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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5/03/28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国卫医发〔2021〕27号)要求,巩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积极成果,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十四五”期间,高举公益性旗帜,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设置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自治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通过打造一批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推动自治区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到2025年,初步构建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蒙)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重点建设行动

(一)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在“十四五”时期围绕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含区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设置和管理工作。实施“千县工程”旗县医院能力建设和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补齐旗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实现旗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有效落实旗县医院在旗县域医共体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实施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开展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促进中医(蒙医)医院特色发展,发挥中(蒙)西医协同引领作用。到2025年,在自治区东部、中部和西部布局建设3-5个专科类和综合类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在赤峰市、通辽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建设以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和创伤、中医(蒙医)等专科为重点的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动盟市级医院高质量发展,“千县工程”试点和中医药(蒙医药)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的旗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形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盟市级和旗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诊疗需求为导向,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百千万工程”,围绕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肿瘤、心脑血管、老年健康、精神心理、儿科、妇产、传染病和口腔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医(蒙医)优势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蒙医)内涵和疗效,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高难度手术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提供支撑。到2025年,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临床专科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临床重点专科群,全区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深化医教协同,强化医院教学和人才培养职能,对接医疗技术、临床科研、医院运营等不同领域人才需求,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稳步推进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撑相应高水平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撑公立医院实现医防融合。建立符合中医药(蒙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蒙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蒙医)疫病防治队伍。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形成专科发展互相支撑、专业结构配比合理的人才队伍。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尤其要加强负责医院运营、信息化建设、经济管理等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基本建成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四)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推动二级以上医院5G网络建设;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平台,开展智慧医院分级评估工作,积极开展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远程医疗等服务,到2023年,呼包鄂乌四市完成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信息系统和质控平台建设,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互认;2022年三级医院、2023年二级以上医院落实“平安医院”创建数字化建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到2022年,全区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1级和2级,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进一步增强。

三、能力提升行动

(一)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各级质控中心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断巩固。以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为指引,推进目标管理。实施手术质量安全、病案内涵提升等相关专项行动。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实现“四统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快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的范围,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不断改善。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持续提升,不断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推动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2022年底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形成公立医院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及满意度。持续健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多学科诊疗、日间医疗服务、合理用药管理、优质护理服务、满意度管理等医疗服务领域十项制度,2022年底前全区三级公立医院预约诊疗平台要全部接入盟市健康信息平台;中医(蒙医)医院推进“治未病”健康服务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蒙医),放心用中药(蒙药)”行动,医疗服务指标持续改善。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管理的科学流程。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以医联体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将患者安全管理融入医院管理各个环节,实现持续改进。做好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三)实施医院管理提升行动。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凝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先进文化。明确公立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形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种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从定性到定量评价,提高效率、节约费用。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内部辅助性、支持性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确保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四)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科卫协同”机制,积极争取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联合推进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选工作、加大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力度、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针对我区重点疾病,引进项目、引进技术,开展科技攻关研究,提升重点疾病中(蒙)西医协同诊疗能力。以领先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公立医院的科研能力建设,打造一批代表内蒙古的领先重点学科。围绕鼠疫和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地方病及重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开展防控研究。积极推广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项目,从多学科、多角度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广泛开展与全国各省市以及周边国家技术交流与合作。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2年9月-10月)。自治区、盟市结合实际,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公立医院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0月至2025年1月)。有计划、分步骤落实各项工作。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三)跟踪评估。落实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并进行年度评估和总结评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开展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评估结果,持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同步推进改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抓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解决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的协同作用,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合力。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工作成效的宣传,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卫生健康委要结合发展指数年度评估结果,对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公立医院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县卫生会议部署,持续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加强医药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卢氏县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卢卫字[20xx]17号),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患安全为目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和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患者,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我院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范围

狮子坪乡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参照执行。

三、活动目标及内容:

(一)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控制组织。

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控制组织以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奖惩人。

1、成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督查依法执业情况和接受投诉、咨询,有记录。

2、医疗、护理、药事、院感等各质量管理组织做到每周有质量检查重点,每月有质控小结,每季有质控工作通报,并及时研究、处理医疗质量问题。

3、改善住院服务,满足病人需求。病区临床医师在岗率100%;规范开展护理服务,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90%。护理病区病人满意度达90%。

4、严格依法执业,大力宏扬白求恩精神,加强执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医护人员持证执业率达100%;患者和社会对医院医疗服务的满意度≥90%。

(二)抓科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善就医环境

进一步加强现有科室建设,制定专科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增加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范围,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质量更高、专业性更强的医疗卫生服务。

1、优化流程,简化环节,科室布局合理,提高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人员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2、采取措施缩短各项检查、报告等的等候时间。

