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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五包一管控方案

2025/04/07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居家隔离五包一管控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居家隔离五包一管控方案 篇1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防控人员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防控人员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温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居家隔离五包一管控方案 篇2

为做好近期进入我区人员居家隔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人员范围

1、1月14日-26日期间,具有湖北省居住或旅行经历,目前已经进入我区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

2、1月27日之后,通过航空、铁路等从内地来达孜的,经初步筛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达孜户籍人员、长期在达孜经商务工且具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员、住所在达孜的区内其他地区人员等。

二、工作流程

1、1月14日-26日期间,具有湖北省居住或旅行经历,已经进入我区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1)对排查出的干部职工及家属,在拉萨市有住房的自行居家隔离,没住房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卫健委安排集中隔离;教育局负责将排查出的学生及家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信息移送所在单位或所属村(居),由所在单位或所属村(居)引导居家隔离。(2)借助网格化平台,整合“双联户”、基层党组织、公安派出所、警务站等工作力量,地毯式排查我辖区内近期(14天)在湖北省居住或旅行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登记和动态管理,引导居家隔离。

2、1月27日之后,通过航空、铁路等从内地来达孜的达孜区户籍人员、长期在达孜经商务工且具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员、住所在达孜的区内其他地区人员。区委组织部负责和拉萨市机场、火车站联络组联络,由卫健委将对未发现异常的人员带回达孜并分类管理。(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拉萨市有住房的自行居家隔离,没住房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卫健委安排集中隔离;(2)户籍在达孜的人员,由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3)在达孜经商办企业的常住人员,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管理,由居住地所属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4)长期在达孜从事餐饮、酒店等服务的人员,由工作单位派人接回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5)在达孜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由住建部门牵头管理,施工单位负责接回,施工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共同引导居家隔离;(6)区内其他地区人员原则上由其他地区自行接回,确需居住达孜的,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引导居家隔离工作。

三、隔离要求

1、居住空间安排。隔离人员需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拒绝一切探视。家庭成员应生活在不同房间,如果条件不允许应至少保持1米距离,分床睡。隔离人员应减少活动,限制居住空间,确保需要公用的空间(如厨房和卫生间)通风良好。

2、照顾者安排。固定一位家庭成员照顾,这位家庭成员应身健康状况良好且没有慢性疾病。

3、防止呼吸道传染。家庭成员与隔离人员在同一房间时,都应该佩戴与面部严密贴合的口罩。如果口罩变湿或变脏,应该立即更换。口罩使用后应立即丢弃,随后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佩戴口罩、用纸巾或弯曲的手肘掩护,随后洗手。及时丢弃遮盖过口鼻的一次性物品,或是及时清洁。

4、随时保持手卫生。只要与隔离人员有任何直接接触、进入隔离人员居住房间、备餐前后、饭前便后或任何看起来手脏的时候,都需清洁消毒双手。如果双手不是很脏,可用速干手消毒剂。如果双手比较脏,则使用洗手液和流水清洗。使用洗手液和流水洗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纸巾擦干双手。

5、避免直接接触身体分泌物。不要直接接触隔离人员的身体分泌物,特别是痰液、鼻涕和粪便。使用一次性手套进行口腔和呼吸道护理、处理尿便和其他废物。

6、减少公用物品。不要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包括牙刷、香烟、餐具、食物、饮料、毛巾、衣物以及床上用品。餐具经过清洗和消毒后才可以再次使用。

7、清洗消毒。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经常清洁消毒居室地面和家具,例如房间内的餐桌、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每天至少清洁消毒卫生间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隔离人员的衣物、床单、被罩、浴巾、毛巾等,应以60-90℃的水清洗并彻底烘干。在清洗前不要甩动污染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

8、污染物的处理。在清洁和处置台面、清洗衣物以及处理分泌物时,使用过的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都应该放在隔离人员房间专用的垃圾袋里面,标记为污染物再丢弃。

9、出现异常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居家隔离并及时就医。出现呼吸困难(包括活动后加重的胸闷、憋气、气短);出现意识问题(包括嗜睡、说胡话、分不清昼夜等);腹泻;高烧超过39℃;其他家庭成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

四、责任分工

1、源头责任。区委组织部、卫健委、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要做好与拉萨机场、火车站的联络与衔接,对进入我区人员的姓名、来源地、在达孜居住地、联系方式、近期(14天)居住和旅行史等信息进行登记,并记录在案,发挥源头责任。

2、属地责任。各乡(镇)应当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内人员往来情况摸排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居家隔离的农牧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监测结果报送至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居家隔离的人员(干部职工)进行体温监测,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监测结果报送至达孜区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群)。

