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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读后感

2024/04/20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利维坦》读后感(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利维坦》读后感 篇1

特地去查看了利维坦的含义,所谓“利维坦”,是《圣经》中记载的一种巨大的海兽,力大无穷。霍布斯以此来命名《利维坦》,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

《利维坦》全书内容目录上是分为四个部分。但也有人是将其分为三个部分的。该书是霍布斯写于英国内战进行之时。看了书就得整本书是循序渐进的,书的一开始就表明了作者的'哲学观点。霍布斯是一个唯物主义,在书的第二章论想象的开始,他开章就说“当物体静止时,除非有其他物扰动他,否者就将永远静止这一真理是没有人怀疑的。但物体运动时,除非有他物阻止,否则就将永远运动;这话理由虽然相同,却不容易令人同意。因为人们不但根据自己衡量别人,而且根据自己衡量一切其他物体。”他还通过了人们清醒和梦是的不同状态来佐证自己的观点。霍布斯提出,决定人的行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种是无意识的运动,一种是有意识的活动。后者的产生是出于人们的想象,当它是向着人所希望的目标发展时被称为欲望,而离开人所不希望的目标时被称作反感。他认为,世界本不存在所谓好与坏,只不过是人们对于他所希望或者厌恶的事物的一种称谓。

生存的自然本能使人自私自利。

在别人也愿意的前提下必要时为和平放弃自己所具有的权力。

第二部分是论国家。在关于国家的成立上,霍布斯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但是人们又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于是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霍布斯相信,人类唯一的出路在于以相互订立契约的方式彼此放弃在自然状态下属于自己的所有权利与力量,把它们转交给一个客观实体,让它来保障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引出了这个实体同时也是本书的主角即国家,亦即是”伟大的利维坦“。霍布斯认为,国家建立之后,接受委托的一方便成为主权者。他在十八章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力中写到:”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力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予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于是在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表明臣民们要无条件地服从主权者的任何决定和行为。霍布斯所设计的社会契约的特点是这种契约的单向性,它只对订立契约而成为被统治者的人具有约束力,主权者却可以拥有几乎是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这使得主权者的权力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王权。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几乎没有任何对政府进行控制和监督的可能性,也谈不上任何的自由,甚至连他们的思想和言论都要受到严密的控制。霍布斯自己也承认这种控制的残酷,但他坚信在自由但充满危险和不自由但是享受安全与和平的两条道路上人类出于生存的本性只能选择后者。这样,霍布斯给主权者一个限制,就是必须保障被统治者的和平和安全,否则被统治者就可以不服从主权者的统治。霍布斯特别强调:

一是主权的不可分割,

二是主权的不能转让。

主权是”自然状态“中,人们之间的社会契约的产物,具有不可侵犯性。霍布斯认为,主权如果削弱,国家就会致弱;主权如果丧失,国家就将解体。主权是国家的灵魂,主权者的权力越完整和强大。

理论基础的基础上,霍布斯重点对教权进行了剖析,指出基督教”代他传道的人除非是国王,否则就不能以基督的名要求人们服从。霍布斯认为,“基督的使者的任务只是使人们想相信并信仰基督,但是信仰并不能依靠强制或命令”,从而在理论上论证了教皇无权干涉世俗政权主权者的信仰,更不能因为主权者的信仰问题而干涉世俗政权的事务。霍布斯否认教会对世俗政权的控制权,认为教会必须臣服于世俗政权,并且只能作为政权的一种辅助机构,从而根本否认了“教皇无过说”。

剥削贪婪的种种丑行劣迹,对教会的腐化进行批判,也是对第三步部分的补充。

《利维坦》的深刻内涵,霍布斯的思想,并不是我看一遍书就能完全领略的。有些语句我看了很多遍仍然感到不解,也许是我的悟性不足,但我试着用自己的感觉去理解。在霍布斯那个时代背景下,有这样先进的思想,是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者敬佩的。

