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调研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建筑节能调研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节能调研报告 篇1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县建筑节能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导方针,是符合当代中国国情实际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发展我县建筑节能,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把握县情,科学确定思路,突出发展重点,遵循发展规律。节约能源资源是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建筑能源占我县能源消耗的35%左右,建筑节能工作不可避免地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县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一是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是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可持续发展,就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用尽可能少的代价来获得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是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建筑作为人工环境,是满足人类物质和生活需要的组成部分,人们对建筑的品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节能建筑由于采用了成套的节能技术措施,比如适当控制建筑体形系数,即建筑物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采用保温性能良好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采用墙体保温、屋面保温、中空双层玻璃窗、保温门和节能空调等,减少了围护结构的散热,改善了建筑热环境的质量,提高了供热系统的热效率,既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又降低了房屋的使用成本,住户得到了实惠,进而提高了人民的居住质量,满足了生活需要。
三是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需要。节约建筑用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亦指出:建筑节能工作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是一个重要的战略问题。建设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注重科学用能,合理用能,针对不同气候地区制定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陆续颁布。其中,针对甘肃地区的《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于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总之,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我县可持续发展。因此,全面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二、我县建筑节能工作现状
一是抓好“禁实”工作,提前完成“禁实”任务。为做好《**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通告》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我县“禁实”步伐,成立了由副县长任组长,县建设局局长、国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工商局局长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为主要成员的“禁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县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理确定 “禁实”范围,重点抓好县城区域内的“禁实”工作,充分运用以点带面、以城区带乡镇的做法,到20xx年8月底,我县建成区范围内已全面实现了“禁实”目标。在不断巩固城区“禁实”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禁实”范围,20xx年初,各乡镇也实现了“禁实”目标,比规定时限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二是依据市场需求,节能型新墙材得到大力发展。不断加大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发节能、环保型的新型墙体材料,重点发展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工业及建筑废弃物烧结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砌块、石膏空心条板等产品。加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力度,从改变企业生产规模小、装备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产品质量不稳定等方面着手,积极鼓励粘土砖企业转产粘土空心砖和其它新型墙体材料。从98年改建第一家粘土空心砖厂至今,我县新墙材产量已经达到8000万块标砖,有砖、块、板、保温材料四大类、十多个品种的新型墙材。
三是完善检测机构,全面实施第三步节能标准。依据建筑节能发展趋势,成立了“**县建筑节能检测中心”,完善了我县建筑节能检测管理机构,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县城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开展建筑工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使全县建筑工程全部按第三步节能标准施工建设。
三、问题和困难
一是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的难度较大。传统的观念还没有根本转变,节地、节能、环保意识比较淡薄,致使实心黏土砖占据着较大的市场份额。多年来,居民和村民自己建房习惯使用实心黏土砖,在他们眼里,实心黏土砖比其他替代的空心砖更“结实”,用起来也更顺手。因此,我县32家粘土实心砖企业在农村还具有一定的市场,要全部关闭难度较大。
二是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亟待加强。部分设计人员未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热工计算不准确、不熟练,节能设计中建筑、暖通、电气等各专业缺乏配合,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可选择性不足,在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中没有形成竞争机制,没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三是建筑开发商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建筑节能发展趋势认识不足,普遍存在着建筑节能可搞可不搞的懈怠思想,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建筑节能的发展有抵触情绪。
四、努力开创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
为加快我县建筑节能工作开展,必须按照中央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正确运用科学发展观,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扎实工作,使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要大力宣传推广建筑节能工作。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经济、法律和技术等措施,广泛宣传建筑节能工作相关法规及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的认识,达成共识。健全建筑节能管理或协调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建筑节能活动,使建筑节能工作系统、稳步、扎实推进。
