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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2025/04/07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朔良镇立足区域特色,整合区域资源优势,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工作总要求,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发展宗旨。现将我镇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中几个方面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乡村环境整治

(一)以“三清三拆”为抓手开展乡村风貌提升

朔良镇总面积394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163个自然屯、209个村民小组,总户数8312户,总人口3.51万人。在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清三拆”百日攻坚行动中,朔良镇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以“六个一”工作法(一个集中整治日、一张工作任务表、一版整治工作地图、一个曝光台、一封信、一评比)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据统计,“三清三拆”百日攻坚活动期间,全镇共投入资金25万元,清理村庄垃圾206吨、清理乱堆乱放1931处、清除池塘淤泥等149处91吨、拆除乱搭乱盖370处2701㎡、拆除广告招牌34个、拆除农村危旧房37栋1246㎡、拆除废弃猪牛栏及露天茅厕100处、废弃建筑残垣断壁3处。

(二)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和安排,我镇列入基本整治型村庄数量为13个屯,分别是杏花村百罡屯、那腾村塘江屯、那腾村那耀屯、宝达村那午屯、宝达村民锦屯、群敏村塘达屯、群敏村百最屯、朔良村子贡屯、南立村那朝屯、六羊村岩乐屯、那娄村作月屯、灵龙村街上屯、灵龙村拾拉屯。截止目前13个都已经开工建设,开工率为100%。13个屯的“三清三拆”工作已经完成,11个屯已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剩杏花村百罡屯、南立村那朝屯2个村庄规划也已经上报住建规划部门。在工作中,我镇围绕“一户一宅”要求整治宅基地、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乡村自治建设

(一)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我镇始终把建设好的村委会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良好局面。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开展工作有领导、有组织地实施开展并抓出成效,镇村分别建立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负责、落实各项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

通过开会研讨,进一步完善我镇各村屯村规民约,加大对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程序的指导监督,确保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可行性。

(三)加强村组干部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力树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健全机制,培养后备力量,尽量吸收农村优秀人才,壮大村级党组织的人才队伍,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党建+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的运行模式。

(四)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

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各村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求公开的内容全面、形式规范、程序合法、档案齐全。

三、乡村法治建设

(一)以人为本,树立乡村法治思维

加强村级党员干部法治理念和提升群众法制意识。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集中开展法制学习,通过宣传引导,强化群众的法制意识。

(二)依法治村,规范乡村法治行为

一是规范村级组织运行管理。加强监督各村落实党建制度,确保村级党组织运行规范化;二是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镇班子成员加强对联系村党建和法治工作的指导,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四民主三公开”。进一步强化村干部工作实绩民主评议制度,促进村干部的依法办事的执行力。

(三)普治共举,优化乡村法治环境

一是创新社会管理,巩固基层治理防线,深化网格管理工作实效。同时优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警民联调工作室建设,定期开展村级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二是深化普法教育,建设乡村法治阵地。积极推广“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力争实现“民主法治村”全覆盖。

三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率和针对性、实效性。

四是村级法律顾问进村入企,延伸农村法律服务触角,满足村民的法律需求。

(四)完善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调处组织网格化建设。严格要求网格中各相关部门、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协同配合,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时效性和成功率。

二是排查工作制度化。坚持调处会议制度常态化,定期召开调处工作例会、培训会和推进会,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梳理、上报。

三是完善逐级调处制度。从村级开始逐级调处,层层上报。对依法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转司法部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四是完善调处排查制度。排查方式采取拉网式、排雷式、布控式的“三排”方式。排查效果以查得准、排得快、上报及时为标准,真正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保证了矛盾纠纷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

四、乡村德治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整合相关资金,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建设,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保障了群众的文化需求。

二是着眼乡风文明,留住乡愁记忆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互帮互助、邻里守望的淳朴民风。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集中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推动优良民风、和谐村风、文明乡风发展。

