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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025/03/16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有限空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限空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篇1

为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有效管控中毒窒息、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以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素质为主线,围绕有限空间管理和作业的各个环节,集中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开展整治,提升有限空间作业本质化安全水平。

——加强有限空间基础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管控,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制定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

——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保障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装备、安全设施及救援装备落实到位,有限空间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各单位要建立有限空间监管工作台账,将有限空间安全列为检查必查内容,制定计划实施严格检查。

三、整治范围

市政排水、供水、供气、供热、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等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管理和作业的活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是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主要包括:

(一)地下有限空间:如阀门井、排气井、排水井、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地坑、深基坑、废井、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

(二)地上有限空间:如供水箱、发酵池、料仓、储药间、加药间等;

(三)密闭设备:如贮(槽)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窑炉、炉膛、烟道、管道及锅炉等。

四、重点内容

坚持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基础管理为主导,以制度和措施落实为主要有色、内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一)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各单位必须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主体责任。一是必须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实际相适应的风险辨识管控、作业审批、承发包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以及外协承包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是必须加强风险辨识和管控。对有限空间开展全面辨识与评估,确定有限空间名称、数量、位置、类型和危险因素等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因素种类、参数、特性评估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和管理台账。要提高涉有限空间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对存在中毒窒息和易燃易爆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必须实施重点管控,划定管控区域,实行人员出入及过程管控,必须在适当位置加装监测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监测参数和监控视频联接至操作室或值班室内,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提升风险管控等级。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必须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一是形成制度化。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的类别、数量、分布、危险因素等;有限空间作业程序、操作规程;有关设备、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实施作业前再进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岗前培训。二是必须涵盖重点作业人员。重点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参与人员开展培训。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教育培训,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不具备培训能力和条件的各单位,必须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者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存档不少于一年。

(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系统配备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完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是必须保证作业装备投入。要按照作业岗位,逐一对照操作规程,配齐配全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作业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空气呼吸装置或者呼吸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维护,确保随时能正常使用。二是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示。有限空间出入口、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醒目、清晰、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牌,载明有限空间名称、编号、危险因素及管控措施、管理责任人、应急装备和器材、禁止事项等信息,防止人员随意进入,要及时进行检查,发现有脱色、污损、残缺、掉落、遗失等情况时,要加快修补更换。

(四)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过程管理。各单位必须遵循先审批后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内部作业外部监护、持续作业动态监测的原则,一是必须严格作业前准备。严格落实先审批后作业,制定专门作业方案并由相关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作业。作业前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进行安全交底,必须在作业现场周围采取隔离措施,设置醒目警示标识。作业前必须进行清洗、清空或置换,并做好通风检测等准备工作,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二是必须强化作业过程管理。作业中必须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实时监测,作业过程要持续进行通风,通风中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安全电压。作业结束后,现场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设备设施等进行清点,对现场进行清理。

(五)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个人防护工作。各单位必须规范作业现场管理,做好人员防护。一是必须落实作业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根据作业环境选择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备,并能够正确使用。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作业,必须强化个体防护,采用隔绝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对风险等级高的作业区域,鼓励企业使用替代措施,采取外部控制或者机器人作业的技术改造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进入。二是必须规范使用设备。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在垂直区域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设置救生绳、救援三脚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电缆沟等因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内作业,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隔离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

(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应急保障措施。各单位必须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一是必须强化应急演练。作业单位必须结合日常工作环境和存在的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围绕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救援人员职责、救援设备器材等内容,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具有季节性特点或者特殊规律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一个月内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二是严禁作业盲目救援。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全过程组织指挥,监护人员必须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一旦发现有人员身体不适、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限值等情形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全部人员,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五、实施步骤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确摸底再动员阶段(2021年4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在总结分析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按照《规定》内容和此次专项整治要求,研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2、再动员再部署。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将《规定》内容、专项整治要求传达到每个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班组,确保宣传发动到位。

3、全面调查摸底。要对本单位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摸底,汇总并掌握所监管有限空间底数,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类别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无盲区、全覆盖。各监管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台账。

(二)集中攻坚再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10月)

