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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文章

2022/12/11经典文章

不喜欢文章(精选20篇)

甜糯之城

文/王太生

有客自北方来,游玩了江南的几个风雅之地。临走时总结此行印象,说最不喜欢的城市是苏州,菜太甜了,甜腻腻的,吃不惯。

在北方人眼中,舒服不如躺着,好吃不如饺子,因一道菜,而不喜欢一个地方,可见这个人对固有食物,在味蕾上的依赖之深。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家不喜欢苏州,不是不喜欢丝绸的苏州、园林的苏州,是因为苏州菜中放糖。

苏帮菜放糖,维扬菜也放糖。我的家乡菜属维扬菜,当然也放糖。与那位北方的客人正相反,不放糖不习惯。

味道清甜,才是江南菜。有一年,过了淮河,吃了几顿酸菜烧羊肉,回程时路过汪曾祺的老家高邮,才算找到味道清甜的感觉。

苏帮菜里有一道“酱方”很出名,陆文夫当年特别喜欢吃,辅料也就是白糖、红米、黄酒、酱油、花椒、茴香、桂皮,吃在口中酥烂香甜。

陆文夫《美食家》中提到“南瓜盅”,选上好的八宝饭放在南瓜里蒸,南瓜清香糯甜,与八宝饭天衣无缝,苏帮菜的味道,还是甜。

苏帮菜甜腻歪了,把个北方大汉吃得水土不服,放糖的苏州,人家终究不喜欢。

饮食关乎到人的审美,是一种情感和生活习惯。北方人口重,不喜欢吃甜,他们喜欢菜中的咸,是气候和环境使然。

苏州是温柔之乡,风雅繁华地。夏天没有久旱无雨,冬天没有穷冬烈风,气候不愠不火,生活优哉游哉,人们饮食喜欢吃甜。

苏州菜太甜,川菜太辣。可以调侃地想象,当年从杭州游玩到苏州的苏东坡,用四川话问当地人,这是啥子菜?一个姑苏老者反问他,侬勿吃过?是松鼠桂鱼。几年后,这个调江浙干部,也渐渐融入其中,在他的东坡肉、东坡肘子,也放糖,味道当然也是清甜。

有人说过,甜及糖分在菜肴里的多寡,是权力与富足的象征。苏州菜里的甜味集中在红烧及糖醋部分,糖的加入,是为了厚其味,润其色。

酸酸甜甜,被认为是爱情的美食。有一款菜:糖醋排骨,不知算不算?还是甜的成分占多些。

甜,是五味中的一味,一种心灵的愉悦。

家住姑苏半塘的董小宛善治甜食。她后来虽离开故乡,渡江北上,隐居在如皋水绘园,还是研制出甜糯的董糖。

芸娘肯定会做苏州菜。《浮生六记》里沈三白说她,“善不费之庖,瓜蔬鱼虾,一经芸手,便有意外味”。

这个被林语堂认为中国男人都喜欢的苏州女人,喜欢吃甜,还喜欢用麻油加些白糖拌卤腐。

芸娘喜欢菜中清甜,你喜欢放糖的苏州吗?

美食还是要适应某个地方,慢慢融入其中,就像谈恋爱一样,从当初的没有感觉,到渐渐喜欢,直至最后的离不开。

当然,顺便扯句题外话,味道对于不同地域的人,有不同的体验,体验愈深,爱之愈切。所以,文学作品里,山药蛋派,有山药淀粉的味道。刘邦《大风歌》里,当然没有甜味,有渴望天天吃一顿酸菜烧羊肉的咸味和肉味。

甜,容易让人落俗享受和陶醉;毕竟咸才有思想的深度和盐度。

忙碌

今天很累,休息的不好。

早上到晚几乎没闲着,来回的跑。

今天太阳不错,风也很大,老是不明白为什么我的眼睛那么小还老是迷眼。

中午去量了沙发,不知道5米长是什么样的概念。

也没选好样式和颜色,暖色系应该不错吧。

橙色,鲁能泰山的颜色,可是橙色的布料是最差的。郁闷。

下午去买了一张小床,几把椅子,够两桌人打保皇了。

东西慢慢的添置着,原本感觉很宽敞的房间也变得狭小起来。

都是万恶的公摊面积惹的祸。

很久不锻炼,抬了几趟东西便有点撑不住了。

晚上回家路上顺便去看了看窗帘,我喜欢的我妈不喜欢,我妈喜欢的我不喜欢。

回到家写了一份工作总结,真讨厌这种形式大于实际的东西。

每年写,今年还得多写一份。不对,前两天刚写过一份并评为优秀,为此,还奖励了我50大洋。

这样说来,我应该多写爱写才是。

说到钱,我又财迷心窍了。

昨晚买的彩票只对了2个号,2块钱又打水漂了。

不早了,该睡觉了。

听妈妈的话

我是个听话的孩子,从小就听妈妈的话,可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叛逆,不喜欢和妈妈在一起,不喜欢听她唠叨。今天坐下来和妈妈聊天,看着她渐渐增加的银发,竟有些心疼。妈妈老了,可在她心中,老想以自己的方式保护儿女。她给我讲了好多,以前也知道些,但只是浅浅地知道妈妈的一些事情,现在懂了妈妈。

我不如你了解妈妈,每当听你谈起妈妈,我总会钦佩你的胸怀,因为我们有一样性格的妈妈,争强好胜,好当统帅,但所有人对妈妈既敬又惧,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小瞧她。

也许我们做儿女的一辈子也不能理解父母对儿女的苦心,但他们总是以自己的方式爱着自己的儿女,希望他们快乐,健康。我们也祝我们的父母福乐安康!

