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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5/04/11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县北岸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得以顺利推进,大量棚改居民住进高品质住宅小区,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至2016年起到2020年,全面完成名山街道现存城镇危旧房屋(不包含公房、厂矿企业和2008年后新建房屋)的拆迁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称为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该项目涉及名山街道花园、双桂、东作门、连新路四个社区,约8978户,建筑面积约81.2万㎡(其中:住宅73.8万㎡,非住宅7.3万㎡),占地394.7亩。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名山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到位18797.19万元,全年使用资金18797.19万元,结余为0元。

(三)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完成名山街道现存城镇危旧房屋(不包含公房、厂矿企业和2008年后新建房屋)的拆迁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职能职责。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本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报批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户数8978户,面积81.2万㎡,占地394.7亩,全年实际完成情况100%。

(2) 质量指标。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3) 时效指标。安置补助资金拨付及时。

(4)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居民整个生活质量。

(5)满意度指标。主管部门满意度≥90%,群众满意度≥90%。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做好绩效目标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如下。

一、项目开展情况

1、目标制定

2019年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区政府及时安排史河街道、征迁事务处、住建局、财政局等单位谋划、申报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通过摸底调查、资金测算,我区编制上报了2020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共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共1388套,均采用实物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2、具体项目落实

根据职能部门分工,区征迁事务处牵头负责征收工作,史河街道承担具体征收任务,住建会同财政负责征迁资金的筹集等项目前期工作。2020年我区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个,1388套,分别为南外环棚户区改造770户,史河湾三期棚户区改造618户。上述项目属于我区中心城区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差,配套设施极不全,符合六安市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项目于2020年1月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6分。

3、改造方式确定

针对我区政府在建安置房房源有限,商品房库存量大这一现状,为响应群众呼声,2020年我区在棚户区改造安置中搭建购房平台,创新使用“购房券”进行安置,全年未发生因安置方式不合理,导致棚户区改造居民信访事件。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二、资金落实

1、资金申请

根据年度计划申报并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先后下达我区棚改专项补助资金493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63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02万元。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2、资金使用

今年中央及省级下达我区专项补助资金4939万元,在资金使用及拨付中严格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做到及时拨付、专款专用,截止目前我区从国库支付中心完成拨付4939万元,拨付率达100%。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3、市县级安排

为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区财政局根据区级财力,按照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积极申报棚改专项债券资金。2020年共申请专项债券资金5.2亿元。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4、合法合规性

我区坚决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不截留、不挪用、不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高效、廉洁运行,在各级纪委、监委巡视中未发现相关违规违纪情况。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三、项目管理

1、规划编制

根据《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19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保〔2018〕196号)文件精神,按照《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六安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及界定标准的通知》(六建保函〔2018〕533号)要求,我区在原三年滚动计划基础上重新修订上报了《六安市叶集区2018-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滚动计划规划》(中期调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3个,改造户数6861户,其中货币化安置2210套,实物安置4651套。按照三年滚动计划,2020年我区实施棚改项目2个,共1388户,均为实物安置,截止9月底已全面实施完毕。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4分。

2、项目计划管理

年度改造任务下达后,我区按时将2020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录入安徽省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任务分解,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更新系统信息,按时上报月度报表,同时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未出现项目调整情况,完成度达100%。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5分。

3、贷款发放使用

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2020年我区未向政策性银行进行贷款,征迁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资金、棚改专项债资金及区国投集团融资。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4、土地、税费减免政策

在今年棚改项目实施上我区免收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为确保我区保障性住房如期开工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2020年我区共减免税费232户,345.39万元。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3分。

5、工程质量管理

在安置小区及商品房小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上,区住建局安全质量监督站始终按照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在质量管理中,能够做到“三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验收;坚持遵循履行程序、规范行为、审查图纸、防治通病、监理报告、见证取样、实体检测、样板引路、分户验收、终身责任等原则,确保竣工验收顺利达标。截止今年底尚无一例上级相关部门及群众、新闻媒体检查、发现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4分。

