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春季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传染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普及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坚持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坚持属地负责原则。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对本行政区和所属行业防控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对全县的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降低我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春季传染病发病率,减少聚集性发病,减少重症病例,严防传染病流行,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升级,避免死亡病例,保护易感人群,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一)县卫生局: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县春季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防控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传染病的监测和卫生应急宣传工作;发生疫情时,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到达现场,做好相关调查处理。
(二)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组织做好各学校、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抓好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管理,严禁制拌凉菜,杜绝病从口入;联合工商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内设商店进行检查,严禁无牌无证经营和销售“三无”食品;组织各学校和托幼机构保健医开展晨午检、缺课原因追查等工作,组织疑似传染病学生停课治疗;组织做好教室、寝室、食堂通风消毒工作,对自备水源、学生饮用水、供水设施进行检查,排除潜在风险;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保证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抓好车站环境整治和车站、客运车辆的定期消毒工作。
(四)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药品市场检查整顿工作,打击贩卖假药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开展餐饮业集中整治,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查采购、使用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县公安局: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对传染病感染者追踪并采取隔离措施。
(六)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全县广场、公共场所文体设施和儿童游乐场所整顿和定期消毒工作。
(七)县财政局:根据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应急防疫设备和应急防疫物资所需经费,并加强对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八)县委宣传部:通过广播、电视积极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疫情发生后,引导、沟通省市媒体正面宣传传染病疫情防控情况。
(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所的环境整治,开展养殖场垃圾、粪便、污水的清运和消毒处理,组织养殖场使用杀虫剂消灭蚊蝇。
(十)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各村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蚊蝇孳生地、垃圾点、排水沟;组织开展农村室外厕所生石灰消毒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疾病的监测,加强居家病人的隔离治疗管理,防止疾病的蔓延。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和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和强化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春季传染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本单位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做好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卫生及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建立定期疫情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学校(托幼机构)、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传染病的分布,疫情发展趋势等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早处理,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或升级。疫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有效救治患者,严防传染病流行扩散,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积极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卫生、畜牧、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卫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牵头责任,对防控工作立即作出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教育、畜牧、工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加强对传染病传播的综合监控,及时沟通和共享信息,协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四)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意识。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传染病科普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注意加强自我防护;做好急性的传染病重点和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正面引导舆论,按规定及时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防止恶意炒作。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值班责任,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报告和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凡属于上报范围、达到上报标准等级要求的疫情信息,必须按照规定渠道、时限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发生。因迟报、隐瞒、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市教育局、区教育局已印发专门防控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本着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育才中学成立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方案,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以做好假期及开学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位家长和同学高度重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我们共同维护师生健康,共同守护校园安全。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防控措施
1. 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并做好排查登记,按照区教育局部署,做好假期去往武汉、经停武汉、武汉亲朋来深等以上三类人员名单台账,并及时上报数据。相关人员返校前要严格健康监测,发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要及时逐级报告,同时要求师生不要去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的地区。由学生处(学生发展中心)、年级组负责学生统计,办公室负责教师统计和每天上报数据。
2. 提前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红外额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校医室提前与辖区医院、社康中心建立联系,寻求帮助支援和专业指导。由总务处负责采购物资、学生处和校医室负责将物资分配到宿舍、年级组、各班级。
3.提前做好开学后教务工作安排,做好开学后师生无法及时返校上课等处理调配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4.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 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由总务处负责。
5. 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按照《市爱卫会关于组织 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假期科学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特别是在师生返校前,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治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由总务处负责。
6.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布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核心信息,但要注意发布纪律,各类信息要以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为准。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
7.如有紧急情况,请与学生处(学生发展中心)或年级组联系。
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为了加强学校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应急预案,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的防控长效机制,科学有效的防范传染病在学校中流行,确保我校广大师生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建立学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全校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自己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校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校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
5、认真落实晨检、午检制度。每日进行晨检、午检,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的学生,立即通知家长将孩子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学生所在班级所用桌椅等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镇卫生院、教管中心报告。
6、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7、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8、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一)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刘志斌
副组长:刘安华、王志海、薛殷莉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办公室组长
副组长:班主任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班主任
2、消毒与检查:班主任
3、班级晨检:各班生活委员
