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倚栏轩 > 总结 > 总结范文 > 正文

林改工作总结

2024/07/27总结范文

倚栏轩整理的林改工作总结(精选10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林改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组织,明确任务。

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

一是迅速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结合国土资源日常工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管理保护机制。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省、市、区决策部署,将推行林长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国土所工作考评内容,予以效能考评。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我局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科室、各所力量。扎实做好林地绿化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区脱贫“摘帽”和林地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梳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以组织、监督、实施措施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任务,协调保障林地生态建设用地;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法,巩固成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落实《xxx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xx〕23号)、《关于印发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秘〔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制定实施林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见缝插绿、出门见绿”要求,全力推进建成区绿地建设,大力提升区绿化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大美阜阳作出积极贡献。

林改工作总结 篇2

xx年即将结束,一月来在林业站领导及同仁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圆满的完成了本月的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月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政治思想及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我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积极参加林业站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同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增强个人工作积极性,杜绝了个人纪律松散,工作责任心不强等现象,促使个人发扬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行业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本职工作。

二、强化责任、成立机构。尖山乡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村、居委会也成立以村委会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各村通过动员会、座谈会、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工作专班及时认真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并收集资料。

四、拟定方案、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村林改方案,报乡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随后,按照方案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林权界线踏勘组,会同拥有踏勘地块使用权的村民,现场确认四至界线,色绘四至图,详细记载四至界线及相关地地理位置,相邻各户签字认可后进行林权登记,严格规范操作,坚持群众路线,实行阳光操作,确保质量,不留隐患。

五、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群众科技水平我乡群众文化素质低,对各种林木的管理较差,甚至不进行管理,针对这一情况,我适时举办科技培训,利用党员干部会、群众会培训会等机会和方式将各种经济、生态林木的适用栽培技术传授给林农,使林农对科学管理有了新的认识。

六、综上所述,一月来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业务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下月我将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为我乡林改工作跨越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林改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林改办在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股室和林业站的大力支持下,继续做好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后续工作,努力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全县国土总面积为1308.8万亩,其中规划林业保护用地面积786.6万亩(集体林667.4万亩,国有林地119.2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0.1%。列入本次改革的`林地面积530.2万

亩,涉及105987个小班,覆盖全县26个乡镇、306个行政村。明晰产权面积530.2万亩,占应改革面积的100%,明晰产权面积公示率达到100%,发(换)证申请登记面积530.2万亩,发(换)证申请率100%;改革后,产生100亩以上经营大户1450个,1000亩以上经营大户190个,个人承包1728户,联户经营2879个。

一、全力做好林权证核换发工作。

在此过程中,我们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审核录入。由村提供林权证申请表、勘查表、合同、股权章程以及原林权证副本等相关材料,林改办根据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录入。二是实行发证前公示。为防止出现发证错误,录入后,我们将录入结果以村为单位再次进行30天公示,对出现的错误再次进行更正,确实无异议后发放林权证。林权证坚持以小班为单位发证,证上附小班图,明确四至界线,拐点全部标注gps坐标,确保证地相符。对于一个小班多户的情况,采取权利人签订协议,推举代表的形式,发放一证,共同持有。

二、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省、市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县林改档案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并对文件、资源、合同、林权、综合类文件进行分类管理,林权档案的系统化管理,有助于今后林地、林木依法流转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据可查,环环相扣。

三、加大林权争议纠纷解决力度。

截止目前,我单位共接待各类林权上访事件30余起,150余人次,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引导、加强协商、妥善解决林权争议和矛盾,特别是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逐起解决承包合同及林地纠纷案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确保社会稳定。

四、努力做好林业宣传工作

积极配合宣传办做好林业宣传工作,今年我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而深入地宣传,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中国林业》、《中国农业科技》发表论文2篇,在《河北林业》、《河北林业科技》等刊物发表文章5篇,为林业局网站提供信息10篇。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建立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健全林权交易平台,加强流转管理,依法规范流转,保障公平交易。制定规范林地流转程序,以便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林权流转情况,同时办理林权流转的变更登记,并对林地流转合的内容进行指导,及时发现违法合同并指导合同双方进行更正,避免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大量林权合同纠纷。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林业专业协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林改工作总结 篇4

xx年即将结束,一月来在林业站领导及同仁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圆满的完成了本月的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月来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政治思想及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我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积极参加林业站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同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增强个人工作积极性,杜绝了个人纪律松散,工作责任心不强等现象,促使个人发扬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行业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本职工作。

