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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模式解决方案

2025/03/15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社区治理模式解决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区治理模式解决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切实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经常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和谐社区、幸福社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绘制城乡社区治理蓝图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加快推进XX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为打造“实力XX”“魅力XX”“活力XX”“幸福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建立惩恶扬善长效机制,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统筹谋划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有机结合,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

(三)总体目标。到20XX年,社区综合治理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党组织领导的社区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多元共治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社区准入制度全面建立,公共服务高效规范;便民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社区综合保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互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责任感、荣誉感得到增强。到20XX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综合治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分工,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改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落实。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强化街道(乡镇)党(工)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调整优化街道内设工作机构和功能设置,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城乡社区担任第一书记,持续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载体,大力推行“互联网+社区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党建服务“项目化”,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推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共建互补,完善联建共建机制,整合各类党建资源,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园区、商圈市场、商务楼宇等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推进农村社区区域党建联建,以强带弱促进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应对农村社区老龄化问题。推动建立市互联网业联合会,并同步成立联合会党委,抓好全市互联网企业、网络社会组织、新媒体人士党建工作。依托物业公司、产权企业和辖区管理单位建立商圈、市场和楼宇党组织,对未建立党组织的,积极选派派驻党支部。健全完善XX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领导机构,明确X名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重点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县(市、区)和XX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加大对基层腐败、“小官大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网信办、市工商局、市经合局、市公安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各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好主导作用,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在城乡社区开展治理工作的权责清单,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清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直接交办城乡社区,应当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区分法定职权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属于政府或者行政机关行使的法定职权,要收归政府或者行政机关行使,属于事务性或者辅助性的工作,需通过购买岗位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各县(市、区)政府要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建立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着力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加快工矿企业所在地、国有农(林)场、城市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XX%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此之前应成立居民小组并选配居民小组长,或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坚持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丰富自治内容,拓宽参与渠道,保障和促进居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

(四)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在城乡社区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力争到20XX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XX个社区社会组织(至少有X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X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X个社区社会组织,在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至少配备X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各县(市、区)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有效联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纳入购买对象,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起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专业社会工作团队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工作体系。加快推进社区老年协会全覆盖,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在提供社区服务、关心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倡导移风易俗等方面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建立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面向城乡社区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积极引导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地税局

三、明确要求,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一)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通过宣传引导、积极发动、适当鼓励等方式,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增强参与意识。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民主协商,不断提高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支持和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认真落实《XX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推动学校普及社区知识,参与社区治理。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保障流动人口民主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农委

(二)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社区居民需求,引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推动电子商务进入城乡社区,继续打造“城市社区XX分钟服务圈”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中心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城区外围和农村延伸,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只跑一次”工作。提升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探索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等自助服务设施。加强商业设施建设,适当增加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加强城乡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布局,提升物流配送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XXX个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为居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综合服务。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供销联社

(三)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依托城乡社区“新时代传习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社区地域文化特质,深入推进“一社一品”特色品牌创建。以村史陈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文化展示、社区口述史、社区义演、社区报、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在全市社区广泛开展“XX好人、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好人、楼栋好人、好邻居、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身边好人评选,宣传好人事迹,大力褒奖善行义举。发挥“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建立帮扶关爱机制,帮助好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移风易俗,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现代家庭理念,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促进每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积极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开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实行社区志愿者、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注册。力争到20XX年,社区志愿者注册数量达到社区居民人口总数的XX%。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举办“XX社区风采秀”“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等系列主题活动,活跃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和打造城乡社区文化活动品牌。利用现有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示活动,有条件的社区(村)可设立与本地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室。加强城乡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因地制宜配建室外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和社区全民健身站点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民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研究制定社区治理相关地方性法规。推进法治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引导居民群众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形成规则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居民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五)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完善利益表达机制,落实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在物业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排查调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作,实现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全覆盖。进一步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城乡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拓展社区警务功能,推动社区民警专职化。深入开展治安防范群防群治工作和“排矛盾、化纠纷、除隐患”等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遏制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六)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以数字XX建设为引领,加快数字信息技术与城乡社区治理广泛深度结合,推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创新治理模式,努力打造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社区,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力争到20XX年,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XX%、XX%。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推进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建设,积极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发挥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作用,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通过政府的财政投资、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自建等方式,加快基层重要部位、复杂场所、公共区域、铁路沿线和农村薄弱地区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继续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建设,推进各类视频资源联网整合,共享共用。整合城乡社区电商资源,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强化数据信息技术在城乡社区商业中的运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强线下资源整合和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建设,建设一批集网订店取、线下体验、终端配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基层供销社联合村级组织参与益农服务站建设,加快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推动扶贫开发兜底政策落地。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供销联社