四、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建立健全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区财政局、住建局参照财务会计制度联合制定印发了《六安市叶集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叶财〔2020〕62号),明确了资金支持范围,规范拨付流程。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4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2020年我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棚户区改造资金拨付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由实施单位申请,区财政部门审批,区城投集团拨付的程序进行,审批手续齐全、程序到位。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5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2020年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安全、使用高效,在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督查中尚未发现违规问题。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5分。

五、项目产出

1、开工完成情况

2020市级下达我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建设1388套,共2个项目。上述项目均已于9月全面开工,开工任务完成率100%。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5分。

2、基本建成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我区暂无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10分。

六、项目效益

1、探索创新

在棚户改造安置方面,今年我区采用货币化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安置,创新出台了“购房券”安置办法,强化激励机制,进一步丰富了征迁群众的安置选房面,减少了政府过渡安置费支出,推动了征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2、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出台了《叶集试验区推进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全年住房保障工作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此项工作自评得分2分。

3、群众满意度

我区自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以来,能够及时对全区来访、咨询人员做到耐心讲解相关政策、申请程序,能及时解决信访渠道所反映的问题,全年无一例事件及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同时对2020年棚改拆迁户开展了群众满意度问卷抽查,群众满意度达100%。

综上,2020年我区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97分。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形成20xx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改善洮南市现有棚改地块平房房屋分散、破损严重,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质量较差、出行不便等现象,从而建设了20xx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该项目包含四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洮南市馨枫雅居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6.7055万㎡、洮南市御墅别苑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9.5571万㎡、洮南市璀璨隆庭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2.8584万㎡及洮南市安泰嘉园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5058万㎡。

该项目20xx年申请专项债券0.8亿元,截至20xx年末,0.8亿元已全部投入项目使用,按照绩效目标内容有序建设中。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有效贯彻落实省厅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阶段性目标:完成对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xx年度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标、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了解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和范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xx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及债券使用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绩效相关、重点核查的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管理、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包括程序规范性、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满意度等多项二级指标。

3.评价方法:采用定性描述、定量分析法,客观确定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采用比较法,对比实际成效与绩效目标的偏差,进行效益分析。

4.评价标准:主要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迅速安排部署,明确评价对象、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完成。

2.组织实施。安排部署评价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评价。

3.分析评价。一是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支出总体实施成效情况进行评价。二是采取定性描述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各项进行单一评价,对自评表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资金的投入与产出的效果进行对比,得出项目实施绩效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论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xx年洮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最终评分结果为89分,评级等级为"良",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的政策依据与程序规范性

该项目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重大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

该项目立项审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县区城市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关于棚改项目要求,本项目已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立项批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已纳入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项目库和发改委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项目资金已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与指标明确性

根据该项目专项债券收益与自求平衡方案,项目分四个小区建设,总建筑面积326268平米,根据测算,预计项目腾空土地出让及配套商业设施出售收益114,667.06万元。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洮南市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根据该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产出指标为:洮南市馨枫雅居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6.7055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2202万㎡,公建建筑面积为0.0742万㎡,地下建筑面积0.4111万㎡。洮南市御墅别苑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9.5571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7146万㎡,公建建筑面积为0.1275万㎡,地下建筑面积0.715万㎡。洮南市璀璨隆庭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回迁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2.8584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7755万㎡,公建建筑面积为1.1572万㎡,地下建筑面积1.9257万㎡。洮南市安泰嘉园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5058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4082万㎡,公建建筑面积为0.0546万㎡,地下建筑面积0.043万㎡。主要效益指标为:项目腾空土地出让及配套商业设施出售可用于还款收益114,667.06万元。项目效益指标数值清晰,可衡量,能够与项目目标任务数量相对应。

