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优秀
倚栏轩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优秀(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优秀 篇1
在纸上胡乱写画,写作没有头绪,很多立意也没有可以延伸拓展的点,思维混乱且知识点匮乏。所以决定写下近些天读书的感想,静下来想一想,坚持读书,运动可能是我比较自豪的事情了。
前两天又把《了不起的盖茨比》看了一遍,之前一直认为盖茨比能在喧嚣浮华的资本主义世界里,还能保持对黛西的爱,他很了不起。
再次阅读后,对几个点印象极为深刻,盖茨比每年都会让人从大西洋彼岸运来很多衣服,丝绸,法兰绒。黛西来到盖茨比的城堡,盖茨比说“是她让这一切都熠熠生辉,不是吗”?盖茨比开始疯狂的`把这些衣服扔给她。丢衣服这个片段,好像在发泄说,你看,这不是你向往的嘛,这些全部都是为你准备的!现在我终于可以正式追求你了,现在我终于可以站在你面前了。傻子一样的盖茨比,已经过去五年了,在盖茨比眼中这个已为人妻的露西依旧是自己年少一无所有时那个纯真发光的美丽星辰。
逝去的五年在黛西口中呼之欲出,但是最后,却换来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衣服”。也许黛西五年前爱过他,现在她只是想拥有金钱,地位,名誉,且想被爱,最后在名誉地位和危机面前她就出卖了他的爱甚至命。
有人说盖茨比执着于幻灭的美好,才一步步走向毁灭,恰好相反,而是成功后依旧赤诚,相信爱情。
像书中说的那样”如果打算爱一个人,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她,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当盖茨比转过头询问他的朋友尼克“是她让这一切都熠熠生辉,不是吗?”尼克没说话,在这里我想说,是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优秀 篇2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一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优秀 篇3
“那就戴上金帽子,如果可以打动她。倘若你能跳得高,也请为她跳起来直到她大声喊:“亲爱的爱人,戴着金帽子、跳得高高的爱人,我一定要拥有你!”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首页,这段话就清晰的印在那里,散发着厚重的历史气息。透过它,我好似就看到了那插着红色的羽毛的,闪着耀眼的光的,高高的金帽子。而这顶帽子的主人,这位身价上亿的贵族,更像是沙场上的一名战士。他上蹿下跳,像是将士正骑在战马上准备出征。而他周围,有着一个又一个装束和他相似的人们,谁又知道他们是否是真的贵族。他们怀着崇拜的眼神看着这位宫殿似的庄园的主人在台上夸张的表演。他们认真的看着这场戏剧,没人听清楚他说了些什么,也没人知道他在表演些什么。他们就像是忠实的狗,待主人表演完后便疯了似的拍掌叫好。
没有人注意到,当这位主人表演结束后,脸上忽地闪过一丝欣喜的神情。当然也更没有人发现,他在表演的时候不停的向着一位有着金色短发,忧伤红唇,慵懒目光的年轻迷人的女子投去目光。这位女子倾身向前,眼睛里闪着光,宛如在唱歌一样。她看起来同平常不一样,变得朝气蓬勃了起来,不知道是被派对的气氛感染了还是怎么的。她嘴唇微张,似乎是要大声喊出些什么文字。
那是一个纸醉金迷的时代。那是1922年的夏天。
《了不起的盖茨比》讲述了一个夏天优美而悲伤的故事。那是一个爵士时代的夏天。爵士时代,用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话来说,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经济大萧条还没有到来,传统的清教徒道德已经土崩瓦解,享乐主义开始大行其道。
黛西,她是“美国梦”的象征,是 “爵士时代”“镀金女郎”的典型代表。她是叙述者尼克的表妹,汤姆布坎南的妻子,盖茨比的情人。她白衣飘飘,妩媚动人,如同一个降落到凡间的圣洁天使,那些军营里帅气潇洒的军官被她迷的神魂颠倒,尤其是盖茨比。但是另一方面,她轻浮放荡,金钱至上,如同恶魔一般,给盖茨比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境,也正是她的这种双重形象让盖茨比迷失方向,沉浸在自己幻想编织的美梦中。他误把黛西当成是他的仙女公主,每天神志不清,想念着他的女王。黛西发展成这样的双重形象,一重大原因是她的家庭出生,黛西出生在美国南部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的一个有钱人家庭。优越的家庭条件使她从小就养尊处优,追求浪漫,爱出风头。她年轻时是路易斯维尔所有姑娘中最春风得意的一位,她身着一袭白裙,常常去勾引军营里英俊有气度的年轻军官。