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村级示范点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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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村级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1
根据南英委办[20xx]26号《关于印发英都镇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设“美丽乡村”是今后5年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方向和推进工作的总抓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我村新农村建设水平,根据《英都镇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结合我村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村建设“美丽乡村”,以“生态、绿色、和谐”为主题,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努力把石山村建设成“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
二、总体目标
着眼于城乡统筹发展,力争在5年时间内,通过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和建设无序问题、推进农业经营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等改革,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和民生事业建设,大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民生活方式、优化农村管理模式,加快农村向城镇化转变、农业向现代化转变、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
村庄秀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到位,农民房屋建设有序,布局合理,农民房屋外观协调,体现闽南特色。
环境优美。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内无卫生死角。常年清洁卫生,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家禽家畜圈养,农户庭院整洁,房前屋后环境干净,无乱堆乱放现象。农户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消灭旱厕。村庄道路通达、绿树成荫、水清流畅。
生活甜美。农业结构优化,生产、生态和文化功能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增多。农村教育、卫生、医疗、文化和体育等社会事业大力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农民文明观念提升、生活便利、文化体育活动丰富。
社会和美。基层组织健全,村级组织战斗力强,群众对村级班子的满意率达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社会管理民主,“世纪之村”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治安良好,无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设“美丽乡村”,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顺应发展变化趋势,要突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挖掘文化内涵,展现乡村特色。
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建设“美丽乡村”,要把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最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立足解决“三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大胆突破村庄规划建设、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展现代农业等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农民与土地的新型关系,促进农民集中居住或进入城镇。
坚持长效推进、巩固提升。建设“美丽乡村”,要整合所有行政资源和集中全社会力量,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推进工作机制,促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协同协作的良好局面。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要深入贯彻落实南安市、英都镇关于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基础性工作,突出“点、线、面”综合整治,切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1、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全面落实村庄卫生保洁。以“一清一保一机制”,即村庄环境卫生清洁、公共场所专人保洁,农村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建立为目标,以“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为重点,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长效收集处理机制,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行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或改造,对全村露天厕所(旱厕)提出拆除埋填处理方案,对全村露天厕所拆除户每自行拆除一个露天厕所(旱厕)对象给予补偿300元,并同时给予补贴建无害化厕所(三化厕或环保型化粪池)1000元,力求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同时按需求村级组织建设水冲式公厕2-3个,分布园南、宫后、石坑三大片区。对全村猪舍提出整治方案,村集居区不允许建猪舍圈养猪,村集居区内原建猪舍要求农户自行拆除,猪舍按15平方以下每个补偿300元给予拆除,15平方及以上每个补偿500元给予拆除,集中攻坚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等突出问题,确保农村环境整洁、河流水源清澈。
2、推进绿化美化建设。按照“建筑风貌好”的目标,根据分期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改旧建新和房屋立面改造,整治旧房外观,保持古村特色,美化村庄形象,引导农户进行庭院整理,农家庭院基本实现净化、绿化、硬化。加强“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村庄公共绿地。路旁两侧、水旁宜林地段绿化率达80%以上,构建优美的乡村环境。
3、开展农村生态建设。保护山水田林自然风貌。疏竣河塘沟渠,保护农村自然湿地,保持水体洁净,修复村庄水系水景,计划筹资500万元进行石山溪辖区流域整治,形成亲水环境。
(二)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工程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一是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注重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二是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禁“二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业到水源保护区及坂头水库库区入户。推动企业到工业项目集中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优化乡村工业产业结构。
(三)实施社会和谐促进工程
1、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提高石山村卫生所医疗水平,全面提高农村卫生保障水平
2、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逐步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一站式、一条龙”便民服务,增强农村综合服务功能。制定和实施村规民约,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依法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以村警务室、联防队,平安基金会为平台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168”工作机制。加强村级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行保障机制。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广“世纪之村”平台,完善农村各项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提高村级组织引领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农村的水平。
五、实施步骤
石山村“美丽乡村”建设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启动年(20xx年)。9月中旬,开始开展全面的动员部署。村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建设“美丽乡村”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分解任务。