二是完善推广建筑节能的制度和措施。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战略性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施工、设计、监理等多个环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需要制度保证,必须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把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产权办理等各个环节纳入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中,形成“闭合”式管理,形成多方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把建筑节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贯彻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建筑节能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定,严格加强建筑节能工作中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房屋销售核准等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节能标准设计建造,达不到节能要求或违反规定要求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根据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的改造规划和政策,我市今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为20万平方米,我县也上报了1万平米,该项工作正在审批阶段,这预示着我县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即将启动,既有建筑节能工作将逐步逐年铺开。
五是抓紧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实现计量供热。改造供热系统,降低供热单位的能耗,使供热单位能够从用户行为节能中得到相应的回报,多余的热量用于扩大供热面积。建立供热分户控制,按栋计量的供热设施改造。确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计量供热热价和收费方法,既要调动用户节能的积极性,同时又顾全供热单位的利益。从而逐步实现由按面积计收采暖费向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转变,实现能源低消耗、费用低支出、居住高品质的目标。
六是建立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建筑认定制度。按照《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专项备案登记表>的通知》(甘建设[20xx]430号)、《关于新型墙材质量认可、年审、备案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兰墙办发[20xx]8号)要求,加强对节能技术、产品管理,严格执行节能产品和节能建筑认证制度,切实保证节能产品质量。
七是促进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引导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通过科技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鼓励墙材生产企业发展利废及建筑垃圾等再生墙材,促进能源的经济循环发展;巩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成果,严格执行“禁实”目标,节约宝贵的资源能源,提高环境质量。
八是要着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建设部正在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重点是围绕太阳能和冷暖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等重点领域,形成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一体化、成套化。我县建筑节能工作也必须放眼长远,充分领用我县太阳能充足等地域优势,一方面是解决部分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取暖燃煤需要,一方面是开发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取暖等新兴技术,促进城区建筑物采暖用电节能化,改善我县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大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力度,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筑节能工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建设事业中的具体体现,是构建节约型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肩负的使命神圣而光荣,让我们携起手来,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开创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
建筑节能调研报告 篇2
近年来,随着我市公共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我市经济快速平稳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与此同时,仍有诸多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尤其是违章建筑的存在,严重影响制约了城市的发展。违章建筑数量较多,分布较广,隐蔽性较强,危害较大,查处时也有相当的难度,如何妥善查处违章建筑也就成了城市管理工作者的工作重点与难点。本文就结合城中区域的实际情况,总结违章建筑的一些特点,阐明违章建筑的危害,分析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例探讨查处违章建筑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意见。
一、我市城中违章建筑的基本情况
(一)违章建筑的定义
违章建筑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二)我市违章建筑特点
20**年城中中队共查处违法建设37户,其中经过规劝自拆7户,自拆面积62平方米,强制拆除违法建住17户,强拆面积208平方米,停建13户,停建面积121平方米。就数量来看,违章建设的总面积达到了391平方米,当然,还有未被查处到的,总体来说是相对较多;从分布来看,南园路、人民南路、古松弄、桃园路等各条道路周边及小区内都有不同程度的违章建筑;由于城中区域部分小区建成年代较长,内部构造相对复杂,部分街道也较为偏僻,很难在正常的巡逻过程中被发现,被查处的违章建筑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市民的举报,而且往往都是已经建成的。综上所述我市城中区域的违章建筑存在着数量较多、分布较广、隐蔽性较强等诸多特点,给我们依法查处带来了不少困难。
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一)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
(二)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
(三)影响依法行政。违章建筑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执法的权威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四)增加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由几个农民工随便搭建而成,因此,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路边的建筑物还会影响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五)影响社会稳定。大量违章建筑的出现,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同时,由于这些建筑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处乱建,达不到技术规范,容易造成邻里纠纷的大量出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背道而驰。
三、违章建筑大量形成的原因
违章建筑上述的这些特点和危害致使它的查处成了工作难点与重点。为了更好的处理相关的违章建设,有必要充分认识违章建筑形成的深层原因。
(一)违章建筑大量产生的根源来讲:经济利益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经营需要早已代替生活需要成为违章建筑的主要动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租房效益大,而违法的成本又轻,造成了老百姓养猪不如出租的现象。同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小车子已开进寻常百姓之家,随之也带来了大量车库或备用车库,还有不少家庭的厨房和餐厅也开始搬出主房,这些都产生了许多违章附房。
