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是乡音未改
俗语说:“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因为地域的广阔和区域的相对封闭,形成了方言和习俗复杂的情况。在南方,这种情况更甚,有“五里不同音,十里不同调”的说法。
譬如在徽州,方言复杂的程度让你难以想像。单在歙县,不同的乡镇之间,其乡音也是不尽相同的。我曾在徽州生活了几年,常到菜市场听当地人讲话,虽然他们谈话的内容我从来就没有听懂过,但我还是喜欢他们说话时抑扬顿挫的音调。徽州话难懂,在徽州我还是学会了一句当地的方言,说“我不晓得(我不知道)”,徽州人读如英文字母中“ABCD”的发音。
在陌生的地方,我也喜欢听当地人用方言说话,能不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并不重要,在一种完全陌生的语言环境中,他们说话时的语调和表情,让你感觉到音调的丰富和那种似曾相识的亲切。
方言的懂与不懂、懂多与懂少似乎都不再是问题,只要喜欢,不懂也能算是一种懂得吧。因为懂得,就知道珍惜和守护,珍惜、守护着乡音里的一脉乡愁。只要你喜欢,即使远离家乡,他乡的乡音听来也是亲切的。
乡音是可爱的。一个地方有着乡音浓重的方言,是幸运的。一个人能用纯粹的乡音说着自己的乡情,就显得可爱了。那样娓娓道来的声调,黏稠得像是要将你融化一样。
在乡村里,轻易改变乡音的人是不理智的,他们会被乡亲们认为是异己,显得与乡村有些格格不入。同村的一位年轻人上了几年大学回来,人洋气了,说话的口音也变了,会被乡亲们讥笑。也许,正是乡村的保守和固执,才保护了一脉乡音的余韵。
家乡的小城是一个因矿而兴的移民城市,本地的方言被边缘化了。我只有回到出生的村庄,看到乡亲们,才能畅快地与人用乡音述说乡情,那是相聚、认可、相惜的情分。以前的一位同事,一直在乡镇工作,也一直讲方言,他那浓重的乡音让乡亲们听着亲切,让人信赖。每次遇见他,我都会和他说上一会儿话,像是温习乡音,愿意一说为快。
乡音是回乡的通行证,是化解乡愁的一剂良方。贺知章在《回乡偶书》中写道:“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八十六岁的贺知章回到阔别五十多年的家乡萧山,在慨叹时光易逝,世事沧桑的同时,唯有仍然朴素的乡音能够抒发此时的乡情,才不会有在家乡被人误以为是他乡客的尴尬吧。
乡音是融入血液,根植于内心深处的一种习性,它已深入到灵魂的深处。川端康成在小说《母语的祈祷》中写了这样一件事:美国费城南部住着许多老瑞典人,他们移居此地已经生活五六十个春秋了,这期间他们很少说瑞典话,甚至别人都不会认为他们还记得瑞典的母语,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弥留之际,照例是用瑞典的母语作最后的祈祷,好像重又回到记忆深处的家乡。
记得乡音,才是个有家的孩子,在灵魂的深处,才有内心的安稳。
一切美好的日子,都应是乡音未改的亲切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