶却囤积了最柔美的春光。碧波潋滟的湖面,掩映春潮涌动的嫩芽儿。碧水中纤细如尘的绒毛,飞舞流窜,像是天地间活泼灵动的小生灵。一束阳光斜斜穿过,又是琥珀凝脂,美艳异常。用心细嗅,草木的清冽、花朵的芬芳,全在这袅袅香气中。见者堪怜,闻着堪醉。然茶亦如人,初品识面,深品铭心。一眼之下的欢喜,是赏心悦目的喜欢;深懂之后的依恋,才是铭心刻骨的爱。喜欢是恣意欢笑任性哭闹,淋漓尽致释放悲欢。爱是包容隐忍同悲同喜,如履薄冰患得患失。喜欢叫人轻松愉悦口齿生香,自心底开出花来,如初品感情这杯茶。爱却叫人弃简从繁牵筋动骨,小心翼翼含着热泪把苦涩喝成甘冽。苦是真的苦,甘亦是滋心润肺荡气回肠的甘。深品之下,浓茶转淡,饮到梦断路断或峰回路转,自然回甘。
春如少女,生机勃勃千姿百态。柔媚时,是那和煦春风轻抚暖阳;刚劲时,是那春雷携雨风卷尘扬。而眼看这春尽了,少女成长起来,少了千娇百媚的肤浅面孔,多了繁盛丰满的内在涵养。静看百花零落,容颜轻褪,有刹那伤怀。曾如歌的心事,已如杯中细芽,翻腾过、热闹过,如今已舒展、平静。带着入夏的繁盛内心,轻松从容,低调奢华。有几份喜欢,自然而然享受;有一份真爱,沉默谨慎守候。不执念过往,不强求未来,珍视每一线阳光初晴,疼惜每一场风雨初霁,全心全意将每一个日子演绎得风华正好。
春光易逝,韶华易老,不如,就着这杯茶,和续情的人曲水流觞。
读你,只为喜欢
文/沧桑独行侠2
喜欢一种东西能够做到年深日久,或许就算痴迷了。我对书本和文字的喜爱程度、大概可以算作痴迷吧。——题记
我最开始喜欢上书还得从报刊和杂志说起。记忆中,我第一次看见画报和报纸上的精彩画面就爱不释手。尽管那时我还没有上学识字,不了解字里行间所表达的意思,但那些图画所表达的意境却足以抓住我的心了。那画面、那文字从那时起就拴住了一个少年的目光,我便心生渴望,发誓要看尽世间最美的图画,要读遍人间最好的书籍!
入学以后,我渐渐地认识了不少字,也对课本有了第一次的不满,埋怨课本里的东西太少,翻几遍就看完了。因为简单易记,我现在想起小学时学过的语文,还能背诵几句。渴望读书或许就跟一个吃不饱饭的人一样,瞪着两眼就知道到处找吃的。课文不够读,我就到处找别的能看的书籍和报刊。有时候没有东西可读了,我连人家墙上贴着的香烟纸盒也不放过。一边看着花花绿绿的图案,一边读着那上面屈指可数的商标和品名以及产地。这期间也读过别人家墙上的报纸。
那时候乡下人都穷,难得有几户人家住高屋大厦的,大部分人家都是住着两间低矮的茅草房。这样的茅草房,里间往往还支着土灶,另一边又支着人睡觉的土坯炕,是兼具厨房和卧室两种功能的。厨房和明间的山墙靠近前墙的地方有一门相通,以方便进出。条件好的人家为了不使厨房里的油烟窜到明间屋里来,中间会安上个木门。一般人家没有这个条件,就用破布口袋或破衣服缝制一个门帘挂在门上,再什么没有,就由着它门洞大开了。这样里间屋一烧锅,外间屋便跟着烟雾缭绕了。我读过好多人家的“墙报”,(为了装饰,在屋内墙上糊着的报纸。)曾经脚踩板凳,伸头、眦眼看文字的经历我至今不忘。那些陈年的旧文字,连着明间正堂上贴着的毛主席像一样,被烟气熏得乌黑又透着油亮。那时的房子虽然不高,年幼的我个头矮,读上面的文字还是要站在板凳上的。本来白纸黑字的报纸,因为烟熏,便一片乌黑了,好在还有浓淡之分,小孩子眼尖,内容还是可以读出来的。有时候读到动人处,这一面的看完了,文章又转到了报纸的另一面,可另一面却被糊在墙面上了,就恨不得揭下报纸,看另一面。但碍于不是自己家的,也只得作罢。这样看久了,就自然成了一种习惯,直到如今,我进了人家家门,两只眼睛如偷惯了东西的小偷,贼溜溜地盯着墙上的字画。
随着年龄的增长,缺乏读物的日子也慢慢远去。我读书的兴趣也日渐浓烈,以前用目光扫一下文字似乎就满足了,现在就不行了。出于对知识的渴望,对未知世界的向往,我对书籍有了强烈的占有欲。买书读,买属于自己拥有的书,这又成了我新的追求。要买书就得去集镇上,因为我们年纪尚小,更远的县城我们还去不了,去集镇上买书就成了我们不二的选择。
