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期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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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期绩效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在“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向好趋势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和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分为3个二级项目,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各镇(街)的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建设补助,污染防治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4个方面,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方案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排污许可管理、环保监控设施通讯及运维、仪器设备购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其他重点工作7个方面。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投入。
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支持42个项目,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7个项目)、污染防治资金946万元(17个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8万元(18个项目)。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支出2452.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7%,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执行率100%;污染防治资金935.5万元,执行率98.8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0.37万元,执行率98.77%。
(二)过程。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江环〔20xx〕51号)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分配,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程序分配”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20xx年8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江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江环函〔20xx〕240号),布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储备项目并开展项目入库工作;20xx年9月-20xx年2月,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复核。20xx年4月,结合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及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入库情况,拟定了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安全、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按计划督促、推动资金支出,建立每月调度和通报资金情况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落实好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 “双监控”监控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我局于20xx年9月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现场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
安排资金906.66万元,共实施7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全市73个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巡查机制,其中蓬江区6个镇(街)、江海区3个镇(街)、新会区11个镇(街)、台山市17个镇(街)、开平市15个镇(街)、鹤山市10个镇(街)、恩平市11个镇(街),每个镇街环保巡查队伍的人数均不少于10人,每个队伍巡查天数均不少于240天,提高环保巡查队伍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完善巡查制度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296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深入摸排和管控项目报告编制,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子点周边1km,3km和5k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画像”6份、大气污染源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大气污染源管控问题与改进提升措施清单,形成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与管控项目报告1份。通过建立大气环境的基础数据,为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2、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编制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报告一份,开展江门市臭氧污染来源分析,指导江门市深入开展臭氧、PM2.5协同控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江门市20xx年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检测项目,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xx)《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xx),开展全市区域范围的加油站、储油库排放监督性抽检,抽检企业133家,并出具检查报告133份。通过加强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性抽检,提高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率,减少VOCs排放。
4、江门市重点区域无人机航飞影像采集服务项目,完成江门市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及高分辨率影像图2套。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江门市国控子站周边5公里范围、滨江新区华盛路沿路一带等重点区域进行影像数据采集,生成江门市重点区域高分辨影像图,摸清重点区扬尘污染源现状,强化扬尘源监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对江门市空气质量影响,为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155万元,共实施2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20xx年江门市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完成我市14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出具14份检测报告,基本掌握重点监管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现状,为实施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奠定基础。
2、江门市20xx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完成40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出具40份技术意见,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把好质量关,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335万元,共实施3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一套,并完成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是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不见面(远程)执法、在线实时上传数据、视频监控提醒以及执法数据全程可查可追溯等功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与现有的江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无缝衔接,形成实时、有效的数据统一和上报机制。
2、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项目,完成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152家、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507家,并出具审核报告。进一步压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高风险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能力。