快乐有时,恨别离

文/释宝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最充实的假期,也是一个最虚度的假期。充实是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是苏醒着的,虚度是压根就没有完成之前的计划。

我的生命中总是能够遇见各种心地善良并且十分可爱的姑娘。那么超君就是首当其冲,不过她对我来说可是遇见一回事,而是注定。

如果你熟知我,哪怕只有一点半点,就会明白我是个假期恐惧症,尤其是寒暑假这么悠长的假期,我不喜欢回家,不喜欢家长里短日常琐事,不喜欢面对父母面目狰狞婚姻,不喜欢遇到旧时的伙伴陌生的脸盘,太不喜欢春节了。

放假回家,超君就和我说她想去做寒假工,她的想法煽动了我,于是我们便结党为盟苦心孤诣的看各家招聘广告,而大部分工作都是对短期工不设开放的,所以大部分面试都是以失败告终的,最后我们都快败下阵脚,是一家名叫BOSS店的招聘广告点燃了了我们最后一丝希望,面试很成功,至于之后却是完全出乎预料。

超君第二天就开始工作了,由于吃住一些问题,加之她没有类似的经验心里压力极大,最终她离开了,去了医院上班,过着朝九朝五一层不变的生活。而我,最终留在店里过着时间不确定人物不确定新鲜而富有挑战的生活,当然不是她原先工作的那里,不过老板还是一样的。上班之前我想可能这份工作可能不适合我加上超君不在我的确胜任不了它,没想到最终我居然卖的最好,真是处处有惊喜。

上班第一天,恰巧看到璐瑶和嘉男,她们一个是我高中同学,一个是我初中同学,恰好她们玩的极好,我想一定是她们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信心,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店里第一天上班有七个人,第一天的工作是十分繁忙的,其中一个姐姐由于怀孕不能工作太辛苦离职了,第二天又有个大姐姐由于某些原因离开了,最后留下了五个人,我,璐瑶,男男,祝子清(我习惯叫她逗比)还有李雁竹(大家都叫她蜡烛,如果你懂汝城话就明白她的名字和蜡烛听起来有多相似)。前面几天都是没日没夜的工作,似乎除了忙碌没有其他情绪了,甚至连埋怨忙碌的力气都没有,每天都像打了鸡血一般斗志激昂。

那个时候公司来了老大,海萍姐,飞燕姐,艳飞姐,他们的来临对我们帮助极大,也是他们教会了我们许多东西,飞燕姐和艳飞姐就像亲姐姐一样对我们无微不至和蔼可亲,海萍姐教会我们陈列,以前以为只要摆的好看就可以,后来才知道不但要好看还要遵循其中的某些规则,老大平日里不苟言笑严肃而又有距离感但相处起来却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我和男男都说他像极了我们的同学朱兵,无论是外貌还是性格甚至连喜欢留着长长的指甲的小习惯以及喜欢翘起无名指这些小动作也是如出一辙。

上班的时候总是一晃而过,我们五个人时常说说笑笑时间就滚走了。闲着的时候我们就出去买东西吃。

有过不乐的事情,但最终我们都完好无伤。

我喜欢烟草的香气,不喜欢酒香

文/一个人饿着

远远的望着的蓝天啊,像是你喝醉了的心。

远远的你啊,不知道何时可以再喊出你的名字。

偶尔会眼泪软软的落下来,然后一抬头便止住了。

就像你看我一眼,便不再悲伤难过。

以为完整的把你遗忘在那段时光里,丢弃在这片山林中,可是那只是一厢情愿的以为。

甚至在无数个不经意的时候便会浮现你的名字,甚至像提笔在我的手里刻上伤痕,觉得这样才能不再想起一段凄凉的故事。

我知道不合适大概就是我不能让你快乐,你也只能让我流泪。

我知道孤独是听见某个熟悉的名字,不小心想起某些故事,然后无言木然。

我知道我遗憾的是从来没有感受过被人坚定选择的感觉。

一直从未被人坚定拥抱的时刻,而你那一刻如此的欺骗。

温柔残酷。

很远很远的你,想拉近都不能,好不容易想远了,但又难过你从此忘记我,连名字都忘记。

我喜欢烟草的香气,不喜欢酒香。

我留恋在嘴角烟草的味道。

有那么一个人

不喜欢一个人,除了看书、画画、发呆的时候。

不喜欢一个人上班下班,不喜欢一个人打饭吃饭,不喜欢一个人逛街买东西,不喜欢一个人看电视……

不喜欢自个儿,又没有家人在身边,所以就赖着朋友了。

很庆幸,身边有那么些朋友一直在。

于是,有那么一个人陪我上下班,有那么一个人陪我吃饭,有那么一个人陪我逛街,有那么一个与人我交流工作,有那么一个人与我八卦娱乐……

不喜欢一个人,所以,很感谢有那么个在我身边的人。

新的一年,爱着家人,爱着自己,珍惜着你们!

青春路上,快乐前行。

我只是不喜欢无能为力的感觉

文/今今的桔子

我只是将内心一些真实的东西分享给那些和我一样正在努力奋斗的身边的人,与那些和我有类似经历和想法的人共勉。不励志,不鸡汤,亦不为博任何人眼球,受不得一点酸的各位亲请绕过。

------写在前面的话

当我表示打算回家相夫教子的时候,身边的朋友十个有十一个对我说“你这么拼,就没一点事业心?”“你这么好强,就甘心在待在家里?”好像在大家眼中我就是一个实打实的野心勃勃、“不安分”的人。其实大家太看得起我了,我不想成为所谓的女强人,我也没有那么多所谓的事业心,这么拼,我只是不喜欢在生活面前无能为力的感觉。

那天爸爸打电话跟我说妈妈肚子疼,现在一个人坐车回家去医院。接到电话的时候除了害怕还是害怕,全身都在发抖,想到可能妈妈的老毛病犯了,害怕的是这个病已经很多年了,担心会有其它变故。妈妈第一次发病还是我上高中的时候,当时以为只是一般的受冷,就只是在村里的小诊所打了点滴,好了就没有再去医院检查。之后的几年这个病都反复发作,最严重的那次在县医院痛了一天一夜,看着她躺在床上,脸色煞白地痛苦呻吟,我心里就如针扎,手足无措,心里说不出的酸楚,恨不得自己可以替她疼。当时医院建议我们进行手术,本来妈妈也答应得好好的,可等止疼后又自己出院了。我知道当时家里的情况哪怕是好一点点,妈妈也不会受那么多折磨。很庆幸这次检查是阑尾囊肿,虽然情况有点严重,但好在最终手术很成功,妈妈现在也健健康康的。父母在年轻的时候用他们最好的青春年华抚养我们长大成人,终有一天他们会老,我现在要是不努力,当他们老了生病住院了我不希望自己还是当年那个无能为力的女儿,我希望自己可以替他们撑起一片天,不枉他们用青春对我的养育之恩。

很多爱情败给了现实。见多了谈恋爱的时候你侬我侬,结婚后在柴米油盐中磨掉的爱情。我努力,因为我不希望我们相爱却为钱而分开。我只希望在和我爱的人组成家庭的时候我是一个轻轻松松的个体,不带给他额外的压力;当他看中喜欢的那块手表的时候,我可以不用问他要钱,给他惊喜;不用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只能袖手旁观,看着他焦头烂额;当他疲惫的时候我可以很霸气地告诉他“亲爱的,要是累了就不要工作了,我养你!”

