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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费让利自查报告

2025/03/29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减费让利自查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减费让利自查报告 篇1

本报讯 今年以来,农行蒙阴支行持续做好减费让利政策宣传及贯彻执行,组织网点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为了让客户充分了解减费让利的相关优惠措施,各营业网点在咨询引导台、填单台等处摆放最新纸质版《中国农业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目录》和《关于我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优惠措施的公告》。银行工作人员做到主动告知相关优惠措施,发放宣传折页。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街道等形式进行宣传,对不同群体讲解支付降费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耐心解答企业、群众的各类问题。

该行还进一步组织人员加强培训及学习。特别是针对网点工作人员,利用晨会、夕会等方式集中讲解降费工作最新要求,确保网点员工准确掌握服务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减费让利措施。

农行蒙阴支行持续把支付减费让利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积极助企纾困、让利于民、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减费让利自查报告 篇2

《红河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红财税〔20xx〕9号)收悉后,红河州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细政策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担当,确保中央及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

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情况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的176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签订红河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承诺书。针对《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税〔20xx〕68号)中反映的“20xx—20xx年,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向4户石膏原矿开采企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万元,截至20xx年9月30日,协会已停止收费,基金余额2.44万元”“20xx年1月,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举办年会活动,无依据收费4.54万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组织开展了各类协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督促金平县、红河县民政局加强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检查和指导,督促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由金平县、红河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对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石膏协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云财税〔20xx〕13号)要求,金平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动员布置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杨光亮为组长,县民政局长李侍樯、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曹辉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无依据收取的培训费39000元、年会费6350元共45350元(4.54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张榜公示。

20xx年2月9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高兴娴主持了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20xx年8月举办“幼儿一日活动及卫生保健营养保育”培训收取费用39000元和20xx年1月举办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活动收取的年会费6350元共计45350元(4.54万元)于20xx年2月10日前全额退还缴费人,并将退费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xx年2月10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按照会议决定进行清退,并将退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红河县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红河县于20xx年2月8日召开了由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审计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2月8日,红河县民政局、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应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20xx年2月10日,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召开了关于石膏发展基金清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协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收取的基金已用于养护石膏产业片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购置、石膏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协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石膏协会此前收取并已支出的基金无需清退予4家会员单位,4家会员单位均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不需退还;二是剩余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2.44万元必须退还至各会员单位。

至20xx年2月18日,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剩余的24397元(2.44万元)扣除10—11月期间发生办公费2197.74元、银行账户短信提示费60元后的余额(22140元)已全部退还至会员单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措施

针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红河州民政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检查,确保中央及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1999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27号)精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排查检查。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减费让利自查报告 篇3

20xx年上半年,XX市税务局持续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在服务我市经济恢复发展中贡献税收力量。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复工复产。

在持续落实去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将政策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统筹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税收支持。

二、推行线上包保,政策落实更精准。

一是落实包保责任。迅速启动线上包保责任制,广泛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包保服务活动,向重点包保对象送去优惠政策和“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二是创新方式线上问需。开展线上问需包保服务,将纳税人与包保责任人直接关联,提高税企沟通效率,利用平台,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征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及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深入开展分析。对收集到的企业复工复产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三、强化部门协作,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组织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和安排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工作,拟定方案。加强沟通协调。XX市税务、人社、医保多次召开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工作协调会,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派遣业务骨干,成立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业务保障团队,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加强内部培训。积极开展视频授课、微信推送、电话培训等方式,开展对社保、税务部门人员培训。二是开展线上辅导。市税务局积极推行线上包保服务责任制,通过微信、钉钉等线上渠道,对符合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实现精准推送。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12366短信平台发送政策宣传短信,确保缴费人知晓政策。

四、数据服务大局,支撑决策更有力。

一是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协助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条,通过分析各行业减税降费中的数据,综合客观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分析,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有序健康恢复提供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与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及时传递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至金融机构。推进“税融通”业务升级优化,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至纳税信用A级、B级、M级,推进以信授贷无抵押贷款。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模块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网上一站式办理。

五、加强政策宣传,纳税服务更优化。

一是按税种细化优惠政策,编制《疫情防控政策汇编》,通过问卷调查形式和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二维码进行宣传,在市局外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政策文件及其解读,帮助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二是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方面推出便民服务举措。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推出“延期办”“网上办”“容缺办”“豁免办”“错峰办”“特别办”,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落实各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操作规范。

六、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依规更到位。

严守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的底线,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到应收尽收。统筹做好历史积案和下发积案的稽查工作,确保查补税款特别是“扫黑除恶”查处税款的及时入库;严守“两个不得、一个务必”要求,积极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各项工作,坚决确保国家税费收入安全。

减费让利自查报告 篇4

为积极响应相关部门关于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工作部署和倡议,绥中城郊支行积极宣传减费让利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知晓国家相关政策,充分享受金融红利。为充分保障客户的知情权,绥中城郊支行积极做好公示宣传工作。为加大宣传力度,我行还在营业点投放宣传折页、宣传材料,并通过LED屏、公告栏等醒目、易于感知的方式进行大力宣传。

为使行内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并精准掌握减费让利政策,对业务工作人员做好全面宣贯和转培训工作,确保对减费让利相关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坚决杜绝不执行、不熟悉和不告知的情况。通过全面的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确保工作人员在服务客户时能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优质的服务。

为打通政策传导的最后一公里,绥中城郊支行的工作人员一方面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客户咨询或办理业务时,积极主动告知该行的减费让利政策,另一方面,积极通过“走出去"的方式,主动对小微企业和商户进行了宣传,通过入市场、访商场、进商圈、走商户的活动,以点对点、面对面的详细讲解,营造了良好的金融惠民环境。

下一步,绥中城郊支行将持续践行惠企利民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更详实的举措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主体经营成本,做到降费不降服务,切实助力小微企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