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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2025/03/23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调研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篇1

金融服务“三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在要求。“三农”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单位对支农政策的层层推进和落实,城市先进经济文化、科技成果在“三农”建设中的衔接渗透。中国人民银行xx省xx市中心支行切实履行职责,持续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发展。

金融服务延伸至乡

延伸至农村最末端的全覆盖式支付网络。近年来,地方政府、央行分支机构、各金融机构合力推动移动支付示范县和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创建,政府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便民支付服务点和助农取款点设立,其中以银行卡收单机构在农村指定服务点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余额查询、生活缴费和社保服务等便民服务的助农取款服务模式构建了当前农村地区最末端全覆盖式支付网络。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各类支农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惠农政策资金的发放与存取方面,助农取款点搭建起了银行与农民群体间相互方便的桥梁。

移动支付应用带来生活便利。笔者了解到,x年前xx市xx镇xx村村民缴电费需跑离家十多公里的乡镇供电所,x年前因农网缴费暂未联网,电费仍暂不能实现手机上网缴纳,而现在国家电网APP、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都可以缴纳带“农”字的电费。乡镇各类经营门店,家乡村口小卖部购买商品都可以手机扫码付款,新的移动支付时代已迈进老家农村,农村人的衣、食、住、行正享受着移动支付带来的生活便利。

电商平台促销农产品成支付新业态。移动支付便民工程主推的“云闪付”移动支付现已充分应用到涉农企业、农产品销售环节中,只要打开“云闪付”,在产销服务中以农户身份完成信息确认并绑定合作社,根据收购订单或销售订单就能完成农产品的销售,还能查询农产品账单及农资账单。农村电商平台以电商+直播带货的方式支付新业态推荐优质农产品。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认为,直播带货是助力电商扶贫的新方式,让农户、农产品和平台之间有了视觉上的更多接触,能促进供需双方快速做出购买决定。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多方协作推动下的乡村产业与融资实现有效衔接,有力支持乡村产业规模化发展。建立以人民银行牵头,金融、农业、扶贫、财政等部门协作、政策协调、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对接工作。在政银企座谈会上,市政府与农发行xx省分行签订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对接x个乡村振兴项目,拟贷款额度达xx亿元;农业银行xx市分行与xx村田园综合体项目、xx镇风电场项目深度接洽,后者已实现信贷投放x个亿;xx辖区内xx大园区和特色小镇有融资需求企业目前已和银行对接xx个项目,融资意向xx亿元,对接成功xx个项目,发放贷款xx亿元。

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为乡村产业融资提供再贷款及延期支持。今年疫情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追加支小支农再贷款额度xxx亿元,重点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企业的信贷投放,并且明确要求以省为单位,每季度新办理再贷款中,每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中涉农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少于xx户。截至x月xx日,今年xx辖区内累计新增支农再贷款x亿元,支小再贷款x亿元。同时为缓解疫情期间普惠小微企业的资金还本付息压力,中国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积极推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这一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在xx落地,政策可支持xx市包括涉农企业、农户在内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xx余亿元,实现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截至x月xx日,辖区内法人金融机构对xx户普惠小微企业、xx笔本金、总金额为xx亿元的贷款进行了延期。

因地制宜的乡村产业项目以多种模式融合发展见成效。以红色旅游概念、特色种养殖业等为产业特点,农头企业、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为产业链条,产业园、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为开发载体,全方位、多维度构建成的乡村产业在各地农村因地制宜融合发展出多种模式。红色旅游+田园综合体的模式。xx省定贫困村xx村通过田园综合改造建设,将xx村打造成为田园综合体经典项目。结合xx市红色旅游资源,将农户吸纳到旅游服务业,更多农户分享到了红色旅游发展红利。红色旅游+家庭农场+基地+农户的模式。

产、供、销一条龙的xx家庭农场通过金融牵线搭桥,流转农户土地,每户均至少年增收xxx元,带动当地xx户农村家庭积极创业就业,为每户家庭年均增收xxx元。基础设施+产业园的模式。湘乡市东郊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是农发行xx市分行创新施策,探索基础设施+产业园发展的又一新成果。在农发行x亿元扶贫贷款的支持下,为解决当地xxx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提供了保障和支持,村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流转、用工、产业分红加起来,农户收入明显增加,园区务工农户一年工资近万元。