3、江门市20xx年企业固体废物数据校核项目,对120家重点产废单位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或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情况,以及申报的危废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数据等情况进行抽查校核,并出具报告。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掌握重点污染源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状况,进一步完善数据库,为固体废物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
安排资金160万元,共实施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台山市、鹤山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由于项目还在实施期未完成,市本级及其他市(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306份。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常规化监督性监测任务、专项行动监测任务及涉环境污染犯罪相关监测取证任务。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
安排资金618万元,共实施1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仪器设备项目尚在质保期,项目尾款未支付,其他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各1份。在“十四五”期间,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我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江门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江门市潭江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与溶解氧指标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潭江新会饮用渔业用水区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门市潭江牛湾断面溶解氧超标原因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3、江门市20xx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项目,完成20xx年江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编制,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37个指标技术报告各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基本条件分析报告1份,为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支撑,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侨乡。
4、20xx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10个重点行业118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5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对核查出的质量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修改完善,提高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
5、20xx年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维护、监控中心通讯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运维项目,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核应急指挥中心会议系统、水质发布系统和监控机房进行维护服务,保证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监控中心设备正常运行,有助于生态环境局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租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光纤线路10条,开通使用物联网卡700张,保证污染源监控等系统数据安全传输;对213家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运维,使环境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和现场执法依据,实现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实时监控。
6、江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现场抽检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并出具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加强我市对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社会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7、江门市20xx年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服务项目,制作并发放环境统计宣传资料1000份;组织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培训班(现场或视频培训)7场。通过完成上述宣传、培训与资料收集工作,为下一步的数据填报、审核及按时上报工作奠定有力的基础。
8、江门市涉重金属环境状况检测项目,完成我市重点疑似涉含重金属污泥和污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情况监测项目5个,出具相关报告5份,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重金属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9、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完成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审计报告5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账务审计,对我局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使财政资金发挥预期的效益。
10、20xx年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蓬江区环境监测站购置高锰酸盐指数机器人分析系统1台、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1台、实验室耗材(玻璃器皿、试剂等)等环境监测设备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购置超纯水机1台、多参数分析仪1台、数显滴定仪2台、瓶口分液器2台、COD自动消解回流仪2台、颗粒物/大气综合采样器4台、实验室检测仪器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
11、台山市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项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转经费,包括3名人员工资、水电费、网费等,确保指挥所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我市核应急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项目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支出。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绩效评价。
五、项目自评结论及得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决策论证充分,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实施进度有序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期绩效报告 篇2
为加强和完善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文件和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22号)文件精神,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受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对20xx年度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印发《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20xx年工作要点》通知(临产业指【20xx】1号)的相关精神,为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从20xx年起,临澧县财政开始设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20xx年项目财政预算为75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发改局。
