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爆竹总结
倚栏轩整理的春节烟花爆竹总结(精选8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春节烟花爆竹总结 篇1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
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
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春节烟花爆竹总结 篇2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大竹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街道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宣传,取得了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
组织工作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散发宣传单,逐户上门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等渠道向市民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利用临街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标语,在农贸市场、专栏板块、小区门口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督促城区餐饮店签订禁燃承诺书,并运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街道、社区合理安排队员执勤,充实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春节期间巡查管控,及时劝导阻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烟花爆竹总结 篇3
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落实
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制定方案,在全区进行宣传贯彻。
二、宣传及时到位,效果明显
20xx年4月10日至11日,我区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会暨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培训会,副区长何兴万、区安监局局长曾清友、副局长谭丛华、区工商局副局长周家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及各镇(街办)安办主任,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经营户安全管理负责人共3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了专题辅导讲座,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安全及法律责任等。会议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照条例依法履职尽责。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经营条件,做到依法、安全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告、文件等多种方式和方法,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传达到了千家万户,做到了家喻户晓。
三、联合执法,工作到位
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年来,我局共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6次,共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黑窝点5处,非法经营户6家,共收缴非法产品68.5吨。在20xx年11月8日安监、公安联合执法中,石板滩镇东风街47号户主叶金元由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3天。20xx年1月6日下午15时,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石板滩镇政府相关人员20余人,来到石板滩镇东风街17号“万寿冥品行”对其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处。此次行动共查获火炮600余饼,烟花70余件,条炮1000余条。对当地的非法储存和经营者起到了震慑效果。20xx年4月24日至28日,区安监局汇同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办)安办主任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8盘,责成已办证经营户完善安全条件100余条次,捣毁非法经营点3处(其中大丰市场对面,收缴非法产品14盘,新都镇彬芳加油站侧副食店,收缴非法产品34盘,木兰镇市场口,收缴非法产品6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揭制非法产品渠道。
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总结其非法产品来源的特性,建立举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的工作方式,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
春节烟花爆竹总结 篇4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安全大排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四、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春节烟花爆竹总结 篇5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金安办〔20XX〕10号)文件要求,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和管理,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2月3日上午,镇政府组织召开了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检查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村、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领域,严抓工作落实
我镇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涉及农民自用船、春运交通、消防安全、冬季取暖安全、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7个领域,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向负责人指出,并限时整改。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职能单位的督查,对工作不深不细的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1、农民自用船
我镇共有4个库区沿线村,已安装号牌的船只共123只。根据县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立即采取行动,成立由镇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工作小组,分管负责人带队,于20XX年2月2日至3日深入各村分别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农民自用船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评。一是实行四级网格化管理。从镇、村、村民组长到船主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各级网格员联系方式。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压实责任;二是建立台账和隐患排查清单。严格落实周报告制度,一周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向船主发放提示函、利用广播、QQ、微信、张贴宣传横幅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农民自用船安全知识。20XX年2月18日,召开各村业务经办人及船主安全教育培训会议,认真吸取安庆市宿松县“2.4”船舶侧翻重大伤亡事故教训,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加大监管力度。镇执法大队和安监所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各村属地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农民自用船安全现状。截至目前,我镇共查处11项隐患,已整改到位6项,整改中5项,小渔桶3只,简易组装船1艘,皮划艇1艘。
2、春运交通安全
春节期间,是人们出门走访的高峰期,人流量、车流量剧增,为确保我镇春运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镇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整治和宣传声势。利用广播、发放春运交通安全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共张贴宣传横幅32条、一封信4000张。
3、消防安全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村(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春节期间派出所、安监所执法人员等相关单位深入到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次,查出安全隐患3条,责令整改零售店2家;同时,要求各村委会加大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力度,深入到辖区范围内各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对农户家中使用液化气、用电等不安全规范的行为予以现场指导纠正。
4、冬季取暖安全
在冬季取暖安全方面,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镇共召开3次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入组召开村民会议、发放冬季取暖安全一封信、张贴宣传横幅、利用QQ、微信、电子显示屏、广播、小喇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张贴宣传横幅和播放电子显示屏共计50余条,出动宣传车1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三是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逐户对全镇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好摸底登记工作,重点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建立重点人群排查台账,深入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提醒工作,做到镇不落村,村不落组,组不落户,户不落房,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坚决防范冬季取暖意外事故发生。
5、森林防火
冬春季节是火灾频发时段,农村群众有进山扫墓祭祀、焚烧耕地的习惯,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此,我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止发生此类事故。一是加强部署。逐级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强化宣传。利用广播、电子屏幕、张贴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落实巡防巡查制度。每天安排护林员进行巡查,严格火源管控制度,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6、危险化学品领域
危化品领域重点关注辖区内加油站点和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我镇现有4个加油站点,一个加气站,春节前,镇安监所对其进行了安全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经过排查,未发现我镇辖区内存在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7、烟花爆竹领域
