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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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区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1、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赵志永
副组长:曾建华
成员:黄辉 李大明
2、成立师德考核评议小组。
二、师德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与职工
三、考核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考核。
2、多层面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师德考核与与绩效挂钩,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工作业绩与平时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标准
师德考核成绩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所占权重为 %。
1、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评议及师德教育活动三个部分。
(1)日常考核占40分。参照《郭镇小学师德日常考核量化积分参考标准》(见附表),实行值班领导师德常规日查扣分制,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量化扣分。
(2)评议占40分。对教学人员的评议:教职工互评占5分,家长问卷调查占5分,学生评议占15分,考评小组评议占15分;对非教学人员的评议:教职工互评占15分,考评小组评议占25分。
(3)师德教育活动占20分。包括按时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种师德活动、完成学习笔记体会、上交师德材料等。活动、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活动、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材料不按时上交一次扣0.5分,无故不交材料一次扣1分。
2、参加校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1.5分、1分、0.5分;参加片区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3分、2.5分、2分;参加区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5分、4.5分、4分;对于同一个师德演讲活动只记最高级别的奖次分,不累计加分,获得区级“德育先进个人加5分。
3、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严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4)利用职务之便以教谋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影响极坏的;
(5)从事第二职业,进行有偿家教,影响极坏的;
(6)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毒品、非法组织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造成极坏影响的;
(7)滋生腐朽堕落思想,追求不良生活方式,严重败坏教师形象的;
(8)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因违反师德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被新闻单位曝光或区教育局通报批评的,对个人在评先树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加强日常考核。工作日值班领导负责教职工师德的日常考核,通过检查做好记录和汇总。如发现违规现象须及时将扣分情况通知到违规教师,且在日常考核记录表中注明。每月一公布师德日常考核情况。
2、组织好评议。(1)教职工互评、考评小组评议期末一次;学期末评议,需教职工写出书面述职材料并述职,考核评议小组现场评议。(2)家长问卷调查每学期至少一次;学生对教师的评议每月一次(一学期中每个学生至少有一次评议的机会),家长问卷、学生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优、良、差)三个层次。每次评议把家长、学生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对在评议中暴露出问题较多的教师,除按规定扣分外,由校长实行诫勉谈话,促进问题的改进。
3、确定考核等次。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将教职工日常考核得分和评议得分及相关师德教育活动情况得分汇总,参照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工作业绩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三分之一。
4、结果反馈。考核小组要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职工。
六、考核结果的利用
1、师德考核结果按教师绩效考核 %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3、师德考核只有达到优秀等级的,绩效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处分。
5、班主任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班主任资格。
6、获得“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当年在评优评先、职称聘任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考核工作的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3、在考核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学校要帮扶整改。
4、学校建立师德考核档案,保存各种原始评议材料,并将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存档备案。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篇2
为扎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贯彻落实《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师德考核评价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实验中学在职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教干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教职工民主选举的教师代表不少于6人。同时成立监督小组,成员3人,由教职工民主推荐代表组成,代表教职工对考核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监督小组:
三、考核程序
(一)宣传发动
学校根据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安排,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局关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文件和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和程序。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统一组织评议。评议分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社会(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五种形式进行。明确师德考核各档次比例。各校师德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教师比例不得超过30%。学校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本人师德档案,并把考核结果汇总报教育局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过程评议采取优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个格次进行评分,计分方法为:评议得分=(A×l+B×0.8+C×0.6+D×0)/该同志有效票数×100。教师自评占30%,教师互评占40%,考核小组评议占30%。优秀格次比例不得超过30%,考核结果公示反馈给教师本人。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的.教师才能评优,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的教师才能评为合格,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60%的教师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教师自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安排组织教师认真思考撰写师德总结,并填写《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登记表》,同时根据《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评。
2.教师互评。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在教职工会议上公开述职(职工人数多的可提前一天进行述职公示)。全体教职工针对每位教师述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互评。
3.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评、互评、家长评、学生评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师进行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
4.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及各处室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教职工当年师德考核不能评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行为的;
2.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组织和从事有偿家教,或暗示、推荐学生参加各种机构补习的;