强化业务风险管理

加强风险管理是为了更好发展,在发展乡村振兴的同时注重风险防范,是乡村振兴事业规范有序发展见成效的重要保障。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在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同时,坚持强化风险管理。

加强助农取款点管理。加强对助农取款点收单机构的管理,取款卡种严格限制为借记卡,执行设置每日最高交易额限制。并要求助农取款点责任人完善台账登记制度,落实执行,确保助农取款一笔一记。

加强支付风险防范宣传。借助助农取款点深入一线的优势,对农户普及金融知识,防范电信诈骗等各类金融风险。提升服务点综合服务能力,普及移动支付应用,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强化乡村产业贷款监测。督促开展日常风险监测,建立贷款按日监测、按月通报和专项督查制度;建立贷款到期情况汇总台账,全面准确掌握贷款基本情况和风险情况;引导建立贷款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对逾期贷款的监管力度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确保贷款能按时足额收回。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篇2

乡村资金“喊渴”,基层金融服务供给难以到达“末梢”,农村“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问题并存。今年以来,富新镇积极推进十大微改革项目,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探索抓金融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立足“党建引领、资智赋能、政策到底、服务直达”四维模式,释放“党建+金融”叠加效应,促进金融与产业发展双向联动,开创政银村多赢局面。

一、背景起因

富新镇地势平坦,耕地众多,作为传统农业大镇,一直以来都面临着急需金融活水、金融服务供给薄弱,农民“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等问题,通过积极探索创新“党建+金融”制度,加大了金融支农力度,充实了经济发展血液,使金融“活水”精准注入到乡村振兴领域,切实加快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二、主要做法

“背靠背”授信,备足群众致富马力。农村地区有较强的金融需求,但由于村民缺乏抵押物,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为此农商行富新支行特组建由该行业务骨干、村民小组长和德高望重的党员代表组成的背靠背授信评议小组,根据村民家庭生产经营情况、家境人品、社会评价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多个指标,“背靠背”打分开展评级授信工作,力求做到严格标准、客观公正。根据评议分值给村民和农村经济组织匹配不同额度的信用贷款,较好地满足了农村地区贷款需求,同时培养了村民的信用意识,20xx年富新支行评定并报送人行信用村3个,在富新掀起了“诚信”之风。自去年10月以来,绵竹农商银行富新支行已对4个村实现“整村授信”覆盖工作,完成4000余户家庭的评级授信,授信金额达2亿元。

“面对面”授课,深化金融服务内涵。积极发挥银行党支部与村社区党支部共建作用,开展“大金融小课堂”系列活动,3位金融副书记每人对应负责4个村社区,开展“金融知识巡回宣讲”。通过微党课形式开展普惠金融、涉农金融业务、防范电信诈骗等知识宣讲,以活泼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进行有效讲解。同时利用逢场天,走出课堂,走进群众,发放普惠金融知识系列读本和宣传折页,手把手向老年人传授手机银行等操作方法,扩大了金融知识在农村地区的受众面,切实提升了群众在金融服务中的获得感和满足感。目前已开展巡回宣讲12场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心连心”融入,精准对接发展需求。围绕“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两大任务,认真落实“每周1天驻点、半年1次调度、挂职期间5件履职承诺”三大机制。镇党委建立金融干部人才档案,客观记录金融副书学习教育和工作经历,定期开展座谈讨论,跟踪掌握其挂职期间所需所想,了解工作进度,分析存在的问题,梳理下步工作举措,用心用情为其挂职提供全面保障。金融副书记全身心融入镇村工作,积极参加支行与挂职党支部双重组织生活,列席挂职党支部重大产业发展议事,精准对接镇村发展需求,认真分析村镇建设、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加大对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基层治理、乡村金融能人队伍培养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农户贷款的模式创新及功能的拓展。现已对接12个村社区梳理出金融助力发展规划12项,拟为文永村、清狮村村分别预授信5000万元。