二、强化责任、成立机构。尖山乡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村、居委会也成立以村委会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各村通过动员会、座谈会、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工作专班及时认真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并收集资料。

四、拟定方案、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村林改方案,报乡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随后,按照方案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林权界线踏勘组,会同拥有踏勘地块使用权的村民,现场确认四至界线,色绘四至图,详细记载四至界线及相关地地理位置,相邻各户签字认可后进行林权登记,严格规范操作,坚持群众路线,实行阳光操作,确保质量,不留隐患。

五、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群众科技水平我乡群众文化素质低,对各种林木的管理较差,甚至不进行管理,针对这一情况,我适时举办科技培训,利用党员干部会、群众会培训会等机会和方式将各种经济、生态林木的适用栽培技术传授给林农,使林农对科学管理有了新的认识。

六、综上所述,一月来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业务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下月我将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为我乡林改工作跨越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林改工作总结 篇5

您们不辞辛劳,莅临我镇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是对我镇的关心、支持和厚爱,乡镇林改工作汇报。在此,我谨代表老店镇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四家班子及全镇5万余干部群众,对您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您们的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从六个方面就我镇目前的林改工作向您们作简要汇报,请予批评指正:

一、老店镇林业基本情况

我镇辖17个行政村362个村民小组,有国土面积x万亩,林业用地面积x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x万亩,集体林地面积x万亩。重点公益林地面积x万亩,商品林地x万亩。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x万亩,灌木林地面积x万亩,疏林地x万亩,未成林造林地x万亩,无林地(宜林荒山荒地)x万亩。森林覆盖率(含灌木林)。国土面积、森林资源面积居全县首位。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上下联动协调配合。

镇党委、政府深知林改工作的成败事关重大,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林改工作,同时根据县委、政府提出的三级书记抓林改的要求,首先分别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镇村林改工作领导小组,镇林改领导组下设林改办公室、督查组、宣传组、技术质量组、林权纠纷调解组、微机录入组、各驻村林改工作队,各村林改工作组下设宣传后勤组、技术指导组、矛盾纠纷调解组、进度统计及档案收集管理组,并明确了分工和职责。同时,各村民小组也成立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发动大张旗鼓,措施形式多种多样。

为了使林改政策深入群众,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和营造林改的良好氛围,全镇采取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进村入户,把党和政府的政策带给群众。

一是镇、村、组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目前,我镇已开展大小375场17100人次的动员会议,广泛宣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消除群众顾虑,发动群众踊跃参与和支持林改,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设立宣传牌、宣传栏,同时在鲁巧油路沿线及各村显著位置书写标语443余条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开展林改业务及政策法规性培训48场,培训人数1436人次;

四是录制林改文件及政策法规宣传录音,利用广播宣传80次,使用已有林改光碟,电视宣传2次。

五是在大小会议中宣读“林改公开信”,并散发 “林改公开信”42078份,大力宣传林改;

六是镇林改办定期或不定期制作“老店镇林改简报”,并向上报送林改信息,反映林改动态,目前,已制作简报4期,报送大小信息25条;

由于宣传力度大,我镇广大干群对林改政策的知情程度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与林改的热情也非常高涨,许多年过花甲的老人、妇女都忙了起来,有参加开会的、有上山勘界的、有到镇来访的等,就连许多外出打工人员也不惜本钱,千里迢迢赶回家乡参加林改。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支持林改全力以赴。

镇政府对县政府安排到我镇的林改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但由于缺口资金较多,因此我镇积极筹措资金,同时争取市、县及各单位的支持,协调县直挂钩部门有钱出钱、有物出物,全力以赴支持林改工作,工作汇报《乡镇林改工作汇报》。目前我镇各村委会已筹措、投入资金共计x万余元,各村民小组x万余元。争取挂钩单位支持资金xx万元,支持一体机1台。

