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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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1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XX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我局201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XX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德伟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了猪肉领域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车辆6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30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关闭非法屠宰点6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5起,办结率100%。
(二)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三)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XX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保留福润公司的基础上,确立了在原真诚屠宰厂(天马)、辉润屠宰厂(石羊镇)进行改扩建,将原有7家屠宰厂整合重组至3家,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怎样识别注水肉》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增强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2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系统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系统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全局同志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强酒类管理,狠抓《条例》、《办法》落实
当前酒类安全消费,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商务局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洒类流通管理办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1015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初步建立了酒类经营户挡案。三是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对于本地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规定酒类经营户必须建立了购销台帐和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酒类市场。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3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XX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我局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XX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德伟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了猪肉领域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车辆6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30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关闭非法屠宰点6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5起,办结率100%。
(二)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三)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XX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保留福润公司的基础上,确立了在原真诚屠宰厂(天马)、辉润屠宰厂(石羊镇)进行改扩建,将原有7家屠宰厂整合重组至3家,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怎样识别注水肉》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增强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4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系统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系统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全局同志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强酒类管理,狠抓《条例》、《办法》落实
当前酒类安全消费,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商务局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洒类流通管理办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初步建立了酒类经营户挡案。三是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对于本地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规定酒类经营户必须建立了购销台帐和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酒类市场。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5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食品安全目标和责任,不断完善和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加大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肉食品流通秩序。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整顿规范我县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严防不合格肉品通过定点屠宰场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3车(次),向牛羊经营户发放公告通知50余份,检查肉品经营单位和业主30多户。打击取缔私屠滥宰点2个。
(二)狠抓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管理
一是督促和指导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肉品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品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肉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三是监督屠宰企业严把牛羊来源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严格查验畜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全面落实好检疫检测制度。四是督促屠宰场使用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印制的肉品品质合格章,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维护肉品安全。
(三)做好重大节日期间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我局突出重点,在“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每个节日期间都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并要求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我局,并启动应急预案。并将节日期间屠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肉食品安全工作。截止10月底,安排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及肉品安全工作检查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3辆,检查对象涉及三家定点屠宰场和3家超市、覆盖全县13个乡镇集贸市场。
(四)扎实做好各屠宰场h7n9禽流感防范工作
为防止h7n9亚型禽流感在我县蔓延,我局于4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屠宰场动物疫病防范工作。监督县内各屠宰企业购买消毒药品,对屠宰场进行全面消毒,要求其严格执行屠宰场定期消毒制度。并临时关闭了XX县利民市场临时家禽屠宰点,组织人员对该屠宰点进行了全面的清扫和消毒,最后对该屠宰点张贴了关闭封条。并于4月25日出台《XX县工业和商务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保障全县各畜禽定点屠宰场有序生产和畜禽肉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XX县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工作
结合《XX区肉品质量溯源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XX县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督促守江生猪定点屠宰场、全美佳超市、天源好又多超市通过商务厅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实行质量安全责任承诺。通过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信誉。维护和完善统一了有序的肉品销售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六)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和农贸市场建设
一是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区建设。按照市政府规划要求,我局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宁夏长湖实业有限公司在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投资2亿元建设一个清真特色明显、功能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园。该园区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设各类加工车间40余间、万吨冷库一座,旅游接待中心一座和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一座。行业种类以清真牛羊肉加工、纯胡麻油加工,清真兔肉,老豆腐,粘玉米,板鸭,干果包装等为主。各类加工车间冷库,旅游接待中心和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于2012年底基本建成。今年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截止9月份工程全部完成建设,旅游接待中心及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胡麻油加工、黄渠桥羊羔肉罐头已投入生产。二是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今年我县加大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区、市项目资金320万元对姚伏农贸市场、头闸2个农贸市场的交易厅棚、上下水改造、地面硬化、卫生、安全、服务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市场20座。农贸市场通过改造提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得到加强,市场档次得到提高,城市商业功能进一步提升,较好地适应和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管理力量薄弱。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车辆等诸多方面的制约,目前肉品监管工作开展难度大,缺乏长效性。
(二)畜禽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努力推进畜禽定点屠宰,确保畜禽屠宰进点率。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以全新的工作理念和精神状态、持之以恒的抓好定点屠宰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群众食肉安全。积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强大合力。重点对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市场、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联合检查,不留任何死角。