《利维坦》读后感 篇2

霍布斯《利维坦》的题图可以分为上下两个部分,就上半部分来说,最为醒目的是从山峦中探出身体的巨人,他头戴王冠,左手握牧杖,右手持宝剑,威武异常。他的上半身和手臂由众多面向巨人头部的小人组成。巨人面色肃穆,俯瞰着崇山峻岭和山脚的小城。按照《利维坦》正文中的说法,这位巨人应该象征着那位“伟大的利维坦”或“活的上帝”。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这位巨人就会发现,虽然组成巨人的小人们都衣着整齐,但巨人的上半身却不着一缕,霍布斯与版画家AbrahamBosse展示给读者的是一位半赤裸的“上帝”。在基督教社会的美术史中,将神(除了道成肉身的基督以外)以赤裸上半身的形式加以展示此前从未出现。如果进一步研究这颇令人难堪的巨人,一个更让我们吃惊的真相将展现在眼前,这位巨人何止是袒露上身,更是犹如医学解剖图般暴露出了身体的内部结构。

《利维坦》的“引言”告诉我们,这位巨人的灵魂是主权,关节是官员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员,赏罚是神经等,但在这幅图中,这些内容统统没有显示出来,暴露的只是无数背向读者的小人,那么这些小人真的是组成这个“人造人”的种种内在因素吗?同样在《利维坦》引言中,霍布斯谈到组成利维坦的质料是人。可见,暴露出的并不是“人造人”的人体t器官,而是更深层次的质料,从巨人头部向下延伸出的或隐或现的框线赋予这些质料以形式,照应着本书的副标题。将“活的上帝”的上衣除去,纵向劈开他的身体,直接将质料袒露给我们,霍布斯似乎在题图部分就暗示了我们《利维坦》正文要从“论人”起始的原因。但如此展示的巨人也暴露出“活的上帝”的弱点。

首先,图中巨人似乎没有下半身,他仿佛是从崇山峻岭中长出的,这意味着巨人基本上无法向各个方向做大范围移动,主权者作为巨人的头部便与特定地域紧密地结合起来,或者说身处特定地域的主权者方才具备主权者的身份,一旦主权者因内乱流亡,原本的巨人就仿佛被砍下了脑袋,主权者的身份便不再属于流亡者。但内乱之后,国家得以恢复,即使组成巨人的小人不变,巨人也会长出一颗新的头颅。霍布斯在创作《利维坦》时查理一世已被斩首,查理二世流亡法国,克伦威尔扶摇直上,对照上文的分析,《利维坦》似乎难逃献给克伦威尔的颂歌的嫌疑。

其次,巨人附着于特定地域,双手所持的牧杖和宝剑只能在一定距离内挥舞,这意味着主权者的权力有一定的实施范围。相比巨人,作为组成部分的小人却有健全的四肢,他们虽然被框线所框定,但那些似有似无的线看起来并非不可突破,这意味着小人可以凭借自身意志逃到主权者力所不及之处。另外,握持宝剑和牧杖的意志虽然源于主权者,但力量则来自小人的合力,当小人纷纷叛乱或逃亡,宝剑和牧杖便只能轰然落地,此时可能依然戴着王冠的头部只是徒有其表。

《利维坦》读后感 篇3

所谓“利维坦”,是圣经中述及的一种力大无穷的巨兽名字的音译。霍布斯以之为书名,用利维坦象征国家,全书也主要讲国家之形成,并比较了君主制和无政府主义,以及教会国家之优劣,抨击教皇超越世俗政权的权力,揭发罗马教会的黑暗,呼吁教会全面退出政治体制甚至人民的日常生活。最终观点与马基雅维利之《君主论》有颇多相似,声称即使最坏的君主制也比自然状态或无政府状态为好。

霍布斯生活于十六及十七世纪的英国,正值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眼见时代风起云涌、革旧鼎新,思想在当时较为激进,加之在牛津任教,与科学家卡文迪许、伽利略、培根、笛卡尔等交往甚密(霍布斯曾做过培根的秘书),成为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对教会国家深恶痛绝,以《利维坦》的出版为代表,霍布斯被认为是哲学、神学上的勇敢斗士,正式吹响了自己反对统治欧洲近千年之久的神权的号角。 从政治理论上看,霍布斯的这本《利维坦》可以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相匹比,虽然亚里士多德之前有苏格拉底,霍布斯之前有马基雅维利,但二者均在理论的深度和广泛性上比前人更进一步,各自成为西方古代和现代的第一个政治思想家。霍布斯虽然著作颇多,影响较大的还有《论公民》《论物体》《论人》等,但要论学术价值最高、影响最大的还是《利维坦》。

