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的调查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住房的调查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住房的调查报告 篇1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并且此《通知》已于20xx年8月1日执行。在此,笔者对于此《通知》的实行,进行了一番社会调查,以了解部分市民对此新法律条文的看法与意见。以下是调查结果的基本情况:
调查范围:__省__县国家税务局家属住宅小区
调查时间:20xx年8月7日---8月20日
(一)立法目的:
很多被调查者认为,对个人转让住房(俗称“二手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仅是这次《通知》中有所规定。实际上,根据1994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等大宗财产。因此,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从1994年起就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199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些非凡情况规定了优惠政策,但对个人转让住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政策始终未变。所以,这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并不是出台新的法规,只是对原有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关于国家出台《通知》的目的,97的被调查者都认为是为了限制当今中国社会上出现的“炒房热”现象。即打击许多投机倒把的商人通过倒卖二手房而抬高房价,以获得暴利。这一目的可认为是《通知》实施的最主要的目的。
(二)《通知》施行的优点
房屋是人类生存立命之所,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大事。如今,中国社会存在的一个普遍的关于房屋的问题就是主要在大城市里存在严重的炒房现象,这导致房价的大幅度上涨,致使很多人丧失了基本的生活条件——住。房价的上涨不仅会使一般人的生活负担加重,还会拉大贫富差距。因为,炒房的人把握了绝大部分的房屋,借多次转卖而获取暴利,也就是说,大量因房价抬高而赢得的利润是转入少数的炒房人手里,那么,需要以房屋作为安身之所的普通工薪阶级的人就得随着房价的肆意增长而花更多的钱,这明显增重了个人负担,而且使那些把握房价的“有钱人”更加有钱,而那些要为购买房子付出很大代价的“没钱人”更加没钱。《通知》的实行,是政府为了打击这种不正常的炒房现象而出台的,它根据各个城市的经济状态以及房价的不同征收不同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比如北京的二手房转让就必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样,那些原来一直靠炒房而获得暴利的暴发户们的收入便大大减少,那么自然,炒房的热潮会渐渐减退,房价也会有所下降,这对那些需要购房以用为生活用房的老百姓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除以上观点外,还有以下几点调查时所提到的《通知》施行的优点:
1.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对二手房交易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依法征税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近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地方二手房交易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够理想,其中规定不够具体、征管程序不够严密是一个原因。因此,明确了有关规定,就会使规范治理,并且易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2.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个人转让房屋所得计税时答应扣除房屋原值和合理费用,但规定不够具体。《通知》区分不同类别房屋分别规定其原值,如商品房就是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为准;而自建住房是以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为准。并且答应合理扣除按揭购房贷款利息和装修费用等,使得其可行性加强,同时也减轻了纳税人税负。
3.便于征纳双方操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通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对纳税人申报收入不实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对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有关涉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住房转让收入的1~3比例内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加大了税收执法力度。同时,要求税务机关在严格执行现行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为纳税人完税提供便利,做好纳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通知》施行的弊端
调查显示,许多人在支持《通知》实行的同时,还指出其有很多弊端,以下列出较为典型的几点:
1.《通知》的施行着实可以抑制炒房现象,但是也会给很多人带来不便,甚至有时候,会使很多真正需要住房的人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保障。比如,对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很明显会使二手房交易减少,那么对一些刚工作或者收入不高但急需要买房的人来说,他们的利益就要受损。同时,二手房交易量减少,一时间人们对房子的需求量却不会有太多下降,非凡是中国人口呈上升趋势,对房屋的需求只会有增无减。无论如何,一手房以及租赁房屋的交易一定会有所上升,那么,这种形势下,难免会有部分人利用人们对房屋的需求抬高一手房价格以及租赁房的租金。那么,限制“二手房炒房热”的实质目的——为了限制房价,减少国民对住房的购买负担,就会因为一手房房价的上涨以及租赁房租金的提高变得毫无效益。
2.《通知》中虽然对房屋的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以及有关合理费用做了较为具体的分类以及说明,使税务部门对二手房交易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在实际中,它还是存在许多实施方面的问题。比如,二手房市场的买卖双方可能会首先经过协商,把需要上报并且登记的卖房价弄得低于实际的交付款额,而这一现象在笔者对__省__县房产局工作人员进行访问时得知确实存在。那么,这就说明《通知》这项法律条文还存在不足之处,轻易让有些钻法律空子的人得逞。同时,面对一些非凡情况,例如当人情与法有摩擦时,法律条文中不可能应有尽有的列举出来,那么,该如何更为妥善的处理,就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四)对立法部门完善《通知》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些被调查者认为,国家不能用统一的政策对待这一问题,因为每个地方的经济、文化等方面各不相同,有的经济较为落后的地方由于其经济条件限制根本在近期内不会存在什么炒房现象,那假如同样要征收二手房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就很可能会使其地区的房产业受阻,那么,对这些地方而言,虽然《通知》的施行可以预防炒房现象的产生,但是,就其现在本身状况,这是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没有什么益处,甚至还可能会部分阻碍其发展的。因此,应该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应由各地方政府制定一些相关政策一起实行。
还有一些人指出,国家可以把房屋关系如同对烟草的控制进行治理,那么,就能最有效益的降低“炒房热”。当然,笔者认为这并不妥当,因为政府的介入,可能会导致房产经济效益大跌,而且操作困难。
第三个建议是,可以考虑以个人户口为准,限制每个人在同一地区的房子拥有量,最好是在同一地区个人房屋拥有量不超过2所。但是,笔者认为这种方式是治标不治本,因为炒房者可以把属于自己的二手房的以他人的名义办理房产证,而且这种方式也会对许多真正需要房屋的人造成极大不便。