(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处罚不力是违章建筑泛滥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判别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以详细规划即详规为标准判断的。而在当时,详规要么很粗糙,要么根本没有,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不少人对城乡规划特别是详规的法律效力一无所知,随意变更规划是常见的事。由于没有详规,或虽有详规却得不到严格执行,这就给行政执法机关判定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否严重影响规划留下了非常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对这一自由裁量权却无约束机制。于是在同一地段,对类似的建筑,对甲认定为严重影响规划,决定拆除,而对乙则认定不严重影响规划,不予拆除。此类执法不公现象,不一而足。
四、违章建筑的对策意见
要指出的是,违章建筑不是仅仅依靠个别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查处就可以轻松解决的,要根本性的减少,甚至消除违章建筑,需要多方面多个层次的共同努力。
第一坚持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强化违章建筑危害意识,使居民充分认识到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新监督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群众能举报,愿举报,敢举报。
第二归类分期处理。首先,针对新生及翻盖违章建筑,必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拆除,通过网格平台信息反馈、群众举报等,一旦发现有动砖动土迹象,就立即介入,查明情况,坚决依法处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对于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根据具体情况,可通过整体环境改造、专项整治、民心工程等,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第三加强执法力度。实践表明,执法力度稍有松懈,违法建筑者就得寸进尺,违章建筑便死灰复燃,同时还带来了相互攀比,你家盖一层,我家盖二层、三层。为此,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必须从严打击,严厉查处,绝不能再搞“以罚代处”,要达到重创正在违章建筑者,震慑有意违章建筑者的目的。对于严重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违章建筑,必须实行强制措施,决不可让其心存侥幸;对于无视政策、明目张胆、正面挑衅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必要时让司法介入,以维护法律尊严。
第四完善相关法律目前,针对楼顶违章建筑,主要以自拆为主,对坚决不拆除的城管大队也面临法律难题。执法大队并没有强制拆除权,如果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表示也有难度,因为要拆露台的违章房必须穿过业主的合法房屋。因此,需要规划、建设、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调研,健全相关法规,增强其操作性和强制性,起到严厉整治的目的。
总结
综上所述,违章建筑以其分布广,数量多,隐蔽性强,危害大的特点,严重阻碍了城市的规划发展,查处违章建筑更是城市管理工作者的重点与难点,在查处违章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坚持法制宣传,做好违章建设者的思想工作。只有通过各个部门的联合,不同层面的共同努力,违章建设的情况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建筑节能调研报告 篇3
建筑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载体,推进建筑节能,实现建筑物的低碳化则是建设"低碳城市"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可操作性的重要抓手。据统计,我区建筑能耗已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并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能耗正呈现逐步上升趋势。因此,在着力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工作,降低社会总能耗,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打造低碳、品质、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年初区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的安排,区政协从3月下旬开始组织有关委员,会同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墙改办、区建设局质监所、区房地产协会等部门的同志由组成课题调研小组,以座谈会、走访、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我区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5月18日,区政协召开十二届第五十二次主席会议,就该调研报告进行协商审议,现将有关意见建议综述如下,供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一、建筑节能管理和节能产业取得的成绩
1.建筑节能工作有所加强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推动和全社会的共同倡导下,建筑节能工作已经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建筑节能产品的应用逐渐推广,并且有不少企业和市民开始参与建筑节能工作。据统计,目前我区城镇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率已达82%,一些企业和居民小区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并已收到了实效。如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通过整个厂房的节能建设,全年采暖和制冷电可以节能约33.5%。一些新建商品住宅开始引入环保、节能的理念,"众安·国泰花园"按国家节能标准进行工程试点,能源节约率达到35%。一些居民还自发在住宅中安装太阳能供热等设备,都取得了节能的效果。
2.建筑节能机制开始形成
在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的指导下,近年来,我区建筑节能的技术标准也日益健全,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特别是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广。自XX年以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对建筑节能的有关方面作了规定。如对12层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作了明确规定;在项目设计上增加了节能专篇,图审机构则要求填报《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表》。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对建筑节能的检查指导,在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实施节能监管,对民用建筑实施建筑节能备案、对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验收,从而不断推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3.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喜人
