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倚栏轩整理的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精选12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1
根据龙潭街道办事处安排,我社区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社区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安监员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社区根据《龙潭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
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走访调查企业23户。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多数企业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三是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因镇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企业、商户无法取缔。
二是企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2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由安监站负责检查。
二、采取措施、重点治纠资料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开建管【20xx】9号)文件要求。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职责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贴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状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三、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少数施工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为此我处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结论、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在工作中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四、取得的成效
透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处认为取得了必须的成效。1、透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2、多数企业能很好的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理解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五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本月行动共查处安全隐患53项,局部停工3项、限期提交资料1项、现场审查13项、共检查在建施工企业110余家。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虽然本月行动取得了必须成效,仍与安委会的要求还存在必须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持续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3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由安监站负责检查。
二、采取措施、重点治纠资料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开建管【20xx】9号)文件要求。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职责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贴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状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三、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少数施工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为此我处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结论、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在工作中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四、取得的`成效
透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处认为取得了必须的成效。1、透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2、多数企业能很好的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理解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五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本月行动共查处安全隐患53项,局部停工3项、限期提交资料1项、现场审查13项、共检查在建施工企业110余家。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虽然本月行动取得了必须成效,仍与安委会的要求还存在必须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持续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4
根据区安委会安排,我处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现将五月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由安监站负责检查。
二、采取措施、重点治纠内容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开建管9号)文件要求。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三、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少数施工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为此我处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结论、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在工作中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处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2、多数企业能很好的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五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本月行动共查处安全隐患53项,局部停工3项、限期提交资料1项、现场审查13项、共检查在建施工企业110余家。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虽然本月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安委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5
根据龙潭街道办事处安排,我社区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社区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安监员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社区根据《龙潭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
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走访调查企业23户。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多数企业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三)是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因镇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企业、商户无法取缔。
(二)是企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6
根据区安委会安排,我处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现将五月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由安监站负责检查。
二、采取措施、重点治纠内容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开建管9号)文件要求。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三、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少数施工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为此我处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结论、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在工作中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处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多数企业能很好的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五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本月行动共查处安全隐患53项,局部停工3项、限期提交资料1项、现场审查13项、共检查在建施工企业110余家。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虽然本月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安委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7
根据区安委会安排,我处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现将五月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由安监站负责检查。
二、采取措施、重点治纠内容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开建管9号)文件要求。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三、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少数施工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为此我处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结论、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在工作中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处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多数企业能很好的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五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本月行动共查处安全隐患53项,局部停工3项、限期提交资料1项、现场审查13项、共检查在建施工企业110余家。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虽然本月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安委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8
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工作安全、有序的发展,根据区政府安排和信安委《鄂豫省界区域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动预案》的工作要求,我社区警务大队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辖区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会议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为落实信安委的工作部署,按照要求,8月8日,我队召开了高规格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动员大会,对集中行动的时间、方法、步骤、目标任务等作了周密安排。全队上下形成了“打非治违”的共识,坚定了“打非治违”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按计行动,工作有的放矢。依据全市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我队认真研判形势、找准问题症结,分析工作利弊,结合实际制定了本辖区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方案,有的放矢、有条不紊地稳妥开展工作。
三是联合行动,统一协调。为及时掌握集中行动进展,切实解决工作难点问题,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由区安委办牵头,我公安与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组成联合执法行动组,对辖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进行拉网式排查。打击了无证无照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打击了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二、取得的成效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小烟花.爆竹销售点2个,烟花.爆竹直销处3个,其中无证无照经营的2家。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销售点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多数销售点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销售点,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1、企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2、少数销售点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9
xx月xx日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x月xx日xx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了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目标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9名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盘山县安监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和时间步骤等,并印发至各镇、园区、重点企业,要求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自检、自查。
二、加强宣传,层层动员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气象大喇叭等宣传平台,通过印发宣传单、法律法规单行本、《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及深入企业讲课等方式,借助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优质服务杯竞赛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镇、各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
累计短信宣传范围达7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张、宣传册5000本、宣传挂图400张,培训企业人员400余人,企业参与竞赛人员达3000余人,营造了浓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打击,突出重点
我们集中力量对直接监管的39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423起,其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11起;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42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6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3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61起。
在全面排查打击的同时,我们重点突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末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末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未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末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或含有氯酸钾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打击,共检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89家,出动执法人次71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08起,为规范我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注重结合,确保实效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将“打击治违”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城市燃气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工作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按照专项行动时间安排稳步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10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由安监站负责检查。
二、采取措施、重点治纠资料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开建管【20xx】9号)文件要求。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职责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贴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状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三、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少数施工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为此我处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结论、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在工作中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四、取得的成效
透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处认为取得了必须的成效。1、透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2、多数企业能很好的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理解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五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本月行动共查处安全隐患53项,局部停工3项、限期提交资料1项、现场审查13项、共检查在建施工企业110余家。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虽然本月行动取得了必须成效,仍与安委会的要求还存在必须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持续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11
根据龙潭街道办事处安排,我社区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社区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安监员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社区根据《龙潭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
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走访调查企业23户。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多数企业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三是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因镇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企业、商户无法取缔。
二是企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打非治违年终工作总结 篇12
根据区安委会安排,我处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确保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大局稳定。
现将五月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管处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具体由安监站负责检查。
二、采取措施、重点治纠内容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徐开建管9号)文件要求。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三、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少数施工企业与检查组打游击,不配合,态度不正确。
为此我处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重点治纠,彻底严查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结论、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在工作中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处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多数企业能很好的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五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本月行动共查处安全隐患53项,局部停工3项、限期提交资料1项、现场审查13项、共检查在建施工企业110余家。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虽然本月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安委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