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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025/03/26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篇1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xx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

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规范管理,严格收费制度。

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策执行到位。

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根据省、市、区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按照区教育文体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教育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现将XX年秋季以来学校收费项目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按上级要求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责任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2.收费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按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许可证制度,收费项目、标准、资金管理情况,收费投诉电话等通过通过学校校务公开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本学期我校在上学期的基础上,根据最新要求,制作了区物价局统一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表等。

3.我校学生收费的具体情况如下:杂费:90元/学期;借读费:190元/学期(本省),250元/学期(外省);信息技术教育费:20元/学期(三年级以上);课本费35元/学期(一、二年级),70元/学期(三、五、六年级),80元/学期(四年级);作业本费:11元/学期(一二年级),14元/学期(三~六年级);讲义费8元/学期。其中课本费、讲义费均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一费制”中的“多退少不补”要求。

4.学校积极吸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凡符合规定的农民工子女,完全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一律不收取借读费等其它费用。

5.学校不存在擅自立项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现象,无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为学生代办保险的`现象。

6.学校克服教育经费紧张,坚持执行对贫困生的杂费减免措施,也贫困生减免杂费(90元),本学期全校共有7名贫困生凭低保卡减免。

7.票据使用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教育收费缴入财政专户和返拨教育部门符合规定。

8.代办费按规定开支,无挪用学杂费和代办费的现象。学校每学期末都进行代办费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的办法,把结算清单交学生家长看后再结算,请家长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无通过分班在杂费外另行收费。

9.积极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

我校在自查中坚持边查边纠,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做到群众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篇3

1、我校购物发票一律采用正式发票。凡发票金额大于实际购物金额时,在发票上注明实报价格,本着谁经办谁签字,每张发票必须由校长签字,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生效,然后到结算中心报账。发票金额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报账后,及时联系客户,将款额领着,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惠民政策经费的行为。

2、我校校舍紧张,虽然班额较大,但不存在捐资助学、招特长生收费和培训收费问题。

3、在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中,学校向社会承诺,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本着自愿的原则,自选项目,家长签字后,方可征订,从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及家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4、我校不存在补课情况,更没有组织集体补课,没有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

5、我校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区物价局{20xx}185文规定标准收费,学校不存在收取捐资助学费,以及任何高收费和乱收费行为。

6我校不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为。

林桥小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篇4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三、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