四、强化措施,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

(一)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人口规模、居住条件、交通状况、居民意愿和历史传统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一般在XXXX-XXXX户居民的范围内设定。城市社区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报所在县(市、区)政府决定。到20XX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规模适度、人员配备比例合理、服务管理便捷高效的工作目标。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个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X至X人,即按照每XXX-XXX户居民(XXXX-XXXX人左右)配备一名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原则进行配置,辖区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若干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一般配置X至X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引导优秀人才向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流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通过“两推一选”、组织选派、公开选聘等方式,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拔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带富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村能力强的“三高三强”标准选拔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担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各县(市、区)要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报酬联动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报酬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其他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报酬按照规定标准执行。积极申请省财政按现行补助政策对城市社区中非行政、事业编制的专职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给予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建立市县分层分级培训体系,依托大中专院校、党校和党建培训中心等机构,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每年至少对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X年至少培训一次,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加强社区工作者作风建设,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教育局

(三)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建立由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牵头单位,基层环保局(办)、文明办、环卫处(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绿色社区联席会,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绿色志愿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每个社区内建立不少于X处、有较高标准的永久性环保宣传栏(或橱窗)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牌,并定期更新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加快社区绿色建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水节能等硬件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活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督员作用,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办。推行绿色消费,选用清洁能源,自觉养成节约能源资源、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房改造。加快社区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强社区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有序推进“花园式社区”建设。坚持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以社区为单位,积极推进水资源再生利用,加强城市社区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社区避难场所服务半径应以避难人员步行XX—XX分钟能到达避难场所入口为原则确定,且宜不超过XXXX米),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开展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现有服务场所建立社区消防体验室、社区消防科普教育馆等,发挥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功能。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由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将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爱委办)、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XX年,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XX平方米。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率先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商业、物流等自助服务设施。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五)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各县(市、区)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在社区居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议事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或由业主委托专业服务人员落实环卫、绿化及房屋维修等基本服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面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和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五、加强领导,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全面推进幸福社区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积极申请省财政按现行补助政策对城市社区工作经费给予补助。各县(市、区)要统筹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做好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和激励宣传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做好城乡社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积极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培树典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社区治理模式解决方案 篇2

根据省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移风易俗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将发挥重要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20xx年9月初,全镇所有村庄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xx年底,全镇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使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庄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

(二)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计划每个管区至少建设1处集中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鼓励扶持农村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推进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四)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乡风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深入开展,镇成立由纪委、党政办、民政办、组织办、督考办、文化站、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快速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动员。9月初,召开全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制定操作模板,对移风易俗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通过“村村响”等形式,加强对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经验做法宣传,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的.负面典型。将移风易俗作为“三新四美”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峄山草根微剧团、庄户剧团、广场舞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努力营造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不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等进行暗访检查,公开排名通报。并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综合考核和村干部星级化管理,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扣除相应分值,并由镇督考办挂牌督办。

社区治理模式解决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强化社区党委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构建党委统筹、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我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重要部署,落实了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明确社区“六定”(定位、定责、定员、定岗、定费、定薪),构建完善“一核五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社区党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西部中心、智造重镇、魅力蚝乡”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深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以基层治理成效检验基层党建成果,始终确保社区治理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坚持大开放大融合,统筹推进。建立多层次的区域化党建平台和组织网络,注重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强化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推进全街道范围内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共谋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先进文化、共助人才成长、共同服务群众、共建共享家园。

(四)坚持创新发展,破解难题。围绕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顺应社区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巩固和深化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坚持重心下移,做实了基层。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在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职能定位、理顺条块关系、优化组织架构、加强综合保障,使基层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落实了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

1.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了市委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系列文件精神,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打造“一核多元”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社区党委是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基层委员会,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本社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2.健全社区党委运行机制。研究保障社区党委充分行使社区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的具体措施,落实了《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党委“四项权力”实施细则》,健全社区“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社区各项事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区党委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落实了兼职副书记参与社区党委分工,股份公司董事长负责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业等管理工作。根据区的统一安排,分批从区、街道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副书记)。

