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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租赁方案

2025/03/22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新能源汽车租赁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能源汽车租赁方案 篇1

2009年3月,国家颁布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产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5%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业应对未来能源危机和环保问题的必经之路。2008年以来从“十城千辆”到“十三城试点”,目前增加至25个试点城市,再到行业振兴规划,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力度超出了预期。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了发展良机。

一、新能源汽车行业概况

(一)概念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

电动汽车即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全部或部分以电机驱动车轮行使,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各种车辆。一般把新能源汽车中的混合动力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统一归为电动汽车。鉴于电动汽车目前是新能源汽车的主流,也是目前行业的热点所在,因此,本篇中的新能源汽车将主要论述电动汽车。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从“十五”时期开始实施新能源汽车科技规划,形成了以纯电动、油电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条技术路线为“三纵”,以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驱动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及其管理系 统三种共性技术为“三横”的电动汽车研发格局。共计200多家整车及零部件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3000多名科技人员直接参加了新能源汽车专项研发。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取得明显进展。到2010年,我国已形成约1800项专利,并开发出了多款电动汽车样车。目前,共有近100个型号的各类电动汽车获得机动车新产品公告,其中,比亚迪、奇瑞、长安等企业的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以及纯电动汽车已上市。电动汽车在我国正在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

目前我国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湖南、湖北、广东等省市均出台了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越来越多的城市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三)行业发展前景

全球著名汽车咨询公司CSM 在发布的《中国电动汽车市场发展及展望》中,对中国电动汽车市场进行了中期预测:到 2015 年,中国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不包括非道路用车和商用车)产销量将超过100,000 台,占整个中国乘用车市场的1%左右。其中,纯电动汽车的产销量将维持在20,000台左右的水平。

根据瑞士信贷的《全球电动汽车行业研究报告》,电动汽车在未来的二十年将是成长最快的行业。据他们预测,到2030 年,电动汽车的销售额将增长至4万亿,电池销售额将增长至1万亿,增量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至少增长1.7万亿。至2015 年,全球将有1.1%的交通工具以电为动力,并有超过150 亿的补贴。到2030 年,这一数字还将上升7.9%。混合电动车2030 年将由目前0.6%的比例上升到5.9%。锂离子电池市场预计将增长到超过1000亿美元。考虑到巨大的发展机会和锂离子电池成本高的特点,预计大型锂离子电池市场的规模将大大增长,20xx年内可达到1000 亿美元。随着成本价格的降低,市场需求量将比市场规模更快增长。

二、深圳地区新能源汽车行业概况

(一)行业发展情况

深圳是全国25个发展清洁汽车试点城市之一,较早探索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生产,早在1999年第一届高交会,就成功签约“复合电动环保汽车项目”,并成立了深圳明华环保汽车有限公司;之后,我国首家规模化生产汽车动力电池的专业公司——深圳市雷天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同时,由深圳市政府、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和雷天绿色电动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国家863计划锂动力电池研究开发中心也宣告成立。

经过多年发展,深圳市现已涌现比亚迪、五洲龙、陆地方舟等整车企业,其研发新能源汽车整车规模与技术水平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目前,深圳市已有850辆混合动力公交大巴、300台LNG动力大巴、100辆纯电动出租车投入运行。

(二)深圳地区主要企业介绍

1.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比亚迪司自1995年成立,起初主要是从事电池的研究和生产,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比亚迪已发展成为包含IT、汽车和新能源三大产业群的集团企业,在广东、北京、陕西、上海、湖南、浙江等地区建有十一大工业园,总面积将近1700万平方米,并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印度等地设有分公司和办事处,全球员工总人数2010年已超过20万人。目前比亚迪镍电池、手机锂电池和手机按键出货量全球第一,并稳居全球第一大的充电电池生产商。2002年在香港上市,2011年在深圳上市。

