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巩固深化村庄净化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更高层次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市县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提升全镇43个村净化达标村居环境卫生面貌基础上,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通过本次活动,集中清除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努力打造美丽乡村,大幅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时间
3月15日-4月15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大规模、全方位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打造卫生整洁、干净有序的农村环境,为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净化夯实环境基础。
三、整治内容
(一)清理村内外卫生死角。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原则,以“三线”(公路、河道、通村道路沿线)、“五片”(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村庄出入口)为整治重点区域,集中清理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巩固成果。收集的垃圾可以直运或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对于地理位置较偏远的村,收集的垃圾可采取生态卫生填埋或无害化焚烧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二)清理河塘沟渠。由于群众卫生意识淡薄,河塘沟渠往往成为各类垃圾的天然消纳场所,形成“白色污染”重灾区,河塘沟渠的清理既是整治重点,也是难点。要全面清理村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杂物和周边各类垃圾,全面制止垃圾污水直排河塘沟渠、企业超标排放及其他危害水体卫生的行为,全面消除“垃圾河”“垃圾湾”“垃圾沟”现象。同时,要加强对河塘沟渠周边居民的宣传引导,树立群众卫生意识,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实现河塘沟渠长效管理和常态保洁。
(三)清理庭院卫生。结合“大家动手、清理垃圾、美化家园”宣传画张贴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号召千家万户开展庭院大扫除,在庭院“门前三包”范围内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垃圾和杂物。通过开展“卫生家庭”“卫生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建美丽乡村。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各管理区、村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要加大资金投入。要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加强对各村的督导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保护我村林业生态环境,结合我村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村委、村政府的统一部署,摸清我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行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我村生态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自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大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维稳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林产站:负责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及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执法队: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林政法规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
6、营林股:负责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村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防火办:负责全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8、林调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审批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9、森保站:负责全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
10、计财股:负责村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
11、监察室: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
12、生态公益林站:负责监督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
13、项目办:负责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4、退耕办:负责监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主要措施
1、协助环保部门对林业行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灾害防御实战演练。充公利用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林业救灾演练,提高防控和救援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林业行业环保意识。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项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形成常态,根据《休宁县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浯田村南田自然村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居民规模达200以上。
二、整治标准
凡土必绿、凡水必清、凡危必拆,达到“五清四化一改”。(五清:清理河沟渠塘、清理垃圾粪污、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无功能建筑;四化:村内主干道硬化、房前屋后绿化、农村改厕净化、安装路灯亮化;一改: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三、整治任务
(一)绿化。凡土必绿;村庄道路两侧、河沟渠塘两侧、房前屋后空闲地块、文化健身广场周边、村内空置地块等范围进行有效绿化,以乡土树木种植主,提倡乔木、灌木搭配种植,积极管造围村片林力争达到森林村庄标准。发动农户自栽自管,种植花草果树、乡土树种,绿化庭院。
(二)净化。凡水必清;对村庄内所有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散乱秸秆进行清除,对所有黑臭水体进行清淤整治。发动农户参与,自我改善清洁居住环境。
(三)拆危。凡危必拆;坚决拆除危房、危舍等无功能建筑物。发动农户支持参与或自拆。
(四)亮化。对新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村庄,5盏以上给予每盏1000元补助,最高补助8000元。
(五)改厕。20xx年完成40户改厕任务,村庄内户改厕要实现全覆盖,鼓励户用厕所进院入户。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要求,由各村负责组织实施,鼓励“分户改造、集中处理”,联户、联村一体化治理。发动农户积极申报,主动配合。
(六)道路硬化。内部主干道路全部硬化,硬化路面宽度不低于2米,次干道石渣、旧砖等铺设,力争实现户户通。
(七)五清一改。
1、清理河沟渠塘。对村内河沟渠塘、农业灌溉用渠、排水边沟、废弃水体等进行疏波清淤,清理水体中漂浮物,实现水体清澈,坚决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方可做好护坡进行绿化,采取综合措施恢复良好的水生态。
2、清理垃圾粪污。无散落垃圾、棵露垃圾、积存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合理布设,无溢满垃圾,有条件的村庄可实行垃圾分类,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严禁动物养殖类污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影响村庄环境。
3、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村内巷道和空闲地块的柴草、砂石、废弃物等积存杂物,对农村柴草和设备统一规划,集中放置,对违章交叉穿越及搭挂供电线路的,进行集中整治,使电力、通讯线路安全规范,无安全隐患。
5、清理无功能住房和无功能圈舍。坚决拆除农村危房,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6、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培育乡村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文明户、五好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评选活动,修订村规民约,规范并约束村民的言行,充分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五)群众参与度。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户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家栽树种花,自家美化庭院,自家清除堆放、主动拆除危房圈舍。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金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基本原则
