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居民文明城市创建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居民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篇1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原则
1、围绕发展大局、着眼科学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为满洲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结合行评工作,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市局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市局将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由市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工作扎实有效,干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工作廉洁高效,行政效能提高。借助行风评议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高度关注民生,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融入社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认真组织以“融入社区、相互学习、共建共赢、永葆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共建活动。
5、发挥税收职能,完成组织收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突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加强对月度、季度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收规模,准确评估收入形势;按月通报各所组织收入进度情况,动态监控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争取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阶段安排
1、为宣传发动阶段(1~4月)。立足现有各种有效载体,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宣传面,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2、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对照《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细则》和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责任,组织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检查,实施自查自纠,找准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推进争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整改提高阶段(7~8月)。针对创建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间。对一些因制度规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在全市组织检查前整改到位。
4、迎接检查阶段(9~10月)。全面接受市组织的考评组的检查,加强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促进创建指标的全面合格,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5、总结表彰阶段(xx月份)。全面回顾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强对市局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局专门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察组,负责监查各部门创建工作落实。
2、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系统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更加自觉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建设和谐满洲里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3、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在办税服务厅试行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二类窗口设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服务制度。开展了纳税人需求调查,并根据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
居民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部署,切实履行我局职能,强化工作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圆满完成市园林局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目标任务,对照市文明委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任务分解表》、《安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宜城板块)重点难点任务分解表》和《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加强园林系统干部职工道德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推进公园绿地建设,着力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管理精细化水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成果,打造宜居城市,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园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崇文尚德、务实创新”精神,完善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持之以恒,夯实创建工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坚持科学统筹。全面开展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强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大力促进园林事业发展,积极发挥园林系统工作职能,为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的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行为,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五)坚持长效管理。在创建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积累经验,围绕提高园林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三、目标任务
(一)抓好公园文明宣传
利用皖江公园电子大屏、各公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遵纪守法、志愿服务、保护未成年人、我们的节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在广场公园出入口、广场中心适当和醒目位置,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在建筑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每个施工工地围挡的公益广告宣传牌不少于25块。
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公园、各绿化施工单位、综合管理科、工程建设科
(二)做好园林基础设施整修工作
1.完善道路绿化景观,全面补植绿化带、行道树、景观带中缺株断档苗木,及时清理和修剪,并保持环境整洁。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巡查力度,做好主、次干道公共绿地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到绿化修剪、养护的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清运,并开展道路绿地精细化养管,实施裸露土地绿化,做到“黄土不见天”。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公园、各绿化养护单位
2.全面开展老城区55条需要修剪的主次干道行道树进行集中修剪,使行道树无枯枝烂叶、整齐有序,改善老城区居民冬季采光的需求,提升道路的绿化景观效果。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城市绿化管理大队
3.加强公共绿地管理。认真做好城区公共绿化、广场绿化管养工作,及时对缺损缺棵苗木进行补栽补种,适时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并清除残枝树叶,维护绿化景观效果。确保景区及各公园内环境整洁卫生,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绿化养护单位
(三)抓好公园管理工作
1.规范公园管理。各公园要加强公园的日常管理,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大保洁力度,形成全面覆盖、无缝对接、高效运转的管理格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停车持续良好,无违章搭建,无违章摊点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散发小广告现象;杜绝乱扔杂物、攀折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和环境意识,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和引导市民文明游园,让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成为人们的自觉习惯。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公园
2.确保公共设施完好。各公园对座椅、灯饰、游乐等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损坏的座椅、护栏等设施及时组织维护更新,确保便民服务设施无破损、脏污。对景区内菱湖公园、莲湖公园、皖江公园、狮子山公园、菱北景观带16座厕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厕所内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干净整洁、无异味。认真做好灯饰管护工作,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规范“窗口”服务
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遵纪守法、志愿服务、诚信服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遵守职业道德,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准时到岗到位;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相关投诉处理记录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四、实施步骤