对于这样的政治哲学经典,期望阅读一次便提炼以及吸收精华是不可能的,但一遍浏览下来,也带给了我两点思考。

一是从人性角度给出了国家成立之前因后果。霍布斯是位机械唯物主义者,认为宇宙是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质是独立的、永恒的、运动的客观存在。在这样的哲学思想基础上,霍布斯对国家的形成也先从人这一国家组成基础上入手分析。霍布斯认为人都是自私自利、恐惧、贪婪、残暴的,人对人互相防范、敌对、征战不已,像狼和狼一样处于可怕的自然状态中。在这样不幸的自然状态下,人人又都享有“生而平等”之权利,且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于是出于理性,人们相互间订立契约,放弃部分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个人或某个集体,使之成为主权者,并将群体意志化为一个意志,把群体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成为国家。“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用更尊敬的话来说,这就是活的上帝的诞生”。这样的论述无疑是让人拨云见日的,与同时代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描述相似。这样的论述天然动摇了教会的自成一统和教皇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因为他们的权力并非来自最广大人民自愿的社会契约,那么教会就必须臣服于世俗政权。但受时代所限,全书也强调君主制是国家制度的最佳形式,主权者至高无上,人民必须绝对服从。霍布斯如此论述前提应是这种社会契约自主优选出最佳人格的良政主权者和国家,但忽略了主权者和国家权力有了自主人格之后,权力天然的扩张性和无监督下的`腐朽性,缺乏约束的君主制必将导向腐朽堕落。

二是对宗教实质的总结对现在也有极高的参考借鉴意义。霍布斯作为近代唯物主义的杰出代表之一,其《利维坦》根本否认神的存在,彻底揭示宗教的实质。通过列举《圣经》条文指责教义的荒谬,震动了欧洲整个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他认为神或上帝不过是神学家的臆想和捏造,宗教存在的根源在于人们的恐惧和愚昧无知,毫无现实基础。宗教的创导者利用的也正是人们的这种心理而进行欺骗和控制。无论国家和教会,其权力都不是来源于上帝,教会绝没有理由掌握独立于国家之外,甚至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力。这种严密逻辑推导出的判断即使现在阅读也是会感觉掷地有声的,以人权反对神权,是人类思想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事件。

现今全球范围内有很多政教合一的国家,其实质都是宗教为国家统治的利益,向人们灌输服从权力的价值。必须继续坚持政治和宗教分离,并时刻警惕以宗教为外衣的政治运动暗流,尤其是宗教异端在偏远落后地区等“权力真空”地带的侵入,更多地从心理上教育群众,及时疏导人们的恐惧、不满、愤懑等负面情绪,避免为别有用心之人以宗教为切入口所利用。

《利维坦》读后感 篇4

利维坦是我读的第一本纯理论着作。不得不说,我被里面生涩的语句给难住了。很多词句抽象的让人难以接受,更别说还有那么多的思维是难以理解的,正如书中的论想象,想象一个虚无缥缈的词汇,竟然写了那么深刻,的确,书中有许多东西让人发思,我在读书的写下了一些粗鄙的见解,只是有感而发。

我写的第一句札记在第三章,开始写这些事强迫自己有个阅读思考的习惯,后来,我渐渐喜欢上这种感觉,虽然我习惯不好,在书上写,使得一些幼稚的思想留下,但在未来再次温习时有一个更高的思考时,就会有别样的理解与风情。

读书有时是无趣的,但写东西是充满乐趣。把自己看到的,想到的,与大家分享,这是一种内心的宣泄。

说道这本书,我们不得不说一下,利维坦这样东西。很多人不知道利维坦是什么,其实,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利维坦是七宗罪里的嫉妒之罪,是一个海怪。当然,我现在还是不知道,作者用利维坦做标题的深意。

作者在第三章中有一句是关于预见,即使预言。古人很相信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在神学还是非常盛行的那时,作者将预言定义为对过去经验的推测不由让人肃然起敬。自然界只存在现实,未来事物根本不存在。当然,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可以预见一些东西,可以未卜先知。因为他在这方面知道的比较多,他有许多类似的经历与经验,预言的准确便由所经历的事物的,以及对事情考虑的周密程度,所以预见不如称为:慎虑。

