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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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调研报告 篇1
市委宣传部等同志承担的“十二五”发展省市协作研究专项计划“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对社会管理进行了调查研究,分析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市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开展“领导大接访、部门大下访、矛盾大调处”三大活动,“千村万户大走访”活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双排查”,举行信访维稳联席会议等;二是落实社会管理创新措施,市县乡村定期开展排查梳理活动,组织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全面推行领导包案制度,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三是搭建社会管理创新载体,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建设,深入开展“五星级”村(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强化村(社区)“两室一办”建设,全面落实治安中心户长制度,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通过上述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了全市社会稳定,近几年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实现了进京集访、进京非访、进京重复访三个“零登记”,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刑事犯罪率有效降低,公众安全感提高。
市社会管理创新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和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问题,主要是三方面问题:一是社会管理创新理念落后。少数干部思想认识滞后,认为管理就是“官”管“民”,把人民群众看成是管理的对象,忽视了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仍较普遍,少数部门单位制订出台措施,重点考虑如何有利于管控,而较少考虑如何提高服务效能、维护群众权益,“为民作主”、“替民作主”多于“让民作主”,由此出现与社会管理创新要求不符的“强制型管理”、“高压型管理”。二是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僵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镇,对工作就业、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业园区、城中村、拆迁安置区规模不断增大,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社会快速发展,整个社会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但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没有建立,基层基础管理薄弱,出现许多管不住、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好的现象。三是社会管理创新手段陈旧。面对日益变化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少数干部不懂信息技术,不知科学管理,不善做群众工作,不会处置矛盾,满足于用老经验、老办法应付问题,遇事想当然,导致问题越来越多,矛盾越积越大。
社会管理创新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树立正确的社会管理创新理念。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树立正确的理念,用正确的理念引领、指导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本管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社会公平有序、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心情自由舒畅,自觉去维护社会的稳定。要破除“官”管“民”陈旧观念,确保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不能单纯把人民群众看成是管理的对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制订出台措施,不是只考虑如何有利于管控,而是着重考虑如何提高服务效能、维护群众权益、多“让民作主”,少出现“为民作主”、“替民作主”、“强制型管理”、“高压型管理”等明显落后于时代的陈旧做法。
2、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
只有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方向清、任务明,才能有的放矢做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着眼于促进社会进步,提高社会文明水平,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良好局面;而不是要不惜一切代价、不计一切后果来维持社会稳定,更不是要把人管死,把社会管成一潭死水。明确了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我们在出台措施、开展实际工作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促进社会步入和谐发展良性循环的轨道。
3、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与手段。
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机制,要健全、完善、规范相关法规和制度,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良法善治、真诚服务,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发展。要突出抓好人的服务与管理,着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区(村)服务,强化居(村)民自治,营造宽容关爱的社会环境,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要管理好网络虚拟社会,主动善用网络、唱响主旋律,引导行业自律,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使网络虚拟社会沿着理智、建设性的轨道发展。要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服务和推动地区社会经济繁荣发展。
4、创新处理矛盾纠纷工作的方式。
妥然处理矛盾纠纷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主要工作,要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督促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要根据社会公平正义观念和法律原则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到息诉止争,化解矛盾,努力防止因矛盾激化引起各类事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要从源头上消除引起上访的因素,切实做到“上访不扩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下大气力解决上访老户问题,对于多年、多次申诉的上访老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属申诉有理的,要坚决依法解决,不能再拖;确属无理申诉的,要依照政策和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息访工作。
社会管理调研报告 篇2
当前,官路镇正处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尤为重要。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如何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近年来我镇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就做好今后的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做了有益的探索。
一、官路镇基本情况
官路镇地处县城西部,是平原乡镇。景色优美,山、水、滩、林资源丰富。全镇地域面积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xx余亩,山林面积74000余亩,辖29个行政村,6916户,2.21万人,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571元。官路镇距县城约7公里,北与金华市磐安县接壤,35省道、40省道东仙线和台金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距高速公路出口约4公里左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频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压力较大。
二、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主要做法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暖人心
有针对性的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服务青年的就业需求,镇党委政府积极联系各单位部门在我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创业等活动。今年以来,组织100余人参加劳动技能培训。
为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我镇在石井村成立了“阳光驿站”示范基地,成立了以镇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设立“阳光驿站”示范基地建设办公室,下设思想法制宣传组、心理辅导组、文体组、技能培训组、帮困助学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在石井村建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民主任及村关工委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指导、规划,协调和研究解决“阳光驿站”示范基地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成立了以村“两委”其他成员、大学生村官、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治保主任、企业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村关爱帮扶领导小组,进行结对帮扶。到目前为止,已对辖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多次帮扶活动。这些矫正对象均按照“阳光驿站”工作流程的要求,落实了监护人,全部建立了志愿者和监护人“一对一”监管,建立监督考察小组,开展一月一次的谈话和思想汇报、公益劳动、走访、思想道德法律法规教育、科技培训、文化体育等多种载体形式的有益健康活动。
矛盾纠纷调处保稳定
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治激化”的原则,牢固树立“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的理念,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领导包案制、预警谈话制、首问责任制、双向承诺制、四访工作制、责任查究制等七项工作机制,综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警司联调等四种调解手段,健全矛盾纠纷“大调处”联调联动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的重心前移到“源头防范”上来,依托“综治维稳中心”,整合调解工作力量,形成镇党委统一指挥,综治办牵头,司法、派出所主办,各办、站、所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工作格局,将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一般纠纷随报随调,疑难纠纷由包片领导及相关部门包案,做到人人都是“调解员”,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综治工作中心破解历史遗留问题3件,化解矛盾纠纷18起,信访积案5件。
便民服务解民忧