(三)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肉品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经常性的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促进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6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今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有关精神,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
(一)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县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度新办酒类产销许可证39家。通过换发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经营业务企业的酒类产销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逐步建立健全全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坚决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企业发放随附单57本,向酒类经营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195张。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大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全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车辆112台(次),共检查酒类商品零售商381户(次),酒类批发户13家(次),查封过期和不合格酒类商品127瓶,销毁不合格酒类商品354瓶,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次),检查生猪销售摊位254户(次)。责令停业整改21户,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11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四是酒类商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加之小店时开时停,这就加大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管理工作入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制定下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扎实工作,严格监管,坚决整治违法经营行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1—9月份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策法规标准建设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屠宰、酒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监管体制机制
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管理,把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作为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重要举措。并分工落实到各相关业务股室,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首先,我们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其次,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我局与各责任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场)、各酒类销售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酒类销售商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行政许可
为进一步理顺生猪屠宰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等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许可与酒类批发许可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日常监管
1、生猪定点屠宰:我局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是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执法大队每天都不定时的对城区各市场进行多次的监督检查,严格查证验物;对饭店、食堂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警告处罚;对村庄市场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节假日更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公开的进行处罚。
2、酒类管理:我局在酒类流通管理方面强化了日常监管,坚持开展《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开展节假日酒类产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坚持进行酒类质量市场抽检;坚持不定期日常巡查执法制度;坚持宣传酒类管理政策法规。
3、完善酒类流通管理体系。我局综合执法大队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监管,加大扶优扶强等服务措施,发展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通过行业规划,增强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形成良好的发展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我市酒类品牌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培育出张飞糊酒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有知名度的酒类品牌。
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取缔私宰屠商,城区统一归口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屠宰,让人民吃上“放心肉”。我们本着构建和谐社会,提倡人性化的安置办法,重点以疏导、安置、瓦解为主,加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
2、加强屠宰企业的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我市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实行目标管理考核。8月份,我局组织对全市所有定点屠宰场(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做得好的3家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表彰,对场地建设差,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定点屠宰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坚决打击私屠滥宰,严禁“注水肉”、“病害肉”和含“瘦肉精”的肉品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1—9月份,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方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拘留5人,打击取缔私宰窝点7家,共缴获“注水肉”、“病害肉”共计9000多公斤。
3、对我市生猪屠宰的运行状态随时进行监控,每月都制订生猪屠宰运行监测表,使生猪屠宰监控做到常态化、规范化、日常化。
(二)酒类管理工作:
1、对大型超市、专卖店、大型餐饮企业、批发企业进行了重点整治。7月25日晚上,我局酒类、成品油、药品流通管理综合办公室与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台次,对华天酒店、新世界大酒店、皇都ktv等大型娱乐场所进行了酒类安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进口酒、红酒、啤酒。在检查过程中,新世界大酒店的新野会ktv经营较规范,具有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包厢都贴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并有“酒类流通随附单”。个别经营不规范,经营的酒类产品无证、无单,包厢又无警示牌,我局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全程进行跟踪。通过此次夜间突击检查,实现了我市酒类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今后,我局将不定期对娱乐场所进行酒类安全突击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娱乐场所的酒类消费安全及经营秩序。
2、完善管理机制。规范酒类许可备案档案,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管理,我们组织专人对酒类许可档案、零售备案档案、“放心酒”经营档案、违法查处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归档,建立诚信经营和违规“黑名单”台帐,进行跟踪管理,规范酒类管理行为,提高酒类管理水平。
四、保障条件和能力建设
(一)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我局由商务执法大队管理食品安全的工作职责,因人员编制过少,又临时聘用了20名执法人员,调整了人员,充实了力量,添置了办公设备,组建了一支高效、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二)有奖举报制度
我局建立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只要举报的违规违法属实,有举报奖励,举报电话:4772668.
(三)宣传、教育培训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以及各类食品行业教育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
五、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执法力量薄弱,商务执法监管范围点多面广,监管难以到位,工作难度和压力比较大。二是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欠缺,检验、检测手段滞后,无法对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进行及时检验、检测和鉴定。如“注水肉”、“瘦肉精”等检测需送衡阳等地方检测,导致执法成本较高。三是酒类流通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特别是批发经营秩序和乡镇散装白酒销售还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六、食品安全工作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将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建立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监管的意义和目的,宣传整治成果,继续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典型企业,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民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我局将继续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精力,按照商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实现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全履盖。三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继续加强屠宰企业和酒类市场的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和含“瘦肉精”的肉品上市销售、制售假冒伪劣酒等违法行为,确保肉类、酒类商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的长效机制。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8
二0xx年,市商务局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省商务厅的指导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到以人为本,依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强化目标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了食品消费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安全的购物消费环境。现根据《20xx年市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精神,我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查。现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1、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章晓红任组长,纪检组长朱保明、程生朔副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