以上,是本人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其中反映了__省__县国家税务局家属区内部分居民对此法律条文实施的一些看法。
住房的调查报告 篇2
调查地点:xx县xx乡
调查时间:20xx年10月14日
调查对象:当地居民与工作人员调查步骤:
1、实地观察
2、采访
3、对比总结。
具体内容:
过去的状况:
妈妈说:“以前的闸口,非常贫穷。那时候,只有泥泞不堪的小路,路边疯长的野草,还有一堆臭气熏天的垃圾。“
爸爸说:”那时候的房子,全是用泥做的,人们从田里用犁将土平好,再用方块将泥填成一块块长方形,然后晾干,再一锹一镐的把它平整好,最后再将它们拼积成一个简陋的房子。“
现在的情况:”随着祖国科技的飞速猛进,现在的闸口乡,都建起了一座座三四层楼的`房子,地面是用混凝土做成的,房顶也用砖瓦盖成,下雨天再也不用怕水冲散房子了!“
刘叔叔说。”而且啊,一个房子里好几个房间呢,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睡了!“
邻居说。我的建议:跟以前比起来,住房问题确实好了许多,人们都盖起了一幢幢高楼大厦。但是,唯i想提出以下几点住房问题:
1、不滥盖房子,有多的房子可以租用给别人。
2、房子前、后有多的空余地,可以种一些绿色植物,可以美化空气。
我的想法:现在的科技可真发达啊!而且也解决许多问题,看着祖国的日益强大,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将祖国发展的繁荣富强。
住房的调查报告 篇3
报告名称: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市场调查报告
调查方法:入户访问
调查地点:全国
调查时间:20xx年
被访者:城镇居民
调查机构: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
报告来源:经济参考报-20xx/04/17
报告内容: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入户抽样调查,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产权房,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家庭装修已成新产业,三成多的家庭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12.9%家庭今年打算购房,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市场调查报告。以上数据表明购房已成家庭最大消费。
55.7%家庭已经购房,户均2.6万元
随着国家房改力度加大,我国城镇居民已形成掏钱买房住的观念,超过半数居民已购买了住房。
在购房家庭中,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收入的1.5倍。其中购房改房的家庭占86.9%,户均购房金额1.9万元;购商品房的家庭占9.7%,户均购房金额7.9万元;购买其它住房的家庭占3.3%,户均购房金额3.4万元。户均购房金额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购房家庭总数的31.1%,户均购房金额1至3万元的家庭占46.5%。
购买住房的家庭中,1990年以前购房的家庭只占4.2%,1991-1994年购房的家庭占19.0%,1995-1996年购房的家庭占32.5%,1997-1999年购房的家庭占44.3%。可见随着房改力度的增加,居民购房呈上升趋势。
65.8%家庭住房产权归己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已初步构建起了住房新体制基本框架。它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住房产权形式,形成了以居民自主产权为主、多个产权形式并存的格局。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房改力度,公有住房比例下降,私有住房比例上升,其中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的为12.0%;拥有房改私房的为48.4%;拥有商品房的为5.4%。近1/3的居民家庭实现了拥有一套产权归自己的住房梦想。传统租赁公房的家庭由1993年的76.8%急剧下降到目前的28.6%。
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
住房面积是衡量居住水平的重要指标,从实际使用面积来看,户均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占总调查户的7.8%;户均20-40平方米的家庭占32.7%;户均40-60平方米的家庭占35.5%;户均60-80平方米的家庭占14.1%;户均80-100平方米的家庭占5.4%;户均10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占4.5%,调查报告《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市场调查报告》。
从不同的行政区域看,使用面积最大的为海南和福建省,户均为76和74平方米,使用面积最小的为上海、北京和天津,户均分别为30、38、38平方米,高、低相差一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户均使用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中,仍然存在着15.2%的三人以上家庭的安居问题。其中,大多是离退休、下岗待业及家庭负担重、就业人口少的低收入家庭。这些家庭的成员因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差、福利待遇低,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住房成套率达到72.7%
我国城镇居民居住的房屋类型分为7种,58.7%的城镇居民家庭住房结构为二居室或三居室,其中二居室达到39.0%;三居室达到19.7%;一居室和四居室比例较低,分别为9.6%和2.6%;普通楼房和平房居住率达10.1%和17.2%。
绝大部分家庭居住条件较好,拥有比较齐备的生活设施。其中拥有暖气设备的家庭占31.5%;拥有厕所浴室的家庭占40.2%;拥有管道煤气天然气的家庭占30.3%。部分家庭的居住条件较差,生活设备不配套,8 .1%的家庭没有单独属于自家的卫生间;38.8%的家庭无暖气设备;17.7%的家庭使用煤炭燃料。
32.3%的家庭户均装修1.4万元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对居室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近1/3的家庭进行了住房装修。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其中房改房户均装修支出1.3万元,商品房户均装修支出2.4万元。装修家庭中,户均装修支出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58.3%,装修支出1-3万元的家庭占33.7%,3万元以上的家庭占8%。
12.9%的家庭打算购房
有12.9%的家庭打算在20xx年购房,其中6.8%的家庭打算购买现住房,3.2%的家庭打算购买商品房。
不同收入家庭购房意向差异较大。在20xx年打算买房的家庭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家庭为7.1%;年收入在3-5万元的家庭为18.4%;年收入在7-10万元的家庭为22.7%。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比较迫切,但是受收入的限制难以立即转化为有效需求。可以看出准备买房的大多数属于中、高收入家庭,他们有较强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愿望及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有比较优惠的鼓励购房的政策,这部分人将成为今后实现住房消费的主体。
住房的调查报告 篇4
为全面了解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建办保[20xx]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高度重视,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英吉沙县已建设完成保障性住房2915套,建筑面积18.98万平方米,在建保障性住房4792套,建筑面积27.37万平方米,合计7707套,46.35万平方米,总投资为54539万元。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廉租住房:按照英吉沙县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到20xx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4909套,总建筑面积约24.5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603套,建筑面积30150平方米。目前我县已建设完成廉租住房2643套,17.92万平方米;在建3492套,20.84万平方米,合计6135套,总建筑面积38.76万平方米,总投资为45078万元,与08—11年4909套的建设任务相抵,超额完成1226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实际上我县已完成了20xx年、20xx年的廉租住房建设1400套任务的87.57%。