为给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我镇专门开设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便民咨询、民政服务、城建土管、党员服务、家电下乡、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农林服务八个服务窗口,统一将定补、抚恤、救济款、农村低保的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农房新(改、扩)建和用地手续、组织关系接转、困难党员救助、家电下乡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林权证、采伐许可证等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的项目进行整合,由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服务电话、工作情况“五公开”。各个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接件和办件,并根据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限时办结。改过去办事拖拉为限时办结,改过去分散办理为集中、联合办理,改过去“群众求着政府办”为“政府服务群众办”,做到“告知一口清、一纸明”,让老百姓“少跑一趟路、少跨一道门、少走一道程序、少找一个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想要办的事办好、办完。同时,制定了考勤、办理登记、效绩考核、岗位责任、首问负责、过错责任追究、职位代理等制度,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受理到办结提供全程服务、规范服务,对受理的每一件事情、办理的每一个证件,接受的`每一个咨询等都详细登记备查。
三、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官路镇在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管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
机制体制还不健全。统筹城乡、土地征用、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纠纷大量出现,而社会管理体制机制落后,一些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不能及时解决,随着统筹城乡在我镇的深入推进,如何维护群众利益、协调利益关系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管理方式还较单一。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和方法还比较单一,社会组织公民参与的渠道相对缺乏,全社会综合力量的运用还不够,社会管理的效能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工作人员仍显不足。随着各类纠纷的不断增加,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量也随之加大,再加上原维稳信息员工作调动,我镇综治办现有工作人员严重短缺。
四、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社会管理既是治理更是服务,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与服务,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
注重拓展思维。要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的规律,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在体制机制、实践路径、方法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紧紧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关键点上突破,真正做到“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注重管理制度创新。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政策综合平衡,形成权责一致、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社会管理新体制。
注重管理方式创新。要从单纯重视政府作用向社会共同治理转变,从偏重管制控制向更加重视服务、重视协商协调转变,从偏重事后处置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使社会管理关口前移。要更多地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教育、协商、疏导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
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归根结底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民生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点所在。加快发展教育、民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围绕倾听民意,建立一年一次大走访的工作机制,组织镇、村干部分点包干,入户走访,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坚决保障弱势群体基本利益,协调处理不同主体利益差别,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需求,通过使群众受益,把民心凝聚起来。
注重经费和人员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经费,将矛盾纠纷调解、流动人员管理服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及群防群治人员工资报酬列入财政预算,支持社会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到位。随着社会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工作量也将随之增加,必须不断充实专业工作人员。
注重监督检查。要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人员,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综合运用多种督查手段,强化督促落实,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管理调研报告 篇3
根据《关于开展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工作的通知》文的精神,为深入开展联系点的工作,全面掌握联系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联同联系点所在镇综治中心,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村委会综治办切实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开展以创建“平安村”为重点的维稳、矛盾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等工作,继续保持了村委会的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现将调研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1、加强综治工作领导。一级一级落实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按照村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计划抓落实。其次是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求乡村干部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职责。
2、加强“平安”工作基层基础建设。首先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通过群防群治,使社会治安状况实现“四无一满意”(无失窃案件,无人员违纪、犯罪,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众满意),其次加大“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两会期间”做到有制度、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并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各项制度。
二、搞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村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与“平安建设”参与意识作为推进依法治乡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村和“六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普法规则,将其列入年度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2、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信访条例》、《婚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三、认真开展排查,消除犯罪苗头
1、扎实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首先是在重要节庆和敏感时期,认真落实值班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防范于未然。其次是加强外来人口、重点人口、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管理,认真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办证和管理工作。
2、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先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列入村两委的议事日程。其次深入用户,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尽量将问题消化在村级,尤其是县、市、省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案件和各个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在1—5月份该村委会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宗,调处化解3宗,其中土地争议1宗、债务争议1宗,另外一宗是发现该村村民胡志平(弱智人士)具有暴力倾向,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采取措施及时将其送往韶关乐昌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再次是坚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每月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例会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坚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坚持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上报,及时调处。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1、乡村干部业务知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2、宣传工作经费欠缺,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五、今后工作思路
1、加大宣传力度和排除力度,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加强矛盾纠纷和治安热难点排查工作,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种信息;
3、落实治安管理,开展治安基础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
4、完善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社会管理调研报告 篇4
在中央政法委第十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实化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为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也对人民法院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动力,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措施,对法院而言,如何解决依法受理的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法院的法律责任,也是法院的政治使命。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指出:“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应在能动司法中,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