离我家较近的集镇有三个,最近的三宝殿和最远的往流集都是公社所在地,比较大一点,都有新华书店。不远不近的那个集市因为是小集镇,属于公社的所辖片区,没有新华书店,我是极少去光顾的。乡下的集镇是论逢集和备集的,那时虽是人民公社时期,物资匮乏,商业萧条,但因居住在集镇周围的人口众多,对油盐酱醋的生活必需品的需求还是不小的。每逢集日,集镇上倒也热热闹闹。
我每个星期都在想办法攒钱,自己攒钱还嫌实力不够,就把二弟也拉了过来。二弟嘴馋,多喜欢吃,他攒的钱往往不到星期天就又被他买糖果吃掉了。但他也难敌我那花花绿绿的小人书的诱惑,不得已时他会打我们家老母鸡的主意,偷拿个鸡蛋出来换钱买书。这样实属胆大妄为的做法,当然少不了我教唆的成份。
钱攒得差不多了,我们就巴望着快点星期。星期天一到,我就约上三五个小伙伴直奔新华书店而去,可着口袋里的钱都买了小人书。有时候买书后还会剩下个三二分钱,再不够买一本书了,二弟就要买糖果吃,我不允。我让攒起来,下个星期再来买书。小人书的诱惑终是战胜了二弟的馋虫,他翻看着小人书,愉快地答应了。
买书是快乐的,但其间也有不少辛苦的过程。粘上书瘾的我恨不得天天都能买书看,看着新华书店的售货员坐在柜台里面无所事事的聊天,我就想他们真傻,有闲空怎么就不看书呢?我想,等我长大了就像他们一样,做个新华书店的售货员,该有多好啊。那样我就天天有书看了,就不愁买书没钱了。
我是每个星期必去新华书店买书的,时间久了就和往流集的、三宝殿的售货员成了熟面孔了。这可比初去买书时的生面孔管用多了。一开始去新华书店买书时,便借故挑书让售货员拿出这本再拿出那本,无非是想多看他几本书。最多不等到拿出三本书,售货员就会不耐烦地训斥我了,问我到底买哪本书,我说我哪本都想买,就是没有这么多的钱。售货员就会问到底买还是不买,不买赶快走人,别在这里捣乱。和他们混熟了以后,他们都知道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任凭我在书店里呆上半天他们也不赶我走了,只要我不把他们的小人书翻坏、弄脏就没事。
这买小人书的辛苦还有一种,就是怕遇到刮风下雨的天气。我们一群爱看书的小伙伴除了特殊情况外,是下雨天也要去书店的,光着脚丫,踩着泥泞的道路,有时会被碎瓶渣子割破了脚,疼得呲牙咧嘴的。但再疼都不叫一声的,为的是早早买好上星期看好的那本书,生怕去得晚了,被别人买走了。那样就再难买到,只能徒生后悔了。下雨天去买书会早早地披上蓑衣,戴上斗笠,人淋不着雨,书也不会弄湿。就怕夏天,半途上遇到大雷暴,来个猝不及防。稍有不慎,买来的书就会淋湿透,纸张粘连到一块,一揭就烂,书就算报废了。记得那年夏天,我和几个小伙伴从往流集买书回来,半路上突遇雷暴雨,我们几个大晴天去赶集的,都没有带雨具,四周又没有可避雨的人家,大家就只好脱了衣服,手忙脚乱地将小人书一层层地裹起来。雨来得急,我们衣服脱得也快。夏天本来就穿得少,一般都是穿个裤头和汗衫,极少有穿长袖衫的。用一个人的衣服来包裹这么几本小人书显然是不够的,大伙就全部脱光了衣服,把小人书里三层外三层地牢牢裹起来,人却赤条条地享受着这大自然的淋浴,丝毫不敢把书淋湿一点。
如今想起那天冒雨护书的事,我还颇多感慨。那天赶集咋就没有一个戴草帽的呢?路边的池塘怎么不长出几片荷叶呢?现在满天飞的塑料方便袋那时咋就没有呢?好在那天暴雨路上少有行人,没有谁会看我们的裸体,再说,即使有人看,都是小屁孩,由他看去,保护好小人书就是胜利。
