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进行动项目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健康促进行动项目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健康促进行动项目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组织、部门牵头、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原则,以传播健康知识为载体,提高人们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营造优质健康生活环境,倡导良好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总体目标
以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为重点,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确保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港口、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禁止烟草广告。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网络
1、健康教育机构
(1)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目标,有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
(2)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设备落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不少于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5%。
(3)加强健康教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应具备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对基层开展调研指导、人员培训、专业考核、信息交流等,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成立和壮大健康教育讲师团师资队伍,每年讲师团都要开展健康教育“五进”活动,根据健康教育知识核心内容和日常保健知识制定授课计划,并义务向各单位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结合卫生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5)大力开展健康素养宣传推广,针对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和问题,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监督管理。
(6)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对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效果评估。
2、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1)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主导,专业机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基础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网络。
(2)建立健全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健康教育网络,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健康教育网络体系,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能力,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各单位要有专兼职人员,经费和设备配置齐全。
(二)全民健身活动
1、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2、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30%以上。
3、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学校健康教育
1、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学校健康教育方案、标准,并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校督导考核,组织大中专院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2、各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职责明确。
3、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每年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或相关活动。健康教育工作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资料齐全。
4、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100%,使用正式出版的统一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课时、有考分、有评价,课时在学校总课表和班级课表上标明,并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时数,资料齐全。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高中)均要针对即将步入社会阶段的在校学生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有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各幼儿园要上好健康教育课,注重效果,强化儿童健康行为的养成,定期召开家长会,通报本园卫生保健工作。
5、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有独立的校医室,并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有健康教育工作记录,档案资料齐全。
6、学校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健康体检机构对主要健康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学校根据指导意见,研究制订并落实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学校设有心理辅导室,聘请具备资质的心理健康教育老师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缓解学生生活、学习上的压力。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使学生掌握与其年龄水平相适应的健康知识和技能。
7、学校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相关知识,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两个月更换一期,班级黑板报有健康教育内容。底稿、图片等资料齐全。
8、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每学期至少两次,活动记录详实。
9、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应率先建成市级“无烟单位”,教师带头不吸烟。
10、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有控烟制度和措施,校内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有吸烟劝阻人员,校园内无吸烟现象。
11、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要资料,每学期按档案工作要求形成卷宗资料,并填写健康教育工作目录。
12、各学校有促使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的条件。校园内环境整洁优美,树木花草养护较好。
(四)医院健康教育
1、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形成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通过培训,医护人员掌握相关健康教育理论知识,能够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宣传和康复指导。能为就诊者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设备、设施和场所。
2、各级医院门诊和病区及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相关知识,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两个月更换一期。图片、底稿资料保存完好。
3、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有完整的培训档案。健康教育列入病区常规工作制度。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健康教育处方;通过座谈会及口头、文字、声像等形式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候诊、就诊、住院、出院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教育处方、座谈会记录和有关宣传教育资料齐全。
5、医院积极参与社会性健康教育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记录资料详实。
6、各级医院均应创建无烟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无烟医疗机构标准”创建。控烟工作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考核,奖惩落实。
7、医院健康教育资料齐全、规范,并按年度装订成册,实施档案化管理。
(五)社区健康教育
1、各街道办事处要有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网络健全,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有年度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2、社区有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宣传员;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资料。
3、居民小区均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相关知识,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2个月更换一期;宣传栏每期底稿、图片资料齐全。
4、社区活动室有卫生报刊、资料,种类不少于4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项目,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
5、各社区能紧紧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科普知识讲座以及举办社区健康促进学校等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活动计划内容、讲稿等资料齐全。
6、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课堂,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场地,教学设备(如彩电、投影仪等)落实。
7、街道组织辖区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并有重点地开展社区健康教育示范点工作。
8、各社区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有吸烟劝阻人员,社区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六)企业健康教育
1、建立建全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年度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
2、企业单位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完整的健康教育工作记录。
3、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宣传健康素养相关知识,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季更换一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活动记录详实,资料齐全。
4、企事业单位应定期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掌握职工的基本健康状况,根据职工中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
5、厂报、厂广播和电子显示屏等均有健康教育内容,常年安排;按要求积极订阅卫生报刊等宣传资料;对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有针对性的进行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培训,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到100%,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6、各企业单位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有条件的可创市级“无烟单位”;会议室、办公室、车间等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识,不摆放烟缸,有吸烟劝阻人员,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有控烟奖惩措施和记录。
(七)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教育
1、各部门、各单位有领导分管的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宣传员;有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健康教育工作记录完整。
2、有独立院落的机关事业单位,要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相关知识,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季更换一期。