目前,汽车是比亚迪的核心业务,占整个集团收入的50%多,现已建成规模庞大的产业基地,整车制造、模具研发、车型开发等方面都已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在电动汽车方面,凭借比亚迪良好的电池优势,成功研发了电动汽车铁电池技术,铁电池较其他电池具有成本低、无污染、可循环使用等独特优势,目前该电池技术已成功用于在比亚迪推出的K9、e6和F3DM三款电动汽车,其中,K9纯电动客户,将完全使用铁电池为动力,并在车顶辅以太阳能电池,续航能力为250公里,完全可以满足城市交通需要,目前该款汽车已下线,并将于今年在长沙、深圳、韶关陆续推出;e6纯电动轿车目前已被深圳市政府采购用于出租车,续驶里程超过300公里,是目前世界上续驶里程最长的纯电动汽车;F3DM双模电动车采用电动车系统和混合动力系统相结合的技术,实现了可充电、可加油的多种能量补充方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双动力混合系统,成为世界上最主流的新能源汽车系统,该款车已于2008年12月15日推向市场,销量良好。可见,比亚迪电动汽车获得较大成功,部分指标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企业在发展传统燃油汽车的同时,将大力推进电动汽车的发展,积极引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致力成为电动汽车的领导者。

2.深圳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环保客车为主、集汽车配件贸易和汽车钢板弹簧制造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始建于1987年。公司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拥有集底盘、焊装、涂装、总装、检测于一体的U型客车生产流水作业线及1000多台(套)技术先进的生产设备,设计年生产客车能力达5000辆。公司现有员工800人,其中汽车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50多名。

公司以“五洲龙”牌客车为主导产品,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多达150多个品种、车长范围6~18米的欧Ⅱ以上排放柴油客车、清洁燃料客车、混合动力电动客车等产品体系,产品不仅畅销国内近二十个省市以及香港、澳门地区,还远销美国、智利、沙特、伊朗、多哥等国家。

五洲龙公司从一开始就确立了发展环保客车的定位,励志成为中国最大的环保客车生产工厂。从2001年开始,五年多来公司总共投资了近亿元进行混合动力客车研发,仅用一年的时间就研制成功2台混合动力样车,并通过了广东省经贸委、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新产品技术鉴定,整车性能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即节能25%以上,达到欧Ⅲ以上排放标准。2003年公司混合动力项目被列入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2004年获得科技部创新基金扶持,2005年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获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混合动力客车研发项目获得了十几项专利,研制的产品在全国第二次客车大赛上获得两项最佳环保客车奖。2005年11月,公司混合动力客车项目被纳入国家“863”高科技计划,同时在深圳龙岗大规模投入正式的商业化营运。2005年底,五洲龙混合动力客车出口澳门,开创了国内混合动力大巴出口的先河。2006年初,五洲龙混合动力客车通过了国家指定的型式认证(型式试验),并全部符合公告技术要求。2006年3月,公司与美国一家上市公司签订协议,五洲龙混合动力客车开始售往美国,并逐步在墨西哥、秘鲁、印度、厄瓜多等地推广。

2010年3月中旬,在北京举行的“2009 中国国际节能减排和新能源科技博览会”上,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以其自主研发的混合动力客车获得了“中国十大科技创新新能源企业”和“中国节能减排领先产品”两项大奖。这还只是对五洲龙自主创新的其中奖励之一。为了适应市场及研发的需求,五洲龙公司加大了自主创新的研发投入力度,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深圳五洲龙新能源汽车研究所,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为满足科研和生产需要,投资近6000 万动工兴建高12 层的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大楼正在拔地而起。

作为深圳市唯一一家生产新能源大客车的企业,五洲龙公司将成为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第25届世界电动汽车大会新能源客车供应的主力企业,到时将投放2000多台新能源客车在深圳公交市场运营。