日积月累,我和弟弟买的小人书渐渐地多了起来。在我读书的班级里,我的小人书是最多的,这就如如今的千万富翁,引来许多羡慕的眼光。好多同学为了看到我的小人书、就想方设法巴结我。我也就顺坡下驴,他们给我瓜果我吃,他们给我小玩意儿我要,就如现在的贪官,凡是好处,来者不拒。有的同学实在没有东西送我,就替我卖力气,帮我洒水扫地,搞好教室卫生。这让我不得不叹服文字的力量,原来小人书也能让我尝到做大王的感觉。开始我还是很享受这种感觉的,时间久了我就厌烦了。我最大的欲望还是看书,别的对我就黯淡了。同学们再想看我的书,必须拿书跟我交换,否则,万难看到我的小人书。这样一来,同学们都学着我买书了,一时间我们班里小人书泛滥,同学们是上课偷着看,下课抢着看,后来被上课老师没收了几本,大家方才收敛一些。
就这样,在大家互相交换读书的日子里,我意外地看了几本书,那是和小人书截然不同的书。我们那时叫它大人书。因为里面没有图画,还有不少陌生的字我不认识,这反而激发了我读它的兴趣。那本我开始叫它《水许传》的书,就是我的杨姓同学从他家里偷拿出来的,那年月尚属文革末期,像《水浒传》这类的小说书是难能读到的。杨姓同学的父亲是地主,喜欢读书,他家里的书都是他的地主父亲冒着挨批斗的危险藏起来的。杨姓同学偷给我看好像并不知道有什么风险,只是要求我一个星期之内看完,别给别人看,别损坏了。
说实话,那年月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看一本古本《水浒传》是很吃力的。好在我是班长,大权在手。我们班仅有的一本《新华字典》也被我从赵同学手里借来了。这本《新华字典》是赵同学当兵的哥哥回家探亲时从外地带回来的,赵同学视如珍宝,一般人翻都不让翻一下,却白借给我用了一个星期,实属不易。我也抓住这个机会,一边读书一边抄字典,那些我认为常用的字都让我抄了下来,这为我后来看书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再后来读书又遇到不少成语,又让我如坠云雾中,又是我这位赵同学的《成语小词典》帮了我的大忙。记得这本词典里的成语,凡是我不明白意思的,我是全部抄写一遍的。那以后我的语文成绩在班级里,乃至全校都是名列前茅的,这不能不说是阅读带来的好处。
当我觉出读书的好处时,就愈发的喜欢读书了。读课外书上了瘾,就难免和学习发生冲突。语文课我比较喜欢,语文老师讲课时我还能循规蹈矩认真听讲。临到上数学我就开小差,私底下搞小动作,拿一本小说书偷看。数学老师的眼睛自然是雪亮的,很容易就被他发现了,狠劲地批评了我,还好没有没收我的小说书。我认为,这次老师能够发现我在课堂上看课外书,主要原因还是我没有伪装好。于是,我就用报纸在要看的小说书上叠个封皮,再在封皮上用浓墨涂上“数学”二字。数学老师在讲台上讲课,我就把加了封皮的假数学书立在座位上,让封皮上的“数学”二字做挡箭牌。几天下来,安然无事,我便自鸣得意,以为瞒过了老师,心里窃喜。谁想老师课堂提问,我没有认真听讲,回答问题自然驴唇不对马嘴,这下便引起了数学老师的注意,走到我近前,把我的假数学书拿走了。
其实,我的数学老师也是最爱看书的,书被他收去以后,我于下课时偷着趴在办公室的窗户上往里看,发现他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我的小说书呢。几天后老师便把小说书还给我了,只是叫我课堂上再不要看了。数学老师还说,那么厚的小说书得眼就看出来了,根本就不是数学书,要我以后不要自作聪明。那以后我倒是安分了几日,无奈书瘾又发,便冥思苦想,终于又得良法。于木课桌的缝隙处用小刀削一缺口,缺口大小可露出横排本的两行字。偷看小说书时,就一手拿书,将要看的内容一行行对着缺口。这样看书下面手累,上面既得看书,又得看着老师,读不了几行字便兴味索然了。从此便专心听讲,课外书课外看了。
课外看书也有过不同的遭遇。有次于放学路上拿一本书看得入神,没留意走偏了方向,一头撞向了路边的白杨树,换来眼前满目金星灿灿。这疼一下也并无大碍,还有气人的,那就是一本书正看到热闹处,忽被同伴抢走,追讨不到,只好由他看完再自动归还,其间等待的滋味真个是度日如年。
