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件事作文700字
倚栏轩整理的记一件事作文700字(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记一件事作文700字 篇1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同学一起去做月饼。我们刚进店里,阿姨就把做月饼的工具和材料拿过来,然后给我们介绍做月饼的程序。
我系好围裙开始做月饼喽!首先我把月饼皮儿压好,接着把馅儿放在皮儿的上面,然后裹起来,最后把它放在模型上压一压,就可以放在烤箱里烤了。烤完了,就把它放在塑料袋里,再放在纸盒里就完成了。
我掰了一点月饼尝了一下,哇!真好吃!还是自己做的月饼好吃啊!
记一件事作文700字 篇2
“书非借不能读也”不是自己的,便会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却把它遗在一边。习惯拥有了她的爱意,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模糊了她对我的爱意,那深深的爱意。
“妈妈,为什么不能玩游戏?别的妈妈都让的”
“这……不许!就是不许玩!妈妈皱着眉,无视我的反抗,“蛮横”地把电脑关了。
“为什么,为什么??”
“……迟疑片刻,你似乎也解释不清楚,“反正对你好就是了。”
“哼!你这就是不爱我!”
青春期的孩子就是这样——你越不让他干嘛,她就越是要这样做。‘天龙压不住地头蛇’趁你不注意,我便玩上那么几局,而你发现了便是无休止地管教,有时还打我那么几下。可是这只能加剧我的叛逆心理,只是让我渐渐淡忘、模糊你对我的爱。
敏感的心随着视线的模糊也渐渐看不太分明了。
终于,我的世界也模糊起来。还好你发现及时,连忙放下干了几天的工作,硬是把当时执拗的我给拖到了医院配眼镜。
“‘我不要戴眼镜,戴上眼镜丑死了!”
“不行,不戴上,你怎么学习,你以后怎么办!”
我还在胡思乱想,却忽略了你语气里的焦虑。
最后,我极不情愿地戴上了我认为很俗的眼镜。可是眼前的.景象却让我惊讶起来:原来左边挂着的是时钟,而时针已经指到1了;原来我右前方那团白乎乎的东西是一个花瓶;原来阳光下的叶子泛着光泽。
带上你,这幅我觉得有点俗的眼镜,我竟然发现原来周围的世界是这样的,这样细致,这样丰富,这样美丽。
“喂,怎么样,看得清楚吗,舒不舒服,合适不?
我皱眉,不耐烦地转过身看去:妈妈站在我身后,她的眼睛下已有了一圈黑晕,她的皮肤早不似原先那样白哲,她的眼角已有了细纹,几丝枯黄的碎发在风中飞舞,使她显得有些憔悴。她此时正一脸关切地望着我,眼里是那深深的爱意。
是的,我看清楚了,那爱意是那样的清晰。心似乎被什么敲了一下,有些沉闷,有些难过,还有些羞愧。“还好,很清楚……那什么,谢谢妈妈了。”
谢谢你,那副我认为有点俗的眼镜让我感受到清晰的世界,是那样美丽;谢谢你,让我看清楚了母亲已经不再年轻,我该长大了;谢谢你,让我的心不再模糊,深深地感受到了那清晰的爱意。
记一件事作文700字 篇3
记忆好似那无垠的九天银河,一件件事就是那九天银河中的点点繁星。其中,最闪亮的那一颗,就是在今年寒假那件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事。
那一天,我和妈妈乘一号线到天安门东,我一下车就兴致勃勃地问:“妈妈,妈妈,故宫到了没?”“拐个弯,再过条地下通道就到了!”妈妈和蔼地说。
一会儿功夫,就来到了故宫。买了门票,租好导游机,开始了我的故宫之行。
不大一会儿,就到了太平门。太平门是明朝皇帝上朝的地方。这时你可能会问了,我们平时在电视里看到的不是都在大殿里上朝的吗?其实,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那都是导演编的。明朝都是在露天的太和门上早朝的,并不是在大殿里的!说到太和门,有件东西你是必看不可的,那就是半蹲在太和门前的铜狮。那是紫禁城里最大的铜狮。东面的雄师威风极了,右腿逗弄一只绣球,张牙舞爪的;西边的雌狮则慈爱地用左腿轻抚小狮子,充分体现了母爱的温暖。
