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时期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防范和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燃气公司在建工程要认真落实防滑坡、防水淹、防塌方、防触电等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精心组织,科学施工,防止燃气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落实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措施,防止中暑事件的发生。
2、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所属门站、调压站、储罐站、加气站等燃气场站的管理,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况,要特别留意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情况和安全放散阀根部阀门的开启状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水淹措施,确保场站排水通畅。
3、各瓶装燃气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供气门点的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加强对所属送气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要严格遵守气瓶充装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不合格和过期气瓶充装燃气,从源头严把气瓶充装安全关,彻底杜绝不安全气瓶流入社会。不得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瓶装燃气经营门点提供气源,要做好夏季气瓶防晒措施,不得将气瓶置于烈日下暴晒,防止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结合夏季燃气安全使用特点,加强居民、商业用户的安全用气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入户检查,帮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对存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停止供气,避免用气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检查,有效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燃气公司应根据汛期、夏季燃气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对燃气管道(特别是过桥、穿河、沿河管道)、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消防(喷淋)、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等设施的完好状况和防暑降温、排水措施,以及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四、严格制度落实,全面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汛前准备工作,提前组织防汛物资储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提早落实防汛措施。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信息,汛期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燃气企业必须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抢修,并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不得瞒报和延报。各燃气企业务必在6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县燃气办备查。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治理内容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拥挤踩踏、防中毒、防爆炸、防盗窃、防侵害、防突发性事件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严格把好新建及维修校舍的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确保校舍修建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搞好学校治安工作,打击各类扰乱学校秩序的犯罪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9、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等活动的,必须报教育局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10、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2月25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安排部署阶段。学校要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学校具体的排查治理任务,落实排查治理责任人。
自查整改阶段。4月30日前为学校自查整改阶段。结合学校自身安全状况,认真细致的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完成整治。对治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督导检查阶段。从5月1日开始至7月10日,县督查组、镇督查组将先后到我校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我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镇中心校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
学校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三)学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年”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学校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的安全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的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燃情岁月”之“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榕建液[]5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12月1日开始至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动员部署,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
2、第二阶段(12月16日―1月20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气宣传系列活动。
3、第三阶段(1月21日―1月30日):总结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局燃气站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审查宣传活动材料的和活动方案,组织宣传活动,收集、汇总阶段性工作。
2、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总结、上报阶段性工作。
三、宣传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2、燃气技术标准、国家规范及安全供用气常识;
3、正确选择和使用钢瓶、调压阀、燃气灶、热水器、燃气连接软管等方法;
4、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典型案例;
5、用气安全检查要点、注意事项,以及防范和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方法。
四、宣传工作方法与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宣传工作方案
此次“燃情岁月”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紧密围绕主题,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宣传工作;要根据本企业供气性质和用户分布状况,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重点引导单位燃气用户落实各项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具体方案可参照“五个一”要求,即印发一期宣传材料,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进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一次入户安检,举办一期安全培训。
2、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
(1)组织学习、培训。各燃气管理人员和各企业员工要组织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燃气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服务、安检、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并配合单位燃气用户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编印、发放安全供用气宣传材料。各企业要组织编印内容丰富、通俗的宣传材料,所有材料应向局燃气站报备。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各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大幅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墙报,在单位燃气用户的用气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应急处理程序等宣传单。
(3)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各企业应抽调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的人员组建宣传队,深入各社区和单位燃气用户,联合当地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宣传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常识咨询、分发安全宣传材料、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案例等。
(4)多渠道营造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燃气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协调和指导检查,并可联合公安、消防、安监、质监、执法、工商等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用气安全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报纸、通讯、网络等传媒手段,加大用气安全宣传力度,报道活动动态,力求做到安全用气知识家喻户晓。
3、加大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保障用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以此次“燃情岁月”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对本企业供用气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瓶装液化气流通环节的跟踪落实,严禁对无证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对用户用气场所、钢瓶存放地点不具备安全条件等问题,要向用户发出隐患整改书面通知单,并予以劝阻、制止、督促纠正;拒不整改的,依照合约予以停气处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入户安检,对擅自安装或擅自拆、改、移室内管道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
4、加强交流,做好信息传递、反馈工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指定专人将本企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加强宣传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方法。
五、有关动员部署安全宣传及检查的具体时间
1、12月13日组织召开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榕建液[]61号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工作,制定活动方案。
2、12月20日局燃气站牵头组织福盛公司、利民公司、安然公司、立兴公司在城区凤蝶广场举办大型咨询宣传活动,剖析用气事故案例、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形成“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
3、福盛公司、利民公司、立兴公司分别在12月22日、23日、25日在松山镇、碧里乡、起步镇、西兰乡、飞竹镇开展宣传活动。
4、在城区主要街道、燃气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
5、1月9日、1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组建宣传检查队,深入各社区、主要街道的饮食店、用气单位,进行燃气安全咨询和入户安全检查。
6、12月27日、28日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充装站进行安全检查。
7、安然公司、华润公司分别在1月13日、14日在各小区开展管道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六、总结评比
1月25日组织召开宣传活动总结评比会议,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办法,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