(四)抽调精兵整合人员,保障林改顺畅实施。

为保障林改顺畅实施,我镇抽调精兵强将参与林改。目前我镇共计建立组织机构18个涉及687人,参加林改工作乡镇181人,村组558人,累计739人。同时狠抓人员调配,县林改工作队和镇、村、组参与林改工作的.成员进行了整合。采取既分工又协作的方法,把任务落实到各工作组,细化到每一个人。林改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林权勘界、勾绘地形图等技术工作;镇机关站所抽调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指导草拟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林改方案,监督指导方案形成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的相关规定,并做好组织、动员、宣传、表册填写、资料归类、数据录入等工作;村两委和村民小组林改工作组成员主要负责本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组织发动工作,协助参与制作林改的各种表册。如此整合人员,分工协作,为林改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纠纷调处依法依规,林改工作秩序井然。

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将维护林区稳定工作贯穿始终,村、组林改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法规的宣传发动,林业现状的摸底排查等每项工作都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同时,着力排查调解林改中的矛盾纠纷。分别组成了镇、村、组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小组,并要求各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调处”的原则,出现一起解决一起,签订好协议,限时办结,实行责任追求制。目前,我镇已发生林权纠纷11起,已调处村委会间纠纷2起,村民小组间纠纷2起,另7起乡镇际纠纷有待进一步调处。通过林改工作,纠纷得到了妥善调处,林农得到了真正实惠,林区社会稳定,林改工作秩序井然。

(六)明查暗访加强督查,严肃纪律推进林改。

我镇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的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镇各工作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目前,督查组成员已跑遍了全镇17个村,到达多个村组工作现场,督促指导30余次,严肃了工作纪律,确保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进展

我镇林改工作按部就班,已进入了第二阶段,即组织实施阶段。通过前期的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目前已有5个村委会、16个村民小组完成了实施方案的制作,其余村组方案正在紧张制定中。部分工作组目前已完成了少量村组外业勘查。目前,已有团林堡、大海、田坝、红土、坪地营5个村26个村民小组上交外业勘查表。微机录入组成员已对计算机进行了调试运行,并已完成8个村民小组669宗外堪表录入工作。

四、存在问题

1.资金缺口大。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间跨度长,参加的人员多,使用的设备、物资量相当大,需要投入巨大的经费才能正常运转,而我镇财力匮乏,资金短缺仍是我镇林改工作的一大难题。

2.总体进展不平衡。虽然截止4月底全镇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但各工作组之间未达成一致,工作安排不协调,工作进度存在差距;

3.工作质量不过硬。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追求进度忽视质量的问题。特别是在外勘表的填写上,仍然存在粗心大意、不规范填写的情况;

4.业务素质仍有待提高。虽经过了一系列的业务培训,但因我镇林改工作刚刚起步,各林改工作人员仍缺乏实践锻炼,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下步工作

一是继续多方筹措资金,解决我镇林改资金困难;

二是加强全镇林改工作统筹安排,做到工作进度协调统一,按部就班;

三是加强督查,严把纪律关和质量关,提高林改工作质量;

四是加强培训学习,在实践中培训林改工作人员,迅速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保障林改工作顺利实施。

六、请求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工作量重,压力大,业务要求规范具体,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工作任务,请求解决镇级工作经费xx元,解决纸张120件。

总之,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循序渐进,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克服一切困难,不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林改工作总结 篇6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XX]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XX]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将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土地总面积55.6万亩,林地面积33.32万亩,其中商品林面积24.2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9.12万亩。我区有85个行政村(居),其中商品林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42个村,面积19.12万亩;面积在1000亩以下35个村,面积2.39万亩;因新建村权属不清或林地存在纠纷有8个村,面积是2.69万亩。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失败都将直接影响我区的林业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的副区长谢工农同志任组长,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农水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明确职责。8月份,洛江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洛政文[XX]87号),按照“区组织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诸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和改革村也相应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当好参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搞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实行每个乡镇由一名局务会成员和一名林政股干部负责挂点,对所挂点乡镇的改革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服务和适时指导,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三是加强骨干力量。各乡镇把林业站工作人员从繁忙的农村工作中抽出来,全力以赴地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按时保质完成。四是拨出专项经费。区政府及时拨出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业务培训,购置办公设备和活动经费。我局和各乡镇也相应配套经费,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于各级政府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使我区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广泛宣传,深刻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林业的法律法规较多,林权制度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此,我们着重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到依法办事。XX年8月,区政府召开由各乡镇(街道)镇长、分管副镇长、林业站长参加的动员和业务会,比较系统地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我局还组织林政股全体干部参加市局的业务培训会,接着召集全区参加改革的业务人员培训会,各乡镇也相应举办村镇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改革组织者能较深刻理解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改革的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方法步骤,从而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如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墙报等,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减少改革阻力,调动群众参予改革积极性。

