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员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食品安全员承诺书(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员承诺书 篇1
为了有效的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从而促进高县餐饮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本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守法、亮照经营,切实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严把食品采购关,完善索票、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决不采购、加工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不雇佣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饮具;不使用不合格纸巾、一次性筷子和发泡餐盒;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xx食品药品监督局和承诺单位各一份
承诺人:
日期:
食品安全员承诺书 篇2
为了有效的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从而促进高县餐饮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本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守法、亮照经营,切实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严把食品采购关,完善索票、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决不采购、加工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不雇佣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饮具;不使用不合格纸巾、一次性筷子和发泡餐盒;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xx食品药品监督局和承诺单位各一份
承诺人:
日期:
食品安全员承诺书 篇3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做到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九、不销售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十、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依法办理。
我单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食品安全员承诺书 篇4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做到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九、不销售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十、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依法办理。
我单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