根据中央文明委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测评进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园林文明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6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梳理本部门工作重点,拟定工作计划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创建工作。要切实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完善机制;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四是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五是组织自测,实施整改。
(二)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针对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集中进行整改。
(三)全面达标阶段(20xx年7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市园林局组织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强督导、抓整改、促落实,确保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测评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创建工作对于我市发展的重大意义,紧盯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创建。要把园林创建工作作为执行能力、管理水平的一次综合检验和评判,以创建为契机,把创建工作和全面履责尽职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园林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局属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职能和创建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强力有效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达到的指标要求、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园林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扩大公益广告在建设工地、公园广场等部位的密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大家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四)密切配合,整体推进。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五个到位"。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支持配合,有效解决问题。要及时搜理和总结创建工作做法,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
(五)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要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局监察室要会同有关科室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巡视督查,全面掌握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于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工作无起色的单位和科室,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理。
居民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篇3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发展,增强城市活力,打造宜居城市,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市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新闻媒体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市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宣传通过争创活动给城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及时总结报道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自20xx年9月开始至检查验收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肥城、肥城政务网开设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专栏,定期制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访谈节目,发布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
2、积极开展对上宣传,争取在中国水利报、山东电视台等中央、省级媒体刊(播)发稿件,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
(二)社会宣传
1、在市中心主要交通干道公交站点及两侧路灯广告牌上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广告(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在在康王河公园(设置、龙山河沿岸、范蠡公园设置大型“水生态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宣传条幅、在市内建筑施工工地悬挂“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横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在新华书店、汽车站、人民会堂、宝盛大酒店、体育场等地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其他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也要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
3、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醒目位置张贴“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在电子屏幕及车载电视播放标语和宣传片,在汽车站张贴宣传广告或设置宣传栏(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公司
4、在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主要农贸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标语牌、宣传栏或宣传横幅、条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栏,门前、楼体悬挂宣传标语、口号(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6、在中小学校内开设节水教育课程,通过墙报、橱窗、专栏、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内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制作公众对水环境保护和生环境满意度调查表,发放调查问卷到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政府及事业单位职工及窗口单位流动人口等各类城市人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8、印制“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关宣传单、画报、手册等宣传品。
居民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篇4
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发展,增强城市活力,打造宜居城市,实现人、水、城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市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我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以新闻媒体为主,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市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突出成绩,宣传通过争创活动给城市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及时总结报道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自20xx年9月开始至检查验收结束。
三、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肥城、肥城政务网开设争创“水生态文明城市”专栏,定期制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访谈节目,发布全市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播电视台。
2、积极开展对上宣传,争取在中国水利报、山东电视台等中央、省级媒体刊(播)发稿件,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
(二)社会宣传
1、在市中心主要交通干道公交站点及两侧路灯广告牌上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广告(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在在康王河公园(设置、龙山河沿岸、范蠡公园设置大型“水生态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宣传条幅、在市内建筑施工工地悬挂“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横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在新华书店、汽车站、人民会堂、宝盛大酒店、体育场等地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其他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也要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
3、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醒目位置张贴“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在电子屏幕及车载电视播放标语和宣传片,在汽车站张贴宣传广告或设置宣传栏(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公司
4、在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商业步行街、主要农贸市场等显著位置设置“水生态文明城市”标语牌、宣传栏或宣传横幅、条幅(时间安排: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栏,门前、楼体悬挂宣传标语、口号(20xx年9月至验收结束),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6、在中小学校内开设节水教育课程,通过墙报、橱窗、专栏、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内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制作公众对水环境保护和生环境满意度调查表,发放调查问卷到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社区居民、政府及事业单位职工及窗口单位流动人口等各类城市人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新城街道办事处、仪阳镇政府、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政府、老城街道办事处。
8、印制“水生态文明城市”有关宣传单、画报、手册等宣传品。