3、基层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要以网格为基础,按照“一对一”的方式做好居家隔离引导管理工作。稳控责任人要每天动态了解分包人员的行动轨迹,驻村干部、村(居)干部要全面掌握辖区进入达孜人员的日常信息,辖区卫生医务人员要做好此类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宣传工作,共同引导其自觉在家隔离观察14天。对于不听劝阻、拒绝在家隔离观察的,村(居)要及时上报乡(镇),必要时由公安派出所协助强制居家隔离。

4、单位责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居家隔离引导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督促进入达孜人员居家观察14日,加强对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健康监测,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按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5、个人责任。进入达孜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每日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居住地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配合医务人员对其自身健康状况的随访或者电话询问等。在到达孜的14日内,每日早晚主动接受体温监测或者自行进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到指定的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居家隔离引导和管理工作。

2、做好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区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医护人员防疫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能力。物资供应要向基层倾斜,ロ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要优先保障居家隔离引导管理任务重的乡(镇)、村(居)。

3、督促落实。纪检、组织、卫健委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督导,全面督查相关单位、基层组织等居家隔离人员引导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细致、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居家隔离五包一管控方案 篇3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和“三服务”工作的通知》、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转)发的《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和《绍兴市教育系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切断校外感染输入校园和防止校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防控和返校开学“两手抓、两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做好师生返校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做好组织领导准备。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思想,制定建立“三案六组九制度”。周密制订学校开学师生返岗复学工作方案,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师生“违禁返校”事件处置预案,围绕“防输入、防感染”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并开展演练。建立体温检测、疫情摸排、后勤保障、教学管理、联络接待、应急处置等六个工作组,建立属地派出所、疾控中心、社区(村)、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和学校领导、班主任、校医等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人做、环节无疏漏、流程相衔接。细化环境清洁消毒、错时错峰返校、体温一日两测、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分散进餐、缺课登记跟踪、师生关爱帮扶、疫情信息报告、一例双查追责等九项制度,抓好制度机制防疫。

(二)摸准受控返校人员。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窗口期,严格执行师生健康申报制度,做好“一人一表”健康登记。每天摸排师生“健康码”赋码、居家体温检测等状况,摸清有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地区)的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等动态信息,摸清从绍兴市外返绍后接受医学观察情况。各校要根据“一人一表”摸排出不能返校的师生名单,名单要同时通报当地镇街、社区(村),并借助校地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医学观察工作。掌握来华留学生、外籍教师、港澳台师生等拟返绍和购票信息,妥善做好信息比对和劝阻返校工作。

(三)预备防控物资设施。各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在开学前一周配置到位疫情防控所需足量物资,主要包括口罩、体温检测仪、隔离线桩、洗手液、消毒液等,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与完备,因需设置好校门以内区域的体温检测点及风雨棚、检测分流通道。在离校门口最近处设置好至少一个临时隔离室,有住校生的学校还要在宿舍区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要有明显标识,数量应参照住校生人数按比例设定。临时隔离室可参照省教育厅《校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运行指南》设置,在当地卫健部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设置运作。

(四)开展环境清洁消毒。开学前一周,各校要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对校园内大门、门卫室、扶梯(或电梯)、走廊、教室(包括功能教室、实训场所)、寝室、食堂、卫生间、图书馆、会议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清洁,卫生间配备足量的洗手液。要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合理安排消毒间隔次数,按规定做好消毒后地面、台面等残留物的清洁,并做好室内场所通风工作。

(五)提前告知开学时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全市中小学原则上实行分类、错峰开学(具体开学安排另行通知)。中小学开学时间正式明确后,市教育局提前一周通过越牛新闻、绍兴教育公众号、中小学校园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各地各学校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将错时错峰开学时间告知每一位师生,提醒学生一律不得早于规定时间返校,强调“绿码”按时返校和“黄码、橙码(即境外来绍人员)、红码”医学观察的规定。

(六)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学校要根据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在开学一周前做好对教职工以及相关工作组成员的`防控知识、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防疫培训,指导做到规范值守、温情劝导、刚性执行。学校要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标语等途径,做好国家防疫政策、科学防疫常识的校园宣传工作。要通过短信、微视频等提前向家长推送学校开学疫情防控规定、受控返校措施、测温流程、日常卫生习惯、活动就餐规定等,确保早知晓、早准备。

