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防疫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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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防疫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篇1
1 总 则
1. 1 编制目 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 使物资保障工作小组能够按照县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令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和保障供应, 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 确保全县人民医疗防疫、 卫生健康储备物资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特制定本预案。
1. 2 编制依据
依据《高台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高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 3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状态, 是指因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或者其他疫病, 引起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供求关系突变, 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 物资脱销断档、 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物资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按照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应急的严重性、 可控性和影响范围, 我县疫情物资应急状态划分为特别重大(Ⅰ 级) 、 重大(Ⅱ 级) 、 较大(Ⅲ级) 、 一般(Ⅳ级) 四个级别, 预警信号分别以红色、 橙色、 黄色和蓝色表示。
1. 3. 1 特别重大(Ⅰ 级) : 全县疫情应急物资市场供应极度紧张, 群众集中成批抢购, 物资供需极不平衡, 部分区域疫情应急物资脱销, 主要疫情应急物资价格在一周内比照日常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连续两天超过日正常供应量两倍以上, 部分网点出现脱销。
1. 3. 2 重大(Ⅱ 级) : 疫情应急物资市场供应十分紧张,群众抢购, 并出现恐慌, 全县出现疫情物资供需很不平衡, 主要疫情应急物资价格在一周内比照日常价格持续上涨50%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在监测周期内连续两天超过日 正常供应量一倍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库存低于安全库存。
1. 3. 3 较大(Ⅲ级) : 市场疫情应急物资供应趋于紧张,群众争购, 市场不稳定, 局部出现一般性的疫情应急物资供需不平衡, 主要疫情应 急 物资 在一周 内 比 照 日 常 价格持续上涨20%-50%,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在监测周期内连续两天超过正常日供应量50%以上。
1. 3. 4 一般(Ⅳ级) : 县内两个以上乡 (镇) 出现疫情物资应急状态, 并可能引发较大区域出现疫情应急物资市场波动,需要县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处置的情况。
1. 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 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由县级政府部门负责处置的疫情应急物资安全事件应对工作。
2 组织体系
2. 1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
成立高台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 由县发改局局长任组长, 副组长由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县医保局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一名。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和保障供应, 维护市场秩序。
2. 3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 3. 1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
2. 3. 2 县财政局: 负责拨付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应急经费, 并监督实施。
2. 3. 3 县商务局: 负责开展市场监测分析, 对全县各商业网点疫情物资的储备、 交易及清洁消毒活动进行检查、 统计分析,提高储备能力。
2. 3. 4 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全县医药卫生企事业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需求情况分析上报工作。 负责所需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 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2. 3. 5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加强对疫情急需物资市场的监管, 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
2. 3. 6 县工信局: 负责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的全面储备管理工作, 组织、 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为疫情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工作。
2. 3. 7 县医保局: 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 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 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 录、 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 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2. 4 应急联动机制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事件社会影响大, 情况变化快,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 沟通信息。 通过召开紧急联席会议、 专题会议、 信息快报等形式, 与各方面紧密联系, 建立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3 预警监测
3. 1 市场监测与报告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职责范围疫情物资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 特别要加强对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跟踪监测, 出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3. 2 预警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是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引发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接警、 报警和处警机构。对监测、 收集、 接收到的各类监测信息, 要及时组织分析、 汇总,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当监测、 收集、 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信息并确认后, 县疫情物资保障管理小组要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 依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根据事态进展, 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果断进行防控, 千方百计防止事态扩展, 努力将事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3. 3 应急状态确定与发布
当疫情防控安全事件已经发生, 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 由县政府发布Ⅳ级预警信息; 超过Ⅳ级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 由县政府发布级Ⅳ预警信息的同时, 立即报请市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 1 应急响应程序
4. 1. 1
出现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异常波动时,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 确认出现疫情物资应急状态时, 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经县政府同意后, 启动相应级别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作出应急反应, 并向市政府报告。
4. 1. 2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在应急状态下, 要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 汇总、 报告有关情况, 并与小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深入疫情应急物资市场调查, 及时分析、 综合情况, 并向县委、 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4. 2 应急响应措施
当出现Ⅳ级及以上疫情物资防控安全事件应急状态时,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立即报告县委、 县政府, 经县政府同意后, 即刻启动本预案, 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 2. 1 启 动应急专报制度。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加强对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 分析原因, 预测其动态走势, 及时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4. 2. 2 加强市场管理。 依法严厉打击垄断货源、 哄抬物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疫情应急物资等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正常的物资流通秩序。
4. 2. 3 增加疫情应急物资投放量。 启动定向调运计划、 应急加工、 运输、 供应网络, 立即组织调配社会周转库存物资。
4. 2. 4 积极筹措疫情应急物资。 由县发改局牵头, 会同财政局、 工信局、 卫生健康局、 商务局负责采购和供应。
4. 3 指挥与协调
各成员单位在预案启动后, 要按照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及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的统一部署, 落实应急措施, 相互配合, 共同实施。
4. 4 应急终止
疫情物资应急状态消除后,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向县政府提出终止疫情物资应急预案的建议, 经批准后, 及时终止应急状态, 恢复正常秩序。
5 善后处理
5. 1 应急经费清算和能力恢复
5. 1. 1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县疫情物资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物资使用情况及各项财务支出进行审核、 审计, 对审核认定的项目 进行及时兑付和结算, 对征用的物资损失, 由县政府按事权责任给予必要的补偿。
5. 1. 2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物资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 及时采取促进采购或适当调进等措施, 充实疫情物资库存。 对已动用的县级储备物资库存, 在半年时间内, 按原计划规模及时充实,恢复应对疫情物资的应急状态的能力。
疫情防控防疫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新华西路办事处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应急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落实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一般医疗防护物资、应急防寒(防暑)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11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辖区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华西路办事处今冬明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利俊 (党工委书记)
吴志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蔡建勋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丁娟 (党政综合办公室)
斯琴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马郝强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张丰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新华西路办事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区物资保障组领取、发放物资,购置、保管疫情防控物资。为被管控小区居民提供消杀用品、必要的生活物资(蔬菜、粮油、水果、肉类、蛋、奶等),为慢性病患者代买常用药品。
三、物资调配
领取大件物品由办事处130卡车去区应急库房领取,领取后直接发给各核酸检测点,小件物资由公车领取放回办事处一楼玻璃房,领取人马郝强,各监测点分别派人来办事处领取,台帐记录:丁娟,物资发放:斯琴、张丰。
四、物资库存情况:工区库房和四楼库房清单附后。
社区常备物资喇叭、额温枪、消毒液、喷壶。
五、疫情防控紧急情况下物资保供方案。
疫情紧急状态下,居民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群填报的方式提出购买需求,社区工作人员记录居民的需求,填写采购单,统一报送至社区统计组长,再由社区统计组长将物资采购单通过微信发送给保供超市,超市为社区安排一名收银员,随同车辆将货物配送至小区门口,统一完成收复款,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将物资送到居民家中。
疫情防控防疫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疫情防控防疫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 篇4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