有些人对自己有一个完整的规划,有缜密的计划,而且说到必能做到,不是有什么天意,而是知道事情发展的规律。孙子兵法中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之说,虽然古人打仗会信奉神灵,但真正使他们胜利的不是天而是计无遗策。战争是不能允许突发状况的,虽然这种事情老是发生。知天命者,顺天,逆天。都是有着缜密的思考,谋而后动,所说的便是这些。赤壁之战,曹操败北,因为他没算到会有东风,根据他的经验,冬天不可能有东风,可是他错了,所以他败了,同样,在北伐时,诸葛用火烧司马,没想到会下雨,如果他料到会有这么一场雨,做了充足的准备,安能让蜀败亡。所以,没有人永远算对,只有猜对。

作为学经管的学生,我们将来很多都要与经济打交道。我开始并不理解为什么老师会推荐一本近乎是哲理的书来阅读。虽然利维坦的精髓在第二部分,也是我们重点读的部分论国家。但一开始的论人类之中精辟发人生醒之处不在少数。经济的诡异多变让人咋舌。例如这次次贷危机,到底有多少巨无霸倒下?这些巨无霸中,不乏一些经验老道之人,但他们还是倒下了。没人能预言未来,只有人能将假设无限肯定,接近于事实。

至于一些奇特事物的征兆那更是奇奇怪怪的说。很多事是先发生了,然后出现一些人回想,啊,这是征兆。如果事情没有发生,还会有这些征兆吗?历史发展了这么久,一些奇特的现象已经被认识到只是特定环境下产生的特殊的变化而已。

但是。还是有一些东西可以推断出来。好比,《三国演义》开篇,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君主集权的当时,这种怪圈必然会存在,当人民吃不饱的时候,就是造反的时候,然后,配合些或人为或真实的怪事,变成了假说,来个合理的理由,其实顺天意的人太多了,成功却真的很少,因为,根本没人接到上天的指示,啊,你去造反吧,我们罩你。这不可能的。或许这种说法,更接近于宗教的洗脑。更多的像心理学的暗示吧。还有一些事物的发生是有时间的周期性,于是又一些人便把这种规律当成预言,其实,这不过是对客观规律的一种诠释而已。

我们能想象到的东西是有限的,但人类的想象是无限的。很多我们是无法想象出来的,就算是一些必然存在也不能。思维真的很奇怪。

当思维形成后,我们需要一个工具来表达,于是语言便诞生了。有思维的生物并不是只有人类,有奇特发音的物种也有很多,但形成一个独特语言体系的只有人类。语言的发明是缓慢的,而且艰难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声调?这么多的文字?语言的出现时为了记录一些想到的东西,他是一个载体,作为载体,语言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人们思想的共识使得文字能传递信息。没有共识,徒有语言文字也是无法将思想传承。中国得以传承,语言的传承是决定性,例如埃及,现在还是有埃及,但没人用古埃及语,使得埃及许多知识成了历史的迷雾。但中国不同,中国许多奇迹东西由于文字的传承使得有证可依,有史可查,倘若中国文字失传,谁知道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是怎么诞生?怎么可能知道都江堰能护住天府之地那么长久?会不会有人猜测,这兵马俑是天外来客留下的印记?长城是外星飞行器的轨道?都江堰涉及到的尺度是不是从天空向下测量?四大发明的由来是不是天外来客的馈赠?我们现在能自豪的称这些都是我们名族伟大的创造,因为我们的传承,语言使得我们不会有太多的幻想,不会盲目。

同时,很多东西是有真假的,但不包括语言。因为语言本身是无意的,意义是人为赋予的,所以理解也就因人而已,现在我们认为的对错只是,绝大多数人认为这是这样的,所以他是正确的。对错只是人们在某一阶段对一个问题的主观理解与判断。

思维的集合,创造了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在这一价值观下进行推理与假设论证便有了一些思维的固定,一个属于大家的判断标准,这就是学术。人们的认识知识是永无止境的,所以,在一些狭隘的思维下的推论是错误的,但由于他成了大家的共识,很容易成为大家信奉的公理。例如很经典的上帝造人,地球是方的,等等。但人们有时在错误的基础上进行错误的推导,得到了正确的答案,或者有人继续推导发现了矛盾。会发现很多公理定理都存在纰漏,在质疑之下人类文明开始进步,科学如此,制度也是如此。