随着建筑节能市场需求的增加,近年来我区的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形势也十分喜人,一批技术领先的节能产品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主要有:新型墙体材料。目前全区有新型墙体材料企业30家,主要生产混凝土砖、粉煤灰砖、烧结页岩多孔砖、烧结页岩保温多孔砖、烧结煤矸石多孔砖、轻集料小型空心砌块、grc轻质隔墙板、金属面夹心板等新型墙材和可再生节能材料。XX年,全区新型墙体材料的产量达到7.78亿块标砖,占墙材总量的97.27%。节能玻璃。节能玻璃作为一种新颖的节能材料,已在我区实现规模化生产。如中力节能玻璃制造有限公司投资6亿元的low-e(低辐射)中空玻璃生产线,全套引进德国、奥地利、芬兰的先进设备,已成为全国大型低辐射玻璃生产基地之一。目前,该公司的节能产品已被市场广泛认同,并被应用到上海世博会的意大利馆和迪拜馆;同时,该公司也成为"镀膜玻璃"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光伏产业。截止XX年,全区共有太阳能光伏产业企业11家(另有3家新签约落户),完成销售年产值9.14亿元(不含万向、和合)。特别是以万向太阳能、舒奇蒙光伏等企业为龙头,形成了从"单晶硅—硅片—电磁片—组件—系统安装"的`产业链。目前,全区有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太阳能光伏示范工程6个,总规模达10.5mw,总投资达3亿元。新光源产业。全区共有led(发光二极管)生产企业6家,主要从事led外延片和芯片生产、封装和灯具生产。如红剑立明科技公司拥有年产8万台led大功率照明灯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将达3.6亿元。海鲸光电主要生产led外延片、芯片分割封装、反光膜材料及照明灯具,预计XX年产值将达5亿元。星碧科技主要采用自主创新封装技术,预计XX年产值将达6亿元。这些产业不但已经成为我区节能建筑产业的支柱,同时也是引领整个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低碳建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建筑节能意识不强。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战略意义的认识仍旧不足。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只考虑眼前利益,不愿意采用新型节能产品和新技术;在售房时没有为购房者提供建筑能耗性能信息,导致购房者对建筑节能性能不知情,更无从选择节能型的建筑,从而造成"房子很好卖,节能不节能都一样",进而影响了节能建筑的推广工作。各级政府建筑节能的工作力度、宣传力度依然不够,没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据统计,XX年,全区新建商品房面积680.5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93.6万平方米,90%以上是高能耗建筑;另外,在既有建筑中,绝大部分未采取能源效率措施,耗能严重,其建筑外墙的传热系数是发达国家的3-5倍,外窗传热系数为2-3倍,屋面传热系数是3-6倍。
2.政策机制不够完善。建筑节能的推广必须由政府主导,需要制定完善的规划和法规,明确的目标和运行规范,配套的具体行动方案。尽管我区建筑节能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但要真正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其系统性还不够。如我区建筑节能管理缺少配套技术文件,如规范、标准、构造图集、施工工艺;缺乏民用建筑节能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和建筑能耗评估体系;缺乏节能检查的监测监管体系;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认证制度不健全。因此,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落实体系和操作流程。
3.建设主体积极性不高。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而目前,由于对该项工作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导致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不高。建设主体普遍认为,开发建设节能建筑,不仅增加了项目建设的首期投入,而且也会增加今后维修使用成本。同时,由于当前节能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尚未系统化、标准化,建筑方也不愿过多采用。譬如,新墙材对产品运输、堆放、施工工艺等有一定要求,但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按传统方式盲目施工,导致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从而给新墙材产品带来负面影响。
4.节能产品应用不广。建筑节能材料由于产品开发研制成本高、品种少、质量不稳定,工程可选择余地也少,影响了产品的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也存在实际问题,虽然我区早已启动该工作,建设单位也预留了安装位置,但在维修、管理、使用等方面尚未寻找到一个多方面满意的解决办法前,要全面推广落实有一定难度。
5.既有建筑改造难题不少。既有建筑产权是多元的,有政府所有的,有企业自有的,也有个人私有的。由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建成,各个阶段的建筑设计标准均不一样,在门窗方面有木门窗、钢门窗、普通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等,在墙材方面有普通粘土砖、多孔粘土砖、混凝土砌块、蒸压灰砂砖等,在结构构造方面有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抗震设防和非设防、实砌墙与空斗墙、天然地基与桩基础、现浇混凝土屋面与多孔板屋面等,另外在屋面防水、保温隔热及外墙装修方面差异也很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一次性大量投资,投资回报周期长,投资效益短期不明显,影响产权人对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同时涉及多元产权的建筑节能改造,需要协调各产权人达成一致意见,难度可想而知。
三、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建议
1.狠抓新建工程建筑节能
新建工程建筑节能是我区整个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在新建工程建筑节能上,关键要把好"四道关":
⑴把好"规划设计关"。规划设计是建筑节能的第一道关。在总体规划层面:要充分考虑的气候特征、地形地貌,对城市建筑群的总体朝向、建筑密度、高度等进行严格论证,并进行空气流通分析,确保在城市高密度的发展中,所有建筑均能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散热条件。在建筑单体设计层面: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单体建筑的朝向、平面形状、空间布局、外观体型、间距、层高等,合理选用保温隔热的建筑外维护材料,严格控制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对建筑周围环境进行绿化设计。充分利用自然冷源,供热系统采用地源热泵、空气泵,采用雨水收集系统,充分利用太阳能,小区照明、景观灯,建议采用太阳能节能灯、led节能灯最大限度减少建筑物能耗量,获得理想的节能效果。设计时要有顾及节能设施日后的施工和维护,增加节能设施的实用性。
⑵把好"项目施工关"。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创建节约型工地,在施工时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编制节能方案。在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有节能减排专题章节,或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编制专门的节能减排专项方案。二是优化施工工艺。积极采用节能减排的新技术、新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优化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减少材料水平和垂直运输中的能耗,防止建筑材料堆场的二次搬运;加强施工节电、节油、节水管理和建筑材料的管理,精心组织施工;积极开展对建筑废弃物的分类回收或加工利用,提高各类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率。三是加强工地节能宣传。设立节能减排型工地公示牌,公示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的责任人、目标、能源资源分解指标、主要措施等内容,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在显著位置设置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
⑶把好"产品质量关"。从生产源头加强节能材料的产品质量,防止劣质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对进入区内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应建立登记备案制度,控制节能材料产品的市场准入,杜绝节能性能差的节能材料用于建筑工程。对节能材料产品建立优选机制和淘汰机制,促进高性能的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和淘汰落后的节能材料产品。
⑷把好"审查监管关"。一是建立技术指标体系。政府主管部门要在技术法规与标准的结合上做出努力,提出必须严格控制的最基本的技术指标、技术要求、功能要求等。加强建筑节能优化设计方案的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实施。二是提高准入门槛。应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作为重点节能工程承包商,切实履行节能建筑合同,保证节能建筑按合同完成。三是严把监管验收关。建筑节能项目采取"单独立项、分项验收"制度,实行节能项目验收一票否决制,杜绝劣质材料和劣质产品进入市场,确保工程质量。
