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倚栏轩 > 百科 > 方案大全 > 正文

卫生院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2025/04/13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卫生院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卫生院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区卫委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院的行风、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巩固文明创建工作成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现结合深化“医院管理年”、“无红包医院”、“平安医院”、“打造学习型医院”活动,坚持以“一级医院复核评审”活动为契机,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建设,特制定如下创建计划:

一、创建工作目标

通过新一轮区级以上文明单位评审,医院创建工作方案。

二、创建工作思路:

围绕医院建设和发展第一要务,结合深化“医院管理年”和一级医院复核评审活动,严格按照市文明单位的6条创建考评标准“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化建设扎实有效、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内外环境整洁优美、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做细、做深、做实。

三、创建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时间:20xx年5月)

1、成立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院文明办制定下发“20xx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方案”。

2、结合医院全年工作目标,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3、分解创建目标、明确创建责任,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时间:20xx年5月—8月)

1、加强职工素质教育。一是政治思想教育,重点学习“科学发展观”、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公民道德教育,重点学习卫生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是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及工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制教育;四是规范服务教育,以学习全员服务规范为基储文明服务规范为重点,做到熟知规范、执行规范;五是业务技能教育,以“三基三严”为主要内容,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学习培训和考核,规划方案《医院创建工作方案》。通过这几个方面的教育,使广大职工的综合素质能够适应卫生基本现代化的`要求。

2、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一是深化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医务公开制度;二是实行一日清单制和病人选医生制度;三是设立意见箱、意见簿,坚持患者评价制度;四是落实惠民利民服务承诺。

3、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xx周年,与祖国一起过生日”等活动,促进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的完成。

(1)开展三个专题的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各科室组织两次心得交流,每人写出心得体会报院文明办。(5—8月)

(2)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无红包医院”、“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各科室要认真学习泰州市九龙人民医院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并对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6—12月)

(3)开展“出院病人电话回访”、“住院病人及门诊病人满意度调查”活动。(4—9月)

(4)组织开展“三合理”活动,各科室联系实际,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三合理”标准,制定落实“三合理”实施计划,建立评估“三合理”执行情况的长效管理机制。(7月)

(5)组织明查暗访活动,检查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文明服务规范执行情况。(6月)

(6)围绕“质量、服务、安全、费用”,开展“规范化护理”评比活动。(6—7月)

(7)结合医院文化建设活动,组织一系列文体活动,乒乓球,象棋比赛等;以文明创建为题的“庆祝新中国成立xx周年,与祖国一起过生日”活动。(4—10月)

(三)考评阶段(时间:20xx年10月)

10月上旬,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照“考核标准”自评打分,对照创建计划认真总结。10月中旬,文明办将组织对全院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考评,评估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成绩和评比先进的依据。

四、创建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文明创建对医院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要树立重在建设的观念,克服“重评比、轻创建”思想;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克服“重数量、轻质量”的思想;树立讲究实效的观念,克服“重形式、轻实效”的思想。变要我创为我要创,变被动创为主动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分院要结合科室的工作实际,细化、分解“工作。

卫生院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赤峰市卫生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享幸福美好生活”的主题,落实医院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强化责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搞好主题宣传

1、按照市文明办和市卫生局有关创建工作的要求,在医院门诊大厅、文化长廊等处设立宣传栏;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宣传内容,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医院创建工作的主题宣传。

2、积极配合各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工作,认真准备新闻通稿和相关材料。利用医院网站、信息报开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专栏,及时传递医院创建工作的信息和最新动态,深入报道创建工作情况。

3、广泛开展宣讲活动,下发相关资料,主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任务和测评体系、形式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度与参与度。

牵头科室:医院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医院办公室、宣传科及全院各科室

(二)抓好活动宣传

1、及时总结医院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进行系统的.宣传,以点带面,发挥榜样作用,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牵头科室:医院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医院各科室

2、把开展“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与深化“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等级医院评审”、“转变工作作风”、“优质服务年”等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对照文明城市“窗口行业”考核细则,对医院整体环境、导医标识、医疗项目收费公开情况;挂号、收费、药房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医务人员着装、佩戴胸卡、准时到岗情况;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有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有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院内感染控制及患者投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

牵头科室:医务科、院办、监察室

责任部门:医务科、院办、监察室、门诊部、保健科、投诉办、感控科、价格监管科、质控科、护理部、财务科、药剂科、病案室、保卫科及相关科室

3、开展“卫生进社区”大型义诊、咨询、宣传活动。按照卫生局的安排,组织医院医务人员深入辖区的居民区、学校、敬老院等开展健康教育和义诊活动。

牵头科室:党办、院办

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及各临床科室

4、开展无偿捐献骨髓、器官等宣传。继续开展无偿捐献骨髓、器官宣传活动,让群众消除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片面性,正确认识这些行为的重要性、公益性、提高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使更多市民参加到捐献骨髓、器官等行动中来。

牵头科室:医务科

责任部门:医务科及临床相关科室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医院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专人负责、精心设计、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2、落实宣传责任。各牵头科室要按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指标,层层分解任务,将工作明确到人。

3、严格监督考核。医院创城办要组织相关科室对此项工作进行严格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卫生院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医院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管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践行我院“明德至善、博学至精”的办院理念,着力打造我院优质服务特色品牌,为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院要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院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院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院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务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物资,严禁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物资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物资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院和医务人员要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院要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院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医务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患者“红包”。医务人员要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组织机构

成立哈医大四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组织和指导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院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协助职能。