人们最喜欢干的事大概就是胡思乱想,这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很多想法是荒谬的。但很多想法却被更加荒谬的一个想法所掩住光芒,这个最荒谬的想法就是把这一切荒谬的想法在现实中呈现,正是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想法在推动人类世界的进步。开启时代之门。

谁都知道把思维体现需要怎么困难的一个心理准备。因为他在普遍价值观中是不存在的,是一种离经叛道。我们需要内在开端来推动我们自己。这样东西叫:欲望。

有欲望才是人类,没有哪个人类没有欲望。连讲求清心寡欲的道士也有欲望,他的欲望就是能清心寡欲,得道飞升。只是他们的欲寡,而不是没有。书中描述了爱与欲望的区别。爱的对象是已存在的东西,而欲望相对是将尚未存在的物体。

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类。

终于在一切准备就绪后,人类实现了一次联合,于是产生了国家。

《利维坦》真正的核心,论国家,向我们缓缓展开资本家对人权维护的同时,对别人剥削的强烈愿望,对立是每个社会人共同的性格。

《利维坦》读后感 篇5

特地去查看了利维坦的含义,所谓“利维坦”,是《圣经》中记载的一种巨大的海兽,力大无穷。霍布斯以此来命名《利维坦》,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

《利维坦》全书内容目录上是分为四个部分。但也有人是将其分为三个部分的。该书是霍布斯写于英国内战进行之时。看了书就得整本书是循序渐进的,书的一开始就表明了作者的哲学观点。霍布斯是一个唯物主义,在书的第二章论想象的开始,他开章就说“当物体静止时,除非有其他物扰动他,否者就将永远静止这一真理是没有人怀疑的。但物体运动时,除非有他物阻止,否则就将永远运动;这话理由虽然相同,却不容易令人同意。因为人们不但根据自己衡量别人,而且根据自己衡量一切其他物体。”他还通过了人们清醒和梦是的不同状态来佐证自己的观点。霍布斯提出,决定人的行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种是无意识的运动,一种是有意识的活动。后者的`产生是出于人们的想象,当它是向着人所希望的目标发展时被称为欲望,而离开人所不希望的目标时被称作反感。他认为,世界本不存在所谓好与坏,只不过是人们对于他所希望或者厌恶的事物的一种称谓。

生存的自然本能使人自私自利。

在别人也愿意的前提下必要时为和平放弃自己所具有的权力。

第二部分是论国家。在关于国家的成立上,霍布斯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但是人们又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于是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霍布斯相信,人类唯一的出路在于以相互订立契约的方式彼此放弃在自然状态下属于自己的所有权利与力量,把它们转交给一个客观实体,让它来保障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引出了这个实体同时也是本书的主角即国家,亦即是”伟大的利维坦“。霍布斯认为,国家建立之后,接受委托的一方便成为主权者。他在十八章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力中写到:”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力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予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于是在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表明臣民们要无条件地服从主权者的任何决定和行为。霍布斯所设计的社会契约的特点是这种契约的单向性,它只对订立契约而成为被统治者的人具有约束力,主权者却可以拥有几乎是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这使得主权者的权力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王权。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几乎没有任何对政府进行控制和监督的可能性,也谈不上任何的自由,甚至连他们的思想和言论都要受到严密的控制。霍布斯自己也承认这种控制的残酷,但他坚信在自由但充满危险和不自由但是享受安全与和平的两条道路上人类出于生存的本性只能选择后者。这样,霍布斯给主权者一个限制,就是必须保障被统治者的和平和安全,否则被统治者就可以不服从主权者的统治。霍布斯特别强调:

一是主权的不可分割,

二是主权的不能转让。

主权是”自然状态“中,人们之间的社会契约的产物,具有不可侵犯性。霍布斯认为,主权如果削弱,国家就会致弱;主权如果丧失,国家就将解体。主权是国家的灵魂,主权者的权力越完整和强大。