2、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提出到开工建设前的各个工作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选址、土地利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题报告的编制、评估、论证、申报等一系列衔接工作。20xx年发改局共完成43个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支付重点项目前期经费75万元。
3、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年度预算为75万元,20xx年可用资金为75万元,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为7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成功引进,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2、20xx年绩效目标
⑴数量目标
①推动新增工业企业个数达13个;
②推动新增农业企业个数达3个;
③推动新增服务业企业个数达6个;
④推动新增基础设施类企业个数达9个;
⑤推动新增生态环保类企业个数达4个;
⑥推动新增社会民生类企业个数达8个。
⑵质量目标
①项目库数据详实,项目库数据完整性90%以上,项目信息详实,清晰完整;
②项目引进完成率90%以上。
⑶及时性目标
20xx年完成推动4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
⑷成本目标
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⑸效益目标
①社会效益目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带动本地产业发展,促进社会效益稳步提升;
②经济效益目标:保证43个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当地经济稳固发展;
③项目可持续性目标:加速临澧县可持续发展,提升临澧县整体实力;
④满意度绩效目标:服务对象对发改局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把“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列为20xx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是为了深入了解该项目立项、投入、产出情况,考察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从而为来年资金预算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
此次绩效评价对象为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为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
(三)绩效评价原则和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合规合法、分级分类的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最新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本次评价未对共性指标进行调整,但针对项目特点制定了产出、效益个性指标。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文件精神,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评分表的共性指标的分值定为40分,产出效益个性指标分值定为60分。(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方法包括:绩效评价技术方法和工作方法。本次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用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资料研究、座谈会、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方法。
为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绩效评价标准采用了计划标准(任务定量指标)、历史标准(增量标准)。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并制定了《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于20xx年7月20日至7月31日进驻发改局,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评价小组采取座谈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等方式初步了解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鉴于项目实际情况,评价小组采取现场实地考察的方式,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调查问卷40份。8月3日至8月10日绩效评价小组汇总项目资料,对20xx年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参考发改局的自评报告,撰写成绩效评价初稿,在与县发改局就初稿交换意见后,最终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0分,评价结果为“良”(详见附件3)。评分情况如下:
(一)决策总分19分,实得19分。
(二)过程总分21分,实得13分,扣分明细:
1、专项资金财务核算未设置专门账户,扣1分;
2、存在挤占专项资金情况,扣3分;
3、未制定业务管理制度,扣3分;
4、会计凭证记账人、复核人、制单人签字均为同一人,扣1分。
(三)产出总分32分,实得22分,扣分明细:
1、产出数量指标中有四项指标未完成(工业、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类),扣4分;
2、项目引进完成率未达到90%,仅为74.42%,扣2分;
3、20xx年中43个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没有全部完成,仅完成32个,扣4分。
(四)效益总分28分,实得26分,扣分明细:
1、经济效益有待提升,扣1分;
2、可持续性影响有待提升,扣1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印发《临澧县推进产业立县三年行动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临产业指【20xx】1号)精神,为确保临澧县20xx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完成,经临澧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并报县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从20xx年起临澧县财政下达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专项资金预算75万元,由县发改局负责组织与实施,项目立项规范。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到位。
⑴资金到位率
专项资金预算75万元,实际到位7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⑵预算执行率
实际下拨预算为75万元,项目资金使用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⑶资金使用合规性
不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存在专项资金未设立专账核算、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
⑷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业务管理制度。
⑸制度执行有效性
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凭证记账人、复核人、制单人签字均为同一人。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绩效目标
⑴推动新增工业企业项目个数达13个,实际完成8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⑵推动新增农业企业项目个数达3个,实际完成1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⑶推动新增服务业企业项目个数达6个,实际完成3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⑷推动新增基础设施类企业项目个数达9个,实际完成8个,未完成绩效目标;
⑸推动新增生态环保类企业项目个数达4个,实际完成4个,完成绩效目标;
⑹推动新增社会民生类企业项目个数达8个,实际完成8个,完成绩效目标。
2、质量绩效目标
⑴项目库数据完整性:项目库数据详实,项目信息详实,清晰完整,项目库数据完整性达100%,完成绩效目标;
⑵项目引进完成率:项目引进完成率未达到90%以上,仅为74.42%,未完成绩效目标。
3、时效绩效目标
20xx年需要完成推动4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实际完成推动32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未完成绩效目标。
4、成本绩效目标
该专项预算成本75万元,实际支出75万元,成本预算控制率达100%,完成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20xx年县发改局积极推广应用项目库数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实施,推动了临澧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进程,加快了项目引进的速度。重点项目的投产带动了本地产业发展,提升了当地整体形象,维护社会稳定。
2、经济效益
全县共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6.5亿元,为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但由于11个前期项目工作准备未完成,完成率仅达到74.42%,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经济效益未达最佳。
3、项目可持续性。