3、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门诊提供候诊椅,病房提供饮水、轮椅、担架车、空调、电视等设施。

4、积极加强中西医科、中医针灸等专科建设,按照专科标准,制定专科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

(三)规范诊疗行为,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加强和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以法行医,以常规诊疗,规范诊疗行为。抓好诊疗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和连贯性,落实好“三合理”诊疗规范,减少医疗差错和失误,保证医疗终末质量的提高。

1、严格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核心制度执行到位,其中,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率达到100%。对病历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2、临床用血科学、合理,成份输血率≥90%,全血、成份输血适应症符合率达100%,无输血安全事故发生。

3、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实施检查,控制不必要的检查;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选择用药,尽量为患者选择同类低价药品。

4、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四)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落实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新出台的《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奖惩规定,并认真检查考核,与每个医务人员的考核评价挂钩。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2、建立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依法查处违反行为并予以公示和惩罚。

3、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建立科学合理的医患纠纷处置组织体系和处置程序,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全面及时上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率100%;确保20xx年度不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4、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定医院处方集,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5、按照《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制定本院医师考核办法,做到公平、公正。

(五)加强医患沟通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学习,提高沟通水平,建设和谐医院

1、建立医患沟通考评制度和组织,不定期查看执行情况和定期抽查集体考评相结合,针对问题加强学习沟通内容与技巧。

2.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礼貌,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增强医患感情交流,增强沟通效果。

3、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加强各同意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疾病诊断情况、治疗手段、重要检查、手术方式及风险、预后、费用、与疾病相关的注意事项等充分告知,尤其注重其中的内容。

4、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服务项目、药品价格实行全面、规范公示制。

5、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

6、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患者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提高医疗紧急救治水平

改进和完善急救管理制度,强化急救重要性教育,组织学习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和质量。并坚决做到“六个必须坚决执行”。

1、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救治。

2、加强急救能力培训并演练,一是考查基本急救准备情况;二是考查如心肺复苏、中毒等紧急救治情况。

3、做到急诊绿色通道通畅、制度健全、设施设备、急救物品完好率达100%:院内病区急诊会诊、抢救5分钟内到达,急诊病人处理及时,急救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急诊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以上,病房危重病人及时转诊。

4、坚决做到“六个必须”,先救人后收费、办手续。

(七)加强学习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医疗质量

加强法律法规和各科“三基”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成效,定期组织考核,实行奖优惩劣,保证医疗质量的提升。

1、制定各科室学习计划及考评办法,做到有计划性、有针对性、有合理性、有成效性。

2、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有“三基三严”训练计划,安排、记录、考核和奖惩的制度及措施,并认真落实。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规章。诊疗、护理常规考核合格达100%;严格执行省卫生厅下发的病历书写规范;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以及手术分级管理规范。门诊病历合格率、住院病历甲级率≥90%,无丙级住院病历,处方合格率≥95%。

四、组织领导

职责:

(1)按照上级要求,全面组织领导本院“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置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各专项工作组及社会监督员会议,听取汇报和收集意见,掌握活动动态,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推进工作。

(3)督促检查医院“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落实情况;

(4)组织对“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进行评价总结。

职责:

(1)负责创建活动期间相关文件、材料的形成及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作总结。

(2)建立健全各科室质量管理组织,明确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督导检查制度等。强化全员质量意识。

(4)质量管理控制的重点是病历、处方质量,药品使用的合理性,手术的效果,医疗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医疗隐患和病人、家属反应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等。尤其医患沟通制度、紧急救治能力、“三基三严”的督查。

(5)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工作,确立质量与安全工作的重点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是医疗卫生系统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科室要提高对加强医院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确保“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目标的实现。健全领导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必须把强化医院管理作为首要任务,认真部署,严格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对照重点要求,抓住重点薄弱环节,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既突出重点,又以点带面,全面改进医院管理。

(三)加强交流,深入宣传。各科室要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交流。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

(四)立足长远,健全机制。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长效机制,体现长期效果,实现持续改进。因此,各科室要认真分析这次活动的经验与教训,并以此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3

一、检查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为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费管理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规范运行,逐步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含门诊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加成情况,药品、医疗器械出入库、结存情况与临床实际应用数量情况,门诊管理、门规病种管理、住院管理、信息管理情况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药品加价情况,处方药、非处方药销售、财务与结算情况,POS机使用管理情况,单位执业资格情况等。

(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缴费管理情况,与协议单位(个人)协议签订、履行情况,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申领及发放情况、账户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省、市两级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市人社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由规划财务科负责牵头,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和市社保局、市人管中心参与。

(一)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于3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专项检查办公室。

(二)市检查组3月18日—3月31日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听取各被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

(三)4月10日前形成全市的检查工作报告报市人社局。4月10日-5月20日迎接市人社局对我市的检查。

(四)迎接省人社厅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自查时要查全、查细、查彻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省、市抽查不出任何问题。