(二)行动年(20xx年)。大力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根据实际,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年初,计划投入50万扩大水源,新铺设公山至新寨尾自来水63#管道4.1公里,新建蓄水池1个,方便全村村民安全用水,到20xx年10月,完成农村土地、房屋普查建档,农村实现村庄清洁、基本消除村聚居区内猪舍、露天厕所(旱厕),并建水冲式公共厕所2-3个,做到保洁常态化和制度化。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村庄面貌明显改善。
(三)推进年(20xx)。不断加大创建力度。组织推广农村集中居住,计划征地石山村石坑柯园山40亩,投建新村、建设民房30幢面积20xx0平方,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农村面貌发生根本的变化。
(四)提升年(20xx)。进一步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全村农村“五证”(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的确权发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计划筹资500万元进行石山溪辖区流域整治,形成亲水环境,美丽乡村建设总体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五)深化年(20xx年)。全面回顾建设“美丽乡村”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持续开展创建活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美丽乡村”的建设水平。
乡村振兴村级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2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完善稳定脱贫“331”工作体系,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帮扶。结合农户主动申报情况,“尖刀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走访排查,乡镇及时进行集中研判,行业部门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对监测发现的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由“尖刀班”对其按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制定“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确定“尖刀班”结对帮扶责任人,实行精准帮扶脱贫。(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将集中安置点纳入基层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全县25个200人以上的安置点设置管理中心或服务站,做到“五有”,即有专班专人、有管理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来源。集中安置点道路、供电、自来水、垃圾污水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根据需要建设卫生室、红白喜事专用场地、公墓等公共服务场所。实现xx个xx户以上安置点扶贫车间(扶贫工厂)建设全覆盖。利用扶贫车间、产业基地、旅游景区、公益性岗位、点对点服务等方式,加大小型安置点及分散安置户发展种养业和组织务工的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稳定脱贫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完善兜底保障政策。农村低保向以农业生产或务工收入为主的家庭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和高龄老人等重点对象倾斜,向主要由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组成的家庭、一个劳动力养活多个家庭成员的家庭倾斜。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农村低保家庭应及时退出,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应及时纳入,加大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对象临时救助力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4.强化扶贫产业基地后续管护。完善产业后续管护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群众及时开展产业基地管护。开展乡镇领导到田块、农业技术人员到田块、“尖刀班”到田块、市场主体到田块、产业后续管护大比武活动的后续管护。对品种不适合的小水果、土壤偏碱不适宜种植茶叶的地块,及时改种、补种。新发展产业要引进良种,外引的品种要先试验再推广,不得盲目大面积发展。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配齐配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落实村级公益设施管护机制。加强农村道路、饮水、小型水利、消防、公厕、环卫、文体等公益设施管护,全面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村民自主管护机制。设置一批基础设施管护公益岗位,细化管护责任,实行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优先安排本村返贫致贫或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强化驻村帮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将精准扶贫“尖刀班”转化为乡村振兴“尖刀班”,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乡村振兴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脱贫村,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由省、州、县直单位驻村帮扶,派驻不少于3人的工作队;帮扶两个村以上的县直单位,对其中帮扶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脱贫村,至少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只负责帮扶一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县直单位,派驻不少于2人的`工作队;其余村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至少保证每个村有1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基础上派驻工作队。县直单位驻村个数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合理确定。县直单位派驻的工作队由乡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任工作队长兼任驻村第一书记、“尖刀班”班长,队员实行新老搭配、逐步轮换,每名队员驻村年限不低于2年。各单位新招录人员必须驻村,幼儿园、小学、初中和乡镇卫生院不再安排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继续实行“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按照脱贫攻坚期驻村工作队员保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各项待遇。“尖刀班”要继续通过入户走访、组织群众座谈、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
7.高标准建设乡村振兴重点村。统筹于县域经济全局,依靠城镇化,按照“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的思路,走“片区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之路,持续抓好牛洞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高标准建设江家村、朱砂土(茶庵寺)片区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强力推进36个县级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力争用五年时间,把州级示范村、县级重点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乡风文明引领村、基层治理样板村、富裕富足幸福村”。要按照“xx标准、恩施特色、多规合一”要求,围绕“一年启动、两年见效、五年建成、辐射周边”目标,编制州级示范村和县级重点村乡村振兴规划。规划要立足重点村,辐射带动周边村;要对宅基地、强弱电线路、公墓、交通干线等设施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明确村庄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建筑风貌管控、乡土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等任务。规划要反复听取群众意见、踏勘现场、开展讨论,谋准建实项目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升级乡村产业
