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溺水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学校溺水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溺水方案 篇1
进入5月份后天气逐渐转热,进入溺水事故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为预防学生擅自到河流水库塘坝游泳、玩耍发生溺水事故,敲响安全警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20xx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
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落实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机制,坚决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把“六不”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六一节前,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溺水事故,组织一次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国旗下演讲、办一期墙报或黑板报、开一次班队会、搞一次主题宣传,让每一个学生必须熟记并做到教育部提出的`防溺水“六不”、四个牢记和正确施救。
防溺水“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四个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同伴落水我不怕,立即报警和求救;
岸上船上莫惊慌,镇定自若找工具;
搭救伙伴靠智慧,自身安全最重要。
在学生中展开“防溺水——我应该怎么做?”大讨论,结合“1530”教育模式,做到每日一提醒,每周一承诺,每月一警示,让每一位学生实实在在地掌握防溺水安全知识,真正形成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监管责任,把防溺水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家长。
给家长发放一封信、班主任发一则短信、召开一次家长会、做一次家访等形式,向所有学生家长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要与每一位家长签订学生溺水教育监管责任书,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监管职责,特别要提醒家长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学生的看护和教育。
(三)强化联防联控,把防溺水联控落到实处
联系风河水务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河、公园水域安全管理,对以上水域进行排查,建立水域安全管理台帐,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所有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阻止学生进入;协调风河水务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加强巡逻,及时阻止学生到以上水域及附近游玩、下水。
三、加强应急事故处置,确保信息畅通。
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学校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第一时间上报事故信息,确保事故处理高效有序。
学校溺水方案 篇2
防城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我区防溺水防控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全区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区防溺水工作日常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是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水域隐患排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设立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落实管理职责;
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全面排查,要在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
三是督促学校与村(社区)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期间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四是督促各村(社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放活动室、图书室,为少年儿童提供活动场地;五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生产队)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二)区委宣传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及平台刊播(载)学生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资料,营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氛围。
(三)区综治办: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综治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区教育局:一是加强学校摸底排查,对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要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二是提高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意识,通过全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课程,督促指导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监护对象)的监护责任;三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前的安全教育。
(五)区水利局:一是加强对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对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管理人员加强巡查;二是定期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对河道、山塘、水库、水电站等设立警示牌、张贴禁止游泳通告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采砂场业主在河道采砂范围内增设警示牌,
重点地段设立警戒线;三是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六)区气象局:一是通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大喇叭平台发布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知识,提高公众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警预报,在气象信息和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时,开展气象、水文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对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宣传。
(七)区住建局:加强建设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区国土分局:加强矿坑管理,督促协助有关乡镇(街道)对现有的矿坑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确保管辖范围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九)区旅游局: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管理及隐患排查;二是督促旅游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隔离防护和安全宣传栏,配备救援器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志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防溺水措施,提高施工现场人员及水上个体运输户的防溺水意识。
(十一)区安监局:加强对本单位直接监管企业涉水危险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在涉水隐患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十二)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一是配合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并对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设置明显标识的警示标志,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教育;二是加强对辖区水域的日常巡防,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三是调查溺水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区卫计局:一是建立健全溺水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二是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智慧救援知识,帮助学校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十四)区民政局:一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和监管,配合教育、卫计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区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作用,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开展宣传教育。
(十六)团区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由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溺水工作职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增强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三)区政府建立主体责任工作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全区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防溺水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漏查、失察、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学校溺水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县局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预防溺水工作各项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和防范能力;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着力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的能力;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安全标识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杜绝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落实工作责任制。我校将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年级、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做到有措施、有落实。将预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做到有教育计划,有教育活动,有教育记录,有学生反馈作业。