项目的实施,加速了临澧县可持续发展,提升了临澧县整体实力。43个项目中两个项目已终止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项目由于国家电价等政策调整原因,影响项目投资效益,投资方终止项目建设;同时,整体卫浴生产线项目因用地手续等原因项目已停,项目可持续性未达最佳。
4、满意度
通过推动项目企业对县发改局工作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1.67%,完成了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重视项目的前期工作,延展深度,降低项目的运作风险,提高项目建设成功率。同时,考虑到前期工作时效问题,避免出现决策时间过长、手续办理时间过长、错失最佳经济效益期等问题。
2、项目的前期工作在项目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前期管理工作决定了项目的可持续性,也基本预测了项目实施后的投资效果。同时还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
3、对于编制计划、设计、采购、施工及机构设置、资源配置的具体工作展开,前期工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项目提供了一个条件、资源、协作关系的初步设想,多角度论证项目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以及相关方面的可行性,并在实现项目目标的众多备选方案中,选出最佳方案,从而为今后项目的设计、计划、组织、控制、实施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建立一个优化整体框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使用不规范
⑴专项资金未设立专户核算,不利于专项资金的归集与核算,也不便于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
⑵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经核查:以下项目均与本专项无关,不属于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这些项目属于行政支出(差旅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但是在该专项中予以列示:差旅费中(20xx.8,3#: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差旅费-产业办)有19334元费用(用途:赴国家发改委对接革命老区规划编制工作)等六笔差旅费项目;公务接待费中(20xx.11,50#: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公务接待费-产业办)中有1363元费用(用途:洞庭湖生态整治工作检查)等六笔公务接待费项目;印刷费中(20xx.1,30#: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中有(用途:临澧县开泰山汽车露营公园项目)等十一笔印刷费项目;以上三类费用(23笔)共计挤占该专项资金11.04万元(包括印刷费6.58万元、差旅费3.60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
2、管理制度不健全
未制定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3、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所有记账凭证中记账人、复核人、制单人均为徐欣一人。
4、未按时完成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43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仅完成32个。例如:粮食物流产业园项目由于机构改革后项目划转问题,未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
5、效益有待提升
经济效益和项目可持续性有待提升。
⑴经济效益方面:尚未完成43个前期工作准备,存在11个前期项目工作准备由于各种原因未得以落实,完成率未达100%,造成经济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经济效益未达最佳;
⑵项目可持续性方面:①合口镇新明发梅菜产业基地及深加工建设由于梅菜合作社的销售市场波动和当季产量减产,导致筹资困难,因此推迟基地施工设计及场地三通一平;②普康愿保健品生产线:仍在与哈康源公司商谈;③青山副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航道建设延后问题未解决;④果特色小镇创建示范工程:已完成规划选址,但资金问题未解决;⑤中节能风力发电:国家政策有变,正在与县委、政府沟通;⑥樱花谷开发:用地指标和手续问题;⑦樱花谷开发:用地指标和手续问题;⑧湘北美食文化商贸中心:投资者拟优化方案,正在重新组织设计,因此推迟签约及场地三通一平。项目可持续性未达最佳。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使用资金
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严格监管,精准核算专项资金收、支、余情况。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用途,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对于挤占的11.04万专项资金,根据(中发[20xx]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建议县财政收回,用于下一年度的本项目支出。
(二)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
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单位工作流程,加强各部门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确保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财务监控制度
加大财务监控力度,严格复核、审核制度,提升财务公正性。
(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当地政府应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缓解企业筹资困难,避免项目中断问题,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成功签约的可能性,确保项目顺利落成。
(五)建立效益管理制度
建议县发改局建立一套合理、完整、高效的管理制度。
在经济效益方面,鼓励当地政府对困难项目给予支持,以融资性质的形式扶持前期项目提高项目签约成功率,有利于拉动经济的增长,维护当地经济发展;在项目可持续性方面,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实时掌握项目最新动态,保障项目可持续性的长久运作。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重点项目开工前的必要工作环节。建议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把关重点项目前期发展经费规范使用资金、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监控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以及建立效益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如期发挥效益,对提高临澧县的整体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期绩效报告 篇3
根据县教育局通知精神,近期我校组织专人对近几年债务化解、民生工程及专项等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组织:
成立了由周锁牢校长任组长、其他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对学校近几年所涉及资金作用情况进行了逐一自查。
二、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近几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营养餐实施情况、“一补”执行落实情况、寄宿生联动补助的发放情况,学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债务化解情况)。
三、自查内容
(一)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营养餐实施情况:
(1)、享受营养餐学生:每一位在校生。
(2)、营养餐供应每周5餐,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专人负责配餐。
(3)、营养餐资金管理规范,台帐登记清楚规范。
2、“ 一补”执行落实情况:
(1)、按教育局文件认真评议学生贫困生,并将其名单进行公示。
(2)、所拨专项资金按时足量发放到每一位贫困生生手中,并将发放照片留档备查。
3、寄宿生联动补助的发放情况:
(1)、落实每学期住宿生人数,并及时建档成册上报。
(2)、凡住宿学生均享受寄宿生联动补助,每学期均及时公示补
助名单、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并将发放名册留档备查。
4、危房改建资金使用情况:
(1)、为保师生安全,学校组织专人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2)、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及时维修。
(3)、危房改建申请上报获批后通过招标的方式对危房进行改建,并由专人负责监管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
(4)、危房改建所涉及资金均有正式发票,其上备注有使用用途,负责人签字,并将有账目明细表、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示。
(二)、债务化解:
近几年,我校利用现有资金对前期债务进行化解,共化解债务 元,杜绝了“一边清理老债、一边产生新债”的现象。
(三)其他检查
检查中没有发现收费住宿生费、借读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教师没有违规订教辅资料并从中牟利和违规补课收费情况。
经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期绩效报告 篇4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