3、机关事业单位要主动邀请健康教育专家、医疗专家到本单位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1次;要全面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4、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争创市级“无烟单位”;公务员要带头不吸烟,强化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
5、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有吸烟劝阻人员,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6、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掌握职工的基本健康状况,根据职工中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
(八)媒体健康教育
1、各媒体有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主流媒体要营造浓厚的迎检和健康教育宣传氛围,设置健康教育固定栏目,健康教育节目应安排在黄金时段播放,每周一次,并预告波段、频道内容和播放时间。
3、节目预告单、专题节目播出情况汇总表、录音带等资料齐全完整;各报社有健康教育内容的报刊要装订成册。
4、自行编辑的电视节目中不得出现在禁烟场所吸烟的镜头,各新闻传媒做到无烟草广告,有控烟宣传专题内容。
5、新闻从业人员要带头不吸烟,新闻机构要率先成为市级无烟单位。各单位的会议室、工作间、演播室要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有吸烟劝阻人员,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是“无烟单位”的,在单位入口处要有公示。
(九)公共场所健康教育
1、各集贸市场要设有固定的宣传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个季度更换一期;办好场内健康教育广播节目,常年不断;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工作人员和营销人员的健康检查,定期面向工作人员和营销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2、各商店、商场(城)要有醒目的禁烟标识,地面无烟蒂,入口处有醒目的禁烟公告,有吸烟劝阻人员,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售烟点要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对从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有个人健康证明。组织学习健康知识,有完整的健康教育工作记录和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3、各影院、网吧,银行、税务、邮政营业厅,车站、交通工具内等场所要确保禁烟工作达标,室内有良好的通风设施;要有控烟组织网络,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入口处有醒目的禁烟公告,有吸烟劝阻人员,无吸烟现象;舞厅、网吧必须有禁烟灯箱,无流动的吸烟者,无烟蒂;组织职工学习健康知识,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有完整的健康教育工作记录。
4、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云龙示范区要在辖区内人员聚集地设置大型户外健康教育广告或宣传栏。
5、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广场、公园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
6、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四、工作分工
(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市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市健康教育机构设置合理,承担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对各区、各单位进行督导和考核,督导各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三)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督导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和市直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督促有独立院落的市直机关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每2个月更换一次内容。
(四)市经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开展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确保企业对新职工、女工、特殊工种等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五)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学校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和标准,并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校督导考核;组织大中专院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确保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
(六)市文体广新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督导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动员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确保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30%以上;图书馆等大众文化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落实控烟措施。
(七)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的落实。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汽车站、火车站开展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确保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公共交通工具内有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控烟标识。
(九)市商务粮食局:负责督导集贸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督导广播电台、电视频道等单位设立健康教育固定栏目,各广电媒体杜绝烟草广告,有控烟宣传内容。
(十一)市城管局:负责配合健教部门在5个区的中心位置设置至少一处健康教育宣传栏;配合区卫计局在主要街道、社区、公园及公共场所适当设立面向公众的社会健康教育宣传栏;督促广场和公园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栏设置健康教育内容;协调户外广告单位进行集中宣传配合行动。
(十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导餐饮行业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十三)市工商局:负责对城市建成区无烟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督导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十五)株洲火车站、株洲西站、湘运集团:负责车站内外环境达到控烟要求,有健康教育专栏,电子屏幕要有迎接国卫复审和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十六)株洲日报社:负责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宣传健康教育知识;杜绝烟草广告,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十七)市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和标准,配合行政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十八)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督导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十九)“五区”政府(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健康教育网络,督导辖区内街道、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共分为四个阶段(总体时间20xx年3月—12月)。
(一)摸底排查阶段(3月10日—3月25日)
各区各部门要成立分管领导负责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督导责任范围内健康教育工作,将责任范围内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汇总,于3月30日前报送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组,并将健康教育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组。
(二)全面推进阶段(3月25日—4月10日)
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组要组织专业人员依据工作台账逐一督导检查,指导各区、各单位完成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重点督导健康教育阵地的建立与改进以及宣传氛围的营造,五区必须于4月上旬前依据健康教育阵地工作台账的数据全面完成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各单位按照本行业健康教育标准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补缺整改,于4月1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严格按照迎国卫复审健康教育标准督查各迎检单位的工作,对不合格的单位全市通报,督查组要对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整改到位,确保4月中旬省级复查通过。
(四)提高巩固阶段(4月21日—12月31日)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复查通过后,马上转入国家级暗访复审程序,各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巩固,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家级暗访不丢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各部门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导实施单位按阶段如期完成本辖区、本部门(系统)的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及时督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二)以点带面,推动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展开。要抓好社区、公共场所、学校、企业等行业迎复审健康教育标杆建设,五区要推选出行业健康教育工作标本,将标本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列入重点督导对象,把标本单位建成行业品牌。行政部门要及时探索和总结标本单位经验,指导本部门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调,动员社会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多部门协作,发挥各部门优势,动员各部门在保证本系统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达标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引导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健康教育活动,构建健康教育社会网络,营造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组要定期督查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对未能按阶段如期达标和工作不配合、推诿扯皮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程序追究相关责任。
健康促进行动项目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健康中国行动(20xx-2030年)》《“健康内蒙古2030”规划》和《健康包头促进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按照健康引领、全程服务、兜底保障、公平可及、政策支持、激发活力、统筹资源、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建立完善老龄健康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健康固阳”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健康优先。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标,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特征和诉求,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把老年人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老年人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的社会支持、生活环境、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实现老年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统筹发展。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市场培育、规范管理、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建立完善老年健康促进服务管理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推进老年健康领域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和促进老年健康的强大合力。