原以为在家里看书应该问题不大,也有看到入迷处忘了干父母分配的家务活了,便会遭来呵斥和责骂。有时又于干家务活时同时看书,难得兼顾,常常顾此失彼,错误迭出。煮饭时将一锅稀饭烧得沸腾,忘记掀开锅盖,一锅饭便扑出半锅;喂猪时窊猪糠,窊来一瓢稻谷倒入石槽里……
如此一来,父母便也反对我看书了。尤其是父亲,他的暴脾气是容不得我出错的,惹了他挨骂是小事,皮肉不吃苦头就阿弥陀佛了。父亲在家里时我是尽量忍耐不看书的,既便看书也是偷偷摸摸地看。我常借故上厕所,胳肢窝里夹着一本书,外面有衣服遮挡一般不易被父母发现。入厕所内便猴急掏书阅读,厕内骚臭全然不顾,直到蹲得两腿发麻,方才夹好书本,提起裤子走人。诸葛亮那么大才,空城计才只摆了一次。我躲厕所里看书的次数多了,最终还是被父亲发现了。那日父亲在外面喊我出去干活,我在厕所内应了声好,马上就又回到书本里了。直到父亲夺过我手里的书、方才如梦初醒。书被父亲当场撕碎,我人出来的快,还好没被父亲踹到茅坑里。
尽管读书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阻力,但我仍热情不减,亲近文字已经是我的习惯。
喜欢与尊重
文/静水
记忆中,村里有个懒汉,春夏秋冬对他来说,只是蹲的地方不一样罢了。天凉了,哪里有太阳他就蹲哪。天热了,哪里有阴凉他就赶哪。“好吃懒做怕动弹”,这是村里人对他唯一的评价,说时脸上写满鄙夷,似乎提一下他都会玷污自己。
小孩子们更是拿他取笑,戏耍,捉弄。可不管受了怎样的捉弄,他也只是咧嘴笑笑,从不动怒。没骨气的人自然没脾气。
一天,我家门口站着几个叔叔伯伯,他们在跟父亲商量着今年种啥庄稼。父亲掏出香烟散给他们,一人一根地散。那会儿,懒汉很自知地跟父亲他们保持一段距离,傻傻地瞅着大家伙笑。父亲走了过去,同样笑着叫了声“明儿兄弟”,递上去一根烟。
那一刻我觉得父亲很丢人,情不自禁喊了声:懒汉就不应该吸烟。父亲的脸登时拉了下来,脸色铁青。我心里咯噔一下,知道自己惹祸了,拔腿就跑。
那天晚上,我一回到家,父亲就让我靠墙站着去。靠墙站,是父亲最严厉的责罚,他从不打骂我们,只是讲道理。就是那次,我记住了父亲的一句话:喜欢与尊重是两回事,你可以不喜欢一个人,但没理由不尊重人家。
直到今天,我依旧记得这句话,即使面对讨厌的人,也会克制自己,以礼相待。
爱在左边
文/孺子
曾几何时,我喜欢走在右边,怕别人把自己的心思猜透,怕别人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更怕受到伤害。喜欢把自己藏起来,喜欢用笑掩盖,喜欢一个人静静的感觉。
我一直在等我的他,相信他会把我的心敲开,闯进我的世界里,就这样静静的等着。面对过客,徘徊过,挣扎过,也接受过,可都不曾适合过。因为我心底深处藏着一个人,从不曾忘记过,是第一个喜欢的人,换种方法来说是“初恋”。可我害怕表白,怕受到伤害。对于你,我远不够优秀。
轻轻地你来了,来到了我的世界里。对于一直喜欢的你,不再是一个梦。我佩服自己心的坚守,佩服你让我深深的爱上,并且坚定不移,成为了永恒!爱你,很深!很深!用我的一生去换。
因为你的出现,心从此打开了,不再用笑掩盖,也被你抚平了。是你,在我最无助无奈时给了我肩膀,给了我温暖,给了我力量,同时也给了我希望。
有你陪在身边的日子是幸福的,是快乐的,仿佛世间的一切也跟着转动起来。总是在不经意间掀起你的画面。梦境里的是你,日记里的是你,想你的也是你。每当看到灿烂的阳光,想到的便是我们美好的未来;看到乌云密布的天气,想到的便是告别永恒的昨天;看到细雨蒙蒙滋润大地,想到的便是此时的你我。
喜欢上了走在左边,还恋上了你的保护。请不要说我贪,因为我活着了你的世界里。你说的我现在不仅是一个人,我知道两个人!