理论的基础上,霍布斯重点对教权进行了剖析,指出基督教”代他传道的人除非是国王,否则就不能以基督的名要求人们服从。霍布斯认为,“基督的使者的任务只是使人们想相信并信仰基督,但是信仰并不能依靠强制或命令”,从而在理论上论证了教皇无权干涉世俗政权主权者的信仰,更不能因为主权者的信仰问题而干涉世俗政权的事务。霍布斯否认教会对世俗政权的控制权,认为教会必须臣服于世俗政权,并且只能作为政权的一种辅助机构,从而根本否认了“教皇无过说”。

剥削贪婪的种种丑行劣迹,对教会的腐化进行批判,也是对第三步部分的补充。

《利维坦》的深刻内涵,霍布斯的思想,并不是我看一遍书就能完全领略的。有些语句我看了很多遍仍然感到不解,也许是我的悟性不足,但我试着用自己的感觉去理解。在霍布斯那个时代背景下,有这样先进的思想,是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者敬佩的。

《利维坦》读后感 篇6

我在之前小组汇报时主要负责的部分是介绍霍布斯,以及对《利维坦》这本书进行简介,后来对这本书第二部分“国家篇”(Common—Wealth)很感兴趣,于是又反复阅读了第13章(人类篇)、第17—21章(国家篇)的内容,并将我在阅读中的想法记录下来,组成了这篇读书笔记。

在第13章中,霍布斯描绘了当不存在一个使所有人都敬畏的权力时,就会导致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的一种自然状态。由于人的能力在本质上是平等的,在达到目的上也就产生了平等的希望,若不能共同拥有,则他们就会变成仇敌,在达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他们彼此都想努力毁灭或征服对方。霍布斯认为,导致冲突的原因为竞争(为了获取利益)、猜疑(为了安全)和荣誉(为了名誉)。在这种状态下,人由他的天性所决定,只能生存于激情和理性之间。

这一章其实就表明了霍布斯对于人性的看法,即性恶论。当人们处于自然状态,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权力使人们敬畏的时候,人们就会因为自己的欲望等激情,获取利益、获得安全、获取名誉,造成不断的冲突与战争。正是因为人们的这种天性,所以需要自然法的约束,同时需要国家的产生使人们对利维坦这一个海怪产生畏惧,使其服从于国家的管理,服从于自然法,约束人们的本性。

第17—21章中,霍布斯主要阐述了国家的产生、分类;主权者的权力、主权权力的继承,给我们描绘了在他脑海中,合理的利维坦——国家。

霍布斯认为,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使人摆脱悲惨的战争状态,也就是在第13章中所叙述的自然状态。这一战争状态是人们无法控制的自然激情的必然结果,因为没有有形的权力使他们感到敬畏,通过惩罚的恐惧以约束他们使其履行契约,遵守自然法。国家,也就是人们把他们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一个人或一个人集合,把所有人的意志或多数人的意见转变成一个意志,以此使人们抵御外敌的入侵、避免相互伤害以及保障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收获果实。

承受这一人格的人即主权者,并且被说成具有主权,其余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臣民。国家的本质和实质都存在于他身上。霍布斯指出获得主权者的权力有两种方式,即①人们相互之间达成契约,在确信能被保护和免受所有其他人的侵害的条件下自愿地服从于某一人或一个人的集合;②通过自然力量而获得,比如通过战争使敌人屈服于他的意志,并以此为条件让他们生存。

在我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其实不管是通过自然力量获得主权还是通过人们相互之家达成契约,本质上都是通过契约。通过自然力量获取的主权,人们因为害怕死亡、奴役而单独或许多人通过多数意见,授权一个人或多数人的集合进行一切行为,这就使得人们的生命和自由置于被授权人的权力之下。都是通过契约,人们将权力和力量授予主权者。在书中,其表述是:“人们把他们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一个人或一个人的集合。”我其实不赞同他的这种表述,我认为人们并不应该授予自己所有的权力,这种权力和力量应该是有边界的。霍布斯紧接着又在后文提到“我放弃管理自己的权力并将这项权力授予这个人或者人的集合”,霍布斯将权力的范围缩小到了“管理自己的权力”,英文为‘Rightof Governing myself’,与政府的英文‘government’正好相对应。但是其究竟指的权力是什么,霍布斯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两种方式获得的主权者,霍布斯列出了这些主权享有的权力;

①审定所有的看法和学说的权力;

②制定规则的权力;

③司法权;

④与其他国家或民族宣战和议和的权力;

⑤和平、战争时期一切参议人员、大臣、地方长官和官吏的任命权;