8.全面提升主导产业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长江清江柑橘示范绿色岸线、巴野线和巫峡口茶叶示范绿色廊道、高山道地药材药业绿色山顶的“一岸线一廊道一山顶”产业格局。大力推进郡贡茶、特色柑橘、中药材和畜牧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建设。建立茶叶、柑橘、药材、畜牧四条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供销、内外贸、农工商一体化的格局。加大茶叶、柑橘、药材、蔬菜等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管理力度,提升产品品质。持续提升“三品一标”建设水平,培育和引进特色产业优良品种,打造xx郡贡茶、xx椪柑、xx玄参等知名品牌。提升“茶叶、柑橘、药材、畜牧、蔬菜、烟叶、粮食、中蜂”产业化水平。继续执行产业以奖代补政策,扶持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9.继续实施“一村一品+”行动。立足茶叶、柑橘、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础,发挥政策、项目、科技、文化等优势,紧盯市场,优化布局,着力培育和扶持农业企业流转土地带动发展,推动形成村级高质量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一村一品+”专业村。大力发展生猪、家禽等家庭养殖业,实现“养满养足”,全力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10.加快配套完善产业基础设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破坏耕地行为。加强耕地修复改良,建设高标准农田4.04万亩、节水灌溉0.5万亩,实现旱涝保收。根据需求在主导产业基地配套建设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清洗、分选、切片、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气调库、冷藏库、储藏窖等仓储设施。重点完善官渡口神农新区农产品交易中心、溪丘湾茶叶交易中心、野三关中药材交易中心基础设施。以县城和乡集镇为中心,配套建设产品深加工、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等。(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全面推进融合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乡村旅游模块化、区域化体系,注重片区开发,优化全域乡村产业总体空间布局。重点打造“野三关花海、绿葱坡滑雪场+中药材观光园”、“巴野路、茶店驿站+xx郡贡茶体验馆”等特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长江三峡(xx)纤夫文化旅游节、绿葱坡冰雪旅游节等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地域旅游资源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举办xx坪油菜花节等特色乡村游活动,不断推进xx康养民宿业、休闲旅游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积极探索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融合发展模式,有效对接城乡生产与消费,引导城镇居民下乡消费。利用互联网优势,发挥农村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作用,运用“三专一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方式,畅通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保护乡村生态
1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排自20xx年以来改建的农村户厕问题,边排查边整改。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农村垃圾分、清、收、运等长效机制。出台《xx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12个农村聚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大力开展村庄“四旁”、庭院植树、种草、栽花活动,引导农户畜禽圈养,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扫干净、摆整齐,打造“绿树成荫、四季有花、春秋有别、韵味十足”的美丽庭院。(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3.推行乡村工程建设生态化。严格乡村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道路、桥梁、矿山开采等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实施复绿复垦等生态修复措施。乡村建设尽量就地取材,弃土弃渣规范处置。建设风格与周边生态景观相协调,防止照抄照搬城市元素、硬质铺装过度、景观建设多余,避免损害乡村气质,破坏乡村生态和风貌。河道治理尽量维持河道原貌,减少混凝土成分,实施植被护坡护堤。(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4.从严保护农村生态资源。严格管控农业化学品使用,继续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推行配方施肥、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还田、轮作休耕等措施,继续保持化肥农药零增长,加强农膜、秧盘、遮阳网、果蔬套袋、农药袋(瓶)、化肥袋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实施无害化处置。实施总量减排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大力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全面实施林长制,加强古树名木和天然林保护,对80年以上的大树实行挂牌保护,严厉打击猎杀、捕捉、驯养、贩卖和烹食野生动物行为。严格落实长江、清江流域“十年禁渔”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改善民生福祉
15.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快速推进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杨柳池至金果坪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266公里“油返砂”,提档升级xx公里通畅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xx座。实施集中居住10户以上村民小组硬化路补短板工程,试点推进入户路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围绕巴野公路、县城至溪丘湾乡等重点农村客运班线,创建农村客运文明示范线。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实施x个农村电网改造单项工程,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xx千米、低压线路xx千米、变压器xx台xx千伏安,全面消除农村“薄弱电”和“低电压”。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新出现的危房及时改造,做到“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国网xx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16.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除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以外,适龄学生不得失学辍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落实农村医疗保障待遇。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实施乡村振兴“光明行”行动,推进“童伴妈妈”、农村养老互助中心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信息管理无盲点,儿童主任、督导员配备全覆盖,加强重病重残患者、高龄独居老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困境孤残儿童等重点对象的探访和照护。(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17.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强化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新建及改扩建50个村级阵地,打造10个“红色驿站”,改善9个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行“县乡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将社保卡和社保待遇申领、养老金领取、生活缴费、户籍办理等高频服务事项的办理权限向基层延伸,实行网上办、上门办、马上办、全程代办。结合乡镇党员人均每年参与志愿服务5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20小时;推进县文化馆、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和数字化建设,建立12个乡镇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持续推进全民阅读活动进农村、进农家,提高农民文化素养;经常性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各乡镇、村(社区)自办、自创“乡村春晚”等文艺展演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提升乡村风貌
18.整治农村建房乱象。坚持规划先行,严格“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用地建房过程管理,禁止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建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推行依山就势建房,严禁占用成片耕地、侵占河道蓝线、紧邻河边沟边、侵占公路控制线和规划区域外建房。加强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突出传统建筑特色和民居建筑风格,由县住建局提供具有乡村特色、满足农村使用功能、不同梯次造价的农房设计图纸,无偿提供农民选择使用,由乡镇和“尖刀班”负责督促农民严格按图施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整治标牌乱立、杆线乱设。按照清除废弃的、统筹必须的、规范现有的、控制新建的思路,治理农村各类标牌乱立和强弱电线“蜘蛛网”问题。坚持非必要不设立标牌,必须设立的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杜绝形式主义标牌、破坏生态标牌、垃圾广告标牌等。规范高压、低压、弱电线路杆线设置,最大限度实行杆线公用,消除乡村视觉污染,确保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培育文明乡风
