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倚栏轩整理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精选10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要求,按照《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区多措并举,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迅速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区内医共体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医保分管负责人、医保办负责人区内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向两定机构宣布了我区今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安排,现场与15家定点医院与58家定点药店签订了承诺书,会上还开展了一次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工作,要求医共体牵头医院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通过此次会议,将医保政策及基金监管要求传达给两定机构尤其是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让他们对日常医务工作与医保政策结合有了进一步了解与认识。会后各家医疗机构与915名医务人员签订了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
二、下基层开展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我局从5月9日起逐个到辖区内九个乡镇开展医保政策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宣传活动。改变以往宣传活动走过场的情况,邀请医疗专家进行现场义诊,吸引老百姓坐下来听一听政策宣讲,将医保政策以及打击欺诈骗保活动要求编制成漫话宣传册及宣传单,印发给过往群众,宣传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三、进一步加大违规费用的追缴工作,对违规行为处理不姑息不护短。坚持开展病历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按出院结算人次5%的比例随机抽取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邀请第三方专业团队从合理收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方面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检查,结合医院HIS系统同期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将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四个合理”情况进行逐项评审。去年在日常检查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共查处存在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8家,暂停9家零售药店医保结算2个月,集中和个别约谈29家医药机构负责人,对违规收费的资金予以5倍核减,实行顶格处理,并将结果在全区实名通报。x年共核减各家定点医药机构资金427.12万元,全部返还医保基金。
四、试行定点医院住院病历一案一审监管办法。针对我区x年医保资金增长过快的情况,我局试运行“一案一审”评审制度,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本年度所有住院病例开展“逐案”评审。成立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专家、医保监管部门人员和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参与的专业评审组,先通过智能审核系统筛查出疑点数据,再结合住院病案和收费清单,依据临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管理标准进行人工评审,核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挂床收治、过度治疗、超数量收费、超标准收费、低标准入院等情况。5月7日开始进行评审活动。经评审发现存在疑似低标准入院、检查式住院情况,超范围、超数量收费、过度治疗和滥用抗生素情况仍然存在。我局已完成五院的初评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五院,要求其限期申诉,其他定点医院的评审正在进行中。
五、下步工作:
1.集中开展一次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工作;
2.完善“逐案评审”制度;
3.编制欺诈骗保行为检查问题指南,对照指南找准问题,查缺补漏。
4.继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工作。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2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捂紧老年人的钱袋子,守住老年人的`“养老钱”,真正让老年人乐享晚年。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涉老“食品”“保健品”等涉诈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充分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该局首先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防老诈骗宣传活动。运用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商场超市电子屏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重点宣传了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要把普通食品当保健食品”“听从医生建议”等内容,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让老年消费者及其家人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全局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xx多条次,大大增强了老年人预防诈骗的意识和辨别诈骗手段的能力。
为确保整治行动做到有的放矢,该局把查处食品、保健品广告、经营标签标示不规范等作为检查工作重点,定期开展保健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对“涉老”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测监管,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信息追溯等主体责任,推动保健食品销售管理规范。与此同时,还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的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已摸排涉老保健品等经营户253家。
为有效震慑养老诈骗行为的发生,该局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确保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截至目前,县局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21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63家。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3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推进情况:
(一)切实提高站位。制定印发《20xx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XX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狠抓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全力保障基金安全。
(二)抓好《条例》集中宣传月。全面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区《条例》学习培训、“两定管理办法”培训会,全方位、多层次贴近基层宣传《条例》,发放宣传材料11650份,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稽核监管。按照20xx年检查要求,召开两定机构现场检查部署会,制定检查计划、统一检查标准、强调检查纪律。统筹局机关及经办机构力量,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截至目前,已完成141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暂停医保结算关系11家,追回、拒付、核减违规医保基金225.43万元。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假”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要求全区家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行为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5月底前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开展了“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了工作报告,自查均尚无“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发生,结合现场检查未发现“三假”情况。
(二)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专题整治情况。按照要求,积极对接区司法局、卫健委、法院三个部门提供20xx年2月医保局成立以来全区涉及医疗纠纷调解或医疗机构关于医疗纠纷损害责任纠纷人员的基本信息,经比对,XX区无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情况。
(三)开展违规问题处理清零。摸排自查XX区医保局自成立以来截止20xx年12月31日查处的31件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52.98万元均已处理到位,实现违规问题处理见底清零。
(四)开展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依托市医保局提供门诊疑似数据,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通过调阅诊疗记录、核对药品进销存、电话回访、走访参保群众、问询当事人等方式对筛查疑似数据开展现场核查。通过检查发现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结算时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不一致等问题,下一步将责令限时整改,并跟踪问效。
