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服务分配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学校课后服务分配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课后服务分配方案 篇1
一、实施目的: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弘扬正能量,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开支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开支的原则是按照激励全体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积极性,并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安排,按劳取酬。
三、开支项目和计酬方法;
(一)课后服务一般性服务支出
1.上课补助:
以月为计算周期,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以每节课20元计算。
2.管理课时:
(1)课后服务组织区域时段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以每课间10元计算。
(2)行政值班管理:按一般课后服务支出部分的8%计算,折算为课时,以每节7元计算。
(二)课后延时服务绩效考核支出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措施以下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100%绩效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无故空堂一次,班内混乱,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3、早退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绩效服务费,当月三次以上,扣除当月100%绩效服务费。
5、家长投诉,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绩效服务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学期50%--100%绩效服务费。
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绩效部分服务费出现结余费用分配原则:
1、奖励那些无私奉献、任劳任怨、承担学校多项工作,工作量大的一线教师;
2、为学校赢得突出的集体荣誉。奖励那些为孩子们辛苦付出的教师。
3、奖励那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五、说明:
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本校,需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如果出现与上级文件政策相抵触的现象,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注:我校共有学生26人,每人延时服务收费360元,应收9360元,因为有贫困学生减免,实收8785元。根据我校分配方案,按每班级人数及老师上延时服务课时多少分配。
学校课后服务分配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双减、课后服务、规范办学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教育服务能力,减轻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订我校学生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课后服务费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导处,教导主任李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健全保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服务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稳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课后服务对象
面向学校全体学生。自愿参加。
三、课后服务时间
1.星期二至星期五早自习40分钟。
2.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活动40分钟。
3.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放学后文体活动、社团活动、阅读、写字强化训练40分钟。
4.星期一至星期四晚自习80分钟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朝阳市教育局、发改委和建平县教育局、发改委收费标准:七至八年级收费标准每生每月110元;九年级收费标准每生每月150元。
五、分配标准
1.早自习40分钟。班主任负责25.00元/节。
2.中午自习40分钟。小科教师和学校班子人员负责,20.00元/节。
3.下午放学后文体活动(篮球队、足球队、田径队、排球队)、社团活动(包括音乐、书法、舞蹈、马头琴、科技、)、阅读、写字强化训练50分钟。25元/节。
4.晚自习80分钟.主科教师负责,7、8年级30.00元/节(40分钟)。9年级40.00元/节(40分钟)。
5.早操:25元/人。每天2名体育教师负责早操. 6.电费及消耗品购置:50000.00元学期。
7.班子人员课后服务150元/天/宿。(24小时)
8.其他人员参与课后服务,按20元/节计算服务费
六、服务方式和内容
1.七、八年级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做作业、写字、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等各类校园活动,并通过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2.九年级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课业进度。课后辅导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及课业辅导。
七、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统一由学校收取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方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将适当给予补助。
八、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课后服务分配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xx〕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xx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学校课后服务分配方案 篇4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办好民生实事,牢固树立为民情怀,积极回应家长和学生的诉求,充分发挥中小学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等优势,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有效解决中小学校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以学校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基础,以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为内容,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校主导。各中小学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可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通过租用场地、外聘教师的方式开展。有课后服务需求但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在政府的监督和主导下,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二)坚持协商共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家校协同机制,重点在课后服务的资源统筹、需求调研、计划安排等方面集思广益、协商共治。
(三)坚持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安排,自主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以及参加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坚持非营利性。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榆林市各中小学学生(不包括寄宿制中小学学生和发改部门核定学费标准的民办中小学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双职工子女课后服务需求。
(二)服务内容。一是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二是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可组织学生进行文艺体育、劳动实践、拓展训练等活动,也可与校外活动中心合作,组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或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增强学生体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组织形式。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由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时间要求。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正常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教体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四、收费标准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公平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各中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幅度不限。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多退少补,试行一个学期,到期后根据成本调查情况,综合学校、家长、学生意见重新制定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建档立卡、低保户、特困供养及孤残等四类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二)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发改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做好收费前的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财务管理。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教体部门要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补贴,在教育经费安排中予以倾斜。各中小学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发改、教育、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要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