经过市区政府的大力协调,2010年五洲龙公司将向深圳公交市场提供410辆新能源公交车辆,到2011年底,将提供2000辆。

3.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

深圳市陆地方舟电动车有限公司属于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特种电动汽车及其驱动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公司凭借国内外股东背景和高等院所的资源优势及自身的核心技术开发出的“陆地方舟”系列智能交流电动车,以交流变频电机驱动和采用先进的智能DSP交流变频控制系统为核心技术研制,是国内外同类产品中起点最高、配臵最先进、性能最优越的环保电动车,独特的技术实现了“低速恒转矩,高速恒功率”的'运转。

目前公司已生产出公安巡逻、旅游、观光、环卫、医疗救护、物流货运等多种车型,产品已成功进入国内外市场,并获得用户的青睐。

(三)深圳地区电动汽车政策环境

1.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政策

2010年3月19日,广东省正式印发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据该计划,2015年,广东要初步建立适应电动汽车发展要求的配套设施网络、产业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形成电动汽车地方性标准规范,实现电动汽车在城市公交系统的规模应用,电动轿车开始走入家庭,形成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综合生产能力,争取全省电动汽车销售量占新车销售总量的3%到5%,产量占汽车总产量5%左右。

2010年初,广东省和南方电网公司签署了《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和广东电网,则和广东各市签署了《2010年加快推进电网建设目标责任书》。据广东省和南方电网签署的合作协议,南方电网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优化布局、分步实施、安全可靠”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和运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并将其作为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先安排资金和计划;争取在2012年前,初步建成满足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试点示和区域应用要求、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总体工作部署相协调的充电设施。广东省则尽快研究制定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的有关政策,并协调省直各部门和各地政府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项目规划、用地、环保、核准等手续,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协调等相关服务。

2020年,广东将建设成产业规模、品牌影响和技术水平均进入国际前列的世界电动汽车产业基地。

2、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政策情况

2009年12月市政府发布《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根据规划,计划到2012年,示范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34000辆,深圳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数量将达到2.5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突破1%。通过示范推广方案的实施,率先在全国建成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先导城市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推动深圳建设低碳经济先锋城市。

深圳市副市长唐杰表示,“十二五”期间,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全力打造国家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预计该基地总投资将达到500亿元至600亿元,规划占地10平方公里至15平方公里,建成后将实现电动汽车整车产能20万辆至30万辆,电池、电控和电机等新核心零部件拥有30万辆以上的整车配套能力,基地年总产值达到800亿元以上。为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需要,深圳供电局制订了《深圳市2010-2015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全力支持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参与政府充电电价的制定,提出了电动汽车充电价格建议,广东省物价局于2009年12月23日批复了有关电价,为充电设施的正式运营管理奠定基础,目前正在加紧增加充电站的建设。

2010年6月1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2010年7月6日深圳率先出台深圳地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该新能源补贴政策,是在原有国家补贴基础上再加码,即在对双模电动车追加地方补贴3万元,而对纯电动汽车追加补贴6万元。此前,根据国家四部委发布的补贴标准,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的国家电动汽车补贴标准(满足要求者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贴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6万元/辆。照此计算,在深圳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可以获得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双重补贴,补贴金额最高可达12万元。这个补贴金额已经相当于目前国内车市上主流中级车型的价格。深圳地方政策的补贴款项将直接补贴给车企,再由车企在销售时降价返还给消费者。

三、新能源汽车行业营销建议

新能源汽车是未来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电动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将引导全球汽车行业的革命。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各种优惠政策的有力推动,电动汽车行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前景看好。

(一)积极营销行业相关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根据瑞士信贷等相关机构研究,电动汽车在未来二十年将是成长最快的行业,其销售额将达万亿级,并可带动电池及充电设施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这是一个可以诞生巨人级企业的行业,也是一个可带动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壮大的行业。深圳地区的电动车企业已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在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持下,有望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走出行业领跑者,并带动一批企业快速成长。在此背景下,我行积极营销电动车行业相关企业,从开户,结算入手,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再逐步引导、发掘和满足其其他金融需求,伴其成长,分享行业和企业快速成长所创造的价值。