每次看到大大小小的孩子在滑冰场上练习的时候我都感叹城里孩子和农村孩子的差距。这个起跑线真的不是输了一点两点。虽然我不期望以后我的小孩能够多么多么优秀,但是我希望自己有能力可以支持他的梦想,让他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生活一直在继续,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个人跟不上而停下来等他。钱在这个世界上也许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在这个世上寸步难行。既然没有一个有钱的爹,那就当个好好奋斗孝敬的子女;既然没有长一副可以当二奶小三的脸蛋和身材,找不到有钱的老公,那就好好奋斗,让自己成为有能力的人,用心守护自己的爱人和孩子。

我奋斗不是为了多么高尚的理想和志向,只是为了当下的生活。为了父母可以不用省着钱一年到头不买新衣服,为了爱情不会因为钱而掺杂太多其他的东西。生活本来就是公平的,如果选择自己懒惰,那父母就需要在五十多岁的年纪还要一直漂泊在外;如果选择安逸,那么自己爱的人就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去承担更多的东西;现在选择清闲,以后孩子可能就会重复着一些你现在正在经历而不愿意经历的东西。

愿我不负一路陪我风雨兼程的人。

不喜欢的总也不喜欢

个人认为:不喜欢的怎么也不喜欢,哪怕他变成什么样子,总也不喜欢。这就是人的情感神奇之处……

他喜欢她很久了。只要远远地望着她,他就满心欢喜。但她,却对他的爱视而不见。或者说,是不在意,也没有对他的爱表现出任何欢喜。即使,他是优秀的,英俊帅气,有钱有事业,而且不飘浮。但不爱就是不爱,在他面前,她一直从容淡定,当然,并不怪她。她的身边早已有了男子。

其实,他也曾想过,在爱的心田里,将一颗相思的种子连根拔掉,从而开始一段新爱情。但却无法做到,他是那样地喜欢她。若是放弃了对她的爱,他的生活还会有什么情趣呢,他不能想象。

他依然努力着。希望有一天,他的爱能打动她。她还在围城外,爱情有时也会有柳暗花明,他这样安慰自己。于是,他认真地经营这段感情,未曾有一丝丝的懈怠。如今的他,了解她的喜好,她的快乐她的悲哀。

他觉得成功已经在向他招手了。至少,她看见他时会露出灿烂的笑。她和他,也可以像朋友一样畅谈了。再后来,他开始送她礼物。她总是拒绝他:“我都有,以后别买了。”

当然,他并不是想用金钱展现他的爱情。他只是爱她入骨,没有办法不让她拥有。在他看来,她就是那粗心的女子,不知道怎样爱自己。他不能眼睁睁望着。他有责任与义务让她生活得更好。

他去了北京出差,特意赶到五台山。为她去求“金佛”,小小的,拇指块大。他送她的时候,执意说保平安。她先是拒绝,而后收下了。他想她要是知道了这尊“金佛”的价值,一定不会收的。那是他花了2000元,虔诚地为她求来的,他想象着“金佛”戴在她身上,为她带来一生的平安与幸福,不由地内心温暖。

可是,却从没见过她戴。他装作无意地问起,她却一拍脑袋,呀!我忘了放哪了,可能在包里吧。

像是被一盆凉水击中,他浑身冰凉。原来,若是没有了爱,再贵重的物品也显现不出它的价值啊!他这才知道,爱也是有挡箭牌的。一个人的郑重若是对应了另一个人的随意,即使有再多的爱的热情,又有什么用呢?依然焐不热一颗不仰望你的心。

属于我的一片天

文/伊诺

太阳的第一缕光芒照射着大地上时,朦胧的小眼睛,在被窝里整整的眯着,然后随着闹铃一遍一遍的唱着那刺耳的断魂曲,慢慢的松动着那睡意正浓的睫毛,不情愿的眨巴着那可怜的瞳眸,懒懒的伸着手把闹钟关上,继续享受那最后一分钟的温暖,美美的在梦里追逐那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天空在这个季节,是一种蔚蓝的透明色,很喜欢这种视觉感留下的味道,清晨的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心情,冷冷的气息里夹杂着活跃的激情,每天早上我都会骑着脚踏车,慢悠悠的走过每一条街,呼吸着每一片地方的新鲜,初春的季节,天不是很热情,却很洋溢,走在这样的街上,心情是愉悦的,舒畅的,而且路上不缺乏陪伴你的人,路过一个红绿灯,你会遇到那个经常跟你见面的交警,迎着太阳的余晖在挥动着那有力的双臂,路过每一个拐角处,你就会遇到那个你经常光顾的早餐摊,笑盈盈的数着自己包里面的收入,路过每一辆公交车,你就会遇到许多陌生的眼睛,透过车窗茫然的看着远方,是在思考,还是在怀念,这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路过每一广场,你就会遇到,爽朗的老年人再练着那看不懂得运动,不老的精神似乎是他们存在的象征,路过每一片天,写下了我一大早上的全部历程。