三、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区医疗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二)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巡查机制。联合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将医保窗口前移,对口驻点提供医保政策讲解咨询、开展事中指导、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搜集定点医药机构的意见建议,开展“医保专员”驻点月巡查。
(三)完善医保社会监督机制。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乡镇、村居社区等行业的代表共27人为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发挥其广泛的群众代表性、扎实的`专业功底,共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
(四)推进医保“网格化”管理。印发《XX区医疗保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征集各镇街、村社区网格员名单,统一部署,组织网格负责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员进行岗前培训,逐步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医疗保障网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医保经办机构、两定医药机构要牢固树立维护基金安全主体意识,加强医保政策、规定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杜绝麻痹思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大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合理就医、购药,主动参与到基金监管工作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是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医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关系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全区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4
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保护老年人财产安全,助力提升平安永昌、法治永昌建设。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斌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及省、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及《平安永昌建设领导小组维护社会稳定组20xx年工作要点》《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审议通过了《永昌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
全院干警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主动作为,重点围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推进专项行动,守护好老年人“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部署,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充分发挥审执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开展“养老诈骗”宣传,以更加丰富多样的形式向群众普及养老诈骗相关知识,结合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网络平台和“法律八进”“逢6上街志愿活动”、巡回审判等,通过转发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宣讲、印发宣传彩页、播放标语等多样形式,扩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覆盖面,提高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根据州县医保局的安排部署,按照基金监管督查全覆盖要求,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梳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院全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其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讲述身边的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从各职工思想上筑牢“医保的基金绝不能骗,政策的红线绝不能踩”的意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树立医保定点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
1、串换药品收费:存在部分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物替代为医保支付药物;
2、住院病人存在开出无适应症的`药物;
3、住院病人开具口服药时超出7日的药量,与住院天数不匹配的情况;
4、门诊购药存在使用他人医保卡的现象,并有一家开多种药品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规范经办流程,加强医患沟通,严格自查自纠杜绝串换收费,执行医保目录内药品名称和价格标准结算。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6
根据xxx市医疗保障局x医保字〔x〕2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x市医疗保障局及x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引发的x医保字〔x〕30号《关于印发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我塞北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联合医院、卫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塞北管理区医药机构进行专项行动检查;并由市医保局李xx长带领的第一督查组对我区医院进行检查。现将具体内容汇报总结如下:
一、药店:
我区共有六家定点药店,具体检查问题如下:
1、华佗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电热宝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2、德仁堂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3、百康(海源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有摆放化妆品、电饭锅等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时没有留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4、察哈尔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5、润佳药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6、百康(塞北店):已落实一店一签协议情况,建立医保政策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的地址、名称、医保刷卡系统与编号一致,有变更的事项及时变更。在药店的.明显位置悬挂《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并履行协议。药店完整的保存医保机打结算票,药店的刷卡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药店未摆放医保政策规定外的物品,未进行促销经营等活动。没有违规使用社保卡等行为。在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出售的处方药未留有处方。对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二、医院:
1、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医护人员名单、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无问题,有变更的事项也及时变更,已建立医保规章制度,医保办有专职人员管理,医院的HIS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功能健全,协议情况已落实,医疗机构的审批、校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具有卫生计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
2、大型设备上岗人员存在无技术合格证,超范围执业情况。
3、不存在故意放宽收住院标准,不存在冒名顶替、挂卡住院、分解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无指征住院等违规行为
4、抽查x年病历10份,未按时上交病例,同时病例中存在治疗未登记、无指征用药、未签署知情同意书,重复用药、检查报告单缺失等问题,已约谈相关医护人员,并限期整改
5、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存在重复收费,无分解或私立项目收费,没有串换诊疗项目或药品等违规行为。
6、一日清单签字制度正在整改中,已限期整改。
7、门诊处方无问题。
8、因我区医院无外科执业医师,未开展外科及手术诊疗服务,故不存在高值耗材
9、随机抽查3种药品,进销存数目相符,随货通行,两票齐全。