2.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是建筑节能的难点。对于既有建筑的改造,要统筹考虑,分类实施,逐步推进。
⑴有计划制定改造规划。既有建筑数量巨大,对其进行大规模改造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充分考虑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一是试点先行。应选择不同的节能改造类型,开展节能改造工程典型示范工作,从而为大面积推广积累经验。政府部门和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带头进行建筑节能改造。二是编制计划。建议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五年规划,并且明确每年的改造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节能改造工作。三是明确标准。在试点基础上,应明确和总结推广节能改造的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同时结合改造规划的实施,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
⑵有重点实施分类改造。由于目前全区既有建筑物数量非常大,且不同建筑的房屋类型、建筑年限、结构形式不尽相同,为此,对既有建筑的改造,应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一是暂不改造类:对于年代久远,结构欠佳的建筑,暂不考虑建筑节能改造。对这些建筑实行节能改造,所增加的建材荷载,有可能造成地基承载力不足、楼层结构的承载力不足、空斗墙墙体垮塌等后果。另外,对于农民自建房屋,也暂不列入节能改造范围。二是暂缓改造类:对新建年代不久,外装修相对较好的房屋,为减少浪费,可暂缓节能改造;如确需改造,可仅对门窗工程进行节能改造,待外装修相对陈旧需要更新条件成熟时,再推进外墙和屋顶的节能改造。三是局部改造类:对房屋相对年限较长,外装修陈旧的,可考虑对门窗、外墙、屋面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四是择机改造类:如:沿街房屋节能改造可考虑与房屋立面整治一并实施,对房屋的门窗、外墙、屋面等进行节能改造;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等装修更新周期相对较短的建筑,可在装修更新时进行建筑节能改造;要结合城区失管房改造、屋顶平改坡改造的实施,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特别是可以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照明节能系统的应用。
⑶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筹资难"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最为关键的问题。如按每年改造1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节能改造费计算,每年就需专项资金XX万元,改造费用十分巨大。业主或原开发商都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来承担该费用。因此,必须多管齐下,多渠道筹集节能改造资金。其中,建议区政府建立"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基金",根据需要每年安排一部分节能改造费用,并与原有的墙改专项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统筹运作;业主作为建筑节能的直接受益者,根据其所有物业节能改造的投入,按比例适当承担一部分节能改造费用。此外,可允许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对房屋的节能改造。
⑷高标准确保改造实效。为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效,应在以下几方面给予关注:一是要编制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专家对改造的安全性、经济性以及改造技术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避免盲目改造造成浪费或者引发事故。二是节能改造增加荷载的,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计算复核确认,以确保房屋安全。三是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节能改造施工图应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工程施工应委托监理单位对节能改造的质量和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理。四是改造项目完成后,由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验收,形成验收合格报告。
3.大力发展建筑节能产业
推进建筑节能同样也为新型建材企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契机。我区应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努力壮大建筑节能产业规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⑴抓好产业规划。建筑节能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也是一个蕴藏着巨大商机的产业。作为建筑强区,抓好建筑节能产业对我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区政府和区建设部门应加强对该产业的培育和指导、服务,并制定建筑节能产业培育规划,明确我区重点培育的行业门类,落实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用3-5年时间,把建筑节能产业培育成为经济新增点、新亮点。
⑵加强资金扶持。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区和各级部门出台的各项专项资金,明确各类专项资金的扶持重点及要求,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引导企业主动争取各类专项资金的扶持。如当前尤其应积极争取"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专项资金"、"市技术改造(工业投资)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扶持,以缓解建筑节能企业资金问题。
⑶加强市场拓展。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做法,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的各类会展、招商推介活动,提高企业知名度。要推动成立建筑节能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企业抱团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要适度加强对本地企业的保护和扶持,凡区范围内建筑项目使用本区企业生产的建筑节能材料,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⑷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建立技术战略联盟,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加快新技术信息在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流动。积极承办各类行业专业学术会议,创造机会、搭建平台与国际国内交流发展。加大企业品牌培养意识,引导企业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在大江东"三城一区"等重要平台规划建设高层次的太阳能光伏、新能源、led等产业功能区块,推动建筑节能企业集聚发展,帮助企业加快资助创新步伐。
4.营造良好的建筑节能氛围
⑴强化认识。推进建筑节能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培育经济新增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区的必由之路,是发展的战略之举、长远之策。全社会应高度重视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尤其是区政府应尽快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议程,通过发挥政府的主导力,推动建筑节能体系尽快完善落实。建议区政府可在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的基础上,建立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筑节能工作。