(三)理清工作思路,确定改革主要任务

根据省厅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不包括生态公益林)的村列为改革村,我区85个行政村中,有改革任务的村有42个,应改面积为191217亩,今年初已完成省定试点村(罗溪镇三村村)一个,改革面积3013亩。我们对应改革村逐个进行调查摸底,把村级组织健全、干部能力较好、村资源和权属状况比较清楚、山土壤质量较好的20个村作为XX年改革村,应改革面积为59347亩。XX年—XX年改革21个村,应改面积为128857亩。

(四)把握原则,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注意把握二个原则:一是改革既要积极稳妥推进,又要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生态效益和集体林农经济效益稳定增加。二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创造精神,本着自愿结合、平等公开、合理公正、有偿流转的原则,促使集体林产权明晰化、经营商品化、投资多元化、权益稳定化,保证改革不留后遗症。在改革开展中我们本着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解决具体问题。从全区已改革村的情况看,主要采用了以下5种模式:1、自留山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8.69

%。2、承包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2.88%。3、租赁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30.06%。4、股份合作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5.92%。5、乡村集体统一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22.45%。从资金投入方面看,立地条件较好的村,主要采取租赁经营,社会投入较多资金用于种植速生丰产林和中草药,林业经济效益较好,引起广泛关注,农民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从现实情况看,这种模式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五)依法办事,于法周全。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严格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确定改革政策,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具体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强调集体林是全体村民的共有财产,对于集体财产的处置必须严格依法并充分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包办代替,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由于实行依法办事和阳光作业,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一年来,大多数群众对改革是支持的,尚未发生群众上访。

三、初步成效

1、全区21个改革村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共签订承包合同598份,落实改革面积61525亩,占应改任务的98.6%;完成4个改革村林权发证登记。

2、森林资源的

保护管理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改革,明晰集体林权关系,承包者对林地倍加珍惜,加强巡山护林,有效地遏制了盗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3、吸引社会投资,带动了林业经济结构的优化,提高了综合效益。如马甲镇的溪北村,吸引台商投资,承包开发林地1500亩,又如,河市镇的胶南、溪井两个村,由专业户承包3872亩,拟种植速生丰产林。通过改革,落实林权,调动了社会和群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从而初步形成了营林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

四、不断完善提高,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力度

经过一年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更是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总结我区开展集体林权改革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这项工作本身的复杂性,艰巨性,加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以及主客观条件局限,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难度较大,影响改革进度;

2、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中幼林、立地条件差的林地落实难。

3、由于“谁造谁有”的林地林木和自留山分散、面积少,林权登记换(发)证难度较大。

4、群众只顾眼前利益,承包经营山地积极性不高。

5、权属纠纷较多,其中新建村4个与原村集体未分割的林地有2.69万亩,占全区林地总面积8.07%;乡村集体与罗溪国有林场纠纷1万亩,占3%。

6、在改革中,许多林农对林木采伐和采伐限额指标意见较大,认为发展林业生产制约因素太多,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投资风险大,周期长,发展林业积极性不高。

7、XX年我区基本完成相对较易的改革村,XX年年的改革任务繁重,存在的一些急需处理的新问题,全面完成改革工作任重道远。

为了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我区要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处置权”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改革力度,计划在XX年年前完成全区80%以上应改行政村的改革,力争提前完成全区改革任务。

2、对XX年改革村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跟踪、检查,巩固改革成果。

3、对改革村进行全面确权发证,让群众吃下定心丸,以法律的形式保证改革的成果。

4、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协助所在地政府对新建村的林地林木权属问题进行处理,扩大改革面,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和林区的社会稳定。