在烟花爆竹打非领域,我镇分别从经营、存储、燃放等环节进行排查整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打非包保责任。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共召开3次会议,安排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镇执法大队和安监所主要负责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常态化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各经营点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隐患排查。为强化“打非”工作领导,在重点时段,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村分别召开会议,检查指导“打非”工作,要求各村也要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点和非经营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评,构筑镇村联动的打非工作格局;二是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贯彻省、市、县打非工作部署。根据全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召开会议,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政府分别与各经营点签订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打非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职责;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始终保持从严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经营行为。镇执法大队、安监所联合古碑派出所对全镇36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和其他商店开展全覆盖检查,逐个排查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群防群治"打非”氛围。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引导经营户、消费者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重点时段,加大对零售经营户的宣传力度,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等重点时段,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运输和燃放知识,营造良好的"打非”监管氛围。我镇现有36家烟花爆竹经营店,从20XX年12月至今,共开展6次专项检查,发现3项隐患,均已整改到位。
三、落实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
我镇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具体值班人员,并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对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2、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组建好本镇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完善好安全救援设备,并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和协调联动,集中执法力量,对各个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跟踪执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执法效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春节烟花爆竹总结 篇6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全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景谷派出所将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向景谷乡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景谷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景谷乡政府根据景谷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景谷派出所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火爆的时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景谷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情况的巡查力度,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重要地段的消防力度,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盯防,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村组和农户家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了一部专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景谷派出所出动警力24人次、协警人员11人次,警车11辆次,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5家,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掀起了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宣传攻势。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群众了解危爆物品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此类事故、案件的发生,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春节烟花爆竹总结 篇7
为扎实做好朝阳县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按照《朝阳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县域内批发、零售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经营安全。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履行职责,我局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的原则,时刻把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保障工作当成头等大事。11月,局领导召开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求工作人员要按照《朝阳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的要求,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开展全面覆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无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检查
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柳局长带领局危化股执法人员深入一线,认真对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烟花爆竹批发及零售店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的内容,对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检查。
一是坚决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二是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采取返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或者就地封存。
三是对县域内批发及零售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进行收缴并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承诺书,确保销售期内不再销售。
四是推行零售点所在村、乡镇介入烟花爆竹零售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层层把关,核准零售点的安全条件是否真正符合要求,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市场规范安全。
截止目前,我县共计检查烟花爆竹企业125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项,目前已整改完成。县域内154家零售企业及2家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已全部收缴,且已经全部签订烟花爆竹安全承诺书。
三、下一步工作
1.要切实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企业基本安全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许可安全条件。要强化“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2.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乡镇政府的力量,以发文、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督促其做好平时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只有这样,联合执法才能真正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春节烟花爆竹总结 篇8
为做好20xx年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县安监局《xx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发[20XX]3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基本情况
我现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5家,春节期间新增临时销售网点7家。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及时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安监局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1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合法经营的重要性。
(三)专项检查,整改落实
按照县安监局下发的《xx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打非”工作,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网点以及其他商铺总计1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填写临时零售点审查意见书7份,查处安全隐患2条,整改隐患2条,整改率100%。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购买者携带火种购买烟花爆竹);场所选择有安全隐患。
2、烟花爆竹储存库房垛高、垛与墙的`距离不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储存库房警示标志数量不够。
四、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加强对常年零售经营业户的安全监管;继续保持打非的工作高压态势;扎实做好节后剩余烟花爆竹回收和处臵工作。通过对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全镇未发生因烟花爆竹致人伤害等事故。今后,我镇将继续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为净化我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市场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