天空的笑脸就是云朵的变幻莫测,风儿是它表达自己情感的呼唤,很喜欢仰着头看看天,很喜欢风吹拂我的乱发,轻轻的感觉,就像小时候做错事情时,老师就会无奈的摸摸我的小脑袋,可如今位置变了,在学校里,我和我的那群小可爱们一起仰望着那片天,仰着那张爱笑的脸,想象着我们那充满色彩的未来,喜欢上看他们跳皮筋的灵活,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最爱,喜欢看他们你追我赶的打闹,想起了自己曾经的伙伴,喜欢跟他们一起玩游戏,想起了自己曾经的童年。喜欢上课时大声的朝着他们呐喊,想起了自己曾经的顽皮,喜欢讲课时自己的投入,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执着,喜欢挥着教鞭的厉害样,想起了第一次被打的痛,喜欢检查他们的作业,想起了自己说谎的笑话,喜欢回家时那放松的心情,想起了他们那天真的小脸,给我说着再见,喜欢头顶上的那一片天,想起了他们是属于我的一片天。

忧郁的天空是我一个人的心情。灰蒙蒙的困惑是我独自在家的写照,下了班就爱守在家里,守着电脑一动不动,吃饭看,睡觉看,走路看。好像把这些年考大学用的尽头,都花费在了网上,不喜欢泡在上面看小说,因为眼睛是我最明亮的窗户,我怕从此与世隔绝,不喜欢在上面看电视,因为我怕自己的感情倾斜的太多,不喜欢在上面跟陌生人聊天,因为我怕自己的心经不起诱惑,只喜欢悄悄地埋伏在上面,偷偷的看你们一个一个的上线,一个一个的下线,最后我决定选择隐身,或许在我悠闲的时候,还会拿起那生锈的毛笔,挥一挥大手,留下一片墨迹,或许在我无聊的时候,还会仰起头望望窗外,那远方的悠扬,或许当我成为宅女的时候,还会在网上发着我那没人读的牢骚,尽管我还是会不断地啃着我的文字,写着我的历史,创造着我的作家梦,幻想着我的一片天。

不喜欢太耀眼的阳光,因为我最不爱一人逛街,不喜欢太热闹的人群,因为在街上我会显得很孤单,不喜欢太流行的东西,因为我怕跟不上时代感,不喜欢奢侈的东西,因为你会觉得你的钱包太酸,不喜欢追逐名利的虚荣,因为我只想过的平淡,不喜欢太多的复杂,因为简单的可以简单,不喜欢活得太明白,因为喜欢上了糊涂的感觉,不喜欢没你的日子,因为我就爱上了你这片蓝天。

不知不觉的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着,习惯了自己的小世界,尽管有时会很孤独的心累,可以就是自己的世界,习惯了这样的活着,尽管有时看不惯太多的世俗,习惯了这样的宅着,尽管有人会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习惯了这样的天空,尽管我的天空里没有你,尽管我还在原地徘徊着,尽管我还在努力的尝试着,尽管我的天空还不晴朗,尽管还有一片属于我的天空,我的领域。

听风吹过头发,挥一挥手,告别以前的我,告别以前的世界,心情随心而动,时间变得不只是容颜,还有是一个人的态度,岁月带走的不只是沧桑,剩下的都是回忆,改变了一切的同时,那片天也变了,不是颜色变了,而是变得越来越属于我了。

母亲不喜欢惊喜

文/周进平

听说家乡的葡萄节办得不错,女儿要去摘葡萄,于是我们临时决定回趟老家,还可以看看父母,又是一个多月没有见到他们了。由于要摘葡萄,我们都很兴奋,就忘记了打个电话给父母。

成片的葡萄园挂满了果实,收获满满之后,我们才发现时间已经到了下午,该早点回家看看两位老人。快到村口,就远远望见我们家的老屋,青瓦白墙,静静地卧在黄昏里,堂屋里透出一点白炽灯昏黄的光线。车直接停在了门口,我们从后备厢里拿葡萄。暮色中,母亲从里屋出来,站在门口张望。车灯太耀眼,她终于还是看清楚了是我们,惊讶得不知道说什么,只是不停地说:“今天怎么回来了?”这时父亲也走出来了。

把我们迎进屋,问我们吃饭了没有,这一问倒真的有点饿了,妻子和女儿也说饿了。母亲爱怜地抱起她的孙女,又欢喜,又失落,不停地责备我:“回来之前打个电话,我好准备准备,现在家里什么都没有,怎么办哟?”这时,父亲已经把白炽灯换成了亮度高的LED灯,家里一下子亮堂多了。屋里显得有点凌乱,饭桌摆在了角落里,几个椅子杂乱地靠在一起,旁边还有一个竹筐,里面装着刚从地里挖的土豆,还带着泥土。这和上次过节回家感觉真的不同,上次家里那是多整洁呀。

母亲已在厨房里忙碌起来了,又打发父亲出去向邻居借几个土鸡蛋,到村里的小商店里买几根火腿肠,打着手电筒到菜园里弄了一些青菜。母亲拿着鸡蛋和火腿肠,还在不停地批评我没有打电话。解释了半天,她还是不停地唠叨:“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怎么能拿这样的东西招待你们?”我陪她一起进了厨房,向灶里添柴,母亲的手脚还是那样麻利。小时候,母亲也是这样为我们做饭,我们兄弟几个就围在锅灶前。不一会,香味扑鼻,三碗蛋炒饭就端到桌子上了。刚摘的青菜,炒出来鲜艳嫩滑,我们三个人吃得格外地香。母亲就在旁边看着我们,我们吃得香,她看得甜滋滋的。

因为第二天要上班上学,临行前,母亲拉着妻子的手,说:“这次回来受苦了,什么都没吃。”妻子安慰说:“挺好的,我们不打招呼,给您二老一个惊喜。”母亲一下子严肃地说:“我不要惊喜,我要你们提前打个电话,我好准备准备。”

回家的路上,我又想起母亲那些话,心里热热的,眼泪刷刷地流下来。母亲,下次回家,我一定提前打电话,不给您惊喜,让您好好准备。

阎婆惜为何不喜欢土豪宋江

文/李治亚

现在人喜欢有钱人,喜欢土豪。可宋朝人对待男人往往有所甄别,即便是宋江那样财大气粗的土豪阶层,照样美女不买账,不仅不买账,还敢红杏出墙。在宋江的小院里出墙,这个女人不简单呀。因为她要承担别人的唾沫星子。