“手拉手”服务,助推乡村振兴发展。通过党建联动,探索打造“乡镇党委主导、支行与村社支部互动、农户积极参与”的“手拉手”共创模式。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研判,金融副书记根据我镇产业项目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整村授信”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全镇重点项目、新型农业主体的对接和支持力度,现已走访龙头企业3个、新型农业主体108户。持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农村地区客户量身制定了“第一书记振兴贷”“蜀信e小额农贷”“红色信贷-成果贷”“乡村振兴-支农快贷”等乡村振兴类支农信贷产品,建立快审低率机制,以农户家庭的信誉为保障,以村社区集体经济合作社所持股份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内快速发放信用贷款。目前,已累计发放各类贷款1733户,金额21260万元。其中:为清狮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大米加工厂建设贷款20万元,为富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几点启示

一是“提高认识”把握“党建+金融”工作要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工作要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金融信息不对称、农村群众获得感低等问题,突出党的领导,强化使命担当,凝聚改革合力,不断增强做好“党建+金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一体推进改革试点示范建设,打造综合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参与主体多方共赢、地方发展活力迸发、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综合效应。

二是“党建联盟”凝聚“党建+金融”强大合力。扎实开展银行党支部与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着力推动“整村评级授信”、信用环境宣传打造。建立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银镇村”联席会议,总结成效、发掘问题、共商举措,强化工作协作,找准金融服务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与切入点,瞄准特色产业精准发力,确保产业发展资金需求与金融资源高效精准对接,实现“1+1>2”的效果。银行在推动服务下沉、阵地前移、普惠升级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对照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部署,开展好宣传,协助企业和群众用好用活普惠金融平台,使“党建共创、金融普惠,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真正在农村地区落地生根。

三是“能力提升”激发“党建+金融”作用发挥。积极整合线上与线下资源,优化农村地区电子支付服务环境和金融产品服务,大力推广手机银行等新型移动金融产品,让服务对象通过手机自助操作,实现申贷、用贷、还贷线上交易,全面弥补线下服务短板,享受到24小时全时段无障碍金融服务。在助力村级产业发展方面,要坚持服务本地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在做好评估的基础上做实整村授信,缩短授信时间,创新开发信贷产品,采取联保、担保、抵押以及信用等方式,给予信贷支持。针对普通产业农户、种养大户或专合社等贷款需求,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实行利率优惠等措施,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在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口的同时,镇村也要加强对群众的信用教育,通过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群众向善向好,珍惜征信,全面增强农村社会的信用意识。

实现乡村振兴,需要多方发力,开动脑筋,尤其是要借助金融的支持,依托金融的力量,在产业化提升、规模化拓展、品牌化引领、市场化增效上下功夫。我们将通过组织“牵线”、金融“搭台”、党群“唱戏”,充分发挥金融系统优势和挂职干部人才作用,有效推动产业发展,增强内生动力,强化基层党建,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切实加快富新镇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篇3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依然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我区的金融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保持金融平稳运行的同时,加大金融对我区实体经济和转方式调结构的支持力度,为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崛起、建设民富区强市中区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我区的金融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为全面了解我区金融业的情况,提出科学有效的参考建议,推进全区金融业继续平稳较快发展,近日,区委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员到区金融办、部分金融机构,以及有关经济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如下报告。

一、我区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和当前运行情况

近年来,我区把发展金融服务业作为都市性产业强区的重大战略来抓,金融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特别是区第十三次把打造区域性“现代金融中心”作为全区发展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促进了一批金融保险,证券担保,小贷公司等金融机

构相继在我区落地生根。目前市中区金融机构已发展到54家,其中:银行5家、保险29家、证券期货3家、小贷公司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5家,金融机构对地方财力的贡献达到5.2%。市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济宁市A级金融生态区,并荣获山东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模范奖,金融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区金融业的发展呈现出稳定发展态势。

(一)金融业继续平稳运行,税收稳定增长。1-7月份,金融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区金融系统实现地方财政收入58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228万元,增长60.8%,占全区地方财力的7.1%,比去年同期上升1.9个百分点。

(二)各项存贷款平稳增长,存贷款稳定性进一步增强。截至7月底,全区6家银行存款余额178.65亿元,比年初增加22.67亿元。贷款余额122.29亿元,比年初增加11.34亿元。存贷比68.50%,高于全市8.1个百分。