医保基金是参保人的救命钱、保命钱,直接关系民生。我们应当始终保持“高标准、高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这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净化环境,堵塞漏铜,切实把案件插板好,形成真色,营造“不敢骗、不想骗、偏可耻”的氛围,为医保基金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7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XX省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医保发〔20xx〕10号)安排,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统筹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压实各区(市、县)医保局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分别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再行动”加快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1号)、《XX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7号),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主题目的、组织机构、时间安排、内容要点、行动方式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抓手,任务有分工,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狠抓落实。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4月,牵头承办XX省医疗保障局与XX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5号),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3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万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0余条,组织11起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展板160余个,出动现场宣传人员400余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5万余人,组织警示教育3次,政策宣讲5次。丰富宣传载体,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实时推送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新闻,在城市轨道交通、部分城市广场、楼宇、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
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5月印发了《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9号)。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逐条对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就20xx以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筑牢基金监管第一道防线。同时强化自查结果的运用,对自查主动报告问题的从宽处理,自查整改不到位的重点查处。期间,全市两定机构依据自查出的问题,申请退回基金40余万元。
三是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通过构建两定机构全面自查、经办机构日常检查全覆盖、行政部门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飞行检查多层次的医保监管检查制度,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xx年1-8月,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475家,检查覆盖率达99%以上,处理医疗机构570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2家);检查定点药店1735家,检查覆盖率100%,处理定点药店149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4家、取消定点资格5家),全市共追回医保资金930.95万元(其中基金本金374.07万元,违约处罚金556.87万元)。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医保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针对群众反映的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案件,与市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五是广泛应用大数据智能监管方式,推进监管端口前移。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目前已在全市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升级设置了16个分析维度开展数据分析,1-8月,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智能审核,共查找疑点数据32001条,审核疑点数据11855条,实现违规违约扣款19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三)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举市区两级报投诉制度,落实奖励措施。5月5日-7日连续在市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公布了打击内容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8月2日向社会公布了《XX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行)》,明确了欺诈骗保行为范围及举报办法、具体标准及查办时限、申领审批流程及信息保密要求等有关内容,确保群众易理解、易操作、易兑现。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在全省首建市本级统一调度的医保专家库,聘请医保、医务、药学、财务和物价等198名专家入库,有效缓解当前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制定了《XX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专家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专家库建立以来,已依托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12起随机抽查和2起合理性诊疗行为的技术评判。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对接法制部门完成局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体系,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权职责划分,规范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经办稽核行为,组织起草了《XX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XX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稽核检查业务规范(试行)》,初步理顺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关系,促进行政监管和经办管理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建立了欺诈骗保要情报告制度,明确了要情报告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要情2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升级。
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智能监控、第三方协查等方式,继续加大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
(二)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联动
积极争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筹划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医保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推进XX市智慧医保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智能监控功能,丰富智能监控维度,推动基金监测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尝试引入信息技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持作用提高案件查办时效;积极构建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我市信用管理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8
5月中旬以来,未央区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其中包括9项整治内容,专项整治时间将近半年,为即日起至10月中旬。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排查整治未央区医疗卫生领域涉老诈骗,侵犯老年人权益等问题,重点打击整治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同时将养老诈骗整治工作纳入老龄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整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整治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整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老年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整治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配合医保等部门打击整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查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
六是整治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中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彻底清理针对老年人的涉诈APP、公众号。
七是整治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违规要求老年患者购买医保药品采购目录内同类疗效药品的行为。
八是整治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九是推进专项行动与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老年健康宣传、敬老月宣传、敬老文明号活动等工作相结合,将专项行动纳入全年老龄工作重点内容。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9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全院职工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发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月各项工作。
