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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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 篇1
根据《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审〔2020〕43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5月6日,我局组成审计组、6个审计人员,对桐柏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采取嵌入式、点穴式、专项调查式等方式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相关单位部门落实省人民政府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具体情况,了解开展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及清欠工作安排情况。
2.审计组从县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等单位的基础数据入手,重点调查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检查涉及民生重大工程项目,关注长期、累积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3.分析拖欠账款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合理规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建议。
(二)桐柏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中的主要做法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桐柏县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排查,并积极与施工企业做好安抚稳定工作,及时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但是在落实具体措施过程中,未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未将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未对严防新增拖欠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二、审计结果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县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其中2019年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2020年第一季度清理偿还0.007亿元,占拖欠总额的4.38%。
(一)从拖欠主体来看,主要是地方政府拖欠。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地方政府拖欠金额为0.16亿元,占100%。例如:桐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三源大道道路改扩建工程(申铺段)项目协议价1448.55万元,协议上定于2014年1月18日开工,实际是2017年8月开工,截止审计之日还有0.03亿元未拨付。
(二)从拖欠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类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工程建设类项目0.16亿元,占100%。例如:桐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产业聚集区道路BT模式建设总合同价为3916.4万元,项目于2013年5月18日开工,截止审计之日还有0.02亿元未拨付给南阳建发工程有限公司。
(三)从拖欠的时间来看,主要是拖欠1-3年的。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拖欠5年以上0.03亿元,占18.75%;拖欠3至5年0.02亿元,占12.5%;拖欠1至3年0.09亿元,占56.25%;拖欠1年以内0.02亿元,占12.5%。例如桐柏县教体局2018、2019年建毛集镇一贯制完全小学教学楼工程拖欠河南德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2亿元,拖欠时间达一年,拖欠桐柏县鸿鑫建设有限公司0.04亿元,拖欠时间达一年零七个月。桐柏县程湾人民政府2013、2014年建镇完全学校拖欠南阳市三亚建筑公司、河南广程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计0.02亿元,拖欠时间达5年以上。
(四)从产生拖欠的原因来看,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因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的原因,拖欠0.16亿元,占比100%。例如桐柏县司法局办公楼2015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并于2017年委托南阳市天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桐柏县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楼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宛天舒专审字[2017]第138号),审定价3144.17万元,截止审计日司法局下欠河南天工集团205.48万元,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清欠任务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了解,政府成立了清欠办,办公地点设在工信局,虽然也在按计划清理偿还欠款,2019年清偿率达70.84%,但没有制定具体清欠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的相关文件。
(二)清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桐柏县清欠台账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3笔总额5741.34万元,2019年已清偿4067.16万元,2019年底余额1674.18万元。2020年1-3月偿还拖欠款7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偿还1604.18万元,要加大清偿力度,尽快将欠款拨付到相关企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清欠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各部门尤其是财政、工信局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县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对已经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系统的拖欠项目,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化解。在清理欠款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单位,应协调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尽早完成清欠任务。
(三)严防新增账款拖欠。对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坚决杜绝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打白条”行为。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 篇2
按照《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黑工信运行发〔2020〕3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黑清欠专班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前9个月清欠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剩余账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计47211.99万元,2019年已偿还33817万元,剩余欠款13394.99万元,其中: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剩余欠款12820.18万元,地方国有企业(市粮食局下属4个粮库企业)剩余欠款574.81万元。
二、2020年1-9月份还款情况
截至2020年9月底,本年度已偿还13371.49万元,清偿率99.82%,其中无分歧账款已全部清零。1-9月份,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偿还12820.18万元,分别为市建设局5576.2万元、市教育局782.02万元、市广播电视台1520.5万元、向阳区828万元、郊区3439.12万元、富锦市88.34万元、汤原县325.29万元、桦川县260.17万元;地方国有企业(市粮食局下属4个粮库企业)偿还551.31万元。
三、清欠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全省清欠工作专题推进会议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严格整改突出问题。郊区政府已于9月底前清偿全部剩余账款,目前全市无分歧欠款已全部清零,提前完成省政府要求的清零任务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 篇3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核实,截至审计日经开区未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二、审计建议和意见
(一)严防新增账款拖欠。对投资项目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同时,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要求企业带资承包,规范支付工程进度款,从源头防止拖欠账款行为,杜绝边清欠、边拖欠。
(二)建立完善清欠工作机制。经开区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切实做好经开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三、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xx年6月,以前反映的0个问题中,0个已经整改。
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审计报告 篇4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xx〕122号)和四川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实施意见》(川审发〔20xx〕47号)文件精神,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xx年12月27日至20xx年1月8日对巴中市恩阳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及所属发改、财政、经信、国资、人社等相关单位,对1个国有企业的清欠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跟踪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狠抓政策贯彻落实
按照省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恩阳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并及时转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恩府办〔20xx〕129号),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20xx年1月底前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民生、安全的工程项目欠款等。20xx年底前完成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等。
(三)强化保障,推进清欠规范运行
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财政、国资、人社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单位部门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以会议、函件、现场督促检查等形式督导清欠工作的开展,对相关部门、单位明确了主要工作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范畴,定期向上级报送清欠工作开展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清理,截至目前初步统计巴中市开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欠四川鼎丰和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勇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合计资金1114.48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清欠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各成员单位特别是财政、国资等部门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区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严防新增账款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依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三)加强政策争取支持力度。国资监管部门、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区金融办、区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向地方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支持,依法依规解决拖欠问题。区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督促国有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研究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