(三)保险业运行平稳,社会稳定器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区现有保险公司29家,其中产险10家、寿险13家、保险代理6家。到7月末全区实现保费收入23.48亿元,同比增长5.13%,其中财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4.53亿元,寿险公司实现收入18.95亿元。保险业累计支付(给付)赔款5.83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支付1.31亿元,人身险给付4.52亿元。

(四)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机构总量稳居全市第一位。我区第三家小贷公司鲁商小贷已于7月中旬获省批准,目前我区小额贷款公司达到3家。截至7月底,2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9962万元,其中“三农”贷款4782万元,中小企业贷款4570万元,缓解了小微企业、“三农”客户资金短缺的问题。截至7月底,全区融资担保机构15家,占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的32%。融资担保业务新增额5.5亿元,新增担保户数1477户,在保责任余额11.3亿元,同比增长32.9%,在保户数3837户,实现业务收入1342万元。

(五)金融机构引进步伐加快,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光大银行在济宁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告已报银监会待批;莱商银行在济宁设立分行已成定局;浙商银行已来济宁考察选址;青岛农商行已同意在我区设立村镇银行;济宁工行城区支行正在变更税务登记手续;交通银行济宁分行拟在我区设立第一家支行;济宁银行第二家支行已选址银监局原办公大楼;新引进英大财险、天平汽车保险、信诚人寿保险已开业运营;永安财险已有任城迁入红星路供水大厦,正在办理税务登记迁移手续;百年人寿已入驻运河城,正在进行装修。

二、金融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但金融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银行潜在风险加大。受经济增速逐步放缓、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社会资金面总体趋紧等因素影响,我区企业经营困难增加,机械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持续不景气,陷入发展的.低谷;部分企业开工不足,与此相对应,银行潜在风险加大。去年4季度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资产风险类重大事项明显增多;小微型企业不良贷款余额增加。

(二)政府融资平台还款压力增加,后续贷款更加困难。一方面,2008年、2009年发放的银行贷款集中到期,融资平台还款压力加大;另一方面由于控制房价之后,土地出让金减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款来源减少;加之银监会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以降旧控新为重点,要求借款主体拿出有效资产对存量债务提供担保抵押等缓释风险措施,否则不具备新增贷款资格。所有银行将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审批权限收归总行管理,提高了对政府城建项目的贷款要求。

(三)楼市调控政策持续不放松,房企资金链形势堪忧。今年房地产进入偿债高峰期,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日趋紧张,贷款到期难以归还的现象陆续出现。中央近期以来多次明确

表示,楼市调控政策将持续不放松。从严从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对房地产市场继续产生影响,对房地产企业还贷和资金链安全产生较大压力。

(四)民间融资风险逐渐累积,金融风险防范任务艰巨。去年以来,民间借贷异常活跃,体系外资金迅速膨胀,借贷利率高位运行,导致资金链断裂的事件增多、风险快速聚集;而且由于没有保险机制,一旦资金链断裂必然会引起连锁反应,波及类似地区,以至于波及正规金融机构。据区法院反映进入今年以来,民间借贷案件明显上升,我区规范民间借贷、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五)金融招商载体严重匮乏,金融招商的政策不优。银行、保险来市中区选址,很难找到理想的经营场所。场所少、租赁价格高,成为市中区金融招商的瓶颈。目前我区执行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09年制定的,现在各县市区纷纷出台新的金融招商的优惠政策,我们的政策已跟不上形式发展,落后于其他县市区。由于这些原因,恒丰银行支行落户于任城,我们跟踪两年的信达财险、建信人寿也离我们而去。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篇4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聚成合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金及其服务是经济发展的血液。而目前,由于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