3.强化对集体经济的领导监督。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为契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中的作用,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社区党委领导、支持和监督公司的发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同意,公司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审议;支持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候选人建议为中共党员。

明确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监督事项。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委对集体经济的监督范围、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确保社区党委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支持和监督。

严肃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监督责任。对股份合作公司未按要求报社区党委审核把关、或社区党委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街道各职能部门把关不严,造成社区党委不能有效行使“四项权力”的,追究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实行社区财务管理党委书记负责制。发挥社区党委主动性,增强社区党委对经费的使用权。凡是上级下拨到社区的各类服务群众经费,由社区党委牵头组织实施,统筹使用。社区财务管理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社区党委书记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二)机构人员“标准化”

5.落实了社区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了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的事项,需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方可下放至社区,并实行“费随事转”。进一步清理、归并对社区的各类考核、评比、检查,制定目录严格管理,为社区“减负”。各相关科办对照社区工作清单,梳理、制定工作流程,并开展业务培训会。

6.合理设置社区工作架构。按照统筹、管理、服务、联动四大职能,将社区工作架构设置为“一办两平台”。一是综合办,负责社区内部运作和监督工作;二是党群联系服务平台,负责区域化党建、群众联系服务、综合窗口管理等工作,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综治平台(综治中心),负责智慧管控、应急值守、平安法治、安全生产、综合巡查整治等工作,维护社区平安秩序。按照区指导要求,修订社区党委(工作站)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指导社区科学设置功能组别。

7.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落实了《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设置,分为负责人、主办、辅助三类,建立分类分档岗位管理体系。按区统一部署,做好人员过渡和聘用工作。落实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在市区指导下,逐步完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福利方案,建立健全动态增长机制。坚持“能者多得、奖勤罚懒”原则,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办法,鼓励减员增效,切实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效率和能力。

8.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培训。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计划,分岗位、分批次开展人员培训。抓好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开展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依托“头雁论坛”、“蚝乡讲堂”、“展翅行动”等品牌培训项目,全面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9.推动“1+1+6”队伍力量下沉。综合巡查、社区综合整治、安监 3 支队伍由街道具体调配下沉,与社区工作人员“搭班干活、捆绑作业”。社区治安消防队伍由区公安分局统筹下沉社区,负责社区内出租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小型消防站值守、扑灭初期火灾和公共区域内的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等 4 支区专业队伍由区主管部门统筹调配下沉,安排人员对接一个或多个社区,并在相关社区挂牌公示、接受监督,除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外,还要响应社区诉求,结合职能会同社区开展联合整治。

10.理顺下沉人员管理体制。下沉人员日常管理由主管单位和社区共同负责,其行政、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社区党委。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日常管理以社区党委为主,综合巡查、安监队伍日常管理以街道为主,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日常管理以区主管部门为主。

11.完善下沉人员考核激励机制。赋予社区党委一定的考核权限,下沉人员年度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社区党委共同行使。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 70%;综合巡查、安监、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 50%。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使用、发放绩效和奖励工资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公示前应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2.提升下沉人员工作效能。各科办要加大对下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实行持证上岗,有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授予执法资格,定期对人员到岗到位、专业能力、工作落实了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确保队伍专业素质。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工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足或连续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社区党委可对下沉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要求主管部门调整下沉人员。下沉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管部门应承担连带责任。街道相关科办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社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下沉人数、时间路径、工作职责、管理分工、绩效分配、监督考核、一票否决等事项,上报街道党工委,再按要求上报区网格化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同时送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三)网格治理“精细化”

13.优化网格划分。按照“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按区网格办的要求,适时调整基础网格,以适应工作需要。以社区为单位划定警格、安格、交格、环水格、市监格、洁格等专业网格,并根据网格调整情况对人员配置、系统设置等同步调整。根据区公安分局优化布点的要求,做到“一社区至少一个警务室”。鼓励各社区在网格划分的基础上,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

14.优化巡、拨、办、督机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综合巡查事项、定点巡查事项进行优化。根据实有事件的发生规律和季节变化,对巡查频次进行优化。按照“谁上报、谁核查”对系统推送已整治的.事件进行核查,对于网格员核查不通过的事件退回整治,核查超过三次仍达不到结案标准的,纳入整治单位绩效考核,限期督办。