总之,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细、做实、做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林改工作总结 篇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改革中带有根本性的基础工作,是林业实践“”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区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将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土地总面积55.6万亩,林地面积33.32万亩,其中商品林面积24.2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9.12万亩。我区有85个行政村(居),其中商品林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42个村,面积19.12万亩;面积在1000亩以下35个村,面积2.39万亩;因新建村权属不清或林地存在纠纷有8个村,面积是2.69万亩。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失败都将直接影响我区的林业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的副区长谢工农同志任组长,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农水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明确职责。8月份,洛江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洛政文87号),按照“区组织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诸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和改革村也相应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当好参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搞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实行每个乡镇由一名局务会成员和一名林政股干部负责挂点,对所挂点乡镇的改革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服务和适时指导,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三是加强骨干力量。各乡镇把林业站工作人员从繁忙的农村工作中抽出来,全力以赴地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按时保质完成。四是拨出专项经费。区政府及时拨出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业务,购置办公设备和活动经费。我局和各乡镇也相应配套经费,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于各级政府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使我区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广泛宣传,深刻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林业的法律法规较多,林权制度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此,我们着重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到依法办事。20xx年8月,区政府召开由各乡镇(街道)镇长、分管副镇长、林业站长参加的动员和业务会,比较系统地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我局还组织林政股全体干部参加市局的业务培训会,接着召集全区参加改革的业务人员培训会,各乡镇也相应举办村镇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改革组织者能较深刻理解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改革的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方法步骤,从而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如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宣传单、墙报等,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减少改革阻力,调动群众参予改革积极性。

(三)理清工作思路,确定改革主要任务

根据省厅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不包括生态公益林)的.村列为改革村,我区85个行政村中,有改革任务的村有42个,应改面积为191217亩,今年初已完成省定试点村(罗溪镇三村村)一个,改革面积3013亩。我们对应改革村逐个进行调查摸底,把村级组织健全、干部能力较好、村资源和权属状况比较清楚、山土壤质量较好的20个村作为20xx年改革村,应改革面积为59347亩。20xx—20xx年改革21个村,应改面积为128857亩。

(四)把握原则,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注意把握二个原则:一是改革既要积极稳妥推进,又要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生态效益和集体林农经济效益稳定增加。二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创造精神,本着自愿结合、平等公开、合理公正、有偿流转的原则,促使集体林产权明晰化、经营商品化、多元化、权益稳定化,保证改革不留后遗症。在改革开展中我们本着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解决具体问题。从全区已改革村的情况看,主要采用了以下5种模式:1、自留山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8.69%。2、承包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2.88%。3、租赁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30.06%。4、股份合作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5.92%。5、乡村集体统一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22.45%。从资金投入方面看,立地条件较好的村,主要采取租赁经营,社会投入较多资金用于种植速生丰产林和中草药,林业经济效益较好,引起广泛关注,农民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从现实情况看,这种模式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五)依法办事,于法周全。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严格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确定改革政策,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具体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强调集体林是全体村民的共有财产,对于集体财产的处置必须严格依法并充分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包办代替,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由于实行依法办事和阳光作业,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一年来,大多数群众对改革是支持的,尚未发生群众上访。

三、初步成效

1、全区21个改革村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共签订承包合同598份,落实改革面积61525亩,占应改任务的98.6%;完成4个改革村林权发证登记。

2、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改革,明晰集体林权关系,承包者对林地倍加珍惜,加强巡山护林,有效地遏制了盗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3、吸引社会投资,带动了林业经济结构的优化,提高了综合效益。如马甲镇的溪北村,吸引台商投资,承包开发林地1500亩,又如,河市镇的胶南、溪井两个村,由专业户承包3872亩,拟种植速生丰产林。通过改革,落实林权,调动了社会和群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从而初步形成了营林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

四、不断完善提高,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力度

经过一年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更是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总结我区开展集体林权改革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这项工作本身的复杂性,艰巨性,加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以及主客观条件局限,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难度较大,影响改革进度;

2、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中幼林、立地条件差的林地落实难。

3、由于“谁造谁有”的林地林木和自留山分散、面积少,林权登记换(发)证难度较大。

4、群众只顾眼前利益,承包经营山地积极性不高。

5、权属纠纷较多,其中新建村4个与原村集体未分割的林地有2.69万亩,占全区林地总面积8.07%;乡村集体与罗溪国有林场纠纷1万亩,占3%。

6、在改革中,许多林农对林木采伐和采伐限额指标意见较大,认为发展林业生产制约因素太多,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投资风险大,周期长,发展林业积极性不高。

7、20xx年我区基本完成相对较易的改革村,20xx年的改革任务繁重,存在的一些急需处理的新问题,全面完成改革工作任重道远。

为了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我区要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处置权”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改革力度,计划在20xx年前完成全区80%以上应改行政村的改革,力争提前完成全区改革任务。

