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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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篇1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我乡慢病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项目,建立我乡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组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加大对慢病患者相关危险因素干预的力度,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控制我乡糖尿病慢性病的发生和发展。力争在20XX年底前,全乡病人管理率达6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健康体检率达到50%;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到100%。
二、项目内容
根据《2型糖尿病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35岁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
1、患者筛查:
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开展35岁以上居民每年测血糖;居民诊疗过程测血糖;健康体检及高危人群筛查中测血糖,让患者主动与卫生医疗单位联系测血糖;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糖尿病患者,并填写慢病健康体检登记表。
2、随访:
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我院每年提供4次面对面的`随访。每次随访对患者进行询问病情、血压、空腹血糖测量检查和评估;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进行健康指导,并填写随访表。
3、健康检查:糖尿病患者我院每年对患者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并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血糖、血脂、体重及体格、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等一般检查,并填写慢病健康体检年检表。
三、职责分工:
㈠、成立项目领导组,负责项目的领导和协调,(领导组名单附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负其责,完成项目任务。
㈡、疾控中心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项目督导、技术培训、健康教育、考核验收、相关材料印制和资料整理上报等工作。
㈢、各村卫生室负责对各村35岁以上人群开展糖尿病患者管理(患者发现、建档、随访管理、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信息收息等)
㈣、我院负责本辖区项目的宣传,动员落实和质量控制等工作,指导村卫生室开展糖尿病患者管理(患者发现、建档、随访管理、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信息收集 等)。
四、工作实施安排
㈠、项目启动阶段
1、成立慢病项目领导组,制定出工作方案。各村同样成立慢病管理领导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设置管理门诊、制度规范上墙。
2、召开全乡糖尿病、慢性病健康项目启动会。
3、编制印发各种制度、表格及宣传材料。
4、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
㈡、宣传筛查建档阶段
1、大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资料、板报、广播等方式广为宣传项目内容,把党的温暖普照到每个目标人群。
2、建立测血糖制度。搞好首诊登记工作。
3、开展慢病健康体检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动员人民体检并填写健康体检登记表。努力发现糖尿病患者,对高危人群至少测量一次空腹血糖和餐后两小时血糖。
4、建立档案:对在体检中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100%。
5、进行随访:对已建档的糖尿病患者分别在6月底、9月底和12月初进行一次随访,并填写随访表入档。
6、开展督导:市疾控中心对我乡糖尿病工作进行多次督导,督导内容主要是人员落实工作进度发现率、建档率、随访率、控制率,经费使用等,并写好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7、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慢病重点村对患者进行面对面咨询,检查和治疗指导。
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篇2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50号)精神,在全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遵循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各阶层活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选定50%以上的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4月底前确定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点、摸排服务对象、组建服务队伍,5月份开展服务,6月底前已建成的老年幸福互助院全部投入使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点签约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各街道4月底前完成服务对象排摸上报,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于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发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签约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不少于300人。到20xx年,在保障老年人均等化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点,“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5%以上的农村社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三、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具有安定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服务点范围内以下人员:
1.城乡空巢(独居)老年人。
2.农村留守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照料护理费用统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四、服务内容
基础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膳食供应、家政护理及其他服务等3个方面:
1.膳食供应服务。基本内容: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协助进餐。服务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设施设备。用餐、送餐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餐清洗消毒。
2.家政护理服务。基本内容:个人卫生护理、居家环境卫生清理等。服务要求:提供理发等个人卫生护理服务。定期清洗衣物及床上用品。定期清理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3.其他服务。基本内容:陪同就诊、送药上门、代购代办、定期探视、电话访问等。服务要求:老年人患病时,服务人员要及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明确告知病情、症状等情况,协助医护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代办代购服务时要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做到账实相符。对空巢(独居)老年人定期上门探视和电话访问。接到紧急呼叫时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和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进行处置。
五、服务场所
城市居民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打造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1.依托乡村能人设立养老服务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乡村能人的.积极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卫生护理、日间照料、健身娱乐等服务。
2.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点。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挥乡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队伍作用,在党群服务中心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3.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旧学校、旧村址、旧农房以及服务人员住所等场所,在村民小组设立养老服务点,配备必要的设备,为本村民小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六、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包括:
1.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确定的服务人员。
2.农村养老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
3.村(社区)干部。
4.志愿者。
七、补贴机制
按照“分类定标、差异补助”的原则,建立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机制。对于非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费用自理。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础养老服务分类给与补助。
1.膳食供应服务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其中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2元),按实际用餐次数结算。
2.家政护理及其他基础养老服务按月补助,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内容及要求定期开展服务,具体为:
(1)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三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周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八、服务流程