其一,宋江是谁,是当时的思想领袖。江湖上谁敢不听宋江的话,还有活的份吗。在宋江手下汇聚了无数马仔,只要宋江一声令下,这些马仔上刀山下火海,无不从命。得罪了宋老大,这阎婆惜还真是活腻了哇。

其二,宋江是谁,宋家庄里的很有钱的财主。父亲是庄主宋太公,母亲早亡,谁嫁给宋江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即使是二奶,弄个百八十万,绝对是易如反掌。

其三,宋江是谁,那是本地的县衙里的秘书。这秘书可不简单,对县长鞍前马后的伺候,当然得到的好处也是大大的。因为有钱,宋江也经常学习雷锋做好事,因此和本县的都头捕快们关系都是刚刚的。

其四,宋江是谁,那是阎婆惜的救命恩人,而且帮助阎婆惜葬了自己的父亲。当时流浪歌手走穴演出到山东郓城,父亲亡故,乡下人不知道阎婆惜唱的歌曲怎么样,很少有赏脸的。宋江正在街上走着,看这阎婆惜可怜,宋江道:“原来恁地。你两个跟我来。”去巷口酒店里,借笔砚写过帖子,“与你去县东阵三郎家,取具棺材。”宋江又问道:“你有结果使用吗?”阎婆答道:“实不瞒押司说,棺材尚无,那讨使用。其实缺少。”宋江道:“我再与你银子十两做使用钱。”

不过阎婆惜也不寻常,***妈说:我这女儿长得好模样,又会唱曲儿,省得诸般耍笑。从小儿在东京时,只去行院人家串。那一个行院不爱他。有几个上行首,要问我过房几次,我不肯。是个美人胚子,要喜欢风流快活,自从跟了宋江,虽然穿金戴银,可心里却不快活。后来便和宋江的同事张三通奸,不为别的,那张三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平昔只爱去三瓦两舍,飘蓬浮荡,学得一身风流俊俏,更兼品竹弹丝,无有不会。因此两个人在一起,公然行奸,完全不顾及宋江的感受,套用水浒里的一句话:原来这色最是怕人。若是他有心恋你时,身上便有刀剑水火也拦他不住,他也不怕。若是他无心恋你时,你便身坐在金银堆里,他也不采你。常言道:“佳人有意村夫俏,红粉无心浪子村。”

害怕

文/十万个为什么

真不知道,要经历几段情,先得到另一半。我害怕嫁一个我不喜欢的人,真的好害怕。

因为你不喜欢我

因为你不喜欢我

我再也不会关心我在你心里的形象

再也不会出门前花一个半小时细心打扮

再也不会在挂断电话以后担心自己有没有说错什么,语气是不是太过紧张

因为你不喜欢我

我再也不会一遍一遍地翻很久以前你发过给我的短信

再也不会为了你随意改的签名就高兴或者难过

再也不会每天打卡似的翻你微博,留你只言片语的信息

再也不会偷偷存下你的照片,放在一个藏得很隐蔽的文档里

你不喜欢我

不管我如何努力,你都忘不掉那个早已离你而去的姑娘

你眼中,你心里,自始至终都住着一个人

我看着你那么痛苦,站在你身后看不到的地方,悄悄地心疼

你不喜欢我

好不容易把你约出来,你坐在我身边,却很用心地沉默

好不容易可以跟你同撑一把伞,你却两眼放空,说起以前和她路过的街口

我喜怒哀乐,因你而起

我发了些什么,为了让你看见

然而你不喜欢我,你装傻到底,我也打死不说

这时我发现,沉闷一下午,或者情绪莫名的时候

总是很迷茫,不安,看着手机难过的时候

这一切的,只是因为,你不喜欢我。

你不喜欢我,我又为什么非要这样

让你执着你的,我执着着我的

为什么我非要每天哭丧着个脸,勉强露出笑容

为什么那个人非要是你

为什么要讨厌你那么爱她,那么没骨气

最没骨气的,原来是我自己。

明明知道是个坑,还非要扑过去

明明知道这些连结果都没有的付出,却还是不肯放弃

你为了她折磨你自己,我为了你折磨我自己

这是何必。

因为你不喜欢我

所以这次,我想放自己一马

去离你远一点的地方

忘记你,忘记这段傻了吧唧的时光

“回忆本身是美好的,只要你能让过去的都过去”

嗯,没错。我喜欢你。

只是,你不喜欢我。

一局无缘的牌

文/鹤唳云端88

晚饭后,我和女儿一起去河边散步,河边的空气比街道清新许多,散步的人群络绎不绝。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伫立一望,哦,是王组长回来了。她离开学校调到湘钢一中六年了,每次回来,我们语文组的同事们都要聚在一起吃吃饭、叙叙旧、打打牌。我天性不喜欢玩牌,对那些玩牌的规则和技巧更是一窍不通,故每次饭后匆匆离去,同事们的欢声笑语便在牌桌上荡漾开来。

第二天的饭局设在红星酒楼,饭局结束时,天空霎时乌云密布,暴雨紧跟而来,狂风怒吼,击打着玻璃窗发出沙沙的响声,马路上一会儿就汇成了一股强大的水流,行人躲进了屋檐,车辆开进了弄堂,马路边的摊位也瞬间迁移。同事们对我说:“阿彩,外面下这么大的雨,今天下午你走不了了,坐下来,教你玩牌吧。”天公留人,我只好在桌边坐下,学校里那位被戏称“陈一扯”的高手在身后指点我:要抓多少张牌,怎么集牌,哪几张组合是多少胡牌,每次抓了牌先要怎么样,再怎么样……她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完全是机械般运动,根本没动脑筋思考。打了两盘,我都赢了。都说生手手气好,还真应验了这句话,每回我都抓到了两张“王”,加之又是最高手指点,赢,便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在洗第三盘牌的时候,同事荣说:“你不喜欢玩就别玩算了,集牌、出牌那么慢,我急的肠子都痒痒”。终于有了离开的理由,望望窗外,风停了,雨也小了,我满心欢喜站起身来,跟大家打过招呼后,便下楼离去。

不是玩牌的学问太深,是我自己玩得实在太勉强。

“不喜欢玩就别玩好了”,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就不明白呢?