2、棚户区改造: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20xx年至20xx年规划改造英吉沙县城镇九个社区,合计改造棚户区住房6003户,计划总投资11.4亿元。其中其兰巴格社区625户、英巴格社区625户、吾尔也提社区1000户、欧阿达阿勒迪社区553户、英协海尔社区750户、拉瓦社区500户、阿克巴格社区500户、克勒克霍依拉社区700户、阿依丁库勒社区750户。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1524户,总投资为26999万元。其中新建安住房400套,货币补偿改造1124户,完成年初计划的100%。安住房建筑面积3.21万平方米,投资为4337.83万元,目前主体已完工,工程款与安补偿资金合计支付9714余万元。
3、公租房:20xx年到20xx年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246户,计划投资4.61亿元。20xx年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148套,截止目前1172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总投资512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102%。其中900套,3.32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新城区,目前正在三层施工;另有272套,1.05万平方米,分别建于依格孜牙乡、色提力乡、托普鲁克乡、克孜勒乡、乌恰乡、苏盖提乡、萨罕乡、县医院,现已竣工并交付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认真加以解决。
1、建设资金压力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紧,资金需求大,但由于上级补助资金有限,资金自筹配套的压力较大,特别是拆迁成本高和居民小区的附属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导致保障性住房总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建设任务日趋繁重。总的看我县保障房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建成数量还不大,预期明年建设实施任务将是今年的3倍,保障房建设的压力日益加大。
3、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长远发展的规划、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二是保障对象的政策制定、资格审查、收入核定、住房退出等方面的机制还不完善,离应保尽保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配套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人员和经费等不足,给保障房的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几点建议
1、要提高和深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全国上下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各级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把保障性
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设立绿色政策通道,认真研究破解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难题。房管、建设、国土、发改、财政、民政等主要责任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形成快速推进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合力。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重视完善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建成民心工程。各单位特别是企业、社区和劳动保障部门等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既要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做好申请工作,又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切实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为做到应保尽保打下基础。
2、立足长远,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工程,因此,要立足长远,科学论证,编制好建设规划,要优先考虑土地规划,提前做好土地储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建设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保规划一批,建成一批,安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
3、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力度。要把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千方百计解决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一是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递增。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将土地出让金10%和住房公积金净收益足额提取。二是要加大向上争取的力度,做好项目储备,抓住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的时机,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央资金支持。三是要积极探索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途径,建立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投资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努力扩大建设资金来源。
4、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建设。随着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加快,保障性住房保有量越来越多,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建设,做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十分迫切和必要。一是要尽快研究制定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
职责,确定主管部门和保障对象的权利、义务,确立保障性住房稳定增长的机制,对限价房、经适房的管理、分配和审批,廉租房、公租房的使用、审核、退出及物业管理,保障对象收入和住房状况信息监控等作出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发展。二是要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核定机构职能和编制,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办公经费。三是切实落实好住房保障政策,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保障的范围,适时向乡镇、农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