⑥根据事先制定的法律对臣民以财富和荣誉加以赏罚之权、处罚之权。

以上这些权力构成主权的本质,同时这些权力也是辨认主权存在于哪些人或哪些人的集合的标志。因为这些权力是不可分割的。我认为其实霍布斯所列出的这些权力,实际上就是“管理自己的权力”,也就是人们在订立契约时,将这些权力授予给主权者,构成利维坦。

这些权力授予给主权者,主权者行使管理臣民的权力,实际上我认为也是对臣民自由的一种限制。霍布斯在第21章指出,人们普遍接受的“自由人”指的是在有能力和智力做的事情上按其意志去做而不受阻碍的人。严格来说,自由指的是没有阻碍。当主权者拥有管理臣民自己的.权力时,人们按其意志去做的事情,便会受到主权者制定规则的阻碍。主权者创造了一个人造的锁链,人们称之为法律。他们通过相互间的契约将锁链(法律)的一端连接在被授予主权的某一人或某一议会中人们的嘴上,另一端连接在他们的耳朵上。也就是说,臣民把“管理自己的权力”授给主权者时,其自由就被这些“锁链”给束缚了。但是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叫做“法无明文禁止皆可为”,意思是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为,人们都可以去做。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观点和此原则相似,即所有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人们都有自由去做他们理智建议的利益最大的事情。这些对自由的“锁链”,其实就是对人们侵犯他人权利这种行为的束缚,通过“锁链”,将这种行为锁住,并通过处罚之权予以训诫,以此来保护臣民按其意志去做与而不受阻碍。

人们将“管理自己的权力”授予给主权者,主权者拥有上述权力之后,利维坦便诞生。在书中,霍布斯按代表者数量的多少,将按约建立的国家主要分为三类:

①当代表者是一个人时,那么这种国家的类型是君主制国家;

②当议会的全体人员都是代表者时,那么国家的类型是民主制国家;

③当议会的一部分人是代表时,那么国家的类型是贵族统治的国家。

我发现霍布斯其实就是君主制的拥护者,在第19章中,他用大篇幅来对比君主制与其他两种制度国家,得出君主制相比于其他两种制度的优越性,比如在君主政体下,君主的个人利益就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可以被最大程度地促进。以及虽然有弊端,比如所有臣民拥有的一切被一个人的权力所剥夺,但却被用来养肥君王身边的一个宠臣或谗臣,但是霍布斯同时指出另外两种制度也都存在这种弊病,这是不可避免的。

当被授予权力的人或集合的人死亡的时候,这就涉及到主权者的继承问题。霍布斯指出,在民主政体中,除非被统治的全体人们都死亡,否则整个议会不会消亡,在贵族政体中,当成员死亡后,议会会像主权者那样,行使属于主权者选择建议官员的权力。所以实际上,有关继承权的问题最大的困难就在君主政体中。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清晰的描绘出君主政体中主权者继承权的规则:①君主在世时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通过确切的言辞或遗嘱对继承人加以宣布;②如果缺少遗嘱和明确的文字表示,按照习惯来规定;③没有遗嘱也没有习惯,按照子女优先于其他人、男性子女优先于女性子女、兄弟优先于陌生人、血缘近的人优先于血缘远的人。

纵观我读的这几章内容,可以清晰地看出霍布斯的政治思想理论。他坚持性恶论,如果没有强大的权力对人性的约束,那么就会有自然状态那种人人战争的存在。要避免自然状态下的冲突,人们通过理性建立了自然法则,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权力去确保人们遵守自然法则,同样会陷入混论。此时就需要一个强大的、足以令人们敬畏的力量来约束人性,即利维坦——国家。

人们通过订立契约,将“管理自己的权力”授予给一个人或人的集合,形成国家。拥有这些权力的人被称为主权者,他享有管理臣民的一系列权力,并通过法律保障人们真正的自由。根据按代表者数量的多少,按约建立的国家主要有三类,其中最好的便是君主制,权力集中到君主一人身上,一方面由于这些权力不能分割,另一方面君主制能够使建议得到快速有效的表达、极大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决断不会反复无常、不会导致意见分歧等优点。而当君主死亡时,则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则对主权进行继承。