三是加强村级文艺骨干业务培训,我镇先后派出3名文艺业务骨干参加县文化馆举办小品、声乐、嘹歌、舞蹈业务培训班,有力提高我镇今后文艺创作和各类表演的指导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朔良镇是我县较为偏远的山区乡镇,受自然环境、经济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和制约,农村基础配套设施比较薄弱。

2、资金制约问题。

3、群众环卫、法制、自治等意识不强、还存在不少封建陋习。

六、下步工作方向

1、着力推进产业发展。依托脱贫攻坚战加快产业转型,引导扶持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业发展,不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共同富裕。

2、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立足区域特色,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堤岸截污、生态水系等治理和建设,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3、着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农村移风易俗,坚决反对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的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篇2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红安县率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9号),工作成效明显,成为脱贫攻坚阶段全国共同缔造活动的典型经验样板。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继续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阶段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力争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新样板。

二、工作目标

2022-2023年,开展红安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全县行政村及省内外推广,力争在部分领域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标杆。到2025年,建成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省内外推广,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样板。到2035年左右,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匹配,实现全县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实施载体。在乡村振兴阶段,将乡村建设从盆景式打造转为“示范片区+重点村庄+分类引导”的发展方式,结合红安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根据发展条件、工作基础及创建意愿,将七里坪镇盐店河村、柏林寺村、七家畈村、张家湾村、八一村、观音阁村,城关镇曹家畈村、小丰山村,杏花乡两道桥村、龙潭寺村,高桥镇程河村、六家边村、长丰村,永佳河镇马埠头村、叶河村、椿树店村、喻畈村,华家河镇阳台山村,八里湾镇刘明秋村,太平桥镇回龙寨村等20个村庄作为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第一批示范村。根据村庄发展基础、条件及意愿,每年遴选增加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

(二)编制规划方案。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及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编制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内容包括资源基础、村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前景、目标定位、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引导、配套提升工程、实施保障机制等。

(三)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了解村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中的矛盾和困难,激发村民参与本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设施。按照各村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保障、电力供应、交通设施、清洁能源、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建完善村庄设施,营造村庄美好环境。

(五)产业分类引导。坚持把产业振兴放在首位,根据各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等,按照农特产业推动型、红色旅游带动型、农旅融合发展型、企业投资拉动型等模式进行分类引导,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六)实施配套工程。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结合村庄实际需要,实施“十二个一”乡村振兴配套提升工程,即配套一条旅游道路(风景道、绿道与步道)、一个生态停车场、一套标识系统、一套旅游设施体系、一套主题装备雕塑、一个展陈场馆、一处文化传习场所、一家旅游商店、一家主题餐饮、一家精品民宿、一处旅游景区(点)、一处特色农业基地。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安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领导小组,胡广同志任组长,高伟、杨俊、余品祥、丁洪建同志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长、天台山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陈晏斌同志兼职办公室主任,彭锋、何春芳、施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强化学习培训。建立住建部(红安)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大讲堂,每年有计划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学者来红安开讲授课,开展基层干部与人才培训。每年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开拓思路,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推进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规划水平。建立住建部(红安)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设计工作坊,邀请国内具有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经验有关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来红安组建设计团队,采取共谋、共建、共评、共享的方式,提高设计成果的.质量与效果,形成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设计经验。

(四)广泛发动群众。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村村响”广播、宣传车等加大对共同缔造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五共”理念深入人心。

(五)多方筹措资金。整合多方资金,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引导企业参与投资,共同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乡村振兴新样板。

(六)强化激励机制。列入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第一笔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30%-4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笔根据核算工程量与资金预算额度的比值排名,排名靠前的村庄适当奖励,排名靠后的村庄核减资金,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60%-70%作为竣工结算资金。

(七)加强监督督导。推进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的规划方案编制,强化过程监管、技术监管、质量监管、工程核算、资金监督,确保共同缔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

(八)加大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作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篇3