⑵加强宣传。推进建筑节能,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更需要企业和全民的参与配合。为此,应加大对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理解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现实性,引导公众形成良好的环保理念和住房消费理念,以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建筑节能的自觉性。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节能政策咨询,开展节能知识普及宣传和相关培训,并开展一系列节能技术、产品的展示推介活动,努力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和节能知识。
⑶完善政策。我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的政策体系,努力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当前,最为关键的是要抓紧制定建筑节能目标考核机制,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抓紧制定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评定一批"节能型建筑";建立建筑节能的监督监测体系,动态跟踪全区建筑节能工作状态;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的配套政策,推动节能产业做强做大;健全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认证制度,努力提高节能产品市场竞争力。
⑷强化激励。绿色节能建筑或低碳化建筑,带来的直接收益属于全社会,属于建筑的整个使用周期。为此,在建筑节能工作的起步期,区政府应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经济鼓励政策,以多样化的经济激励等扶持举措,形成推动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建议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对建筑节能工作予以一定的倾斜;建立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研究房地产开发以及节能、节水、节电、节材等技术的应用;对建造节能建筑产品的要根据优化设计后节能程度给予减免税费等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因建造节能建筑而超支部分资金,应给予无偿免息贷款或相应资金奖励;对建立相关检测实验室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建筑节能调研报告 篇4
建筑节能是指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执行现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采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的活动。为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今年5月至6月,我们就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对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现状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
一、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全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办公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建筑节能执法监管等方面都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成效显著。
——学习宣传,建章立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XX年10月开展了建筑节能宣传月活动,XX年4月16至18日举办了XX年春季住宅暨建筑节能科技博览会,多家优秀墙材企业及房地产公司参加活动并展出了节能产品,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节能、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xxx”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建筑节能法规和文件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市建委先后制定了《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西安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暂行奖励办法》、《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西安市建筑节能产品目录》等多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使建筑节能工作有序开展。
——制定标准,加强监管。建筑节能标准是保障建筑符合节能要求的基本准则。1986年国家提出建筑物要在1980年基础上节能30%的要求,1996年提出了第二步节能50%的要求。XX年,我市依据《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组织编制了《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于XX年7月1日正式实施,西安成为国内第四个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标准的城市。按照65%节能标准能耗测算,每平方米可节约标煤21。3公斤。按每年竣工1000万平方米工程计算,可节约标煤21万吨。为确保《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的全面贯彻执行,我市要求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建筑节能标准。建设单位把实施建筑节能标准作为基本要求,在立项时就提出项目建筑节能的指标以及落实措施,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严格执行。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同时报送《西安市建设项目建筑节能登记表》。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陕西省实施细则》和《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进行设计,把节能设计落实到建筑热工、结构性能和机电设备等各个方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能把建筑节能设计作为审查工作的重点,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审查,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增加节能审查内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不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不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对违反规定的,则按相关规定对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我国是建筑业大国,每年有约20亿平方米的新建建筑总量,接近全世界年建筑总量的一半,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呈逐年上升之势。目前,我国既有建筑近420亿平方米(住宅面积360亿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55亿平方米),其中95%以上是高能耗建筑。据统计:西安地区从1978年至XX年底,竣工建筑总面积14167万平方米,其中,从1986年8月1日起执行30%的设计标准以前的建筑为1212万平方米,至1996年7月1日起执行50%的设计标准的十年间,已建成的建筑面积约2737。33万平方米(见附表)。
1986年至1996年间西安市竣工建筑面积汇总表
按照省政府部署,“xxx”期间,我市将对3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XX、XX年分别完成了6。48和6。9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占“xxx”总目标任务的44。6%。根据改造前后的能耗对比,每平方米年节约标煤17。9公斤,改造后的建筑每年可节约标煤约2400吨。XX年,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包括自主改造和全额财政拨款改造部分共计17个项目,自主改造部分确定的项目为省老干部公寓,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全额财政改造部分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现已有延河小学教学楼等七个项目进入施工阶段,预计9月30日前可全部完成改造目标。
