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部门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部门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篇1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支付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就本单位的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构成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计划财务科、城镇建设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村镇建设科、监察室、房建开发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等12个科室及4个纳入预算的事业单位。即: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市本级住建局现有在编48人,离退休58人,共计106人。
2、主要职能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六)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二)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四)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十六)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
(十七)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办法;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市管项目及国家、省重点项目在怀化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评估价格专家委员会工作;负责鹤城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备案工作;对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指导。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先后制定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待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探索建立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一)基本支出
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本单位除在支付局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经批准保留的存款账户外,不再开设其他任何帐户。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公务支出业务,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所发生,且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开支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使用现金结算。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度全年收入2906.56万元,2017年度全年收入322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61万元,减幅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2018年度全年支出262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68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923.36万元,上年数1,9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9万元,增幅50.20%。主要是2018年因为并帐导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2018年我科室共争取财政专项经费639.15万元,具体为历史遗留办工作经费5万元,筑博会工作经费40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00万元,“气化湖南”燃气专项整治经费10万元,《怀化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专项业务费20万,装配式建筑专题培训费14.62万,拆除主城区长期停工房建项目建筑机械设备及设施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两新组织基层党建经费9.53万。共计947.15万元,更好的保障了我局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控“三公经费”
按照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与上年36.59万元相比,减少万20.58元,降低56.24%,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9万元,与上年27.25万元相比减少13.66万元,降低50.13%;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上年9.14万元相比减少6.72万元,降低73.52%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参)团0个;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次,接待人次305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本单位无专项建设资金,仅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确保来年更好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的资产及往来账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确保新旧制度有效衔接做好准备。
本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局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局长审批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局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
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对故意或者失职造成财产物资毁损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另处被损财产价值的1到3倍的罚款。
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处置。对固定资产以外的财产物资,由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意见,报计财科审核后,按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
1、部门预算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控制良好。除积极主动压缩“三公”经费外,我局2018年还严控打印费等办公经费。
2、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存在的不足
1、建设工作点多面广,近年来,市财政对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转进行。城乡建设档案馆收费减标,由252元/卷降至100.8元/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取消收费。工作经费不能保证日常开支。
2、差旅费开支偏多,2018年差旅费支出50.87万元。
3、培训费投入较少。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日趋老龄化,对青年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缺乏。
4、资产管理方面,对除车辆外其他资产的报废、维修方面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无纸化办公系统,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效率。制订计划,采购服务器、办公软件,建立局域网。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适当调整资金流向,适当加大差旅费、培训费等投入,加强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部门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
该项目属于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工作安排,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成省直机关党代表选举工作,以及加强对省直机关和各市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
2.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轮训的通知》精神,按照《xx-xx年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规划》、多层次、多渠道、高质量地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并加强对省直机关和各市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提升各市县工委书记、省直部门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管党治党能力,使机关党务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2)省直机关党代表选举工作。推荐海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和出席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选举产生57名代表出席省第七次党代会,省直机关1名基层党代表出席党的十九大。
(二)项目绩效目标。
“省直机关党建”项目是是经常性项目,我们的目标一是通过干部教育培训,达到使广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和科学文化素养显著提升。二是通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探索新形势下围绕中心,建设队伍,大力加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途径。