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3.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首先,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内控制度,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树立以改革和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价值观,构建起涵盖农村信用社各部门、各岗位以及每个员工的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考核、真正使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其经营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同时要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其次,进一步改革产权制度。强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强化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有效地转换经营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内控执行效果;强化增资扩股工作,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操作的合规合法性,逐步优化股权结构。再次,完善治理结构。在治理结构选择上,要坚持所有者控制原则及效率管理和监督原则。要做到入股农民是农村信用社的所用者和控制者,形成信用社和入股农民的命运和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制度和体制安排,创造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在组织内部结构机制安排上,既要相互统一,又要相互制衡。根据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所有者的利益主体和他的风险主体是一致的,而在治理上和管理上也应由他们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最后,加强风险防范。努力扩充资本金。资本充足率提高了,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自然就增强了。同时,农村信用社应抓住改革的机遇,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改善自身经营,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做好服务,强化信用社与社员的联系,使入股社员得到实惠,提高人们的入股积极性。努力实施多元化战略。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业务应该多样化,资金的投放领域和投放对象应该广泛化。提高信贷质量。农村信用社要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增强其风险意识;严格信贷审查,加强信贷管理,及时催收贷款。

4.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应构建一个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相结合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首先,拓宽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作为目前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向综合型政策性银行转变,满足不能通过竞争性金融活动而获得满足的农村金融需求。农业发展银行应当健全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继续支持国家粮油储备体系建设,履行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政策性业务。在业务拓展上,农发行在目前基础上调整充实业务范围,积极开办粮油产业化经营贷款、重新对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市场定位,进一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结构,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使其成为支持农村发展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同时要拓宽业务覆盖面。通过增设基层网点、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或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作为自己的分支机构,增强服务农业的能力。另外,逐步开办扶贫开发项目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业务;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和建立农业发展基金,拓宽筹资渠道。此外,建立农村政策性保险业务,鉴于商业农业保险尚缺乏市场基础,建议在政策推动下争取成立地方性的,以政策为依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建议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在财政补贴之外,支付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部门的超额赔款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代理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其次,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合作金融机构因自身制度设计的特点,使得为社员服务方面具有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的内在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如由农户自愿发起的资金互助组织,这种资金互助组织应是真正意义的合作制组织,社员之间互相监督,社员代表参与合作社决策,建立社员大会控制下的法人治理机构,有效建立其自我约束和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再次,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具有信息成本低、利率弹性大、服务态度好等优点,适度、健康的发展对于活跃民间投资,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要通过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解决民间金融所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传统的信用资源来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主体,使金融产业逐步走向多元化和市场化。国家应尽快制定民间金融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政策引导,规范民间金融行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使之合法化、公开化。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发展以不吸收公众存款的私营、股份、合作制的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条件成熟时可由监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设立民营银行,提高民间金融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更好为“三农”服务。

5.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调整县级金融服务功能。国有商业银行要合理设置县域机构,取消单纯吸储的银行营业网点。商业银行可以适度调低系统内上存资金的比例和利率,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农业资金流向非农业、经济落后地区资金流向经济发达地区这个资金盈缺布局不均衡、两极分化越拉越大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适度“放权”,给予或扩大对基层行的资金授权授信额度和新增贷款的审批权限。其次,调整、完善农村邮政储蓄的功能,以改变邮政储蓄造成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国家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政储蓄资金管理办法,必须对现有邮政储蓄制度进行改革。将县以下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稳定下来。另外,降低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中央银行利率。此外,按照机构企业化方向改革邮政储蓄机构,推进邮政储蓄银行网络的建立,并设立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部门,面向“三农”开展业务;通过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满足度。再次,对支农再贷款要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进入农村。不论在地方一级还是在国家一级,财政支农资金和信贷资金都缺乏衔接和配合,国家和地方财政可将支农资金给予财政贴息,以引导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加大农业投入,降低农民的贷款成本。

6.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首先,建立农村信贷保险制度。积极开发农业贷款损失补偿保险品种,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按照农业保险的业务比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及免交涉农业保险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其次,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把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考虑组建政策农业保险机构,或者委托政策性银行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政府可以对参加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补贴,引导农民参保意识;也可以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办业务,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代理农业保险业务。也可以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再次,建立信用担保补偿机制。政府要建立信用担保补偿基金,,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补充当年基金并牵头组建符合农村需求的评估担保机构,设立由财政、企业、农村金融机构出资的信用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最后,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机制。消除政府承担隐性担保的责任,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为稳定金融体系提供事后补救措施,也有助于农村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