坐在回家的车上,我突然醒悟:如坐针毡地在牌桌边呆着这是何苦?茫茫人海中总有一局牌是我不能坚持到最后的。与其辛辛苦苦为难自己,不如坦然面对:这是一局与我无缘的牌!无论它多么精彩,多么有趣,我都无法乐在其中,这是注定的擦肩而过。

于是,我又想起了两年前在湖南文理学院学习时同宿舍的那个女孩。她性格外向,忒爱表现自己,为人处事少了点真诚,可她又非常渴望我能把她当好朋友,很想听听我的人生故事,走近我的心里世界。可终究性格差异太大,到学习结束,我也没向她透露半点秘密,沮丧踏上归途。

承认距离比强扭结瓜更容易接近幸福。坦然面对差异,也就是坦然面对自己。

漫长人生,究竟有多少人,多少事就像这一局无缘的牌?明明不喜欢,明明没兴趣,明明很勉强,明明是一种折磨,偏偏不肯放弃,偏偏强迫自己为之,哪能不自寻烦恼呢?所以得体的取舍才是人生至高的智慧。

当走进困惑或遭遇冷漠时,我们不妨认真问一声:这是不是一局与我无缘的牌?

致:我最爱的他的95件事。

文/sj·我只愿为你笑靥如

1、他叫史骏。

2、他是1991年5月12(阴历)生日、阳历6月13日、我比他大。

3、他是这辈子除了我爸爸妈妈以外我最爱的人、且不能失去的人。

4、他很疼我、只要是我想要的、在他能力范围之内的、他都会满足我。

5、他喜欢吃辣的东西、似乎很不怕辣、其实我知道他是怕辣的。

6、他喜欢我帮他掏耳朵。

7、他喜欢睡懒觉、似乎雷打不动。

8、他喜欢喝王老吉、喜欢喝冰水。

9、他喜欢玩双截棍、哑铃之类的东西。

10、他喜欢饭后抽烟、也喜欢半躺半眯着眼抽烟。

11、他喜欢喝袋装的红枣牛奶。

12、他喜欢牵着我过马路、因为我过马路从来不看车、其实是我因为我知道有他在、他会保护我。

13、他喜欢喊我落落(注:在我家这边、落落是方言、用普通话翻译过来就是猪)

14、他喜欢黄家驹。

15、他睡觉喜欢趴着、这是个很不好的习惯、他总是第二天起床就喊脖子疼。

16、他不喜欢我化妆。

17、他不喜欢我穿很暴露的衣服。

18、他不喜欢在网名或者个性签名签名加各种符号。

19、他喜欢打CF。

20、他喜欢看动作大片、也喜欢看《爱情公寓》、以及一些搞笑类的动画片。

21、他喜欢我穿高跟鞋。

22、他不喜欢我胡思乱想。

23、他不喜欢我赤着脚在家里到处跑。

24、他不喜欢我不吃饭。(即使我吃零食吃饱了)

25、他不喜欢我挑食(他说每次问我吃什么、我只要说随便、他就会开始头痛)

26、他不喜欢任何人质疑他的能力。

27、他眼睛不大、但是我就是喜欢他的小眼睛。

28、他喜欢穿背心。

29、他穿三十九码半的鞋子。

30、他穿二尺五的裤子。

31、他脖子上和脑袋上都有疤痕、虽然不怎么明显。

32、他有点近视、一百度。他一般除了开车都不怎么戴眼镜、但是夏天的时候他喜欢戴墨镜。

33、他很霸道、占有欲很强。

34、他方向感很好、只要跟着他、我就不担心会迷路。

35、他说自己很帅、虽然我不这么认为。

36、他计划着我们的以后、并且朝着那个方向努力。

37、他跟我的情侣空间开到了眉目传情。

38、他说他会爱我一辈子。

39、他是第一个让我很有耐心的男生。

40、他是第一个送我戒指的男生。

41、他是第一个跟我穿情侣鞋和情侣小裤裤的男生。

42、他是第一个会在大街上蹲下来帮我系鞋带的男生。

43、他是第一个帮我剪手指甲和脚指甲的男生。

44、他是第一个陪我放风筝的男生。

45、他是第一个让我为之喝醉的男生。

46、我喜欢跟他一起坐公车、因为每次跟他坐公车他都会护着我、不让我给别人挤到。

47、他是第一个在我痛经的时候整天陪着我安慰我的男生。

48、我们总是在讨论我们以后的孩子、他说他要生个跟他一样帅的儿子。

49、每次我去他家、就要帮他收拾屋子、洗衣服、他喜欢把衣服袜子乱扔乱放。

50、他很粗心、有时候会穿两只颜色不一样的袜子、或者把衣服穿反。

51、他喜欢我帮他洗头。

52、他喜欢逗我、在我不听话的时候他会用舌头舔的我满脸都是口水、或者抓我的痒痒、直到我投降为止。

53、他喜欢一个人静静的躺在浴缸里抽烟、然后用手机看小说。

54、他喜欢一边吃饭一边看电子书。

55、他有个习惯、即使再晚睡觉、也要看一会电子书、不然他会睡不着。

56、他喜欢抱着我睡觉。

57、他喜欢我帮他按摩眼睛、脖子、肩膀、腿和腰。

58、他喜欢吃西红柿炒鸡蛋。

59、他不喜欢我去网吧上网、打游戏。

60、他不喜欢别的男生约我吃饭和打电话我、所以他让我换了手机号码。

61、他有点烟瘾、虽然很多时候他会跟我嚷着说要戒烟什么的、可是他从来没做到过、所以我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他能把烟戒了、我就能把饭戒了。