1.按工作计划在郑州大学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2期,主要培训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市县工委书记共150人参加;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省直机关党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示范培训班,174多名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参加;贯彻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要求,省直机关各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接受轮训2669人次,举办培训班590次,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达38900多人,举办省直机关深入学习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培训会,专职副书记、市县工委书记150人参加;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把好入党关口,举办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发展党员630名。举办培训班次及参加培训人才均达到绩效目标优秀等次。各项培训课程设置、授课水平、教学管理取得较好成效,参训人员满意度100%。通过干部教育培训,达到使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2.严谨细致开展省直机关推荐海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和出席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组织机关38000多名党员和3200多个党组织,参选代表比例符合《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流程》进行选举。先后召开两次省直机关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57名代表出席省第七次党代会,省直机关1名基层党代表出席党的十九大,圆满完成省直机关党代表选举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xx年省财政安排“省直机关党建”项目经费预算61.272万元,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经费拨付,资金到位率100%。无其他自筹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xx年“省直机关党建”经费预算61.272万元,实际支出61.272万元,无结余。其中郑州大学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费用41.14万元,第一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费用5.06万元,组织省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费用6.48万元,编印党组织和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等记录本(样本)等其他费用8.592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省直机关党建”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始终秉乘“管好、用好、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工委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年度工作预算,明确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和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经费始终按照项目计划拨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支,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包括经费使用前预算和计划的审核审批,经费使用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和程序的监督,经费使用后支出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性的审核监督等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实施成效,工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以合同协议为基准,对项目完成情况与质量进行严格验收,各项工作任务成效达到预期目标。在培训方面,工委与培训机构多次联系协调,了解办学机构情况,协调各项费用标准,做好课程设计,编制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在课程设计中注重结合当前党建新形势以及干部教育的需求,量身订做,有理论提高,有业务辅导,有经验交流。在党建工作指导方面,分工安排课题组到省直机关单位和市县进行调研。培训工作和理论研讨、市县指导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推荐海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和出席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方面,制定工作方案,编制经费预算,做好动员部署、会议筹备等各项工作。
(二)项目管理
“省直机关党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由工委办公室、组织部负责,所有项目活动计划和预算均通过书记会研究决定。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督导合同协议执行等方式,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科学化、高效化。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省直机关党建”项目经费始终遵循严格控制成本的原则,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较好的控制了成本,财政支出总预算61.272万元,实际支出为61.272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省直机关党建”项目始终遵循厉行节约原则,涉及大宗采购或购买社会服务时,都由工委采购小组进行集中采购和办公室审核后再签订合作协议,经费始终按照项目计划拨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支,较好的落实厉行节约要求。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省直机关党建”项目教育培训、指导党建工作及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等,均按照年初制定的详细计划,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按既定的工作步骤逐步推进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均有序高效完成,得到各市县工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的肯定。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xx年举办的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分级分类大规模、高层次、系统性培训机关党务干部,举办培训班次、参加培训人员、教育覆盖面均达到预期绩效目的,绩效标准为“优”。 同时学习借鉴外省先进单位的做法,有力推进了“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在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方面,代表参选比例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两上两下”、“三上三下”程序参与选举过程,各项工作任务也都有序开展,并高质量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省直机关党建”项目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要求,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由于培训组织措施得力,课程设计合理,师资力量雄厚,授课水平好,得到了全体参加培训的学员好评。召开的全省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机关党建调研座谈会,加强了与省直机关和各市县工委的交流学习。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党务干部党性修养,增长了做好党务工作的本领,稳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实现了预期效益。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省直机关党建”项目是常规性年度工作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已经成为工作品牌与有效手段,具有较高的可持续性,通过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巩固和深化宣传教育效果,将实现持续为党员干部职工及时有效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新知识提供有效服务的总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省直机关党建”项目责任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制度使用、管理项目经费,成效明显。省直机关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着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的安排与部署,大胆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宣教作用,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8分,评价等次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见“项目基本信息”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经验。一是部门项目始终以中央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为依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省委领导和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的高度重视,省直各机关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确保了项目目标的实现和超预期效果。二是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规划、计划、方案、项目管理和经费预算使用等方面,做到按规矩办事、按计划实施,项目得以顺利完成。
2、不足。一是项目部分工作任务需根据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开展,经费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二是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时间相冲突,且部门工作任务需与其他单位共同谋划开展,影响整体工作进度,导致未能按预定计划开支经费。
3、建议。一是加大支持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力度,特别是部分常规性工作品牌项目和媒体舆论宣传工作,在经费预算和支出方面给予支持。二是针对部分跨年度实施工作任务经费开支,给予支持,确保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部门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直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XX﹞5号)要求,我单位对预算绩效监控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于20XX年7月组织馆办公室及各业务部室,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监控,现将我馆20XX年上半年度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长沙市档案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共计6个,截止至20XX年6月30日,各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一)长沙市档案馆大楼安全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金额2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16万元,其他资金10万元。