4.工作时间不务正业,工作效益差,服务态度不好,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意见较大,在学生、家长中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各级各类评比、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唆使学生作弊的。
6.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7.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要求家长办私事、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8.捏造事实无事生非进行人身攻击,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不良言论,或以非正常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
9.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管理,蓄意辱骂或威胁他人的;
10.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单位书面通报批评及党政纪处分的,或其他情节恶劣,给学校及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之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的重要档案资料,并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2.在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中每年评出若干“师德标兵”,在全校表彰,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县、市、省、国家师德模范表彰。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累计有2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建立待岗培训和退出机制。实行师德考核末位警示;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师德问题严重和违规违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同时学校要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组织参加全县集中学习培训,以提高素质。培训合格的,由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上岗;培训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继续参加第二期培训,仍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5.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职务聘任、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的重要依据。评选各级先进,教师当年师德考核必须达到优秀档次;参加各级培训时,原则上要求当年师德考核为优秀;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在近5年师德考核在合格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师德考核优秀教师;完善师德教育制度,将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第一课,作为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必修课。
6.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严格的问责制度,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学校及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30号文件精神,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教职工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其调整岗位、工资以及聘任、奖励、培训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真考实、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取得的成绩。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2、考核标准以本校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
“教师任职情况的.考核”根据考核评价的分值确定优秀比例和名次顺序,被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教职工职业道德情况考核”优秀人员内产生,并控制在乡中心下达指标额度之内。
3、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xx年3月4日):
2、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公布考核实施方案,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审核打分(3月5日):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合被考核人的表现讨论确定考核等次。
4、优秀考核名单公示征询意见(3月5-6日):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张榜公示征询意见。
7、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确认签字(3月6日):被考核人需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名。
8、考核结果汇总材料上报乡教育中心(3月6日):包括20xx年度考核小组领导成员名单、年度考核工作方案,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存档,考核工作结束。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发展,根据《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及《颍上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师德考核方案和操作办法: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步骤
(一)学习宣传
根据教育局暑期师德集中学习安排,学习宣传有关师德考核文件及相关师德内容,持续强调教师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学校做记录,教师做笔记,提交师德学习体会交学校师训处。
(二)跟踪考核
1、暑期师德集中学习完成情况(满100分)。
分考勤、笔记、体会三块量分,学习结束马上进行。
2、自评分(满100)
教师根据县教育局师德评价用表对照逐项自评。
3、同事评分(满100分)
分教学人员组和非教学人员组分别评议,去掉最低最高值取参加评议的有效票数的平均值。
4、学生评分(满100分)
专指教学人员。考核小组确定各教师有学生评议所在班级和参评学生(不少于本班人数),去掉最低最高值取参加评议的有效票数的平均值。
5、家长评议(满100分)
专指教学人员。考核小组确定各教师有学生评议所在班级和参评家长(不少于本班人数),去掉最低最高值取参加评议的有效票数的平均值。
6、领导评分(满100分)
领导小组集中对教师(包括非教学人员和领导自己)进行评议,去掉最低最高值取参加评议的有效票数的平均值。
(3至6项均取平均值)
7、根据师德考核总分计算办法计算考核总分,评出等级。
(1)分值所占比例
暑期师德集中学习完成情况占10%;
四至九年级教学人员:学生评分占20%,同事评分占30%,家长评议占20%,领导评分占20%;
一至三年级教学人员:学生评分占20%,同事评分占20%,家长评议占30%,领导评分占20%;
非教学人员:
(1)同事评分占50%,领导评分占40%;
(2)等级确定标准:考核总分在60分及以上均为合格,其中优秀占同组人数的20%,良占同组人数的70%,合格占10%,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等级分数以十分制(精确到百分位)计入学校评优评先总分。
(三)公示无异议上报教育局。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失职、渎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不讲事实,造谣生事,利用媒体网络等恶意攻击,制造矛盾是非,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违规带寄读生,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五)在教科研工作、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
(六)在学校散布xxx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或组织、诱导学生“黄赌毒”、迷信活动的;
(七)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家长贵重财物的;
(八)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玩牌等,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九)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扰乱教学秩序,不服从学校管理,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经教育无效的;
(十)违反道德或因违纪违法受处分的;
(十一)在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和教职工测评中出现师德评价为“差”的比例超过30%的。
六、认真总结
集中考核结束后,每位教师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个人总结上报学校。学校要认真总结,对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提出整改意见,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工作。
七、加强组织和纪律
师德考核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政治基础。各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考核过程中要做到公正、公开;要做好评议打分中的报密工作,要做好教师之间的民主、团结工作;要坚决杜绝因评议引起的歧视学生、不尊重家长及报复现象,若出现这些有悖师德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