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灭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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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灭火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双桂,平安双桂,促进我镇现代林业发展,经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扑结合,以专为主,专群结合,以现代化手段为主,现代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理,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双桂、平安双桂、和谐双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指挥:王兴建(镇长)
副指挥:王婷(副镇长)
何春梅(副镇长、武装部长)
赵俊华(副镇长)
成员:苟兴东(镇办公室主任)
张丽华(镇林业站站长)
赵朝君(镇安办主任)
罗德会(镇财政所所长)
赵燕(镇团委书记)
李春涛(双桂小学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双桂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张丽华(兼)。
(二)宣传工作组
由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成立四个宣传工作组,实行包片负责制:
三、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林区的每个角落。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火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扑救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宣传车、扩音器对重点林区、重点防火地段,特别是偏远林区,零散住户,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延伸宣传
距离,消除宣传教育死角。同时,印发标语,挂历等宣传资料,利用赶场天发放到群众手中,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村、组森林防火宣传率达100%。努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革陈规陋习,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做到遵章用火。要增加防火警示标语和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突出抓好三次集中宣传活动。今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分别开展为期一周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九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四、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一)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计划烧除和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展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
(二)严格管理野外用火。按要求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区域和管护制度。逐一与林内林缘的住户、坟主,责任田承包者签订禁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包,责任入户到人。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和双休日等高火险时段,对人员出入频繁的公路沿线几个行政村,要做到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不留死角和空白。强化野外巡逻检查,依法惩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违法就抓。”紧紧围绕野外火源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xx年1—2月份,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3—5月份,组织开展“平安、和谐林区创建活动”。
五、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扑火预案准备。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森林防火任务单位都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悉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二)扑火队伍准备。全镇干部职工共分三个梯队,有二个森林火灾扑救队,一个后勤队,共计78余人。都以年青干部为主,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木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和青年人员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由林业站干部和群众性扑火队伍承担,努力把火灾扑灭降低损失。
(三)物资保障准备。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建立联防求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全镇的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90%。
六、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落实工作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二)加强防火办建设。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指导,坚持领导带班和防火期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有序处理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
情,统计报告,形势分析,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高质量地完成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统一安排,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制度,采取专项安排部署的方法,大造声势,形成立体化、多角度的宣传格局。
(二)责任要落实到人,对指挥调动中,不服从指挥调度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扑救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对肇事者查处力度,对肇事者予以严惩。
(四)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内容之中。同时也将各村纳入年终考核之中,各村要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6月20日前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森林灭火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从严查办、依法惩处”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棠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钟向能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赛刚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收集和汇报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xx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任成员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的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村联防队人员为队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三、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理青田、文尖、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的杂草及易燃物,并在四处公墓放置水桶储存应急备用。
(三)区文体局:负责清理xx古墓群的杂草及易燃物。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四个公墓停车场车辆停放等工作。
(五)海棠区林区派出所:负责火情案件查处。
(六)海棠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青田、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及xx古墓群出入口车辆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警力,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与纠纷。
(七)海棠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应急待命工作,做好四个公益性公墓及xx古墓群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八)神泉集团:负责清理南田农场存在火险区域杂草等易燃物,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及挂横幅,加强清明节期间巡查力度。
(九)区农林局:负责清理全区散墓杂草等易燃物,做到隔离段带火源的发生,加强存在火险区域巡查,在重要路段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挂横幅。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把森林防火工作分解为七个责任区,安排护林大队清明节期间加强巡查,村委会配合协助。
第一片区:海丰加油站至英州镇交界路段(东溪村、升昌村)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蒲取探、蓝福德、林道能、蓝文仕、吉石养负责巡查,吴清文(东溪村委会书记)、苏忠宁(升昌村委会书记)、陈泰文(营头村委会书记)、符积辉(海丰村委会主任)、梁平(龙楼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龙楼散墓、龙楼公墓、东溪xx古墓周边以及公益林区。
第二片区:北山村路口至海丰村路口(北山村、椰林村、洪李村、龙海村、风塘村、)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符飞、苻方瑞负责巡查,苏玉花(北山村委会书记)、刘衍洪(椰林村委会书记)、陈家茂(龙海村委会书记)、陈帮文(风塘村委会书记)、董益洪(洪李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椰林村公庙周边散墓以及公益林区。
第三片区:大茅隧道至北山村路口路段(湾坡村、龙江村、新庄头、三灶村、林新村)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吴积超负责巡查,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杨昌宏(庄大村委会书记)、欧能友(三灶村委会书记)、徐翔(林新村委会书记)、黎家宝(龙江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林区、文尖公墓、林区墓地。
第四片区:林旺油库至竹陆岭(铁炉村、江林村、湾坡村)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由护林防火员高巧、蒲文彬负责巡查,高大荣(铁炉村委会主任)、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周其川(湾坡村委会书记)。其中主要地点:青田安置区周边散墓。
第五片区:竹络岭至铁炉港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青田村),由护林防火员蒲俊杜、周明史负责巡查,蒲忠源(青田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公益林区、青田公墓。
第六片区:林旺出口至蜈支洲岛码头的森林和公益林区域(藤海社区、江林村),由护林防火员谭至清、董政江负责巡查,黄义富(藤海社区书记)、林廷文(江林村委会书记)协助。重点巡查海防林。
第七片区:南田农场全区域由神泉集团护林防火员陈运福、林情、董兴停、胡明道、兰庭庭、高雄负责巡查,符天德(南田居委会书记)协助。
野外火源管理巡逻队安排陈育华、柯海云、符飞飞、苏忠觉组成应急队伍,配置运兵车,驻点区政府待命。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基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扫墓人员的教育,禁止扫墓人员在山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烧墓草、吸烟乱丢烟蒂的行为,要爱护树木、幼苗,不要随意攀拆毁坏,乱砍林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海棠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同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火灾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扑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完善处置火灾的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消防装备,要从扑火机具、队伍、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好扑救火灾的应急准备。节日期间,防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速战速决,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重大火情应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或区指挥中心(电话:xx)。要不断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落实经费和消防设备,做好防火保障工作。
为确保消防安全,区农林局办公室统一购置风力灭火器6台,灭火扫把260把,砍刀20把(其中给各村(居)委会配备10把灭火把,南田居配备10把灭火把、风力灭火器4台、砍刀20把)。并安排各村(居)委会、南田居1.5万元、神泉集团1.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班及采购消防设备等经费。消防设备经费以及工作经费从区农林局护林防火经费中列支,设备由区农林局安排分发。
(五)加强值班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立即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人员扑救,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26日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到区指挥中心和区农林局。联系人:陈育华xx。海棠区值班室电话:xx。
森林灭火方案 篇3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森林灭火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