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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2025/03/24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篇1

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郑开安字〔20xx〕8号)和郑州市建委《关于20xx年郑州市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郑建办〔20xx〕9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际,并配合建筑工地创建工作,我站决定,开展高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高新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情况;

(二)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文明施工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市建委《郑州市建筑工地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创建要求。

(五)国家工程建设性技术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八)大型起重机设备、设施检测使用情况;

(九)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消除情况;

(十)建筑工地创建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对建设行政主管下发的创建整改通知书的落实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情况。主要检查建筑工地现场悬挂安全横幅、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图画情况和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安监站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检查时间

6月8日至15日为各单位自查时间,自6月16日开始至7月15日为安监站巡查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对自查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上报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及安监站,并停工整改,整改要制定合理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检查的重点为: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执行、责任主体履行法律责任、五大伤害专项整治等内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好的工程,我站将提请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在高新区内通报表扬,列入年终评先候选名单,对较差的工程,将要求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将立即下发停工通知,隐患不排除禁止开工,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单位自查的情况应在6月12日前报我站。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篇2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事故多发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区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为确保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启泉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陈国桥副局长担任,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内,具体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人兼任。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我局联合区安监局及社会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分组情况:

第一组:局领导带队、黄焯禧、梁渤杰、张伟超、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二组:局领导带队、梁土华、苏榕峰、胡克强、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三组:局领导带队、吴伟泉、劳炳红、廖衍鸿、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四组:局领导带队、王锦洪、邓贵松、李华春、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五组:局领导带队、蔡子毅、莫荣佳、张万良、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六组:局领导带队、陈剑锋、高国勤、苏锡霖、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三)督查方式:对检查组要求整改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安监站领导组织成立督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架构人员是否到位履职;工地是否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新报建项目是否落实人脸识别考勤。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状况: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在支护设计中注明基坑支护的有效使用时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对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是否已采取有效防止坍塌处理措施;是否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变形监测。

(三)高大支模安全管理状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五)脚手架安全管理状况: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含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棚)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在投入使用之前是否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专家双确认验收。

(六)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状况:在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检测,评估后作业”原则;是否投入符合要求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专人指导有限空间施工;是否落实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配备足够的救援器材。

(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包括:现场和生活办公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合理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是否制定火灾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文明施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检查工地扬尘防控工作,包括场地洒水、覆盖是否到位,场地硬地化、围蔽、公益广告、材料堆放等文明施工状况。

五、实施步骤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本方案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要求先由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复查,有关自查自纠记录留置工地备查。

(二)检查落实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由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开展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查查处阶段(9月30日起至10月15日)。对第二阶段检查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站领导带领督查组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安全检查予以高度重视,并结合秋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下属区安监站将对各有关工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面掌握有关动态信息。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工地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注重整改,消除隐患。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先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市民群众的人身及财物安全。

(四)重点监控,严格执法。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将按有关要求进行省动态扣分、上报广州市不规范行为和行政处罚,并确定为下一阶段重点督查对象。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篇3

为认真吸取事故和我区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推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建设局质安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及各街道建办(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质安笠,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内容

以重点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内容为:

1、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所有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况,是否同燃气集团公司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是否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是否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依法纳入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整治措施

1、对未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施工;对未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补办燃气管网保护协议,逾期不办的,一律停工改正。

2、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2-6项问题的工程,一律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须经区安监站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排查工作应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由区安监站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各街道城建办(科)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未输报建手续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月日前报区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六)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我局将从重处罚。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篇4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安委会定于12月23日起到20xx年2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突出重点,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宣传贯彻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督促企业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工股),具体负责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日常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

1.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含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伤害事故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情况;其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现场安装后的检测报告及准用证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等)是否齐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以及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到位情况;

(2)施工起重机械各项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符合产品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是否存在带病运行、不定期维修保养的情况;

(3)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6)使用单位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情况;

(7)施工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保管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2.防范模板支撑系统(含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坍塌事故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

(2)对使用的钢管(直径、壁厚等)、扣件及其构配件等质量以及螺栓拧紧扭力矩进行管控情况;

(3)脚手架立杆基础是否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是否可靠,剪刀撑的设置、接长及与架体的固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架体搭设完毕,办理验收手续情况;

(5)架子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浇筑混凝土前,按照有关要求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对已搭设完成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进行工序验收,以及验收的量化记录情况;

(7)架体搭设或拆除施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8)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配置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9)对规模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工程,建筑物顶层的独立柱、圈梁、连梁、局部楼板,以及楼梯间屋顶板、电梯机房顶板等局部存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的隐患整治情况。

3.防范基坑工程垮塌事故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相关专业承包企业以及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对深基坑工程自查自纠情况;

(2)相关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施工、内支撑结构安装及拆除、降排地下水等)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情况;

(3)坑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情况;

(4)深基坑临边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变形监测情况;

(6)涉及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

(7)相关的应急预案编制、防汛防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保管,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4.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企业开展防范高处坠落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作业人员进行与高处作业安全相关的培训教育、技术交底情况;

(3)工程项目部结合工程特点,辨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安全防范情况;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情况;

(4)安全带、安全网是否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5)涉及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持身体健康证明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等病症,以及疲劳过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饮酒后的人员高处作业情况;

(7)工程项目部执行不准在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大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情况。

5.防范火灾事故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施工现场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

(2)在建施工工地搭建的宿舍、办公等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

(4)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可有效使用。

(5)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是否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7)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的隐患。

(8)是否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1月上旬)。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检查(20xx年1月8日至15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辖区内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三)整改验收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5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住建局再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恢复生产。

(四)迎接省督查(20xx年1月底)。省安委会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全省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亲自组织、亲自带队、亲自督查、深入一线。

(二)严格执法监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跟踪落实整改。

(三)加强宣传发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引导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坚持标本兼治。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