——鼓励推广新型墙材。推广和鼓励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其他节能建筑材料、节能设备,是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传统的以实心黏土砖作墙体材料,房屋的保温性能差、能耗高,不利于节约能源。推广使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建造房屋不仅可以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也可以有效改善建筑功能,减少使用中的能耗,提高居住舒适度。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和推广使用工作,新建建筑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到100%。为了加强对我市砖瓦用粘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与规范管理,有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保障城乡建设的需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编制了《西安市砖瓦粘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XX——20xx年)》,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截止XX年底,我市有黏土砖生产企业551家,年生产烧结黏土普通砖、多孔砖、空心砖约80亿块。空心砖生产得到大力推广,如西安刘村空心砖厂,年产量五千万块标砖,XX年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农业部选定为节能减排示范企业,企业万块砖热耗降低至1。00吨标煤,万块砖电耗146度,实现了节能1300吨标煤/年。有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砖砌、蒸压粉灰加气块企业16家,年生产砌块55万立方米,如西安海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蒸压加气砼砌块,年设计能力30万立方米,可消化再生利用工业废渣粉煤灰23万立方米。有石膏板块、grc板、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陶粒混凝土板、钢丝网架板等墙板企业28家,年生产各类墙板138万平方米。有节能门窗生产企业45家,年生产铝合金、塑钢门窗651万平方米。如西安高科幕墙门窗公司,年产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和中空玻璃70万㎡、建筑幕墙10万㎡,其生产的节能推拉气密窗,采用隔热断桥型材,装配中空玻璃,保温性能可达到7级,该窗型的气密性能达到5级标准,比普通推拉窗高出2个等级,具有较好的节能作用。
——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是指可以连续再生、永续利用的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于替代常规能源,促进建筑节能,缓解能源供需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家在鼓励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方面,重点实施技术先进适用,运行稳定可靠,经济合理,推广价值大的项目,总体思路是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在条件成熟的城市或地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建筑小区和公共建筑进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示范。目前,我市已有4个楼盘获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分别是紫薇地产开发的紫薇·风尚、绿地集团的都市之门和东尚地产开发的东尚·森林乐章、曲江翠竹园等。如东尚地产开发的东尚·森林乐章,采用了先进的地下水源热泵技术,节能环保效果显著。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是一种既可供热又可供冷的高效节能系统,它利用热泵技术,将地下水资源中的低品位能量,转化为高品位的能量供用户使用,采用该技术是对目前国家推行人居小区节能减排的有力支持,同时实现了全天候的地温中央空调控温及24小时热水,提高了业主的生活品质。
二、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建筑节能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建筑节能宣传工作是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有关部门虽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我市明确“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实际执行情况是城市好于农村,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一些农民不相信空心砖的节能效果和强度,农村自建房普遍拒绝使用空心砖,依然大量使用粘土实心砖。开发商和购房者作为建筑节能的主体,节能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建设和购买节能建筑的还不多。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应用是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的重要手段,但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认知率还比较低,加之应用成本较高,推广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二是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健全法规体系,对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建筑节能地方立法工作中,国内一些城市走在了前面。如重庆、济南、武汉等城市相继出台了建筑节能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有效地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就我市而言,建筑节能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虽然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但既没有制定地方性法规,也没有一部政府规章,作为保障、促进、规范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开展的刚性制度规定,致使我市建筑节能墙改新技术体系的研究工作进展缓慢,可再生能源技术未能得以广泛推广,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针对性的调查与科学研究不够,相关技术规范和政策措施也未建立起来。
三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短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采暖制冷系统、能耗计量系统的节能改造,以及城镇集中供热系统与计量设施的节能改造。我市既有建筑存量大、能耗高,节能改造投资大、涉及范围广。目前,财政每年拨付的资金不到3000万元,相对改造所需资金严重不足,造成改造的规模小,每年不超过10万平方米。而我市既有建筑存量仅1986年按照建筑节能30%设计标准颁布以前建造的居住建筑就有1212万平方米,要将这些建筑全面改造,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由于资金短缺,建筑节能涉及的新领域如绿色建筑示范等工作进展缓慢,建筑节能产品研发、新科技与新技术的应用工作相对薄弱,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四是建筑节能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市建筑节能管理及相关工作由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负责,机构设在市建委建筑业处。随着全市节能工作的全面展开,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问题日渐突出,全市每年在建工地近XX个,各类墙体材料企业650多家,监管任务繁重。但市、区、县部门及人员编制至今仍未落实,市墙改办仅有1名正式在编人员,难以满足建筑节能工作的需要。而国内许多同类城市如武汉等都在15人左右,我省其他城市人员情况为:延安市17人,咸阳市21人,商洛市11人,宝鸡市10人,安康市8人,专职人员均大大超出我市,且均为独立处室设置。不论从机构设置,还是人员编制,目前我市的节能监管力量都难以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
