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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报告

2025/04/09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监事会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监事会报告 篇1

2xxx年,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经理局的大力支持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深入推进公司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监督稽查力量;大力强化对公司审计风控督导力度,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xxx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本年度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

(一)2xxx年 1月 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樟洋公司对燃油供应储存系统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xxx年 3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七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输公司对“嘉永”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2xxx年 4 月 6 日,在深圳召开了监事会七届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x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xxx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关于 2xxx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xxx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x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华水电对所属芒线电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2xxx年 4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七届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xxx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xxx年 8月 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七届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xxx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2xxx年 10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七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2xxx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召开了监事会七届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xxx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2xxx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2xxx年,监事会按照《监事会 2xxx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对公司财务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合规运作,保障了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主要工作如下:

(一)开展对公司财务的检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监事会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定期不定期审阅各种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报告,专门听取了财务部门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的专项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成本费用控制情况,并对公司 20xx 年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监督

监事会出席了公司 20xx年度股东大会、2x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至 2xxx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共 9 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七届六十九次会议至七届八十三次

会议共 15 次董事会,监事会主席列席参加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以及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监事会主席还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安全生产工作会、招投标委员会以及公司其他重要的专题会议,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从监事会的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推动公司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公司近年来发展迅速,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涉及产业不断增加,所属企业分布全国乃至境外,由此带来监管链条加长、监督信息不畅、监督效率降低等问题,监事会推动对公司现行监督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重点促进公司监事会与纪检监察以及其他监督力量的整合联动。公司设立监事会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加强了监事会监督力量。同时,监事会对公司所属企业进一步健全监督机构,完善监督力量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并督导所属企业落实。

(四)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监事会围绕公司生产经营重点工作,按照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组织协调开展一系列监督检查活动。主要包括:

对公司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项目投资特别是异地和海外项目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产权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对煤炭等大宗物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对物业资产租赁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监事会及时反馈给公司经营班子,并督促有关部门和所属企业落实整改,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管理。

(五)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活动

监事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多项调研工作,包括:一是组织开展对公司参股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调研,重点分析在参股企业管理上所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意见和

建议。二是组织开展对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变更情况的调研,重点关注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工程变更审批流程的合规性、发生工程变更的合理性。通过调研,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所属企业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健全,管控措施到位,同时对存在的不足也提出了整改建议。三是组织开展对公司重大合同管理情况的调研,重点对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标的金额 3000 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审批、签署、执行及管理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调研,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所属企业中也没有因重大合同履行而发生纠纷和诉讼事件。

(六)加强对公司审计风控工作的督导监事会专门听取了审计风控部门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和内

控管理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审计、内控和风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完善风险管控提出意见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离任审计、异地投资审计、资源性资产租赁审计等工作加强督导,重点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监事会还联合风控部门组织开展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督促对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落实整改,对揭示的重大风险制定应对措施。

三、监事会对公司 2xxx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监事会对 2xxx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其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损害其他股东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进行,遵循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为 2xxx年度公开发行了人

民币 20亿元的公司债券和人民币 1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其中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宝安三期、潮安电厂、泗县电厂以及化州电厂等四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及约定一致。

(七)监事会对公司 2x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 2x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监事会报告 篇2

尊敬的各位会员:

我代表厦门市吉安商会第二届监事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会员们审议。

厦门市吉安商会从第二届开始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长和二位监事组成。四年来在商会理事会和全体会员的支持和配合下,监事会依照《厦门市吉安商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所赋予的权限,在对理事会监督、审核本会财务收支等方面全面的履行了职责。

一、基本情况

本届商会成立以来,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商会理事会的全部会议。在理事会中积极的建言献策,参予理事会对商会事务的讨论、研究、布署和贯彻。同时,监事会注重收集商会会员对理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理事会反馈。监事会不仅仅是监督理事会,在协助理事会工作上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商会《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全体会员高度负责的精神,监事会每个季度都对商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有效的监督、检查、审核,维护了商会和全体会员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届商会理事会是很团结、很努力、很廉洁、很自律的。本届商会没有报销过一笔招待费,所有招待都是谁接待谁买单。理事会成员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四年来商会的每次大型活动理事会成员都踊跃赞助,保证了商会大型活动的开展。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听取了财务人员关于财务收支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了账册、凭证,对商会四年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商会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了商会财务制度,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加强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在经费使用的过程中做到严格控制,坚持了“一支笔”审批原则,做到了对支出的逐笔审批,严把支出关,各项支出合理,做到了节约办会,正确组织了会计核算,加强了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做到了出有凭入有据,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完整。各项开支合理,精打细算,财务运作规范,如实地反映了商会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违规违纪等现象。

四年来,商会监事会摸着石头过河,对商会监事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商会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对监事会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长江后浪推前浪,随着商会的发展和对监事会工作的更高要求,我相信下届监事会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谢谢大家!

监事会报告 篇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对xx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xx年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至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共计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4月20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xx年度报告》及摘要;

3、《xx年度审计报告》;

4、《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xx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8、《关于续聘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期权数量的议案》;

10、《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4月26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xx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5月6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8月24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xx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8月28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9月9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xx年10月26日在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与出售资产、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与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等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xx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xx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xx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xx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xx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与调整情况

1、xx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期权数量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朱策亮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其对应的万份期权予以注销,注销后激励对象由98名调整为97名,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万份调整为万份。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的97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等有关规定,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xx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认为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与公告人员一致,本次可行权总数量为万份。

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97名激励对象与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激励对象的xx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考核方法》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97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五)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六)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存在480万元应收债权。经核查,该480万元应收债权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另,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先生为支持中国农民大学办学,于本年度向公司子公司中国农民大学捐赠xx万元人民币。

xx年,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外担保情况

xx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xx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xx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xx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一)抓好监事的学

xx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xx年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

监事会报告 篇4

XX年,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XX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XX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主席王健、监事孙锴、监事白洁参会,审议通过了《关于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XX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XX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XX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主席王健、监事孙锴、监事白洁参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XX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XX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主席王健、监事孙锴、监事白洁参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XX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XX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XX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主席王健、监事孙锴、监事白洁参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XX年度,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首先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其次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其次是实施财务监查,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监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特点提出部分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3、管理人员监督

对于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监事会履行了日常监督职能,督促公司管理层人员依法办事,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XX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XX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XX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等行为。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XX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XX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XX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XX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