(七)引导教师提前返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引导离绍教师及时返回绍兴,并按规定做好医学观察工作。按照“留足预留量、保证线上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的原则,分批分类有序做好教职工的返校工作。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提前返校,统筹做好复学准备工作。符合返岗条件的教职工原则上至少在学生返校三天前全部到岗到位,并统筹开展专项培训、防疫准备。对于不能如期返校的“受控”教职工,学校要做好岗位补缺等相关准备工作。

(八)调整优化教学计划。各地要指导学校做好线上教育教学与线下常态教育教学的统筹衔接工作,通过对学生线上居家学习情况的科学测评、诊断摸底,及时调整好新学期的教育教学计划,科学确定教学起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要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工作,适当增加户外体育活动和自习时间,并切实加强近视联防联控工作。开学后将统筹相应时间弥补教学时间不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精准做好师生返校时“受控进出”校门工作

(九)有序组织错时返校。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研商后,统筹离绍学生返绍返校时间,科学做好医学观察工作。根据错时错峰要求,组织学生分批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批次安排另行通知。各校实行“一校一策”错时上学和弹性离校,尽量错开上下班高峰,尽力避免校门口家长大量集聚,原则上500人以上学校应采取分年级错时上、下学办法,尤其是开学第一天上午要有充裕时间用于安排学生有序错峰返校,确保进校体温检测等排查工作井然有序。

(十)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各校要加强开学返校时校园周边的交通组织工作,在当地交警部门的支持下有效疏解开学交通压力。全力做好离绍返校师生从车站到学校的接运工作,不提倡师生员工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班)。校车按国家疾控中心相关技术方案消毒和组织乘坐。公交专线或校车司乘人员防疫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强化全员体温检测。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检查点,按照“不漏一车、不少一人”要求,对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和人员严格实施“一问、二测、三查、四处置”的“受控进入”校门检查流程。根据市教育局《师生体温检测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另发,具体流程见后),细化本校的操作办法和应急处置流程,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必须逐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方可进校。校内宿舍楼、食堂入口也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对住校师生实行每日晨、午、傍晚、寝前体温四检,对其他师生实行至少每日晨、午体温两检,对员工实施每日晨、午、晚体温三检。非本校师生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要落实专人接待,控制在校时长。

(十二)严格落实“七个一律”。各地各校要坚持师生员工返校条件,严格做到:无“健康码”绿码的一律不允许返校,有发烧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返校,曾被确诊、疑似或接受集中隔离观察、居家隔离且无医疗机构治愈证明或无当地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允许返校,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规定需要隔离的一律不允许返校。另外,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家长一律不得入园;中小学家长一律不进校园;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式配送,一律不得进校园。

(十三)精准实施应急处置。学校如发现教职员工、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按照“第一时间隔离、送医、报告”的原则,对有发烧或咳嗽症状的学生,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并引导至校内“临时隔离点”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教职工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直接送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近期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地区)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的师生员工,直接拨打120处置。做好有发烧或有咳嗽等症状师生员工离校情况登记,并当天录入“绍兴市教育局返岗复学健康数据调查系统”。如果出现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按照《指引》采取措施,并及时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人员马上实施隔离措施,及时将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救治等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十四)强化违禁处置管理。对不符合条件强行返校的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拨打110处置或拨打120送医;若体温正常的,通过校地联防联控机制直接送回其家庭。如遇学生或家长不配合检查、挑衅滋事、干扰学校秩序的,则会同当地公安、疾控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阻止其进校,并及时向属地防控指挥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突发情况和处置信息。

三、周密做好师生返校后有序防控工作

(十五)实施校内网格管理。全面实施校内网格化管理,将每个班级、每个教室、每间宿舍划分为网格单元,落实班主任、宿管员、寝室长为网格员,指导师生在疫情期间不串门、不在校外租房居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场所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宣传资料和温馨提示。校医务室要做好医务人员值班值守安排。建立疫情期间学生出校门登记基本信息制度,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出校门,尽量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

(十六)坚决做到“八个暂停”。各校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体育课尽量安排户外空旷的场地进行。同时,落实“八个暂停”要求,即暂停学生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暂停组织学生参加离校类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中职学校顶岗实习生除外);暂停走读生晚自修;暂停组织教师参加离校教研活动;暂停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如家长有强烈需求的,学校可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托管,不宜安排跨年级班级组班避免交叉接触);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暂停中小学校内超市营业;暂停使用所有空调(预先切断电源)。