三、对进一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荫及子孙、造福人类的事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根据这次专题调研的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不断加强学习宣传,努力营造建筑节能的社会氛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宣传在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和事。要充分认识到建筑节能不仅仅是指节约采暖供热、空调制冷、采光照明以及调节室内空气、湿度、改变居室环境质量的能源消耗,还包括利用太阳能、地热(水)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对拒不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造成浪费能源的现象,要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认识、支持、参与、监督建筑节能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建筑节能知识、技术培训,使参加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成为每一位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通过技术培训,使技术和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节能设计标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保证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
2、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同其它新生事物的成长壮大一样,需要政策的扶持,法制的护航。为更好地促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加强建筑节能法制工作,十分必要。近年来,市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关于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地方立法的议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西安市建筑节能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着手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鉴于建筑节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考虑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周期较长,在地方性法规难以很快出台的情况下,可由市政府先行制定一部规章,对建筑节能工作予以规范,待条件成熟时,再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把我们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规范的行为以及有效的管理措施,通过法规或者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以规范建筑节能开展,提高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同时,要学习兄弟城市的做法和经验,加快制定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标准,完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规范及节能建筑的地方标准,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形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业政策和相关标准相互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保障、规范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建设“两型”社会提供法制保障。
3、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建议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力度,采取对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分别制订改造政策,建立节能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制度等方式,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尽快制定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政策,调动社会力量支持节能改造等各项建筑节能工作。要整合企业资源,支持鼓励建筑节能生产企业上规模、上档次,生产质量过硬、节能环保的优势产品供应市场,同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淘汰高耗能产品和劣质产品。要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开展以节能为重点,节地、节材、节水等统筹并举的建筑节能示范试点工作,推出一批节能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进程。努力实现在建筑中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用有限的资源和最小的能源消费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4、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节能质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要求,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好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关,确保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工程建设各方实施节能建筑行为的监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开展建筑节能原材料复检、热工性能检测和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确保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节能65%的标准。对不达标的建设项目要积极进行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不予节能验收,不予退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按相关规定对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要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进程,研究解决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如何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以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要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创新,强化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建设管理,逐步建立和形成立足我市资源实际、具有本市特色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
5、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节能减排是国家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市节能降耗的任务十分繁重,从建筑节能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看,难以完成日常相关的监管任务。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尽快建立健全与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机构和人员,以满足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的需要。可考虑在机构改革中,设立建筑节能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的监管工作,人数以不低于15人为宜,全面承担起在建筑节能和新墙体材料推广工作中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产品质量认证、设计认证审查、节能建筑认定、发展规划编制、技术交流普及等方面的重要职责,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有序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