15.推行微小事件简易程序。根据区网格办制定的《网格员督办微小事件清单》,由网格员对微小事件当场办理或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综合整治队强力整治。对于危险程度高、事态紧急的事件网格员以快采快报形式报告相关部门处置。加强巡查和整治队伍的配合,巡查中队向整治中队派驻联络员提高采办信息流转效率,定期采取针对性的联合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16.建设社区综治平台。根据上级要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群众接待、矛盾纠纷调处、心理咨询等功能区域,场所建设面积控制在 300—500 平方米。建设社区微型管控平台。将社区综治中心、应急值班室、视频研判室、微型消防站调度室、巡查整治事件处理室等进行功能整合,高标准建设社区微型管控指挥中心,安排人员 24小时值班值守。深化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心理咨询师”、“一社区一名以上禁毒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17.建设实有人口动态管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将社区内实有事件、实有人口等网格基础信息进行集成、分析,加强与党建、公安、教育、民政、人社、消防等部门的业务信息融合,充分挖掘数据间的关联性及规律性,分别以区、街道、社区为单位直观呈现,促进网格基础信息在推进基层党建、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有效应用。

18.建设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推进公安、城管、教育、环水等行业视频资源联网,实现视频资源各部门各层级共享。建立视频研判队伍,对视频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应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19.建设社区网格化智慧消防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加快网格化智慧消防信息系统的深化建设,明确社区内的工厂企业、重点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监管对象信息在地图上标注,与网格责任人捆绑,并将各类单位及场所按重要程度分等级监管,实现对消防形势的实时管控。加强社区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培训。

20.建设城中村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在街道、派出所、社区建设视频门禁系统监控中心,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城中村出租屋安装视频门禁设备,将视频门禁数据接入省、市、区三级大数据共享平台,为治安工作的分析、研判、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持。

(四)主体责任“规范化”

21.明确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角色定位。股份合作公司应在自主发展经济、努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严格按照社会公共区域治理标准,做好集体自有物业管理区域和属于股份合作公司“围合式小区”的内部治理工作,履行好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工作责任,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责任不放松。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利用自身企业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强化社区协同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多元共治局面。

22.落实了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制定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清扫保洁企业、出租屋业主、楼栋长、承租户以及各类经营商户在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方面的责任清单,并多渠道公告公示,明确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优化购买社区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考核机制。按照区住建局的要求,对辖区商品房住宅小区开展星级评定、每季评比等工作,对辖区“村改居”小区开展“以奖代补”考核工作,对排名靠后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小区的检查、考核、通报、监督,将各类主体的履责情况在社区内通报公示,并录入宝安区诚信系统。定期评选表彰一批履行主体责任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推行“红色”物业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党组织,实施“党建进物管,物管进社区”,积极探索社区党委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双向任职”,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的各项监管职责,实现“多元”治理。

23.加强“楼栋长”队伍建设搭建履责平台。督促出租屋业主、工业区经营者配备专职楼栋长;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商品房楼栋组建兼职楼栋长,协助做好人员管理和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强化楼栋长制度,建立楼栋长协会,制定楼栋长奖惩及行为规范,将安全监管落实了到最基层。

24.对不履责的受益主体严格依法查处。推动条块专业执法力量下沉社区,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执法体系。公安、安监、市监、环水、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的,按照各自职能严格依法查处,对一些重点案例进行广泛宣传。

(五)居民自治“组织化”

25.挖掘居民自治内生动力。健全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规范居务监督运作机制,强化对社区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力度。推进社区公益服务、社区家园网建设,拓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渠道,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探索发挥社区基金会作用。活跃社区基层群众文化,以社区邻里节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互助活动。做实了源头性居民调解,构建解决居民矛盾纠纷的缓冲带。强化社区居委会“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从社区老干部、老党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物色和培养一批自治精英担任“义务调解员”,打造“有事大家议”居民议事厅,成立企业、义工等联合组织,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

26.办好家门口社区党校。依托街道社区党校、各社区分校,加大学习型社区建设力度,举办全民终身学习、市民大学堂、“民生培训进小区”等活动,提升居民素质。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交流、培训机制。以社区党校为平台,发挥主体责任宣传教育功能,由网格长、网格成员、社区干部等为宣讲员,深入出租屋、工业区、物业小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督促社会主体承担起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责任。依托街道地铁口、主干道等人群密集区域的 U 站、社区微型消防站等载体,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社会主体责任、党群服务、治水提质等宣传活动。