《利维坦》读后感 篇7

利维坦是传说中的一种食人海兽,后被比喻专制政府模式。政府有双面性格:由人组成,又由人运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种半神半兽的品质,在保护人的同时又在吃人。吃人的专制政府称为利维坦,所以,就有了人类社会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维坦关进笼子里一说。

霍布斯的《利维坦》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借此论证君权至上,反对“君权神授”。

他重新发现了“人自身”,看到古典政治理想的不现实性。对霍布斯来说,“最佳政制”并不是最首要的,而是人的“生存”、自保。必须重建政治,确保人的生存。霍布斯首先要为政制寻找一个正当性的根基,这是因为,除了对古典理想主义的不满,他似乎也同样反对马基雅维里过分的现实主义路线。因此,霍布斯保留了古典“道德政治”的理想,但又把目光转向政治的“开端”进行思考。如果说古典政治依据目的论的自然观,发掘的是手段——目的的过程;而霍布斯把这一方式颠倒为原因,结果,历史主义的方式。

霍布斯重建道德的政治的方式是重构“自然法”理论。他发明了“自然状态”,这一状态就是人与人的战争状态,一切人为了自保在自然状态对一切事物具有权利的结果,人与人的冲突,自然欲望的激情的个体。基于此,霍布斯得出了“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自然权利”是霍布斯的新发明,也是现代政治哲学的核心观念。从此,洛克、卢梭、康德等哲政治哲学家无不从接受霍布斯的“权利”概念而思考政治问题。他发现了“特殊性”,自私的个体。现代性就是特殊性、个体的发现。

由此,政治哲学从以自然目的为依据转换成以人的目的建立。自然权利从古典的自然正义、正当转变为现代人的自然权利。政制的本质就是基于人的意志的人为创造,政制就是人造物。

霍布斯以“自然权利”为根据重建了“自然法”(第十四章),并在自然的基地上构建了“利维坦”式的正当生活。政制不在于确保人追求“善”的生活,而在于提供追求幸福的“条件”,霍布斯提供的是一个绝对严厉的“利维坦”来确保。而利维坦的正当性就在于前面经过论证的“自然权利”的正当性,“自然权利”就是绝对的“自由”,就是绝对的道德。因为它根植于人性。

不过霍布斯的《利维坦》是为克伦威尔的独裁专政唱赞歌,为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政治统治奠定理论基础的,他在书中用很大篇幅记述了法律方面的各种问题。在今天看来,霍布斯的理论已不再新奇,他的政治主张也不再重要,他留给后人的是“利维坦”这个名词。在当今社会,利维坦成了政治学界、社会学界和一些经济学者们用来描述专制的政权的专用名词。现在所讲的利维坦或者利维坦模型,就是指那种不受约束的、滥用权力的、胡作非为的、令人民生活困苦不堪的专制政府。

《利维坦》读后感 篇8

我们一生中,有很多非常重要但是往往又容易被我们忽略掉的问题有很多,比如“为什么会出现国家?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稳定为什么特别重要”

首先,国家是在什么背景下产生的呢?真的是那些国王等各类型称谓的统治者所谓的“君权神授”吗?还是,霍布斯所说的:人类建立国家是为了生存的欲望和消除恐惧,从“所有人对所有人战争中”解放出来。

霍布斯的推理大致如下:为了摆脱可怕的自然状态,进入和平状态,人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主权者,从此所有人都进入了契约状态,只有主权者一个人仍然处在自然状态,可以为所欲为。

为什么这样说呢?

在自然的状况下,人类应该是平等的,人天生被赋予一些自然和不可剥夺的权力。但是,在这样的状况下,人类处在没有任何规则、法律的自然状态,而人性最本质的东西就是生存的欲望,这样为了生存,为了争夺有限的生存资源和空间,人们就处在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中,所有人所有时候都活在恐惧中,战争随时随地发生。

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在《自私的基因》一书所推理的,我们人类也只是基因传承的工具,所以,我们必须自私,凡事要先考虑利己。

国家既然是人们经由社会契约创造出来的,创建国家、确立统治者权力的目的是出于人们的理性和幸福生活的需要。那任何制度和组织要保有生命力,都必须正视人性,尊重利己欲望这一人的自然权利。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对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最重要,对于执政党而言,稳定也是压倒一切。没有秩序,自由民主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