(十七)强化饮食卫生管理。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定期科学安排环境消杀工作。废弃口罩放置在设有标志的带盖垃圾专用桶内,校内医疗废弃物、隔离观察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设施消毒每天2次,食堂、餐厅每日至少消毒一次,严防环境消杀带来的次生灾害。加强对食堂、饮用水和校外配餐等检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与存储、加工,食堂员工体温检测,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等。推行分餐制或食堂送餐制,可通过统一配餐、错时用餐、单边隔位就座、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集中就餐人员密度。督促学生餐前餐后勤洗手,每批用餐结束后对餐桌位等做好清洁。暂停校外人员在学校食堂用餐。

(十八)强化师生住校管理。师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每个宿舍区要安排专门人员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落实一名中层及以上干部带班,做好住校师生的身份检验和体温检测工作。要教育指导住校生做好寝室卫生,做好寝室定期通风;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牙刷等用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严禁非本宿舍区住宿师生进入,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尽量走读、暂不住校。各地各校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开学后的两周内是否安排住校生回家。要切实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十九)强化健康教育管理。各地各校要引导师生按照《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引导师生员工在疫情解除前不去疫情重点防控地区,避免接触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减少外出活动,不集会、不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充分运用“开学第一课”等手段,将防疫知识教育结合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引导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交谈、就餐等保持适当距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师生养成勤洗手、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的卫生礼仪。

(二十)强化重点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绍兴市教育局返岗复学健康数据调查系统”。严格返岗复学审查制度,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属地防控指挥部等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证明返岗复学。严格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报告属地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二十一)强化师生关爱帮扶。整合学校心理工作力量,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心理支持。对于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正常开学后要建立关爱台账。对接受隔离的学生组织开展定人定时访问,做好居家生活、心理疏导和学习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返校后,学校要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予以帮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援鄂医疗队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坚持“一人一案”落实日常关爱教师,统筹各学科教师力量,实施关爱帮扶。

(二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各个学校及时宣传疫情情况、最新政策,深入挖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大国担当、全民抗疫、一线战疫”等生动事例,因校制宜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生命观、价值观。做好家长和学生中对防控措施有情绪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到可疑对象一个不漏,尽力打消不具备返校条件师生的返校念头。加强网络谣言的动态巡查监测,教育师生员工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组织专人关注各类舆情,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置。

四、层层压实开学返校工作责任

(二十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市)教体局应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开学师生返校工作方案,加强对所辖学校的疫情防控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执行“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会同当地卫健部门组织审定各校开学工作“一校一方案”并进行开学准备工作到位情况的评估验收,未能通过的坚决不予开学,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十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围绕开学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由相关校领导任组长,各司其职做好预案制订、职责分解、工作培训、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建立学校、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随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收集和确认相关信息。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按规定渠道和要求及时报送。

(二十五)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复学需要凝聚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力量。各地各校党组织要统筹调动整合基层党组织各方资源,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组织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包干责任。充分发挥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力量,提高全校防控积极性和有效性。及时关注和掌握“返校”人员情绪动态,深入细致排查疫情和不稳定风险隐患。妥善处置各类涉疫涉稳纠纷,真正让师生“足不出户”即可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严防发生因疫情引发的校园事件。全面加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责任。

(二十六)严肃实施督查追责。各区、县(市)教体局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督导部门、责任督学要切实加强工作督查。对未如实上报健康信息的学生家长和教职工,要敦促其如实按时填报,必要时可通报属地防控指挥部协同做好工作。对摸排工作出现漏报、瞒报或工作不到位的教职员工,对未按本方案规定擅自组织学生返校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师生大面积交叉感染的学校,对督导力量不到位的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进行责任倒查和严肃问责。

以上工作方案具体结束时间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居家隔离五包一管控方案 篇4

按照关于印发《县行业主管部门疫情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精细化管控工作,准确掌握外省来(返)镇人员情况,有效防止输入性病例传播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内容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重点排查2月10日以后外省返岗职工及就诊患者,发现需要集中隔离的应立即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联系电话:,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需要居家隔离的,按照单位+社区+行业部门三重叠加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加强场所通风消杀、环境清洁等工作。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发热病人情况。

3、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处、临时隔离室,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发现发热患者,应立即隔离,并拨打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联系电话:,转至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

4、全县门诊部、个体诊所开诊时间另行通知,严格履行医疗机构复诊条件,并严禁接诊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强化责任制,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专人负责上报并扫码加入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群,细化排查管控工作内容,明确具体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对疫情防控摸排情况全面掌握。并积极配合好工信局、商务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的随时调度工作。工作人员近期外出情况进行细致摸排,该隔离的坚决隔离,坚持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严格实行日报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当日排查情况于上午11:00前报至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

(三)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作风漂浮,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