62、他在家抽烟都躲在卫生间里、反正他不会当着我的面、因为他知道我嗓子不好、不能闻烟味。

63、他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连哄带骗的逼着我吃一些我不喜欢吃的蔬菜。

64、每次跟他去川湘汇吃饭、他都会必点我喜欢吃的梅菜扣肉和干锅手撕包菜。

65、他喜欢在KFC每次出新品的时候去试试好不好吃。

66、他喜欢打击我、比如说我长得不好看、虽然我自认为我长的还不错-。-

67、他去KTV唱歌、每次都必唱黄家驹和王杰的歌。

68、他很重兄弟义气、有时候重到让我吃醋、不过我不会跟他吵架、因为他最要好的两个兄弟也是我的好朋友。

69、他喜欢听经典老歌、而且百听不厌。

70、他有时候喜欢摆一些很囧的动作给我拍照。

71、他皮肤很好而且很白、摸起来很滑很舒服-。-

72、他说喜欢拉着我跑、因为这种感觉特别好。

73、他喜欢唱张宇的《男人的好》、不过我也很喜欢这首歌。

74、他喜欢在我上班的时候、偷偷的站在我身后看着我、然后跟我打电话、直到我发现他为止。

75、他不喜欢穿工作服上班。

76、他不喜欢喝酒、尤其是啤酒。

77、他不喜欢早睡、但是喜欢很晚起床。

78、他不喜欢我穿很幼稚的衣服、他喜欢我穿着成熟大方。

79、他喜欢我按他说的话去做、不然他就会生气。

80、他喜欢吃黄瓜味的薯片和椰子糖。

81、他喜欢吃超市里卖的那种我们家乡本土制作的卤蛋。

82、他不喜欢穿帆布鞋、所以他从来不穿帆布鞋。

83、他喜欢在夏天的时候穿着背心、裤衩和拖鞋。

84、他身体素质很好、所以他很少生病、但是一生起病来就会很久才能好。

85、冬天的时候他也会穿很少的衣服、搞得好像不怕冷一样、其实我知道他也怕冷的、因为他也用电热毯的。

86、他喜欢吃牛肉火腿和优质猪肉火腿。

87、他喜欢穿宽边的小裤裤。

88、他喜欢穿棉袜、一年四季都是如此。

89、他喜欢穿那种口袋是四分之一圆那种形状的裤子、因为这样双手插在口袋里会比较舒服。

90、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亲自下厨的女生。

91、他说我是第一个拿鞋砸他脸的女生-。-

92、他是第一个在我上班时间偷亲我的男生。

93、他不喜欢受人威胁。(当然也包括我)

94、他喜欢冲我撒娇、特别是当我们意见不统一的时候。

95、他很喜欢笑、虽然他一笑起来就会找不到眼睛。

亲爱的骏落落:

关于你的点点滴滴、我都会铭记在心。关于我们之间的种种、我也都会放在心底。我只希望这辈子能陪你一起走下去。曾经、再难,我们都熬过来了、所以我坚信我们彼此能走到最后。此生我只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不弃。

安雅希亲笔

2011/08/23

清明

文/李海娅

有一瞬间茫然失措,指着梧桐花开得正繁的树对来自世界的控诉的声音表示不服。

我孤身一人,孑然一身,穿梭在风尘和雨水浸润的城市和街道;我半边脸埋进建筑物的阴影里去,与世无争供奉青灯;抑郁时看书,寡味了呼呼睡一觉,喝着人人一口的鸡汤想起明天一起大概能窥见树下斑驳陆离的光,晃着晃着花了眼。大抵是说我又起得太晚,配不上日益见长的野心。

我的野心又能是些什么零碎让你看不惯的东西。无非瘦个几斤,下周自考全过。

我的努力大抵就是去香樟树上挂个香囊,诚心诚意地做次虚假的祈愿。就好像小时候花灯河上沿河漂流下来的心愿,女子娇羞的半边脸、书生扮白面斯斯文文,戏子都要自愧的唱腔、戏文都演不出的弯弯绕绕。

至今还记得起来,小时候临考前,我头脑不清醒地跪在祠堂前,涂料红得渗人,从字迹上边隐隐看得出笔锋和几分力道。书法课只图个新鲜,水平学了几年也就个半吊子,硬笔写出来不敢说接触过书法。我还是很羡慕这样的字。

一阵风裹着无数锋刃的气流卷起周边气息,醇厚得像吟游诗人半夜刚做的那首,或者像提琴架在肩上与露和鸣。我爱的就是这种无法用文字表达清楚的感觉,之前学过一段时间的琴,现在回忆起来都是模糊一片。那一段缺少目的,没有结果,就好像突兀地安插在了那里。我也想不清楚那时懵懂的感觉。

恐惧在恍惚间就一直延伸攀爬了过来,蜡烛的火光摇曳时忽闪忽灭地,看得我心惊肉跳。刚停的雨也滴答滴答地响起来,不一会儿就变得急促起来。院子里的打落的梧桐声音都清晰可闻。

小时候就不喜欢这祠堂,不喜欢那戏子,不喜欢那弯弯绕绕。但你和我都清楚地知道什么会变,女子容颜会老,所以学驻颜有术,瓶瓶罐罐堆满台;年龄单纯地增长,单纯就变了味。

是日清明,我一瞬间茫然失措。

挥着手告别寡淡的灯和建筑,花灯和你。

我孑然一身,始终孤独地行走过街道和风雨。

你是雨是星,是光和树影,我却是雨打落的半朵梧桐,像星子的半截蜡烛,斑驳陆离的光华。

清明一年又来一年,几多素颜又粉饰上鲜妍。

错爱

文/风吹花落星如雨

你美丽苗条的倩影
你轻柔欢快的舞姿
你动听睿智的声音
吸引了我,打动了我
起初的时候
我们用微信,电话交流着
起初的时候你已经委婉拒绝了我
你说你有你的爱人,你的男友
你们偶有争吵,似乎情感陷入了危机
但我抱着侥幸想接近你…
但你善意迎合着,却丝毫不给机会
我执意坚持着喜欢你
但你说你根本不喜欢我
后来微信删了
后来微信拉黑了
后来电话屏蔽了
我执意坚持着喜欢你
几乎每天都拨两遍、三遍
那永远也无法接通的手机号码
情人节、七夕节给你送去甜蜜的短信问候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
好不容易偶然见到了你
你穿着孕装,一身孕态!
我内心涌起了巨浪,翻腾着
我尝到了内心崩溃的感觉
我对你的喜欢在你看来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我辱骂了你,你动手打了我
就这样我那可悲可笑的一段单相思结束了
我很清楚我错爱了人
我对你掏心掏肺,你却无动于衷
原因就是你根本不喜欢我
我很清楚在爱情的时间没有道理,没有公平可言
你没有错,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反倒是我,死缠烂打换来的是你越发的不屑
现在我明白了,我清醒了
是我错爱了人
于是我们又成了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
我清楚了
错爱受伤的总是主动的那一个人
今后我无法保证自己是否再会错爱人
但我至少清楚了错爱的痛苦
心理上和精神上的痛苦与折磨
对未来的这类不测有了预判
人总要吃一堑长一智的,不是吗
希望世人以后错爱的人越来越少吧…
也希望大家的恋爱都是两情相悦的美满的恋爱…