一、以定纷止争调和矛盾纠纷,为社会管理创新打牢基础
司法自身的规律性决定了能动司法的必然性,司法的基本任务是充分运用其职能,明是非、断责任、解纠纷。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指出,“江苏作为经济发展快、改革力度大、开放程度高的东部沿海省份,社会管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来得早、来得多、来得快。”作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苏州,在经济快速转型升级,城镇化、市场化跨步发展,各类群体、人员流动不断加快,各种社会利益不断冲撞,由此引发的诉讼纠纷逐年上升,矛盾冲突愈发激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通过能动司法,以积极的姿态主动介入社会,解决、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去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为社会管理创新打牢根基,人民法院义不容辞。
以能动司法打牢社会管理创新基础,一是要建立完善矛盾预警处置机制。对案件信访倾向、当事人过激行为、群体性纠纷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对敏感案件、重点案件提前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二是要构建“三全”调解格局。围绕“以精心调解促案结事了,以案结事了促社会安宁”的矛盾化解目标,落实全程调解,将调解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中;落实全面调解,在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争端;落实全员调解,办案人员深入社区、乡镇、街道、工厂开展就地调解,邀请当地居委会、社区、乡镇基层调解干部一起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三是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立联动调解工作网络,注重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对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突发性、群体性案件,联合公安、消防、信访、劳保、城管、规划、工商、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组成联动,形成合力。
二、以审判活动规范社会秩序,为社会管理创新司法护航
诉讼是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审判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守护法律规范、调控社会秩序是人民法院通过法律的运用解决社会纠纷,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的司法目标,这也正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核心。当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及民商事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来调整和规范影响社会管理的行为。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引导与规范社会朝着正常、有序、和谐的方向发展,通过审判活动的成果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能动司法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司法保障,一是要充分运用司法审判手段。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从案件的审判、执行中,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开展和谐共建地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或联系点,对当地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司法效果。二是探索建立流动人员的案件审理机制。通过设立审判点的方式,灵活采取多种审判方式,优先审理,及时裁判,为流动人口提供诉讼便利;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城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有关社会管理行为的规范化。三是要加强工作监督。在开展审判活动的同时,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司法公开、改进审判作风、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畅通接受监督渠道等措施,不断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使法院的司法机制、审判方式、办案方法和工作作风更加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
三、以司法创新服务经济发展,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平台
在国际金融危机司法应对工作中,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切实担负起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省高院公丕祥院长认为,“坚持能动司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征,它不是人民法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时之需’,而是关系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长久之计’。”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也必然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的主攻方向之一。在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应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经济工作部署和特色经济,加强对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业、现代服务业、外贸金融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涉领域和企业为联系重点,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手段,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新平台。以能动司法为社会管理创新搭建经济发展平台,一是要加强送法服务。针对本辖区重大经济项目,为地方政府部门、建设部门、招商部门把好诉讼风险关、法律服务关和司法保障关。二是搭建联系企业新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和商业组织的桥梁和辐射作用,及时了解企业在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大力开展法律培训、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寄送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等司法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分析研判的深度。及时归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共性法律问题,及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司法建议、风险提示、典型案件等,为社会管理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四、以职能延伸推动法治进程,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抓手
“再完备的法律条文相比不断变化的司法实践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最高院王胜俊院长的这一席话给能动司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和舞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又滞后于社会建设,由此带来了很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人口规模大、流动快、范围广,城市化进程快,人员管理和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精神病患者、刑释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数量大、管控难,恶性报复社会事件接连发生,人民群众安全感下降;外贸、互联网、通讯、交通等技术的进步发展,与贸易、网络、信息、交通道路相关的新类型案件比例不断上升,不稳定的社会隐患不断增多。人民法院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既是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又是社会管理的推动者,面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人民法院更应勇于担责,主动应对。
以能动司法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着力点,一是要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力度。在审判中注意区分案件类型对案件情况进行综合研究,以对社会稳定与治安状况作出准确判断;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做到“审理一案、解决一串、教育一片”,从而达到审判的最大社会化效果。二是探索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加强诉讼当事人的心理疏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加强缓刑人员帮教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对接机制,加强青少年犯罪的思想引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率。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及时通报行政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推进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并就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中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特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四是加强司法建议。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苗头性、典型性、源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然,强调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防止二种片面认识,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可“全面包揽”。要把握好一个“度”,既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作用,又要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绝不能以牺牲法律为代价迁就明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破坏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性,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更要坚持公正司法,切实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为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在能动司法中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在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中彰显法院地位和作用,努力实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