乡村振兴战略侧重于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农村发展指明方向,意在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和整体提升。脱贫攻坚从致贫的因素出发,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扶贫措施,帮助每个贫困户脱贫,侧重于微观政策。作为各级干部,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问题,重点唱好“三部曲”。

唱好“政策转型曲”。围绕精准扶贫,各级都制定了一系列到村到户的扶持政策,对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和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乡村振兴阶段,各级干部应在此基础上扩大扶贫范围,实现扶贫资金逐步向非贫困户开放,激发农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精准扶贫政策的民主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实现其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坚持乡村振兴建设总目标与乡村自身的特色结合,制定差别化的扶持政策。

唱好“城乡融合曲”。城大乡小的格局凸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中城乡何以融、如何融的'双面性。各级干部在此项工作中要做到空间规划有序,以距离城镇中心和实住人口为参考,将乡村进行特大乡村、大乡村、中等乡村、小乡村分类,采取城乡融合归类,实施壮大、合并、融入的指导策略,做到城乡机理有别,对于承载独特地域文化的建筑及其它样式给予保护,避免在拆建中导致文化流失。

唱好“技术互补曲”。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需要技术上的相互补充,各级干部应将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的技术发展纳入农业信息化发展计划,形成纵向相连、横向相通的技术体系。乡村振兴方面,要加快乡村地区的网络建设,引进信息技术人才,通过大数据分析农业发展市场需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并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脱贫攻坚方面,通过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完善精准扶贫数据库,为建档立卡户精准退出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保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一个大课题,各级干部要以产业发展为推动,以教育和医疗为保障,以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为基础,打造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掉队。

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篇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一些城市周边的中心镇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经济发展、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以及政策等因素影响,多数小城镇还存在着综合承载能力不强、产业聚集能力较弱、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和短板。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城乡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形成以镇带村、以建促产、以产富民、以治促管的新局面,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作用,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有效做法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到示范镇建设上,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调贯通、精准施策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规划先行。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树牢全域规划理念,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推进“多规合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长春都市圈、其他城市周边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突破口,立足不同资源禀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因地制宜、稳步协调开展示范。

坚持“三生”融合。尊重群众意愿,以完善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保留古树、历史建筑,严禁搞破坏性建设,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有序推进海绵城镇、节水型城镇、园林城镇建设,努力营造安全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坚持建管并重。构建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小城镇建设管理,打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幸福家园。

三、工作目标

从2022年开始,在全省遴选30个产业基础良好、发展空间较大、人口聚集力强的建制镇,建设以增强产业支撑能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村人居环境、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示范镇(以下简称示范镇)。力争到“十四五”末,示范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服务乡村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镇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成为促进全省乡村振兴的建制镇示范样板。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提升造血能力

1.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园区与镇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产城一体、镇园融合。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壮大园区发展规模。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乡村旅游、新电商等服务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建设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2.加快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为企业投资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吸引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示范镇聚集,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吉林大米”“长白山人参”“吉林梅花鹿”等“吉字号”品牌,依托秸秆变肉工程,着力培育和形成“一镇一业”特色产业,搭建园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二)推动市政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3.推进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尊重居民意愿,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镇区住宅以低层为宜,应具有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推动老旧住房改造,完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保证供水水质。有条件的小城镇推动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乡镇燃气工程建设,积极拓展乡镇燃气覆盖范围。推进集中供热,改造提升老旧供热设施,确保供热质量安全。推动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屯延伸。示范镇政府可按照市场机制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办法,鼓励民间资本以个人独资、合资等方式建设经营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商业等基础设施。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养护和管理。

4.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推进镇区与县城、村庄交通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对公路、乡镇客运站等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完善路灯及信号灯、人行道铺装及镇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5.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应用海绵城市理念,尊重原有地形地貌,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升级。完善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示范镇垃圾转运能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发展清洁能源供暖。坚持以城带镇,加快示范镇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专业化管理和稳定运行。

(三)推动公共事业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6.提升养老育幼能力。健全与村级建制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适老、适幼化改造。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功能型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巡访+互助”养老模式,提升农村养老照护能力。鼓励利用闲置公房、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