20.推动移风易俗。实施乡风文明三年建设行动,到20xx年建成15个乡风文明试点村。深入开展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形成良好民风家风。持续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加大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十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诚信活动周、学雷锋活动日等诚信主题活动,推进“信用xx”建设。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推行道德评议、红黑榜曝光等机制,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持续开展活人墓、大碑大墓专项治理,采取分村单建和多村联建方式,大力推动村级公墓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倡导生态、文明、低碳祭扫。开展“科普乡村行”活动,引导农民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向农村渗透。(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科协,各乡镇党委政府)
21.推进文化保护与传承。统计调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建筑、乡村文物保护单位、巴文化遗迹等文化遗产情况,明确保护责任。加强对xx镇围龙坝、xx镇xx坪等传统村落,xx镇蓝家大院、xx镇xx老屋等古建筑,xx坪乡红三军旧址、xx湾乡xx洞等红色遗址文化保护。加强xx堂戏、xx号子、xx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深化乡村治理
xx.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深入开展“富裕、美丽、文明、和谐、幸福”五村建设,探索建立红旗型、标准型、后进型“三型”党支部分类管理模式。抓好xx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深化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抓好乡村两级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继续执行村“两委”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按照村主职干部年报酬70%的比例落实村副职干部待遇。加大党员培训力度,持续擦亮乡镇党校名片,选派优秀党支部书记异地跟班学习,常态化开展“村书记论坛”,建立农村党员分类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加强党性教育。全面推行“214”村级民主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持续开展重难点村“点穴式”巡察,落实“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对红白理事会、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全面引导。简化村规民约,强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稳妥开展村(居)建制调整,对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进行建制调整,不搞“一刀切”,不损害群众利益。稳慎推进城郊村、城镇中心村“村改居”,妥善处理集体资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3.大力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用好中央、省、州扶持资金,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运营、服务创收等方式,大力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出台《xx县农村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健全法人治理、经营运行、监督管理和权益分配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承接除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以外的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化解村级债务,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甄别、逐步化解”工作思路,逐村制定债务化解方案。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级债务实现清零,严禁新增村级债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培养乡村人才
24.加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建强以村(社区)“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后备干部、驻村(社区)工作队为主体,村民小组长、新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为补充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发展党员,每村(社区)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政府)
25.加强乡村创业人才培养。围绕乡村产业,分类持续开展龙头企业家、创业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电商等人才培训,县级培训每村不低于5人,乡镇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举办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遴选支持一批“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继续实施在外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返乡创业服务、做好返乡企业用工服务、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支持在外人才返乡创办实业,带动就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6.加强乡村科技人才培养。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xxx人,常态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xxxx人次以上,选派xx名科技特派员。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农业科技服务咨询专家团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技术骨干中公开招募x名特聘农技员。继续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选派优秀青年农民接受脱产大专学历教育,毕业后按程序吸纳为村干部(后备干部),并担任本村产业技术指导员,服务本村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十、强化乡村振兴保障
27.统筹县域经济发展。将乡村振兴统筹于县域经济发展全局,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一体推进。以小城市标准提升建设县城和中心镇,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聚焦茶叶、柑橘、药材、畜牧等主导产业,建成从头到尾比较完善的全产业链。
28.建立工作推进体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成立县乡乡村振兴指挥部,组建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与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县指挥部两月一调度,乡镇一月一调度。延续脱贫攻坚期内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决策机制,对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
29.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对申报成功的州级示范村和县级示范村,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支持;2021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达到政策标准30%以上;加大财政统筹整合力度,对乡村振兴重点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村分类倾斜。强化用地保障,年度新增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大力推动废弃房屋拆除和土地复垦,新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收益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强化金融保障,落实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将土地经营权、林权等抵押贷款代偿纳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范围;过渡期内创业担保贷款向乡、村两级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回乡创业者等对象;建立完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对接支持的常态化“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制度;持续针对茶叶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文化旅游企业等开展政银企对接和金融服务,安排银行机构跟进服务扶贫车间融资需求。构建更加系统规范有效的主导农产品保险制度体系。