落实监护人责任。我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家访、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签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法定监护责任承诺书》等措施,将防溺水提醒、引导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提醒家长落实家庭教育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做到有家访宣传、有联系记录,有家长反馈承诺。
(二)强化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1、我校重点抓好“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
2、重点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会”: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上下学途中、节假日不到江(河)、水库、池塘等地戏水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施救,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通过自我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4、强化假期、双休日、节日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延伸到节日、假期,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放假”。通过开展安全家访行动、让学生签订预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把学校预防学生溺水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做到节日、假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
5、强化重点对象的教育。我校特别关注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擅自游泳、玩水的'危害性。对爱好游泳、玩水的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监管的措施,讲清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
(三)全面落实安全提醒制度
重要部位张贴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提示语,学校门前设立固定的预防溺水教育提示标牌,开辟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各班级办预防溺水知识黑板报,营造浓厚的校园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
我校坚持每天放学前进行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让学生时时刻刻把“防溺水安全”牢记在心。
对重要时段和重要场所进行针对性预防和提醒教育,杜绝管理上的盲点。学校重点做好双休日、暑假以及发放成绩单、考试结束日、返校日等重要时段的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的学生,要重点提醒,并向家长发出通知,提醒家长落实教育监管责任。
(四)进一步落实防范工作措施
1、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我校有效组织力量,一是对校园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校园内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位置要醒目、数量要适中),加装防护设施;对校园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要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学生安全。二是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乡政府或村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治。
2、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活动要覆盖到每位学生家长。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联系、签订履行责任书等多种方式,将相关法律法规、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和要求送到家长手上。暑假期间开展两次以上的安全家访活动,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监管。要建立家长联系台账,家访活动要有记录,有反馈。
3、建立学生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制度。各个班级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情况,成立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并选取其中一名学生为组长,要求以小组为单位,集中按时上、放学,相互监督、共同防止学生擅自下水行为。一旦发现有同伴私自外出游泳、戏水玩耍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班主任或学校报告,确保同伴安全。
4、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二要加强学生的课间管理,特别是中午时段的管理,要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会同乡、村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组织有爱心、有热情、有能力的社会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使留守儿童在节假日期间得到有效监管。
5、完善落实学校周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争取政府和村、社区的支持、重视;建立暑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在放暑假前就假期学生防溺水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与所在乡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一次全面沟通和对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事故多发地和关键时段进行安全巡查,阻止学生在水域周围逗留,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教育阶段(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制定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切实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杜绝学生溺水事故。
(二)深化落实阶段(每年5月1日至8月31日)
对暑假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加强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工作,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确保覆盖到每位学生家长;加强与家长、村和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暑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暑假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每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加强和巩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效果,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认真总结,进一步落实防溺水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我校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今年(重点在4-10月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积极探索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措施,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
(三)我校将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看护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学校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健全工作台账,确保中预防溺水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认真总结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的做法和经验,将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方案、阶段总结于各阶段结束时报学校本部,本部将汇总上报县教育局。
学校溺水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宜秀区教育局下发的《宜秀教[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及学校安全教育的实效。
二、领导机构
组 长:姚胜龙
副组长:吴明忠 汪定顺
组 员:斯华梁 范世瑜 刘 涛 祁 扬
王向群 高季富 江海根 蒋龙友
三、活动主题及目标
根据省教育厅(教基[20xx]4号)文件精神,每年4月份的第1周作为全省中小学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周。
(一)主题:关爱生命、防止溺水
(二)目标:普及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及自救、互救常识,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联系,提高对学生的监控联防能力,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游泳的排查和整治活动,确保校园一方平安。要对学校周边的江河湖泊、溪边、水库等水域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消除可能导致游泳的各种隐患,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其它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规范、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和安全预案,探索建立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体系。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保卫制度。
(三)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要以宣传游泳安全常识为重点,通过主题班会、团队活动、校园宣传栏、标语、挂图、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围绕主题,开展“五个一”活动。要紧紧围绕“珍爱生命、防止溺水”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出一期防溺水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举行一次主题班会活动,各校根据本校实际举办一项竞赛活动(如手抄报、征文、演讲等),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
(五)建立安全防范标志。学校应当在校内池塘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各校要加强和所在村居委领导的联系,积极争取当地村居委会的支持,加强对所辖区域内河流、池塘、桥梁的管理,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警示牌,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员的作用,加强防溺水的巡视。
安庆市大龙山中心学校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