4、联络与上报:王志海
(三)职责:
1、落实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2、加强传染病报告制度,班主任要在早晨对来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检查,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对有发热、出疹、腹泻、流感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登记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区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4
目前已进入春季呼吸道等传染病高发季节,流感(包括甲流)、流脑、麻疹、流腮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不断增加,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同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全省手足口病例报告数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20xx年1至4月份我区也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为切实加强我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一)目标: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策略,做好手足口病等春季主要传染病防控防控工作,预防人禽流感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止流感、流腮流行,控制麻疹、流脑等传染病的发病。
(二)原则:突出重点、健全制度,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措施、协调配合、加强监测、注重预警。
二、组织领导
xxx区卫生局组织成立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机构职责
(一)区卫生局: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本地传染病流行态势,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切实加强流感(包括甲流)、流脑、麻疹、流腮和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校等人群集中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履行晨检和发热报告制度,规范传染病报告程序;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督导与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要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疫情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
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组织做好甲流、流脑、手足口病、麻疹、流腮等春季传染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与教育部门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中小学生、农民工、服务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危害的认识,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自我防护意识,科学指导群众进行疫苗预防接种。
(二)疾控机构:区疾控中心要高度重视甲流、手足口病等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重点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及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疫情监测与及时报告工作;同时要主动开展疫情搜索,掌握疫情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提高疫情报告质量;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三)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门诊预检分诊,提高门诊质量,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要加强临床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降低死亡率;哨点医院要按要求采集标本送检;要认真做好病人消毒、隔离治疗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意识,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四、工作内容
(一)疫情报告
提高发现手足口病、人禽流感、流感、麻疹、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病例的能力,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为尽早和有效控制疾病传播提供基础和保障。
1、手足口病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规范手足口病诊断和报告,手足口病病例网络报告前必须经过院内专家组会诊,重症病例必须经市级专家组会诊。
2、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按照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病例的甄别和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由院内专家组在12小时内进行会诊,对无法排除人禽流感、SARS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立即电话报告区卫生局应急办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市级专家组会诊后根据有关要求逐级报告。
3、流感
各级医疗机构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流感样病例或暴发疫情,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4、麻疹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麻疹监测,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x市麻疹监测方案要求,作好网络直报,并做好疑似病例确诊后的订正报告。同时做好采样送检工作。
5、流脑
各级医疗机构,尤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内科和儿科等科室在诊疗中发现流脑病例应当按照《x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及时做好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甄别和诊断,同时采集淤斑、血或脑脊液进行涂片和细菌培养,对确诊的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应当及时上网进行订正报告。
(二)疫情监测
做好流感和手足口病监测工作。x市卫生局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国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市疾控中心作为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各相关医疗单位配合做好流感样病例的采样和检测工作。
20xx年起,我区要开展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工作。要求每月最少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当月全区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所有报告的重症和死亡病例均需采样。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针对重症病例或聚集性病例开展及时细致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开展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对疫情变化做出科学预警。对病例集中的集体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医疗救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x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方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要求,有效实施救治。一旦发现重症病例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时护送转至市级以上定点医院,不得延误,暂时不宜转院的要积极开展救治,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派出专家组指导救治。
(四)疫情处置
一旦发生手足口病疫情,卫生等各有关部门应迅速反应,及时做好医疗救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防止和减少因并发症造成的死亡。
1、常态情况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重症病例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卫生应急小分队,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随时掌握并报告病例变化,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警状态下,根据预警等级开展相应的调查处置。
2、严格管理传染源,保护易感人群。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对重症病例实行隔离治疗。必要时依据相关规定关闭病例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保护易感儿童。
3、医疗机构要按照《x省预防手足口病(EV71感染)诊疗处置意见》,积极救治病人。同时,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标本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加强医院产科、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4、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预防手足口病(EV71感染)常用消毒方法》,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
(五)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疾病特点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采取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等预防控制措施。如需要在学校、建筑工地等人员数量较大的范围内采取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应当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上报本级人民政府,经批准后,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方可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密切注意观察措施的效果及其他反应发生的情况并及时处理。
(六)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
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x市学校传染病报告暂行规定》,严格学校传染病疫情责任人和晨检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要按要求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督导和评估
(一)区卫生局按照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计划,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各类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与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力、出现明显疏漏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加强对机构内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自查工作。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加强质量控制和考核,并对监测结果和防治措施效果进行评估。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在传染病重点防治阶段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并将防治工作总结报告区卫生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