2、对20xx年改革村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跟踪、检查,巩固改革成果。

3、对改革村进行全面确权发证,让群众吃下定心丸,以法律的形式保证改革的成果。

4、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协助所在地政府对新建村的林地林木权属问题进行处理,扩大改革面,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和林区的社会稳定。

总之,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细、做实、做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林改工作总结 篇8

20xx年林改办在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股室和林业站的大力支持下,继续做好全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后续工作,努力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全县国土总面积为1308.8万亩,其中规划林业保护用地面积786.6万亩(集体林667.4万亩,国有林地119.2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0.1%。列入本次改革的林地面积530.2万

亩,涉及105987个小班,覆盖全县26个乡镇、306个行政村。明晰产权面积530.2万亩,占应改革面积的100%,明晰产权面积公示率达到100%,发(换)证申请登记面积530.2万亩,发(换)证申请率100%;改革后,产生100亩以上经营大户1450个,1000亩以上经营大户190个,个人承包1728户,联户经营2879个。

一、全力做好林权证核换发工作。

在此过程中,我们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审核录入。由村提供林权证申请表、勘查表、合同、股权章程以及原林权证副本等相关材料,林改办根据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录入。二是实行发证前公示。为防止出现发证错误,录入后,我们将录入结果以村为单位再次进行30天公示,对出现的错误再次进行更正,确实无异议后发放林权证。林权证坚持以小班为单位发证,证上附小班图,明确四至界线,拐点全部标注gps坐标,确保证地相符。对于一个小班多户的情况,采取权利人签订协议,推举代表的形式,发放一证,共同持有。

二、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省、市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县林改档案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并对文件、资源、合同、林权、综合类文件进行分类管理,林权档案的系统化管理,有助于今后林地、林木依法流转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据可查,环环相扣。

三、加大林权争议纠纷解决力度。

截止目前,我单位共接待各类林权上访事件30余起,150余人次,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引导、加强协商、妥善解决林权争议和矛盾,特别是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逐起解决承包合同及林地纠纷案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确保社会稳定。

四、努力做好林业宣传工作

积极配合宣传办做好林业宣传工作,今年我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而深入地宣传,使林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中国林业》、《中国农业科技》发表论文2篇,在《河北林业》、《河北林业科技》等刊物发表文章5篇,为林业局网站提供信息10篇。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建立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健全林权交易平台,加强流转管理,依法规范流转,保障公平交易。制定规范林地流转程序,以便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林权流转情况,同时办理林权流转的变更登记,并对林地流转合的内容进行指导,及时发现违法合同并指导合同双方进行更正,避免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大量林权合同纠纷。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林业专业协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林改工作总结 篇9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XX]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XX]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将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土地总面积55.6万亩,林地面积33.32万亩,其中商品林面积24.2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9.12万亩。我区有85个行政村(居),其中商品林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42个村,面积19.12万亩;面积在1000亩以下35个村,面积2.39万亩;因新建村权属不清或林地存在纠纷有8个村,面积是2.69万亩。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失败都将直接影响我区的林业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的副区长谢工农同志任组长,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农水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明确职责。8月份,洛江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洛政文[XX]87号),按照“区组织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诸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和改革村也相应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当好参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搞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实行每个乡镇由一名局务会成员和一名林政股干部负责挂点,对所挂点乡镇的改革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服务和适时指导,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三是加强骨干力量。各乡镇把林业站工作人员从繁忙的农村工作中抽出来,全力以赴地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按时保质完成。四是拨出专项经费。区政府及时拨出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业务培训,购置办公设备和活动经费。我局和各乡镇也相应配套经费,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于各级政府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使我区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广泛宣传,深刻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林业的法律法规较多,林权制度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此,我们着重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到依法办事。XX年8月,区政府召开由各乡镇(街道)镇长、分管副镇长、林业站长参加的动员和业务会,比较系统地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我局还组织林政股全体干部参加市局的业务培训会,接着召集全区参加改革的业务人员培训会,各乡镇也相应举办村镇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改革组织者能较深刻理解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改革的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方法步骤,从而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如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墙报等,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减少改革阻力,调动群众参予改革积极性。