(二)找准问题,总结经验。市检查组要结合审计、以前年度检查情况等,明确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掌握各个机构管理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积累检查经验,提高监管能力。

(三)严格纪律,及时处理。检查应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被检查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做到不错定,不包庇。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检查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4

浙江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结合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围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治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和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计划。

1.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取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布局浙江。争取国家级中医类别的医学中心、基地和特色医院达到5个以上。到2025年,推动建设一批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拔尖、科研能力突出、管理水平较高、辐射影响较大的高水平医院,三甲综合医院三级、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5%以上,省域外转住院病人的全国占比实现下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高质量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宁波、温州、湖州和金华等地依托高水平综合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杭嘉湖、杭绍、甬舟、温衢丽、温台、金义等地高水平医院协同发展。支持温州、湖州、嘉兴、衢州、丽水等地建设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建设20家左右省级中医特色医院。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32家山区海岛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3.全面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提标扩能,县级公立医院中的三级医院占比达到30%、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提档升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改革,实质性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塑。网格化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创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制度体系和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二)医疗技术能力提升计划。

1.提高重大疾病临床救治能力。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新增国家级中医类学科(专科)8个以上。新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5个以上,实施品牌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潜力学科计划,规划30—4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优先发展10个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布局一批省市共建学科、县级龙头学科。实施儿科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出台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意见。推广50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和100个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快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二期项目建设,支持核酸适体与临床诊治重点实验室发展,争取建设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出台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创新能力实施方案,开展研究型医院和病房建设,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激励机制,做强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到2025年,全省医院科技人才影响力进入全国第一阵营,成为全国卫生健康重要科技中心和创新策源地。(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3.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建设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动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新建在浙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各1支。每个设区市依托1家三甲综合医院或传染病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定点收治院区(病区);每个县(市)依托辖区实力最强的县级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院区(病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

4.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落实“医学高峰”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与引才奖补标准,国家级卫生人才数达到350人以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深入实施“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新增国医大师1-2名、全国名中医3名左右、省级名中医60名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三)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行动计划。

1.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多学科诊疗、精准用药、优质护理服务、医院志愿者服务和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推进无陪护病房建设,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省级三甲综合医院日间手术比例达到25%以上。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卫生健康行业),推进国家“5G+医疗健康”应用项目。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推进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建设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科室。(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医保局)

2.打造“健康大脑+”多跨场景应用。以重大需求、多跨场景、重大改革等三张清单为抓手,迭代看病就医“一件事”场景,打造院前医疗急救“一件事”“数字健康进社区”和“疫情精密智控”等一批标志性应用。到2025年,全面建成运行高效的“健康大脑+”体系,智慧医疗、数字健康管理和智慧公共卫生等领域率先实现流程再造、模式创新和制度重塑,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打造“浙里健康”金名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3.营造良好服务氛围。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传承优秀医德、医风、医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实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行动,落实工作生活保障、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职业荣誉激励等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完善医院安防系统,提升智防能力,优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四)医院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计划。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常态化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入融合。实行公立医院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健全内部审计,加强授权审批、预算、资产、会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内控制度。强化临床、医技等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探索运营助理员制度。加强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合理用药管理。推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3.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激励奖惩挂钩机制。优化省医院质量管理与绩效评价平台,做好合理用药、医用耗材、医疗核心数据监测。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计划。

1.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调价。落实分级定价机制,到2025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病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法付费。探索总额预算下门诊费用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点数法付费。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3.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核增机制,出台省属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分类设置、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加强县域医共体统一招聘、培训、使用和调配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政策,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拓宽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鼓励实施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探索医务人员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到2025年,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不断提高,力争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5%左右。(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六)治理能力提升计划。

1.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实施公立医院“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工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落实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建立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体系,有序推进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服务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到2025年,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清廉行医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清廉建设指数逐年提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强化卫生健康整体智治。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卫生健康“云网计划”,建立全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和数据服务能力体系。推进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管理系统、互联网医院平台、诊疗行为综合监管系统等建设。加强医疗健康和医保公共数据共享,明确医疗数据标准、统一接口技术规范,分级分类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到2025年,整体智治的卫生健康数据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4.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全行业、全要素、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建立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建立公立医院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和“一承诺三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提醒告诫制度、依法执业述职制度)工作机制。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对假病人、假病情、等的专项整治力度。推进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三、保障措施

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医改联席会议召集人。各地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医改工作领导的要求,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或其中一位主要领导担任医改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责任落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在全省选择若干公立医院先行先试。建立工作指标和评价体系并纳入健康浙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源配置、医院等级评审、项目申报、资金奖补等挂钩。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典型的培养、树立和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