虽然你在那头,我在这头,可是距离并没有把我们隔离,心与心在交汇,短暂的离别我们在奋斗,为我们美好的未来。
黑夜里,星星闪烁,终于我要告诉自己,我找到了属于我的幸福,属于我的那片天!
最近
文/李晓
最近,喜欢上了粗粮,小麦面蒸的粑,玉米面煮的羹,土豆泥煎的饼,红豆熬的粥……一个人食物带来的改变,有时也是人生观的改变。
比如,对世间万物没有了那么多强烈的爱憎,没有那么深刻地想念一个人或者是远方了,在内心,重构了生活的井然秩序。就算某些伤害了误解了自己的人,也早没有了对抗的情绪,因为明白,那人伤害误解了的自己,只是另外一个自己,是虚拟出来的一个人,其实与我不相关。多余的解释,只是去给自己挖了一个坑。不要那么傻了,挖了一个坑,还要活埋自己。
也是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一个多么冷漠的人。以前的热情激烈,现在才发觉,是有一些变形的,变得自己也对自己陌生了。一个人活在这世间,终究到底,也就是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系统。我人到中年,这个系统建立好了吗?
最近对一棵树却产生了感情,那是马路边的一棵树,树丫间都长出胡须了。散步时经过,总喜欢在树上靠一靠,对它完全放心。以前有了心思,喜欢掏心掏肺对人倾诉,倾诉也是索取,事后却总有一种虚脱的感觉。现在不同了,我得对自己节制一点,有些事自己慢慢就消化掉了,哪怕像一头老牛,艰难地反刍。这样的后果是,消化的胃与承受人生艰辛的胸怀,慢慢大了,河流的水流得慢,与河岸关系不大,是因为水深了。最近对宽下巴厚嘴唇的人产生了好感,愿意与他们沉默地坐在一起,有时望灯火朦胧,然后投来彼此会意的眼神。
有时宁愿自闭一点,也不愿意去喧哗中闹嚷了。自闭的好处在于,血在自己的身体里流得更稳了。最近一个人总爱去湖边望水,望粼粼波光闪动,感觉像家里抖开的被单一样,想躺在它上面,把自己的人生就这样漂流下去算了。
最近对写作,也有了新的看法,发现再贴近的文字,也和生活有了一些隔膜。书也读得不多了,那些书是别人的表达诉求,宁愿一个人躺在山坡上晒太阳。所以看到网络里一个人常常晒出他的书单,钦佩他的消化功能真强大。于我,一年读一两本好书就已足够,读书的境界在于一个人说的话:书读进去了,人走出来了。
最近和某个一辈子种地为荣的老农民有了来往,这是一种人生的定力。以前对农民有某些误解,认为他们对土地的感情很深厚,但好多农民教育子女,好好读书,求进步,去城里工作或是挣大钱光宗耀祖。他们对土地,也像我对写作一样,有厌倦,却又有丢不下的感情。还有村里一个老大娘,一年喂一头猪,十多个月才宰杀。一旦宰杀了猪,大娘望着空空的猪圈,猪粪还在,石床上的稻草还在,大娘那失落的目光,是我在哪里见过的。喂一头猪,也可以有人生的寄托,当然也需要极大的耐心。
最近酒也不爱喝了,想把它彻底戒了,其实是戒掉我某一段落的人生。想起那些醉酒的日子,暴烈的夜晚,不过,我原谅了我以前的日子,因为人生从来没有浓缩,都是一天一天过来的。
最近是腊月,喜欢一个人去火车站,看那些风尘仆仆抵达故乡的人,倦鸟的归巢。我生活的地方,是他们的故乡。我抬腿走路,也想朝自己的故乡走去,发现故乡像老妈妈的眼睛,一直在望着我,我平时只是忽略了他们,亲人的目光。我坚定了一个想法,亲人在的地方,我就认作是故乡。若干年后,我生活的地方,还是我后辈们的祖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