(二)实行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满足不同阶段企业的需求

目前深圳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综合实力较强的整车制造企业,如比亚迪、五洲龙;二是规模稍小的整车制造企业,如陆地方舟;三是为整车企业提供配套的中小型企业。

1.对综合实力较强、已具备一定竞争优势的整车制造企业,要着重从整体授信入手,充分满足其项目融资、流动资金和贸易融资等方面的需求,可采用信用、免保证金等较为宽松的担保要求。

2.对规模稍小的整车制造企业和为整车企业提供配套的中小型企业,要着重从流动资金贷款、小企业简式信贷、供应链融资、票据业务方面入手,并可要求提供抵押、质押、保证金等方式办理信贷业务。

(三)加强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层次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快速发展的产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必将产生大量新的金融需求,不同银行对这些需求响应的及时性和满足的充分性,将决定其在这一前景良好行业中的市场地位。这就要求我们时刻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和同业竞争情况,加强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层次和竞争力。

(四)关注行业发展趋势,调整服务和风险控制策略

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新兴行业,目前还处于摸索前行阶段,技术发展存在多样性,尚无统一标准。如动力电池,作为电动汽车的技术核心,被称为电动汽车的心脏。但电池技术不同于传统发动机,属于封闭式专利技术独自研发生产。大多数汽车制造商都选择与专业电池商合作开发,或者直接利用电池商生产的电池,例如深圳的电池制造企业雷天动力为国内外多家汽车制造商提供专业电池,而其本身并不直接生产电动汽车;比亚迪最早是做电池起家,凭借良好的电池技术,才开始研发生产电动汽车。但电池技术的发展存在多样性,无论是锂电池、镍电池、铁电池等,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且各有有缺点,但没有一种是绝对优势地位。镍氢电池的技术最为成熟,已经是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池的最佳选择,但不能满足纯电动汽车的要求;锂离子电池是当前呼声最高的动力电池“明星”、纯电动汽车的“不二人选”;长远来看,氢燃料电池将成为动力电池的终极选择,但目前尚处于研发中,面临许多世界性难题。技术发展的多样性和淘汰的残酷性,要求我们密切关注技术发展方向,一旦市场选择明朗化,紧跟市场选择,立即调整服务和风险控制策略,扶优汰劣。

新能源汽车租赁方案 篇2

甲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________元,车辆租赁抵押金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协议期限为:甲方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车型为________,车号为A________号的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协议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由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新能源汽车租赁方案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单位车辆(车牌:_____)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个月。

三、甲方在乙方使用车辆期间,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________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新能源汽车租赁方案 篇4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805号),我市作为江西省城市群成员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区。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指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有关精神,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市场消费,逐步在全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私人用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我市节能减排和城市交通污染治理;通过加强引导,扩大推广应用,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推广应用原则

(一)坚持阶段性重点推广与逐步全面应用相结合。采取“以点带线、由线到面”的推广路径,以建设优选车型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和发展相关产业为切入点,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从而实现规模生产和应用。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采取加强政府引导推动、鼓励市场参与的方式,努力培育推广应用环境,探索运营管理模式,重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发展模式。

(三)坚持推广应用与发展产业相结合。按照“以推广应用激活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促进产业发展”的思路,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优选车型的推广应用,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在实现节能减排的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果。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环卫专用车、邮政专用车、物流专用车,推进市政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由传统能源汽车逐步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变。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我市推广应用任务相匹配、布局合理且数量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3.产业集群发展初具规模。在支持我市现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支持国内整车企业在赣州设立分厂”的政策优势和作为“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的良好产业基础,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在引进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上取得新突破;坚持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及配套产业。

4.节能减排意识进一步增强。城市交通等领域能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机动车尾气排放量逐步下降,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明显提高。

(二)推广目标

到2015年底,确保完成省下达的4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力争推广应用5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2014年推广120辆,2015年推广380辆。合理规划充电配套设施布局,建设1座综合型充换电站,确保建设400个、力争建设500个充电桩。