3.突出重点,公平公正。分类别、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充分考虑全体老年人健康需求的同时重点做好对有需求的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服务关爱工作。维护老年健康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老年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做到老年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依托我县蒙医中医特色资源,探索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新做法。
(三)发展目标
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目标,落实老龄健康保障政策,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策,构建高效有力的老年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将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动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的老年健康促进工作管理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将老年健康促进相关项目纳入民生项目序列,在立项审批、土地调拨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发改委)。
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深入推进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的联网直接结算,解决异地养老人员结算不便问题。实现区内异地养老的老年人在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内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区外异地住院老年人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加大对低收入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医疗救助工作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给予相应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医保局)。
建立完善支持社区家庭健康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全方位促进老年健康服务的有序发展,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民政局)。
(二)整合资源,建立完善多层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统筹配置医疗、养老、教育等多方面资源,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综合连续,公平可及的多层次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和县中蒙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鼓励以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疾病救治、老年医学综合评估和康复护理有关工作。建立健全老年人失能分类标准、服务规范、管理标准及监督评价机制,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和形式的卫生健康服务。扩大蒙医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不断丰富老年人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指导的内容,加强老年人蒙医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蒙医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广融入蒙医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开发并推广老年常见病蒙医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包,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和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均达到100%,到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做好老年人免费体检、保健咨询、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等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居家老年人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安宁疗护等方面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支持鼓励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护理指导、健康管理、安宁疗护等服务,发展社区居家健康养老。全面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提升老年人就医满意度,到2021年底,县人民医院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2年6月,县内医疗机构80%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卫健委)。
2.健康创新发展,推进深度融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增设养老床位,强化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发展蒙医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将蒙医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融入医养结合全过程,开展具有蒙医药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二是引进以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促进蒙医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三是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蒙中医诊室,开展融合蒙医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探索建设具有养老养生、生态避暑、休闲度假、健康旅游的蒙医药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四是鼓励养老机构按照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也可内设以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医务室或护理站,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五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护理院、康复医院、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等加入医共体,形成诊疗一康复一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六是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推进医养结合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卫健委)。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培训规划。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医养结合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和职业院校合作设立人才培养基地,提供实习就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对从事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教育和在职培训,不断规范老年健康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和服务内容,健全医养结合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职业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升医养结合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卫健委、人社局)。
(三)多措并举,共同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
推动涉老文化发展。加强老年教育,积极开展读书、讲座、学习共同体、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文广局)。
整合卫生健康系统所有资源,做好老年疾病预防诊治工作。探索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老年健康宣传周”、“健康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广泛传播健康知识、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开展预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预和健康指导,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开展老年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家庭等各类健康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卫健委)。
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的老年健康促进服务网络,重点为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心理支持和健康促进等服务。(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公共道路和社区住宅等所有涉老环境的适老化改造和增设助老设施等多种方式,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
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到2022年底全县至少建成2个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25年,各镇60%的(村)社区建成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5年,全县所有(村)社区全部打造成为老年友好型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局、各镇政府、卫健委)。
(四)围绕需求,推动老年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1.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支持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的用品用具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健康用品专区专柜。鼓励相关企业积极拓展老年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老年教育、健康养生、精神慰藉、异地养老等老年健康服务。全面加强老年健康产品用品及服务市场监管,健全标准规范,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责任单位: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2.以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医养结合相关项目为抓手,带动我县各类医养结合工作相关项目建设,打造有固阳特色的多种模式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老年健康相关服务产业,积极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与大健康、房地产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和规划的无缝对接。探索建设面向全市的集康复护理、休闲养生为一体的老年健康产业基地(责任单位:民政局、卫健委)。
3.发展“智慧+老年健康”新业态。统筹多方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开展老年健康信息监测工作。2025年,实现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实现互联网预约挂号、诊间支付、专家查询、健康知识普及、诊查结果查询和远程医疗等服务内容的“智慧+老年健康”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卫健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老年健康促进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把老年健康促进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助等各类资金投入老年健康促进工作事业,在投融资、土地供应、落实税费优惠、人才培养、政策保障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工作予以支持和倾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平台在老年健康促进中的作用,大力做好老年健康宣传工作。扩大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提升全社会的健康老龄化意识,全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以及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健康促进行动项目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我校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德服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全的理念。根据国家教委新制定的中小学德育大纲中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要求为指导。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及发展规律,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的'身心全面地发展。
