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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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 篇1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黔人社通〔20xx〕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疾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暨农民工返乡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筑人社通〔20xx〕3号)文件精神,为在“两节”期间,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1.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7日-2月28日
3.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
4.活动目标
通过乡镇、街道反馈数据,对有就业需求的不同群体,提供就业服务。
5.活动内容
(1)就业帮扶。根据乡镇、街道掌握重点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和就失业情况,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开展提供就业岗位支持。
(2)深挖岗位。积极联系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各类岗位(含灵活就业)信息。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做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依托社区、乡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挖掘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
(3)组织特色招聘。20xx年1-3月,每月组织1场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同时,及时向乡镇、街道未就业人员推送企业岗位。一是乡镇、街道要通过QQ、微信、上门服务等方式,向有求职意愿人员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二是乡镇、街道要将区级提供岗位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或政务电子大屏滚动播放;三是动员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四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五是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
(二)“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1.活动主题
春节送温暖,就业送真情
2.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1日-20xx年3月31日
3.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两节”期间关爱返乡农民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宣传、岗位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温暖氛围,帮助农民工顺利返乡、温暖过年、节后返岗。
4.活动内容
(1)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农民工返乡动态监测,建立好基础台账,如实、按时做好日工作统计上报。
(2)建立“返乡农民工服务驿站”。配合省就业厅在东站、步行街设立“返乡农民工服务驿站”,供免费热水、免费充电等便民服务,并为返乡农民工发放口罩、春联等“生活物资礼包”。
(3)“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组织一场“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指导返乡农民工参与省市组织的线上直播带岗活动。
(4)“春风行动”对外帮扶提供岗位。主动与“一县三乡镇”联系,春节期间,提供岗位参与“一县三乡镇”春风行动招聘会活动。
(5)开展返乡农民工座谈会。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好反乡农民工座谈会,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岗位推荐、职业指导、劳动维权、问卷调查等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礼包”。同时,通过QQ、微信、短信、指导参与线上直播带岗等方式,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信息,通过活动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今年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对困难群众、返乡农民工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重点关注易地搬迁安置点,积极投放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稳定。重点帮扶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和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农民工及困难群体,兜牢就业民生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活动启动仪式,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及时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及活动有关情况。同步启动、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五)材料报送。请各乡镇、街道要按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统计上报工作,前报送活动总结、报表及相关活动图片简报。
2023年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91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精准摸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对所辖区域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次摸排,对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精准帮扶。进一步扩大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实现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情暖万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用情用心用力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巩固就业援助成效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主要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就业的特色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可采取灵活多样、不同形式、不同方式的举措开展此项工作。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全面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失业原因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详细了解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鼓励动员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小微企业、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基地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发一批就业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吸纳带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并开展一批岗位所需的技能培训项目。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三)制定分类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依托基层平台力量,聚焦困难群众特点及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强的,重点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发挥“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十项比赛、六大活动”中评选出的“新锐创客”、“创业新秀”、“创业达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孵化基地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各类小微企业等就业载体的作用,收集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和特色,创新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保障援助政策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服务的过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及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总结报告情况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区人社局。活动统计表(附后)请分别于8月25日、9月25日、10月25日报送当月数据。
2023年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四、工作目标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五、活动内容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 篇4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三、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五、活动内容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