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置宣传工作。
医院班子成员及时学习领会《方案》要求。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中层干部及医护职工,传达《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发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宣传各级党政部门的决策部署、举措。制定我院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
二、是压实责任多渠道宣传,政策法规进科室进病房。
将集中宣传责任,压实到中层干部及主管医生和护士身上,开展政策法规进科室、进病房活动。抓住科室晨会、交班会时机,宣传医保政策、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去年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到病房向患者、向家属、向亲友宣传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政策规定;在入院走廊、电梯、收费窗口、导诊台、护士站等显眼位置张贴《致全省参保群众的一封信》《打击欺诈骗保》标语及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三、是强化落实注重实效,政策法规深入人心。
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了我院职工、在院患者、陪护家属及探访亲友的法治意识,让医患及群众了解了欺诈骗保行为的危害,增强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心,在全院营造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对促进我院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10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XX省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医保发〔20xx〕10号)安排,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统筹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压实各区(市、县)医保局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分别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再行动”加快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1号)、《XX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7号),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主题目的、组织机构、时间安排、内容要点、行动方式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抓手,任务有分工,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狠抓落实。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4月,牵头承办XX省医疗保障局与XX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5号),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3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万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0余条,组织11起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展板160余个,出动现场宣传人员400余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5万余人,组织警示教育3次,政策宣讲5次。丰富宣传载体,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实时推送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新闻,在城市轨道交通、部分城市广场、楼宇、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
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5月印发了《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9号)。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逐条对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就20xx以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筑牢基金监管第一道防线。同时强化自查结果的运用,对自查主动报告问题的从宽处理,自查整改不到位的重点查处。期间,全市两定机构依据自查出的问题,申请退回基金40余万元。
三是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通过构建两定机构全面自查、经办机构日常检查全覆盖、行政部门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飞行检查多层次的医保监管检查制度,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xx年1-8月,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475家,检查覆盖率达99%以上,处理医疗机构570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2家);检查定点药店1735家,检查覆盖率100%,处理定点药店149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4家、取消定点资格5家),全市共追回医保资金930.95万元(其中基金本金374.07万元,违约处罚金556.87万元)。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医保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针对群众反映的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案件,与市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五是广泛应用大数据智能监管方式,推进监管端口前移。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目前已在全市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升级设置了16个分析维度开展数据分析,1-8月,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智能审核,共查找疑点数据32001条,审核疑点数据11855条,实现违规违约扣款19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三)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举市区两级报投诉制度,落实奖励措施。5月5日-7日连续在市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公布了打击内容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8月2日向社会公布了《XX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行)》,明确了欺诈骗保行为范围及举报办法、具体标准及查办时限、申领审批流程及信息保密要求等有关内容,确保群众易理解、易操作、易兑现。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在全省首建市本级统一调度的医保专家库,聘请医保、医务、药学、财务和物价等198名专家入库,有效缓解当前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制定了《XX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专家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专家库建立以来,已依托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12起随机抽查和2起合理性诊疗行为的技术评判。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对接法制部门完成局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体系,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权职责划分,规范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经办稽核行为,组织起草了《XX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XX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稽核检查业务规范(试行)》,初步理顺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关系,促进行政监管和经办管理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建立了欺诈骗保要情报告制度,明确了要情报告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要情2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升级。
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智能监控、第三方协查等方式,继续加大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
(二)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联动
积极争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筹划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医保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推进XX市智慧医保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智能监控功能,丰富智能监控维度,推动基金监测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尝试引入信息技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持作用提高案件查办时效;积极构建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我市信用管理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