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12〕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三、实施步骤
和县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 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改善学生体质状况,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和标准
地城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部实行食堂供餐,每天通过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195天计算。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由学校自管自办,不得对外承包。供餐学校食堂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自备水的食堂,自备水需经卫计部门检验,并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须取得卫计部门颁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供餐内容和模式
(一)地城镇中心学校辖区内有7个自然学校设有食堂,能同时为5000多名在校学生提供餐食。供餐方式:采取“4+x”模式,即在国家4元钱的基础上,向学生收取“x”部分费用,参照其他县市做法,我县“x”部分定 为小学每人每餐2元,初中每人每餐3元,用于提高学生的伙食标准,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的午餐。午餐标准为两荤一素一汤。
(二)资金预拨:中心学校依据实际在校生数和供餐天数编制预算,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县财政局将专项资金直接跟配餐公结账。
四、供餐食堂从业人员及经费落实
(一)供餐食堂从业人员按照食堂供餐人数的1:100配备,从业人员由教育部门统一公开招聘。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 每校至少配备1名食堂工作人员。
(二)供餐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含各种保险)核发,并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
五、领导机构
成立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健
副组长:杨超群张勇林飞
成员:孟丽君陈勇郑西飞刘瑞彬薛静王鹏飞李亮郑勇唐娟刘明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杨超群(兼)
成员:孟丽君陈勇郑西飞刘瑞彬
六、原材料供应管理
所原材料配餐公司配有送,供应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设立食品检验员,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有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堂供餐学校拒收拒签。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七、食堂供餐退出机制
食堂退出:学校营养餐食堂(包括公、民办)供餐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心学校及时上报县营养办,停止其食堂供餐资格。
(1)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
(2)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者。
(3)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或服务态度恶劣者。
(4)在供餐时间连续停止供餐三天以上,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5)在县营养办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八、食品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预案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制定镇中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相应保障措施,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制定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在教育局的统筹下,部门联动,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由学校、家长、社会共同参与。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人员抢救、事故原因调查、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 篇3
一、整治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工作原则。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xx〕6号)进行整治;20xx年9月以后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xx〕30号)。通过开展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学生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反响强烈的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
三、整治重点
严肃查处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问题:
1.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8月至2019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部署宣传阶段(20xx年8月28日-20xx年9月15日)。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区教育局计财股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召开食堂专项整治动员会,利用政府门户(教育)网站、QQ工作群、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宣传动员,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营造浓厚的工作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9月—11月)。各中小学校对标省、市、区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自查20xx年1月以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区教育局计财股对全区六个单位学生食堂的常规管理和20xx年3月至20xx年7月食堂财务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对每所学校深刻剖析,并在检查过程中调查学生及家长,把问题发现出来,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发改、财政、审计、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经常暗访和重点检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并通报暗访检查结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自查工作走过场、专项整治搞形式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2月—2019年1月)。区专项整治办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各学校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经营和管理环境。
(四)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2月-12月)。区专项整治办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管理经营环境。
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 篇4
学校食堂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按照《食品卫生法》、《卫生部、教育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实施学校示范性管理的目的
通过实施学校示范性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生服务。
二、实施学校食堂示范性管理的内容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学校的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采用包工不包料的运作模式,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及保管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
采购的原材料先由保管员验货后,再登记入库。出库材料要登记签字,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学校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食堂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及时供给给学生,学生进餐完毕,及时收缴盛食器具,并对其进行清洗消毒。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客餐的生产服务。
(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规范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更衣间、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2)切配间
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烹调间
加工场所的灶台要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罩,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4)备餐间
有配餐台,成品货架。空气消毒设施完备,配备有用于留样的冷藏设施和需要冷藏熟制品的冷藏设施湿设施,并运转正常。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配备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5)消毒间
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交叉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和化学消毒两种。采用化学消毒的,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6)更衣间
设洗手池,配备衣帽架或大空间挂衣柜及鞋架,有毛巾挂钩及简易梳洗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