2、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理解学生。
3、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乐观的、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4、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己教育能力。
三、具体做法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我校心理咨询教师一名,负责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成立以心理健康教师为主,班主任教师为辅心理健康教育战线,为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2、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
(1)心理课辅导。本学期由心理健康教师不定期为各年级学生进行团体辅导。同时,各班在班内进行心理健康主题的班队会。
(2)心理咨询室。开设“知心小屋”,接受以学生个体或小组为对象的咨询。
(3)以“点”带“面”,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在学生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4)指导家庭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家长应该合力重视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指导家长开展小学生家庭心理健康教育。
(5)指导小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简单有效方法
A、学会放松。
B、与人谈心。
C、学习写日记或周记。
四、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明确本学期工作思路。
2、正常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规工作(摸底排查,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档案)。
3、组织班主任学习有关心理辅导的知识、方法等。
4、做好校刊知心信箱的编辑工作。
5、利用家长学校向学生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6、对学生进行常规心理健康测查。
7、进行“今年我要压岁言”活动动员。
8、心理健康教育学期工作总结。
健康促进行动项目方案 篇4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健康素养
1.普及老年健康知识。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知识,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
责任科室:老龄办、健康产业科、宣传科、疾控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健康促进行动。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合理膳食、科学健身、戒烟限酒等专项行动,引导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到2022年,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创建不少于2个省级健康促进区。
责任科室:宣传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疾控科、中医药管理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基层计生协会、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和各类涉老文化、体育社会组织等,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自觉主动维护身心健康。深入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广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中医传统保健运动。
责任科室:老龄办、健康产业科、计生协会、中医药管理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4.加强老年疾病监测和干预。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重点慢性病和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有效提升老年人抗风险能力。
责任科室:疾控科、医政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宣传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县区每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中,将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到2022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
责任科室:基卫科、中医药管理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依托精神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社工组织等力量,建立精神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爱服务。到2022年,每个县区选择2个社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试点。
责任科室:疾控科、医政科、中医药管理科、基卫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到2022年,全市创建不少于10个省级、4个国家级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
责任科室:老龄办、健康产业科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8.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老年医疗中心,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市本级建设1所集“医、康、养、护”为一体的老年医疗中心。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深化医联体改革,夯实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老年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首诊在基层。
责任科室:老龄办、健康产业科、规信财科、医政科、基卫科、中医药管理科、科教科、体改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9.探索老年医疗服务新模式。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治疗模式、服务机制,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和指导,落实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完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选择1-2个县区开展试点,探索将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纳入建床范围,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和质控标准。
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药管理科、体改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10.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作用。重视中医药对老年疾病的预防保健作用,大力推广老年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22年,全市90%的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馆。
责任科室:中医药管理科负责。
11.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所有医疗机构均要立即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并有效解决老年人就医的“数字鸿沟”问题。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
责任科室:医政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促进预后功能恢复
12.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机构建设。推动将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逐步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护理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市、县区结合实际开展试点,支持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或康复专科医疗机构。推动中医医院和养老院、护理院、康复机构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中医特色的康复、护理服务。到2022年,三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
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药管理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13.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为失能、高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促进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医疗机构提供的养老护理服务收费可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收取。积极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鼓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参与,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责任科室:医政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基卫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提高失能老年人生命质量
14.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开展失能老年人基线调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整合,探索推进综合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长期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
责任科室:基卫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医政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15.提高老年人照护能力和水平。规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到2022年,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执行体系基本建立。
责任科室:老龄办、健康产业科负责。
六、探索安宁疗护服务,倡导普及人文关怀
16.建立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开设安宁疗护病区。鼓励医养结合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专区或专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
责任科室:医政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基卫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17.探索安宁疗护扶持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选择1-2个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试点,探索医保统筹基金按平均床日费用结算的方式给予支持。
责任科室:老龄办、健康产业科、规信财科、医政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18.优化安宁疗护服务。严格执行安宁疗护准入和用药指南。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改善临终患者生存质量,提升临终患者生命尊严。
责任科室:医政科负责。
七、完善扶持政策
19.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完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和家庭病床的内容、规范、费用标准。
责任科室:老龄办、健康产业科、体改科、医政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队伍建设
20.加强老年医学基础研究和临床学科建设,推动老年学科发展。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持续教育。
责任科室:医政科、科教科依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科技支撑
21.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打造老年智慧健康服务网络。
责任科室:规信财科、老龄办、健康产业科依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