(三)理清工作思路,确定改革主要任务

根据省厅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不包括生态公益林)的村列为改革村,我区85个行政村中,有改革任务的村有42个,应改面积为191217亩,今年初已完成省定试点村(罗溪镇三村村)一个,改革面积3013亩。我们对应改革村逐个进行调查摸底,把村级组织健全、干部能力较好、村资源和权属状况比较清楚、山土壤质量较好的20个村作为XX年改革村,应改革面积为59347亩。XX年—XX年改革21个村,应改面积为128857亩。

(四)把握原则,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注意把握二个原则:一是改革既要积极稳妥推进,又要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生态效益和集体林农经济效益稳定增加。二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创造精神,本着自愿结合、平等公开、合理公正、有偿流转的原则,促使集体林产权明晰化、经营商品化、投资多元化、权益稳定化,保证改革不留后遗症。在改革开展中我们本着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解决具体问题。从全区已改革村的情况看,主要采用了以下5种模式:1、自留山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8.69

%。2、承包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2.88%。3、租赁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30.06%。4、股份合作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5.92%。5、乡村集体统一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22.45%。从资金投入方面看,立地条件较好的村,主要采取租赁经营,社会投入较多资金用于种植速生丰产林和中草药,林业经济效益较好,引起广泛关注,农民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从现实情况看,这种模式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五)依法办事,于法周全。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严格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确定改革政策,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具体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强调集体林是全体村民的共有财产,对于集体财产的处置必须严格依法并充分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包办代替,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由于实行依法办事和阳光作业,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一年来,大多数群众对改革是支持的,尚未发生群众上访。

三、初步成效

1、全区21个改革村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共签订承包合同598份,落实改革面积61525亩,占应改任务的98.6%;完成4个改革村林权发证登记。

2、森林资源的

保护管理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改革,明晰集体林权关系,承包者对林地倍加珍惜,加强巡山护林,有效地遏制了盗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3、吸引社会投资,带动了林业经济结构的优化,提高了综合效益。如马甲镇的溪北村,吸引台商投资,承包开发林地1500亩,又如,河市镇的胶南、溪井两个村,由专业户承包3872亩,拟种植速生丰产林。通过改革,落实林权,调动了社会和群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从而初步形成了营林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

四、不断完善提高,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力度

经过一年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更是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总结我区开展集体林权改革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这项工作本身的复杂性,艰巨性,加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以及主客观条件局限,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难度较大,影响改革进度;

2、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中幼林、立地条件差的林地落实难。

3、由于“谁造谁有”的林地林木和自留山分散、面积少,林权登记换(发)证难度较大。

4、群众只顾眼前利益,承包经营山地积极性不高。

5、权属纠纷较多,其中新建村4个与原村集体未分割的林地有2.69万亩,占全区林地总面积8.07%;乡村集体与罗溪国有林场纠纷1万亩,占3%。

6、在改革中,许多林农对林木采伐和采伐限额指标意见较大,认为发展林业生产制约因素太多,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投资风险大,周期长,发展林业积极性不高。

7、XX年我区基本完成相对较易的改革村,XX年年的改革任务繁重,存在的一些急需处理的新问题,全面完成改革工作任重道远。

为了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我区要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处置权”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改革力度,计划在XX年年前完成全区80%以上应改行政村的改革,力争提前完成全区改革任务。

2、对XX年改革村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跟踪、检查,巩固改革成果。

3、对改革村进行全面确权发证,让群众吃下定心丸,以法律的形式保证改革的成果。

4、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协助所在地政府对新建村的林地林木权属问题进行处理,扩大改革面,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和林区的社会稳定。

总之,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细、做实、做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林改工作总结 篇1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改革中带有根本性的基础工作,是林业实践“”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区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将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土地总面积55.6万亩,林地面积33.32万亩,其中商品林面积24.2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9.12万亩。我区有85个行政村(居),其中商品林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42个村,面积19.12万亩;面积在1000亩以下35个村,面积2.39万亩;因新建村权属不清或林地存在纠纷有8个村,面积是2.69万亩。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失败都将直接影响我区的林业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的副区长谢工农同志任组长,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农水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明确职责。8月份,洛江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洛政文87号),按照“区组织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诸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和改革村也相应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当好参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搞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实行每个乡镇由一名局务会成员和一名林政股干部负责挂点,对所挂点乡镇的改革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服务和适时指导,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三是加强骨干力量。各乡镇把林业站工作人员从繁忙的农村工作中抽出来,全力以赴地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改革按时保质完成。四是拨出专项经费。区政府及时拨出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业务,购置办公设备和活动经费。我局和各乡镇也相应配套经费,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于各级政府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使我区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广泛宣传,深刻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林业的法律法规较多,林权制度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此,我们着重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到依法办事。20xx年8月,区政府召开由各乡镇(街道)镇长、分管副镇长、林业站长参加的动员和业务会,比较系统地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洛江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我局还组织林政股全体干部参加市局的业务培训会,接着召集全区参加改革的业务人员培训会,各乡镇也相应举办村镇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改革组织者能较深刻理解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改革的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方法步骤,从而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如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宣传单、墙报等,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减少改革阻力,调动群众参予改革积极性。