一是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知名乡友、乡贤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风民俗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内生动力强的村组,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村组、屋场。
三是教育引导,培养习惯。采取召开会议、上门劝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22年在临湘市考核中保持领先地位,确保万峰村创建湖南省“美丽乡村”成功。
1.推行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管理模式,在3月20日前,羊定线、源定线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10日前各村(社区)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底前全镇所有垃圾池全部拆除,每户安装分类垃圾桶,实行上门收集,2022年所有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基本达到全覆盖,将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交付处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推广“环境整治奖品超市”模式,实现垃圾回收奖励机制全覆盖。
2.推进厕所革命。一是整改到位:对2019年10月前已埋化粪池逐一登记到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重新安装。二是新建安装:确保2022年市分配的改厕任务如质如期完成。三是公厕建设:在万峰村、韩桥村新建农村公厕,鼓励其他村在人口聚集场所、发展乡村旅游地点等新建农村公厕。
3.加强水源治理。各村(社区)开展黄盖湖、中山湖、定子湖等重要水源保护,以镇域内的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域为重点,继续清理水域漂浮物,做到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水域浮生植物;清理堤岸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疏通村组道路两边沟渠,做到无淤泥污水;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天然水域人放天养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
4.杂乱整理有序。农具、建材、柴草、杂物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集中治理集镇村各类“蜘蛛网”(网线、电线、光纤等),无私拉乱接等现象;户外广告规范,集中清理全域范围内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等,无乱贴乱画;农户衣物晾晒有固定设施,无乱挂乱晒;修缮改造损毁老旧门店标牌,规范统一;整治出店和占道经营现象。
5.绿化美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村部、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美化,并种植格桑花或其他花种,形成一道道绿化带和花带,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三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100人以上的屋场必须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有条件的屋场从实际出发,对重点区域、部分屋场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围栏维护更新;村庄主道硬化、亮化。
6.筹措保洁费用。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理事会要加强履职,按人平不低于3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差别化”制定付费标准;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自筹资金,广泛发动村民筹资筹劳和乡友乡贤捐资捐助,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7.抓好规范建房。实施村庄规划全覆盖,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湖湘农民新居工程”,确保农村散户按图建房率达100%。坚持建新拆旧,坚持村民建房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严控新开基散户建房。严格坚持村民建房选址标准,遵循建房“四禁止”要求:禁止一户多宅、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执行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规定,鼓励群众进行举报,举报一例违规建房,奖励500元。
8.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制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各村(社区)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完善村级公墓山建设,禁止新增沿路坟墓,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普通村民(无企业、机关养老保险)主动采取火葬,奖励2000元;按照临办〔2016〕56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等“九禁”规定,对于违规销售鞭炮和燃放鞭炮,坚决打击处罚。
9.创建美丽村庄。2022年,力争万峰村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力争1个村获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授牌”,创建1至2个临湘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何卫华任政委,陈云虎任指挥长,王新星任常务副指挥长,权志奎、杨宏军、沈佳琦、黎勇、孟建云等任副指挥长,镇党建办、人居办、农技站、新农办、自然资源所、城建站、财政所、交管站、水管站、民政办、林业站、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新农办主任潘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点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责任机制。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本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长。
2.资金保障。镇财政按照“缩减基数、扩大奖励、加大处罚,不搞普惠制,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按人平30元的标准(20元保底分配到村,其余作浮动奖励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并预算到村。
3.宣传造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更新制作宣传栏、宣传窗、评比栏,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经验。
4.完善机制。健全村级卫生协会管理制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管理,按总人口千分之二比例配备,做到时时保洁,日日清运,实行镇村双重管理考核,所有保洁员选聘要办点领导审核把关,再签订聘用合同,并备份交镇人居办存档。在市、镇明查暗访中,发现1个问题分别扣除该片区保洁员100元、50元工资,对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解聘该保洁员,罚款交由镇财政入账。
5.严格考核。一是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内容,成立镇专项督查考核小组,由王新星任组长,权志奎、杨宏军、黎勇、孟建云任副组长,周勇、王力、潘炜、周佳、甘意修、陈勇、陈子龙、各村(社区)分管环境整治干部为成员,采取“明查暗访、平时督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中旬暗访1次,下旬交叉检查,暗访与交叉检查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入月成绩上榜公示;每月成绩×30%汇总作为季度考核依据;一、二季度得分合成半年度成绩考核,每季度成绩×25%汇总作全年成绩。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实行“月通报、月打分、季排名、季讲评”,在全镇推行“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三级考评机制。二是奖惩方案。对各村(社区)每季度排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1万元、8000元、6000元,同时设立一至两名进步奖,每个进步奖相比于上季度要进步3个名次以上,每名奖励4000元。每季度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并罚款2000元、1000元;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镇纪委启动工作问责。对村(社区)实行半年考核制度,在市排名前10名的村(社区),市财政对每个村奖励5万元。三是一岗双责。办点领导干部与各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同考核,每季排名前一、二、三名村(社区)的办点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进步奖的村(社区)办点干部奖励200元,在讲评会上兑现。半年度成绩排名倒数一、二名村(社区)的办点领导罚款300元、200元,办点干部罚款200元、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交财政入账。村(社区)全年成绩作为办点领导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四是创建奖励。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创建奖励制度,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40万元;岳阳市“美丽屋场”授牌4个,市财政每个奖励5万元;临湘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市财政每个奖励20万元;年终评选临湘市级“美丽屋场”30个,市财政每个奖励2万元。已获临湘市级以上奖励的村(社区),不再参与季度奖评,奖励名额依次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