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干部廉洁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企业干部廉洁承诺书(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干部廉洁承诺书 篇1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格执行《中共府谷县纪委府谷县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补充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积极倡导移风易俗,自觉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
二、操办婚丧事宜时,绝不违反两个《规定》,若违反,愿接受组织处分和处罚。
三、操办婚丧事宜时,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
四、操办婚丧事宜时,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等事宜审批、申报和公示制度。操办婚丧嫁娶之外的其它喜庆事宜时,严格执行办理事宜书面报告制度。
五、保证做到不借订婚、满月、生日、开锁、乔迁、升学、参军、参加工作、调动、晋职晋级等事宜为名在亲属以外人员中设宴请客,若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分和处罚。
六、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结婚和丧事时,礼金不超300元,不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办理的其它事宜。
七、坚决履行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承诺人:
承诺日期:20xx年4月1日
企业干部廉洁承诺书 篇2
为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对照岗位风险点,做好本岗位风险点的`预防工作,保证自己的工作流程在阳光下操作,杜绝各类腐败的滋生,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廉洁氛围,特向公司作如下承诺:
1、不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弄虚作假,在计划分解落实中违反规定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
2、不扣留收购合同、IC卡和存折,擅自调剂、拆借收购合同;
3、不冒领、克扣烟农生产扶持或补贴;
4、不利用收购微机暂存功能、虚假司磅等手段,随意暂存票据,虚开收购码单,贪污收购资金;
5、不以次充好、折秤收购、压级压价收购、提级上调、谋取私利;
6、不利用虚假收购票据、合同调剂等手段贪污企业资金;
7、不在烟叶收购中收人情烟、关系烟;
8、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9、不接受烟农的邀请到高档餐馆或娱乐场所进行高档消费;
10、不在烟叶收购中短斤少量、克扣基层站点烟叶数量;
11、不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
12、不违反规定大搞婚丧嫁娶、升学宴、谢师宴、乔迁宴、生子祝寿喜庆借机敛财。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接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调查处理、处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由监察部门存底。
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干部廉洁承诺书 篇3
为了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职责,保证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的公正廉洁,树立政府采购中心的良好形象,本人承诺: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与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有利害关系时,主动申请回避。
二、尊重和依法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
三、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中心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海南省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和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及有关规定。
四、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采购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不谋私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及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职,对于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方式采购。
六、在正常商业交往中对于无法推辞的礼品馈赠,严格执行《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业务工作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七、在评标时,除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交流、讨论外,不随意评论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不单独与投标(报价)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交谈,不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施加对评审结果有倾向性的意见。
八、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不向他人泄露采购文件的评审以及投标人,评审专家和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等应当保密的信息。
九、发现采购人、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加以制止,劝阻不成时,将情况向采购中心有关部门的报告。
十、不利用从事政府采购的特殊身份和工作便利谋取各种不正当利益。
十一、本人将认真遵守上述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接受组织上的处理及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企业干部廉洁承诺书 篇4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
1.坚持节俭办婚丧喜庆事宜;
2.不操办除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的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
3.不利用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等;
4.不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要求下属或者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操办费用;
5.不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以及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不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不参加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8.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向领导干部赠送钱物。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组织的调查和处理。
承诺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