27.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赋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器”职能,鼓励社区引进和培育发展政府需要、群众需求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有偿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服务。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新选聘社区工作人员时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六)党建覆盖“全面化”

28.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委下设直属党(总)支部、股份合作公司党(总)支部、居民党(总)支部、“两新”党(总)支部,各类党总支相应设置党支部;在条件成熟的商住小区、城中村小区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对组织关系不隶属于社区党委的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及临时党支部等的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将街道下派干部、各职能部门下沉人员、驻区单位、两新组织等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党群服务分中心。

29.建立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等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到底到边。建立党建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采用日常指导、每月抽查、半年督导等多种方式,实现党建督导与年终述职考核挂钩。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网格建设,形成“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员”全覆盖信息联网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协同联动、支部互融共建。

30.开展“五员”进社区活动。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正科级以上干部等“五员”定期到社区接待、走访群众,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问题难点解决在社区。制定街道“五员”进社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任务、活动方式,以及社情民意的收集、处理及答复等工作流程。探索“5+N”模式,每次活动社区律师共同参与,提供法律服务,并由社区统筹安排部分义工、社工、党员志愿者参与,也可安排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参加。

31.实现党员发挥作用全覆盖。要求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小区,开展“双亮双评”活动,使在职党员到社区亮身份、树形象、起作用。在社区推广建设党员示范户、党建示范街,引导党员在“双宜”小村建设、“三小”场所整治、消防隐患整治、城管、治安等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把社区党员的姓名、照片、服务承诺等,统一制作成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实了,社区纪委在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领导下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32.推进社区“民生微实事”。突出社区党委在服务群众中的主导作用,既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又让群众知道惠从何来。按照上级社区“民生微实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民生微实事”工作流程;切实突出社区党委的统筹领导作用,搭建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群众议事平台,按照“群众点菜、党委实施”的原则,做好项目征集、评议、确定、实施、验收工作;“民生微实事”实施情况列入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妥推进。各科办要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将其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抓实抓牢抓紧。由街道领导牵头,推进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街道党工委每周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鼓励支持社区在确保基层平稳有序基础上,先行先试,力争打造一批精品社区。

(二)凝聚合力,齐抓共管。组织人事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对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谋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办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和优势,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三)规范运作,落实了保障。完善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和审计制度,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和开支范围。社区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各项社区专项经费统筹整合力度。各相关科办要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保障社区人员和工作经费开支,安排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公用经费等,落实了社区执法用车,统筹建设社区饭堂或采取集中配送等方式,解决社区用车用餐等问题。

(四)加强督办,落实了责任。街道督查室对各科办开展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建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制度,街道各科办要认真履行部门责任,落实了分工要求,推动责任落实了、任务落地。

(五)精准解读,注重宣传。各科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统一推进;各科办、各社区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统筹,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报道,要专题组织开展信息收集报送,营造良好氛围。

社区治理模式解决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府提出的建设“卫生强市”的目标,普及“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我社区自创建“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村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按照慈溪市“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村建设评价指标,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网络健全

首先成立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并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先后多次召开各行政小组长会、党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如何搞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健全网络组织,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开展全民性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和除四害知识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从而保证了健康促进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台帐

社区制订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社区常规工作;制订社区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使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有序。

根据文件要求健全各类基础台账:

1、爱国卫生工作台帐,其中包含道路保洁、绿化、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内容。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工作,分组动员,到家到户,台帐齐全。

3、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农民健康体检结果建立相应台帐资料。

4、完善社区居民水井登记台帐,对全社区水井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入账,并定期开展消毒活动。

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工作

社区长期坚持开展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居民房前房后的垃圾、杂物和污水,组织人员疏通河道沟渠。同时加强居民区内家禽家畜的卫生管理,号召居民加强卫生意识,大力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大大提高了全社区居民的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热潮,使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卫生防疫知识普遍得到提高。

四、各方配合,认真抓好社区健康教育活动。

社区组织居民培训健教骨干,给社区居民讲授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知识。社区把健康教育、宣传发动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社区干部进行总动员,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利用广播、报刊、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搞好健康促进行动的重要性,向广大居民宣传卫生防病和个人卫生,使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墙报黑板报4期,张贴标语10多条,横幅20多米,宣传教育面达到97%以上,使这项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通过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社区将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把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做好做实,创造人人关心健康,人人促进健康的氛围,为本社区的健康教育工作更上新台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