四、工作内容及任务分解

(一)推广目标任务分解

1.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

在城市公交领域确保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50辆,其中纯电动公交客车5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客车100辆,在主城区主要公交线路上投放。其中,2014年投放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客车50辆;2015年投放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50辆,纯电动公交客车50辆。(市公交总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纯电动环卫车推广应用

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市政环卫领域确保推广应用纯电动环卫车250辆。其中,2014年推广应用70辆,2015年推广应用180辆。(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纯电动邮政专用车推广应用

在2015年,按市本级2辆、各县(市、区)各1辆的布局,力争在全市邮政系统推广应用纯电动邮政专用车20辆。(市邮政公司、市邮政局、各县人民政府负责)

4.纯电动物流专用车推广应用

到2015年底,面向企业力争推广应用纯电动物流专用车40辆。(南康区人民政府负责)

5.新能源公务乘用车示范应用

按照国管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293号)的要求,发挥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表率作用,在公务用车中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在2015年,按市本级、各县(市、区)各1辆的布局,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乘用车20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6.新能源个人乘用车推广应用

通过逐步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布局,积极引导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到2015年底,面向我市个人消费者力争推广新能源个人乘用车20辆。(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

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纳入公共设施范围内,享受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在立项、规划、用地等环节给予支持。依据新能源汽车的投放区域、使用对象、运行半径,遵循“充电设施合理规划、节约用地、随需而建、与车辆投放同步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原则,因地制宜,建设以交流充电桩为主,以在新能源公交车线路首末站、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用户单位停车场、个人新能源汽车使用者居住地停车位配建充电桩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桩为辅助,以城市充换电站为补充,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1.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采取与公交车首末站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公交停车场站、维保场站配置与推广应用车型相匹配的充电桩。(市公交总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赣州供电公司负责)

2.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公务车、环卫车、邮政车在单位内部停车场按照1:1(车:桩)的比例配置充电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邮政公司、市邮政局、赣州供电公司负责)

3.新能源私家车充电设施建设。以占地少、投资小、充电方便、对电网影响小的交流充电桩为主,充电桩的选址与新能源个人乘用车销售捆绑相结合,桩随车安,按照1:1(车:桩)的比例配置。(市房产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赣州供电公司负责)

4.充分利用停车场、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场地规划建设充电桩。发挥好已建成的42个公共充电桩的作用,2014年年底前完成已计划安排的38个公共充电桩的建设;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在新建的办公楼、公共停车场、居住小区和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按规划停车位的10%比例预留配电容量和充电接口。(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赣州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随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的扩大,适时对已建成的综合充换电站进行改造完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赣州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光华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彭业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绍笋,副市长刘建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明生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雍谨、林长茂,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直、驻市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协调小组建立例会推进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四部门共同承担。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各单位承担的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协调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向各自对口上级部门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政策扶持

在充分利用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销售、配套服务、研发及推广应用等,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政策。

1.加快产业发展

制定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鼓励政策,调动全社会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壮大。(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2.加大财政扶持

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各级政府部门优先采购,在公务领域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在赣州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验收合格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市县配套资金参照省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资金由市财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缴车船税。补助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地税局负责)

3.完善服务体系

规范和维护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保障等,按国家汽车产业的相关标准进行监督。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在我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非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授权委托一家在赣州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负责售后服务事宜,定期对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进行检测维护等,车辆发生故障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车辆应用及维护保养情况定期上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设立新能源汽车特殊标志或符号;制定新能源汽车挂牌、年审等服务措施,设置绿色服务通道,简化审批程序,为新能源汽车上路运行提供便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

(三)加强数据采集

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相关数据采集工作,考核新能源汽车的可靠性、安全性、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对车辆运行状况实施监控管理和数据采集,定期反馈给车辆生产厂家或驻赣州分支机构,为生产厂家进行技术改进提供支持。建立推广车辆数据档案库,定期评估运行效果和车辆零部件技术状态。(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交总公司、市邮政公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公交广告、新闻媒体、政府 网站、会议培训等渠道,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宣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以及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强化社会各界对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