30.加强督导考核。按照“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的要求,对乡镇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和驻村帮扶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乡村振兴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直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范围。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具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实绩考核结果差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约谈。
乡村振兴村级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在实施“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的基础上,示范县长顺县按照《中共 xx 省委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推进实施,14 个示范乡镇、130 个示范村按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推进建设“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探索富有“黔南形态”的乡村振兴样板,打造一批“四园四美”美丽乡村。
二、分类推进
(一)特色引领型(4 个示范乡镇、25 个示范村)。即贵定县盘江镇、龙里县冠山街道、惠水县涟江街道、三都县大河镇等 4 个镇(街道)和福泉市金山街道双谷村、xx县猴场镇马
场坪村、贵定县云雾镇东坪村等 25 个村(社区)(详见附件,下同)。这些镇(街道)、村(社区)已形成 1—2 个特色主导产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 万元以上,具有特色村庄风貌,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较好。重点任务是:立足资源禀赋、主动作为,探索经验、率先突破,把乡镇、村作为一个整体谋划建设,形成统筹规划布局、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宜居宜业宜游、社会安定和谐的乡村振兴典型。
(二)提升整治型(9 个示范乡镇、69 个示范村)。即都匀市墨冲镇、福泉市陆坪镇、xx县猴场镇、龙里县湾滩河镇、惠水县好花红镇、长顺县广顺镇、独山县麻尾镇、荔波县朝阳镇、平塘县大塘镇等 9 镇和都匀市绿茵湖办事处邦水村、福泉市马场坪街道黄丝村等 69 个村(社区)。这些镇、村(社区)特色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1.7 万元,农村人居环境良好,具备田园乡愁风貌基础。重点任务是:抓住机遇,用好政策,持续发力,统筹规划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新时代幸福新农村。
(三)巩固发展型(1 个示范乡镇、36 个示范村)。即罗甸
县逢亭镇和福泉市仙桥乡仙桥村、xx县玉山镇深溪村等 36个村。这些镇和村有一定产业基础,但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 万元以下。重点任务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构建乡村产业、农村就业等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立足资源条件,做大做强 1—3个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发挥乡村资源优势,推进农业和文化、旅游、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特色引领型乡镇、村要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特色引领型乡镇至少有1家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引领型村有 1 家年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整治型乡镇有 1 家年销售收入 8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整治型村有 1 家年销售收入3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巩固发展型乡镇有 1 家年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巩固发展型村有1家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投资、建设、生产、服务等经营性活动,探索引进企业通过入股等方式参与集体经济经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巩固提升型示范村集体经济积累分别达 50万元、30 万元、10 万元以上。鼓励和支持村级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转变为村级集体资产,由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按有关规定统筹管理和使用。(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130 个示范村在既有村庄规划基础上,按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划定乡村“三生空间”,探索编制好用易懂、务实管用、能落地实施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示范村 100%完成组组通。特色引领型乡镇串户硬化达到 80%,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巩固发展型村串户路硬化分别达到 100%、90%、50%。自来水普及率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乡镇要达到 98%;示范村要达到 100%。示范乡镇、示范村的 4G 网络覆盖率 100%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四)打造美丽宜居村庄。加快农村路网、电网、水网、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厕所革命”,示范村全面消除茅圈和简陋旱厕。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乡镇、示范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全覆盖,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消除黑臭水体,按要求推进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示范乡镇、示范村实现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 35%以上。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示范乡镇要达到省级以上卫生乡镇标准,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示范村要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村标准。(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局、都匀供电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五)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贯彻省委农办等 11 个单位制定的《xx 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黔农领办〔2020〕9 号),厚葬薄养、滥办酒席等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杜绝。示范村统筹做好乡村科教、体育、文化服务工作,至少组建 1 支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文化活动或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发掘本土家风家训、农耕文化等传统优秀文化,示范村做到家家有家训,户户好家风。重点保护好传统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好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繁荣农村文化,丰富农民文化生活。规范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等制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和重大事项民主协商,规范化、法治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通俗易懂、便于执行的村规民约并发挥积极作用。切实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惠水县好花红镇和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惠水县好花村、独山县百泉镇百泉湖村、罗甸县沫阳镇麻怀村示范成效。