2、明确管理职能,制定了全市流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我局以乐商运(20xx)3号文下发了《xxx市商务局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有计划、有安排地全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按照行政职能分工,我局承担全市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重点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每月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为了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消费观念,我局把宣传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投入资金和人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参加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组织宣传活动,完成宣传工作任务。二是结合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大力开展“放心肉”和“放心酒”知识、法律宣传工作。20xx年在xxx日报商务专栏、华西都市报、xxx晚报、xxx广播电视报、xxx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食品安全宣传20余次,共印发宣传材料10000份。三是通过市各类工作会议、行业协会,向广大业主宣传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肉食品和酒类食品安全常识,生猪屠宰管理和酒类管理行政执法情况、流通市场检查情况等工作情况。
二、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监管
20xx年度,市商务局认真按照食品安全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及时处理等制度,保障了七日内办理相关移交案件的规定,对各类举报和提案及时办理,完结率为100%。20xx年,积极组织参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集中整治和宣传活动,及时报送食品安全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认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联动机制。
(一)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确保上市肉品质量
1、整顿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我局按照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商运发[20xx]199号)和省商务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进货渠道、“两章三证”等有关资料的查验,严把了生猪入厂关和肉品出厂关。二是加大源头整治,强化定点屠宰场监管。我们把规范定点屠宰场作为整治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从源头上保证肉品质量。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完善定点屠宰场设置的同时,市县两级深入各定点厂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检验检疫、环境卫生、持证上岗、证章牌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增强了屠宰场业主依法经营意识,规范了经营行为。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通过建立屠宰厂屠宰情况日报表制度,将屠宰情况分解细化,及时掌握其屠宰情况和经营状况。同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的私屠滥宰案件。
20xx年,各区市县在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工注水肉的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对定点屠宰厂(场)检查90余次,共端掉非法屠宰窝点10个,没收私宰猪肉3000余公斤,并作无害化处理,有力地打击制售注水猪肉的不法行为。
2、把好屠宰出厂质量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要求各定点屠宰厂必须制定检验检疫、环境卫生、持证上岗、证章牌管理等制度,通过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由于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各定点屠宰厂的责任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对发现的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做到按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销售。据统计,今年1-10月,仅华商屠宰厂在畜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共检出各类有问题生猪3538头。其中:无害化销毁处理患猪瘟、猪丹毒、黄疸等严重有害病猪128头,高温处理一般病死猪605头,公母猪271头,伤残猪254头,等级不合格猪2280头。共销毁处理病变有害内脏5520公斤,其中:猪肝1116付、大肠797付、猪肚390个、猪心、肾781个。有效防止了不合格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3、在保证生猪肉品供应的同时,组织人员对全市定点屠宰厂进行了督促检查,督促定点屠宰厂认真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一方面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切实做好人员、厂房、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工作;另一方面,严把生猪入厂关、屠宰关、检疫检验关和肉品出厂关,确保出厂肉品质量。
(二)加强对酒类流通的管理
1、落实各项措施,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我局分别组织各区市县商务局和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经营者认真贯彻学习,并作出部署安排;加强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和进行宣传,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放心的酒类商品;积极开展摸底清查,掌握所辖区域的酒类经营网点,摸清其经营方式、业主名称、经营地址、经营面积、注册资金、从业人数、联系方式、经营规模等相关情况,为酒类备案工作和监管工作打好了基础。
2、强化备案登记工作。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编码,实现档案化管理,建立了档案上报制度。截止目前,已完成酒类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人4000余户。
3、认真执行《随附单制度》。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进入市场,维护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酒类零售经营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主动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做到一货一单,妥善保管,严禁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现已向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发放10万份《酒类流通随附单》。
4、强化执法水平,加强对酒类市场的检查。为提高酒类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
对区县商务局负责酒类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为严格实行酒类经营许可证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净化酒类市场。全市商务系统集中对酒类批发企业、连锁超市及商场、餐饮企业等开展酒类执法检查70余次,有效地防止了假冒劣质酒流入市场。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酒类打假行动。
三、抓好“黄金周”和节假日市场食品安全工作
“黄金周”和节假日是居民旅游、购物、娱乐和休闲的重要节日,消费集中,市场繁荣。食品安全工作成为我局做好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凡节假日来临前,我局按照省商务厅要求,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地积极、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了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1、落实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每逢节日,我局都下发
《关于做好“黄金周”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商务部门集中开展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零售市场,生猪屠宰企业和餐饮企业,集中开展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商品市场。
2、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酒类批发及零售的检查。为确保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保证市场供应稳定,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市局及县局都要对定点屠宰厂(场)、酒类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检查。
3、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节日市场情况。按照商务部、商务厅的要求,我局安排有专人值班,并启动“黄金周”期间城市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制度,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和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测。
四、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
我局按照商务部、省及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xx年全市完成了327家“农家店”的建设任务。目前,初步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的新型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全市已有321家乡、村级农家店通过市级验收,通过品牌服务企业延伸服务网络方式,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店牌,统一配送货源,有力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方便了农民购物,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保障了农民食品消费安全。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起点高、建设规范,受到省商务厅的充分肯定。
五、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薄弱。全市商务系统有两项行政执法工作,由于基层商务部门行政编制少、经费严重不足,致命行政执法与监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没有专业的执法人员和稽查人员,行政执法设备缺乏,急需政府进行配套解决,从根本上落实监管制度。
2、行政执法法律和法规滞后,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迟迟未出台,给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带来监管困难;法律规定农村农民可自宰自食,给广大的农村消费市场食品安全带来管理漏洞,是一个安全隐患;四川酒类专卖管理条例是10多年前出台的法规,计划经济条件下,规范国营公司主体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市场主体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条例一直未修改。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20xx年,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深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通过开展年审工作,对现有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检查,促进硬件改造,管理更加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调整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推行机械化屠宰,依法压缩一批规模小、加工卫生条件差的屠宰场,积极鼓励和扶持品牌企业开设零售专卖店,改变传统经营方式,提高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酒类流通市场要全力推进备案制度,通过加强监管和市场检查,逐步建立和覆盖全市流通市场的质量溯源制,确保全市生猪屠宰及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让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酒”。
二零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