(三)理清工作思路,确定改革主要任务

根据省厅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不包括生态公益林)的村列为改革村,我区85个行政村中,有改革任务的村有42个,应改面积为191217亩,今年初已完成省定试点村(罗溪镇三村村)一个,改革面积3013亩。我们对应改革村逐个进行调查摸底,把村级组织健全、干部能力较好、村资源和权属状况比较清楚、山土壤质量较好的20个村作为20xx年改革村,应改革面积为59347亩。20xx—20xx年改革21个村,应改面积为128857亩。

(四)把握原则,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注意把握二个原则:一是改革既要积极稳妥推进,又要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生态效益和集体林农经济效益稳定增加。二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创造精神,本着自愿结合、平等公开、合理公正、有偿流转的原则,促使集体林产权明晰化、经营商品化、多元化、权益稳定化,保证改革不留后遗症。在改革开展中我们本着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解决具体问题。从全区已改革村的情况看,主要采用了以下5种模式:1、自留山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8.69%。2、承包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2.88%。3、租赁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30.06%。4、股份合作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15.92%。5、乡村集体统一经营,约占改革面积的22.45%。从资金投入方面看,立地条件较好的村,主要采取租赁经营,社会投入较多资金用于种植速生丰产林和中草药,林业经济效益较好,引起广泛关注,农民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从现实情况看,这种模式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五)依法办事,于法周全。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严格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确定改革政策,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具体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强调集体林是全体村民的共有财产,对于集体财产的处置必须严格依法并充分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包办代替,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由于实行依法办事和阳光作业,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一年来,大多数群众对改革是支持的,尚未发生群众上访。

三、初步成效

1、全区21个改革村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共签订承包合同598份,落实改革面积61525亩,占应改任务的98.6%;完成4个改革村林权发证登记。

2、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改革,明晰集体林权关系,承包者对林地倍加珍惜,加强巡山护林,有效地遏制了盗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3、吸引社会投资,带动了林业经济结构的优化,提高了综合效益。如马甲镇的溪北村,吸引台商投资,承包开发林地1500亩,又如,河市镇的胶南、溪井两个村,由专业户承包3872亩,拟种植速生丰产林。通过改革,落实林权,调动了社会和群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从而初步形成了营林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

四、不断完善提高,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力度

经过一年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更是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总结我区开展集体林权改革所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这项工作本身的复杂性,艰巨性,加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以及主客观条件局限,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难度较大,影响改革进度;

2、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中幼林、立地条件差的林地落实难。

3、由于“谁造谁有”的林地林木和自留山分散、面积少,林权登记换(发)证难度较大。

4、群众只顾眼前利益,承包经营山地积极性不高。

5、权属纠纷较多,其中新建村4个与原村集体未分割的林地有2.69万亩,占全区林地总面积8.07%;乡村集体与罗溪国有林场纠纷1万亩,占3%。

6、在改革中,许多林农对林木采伐和采伐限额指标意见较大,认为发展林业生产制约因素太多,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投资风险大,周期长,发展林业积极性不高。

7、20xx年我区基本完成相对较易的改革村,20xx年的改革任务繁重,存在的一些急需处理的新问题,全面完成改革工作任重道远。

为了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我区要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处置权”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改革力度,计划在20xx年前完成全区80%以上应改行政村的改革,力争提前完成全区改革任务。

2、对20xx年改革村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跟踪、检查,巩固改革成果。

3、对改革村进行全面确权发证,让群众吃下定心丸,以法律的形式保证改革的成果。

4、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协助所在地政府对新建村的林地林木权属问题进行处理,扩大改革面,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和林区的社会稳定。

总之,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细、做实、做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