接下来就是赫赫有名的太和殿了。太和殿,俗称金銮殿。它是一个非常神圣的地方。明清两代,它用来举行大典。就连皇帝过生日也在这儿举行盛大的晚会,那场面真是门庭若市、热闹非凡。我怀着激动和好奇的心情,往厚厚的人墙穿过去,到达了人墙的最前面,定睛一看,大吃一惊。殿中金碧辉煌,矗立着金灿灿的柱子,皇帝的龙椅金光闪闪,为了修复这宝座,光雕刻就雕了半年多,工艺十分复杂,让人叹为观止。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把中轴线上的前三殿后三殿看完了。该看看御花园了。刚进御花园,有名的'连理柏便扑入眼帘。你瞧!那枝干交错在一起,好像彼此相爱了一样,真有意思!看完了各种奇花异木,便来到了最后一个景点——堆秀山。那堆秀山上的石头千疮百孔,好像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上旁有小道,可以上去俯视御花园全景。我好奇地想登顶看看,却不知为什么被拦住了。唉,真可惜,不能上去一饱眼福。
虽然我玩得正在兴头上,可两条腿跟灌了铅似的,再也走不动了,只得恋恋不舍地结束了这次令人永生难忘的故宫之行。
故宫是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它也是中华民族艺术的瑰宝。它为我的人生画上了灿烂的一笔。我将永远记住它!
记一件事作文700字 篇4
有一件事是我亲身经历的,它是那么地惊险,令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时我才5、6岁吧。爸爸在郑宅教书,我当然也在那儿。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带了一把自制的木剑到楼下玩耍。猛然被人用水枪射了一枪,我刚想冲那人破口大骂,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好友雷雷逗我玩呢!
雷雷见我注意到他了,便对我说:“庄庄,耍剑多无聊,不如我们来玩水枪,我用水枪射你,你在前面闪,我射中就算你输。”
“好。”我满口答应了。就这样,他射一枪,我闪一枪。我一闪一闪地,不知已退到了一口井边。但我毫不察觉。雷雷见状惊呼:“庄庄,小心身后!”
我以为他在跟我开玩笑,边退边摇手说:“雷雷,兵不厌诈,你休要瞒我,这我比你清……”
话未说完,随着“扑通”一声响,我掉进了井里。我拼命挣扎,不知不觉喝足了水,脑子里一片空白。但似乎还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我信雷雷就不致于葬身于此了。”
这时,雷雷的爸爸刚好就在井边,他连忙爬下井,像老鸡救小鸡似的,“扑扑”拍着翅膀把掉在水里昏过去的我救了上来。令人称奇的是,木剑还在我身上。我爸爸也赶来了。爸爸按着我的肚皮,想把水从我肚里压出来。这办法果然有效,水从我嘴里慢慢吐了出来。
但我已被井水冻得半死,怎样使我苏醒过来呢?妈妈说,给庄庄烤烤手;奶奶说,得洗个热水澡;爸爸说,以上两个办法先试试,如果不行,就把棉被盖在庄庄身上,使他彻底醒过来,再不醒,惟有送医院了。妈妈奶奶都赞成,说干就干。烤了半小时,无效;泡热水澡,有点用;盖棉被,我慢慢醒过来了。
我一醒过来,就说:“爸爸妈妈,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们了。”爸爸说:“傻孩子,你是我们的心肝,怎能离开你呢。”
至今,我还把我的剑珍藏着,因为它是我的患难之交,生死之友。在我患难之时,它没有抛弃我,没有嫌弃我,而是勇敢地与我度过了难关。这是发生在我幼时的最惊险的一幕,老天保佑我,有惊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