各乡镇、街道排摸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汇总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对象审核后,转交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录入信息平台,由信息平台管理运营机构定西市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调派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向平台上报服务结果,由信息平台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发放补助、计收费用的重要依据。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每月统计上报服务对象变动情况和服务次数,补贴费用据实结算。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区人社局要指导各乡镇按照规定聘用养老服务员、理发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服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加强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服务场所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按照规定标准设立供餐点。区卫健局要加强家庭签约生管理,依托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医疗服务,指导服务点和服务人员等工作。区妇联要加强基础妇联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靠实服务对象监管、服务点建立、服务队伍组建的主体责任,认真确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建设稳定可靠、乐于奉献的养老服务队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积极探索“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老年人自愿参与互助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居家养老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定精神、志愿精神、慈善精神以及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表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加大助老为乐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篇3
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为全市居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在城乡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培养基本健康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其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普遍提高。
(二)年度目标
20xx年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20xx年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20xx年项目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健康教育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戒毒、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站和村卫生室至少每2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健康教育是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配齐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认真研究,协调各级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开设健康教育频道或栏目,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健康教育设备配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齐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宣传资料存放架、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2.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城乡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4.统一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了降低宣传材料制作成本,节约经费,保证宣传材料的科学性和质量,达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传播效果,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主要由省、市级统一设计印刷,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再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辖区居民提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社区和农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3.妇幼保健及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项目实施监督与考核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考核指标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次数和参加人数。
5.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
6.项目管理,包括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工作资料档案等。
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运营方案 篇4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城乡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己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提高社区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年度目标
继续开展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工作,每年为纳入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做1次健康检查,20xx年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70%,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达75%,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80%;开展“健康护照”管理服务,20xx年完成已管理老年人的30%;老年人体检项目肿瘤标志物、血尿酸查体率达到30%以上。
二、项目职责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制定相关技术指导方案,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师资培训、技术指导;组织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指导团队,分片包干加强质量控制;协助市卫生计生委开展项目督导、考核评估;做好建档服务居民知晓率、满意度评估工作;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搜集整理项目进展信息,做好信息报表上报工作。
(二)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职责。负责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及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综合管理。
(三)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负责本辖区项目培训、技术指导,加强服务质量控制;协助辖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开展项目督导、考核评估、居民建档知晓率、满意度调查;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做好社区卫生诊断;建立辖区项目信息报告制度,收集项目进展信息,上报上级疾控业务部门。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职责。负责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负责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宣传、动员;收集辖区内老年人人口信息、告知服务内容、预约服务,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体检、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老年人健康档案;按照要求每月向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项目进展信息。
三、项目内容
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肿瘤标志物检测、血尿酸和心电图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基层机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辅助检查。
(四)健康指导。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老年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提供健康生活方式、低盐膳食、心理健康、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五)推行老年人“健康护照”管理服务。“健康护照”管理服务主要方式是向老年人发放“健康护照”,由医生填写服务记录,老年人持有。“健康护照”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告知、老年人健康档案部分内容(人口学资料、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生活方式等)、签约服务机构和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自理能力评估结果、体格检查结果记录、辅助检查结果记录、健康指导记录、老年人防治知识、下次服务预约时间、责任医生签名等内容。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协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服务项目,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作用,协调做好市级项目技术指导、居民满意度调查和信息报告工作;加强效果评估,适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效益的评估调研工作。
(二)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按照市级项目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协调和组织辖区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并对辖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指导团队1-3个,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卫生院实行分片包干,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掌握辖区项目进展信息,开展质量控制。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规范的要求,加强与疾控机构责任指导团队的沟通,积极开展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并每月按时向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市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标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半年和全年督导检查,采取抽样方式开展考核评估。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卫生计生委,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服务状况。
(三)市卫生计生委于11月组织开展对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开展居民评估调查。
(四)考核内容与指标
1.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100%。
3.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量/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量×100%。
4.老年人健康护照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健康护照管理的人数/年内已健康管理人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