(3)编制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20xx-2019年,由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主持,先后召开了该项目四个小区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根据洮南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该项目总投资为112,085.00万元。项目投资额编制经过科学论证且编制标准明确。项目单位的平衡方案以财务评价报告为依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出具的《财务评价报告》认为,在相关建设单位对项目收益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前提下,本次评价的项目预期收益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北京君泽君(长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财务评价报告》,在相关棚户区改造单位对项目收益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前提下,本次评价的洮南市棚改专项债券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对应的政府性资金后的收入及配套商业设施销售收入能够合理保障偿还融资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符合“财预[20xx]89号文”和“财预[20xx]28号文”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内容与申请专项债券项目内容相匹配。

资金分配合理性。该项目总投资为112,085.00万元,20xx年预算资金安排42,785.00万元,占38.17%,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69,000.00万元,占61.83%。项目资本金设定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要求。

该项目20xx年申请专项债券8,0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分配与项目实际需求相适应,预算资金、债券资金额度分配符合专项债发债要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及组织实施有效性

该项目20xx年度发行政府专项债8,000.00万元,实际拨付项目单位8,000.00万元。该项目单位制定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吉林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操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程款及项目相关款项支出。项目基本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债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或相关立项批复文件中列明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根据工程量填写申请,经市财政厅审核后方可进行拨付。

该项目建设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开展组织、协调、施工等工作。项目工程变更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内容与目标建设内容相一致,工程量变更与实际建设需求相匹配。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事件。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规范、有效,资料完整。项目采购、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执行有效。项目暂未竣工验收。

该项目预测收入133,058.89万元,应还本息92,373.40万元,该项目对债券资金发行、续存等用途进行了信息披露。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按照申请拨付至,支付进度正常。该项目资金使用及采购严格按照各项流程进行。

(2)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编制了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资金建设运营期间按照计划执行;公司成立项目部进行专业化施工及管理。该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资金为专款专户专用,不存在地方政府擅自动用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设立资金专户,遵守专户专管、专款专用原则,专项债券资金只用于对应项目建设,未发成超出使用范围规定的支出情况。

该项目单位没有被中国人民银行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项目均及时缴纳了应当承担的专项债利息。该项目收入为腾空土地出让收入及其他商业配套设施收入,预测收入133,058.89万元;成本为各种政策性成本、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18,391.83万元;预期收益114,667.06万元,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合理,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与专项债券规模基本匹配,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运营期限基本匹配。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项目形成资产情况:该项目为四个棚户区改造小区,项目可形成回迁住宅2776户及商业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进度情况:20xx年,项目中璀璨隆庭小区完成工程量的80%,御墅别苑小区完成工程量的90%,馨枫雅居小区完成工程量的95%,安泰嘉园小区完成工程量的95%。

项目建设成本与预期相符。

项目完工后将进行居民回迁,不会闲置。

(2)产出质量

该项目已完工部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符合计划设计中的功能;项目为异地建设,不涉及拆迁问题。项目建成后将用于回迁居住。

项目为棚户区回迁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xx年全部建成。

(3)产出时效

项目按计划开工,现正在建设工期中,暂未完工。

项目建设中的风险因素暂未影响项目的施工进度。

项目按计划完成阶段性工程量。

(4)成本

项目资本金安排的建设部分基本落实到位,项目预备费按规定用于工程建设中。20xx年专项债券资金已于20xx年底前全部支出,执行率100%。

该项目按计划分配使用项目建设资金。

项目收益对项目融资成本的覆盖情况:根据测算,该项目预测收益为114,667.06万元,而项目债务本息合计为92,373.40万元,覆盖倍数为1.24倍。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项目在建设期内提供施工岗位,建成后小区周边可增加就业机会。

(2)经济效益

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所需的大部分建筑材料和运输设备将由本地区供应,这将给建筑业和设备制造业带来一定的发展机遇,有效带动当地经济。项目建成后,将带动区域商业发展,地方可从与其相关的产业如餐饮、购物和交通邮电服务等方面的潜在消费中获取一定的收入,以此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3)生态效益