在示范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争创市(州)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示范村重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全覆盖,实现示范区域无致人重伤以上交通事故、无黑恶势力、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发生;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三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实现涉毒人员大幅减少,无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无大规模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州委政法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民宗局、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建立新乡贤返乡等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机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示范乡镇、示范村农村“三变”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示范村全覆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农村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七)促进农民富裕富足。特色引领型乡镇、村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所在县(市)平均水平,提升整治型乡镇、村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市(州)平均水平,巩固发展型乡镇、村的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示范村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入学率达 100%,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 100%;示范村建成 1 个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村卫生室至少配备 1 名乡村医生。示范乡镇、示范村全面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住有所居”,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各项工作。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渠道不变、统一安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协同推进,资金项目要向“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倾斜。各县(市)负责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聚焦“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聚合使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覆盖。涉及示范乡镇负责升级版工作具体推进,组织编制乡镇、村发展规划、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升级版各项工作开展。(牵头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二)强化人才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派农业技术专家、产业导师指导乡村产业发展;加强高素质农民队伍培养,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支持农业技术人员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农村实用人才;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要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
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在传统技艺人才聚集地设立工作站,开展研习培训、示范引导、品牌培育;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选派熟悉乡村的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及团队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人文风貌引导,提高设计和建设水平,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加强乡土人才培训和管理,培育修路工、水利员、改厕专家、农村住房建筑工匠等专业人员,提升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管护水平。(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三)强化调度考核。省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明确将“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推进情况纳入对市县两级级党委和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州直部门“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资金项目、人才保障、推进实施等情况按季度定期调度。各县(市)、州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开展跟踪调度。要认真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州、全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提供富有“黔南形态”的乡村振兴样板。(牵头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村级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4
根据镇党委围绕“活力xx、生态xx、文明xx”三大目标,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xx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20xx-20xx年)》,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xx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定位
今后三年,xx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
农村建设,努力把xx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二、实施原则和方法
(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
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
三、重点工作
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
(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
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
(三)环境工程。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村庄环境改造,改善村庄整体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对违章建筑、危房、破旧房屋的拆除力度,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由村(社)集体收购、收租的形式,统一整理拆除后的边角地,拓展村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服务外包的方式,提升洋沙山风景区管理水平。(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管办、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
(四)产业工程。全面实施xx镇新兴产业建设行动,推进镇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现代信息业、国际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质、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构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牵头领导:周庆海、王国芳。责任单位:经济办(工业、农业)、招商中心、旅游办、各村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统筹协调,从项目设计、项目安排、项目布点等方面进行统筹把关。具体工作任务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分别组建项目专项工作组,确保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项目推进的政策处理和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各村社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二)多措并举,保障要素。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进一步优化镇级财政投入结构,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城建建设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强化管理,提升品位。进一步完善镇招投标中心运作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建筑、一批新的城镇景观和一批精品旅游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提升城镇面貌长效管理水平。
(四)宣传引导,构建合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层面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科学现代化的新农村建设理念,努力营造全镇上下齐心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