盖茨比就是这些年轻军官中的一个,他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深深地吸引着黛西。然而却因贫穷而被黛西无情地抛弃。在盖茨比离开黛西去前线后,黛西的生活变得更加空虚无聊,她频频出席社交舞会,每天玩到黎明才会回家,生活极其的颓废和糜烂。这时,她遇到了年轻富有的汤姆布坎南,便被他的财富和地位所吸引,迅速忘掉盖茨比与其成婚,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但是汤姆粗俗,野蛮,凶狠,险恶,与一位有夫之妇公开同居,让黛西无比愤恨。但是她为了财富和地位,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和汤姆过下去,直到与盖茨比重逢。事实上,她只是盖茨比虚构的纯真世界的女主角,她只是一个用纯真美丽外表包裹下的贪图享乐、追求纸醉金迷生活的“镀金女郎”。她不具备那种为了爱情而做出巨大牺牲的高尚品质。她的一切出发点就是金钱、地位和名誉。正如尼克所说,“黛西坚信自己的终身大事必须与金钱及真实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而且要伸手可及,触摸得到。”因此,黛西的这种金钱至上,自私的品质注定了她不可能与盖茨比风雨同舟,携手共济。
而盖茨比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一股清流,虽然他非常富有,但他像一个绅士,一个高雅大方的上层人士。虽然他的生活也很奢靡,但是,相比于汤姆和黛西,盖茨比要高尚许多。至少他相比于汤姆,整体的仪态,语言,都要更接近上层人士,而汤姆,只是凭着物质上的富有,将自己打扮成名流,但精神上却很空虚。汤姆傲慢无礼,出言不逊,就像个孩子一样幼稚无知。而盖茨比则彬彬有礼,大方有度。最让我感到佩服的'是他一直靠着脑中塑造着自己理想中的自己生活的,一切都照着理想中的样子来学习、训练、生活。他虽然出身卑微,但有野心,他最让我感动的,是他父亲在他小时候看的一本书中发现的他写给自己的一日作息安排以及个人决心。他是一个有目标,有追求的人,他上进,靠自己的力量创造财富,这是在那个时代甚至是现在,都是非常难得的事情。但是最让人感到讽刺的是,盖茨比最后下葬时,孑然一身。这反映出当时这些名流丑陋的嘴脸。上流社会,眼里只有金钱,权利,却没有人性,没有情义。这是最为讽刺的一点。但是,作为对比,出身卑微的盖茨比,就算是挤进上层了,却依旧保持着自己的梦想,品质,他虽然有了钱,全身上下却丝毫没有半点钱的铜臭味,他仪态彬彬,气质优雅,他才像是一个真正的名流。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在这个虚情假意,纸醉金迷的世界中,金钱,名誉,地位,容颜,或许占了一大部分。而不拥有这些东西的人,比如我自己,就只有靠着像盖茨比一样的努力,或者是像叙述者尼克一样的率真来挽回一些靠新鲜感和好奇心来接触我的人们。
最后,我想以这部电影中一首由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所唱的插曲的歌词来作为结尾。
目睹世界,历经沧桑;金迷纸醉,靡靡奢华;仲夏夜茫,七月未央。你我年少轻狂,不惧岁月漫长。纵情时光,华灯初上。你我嬉戏疯狂,童稚之心难藏。当我韶华逝去,容颜不再,你是否爱我如初,任地老天荒?当我一无所有,遍体鳞伤,你是否爱我如初,任地老天荒?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优秀 篇4
最初,我以为《了不起的盖茨比》讲的是比尔盖茨的故事,当初买这本书也是出于想更多的了解比尔盖茨,没想到《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美国当代小说,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闹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不管是不是讲比尔盖茨的,总归说是一部名著,可是自己只看了此书前五十页之后,再也无法读下去,真不知道这书怎么获得那么高的赞誉?直到前些天,我看过同名电影之后,我的想法才得以改变。我喜欢电影里那道绿光,因为那道绿光,我又拿起原著重新读开,希望这次能有不同第一次读的。感受!
捧着书,读了一周,终于读完,最大的感觉就是电影版拍的非常好,忠于原著,如果不是先看过电影,我一定无法坚持下去读完这本书。
看了别人对此书的读后感,有高度有深度,我什么也写不出来。只是对盖茨比惋惜,为了一个不值得的'拜金女葬送自己的生命!对上流社会有了一点了解,没人性,自私,傲慢,冷漠,那样一个世界,那样一群人,真是让人心寒!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925年所写的一部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小说的背景被设定在现代化的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通过卡拉韦的叙述展开。《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