四、职责分工

(一)医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按照医院制定的“九不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参与全院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巡查;

(二)院纪委负责拟定哈医大四院“九不准”实施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和参与对违反“九不准”问题重大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三)院经管科、审计科负责制定“九不准”相关政策规定;指导、监督“九不准”查处工作;

(四)院人事科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五)院采购办、药品采购办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六)院宣传科负责“九不准”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院医务科、医德医风办负责“九不准”问题的具体受理、转办群众举报“九不准”问题,查处督办上级机关转办的案件,组织、落实对“九不准”情况进行督查,收集、汇总工作进展信息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凡是与“九不准”规定相关的职能科室,都要结合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做到从源头上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要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落实“九不准”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协商解决我院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整体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一是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参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九不准”集中培训”。“九不准”集中培训作为全省医师医疗卫生培训特别是纳入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的补充内容,并记入医师医疗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的总成绩。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网上集中培训,。集中培需时间和具体要求见齐齐哈尔医学院网上集中培训相关说明。每名医务人员必须在网上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二是医院召开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医德医风办负责把“九不准”以《简报》的形式印刷并下发至每一名医务人员手中,使全院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九不准”,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

(二)自查梳理阶段(20XX年2月)。医院要按照全省“九不准”要求自查自纠,逐项开展问题查找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医规追究责任。

(三)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3-4月)。医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认真指导,加强监管,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5月)。医院要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医院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相关信息要及时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医院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全院各科室、每名医务人员,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医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定制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医疗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检查出来的违背“九不准”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要对照“九不准”要求着手优化和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方案,确保考核技能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又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院纪检委负责全程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

(三)干部带头,坚守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科室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所管科室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医院对全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将各科室、所有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院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医院、各科室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医院要加强与公安、监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五)综合施治,惩防并进。一是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结合我院现有的“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机制,探索巩固我院行风建设成果的长效机制,努力在医疗服务中彰显行业主流的价值。二是医院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九不准”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院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九不准”举报箱,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及时组织调查。调查组由院纪检为牵头组织,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凡是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由医院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由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律当年不予晋升上一级职称;在学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一律予以免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医院一律在全院通报,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务人员,医院要上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六)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医务部、医德医风办要及时收集汇总我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医院将在院网站统一进行公开公布“九不准”投诉举报电话:0451-xxxx(医务科)、0451-xxxx(医风办),通讯地址:

卫生院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县创文办印发《2022年灵山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创文办〔2022〕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号召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共享文明美好家园,为我县全力建设“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提供健康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成立灵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敬昌同志兼任,成员由赖东东、翁婷珍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创建工作任务(排在第一的`为牵头股室)

(一)开展自治区卫生县城创建

按照《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xx〕46号)要求,把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四城”同创一并部署推进,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县城品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行动

按照灵山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灵创文办〔2022〕1号)要求,县城主城区92个网格包保单位按照划分的网格区域和网格单位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动员、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设置、主题宣传活动、文明礼仪教育劝导,对照测评指标加强问题整改,全面履行和落实网格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职责任务。(责任单位:办公室、卫生应急股,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开展“君爱灵山”专项行动

1.开展“美丽灵山·文明市貌”市政设施改造提升行动。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建筑及设施和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医院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并能正常使用。维护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功能完好,各类指示牌、标识标线、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要功能完好、设置规范、管理到位。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和养护水平,及时补植、修剪、清理绿化苗木,实现医院绿化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2.开展“文化灵山·文明宣传”教育引导行动。

(1)媒体宣传。6月份开始,各医疗卫生单位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要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报道各单位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持续对好人好事、志愿服务、社会新风进行报道。不断拓展、完善宣传手段,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创文明城市的宏大声势,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教育引导效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社会宣传。县爱卫办要在全县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交站点、道路路名牌、广场、公园、绿地、小区、建筑工地等设置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公益广告宣传牌,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各医院要在显著位置设置行业规范上墙,合理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卫生健康知识、应急救护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栏,做好日常维护,长期保持。(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3)特定人群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中老年人、社区居民等为重点,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电话调查等方式,以创文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全县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7月上旬前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90%。(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3.开展“清朗灵山文明上网”净化网络行动。7月前各单位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和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推进志愿服务行动

1.壮大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各网格各类组织和基层群众性招募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队伍,7月底前各单位全部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并在“桂志愿”系统登记注册。各医院要建立志愿服务站(岗),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计开展群众有需求、便于志愿者参与的助学、助残、文化、科普、邻里守望、卫生健康、关爱山川河流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以及乡村振兴、慈善捐助公益活动。在农村以帮扶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开展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宣传普及、健康科普讲座、义诊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办公室、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医政医管股,县红十字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3.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增强人们对志愿服务的认知认同。积极推树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招募注册培训、嘉许回馈、服务记录、供需对接机制,搭建网络信息平台,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确保7月底前,各单位注册志愿者占单位干部职工人数的90%以上,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80%。(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推进诚信主题实践行动

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主题活动,积极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人们真诚做人、守信做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行医、非法医疗、假药问题、养老诈骗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明确责任科室,列出任务清单,定期督促检查。建立在慈善捐助领域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对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规范诊疗行为。(责任单位:法规监督股、医政医管股,县红十字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是我县当前的一件重要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要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创文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对创建任务,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责,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单位创建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总体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局各股室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部署、落实责任。要落实专人负责创文各项工作,并及时向局创文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及整改的各项工作。创建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要及时报送局创文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