项目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4)可持续影响

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回迁居民使用50年以上。

(5)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对,该项目的实施可改善当地棚户区居民破旧住宅条件根据调查显示,棚户区居民对本项目的综合满意度为97%,满意度较高,同时也对棚户区改造后住户环境、实施效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多年来,洮南市现有棚改地块棚户区的落后局面一直影响着居民的日常生活,本项目的建设实施,不仅能够彻底改变现有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极大的满足其居住需求,小区的建成将使多人收益,社会意义大。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方面贯彻以人为主的理念,通过全面优化设计、加强施工管理、定制施工考核措施等工作,提高棚改小区建成后的居住舒适度。严格落实防尘防治工作,加强各类环保措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碳排放及粉尘污染。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该项目绩效目标从总体上对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进行了细化,但对具体单个项目的预期实施成果目标细化不到位。

2.若土地市场供求关系、货币政策等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土地出让收益水平,进而影响整个项目收益。

六、有关建议

1.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对拟发债项目的评估,强化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其合法合规施工,切实保障项目质量。

2.统筹调配各项目收益、充分挖掘项目收益点,稳定项目运营收益。挖掘现有设施的经济效益,增加或丰富休息站等运营形式,增加项目收入。通过统筹调配各项目收益、提高运营收入,保障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事件发生时间、地点

事件发生时间:20xx年3月15日14时25分;发生地点:xxxx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4#楼北侧负二层—2层

二、着火事件发生经过

20xx年3月15日14时25分,xxxx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4楼,施工作业人员在3层剪力墙钢筋绑扎采用电渣压力焊作业时,焊渣引燃4号楼北侧负二层SBS防水卷材,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4#楼3层进行钢筋绑扎作业的4名工人和电渣压力焊的'2名特种作业人员(殷祖俊、焦万华),看见火情后立即呼救,负责该楼作业的施工员龚虎立即疏散施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其他施工人员用水管和灭火器进行灭火自救。在灭火自救的同时,龚虎向项目经理杨剑报告,杨剑于20xx年3月15日14时30分赶到现场,第一时间疏散施工作业人员,并安排人员拨打119报警电话;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于20xx年3月15日14时32分赶到现场,此时火势已蔓延,引燃一层和二层楼内废旧方木和模板,杨富强立即从xxxx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他标段调集洒水车2台进行灭火作业,并逐级上报。20xx年3月15日14时35分,建设单位各负责人赶到现场,又从其他项目部调集8台洒水车,赶赴现场进行灭火作业,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20xx年3月15日14时50分,县消防大队消防人员赶到,封锁着火现场并进行灭火。县住建局和城关镇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协助县消防大队进行灭火作业,火灾于20xx年3月15日15时10分扑灭。随后,县消防大队对监理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例行询问,取证之后,于20xx年3月15日15时40分撤离现场。为了防止零星火点再次复燃,施工单位安排值班人员对起火部位进行了全面检查,2台洒水车随时待命,确保不再复燃。

三、起火原因

通过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走访询问,起火原因为3层剪力墙钢筋绑扎采用电渣压力焊作业时,焊渣引燃4号楼北侧负二层SBS防水卷材(易燃物),致使发生火灾。

四、初步财产损失情况

现场防水卷材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单价:15元/㎡(含人工费、材料费),经济损失3000元。

五、处理意见

1.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成立着火事件联合调查小组,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详细调查此次事件,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建设单位;

2.要求施工单位委托具有结构安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4#楼进行结构安全鉴定(进行鉴定之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呈报检测方案,审核通过后报县质监站审批实施);

3.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六、处罚决定

针对着火事件各单位处理意见如下:

1.建设单位

(1)榆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对项目监管不到位,对部门负责人李谋奎处以500元罚款并由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对部门负责人董毅处以500元罚款并由公司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项目甲方代表杨富强处以300元罚款并由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施工单位

甘肃第三建设集团公司,针对本次着火事件,你单位作为实施主体单位管理不到位,未办理动火手续,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彻底,现对你单位处以10万元处罚,并责令你单位将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

兰州华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次着火事件,你单位作为监督单位,存在监督不力,总监不到场,现场管控不严,现对你单位处以2万元处罚,并责令你单位将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