1、认真选树标杆企业。局将根据各单位开展有限空间整治情况,选择1至2家基础较好的典型单位,在专家全程指导下将其打造成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备完善、员工素质高的有限空间作业的标杆单位,并组织其他单位交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经验做法,实施典型引路。

2、严密组织培训宣传。各单位要将教育培训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做到“两个必须”,必须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警示培训;必须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进行实操培训。培训中将《规定》以及《指导手册》作为必培必考内容且存档备查,未参加培训或考有色、试不合格的要补训补考。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普及,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员参与整治、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氛围。

3、扎实对标自查自改。存在有限空间的各单位,必须对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改,没有相应能力的,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各单位做好有限空间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进行评估等,督促各单位健全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提高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

4、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监管处室和各单位要将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各项检查必查有限空间管理。依据《规定》,检查管理台账、危险因素辨识及管控、作业方案、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及演练、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紧盯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风险隐患,将检查贯穿安全监管始终。检查中,对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未整改验收合格的坚决不能开展作业。同时按要求将有关检查信息公示,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三)验收总结再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评估验收。要按照分级监管要求和专项整治内容,安排部署开展评估验收。由各单位聘请专家或者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纳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未组织评估验收和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各单位,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2、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要深入分析专项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固化整治工作成果。要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工作总结(电子版)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送局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经常性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要始终做到动员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处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为基准,抓好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要按照《规定》内容以及《指导手册》等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不同气候条件、不同作业领域等环境下作业规律研究,及时下发安全提示函(卡),指导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督促作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三)拓宽宣传渠道。各单位要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工作年龄偏大的特点,开展常识宣传,以语言简练、通俗易记、实用性强的宣传方式,重点对《规定》内容以及《指导手册》开展宣传,积极讲解有限空间常识、存在危害、自救法则等,提高干部职工对有限空间知识的了解。要在运用好课堂培训、专家讲解等基础上,借助手机报、微视频等媒介,因地制宜地宣传有限空间作业注意事项和警示案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加大督导考核。局安委办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集中督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检查和督导,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进行约谈通报,依法依纪严肃追责。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列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日常督查、执法以及事故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有限空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篇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有分布范围广、事故发生呈现季节性等特点,每年3月至10月为事故易发高发期,春夏两季尤为突出。近年来,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xx年7月30日,中天会展城B区至南广场地下污水管网清理淤泥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充分暴露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存在盲区、死角,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禁不止,突发事件发生后盲目救援情况突出。为进一步深化贵阳市贵安新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确保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污水处理、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城镇燃气、物业管理、农业(沼气池、化粪池、青储室)、电力、通信等行业以及工矿商贸企业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

(二)责任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房屋、燃气、城市排污等网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按职责分工对电力网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燃气、电力、城市排污等网管、房屋、市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维修、保养、使用、拆除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3.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4.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环卫、市政及城市园林绿化、所属公园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路建设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6.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长输油气管道设施、电力设施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7.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培训基地(机构)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8.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矿、民爆物品生产和经营、储存、工业和工业园区、通信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9.民政部门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社会养老场所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0.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厂建设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沼气池、化粪池、青储室)生产、渔业生产、农药使用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2.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等专业性能源及汽车加油站、加气站、燃料加注站、商贸企业、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报废汽车、二手车行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3.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文旅行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等)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5.林业部门负责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木材加工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6.人防部门负责人防设施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7.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涉及放射性物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8.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其监管范围内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19.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各乡(镇)、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负责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20.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强化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充分做好作业前准备工作,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制度,强化全过程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三、整治内容

(一)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应急管理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齐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速差自控器(防坠器)、三角架等防护设备。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五)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作业点(处)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或者氧含量浓度低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六)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七)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20xx年9月底前)

1.再动员、再部署。当前正处于夏季和汛期,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在2018年贵阳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动员一切实力量对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真查实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确保不漏一家。

2.进一步全面调查摸底。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以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契机,对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有限空间管理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因素进行精准辨识和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开展现场指导。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切实解决好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企业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附件1),报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各地安委办汇总填写《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汇总情况表》(附件2),各地安委办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并报市安委办。20xx年9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即日至20xx年9月30日)