(二)档案保管保护与抢救经费:年初预算金额14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0.04万元,其他资金10万元。
(三)档案征集费:年初预算金额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7万元,其他资金10万元。
(四)档案编研费:年初预算金额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7万元,其他资金10万元。
(五)维修(护)费:年初预算金额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6万元,其他资金10万元。
(六)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资金:年初预算金额51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10万元,其他资金10万元。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馆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直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XX﹞5号),扎实开展了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我馆接到通知后,迅速开展工作,建立了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室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组织各部室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行开展绩效监控,由办公室汇总监控结果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二)深入分析,筑牢监控基础
在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基础上,对各项目的资金支付进度、项目进展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充分调查分析,逐一填写绩效监控情况表,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撰写绩效监控报告,为做好绩效监控奠定基础。
(三)汇总分析,加强结果应用
加强对各部室监控工作的指导,规范填报格式,明确报告要素,确保填报准确,内容完备,对上报的绩效监控情况表和监控报告从格式上把关,从内容上加强核实,确保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目前我馆已完成全部项目的监控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下一步将强化结果应用,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支出进度慢和偏离目标的项目进行督促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长沙市档案馆大楼安全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金额23.16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10万元,1-6月执行数2.22万元,1-6月执行率9.59%。剩余款项预计7月支付,全年预计执行率100%。
2.档案保管保护与抢救经费:年初预算金额140.04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10万元,1-6月执行数95.56万元,1-6月执行率70.38%。剩余款项预计7月—12月支付,全年预计执行率100%。
3.档案征集费:年初预算金额8.57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10万元,1-6月执行数10万元,1-6月执行率0%。目前项目已启动,预计款项8月—12月支付,全年预计执行率100%。
4.档案编研费:年初预算金额8.57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10万元,1-6月执行数10万元,1-6月执行率0%。项目计划8月启动,预计款项8月—9月支付,全年预计执行率100%。
5.维修(护)费:年初预算金额40.6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10万元,1-6月执行数27.4万元,1-6月执行率67.49%。剩余款项预计7月—12月支付,全年预计执行率100%。
6.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资金:年初预算金额510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10万元,1-6月执行数14.88万元,1-6月执行率29.76%。剩余款项预计7月—12月支付,全年预计执行率100%。
(二)项目执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长沙市档案馆大楼安全运行维护费:为保证馆大楼安全运行,保护馆藏档案安全,我单位今年对四楼和六楼的档案库房进行维修改造,目前已完成六楼库房改造,预计下半年完成四楼库房的改造。
2.档案保管保护与抢救经费:按计划推进智能化档案馆建设、深化档案资源开发、加大收集进馆力度、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保障档案安全、做好档案鉴定开放、做好破损档案的修复。
3.档案征集费:至20XX年6月30日止,共接收市体育局等16家单位的档案进馆,案卷共计9815卷(2000年之前),归档文件2797盒计35297件(2000年之后)。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进馆。为真实记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长沙的探索与实践,健全与完善,对长沙市人大这六十多年的光辉历程展开主题征集,已征集到照片6000余张,视频65.2GB,文字资料若干。
4.档案编研费:持续推进档案编研工作。推出了《走向辉煌——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历次代表大会实录》展览,计划于八月份完成长沙记忆主题展第五展。
5.维修(护)费:截止至6月30日,我单位已对数字档案馆软件系统进行维保,计划下半年对长沙档案信息网等三个项目进行维保。
6.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资金:我单位于20XX年4月份组织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组进场开工,并挂接第一批到第五批著录目录数据和原文,目前已完成著录1254卷计48341条。
四、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上半年度整体支出执行率偏低,在6个预算项目中,有4个预算项目的执行率不到50%。原因主要为资金的支付方式一般约定款项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定比例,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下部分。我单位各预算项目签订的合同一般约定初次支付35%的款项,因此目前支出比例偏低,需要等到下半年各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金额。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在绩效目标的编制过程中,预算项目绩效指标中的三级指标需要单位自己设置,但是业务人员对绩效指标的设置理解不够深刻,导致在项目实施时发现指标的设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不能很好的体现项目的绩效完成情况,因此建议组织各单位业务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更好的推进我市的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工作。
部门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
根据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20xx年竞技体育比赛经费合计1010万元,其中:
(一)市本级划拨经费51万元、实际开支42.8万元、结余8.2万元。
1、市少儿游泳达标赛3.5万元
2、市小学生网球联赛3.4万元
3、市小学生乒乓球联赛4.3万元
4、市小学生羽毛球联赛规4.7万元
5、市中学生乒乓球联赛3万元
6、市中学生羽毛球联赛3.8万元
7、市田径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田径联10.9万元
8、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6.6万元
(二)下拨各县(市)区文体局及教育局经费49万元。
1、市少年儿童举重锦标赛5.5万元
2、市小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6.5万元
3、市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2.5万元
4、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8万元
5、市少年儿童射箭锦标赛5.2万元
6、其他开支21.3万元
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绩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18分,等级为优秀。
本项目年初共制定6个绩效目标,分别为:
1、投入-实效目标-目标完成率100%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100%;
3、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少儿竞赛5场;
4、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中小学生比赛9场;
5、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会议交流4场;
6、效益-社会效益-参赛运动员2000人;
20xx年产出和效益目标均已完成,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未完成。具体为:
1、投入-实效目标-完成率100%,已完成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91.8%,未完成;
3、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少儿竞赛5场,已完成;
4、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中小学生比赛9场,已完成;
5、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会议交流4场,已完成;
6、效益-社会效益-参赛运动员3754人次,已完成;
(三)年度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相关经费有限,中小学生比赛安保、医疗经费不足,宣传方面有所受限。
2、改进建议:加大经费扶持力度,与公安、卫生、宣传部门进一步对接,提高安保、医疗、宣传工作力度。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xx年我市举办中小学生比赛14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3754人次,对提高筛选输送体育苗子起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