7.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接纳农村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为重点,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教育、就业服务、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四)推动人居环境建设,提升宜居水平

8.强化设计引导和风貌管控。在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城市设计,实现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着力加强小城镇出入口、步行街巷、街头广场等重要街区、地段和节点的整治项目设计,不断提升空间环境品质。坚持应留尽留,不随意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严禁砍伐和擅自迁移古树名木。保护修缮老建筑,保留传统风貌,有机更新现存的传统街区、传统民居和老厂房,努力形成有记忆的街区、有故事的小镇,展示浓郁的东北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

9.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全面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以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为标准,及时清雪除冰,有条件的镇可购置机械化清雪设备,减少人工作业和融雪剂的使用。强化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保持水体清洁。

10.规范镇区生产生活秩序。推行县级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在示范镇派出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合理划定停车场,规范机动车通行和货车停放,治理占道停车。合理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整治乱摆摊点摊位,规范经营秩序。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和整治力度,治理私搭乱建。规范户外缆线架设,做到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治理线网乱拉。加强沿街立面整治,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

11.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纳入千村示范创建范围的示范村,要全部达到“九有六无”标准,并确保验收通过。

(五)推动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12.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投入,撬动社会资金,赋能乡村振兴。市级财政统筹使用现有渠道资金支持示范镇建设,县级财政将示范镇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13.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选派规划建设专业人才到省级示范镇挂职或任职,加强对镇区规划建设技术指导,对作用发挥明显、表现突出、综合考评优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设计方案相关行业部门联审联批机制,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设计不动工。

14.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省直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对示范镇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帮扶作用。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产业、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联手经营和产业扶持,盘活线上线下资源。大专院校要通过校地人才合作,引导专家、教授送技下乡,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产业致富。引导建筑师、设计师和优秀团队下乡,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作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15.建立基层网格化治理机制。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疫情防控等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建共治,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示范镇。突出长春都市圈和其他城市周边,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要节点镇、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地区,选定打造一批示范镇,每个市(州)至少2个省级示范镇,全省确定省级示范镇30个;每个市(州)至少2个市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市级示范镇4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1个县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县级示范镇50个以上。由市(州)组织各县(市、区)上报候选示范镇基本情况、“十四五”期间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022年4月底前,综合考虑规划布局、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因素,选定产业比较兴旺、人口相对集聚、地理位置优越、道路交通便利、具有发展潜力和区域带动作用的示范镇。

(二)组织实施建设。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战略引导、指标约束、底线管控等要求,加快示范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区人居环境,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三)开展总结交流。尊重首创精神,及时总结示范镇建设经验和发展模式,每年9月份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示范镇建设成功经验。2025年,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示范镇建设工作成效亮点,推广、复制成功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相关省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级议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推进示范镇建设。省级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示范镇建设日常工作,按照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机制化落实、模板化运行方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省负总责、市级督导、县抓落实、镇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市(州)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2022—2025年,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导示范镇谋划一批镇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以及环境治理领域的高质量项目。市、县在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优先安排省级示范镇公益性建设项目。对省级示范镇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且单项工程投资规模超过500万元,省级予以重点支持。其中,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一般债券予以安排;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且收益能够覆盖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专项债券予以安排。示范镇享受省级有权决定的相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示范镇的对口支持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建立“1+N”政策体系。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依法合规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示范镇建设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省级示范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

(三)严格考核考评。建立示范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调度示范镇建设进展情况,每年按照标准严格督导考核,对综合考核前5名的省级示范镇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省级示范镇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连续两年考核靠后的予以淘汰,由考核优秀的市级示范镇递补。

(四)做好宣传引导。市、县政府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传统手段和微信、抖音、快手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示范镇的先进做法,形成良好舆论环境。主动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市(州)要参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市、县两级示范镇建设工作。要建立本地区示范镇名录,择优申报省级示范镇,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示范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