窗边闲话

难得遇到一个清闲的上午,无课,在图书馆选了个靠窗的位置。此位甚佳,视野开阔,可以看到图书馆前的草坪尚有积水,类似沼泽;远处的教学楼,人流不息……

长沙的四月天,本该是阳光明媚,而此时,却由于近几日的连续强降水,气温下降,阵阵寒冷从窗缝里溜进来,凉意侵身。

时间,总是很快的,悄无声息中发现这个学期快过了一半。从开学到现在,发生了许多小事,有令人愉快的,有坏人心情的,特别是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让我心力憔悴。(也许这个词用得不怎么恰当,有夸大的嫌疑,但是,我是真的觉得累)我不得不承认,我不是一个擅长理论知识的人,我不喜欢这种形式的东西,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这种东西有一定的价值。一篇开题报告,一段艰辛的过程。我从中看到自己许多的不足:不够细心、没有把word用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专业知识的贫瘠、写作能力的衰退、不擅长与老师交流……太多太多。同时,这件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只有做到近乎完美,才不会被人挑剔。以后,做事、做人定要朝perfect迈进。

珍惜,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惜取眼前人”,这个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难做到。以前错过了很多人,做错了很多事,如今回忆起,心头总是泛起阵阵苦涩。从现在开始,慢慢改变。否则,后悔是迟早的事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我也有。可现在,我觉得我把自己的梦想给丢了,也快把自己给丢了。我在清醒和沉睡中徘徊。不喜欢自己此时的状态。看过敬一丹大姐的一句话“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晚”,既然我不喜欢此刻的自己,那就开始改变,积极向上,重拾梦想。

很喜欢岳飞的一句词“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有时候看到这句话,莫名地有点小伤感。那种感觉,说不清楚。其实,真正懂自己的人很少,有时候,连自己都不懂自己。

辉煌之处的伤

文/迹子

璀璨年华,美丽时光,犹辉煌天堂。可是,安静的天堂,总暗藏很多悲伤。也许,我拥有过很多温暖然后失去了,也许,从未曾拥有太多。一切都不可置否。

我发誓不要让自己因为一些小事而难过,可是,总有那么些时候,悲从中来。我又像失去了理智一样,发疯一样地飚歌,唱得撕心裂肺,然后觉得自己的心并没有很痛。我全然不顾身边还有什么人了,我只知道,我需要让自己静下来,而只有这样一种类似冲动的歌唱会让我觉得心安。

唱完歌觉得嗓子嘶哑了,于是关闭了QQ,关闭了人人,关闭了飞信,还关了手机,从包里拿出笔记本,开始疯狂地在灯光下抄起笔记来。一字一句,我忽然想起鲁迅,在他沉寂的那十年,他是以抄书度日的,“以代醇酒妇人。”我体会不到鲁迅的痛苦,但大概也没有谁可以体会我的痛苦吧。一直写一直写,写到眼睛发酸到痛,抬起头,觉得好受很多。

我不喜欢别人一次一次对我食言,我每次总是说“没有关系”只是因为我不想让人觉得愧疚;不喜欢别人只把我的话当做玩笑话,我每次“呵呵”地笑只是说明我无言以对不代表我在讲笑话;不喜欢别人在我面前那么骄傲,一个人可以对自己骄傲但凭什么让我显得那么卑微,他们知不知道卑微得太久会累到很想离开?也不喜欢别人对我敷衍,你要么不回应,要么就给我认真点,这样在我一场段一长段话之后“恩恩啊啊 ”的算什么?这一切的一切,我都不喜欢。我很难过,自己从来都没有重要过。那些人口中的“重要”两个字仅仅是两个字而已,而不是放在心上。我的悲伤我从不想向别人说,因为没有任何意义。于是,那些人,总以为我是不会受伤的,一次一次让我难受而他们竟毫无知觉,多么可笑。怪他们?怪我?谁知道呢。谁都不怪,这本就是一种成长。我看得很开。我难过不是因为其他,仅仅是因为自己投注的感情太多。大概,人都要学着自我保护,我不应该那么喜欢认真。就这样吧,已经这样了,最坏也坏不成什么样。当一切成为习惯,就都好了。

我的笑容又多灿烂,我就有多辉煌。你们看见的我有多辉煌的样子,我就有多伤。

三月底,阳光开始明媚,我也会跟着明媚。明媚到看着自己闪耀,明媚到看不到辉煌处的黑暗,尽管,越是光良的地方越是隐藏着深深的黑暗。

累了,晚安。

听与说

有一些,凡事不喜欢听别人说,喜欢自己说。

无论什么观点,总觉得不由自己的嘴说出来,都不够表达自己的思想。

一堆人聊天,总喜欢抢着话说,希望自己能引导话题。

在人群中不喜欢被忽略,急于表达自己的情绪。

这样的人,容易被人看透内心,看透性情,一下便暴露自己的短处。

有一些人,凡事不喜欢自己说,喜欢听别人说。

在聊天中总是默默地听,听别人在高谈阔论,自己则安静不动声色。

他观察着说话的人,心里默默对其进行估摸,进行评价。

但从不出声。

一个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表现欲,才叫做真正的成熟。

这样的人,就算是有千万个把柄,也永远不会落到别人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