1.对标自查自改。各企业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和时限,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企业,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各企业将自查自改情况报所在地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配齐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20xx年9月底前,涉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按规定配齐快速检测、强制通风、应急照明、应急通讯报警、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护等装备、用品。

4.强化教育培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系统性教育培训;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20xx年9月底前,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专项培训、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培训。

5.深化“双控”体系运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为主线,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其中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制定针对性强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20xx年9月底前,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运用好“双控”体系系统。

6.加强应急管理。要监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20xx年9月底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三)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及时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xx年11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行政综合执法、水务、农业农村、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严格执法,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和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企业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将加大对各地、有关部门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明查暗访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对外包单位疏于管理发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市安委办把专项整治情况列为20xx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有限空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篇3

近年来,全国及我市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为深刻汲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频繁发生,按照6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全国吸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视频会议精神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警示函》(辽安委办〔20xx〕30号)以及7月8日《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警示函》的要求,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第59号令)、《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xx)、《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xx)等规章和标准规范,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辨识有限空间基本情况,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使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和企业实现有限空间筛查确认及登记建档率100%;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率100%;有限空间警示标志设置率100%;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率和现场监护率100%,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5日。

三、工作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督导检查和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整治范围

全市建筑、市政、交通、工业、农业、水利、电力、通信、医药、粮食、物资储备等行业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停产、复产、清淤、除污、检维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间作业环节(详见附件1)。

(二)专项整治重点

1.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确定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

2.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

5.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6.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7.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采取“条块结合”、层级负责、分类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区要成立由安委会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评估分析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街道办、乡镇政府要整合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包区划片、专人负责、逐一入户进行“全覆盖”专项整治。

二是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要成立由本部门(单位)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对各区市县、先导区本行业整治情况“全方位”督导检查。

三是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夯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专项检查整治。企业要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到具体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市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区市县、先导区、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每月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并将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企业负责人亲自挂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覆盖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经营单位、企业,督促各类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措施。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问题逾期不整改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与正在开展的“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建立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巩固阶段整治成果,推动有限空间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坚决防止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宣传力度,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五进”活动相结合,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标语等媒体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科学施救常识,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四)从严整治,确保效果。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行业,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要对本辖区专项检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建立隐患清单及跟踪督办的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甄别、跟踪管理、挂牌督办;各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时限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市安委办将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阶段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印发至各单位,专项整治结束后,将对各单位一些好的经验作法及存在的问题在全市予以通报。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将(区市县、先导区、市级部门)每月底报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台账(附件2)及阶段性进展情况小结;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整治汇总表(附件3)及专项工作总结。同时,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要将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有限空间基础台账报市应急管理局相应处室。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台账备查。

有限空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涉水有限空间气囊封堵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有限空间作业。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

施工单位要对有限空间场所进行风险标识,编号管理,并建立台账。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作业人员的风险意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文书(格式详见附件1)应在项目部存档备查。

2.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检查

施工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自查自纠: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

施工单位要结合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项措施”、《中山市橡胶充气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及《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要求,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施工作业活动环境、实时工序特点和提级管控要求,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有限空间作业要立即落实专人跟进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暂停有限空间作业,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整改。

(二)全覆盖检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台账,对属地所有含有限空间作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消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续安全施工的防线。

(三)开展事故应急演练(20xx年第一季度)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一季度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间作业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参加。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在演练中检验各类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保障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于20xx年第二季度对全市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各含有限空间作业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开展《中山市水体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指引(试行)》培训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及作业人员依法依规、按章安全作业的意识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关键部位和关键节点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及作业人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成5个检查组,于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六)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工作重点、检查频次和执法要求,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本地区在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查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监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安全承诺制度。将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纳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首要职责,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等,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组织论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措施,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闭环整改。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防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各项目隐患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间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推动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实事求是、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把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压实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巩固行动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一般隐患,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省动态扣分或者诚信扣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诚信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上限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应付式整改的项目采取挂牌督办。

(五)及时总结报送。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属地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方案,及时总结辖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每月28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隐患闭环整改、执法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处罚情况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并将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12月25日前,将本镇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